(完整word版)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危重症孕产妇管理制度细则
危重症孕产妇管理制度细则一、总则为了保障危重症孕产妇的生命安全,提高救治水平,规范管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相关医务人员。
二、管理组织与职责(一)成立危重症孕产妇管理领导小组由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妇产科、急诊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内科、外科等相关科室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危重症孕产妇管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保障救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明确各科室职责1、妇产科负责危重症孕产妇的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程监护和产后随访。
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2、急诊科承担危重症孕产妇的急诊接诊工作,快速评估病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科室进行会诊和抢救。
3、麻醉科负责危重症孕产妇手术的麻醉工作,保障麻醉安全,为手术创造良好条件。
4、重症医学科接收病情危重需要重症监护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的生命支持和监护治疗。
5、内科、外科等相关科室根据病情需要,参与危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治疗,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
三、危重症孕产妇的识别与评估(一)建立危重症孕产妇的识别标准根据孕产妇的病史、症状、体征及辅助检查结果,制定明确的危重症孕产妇识别标准,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前置胎盘、胎盘早剥、产后出血等。
(二)规范评估流程医务人员在接诊孕产妇时,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按照识别标准对孕产妇进行评估,确定其是否为危重症孕产妇。
(三)加强孕期保健中的评估在孕期保健过程中,对孕产妇进行定期产前检查,及时发现高危因素,动态评估病情变化,对可能发展为危重症的孕产妇提前采取干预措施。
四、救治流程(一)建立绿色通道医疗机构应为危重症孕产妇建立绿色通道,确保其能够得到及时、优先的诊疗服务。
在急诊科、妇产科等相关科室设置明显的标识,简化就诊流程,缩短等候时间。
(二)多学科会诊一旦确定为危重症孕产妇,应立即启动多学科会诊机制。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一、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1.抢救流程:危重孕产妇抢救应该根据妇女的病情和诊断,制定相应的抢救流程。
一般来说,抢救流程应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判断危重孕产妇的病情,稳定患者的生命体征,进行详细的病情评估,根据病情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监测和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根据患者的病情做出进一步的治疗决策。
2.抢救设备和药品:医院应该配备一套完善的抢救设备和药品,以应对不同病情的危重孕产妇。
抢救设备包括多参数监护仪、除颤仪、呼吸机等,药品包括急救药品、止血药品、抗生素等。
3.抢救团队:抢救危重孕产妇需要多学科综合的抢救团队。
抢救团队应由产科医生、麻醉科医生、重症医学科医生等专业人员组成,能够协作配合、快速有效地进行抢救。
二、危重孕产妇转诊制度1.转诊需求评估:原接诊医院应根据危重孕产妇的病情和治疗需求来判断是否需要转诊。
转诊需求评估应该由多学科的专家团队进行,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来评估其所需的治疗水平。
2.转诊流程:3.转诊信息共享:三、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1.健康档案管理: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危重孕产妇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历资料、抢救记录和治疗方案等。
对危重孕产妇的病历资料应进行保密和妥善保存,以方便医院随时掌握患者情况。
2.医护人员培训:医院应定期开展危重孕产妇的医护人员培训,提高他们对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技能和专业水平。
培训内容包括基础急救知识、团队协作、急救设备的使用等。
3.质量管理: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对危重孕产妇的抢救和转诊过程进行监测和评估。
医院应根据质量管理结果进行改进和优化,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救治质量。
综上所述,危重孕产妇的抢救、转诊和管理制度需要建立完善,并且需要不断进行优化和完善。
只有建立科学的制度,才能保障危重孕产妇的医疗质量和安全。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
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县政府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组建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专家组。
第二条负责疑难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基层培训和
指导等。
第三条妇产科工作人员应严密观察病情,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及时进行院内会诊。
对于病情中出现的新问题难以处理而病人又不宜转送时,应及时申请院外会诊,同时继续采用各种有效措施进一步诊治。
第四条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应予优先安排。
第五条对病情危重,在当地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第六条转诊程序
(一)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原则上应转往上级妇幼保健医院。
(二)应先通知接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或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
录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三)转送医务人员必须携带我院转诊反馈单,并如实填
1写,接诊医院应及时告知转院方拟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的职员接诊。
第七条管理与监督
(一)严格履行本制度,对下级医院转来的急危重症孕产妇必须优先予以安排、及时救治,并保障职员、车辆、通讯等需求,不得推诿。
(二)对于既不掌握病情,又不申请会诊、转诊;或推诿急危重症孕产妇;或不具备救治能力,耽误了抢救时间,导致孕产妇、围产儿死亡或发生严重并发症者,经我院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或医疗事故鉴定小组确认后,对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应急预案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应急预案一、危重孕产妇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游启凤)、主任医师(刘郓筑)、副主任医师(罗昭永)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
科主任(游启凤)或主任医师(刘郓筑)、副主任医师(罗昭永)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游启凤)或主任医师(刘郓筑)、副主任医师(罗昭永)或本科听班人员。
需多科协同抢救的孕产妇应及时报请医务科科长(龙莉)、护理部主任(张晓红)和业务副院长(刘红),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二、对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
三、参加危重孕产妇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各司其职,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抢救病人。
四、参加抢救工作的护理人员应在护士长(罗小燕)领导下,执行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将医嘱执行情况和病情变化报告主持抢救者。
执行口头医嘱时应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日夜应有专人负责,对病情抢救经过及各种用药要详细交待,所用药品的空安瓿经核对方可弃去。
各种抢救物品、器械用后应及时清理、消毒、补充、物归原处,以备再用。
房间进行终末消毒。
必须在抢救完成6小时内完善所有抢救记录。
六、安排有权威的科主任(游启凤)或主任医师(刘郓筑)、副主任医师(罗昭永)及时向孕产妇家属讲明病情及预后,以取得家属的配合。
七、需多科参与抢救的危重孕产妇,由医务科科长(龙莉)或业务副院长(刘红)领导抢救工作,并指定主持抢救工作者。
八、不参加抢救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得进入抢救现场,但须做好抢救的后勤工作。
九、抢救工作期间,药房、检验、B超或其他特检科室,应满足临床抢救工作的需要,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拒绝或推迟,总务后勤科室应保证水、电、氧气、救护车等供应。
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
危重孕产妇管理制度1目的按照《成都市危重孕产妇预警管理、救治和转诊工作方案》、《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危重孕产妇预警管理、救治和转诊工作方案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规范危重孕产妇管理,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提高产科质量。
2范围门诊部、妇产科及相关科室。
3定义危重孕产妇是指本次妊娠对孕产妇及胎婴儿有较高危险性,可能导致难产及或危及母婴安全和生命的妊娠。
4职责4.1主诊医师负责危重孕产妇的筛查和管理;4.2高危妊娠门诊负责对高危孕妇的综合诊疗;4.3门诊部主任及医务部负责监督该制度的执行情况。
5标准5.1严格执行国家卫计委《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及成都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成都市危重孕产妇预警管理、救治和转诊工作方案》《成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危重孕产妇预警管理、救治和转诊工作方案的补充通知》文件精神。
5.2设置高危妊娠门诊,由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负责诊治。
5.3加强危重孕妇的预警管理。
产科医生在对孕妇进行产前检查时,要按照《成都市孕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类表(修订版)》,进行妊娠风险评估。
5.4对有预警指标的孕妇,要求填报《成都市重点孕妇报告单》。
根据“红色预警(一级预警)”、“橙色预警(二级预警)”、“黄色预警(三级预警)”、“紫色预警”评估结果,分别在1个、3个、7个、7个工作日内报天府新区妇幼办。
5.5对孕妇实行分级管理。
5.5.1绿色标识(正常孕妇):可在就近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孕期检查及分娩。
5.5.2黄色标识(三级预警):应在二级及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监护及随访,动态评估妊娠风险的变化(升级、降级),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时转诊重点孕妇。
5.5.3红色标识(一级预警):疾病严重,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原则上应在三级综合性医疗机构诊治。
病情危重者需及时转本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
5.5.4紫色标识:可能导致疾病母婴传播,对胎儿发育及儿童健康带来影响,需要孕期及早筛查和药物治疗。
完整)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完整)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的分级管理和转诊制度是保障孕产妇健康的重要措施。
首先,医疗机构应对首次就诊的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并记录在《母子健康手册》和相应信息系统中。
其次,对于妊娠风险分级为“黄色”、“橙色”、“红色”和“紫色”的孕产妇,应建议其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和住院分娩,并动态评估妊娠风险,及时调整管理措施。
全面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明确管理职责,特别是针对伴有妊娠合并症的孕产妇,要及时观察其妊娠情况和合并症情况,并注意信息安全和孕产妇隐私保护。
建立高危妊娠专案管理制度,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管、集中救治。
最后,认为本院无力救治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应及时转诊并填写相关记录,妇产科有关人员负责为转诊孕产妇联系所转医院专家,并用急救车将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定点联系医院,选派专门医护人员护送,并向接诊医生介绍孕产妇病情和前期诊治情况。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巧家县人民医院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各相关科室:根据《云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和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如下: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朱庭炳院长副组长:陈兴伦业务副院长成员:孙贵涛医务科副科长汪自敏护理部主任王涵感控办主任钟玉燕妇产科主任全在芸妇产科护士长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孙贵涛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立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承担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和指导工作,组织转诊。
组长:陈兴伦外科副主任医师业务副院长副组长:钟玉燕妇产科主治医师妇产科主任孙贵涛:急诊科主治医师医务科副科长成员:全在芸妇产科主管护师妇产科护士长许绍全内科副主任医师内儿科主任周德才麻醉科医师麻醉科主任王奉祥医学影像副主任医师影像科主任李龙祥检验主管技师检验科主任孙雨华主治医师 B心室主任徐仲举外科副主任医师吕永梅妇产科主治医生尹燕群妇产科医师杨远清妇产科医师汪庆敏妇产科医师李琳妇产科医师妇产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及时请相关抢救组织成员,同时报医务科和组长(副组长)。
三、急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2. 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
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3. 各科室包括财务、医技(B超、检验、放射)、临床、药剂等,必须畅通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保证随叫随到,及时处理、报告,先处置后办手续、记账、结账。
4. 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其他人员按各自职能和技术专长,全力实施抢救工作。
危重孕产妇转诊制度及流程
危重孕产妇转诊制度及流程如下:
制度:
•凡需要抢救的危重症孕产妇,需立即启动院内急救专家小组对孕产妇进行现场救治,同时报告医务科和医院领导,院领导及
相关抢救小组成员要及时到现场抢救。
•病情稳定后转诊或视病情需要按快速、就近的原则请上级抢救小组会诊,在请上级医院抢救的同时,根据危重症孕产妇监测
方案进行上报。
•如危重症孕产妇确诊为妊娠合并妇产科以外的其他专科疾病,且该妊娠合并症为危及孕产妇生命的主要疾病,可视为危重症
孕产妇病情需要,联系市内具有相应重点专科力量的三级医院
进行会诊。
流程:
•首诊医师(或首诊科室)应坚持“首诊负责、立即抢救,科室负责、协同配合”原则,迅速开展院内救治,并立即报告科室二线
医师或科室主任。
•二线医师或科主任到达现场后快速进行病情评估,果断组织协调指挥各相关人员参与抢救,必要时向医务科(正常工作时间
内)或总值班(非正常工作时间内)报告。
•经科室主任(或负责组织抢救的医师)评估后,确因本院技术、设备无法实施有效救治的,科室主任(或负责组织抢救的医师)应与市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联系确认转诊事宜。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___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根据《___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危重孕产妇转诊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___制定了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
一、成立领导组为了加强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组长为___院长,副组长为___业务副院长,成员包括医务科副科长孙贵涛、护理部主任___、感控办主任___、妇产科主任___和妇产科护士长全在芸。
该领导组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___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立抢救专家组为了承担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和指导工作,组织转诊,成立了孕产妇抢救专家组。
该组长为___外科副主任医师业务副院长,副组长为___妇产科主治医师妇产科主任和___急诊科主治医师医务科副科长。
成员包括妇产科主管护师全在芸、内科副主任医师___、麻醉科医师___、医学影像副主任医师___、检验主管技师___、B心室主任主治医师___、外科副主任医师___、妇产科主治医生___、妇产科医师___、___、___、___。
妇产科主任和护士长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
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及时请相关抢救组织成员,同时报医务科和领导组。
三、急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为了保证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工作,制定了急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
首先,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其次,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再次,各科室包括财务、医技(B超、检验、放射)、临床、药剂等,必须畅通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保证随叫随到,及时处置、报告,先处置后办手续、记账、结账。
最后,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其他人员按各自职能和技术专长,全力实施抢救工作。
抢救工作务必组织有序,措施果断,及时有效。
危重孕产妇管理救治制度汇编
危重孕产妇管理救治制度汇编一、前言为了提高危重孕产妇的救治水平,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汇编。
本汇编包括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接受转诊和信息反馈制度、疑难危急重症病例讨论制度、危重孕产妇抢救报告制度、孕产妇危重症评审制度、产妇死亡评审制度以及培训和急救演练制度等。
二、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1. 高危孕产妇的定义:指在孕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具有较高风险,可能导致母婴死亡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
2. 高危孕产妇的筛查与评估: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高危孕产妇筛查与评估制度,对所有孕妇进行妊娠风险筛查与评估,根据风险程度分为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
3. 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对高风险孕妇实行专案管理,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母婴安全。
4. 高危孕产妇的救治:医疗机构应提高高危孕产妇的救治能力,组建专业救治团队,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确保救治成功率。
三、危重孕产妇管理细则1. 危重孕产妇的定义:指在孕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出现严重并发症,威胁母婴生命安全的情况。
2. 危重孕产妇的诊断与分类:根据孕产妇的病情,将其分为轻度危重、中度危重和重度危重。
3. 危重孕产妇的救治:医疗机构应根据孕产妇的病情,制定救治方案,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母婴安全。
4. 危重孕产妇的转运:医疗机构应建立危重孕产妇转运制度,确保转运过程中的安全与舒适。
四、危重孕产妇转运急救流程1. 接诊:接诊人员接到危重孕产妇就诊申请后,应立即进行初步评估,并启动紧急救治程序。
2. 救治:救治团队根据孕产妇的病情,制定救治方案,采取紧急措施,确保母婴安全。
3. 转运:在孕产妇病情稳定后,及时将其转运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治疗。
4. 信息反馈:医疗机构应将转运急救情况及时反馈给孕产妇家属和转诊医疗机构。
五、接受转诊和信息反馈制度1. 接受转诊: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接受转诊制度,确保危重孕产妇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五篇范例)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五篇范例)第一篇: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为加强高危孕产妇分级管理,规范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进一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高危孕产妇转诊范围高危孕产妇是指“凡妊娠期因某种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者”。
现代医学认为:高危妊娠除病理因素外应该扩大到社会、经济、交通、文化等社会高危因素。
在产前检查时除发现有合并症和并发症的孕妇外,还应将居住在高山偏远、交通不便、丈夫长期不在家以及观念落后、贫困的孕妇,也作为高危孕妇来进行孕期高危管理,尽早处理,并动员她们提前住院待产。
具体转诊范围为:1、孕妇进行高危妊娠产前评分达10分者须按常规要求逐级转诊,必要时可越级转诊。
评分标准参照卫生部《高危妊娠产前评分标准》(见附件3)。
2、孕妇出现不明原因的阴道流血、腹痛、休克时。
二、组织管理(一)卫生行政部门1、市卫生局负责全市高危孕产妇急救转诊工作的行业规范管理、质量监督和部门协调,并指定市本级有较强综合抢救能力的医疗保健机构为接受急危重症孕产妇的上级转诊机构。
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有关方面专家成立市级孕产妇急救专家组2、区(市、县)卫生局应成立孕产妇急救领导小组,并按照区域卫生规划,设立县级产科急救中心,组织和调配县域内医疗急救资源,协调各相关单位参与危重孕产妇急救工作;负责村、乡、县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建设,并促使其正常运转,确保高危孕产妇转诊通道畅通。
(二)妇幼保健机构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是高危孕产妇转诊工作专业管理机构。
1、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规范和指导市、县级高危孕产妇转诊网络建设、业务管理,做好高危孕产妇的筛查、管理、转诊及救治工作,组织对市、县相关技术人员培训。
2、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协助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县级产科急救中心和村、乡、县孕产妇急救转诊网络的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规范辖区内危急重症孕产妇转诊管理;负责指导高危孕产妇筛查与管理,组织对乡、村卫生人员的技术培训。
产科急救中心危重孕产妇的急救转运制度
危重孕产妇的急救、转运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抢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坚持单位首诊负责、就地就近抢救、尊重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
第二条急救中心须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麻醉等技术和相应设备以及急救药品,而且急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医院成立急救小组,负责疑难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和指导等。
第三条产科急救中心急救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向全社会公布急救电话,在接到急救电话后急救人员应5分钟内出车,危重孕产妇到达医院后5分钟内处置。
第四条在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应动员社区力量来解决转诊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和人力,必要时一面用人力转运产妇,同时由医院派出救护车,两种方法相结合,尽量缩短转运时间。
第五条转诊、接诊的医务人员在转运途中进行院前急救。
并根据病情需要,保持与医院联系,以便更好地做好抢救准备工作。
第六条建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凡有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应予优先安排。
第七条孕产妇到达医院后应严密观察病情,详细记录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高危妊娠及危急重症孕产妇及时通知院内急救
小组组长,进行院内会诊和抢救。
对病情危重,在当地无条件抢救,且病人可以运送时应尽早转院。
第八条转诊过程的要求:医院如遇有特别危重或合并严重并发症的孕产妇,本院在技术或设备上确有困难的应及时上转。
对下级医院转入的病人必须认真接待,并将诊断、治疗、处理结局等信息及时反馈。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
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目录孕产妇急危重症管理制度1、各科室医务人员应按各科室工作制度及各班的岗位职责和操作流程工作。
2、对妇产科(危、急、重、抢救)病人建立登记并举行随访。
3、实时相识妇产科(危、急、重、抢救)病人的住院治疗情况。
4、对住院时间较长的病人,要尽早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制定进一步有效的治疗措施。
5、对治疗效果不满意的患者,积极组织、协调相关科室进行会诊、抢救。
6、xx会诊治疗方案的落实情况。
7、对疑难病例治疗效果仍不满意,需外院会诊者,及时联系外院会诊或转院事宜。
孕产妇转运急救制度1、急危重症孕产妇抢救转诊接诊原则上按本制度第三条执行。
2、有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并需转诊者,应转往上级医院。
3、转院前应先通知吸收医院产房或妇产科重症病房,并简要叙述病情;同时要有熟悉病情的医生或护士护送,携带转院记实等相关资料;护送人员应在引见完病情并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4、接诊医院应及时告知转院方拟接收病人的具体地点,并由主治医师以上的人员接诊。
5、本县医疗单位间的会诊转诊按本制度执行。
高危孕产妇急救管理制度1、孕妇早孕建卡时,应对孕妇举行高危评分及初筛。
2、高危孕产妇要专册登记,并在孕产妇健康手册上作好记实,加盖高危标志,实施专案办理。
3、未按约来诊者应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追踪随访。
4、发现新的高危因素需在原高危情况栏中依次填写高危因素及发现孕周。
5、对筛出的高危产妇按其严重程度转到相应上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诊治。
6、高危孕产妇需转诊,转院者应填写转诊单。
7、应设有抢救室、手术室、产房、备有实用抢救设备及药品。
孕产妇重症监护制度1、每位妇产科专业扶本人员都有对高危妊娠因素进行筛查的责任。
在早孕初查或产前检查时应注意筛查高危妊娠因素,根据高危妊娠管理程序,按照《河南省高危妊娠管理办法》进行高危妊娠评分,判断其对母婴健康的危害程序。
凡筛查出来的高危孕妇应进行专案管理。
2、高危妊娠的监护及办理(1)对高危孕妇举行登记造册、专案办理,并在全县孕产妇保健手册上作特殊标记,实施定期随访。
医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工作,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实现高危孕产妇的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
2. 提高高危孕产妇的孕期保健服务质量,确保母婴安全。
3. 加强医院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
三、管理范围1. 凡在我院就诊的孕产妇,均应进行妊娠风险评估,对存在高危因素的孕产妇,应纳入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
2. 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包括:妊娠风险评估、专案管理、转诊、随访、质量控制等。
四、管理措施1. 妊娠风险评估(1)孕产妇首次就诊时,接诊医师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孕产妇进行妊娠风险评估。
(2)妊娠风险评估应包括孕产妇的年龄、孕产史、孕产期疾病、家族史、社会经济状况等因素。
(3)妊娠风险评估结果分为低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传染病等四个等级。
2. 专案管理(1)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建立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档案,记录孕产妇的基本信息、风险评估结果、治疗方案、随访情况等。
(2)对高风险孕产妇,应制定个体化治疗方案,并加强孕期保健服务。
(3)对传染病高危孕产妇,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隔离治疗。
3. 转诊(1)对高风险孕产妇,应及时转诊至上级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疗。
(2)转诊时应携带孕产妇专案管理档案、相关检查结果等资料。
4. 随访(1)对高危孕产妇,应进行定期随访,了解孕产妇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2)随访内容包括:孕期保健、孕期检查、产前检查、产后检查等。
5. 质量控制(1)定期对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高危孕产妇管理能力。
五、责任与义务1. 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认真负责高危孕产妇管理工作。
2. 孕产妇应积极配合医务人员进行妊娠风险评估、专案管理、随访等工作。
危重症孕产妇管理制度
危重症孕产妇管理制度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和人们对生育健康的关注,危重症孕产妇的管理变得日益重要。
为了确保孕产妇在生育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医疗机构和专业人士制定了危重症孕产妇管理制度。
一、概述危重症孕产妇管理制度旨在为危重症孕产妇提供全面、科学、个体化的医疗服务。
该制度包括孕产妇的筛查、评估、诊断、治疗和监护措施,以及必要时的转诊和协作。
二、危重症孕产妇筛查危重症孕产妇筛查是确保危重症孕产妇得到及时识别和干预的重要环节。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孕产妇筛查系统,包括定期的孕产妇健康体检、孕期监测、早期孕产风险评估等,以及对高危孕产妇的特殊筛查。
三、危重症孕产妇评估当危重症孕产妇被确诊或怀疑患有某种疾患时,医疗机构应当进行全面的评估。
评估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旨在确定病情严重程度、预测病情发展趋势,为制定合理的治疗计划提供依据。
四、危重症孕产妇诊断与治疗诊断危重症孕产妇是确保针对性治疗的前提。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评估结果结合专业知识,进行准确的诊断,并制定相应的治疗计划。
治疗包括药物治疗、手术干预、监测控制等,具体根据危重症孕产妇的病情和身体情况而定。
五、危重症孕产妇监护危重症孕产妇在治疗过程中需要严密的监护。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监护系统,包括监测器械设备、专业监护人员等,及时观察和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疾病进展等变化,确保及时干预和调整治疗方案。
六、转诊与协作对于无法应对危重症孕产妇的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进转诊和协作。
及早转诊至更高级别的医疗机构,确保危重症孕产妇得到更为精细的治疗和护理。
同时,医疗机构应积极与家属进行沟通,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帮助。
七、培训与宣教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开展危重症孕产妇管理的培训和宣教活动。
培训包括人员培训、技能培训等,确保医护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宣教活动则向社会公众传递危重症孕产妇的相关知识和预防方法,提高社会对危重症孕产妇的关注和支持。
八、总结危重症孕产妇管理制度是保障危重症孕产妇生育安全的重要手段。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高危孕产妇转诊制度
一、转出机构:
1.对中重度孕产妇应与孕产妇及其家属充分沟通并确定转诊单位后,开具《广东省高危孕产妇转诊单》交孕妇本人,嘱其携带转诊单及孕期检查资料到转诊医院及时就诊,并持续跟踪随访,直至收到《广东省高危孕产妇转诊回执》。
2.对极重度高危和危重孕产妇,无特殊情况时,转诊优先考虑转往负责我县的定点危重孕产妇抢救中心(区医院);转诊前先向区医院妇产科或医务处电话报告孕产妇信息。
3.如孕产妇已经出现在特殊情况,转诊前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配置抢救药品及设备,必须由有抢救能力的医护人员陪同转诊,并持续追访直至转诊到位。
4.对不能耐受转诊的危重孕产妇,应组织专家实行就地、就近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转诊。
二、收治机构:
1.应及时收治并做好进一步检查与高危管理,完成转诊回执反馈。
2.对未经基层转诊的高危孕产妇,在完成产前检查、高危妊娠筛查和信息登记的同时,填写《广东省高危孕产妇通知书》报辖区妇幼保健院,以确保及时将其纳入高危妊娠管理系统。
三、住院分娩
接受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医疗保健机构,应与县妇计中心基层科密切联系,全面掌握住院分娩高危孕产妇病情及诊治情况,提前做好准备,全力组织抢救,保障母婴安全。
四、产后访视
各医疗保健机构应及时向县妇计中心基层科反馈高危孕产妇分娩信息,县妇计中心基层科根据实际情况将高危孕产妇分娩信息反馈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卫生院,再由卫生院返各村委会卫生室(服务站),落实产后访视工作,并根据高危情况适当增加访视频次。
某某医院 2021年2月10日。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的相关知识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管理制度的相关知识发表时间:2020-12-15T08:24:36.271Z 来源:《航空军医》2020年9期作者:黄成萍[导读] 医院在接收危重孕产妇之外,进行相应的会诊和抢救也是重点,在医院将危重孕产妇安置好之后,要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任何的科室和医护人员不能以任何的理由进行推脱,对于一些不愿意参与的医护人员要进行惩罚和警告,这样才能够保障危重孕产妇的救治质量。
(凉山州紧急救援中心 615000)在医院中,危重患者的救治是其中的难点,而在危重患者中孕产妇的救治、转诊以及管理制度就成为其中的重要内容,那么下面就危重孕产妇的抢救、转诊以及管理制度相关的知识进行普及。
一、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介绍1、制定严格的首诊负责制在危重孕产妇的抢救中,医院制定严格的首诊负责制是其中的重要一项内容。
在一些有关于医院的新闻中经常会看到部分医院会拒绝接收一些危重孕产妇的救治,这样使得一些危重的孕产妇因为时间延误而错过黄金治疗时间,影响抢救的效果,严重时甚至会对孕产妇造成生命危险,这时医院要制定严格的首诊负责任,要求医院在接诊危重孕产妇的过程中不能够以任何的理由进行推脱、拒绝接收,或者让孕产妇自行转诊,除了制定首诊负责制之外也要将其落实到位,对其进行监督,这样才能起到相应的效果。
2、会诊和抢救医院在接收危重孕产妇之外,进行相应的会诊和抢救也是重点,在医院将危重孕产妇安置好之后,要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任何的科室和医护人员不能以任何的理由进行推脱,对于一些不愿意参与的医护人员要进行惩罚和警告,这样才能够保障危重孕产妇的救治质量。
3、绿色通道由于危重孕产妇的情况较为特殊,在进行急救的过程中需要医院安排相应的绿色通道,其中包括财务、B超、检验、放射、临床、药剂等,通过建立相应的绿色通道可以保证随叫随到,及时处理、报告,并先处置之后再办手续、记账和结账等,这样可以节约救治的时间,提高救治的效率和水平。
危重孕产妇抢救制度
危重孕产妇急救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升急危重症孕产妇的急救质量,保障母婴安全,达到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目的,一句《母婴保健法》及其实行方法,联合我院实质,特拟订本制度。
第一条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坚拥有救治能力的医疗保健单位首诊负责、就地就近急救、尊大病人知情选择的原则。
第二条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急危、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
第四条成立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救治急危重症孕产妇。
第五条急救工作实行中,由一名出席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一致指挥,其余人员按各自职能和技术专长,全力实行急救,急救工作务必组织有序、举措坚决、实时有效。
急救中和急救结束后由参加人员做好各项急救记录。
第六条医院要实时对病情状况进行评估,决定能否转诊。
需要转诊的要依据病情和上司医院的诊断条件确立转诊医院。
对病情危重,在当地无条件急救,且病人能够运送时因尽早转院。
第七条转诊程序
(一)转正指向的医院一定是对孕产妇最有益的医院,有些特别病种要考虑接受医院的救治水平,争取转诊一步到位,减少途中延迟。
(二)转院前一定与上司医疗机构有关人员电话联系,并简要表达病情,以便专家确立能否需要转院,告之转院前的必需办理,做出最有益于病人的决定。
同时要有熟习病情的医生、护士护送,携带必需的急救物件及转院记录等有关资料,严实察看途中病情变化,并实时办理。
送到后护送人员应在介绍完病情并办理好有关转诊手续后方可走开。
第八条有关科室应严格履行本制度,对下级医院转来的急危重症孕产妇一定优先予以安排,实时救治,并保障人员、车辆、通信等需求,不得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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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医院
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
根据《广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妇幼安康工程的指导意见(试行)》精神,切实加强危重孕产妇接诊、转诊和管理工作,提高危重孕产妇抢救成功率,降低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危重孕产妇抢救、转诊、的通知如下:
一、成立危重孕产妇转诊、抢救及管理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危重孕产妇转诊及抢救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院长
成员:医务科科长
护理部主任
妇产科主任
门诊部主任
妇产科助产长
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xxx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成立孕产妇抢救专家组,承担危重孕产妇抢救、会诊和指导工作,组织转诊。
组长:内科主治医师医务科科长
副组长:妇产科副主任医师妇产科主任
副主任医师门诊部主任
成员:妇产科主管护师妇产科助产长
新生儿科主治医师新生儿科主任
麻醉科主治医师麻醉科主任
医学影像副主任医师影像科主任
万检验主管技师检验科主任
妇产科医生
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医师
妇产科主任、护士长组织本科医护人员负责危重孕产妇常规接待、抢救及转诊工作,需要多科会诊、抢救的及时请相关抢救组织成员,同时报医务科和组长。
三、危重孕产妇抢救程序
1.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接诊危重孕产妇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误救治或让孕产妇自行转诊。
2. 在医务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疑难、危重、重症孕产妇的会诊和抢救。
相关科室及医护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3. 各科室包括财务、医技(B超、检验、放射)、临床、药剂等,必须畅通急危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保证随叫随到,及时处理、报告,先处置后办手续、记账、结账。
4. 抢救工作实施中,由一名到场的最高职称技术人员统一指挥,
其他人员按各自职能和技术专长,全力实施抢救工作。
抢救工作务必组织有序,措施果断,及时有效。
抢救中和抢救结束后由参加人员作好各项抢救记录。
5. 抢救专家组及时对病情进行评估,决定是否转诊。
本院无条件抢救,需要转诊的做好预约转诊工作,尽早转院。
四、危重孕产妇转诊程序
1. 危重孕产妇转诊至少由熟悉病情的医生和护士各一名护送,携带必要的抢救物品及转送记录等相关资料,途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送达后与接收医疗保健机构办理好相关转诊手续后方可离开。
2.对上级医院120接诊急危重症孕产妇转诊,要将我院抢救用药和抢救记录等相关资料交给接收医院,严格规范的实施危重孕产妇的转诊工作。
医务科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