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础设施建设的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基础设施建设的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

张晓君,彭 力,沈 弢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 400031)

摘要:资产证券化是近十几年来国际金融领域最大和发展最迅速的金融工具和融资手段,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运用资产证券化这一新型融资模式有着其他模式所不及的优势,对解决中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资金短缺问题有着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中国在实施基础设施项目的资产证券化融资模式上已具备实施条件。但在SPV 的组建、税收制度、

一、资产证券化与基础设施建设

(一)资产证券化的定义及特点

资产证券化(简称ABS,Assert -backed Securitization)是近十几年来国际金

融领域最大和发展最迅速的金融工具与融资手段。它最早起源于20 世纪70 年代美国的住房抵押证券化, 1970 年,隶属于美国政府的政府国民抵押协会(Gov 2

ernmentNationalMortgage

Association)首次发行了以住房抵押贷款为担保的抵押担保证券(mortgage -backed securities,

简称为MBS) [1]

,开创了证券化的先河。20 世纪80 年代至90 年代,这一融资工具在美国和欧洲市场

上获得迅速发展, 同时进入亚洲市场,并形成了相当规模的资产证券化市场[2]

。然而迄今为止, 各国学者对资产证券化仍没有一个统一的、确切的定义。从不同的角度和视点对资产证券化进行阐释会有不同的结果。如Joseph C 1

Shenker & Anthony J 提出有代表性的定义是:“资产证券化是指股

权或债权凭证的出售,该股权或债权凭证代表了一种独立的、有收入流的财产或财产集合中的所有权利益或由其所担保,这种交易被架构为减少或重新分配在拥有或出借这些基本财产时的风险, 以及确保这些财产更加市场化,从而比仅仅拥有这些基本财产的所有权利益或债权有更多的流动

性。”[3]

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 2

mission, 简称为SEC)认为资产证

券化是“创立主要由一组不连续的应收款或者其他金融资产集合产生的现金流担保的证券,它可以是固定的或是循环的,并可根据条款在一定时期内变现,同时附加一些权利或其他资产来保证上述

担保或按时地向持券人分配收益”[4]

。尽管如此,资产证券化的应用仍在不断扩大。资产证券化是指以目标项目所拥有的缺乏流动性的资产为基础,以该项目资产的未来预期收益作保证,通过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发行高档债券来筹集资金的一种项目融资方式。资产证券化运用到基础设施建设中,则是指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所提供的未来现金收入作担保,辅以必要的信用增级措施,在资本市场

上发行中长期债券等证券以取得建设资金的融资方式[5]

与其他传统融资模式相比,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有如下特点: (1)融资成本低。资产证券化总的融资成本低于传统融资方式,其原因在于: 首先,资产证券化运用成熟的交易结构和信用增级手段,改善

于面值的价格发行,并且支付的利息率比原始权益人发行的可比证券低得多,因此较大幅度地降低了原始权益人的融资成本。其次,资产证券化支出费用的项目虽然很多,但各项费用与交易总额的比率很低。(2)融资效率高。资产证券化作为帮助发起人融资的一种工具,独特之处在于它可用融资人自己的未来收益进行融资,区别于一般融资工具将融资人现有财产用来进行融资。资产证券化的融资人可以通过转让自己未来的收益权或者债权,得到即期的融资,这对提高资金周转速度及灵活使用资金非常有益。(3)投资人风险小。一般而言,投资人很难对经营者进行有力的监控。而在资产证券化中, 投资人只是投资特定的证券,对基础资产的选择可以降低投资风险。

除非经济整体受挫,否则特定资产的风险是可以受到控制或避免的。故资产证券化因其较小的风险,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人,吸纳更多的资金。(4)适用范围广泛。资产证券化是一种结构性融资方式,发行人通过构建一个严谨的交易结构来实现融资目的。在融资人和投资人之间增设 SPV (Special Purpose Vehicle) ,作为资产组合的所有人和证券发行人,确保了资产证券化的信用增级和风险隔离机制的顺利运行。只要有好的资产、稳定的现金流,不管亏损还是优秀企业都可以这样融资。这一独特的结构促使了资产证券化的广泛应用。

(二)基础设施建设中采用资产证券化融资的优越性

由于国际高档证券市场上发行的债券由不特定的多数人购买,从而分散了投资风险。此外,基础设施项目原始权益人将项目“真实出售”给资产证券化,隔断了项目自身的风险和项目资产未来现金收入的风险,实现了“破产隔离”,更进一步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其三,资产证券化融资保证了基础设施项目的安全性[6]

。基础设施领域的项目大多关乎一国的

国计民生,采用其他融资方式,如BOT 方式进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通常需要把项目的控制权交给外商, 而外商可能会不顾项目自身的特点,不从项目的可持续性发展角度考虑来开发运营项目,只求在短期内收回投资,从而对项目今后的运营和维护带来负面影响。运用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进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在债券发行期间,实施资产证券化项目的资产所有权归SPV 所有,但项目的经营决策权依然归原始权益人,这样东道国就能够保持对项目经营的控制,保证项目建设和经营的安全性。

其四,由于SPV 证券化的资产是“真实出售”, 所以资产出售后即可以从资产负债表中剔除,

从而实现表外融资, 避免了原始权益人资产质量的限制[7]

其五,资产证券化方式通过发行基础设施项目资产支撑证券,将不具备流动性的基础设施存量资产转变为信用等级较高、受益较稳定的可流通证券。原始权益人就可以得到可用的资金并将其投入到新的基础设施项目中,由此可使基础设施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能力得到大幅度的提高。

二、基础设施项目资产证券化融资的运作

(一)基础资产的选择

基础设施建设进行资产证券化融资,首先要确保基础设施项目具有可证券化性。按照基础设施盈利性的不同,可以把基础设施项目分为经营性项目和非经营性项目两大类(见下表) 。

非经营性的基础设施项目所提供的物品具有非排斥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是典型的纯公共物品,对其无法制定恰当的价格也不存在收费的可能性(或收费成本太高,使之成为不可能),一般只有采

取政府公共生产的方式免费提供[8]

。所以这类项目不能产生可预见的现金流,不适合作为资产证券

化的基础资产。

经营性的基础设施项目是准公共物品,自身可以完全收回投资。诸如电力、通讯和收费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项目未来的现金流稳定、可靠,风险性较小,较为适合作为资产证券化融资的基础资产。

(二)基础设施建设资产证券化融资中SPV 的组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