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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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之死的原因

元明之际陶九成写诗感慨岳飞事件:“万里长城真自坏,中兴武业遂云休”。(《辍耕録》卷三)

南宋朝廷为何要自坏长城?

一、南宋朝廷收兵权的需要

1、宋朝重文抑武的基本国策。

众所周知,重文抑武是宋朝的基本国策。北宋初年,为从根本上解决唐末五代将悍兵骄、藩镇割据的问题,从各方面强化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强化集权的重要措施之一是重文抑武,倡行文治,重用文臣;压抑武将,收夺兵权。重文抑武成为两宋三百年厉行不衰的一个基本国策。

但是,南宋初年,小朝廷刚刚建立,处在风雨飘摇的困境之中,女真人对南宋政权和宋高宗穷追猛打,高宗君臣一直逃到大海上,不断向金人乞和,金人仍不肯放过,必欲灭亡南宋、生擒高宗不可,金人根本不把高宗当做谈判对手。南高宗求和不得,不得已,暂时放松了对武将的防范和压制,给武将一定的权力和地位,让他们为朝廷效命。但是,这不过是权宜之计,“艰难之时,陛下欲得其心,姑与之无间。”(汪藻《浮溪集》卷1“行在越州条具时政疏”)一个“姑”字,道出其中奥秘。武将兵权问题始终被视为心腹之患,一旦有可能便要解决这个问题。后来事实表明,高宗在对金政策上一贯消极妥协,正是为了尽快地腾出手来,收夺武将的兵权,恢复北宋以文制武的政治传统。

原先没有乞和的可能,建炎四年,秦桧从金国回,带回金人议和的想法,宋高宗听说有了可能,高兴得睡不着觉。但当时双方议和的条件有差距,金人要“南人归南,北人归北”,这一点高宗做不到,“朕安归?”未成。(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57:上乃召兵部侍郎兼直学士院綦崇礼入对,出桧所献二策,大略欲以河北人还金,中原人还刘豫,如斯而已。上谓崇礼曰:“桧言‘南人归南,北人归北’,朕北人,将安归?…”)

绍兴十一年,宋高宗再次得知金国议和的可能,金人的条件是杀岳飞,他当然毫不犹豫了。以杀岳飞换取对金议和,他是不会有什么犹豫的,甚至可说是正中下怀的。(自兀术复取河南,飞深入不已,兀术以书抵(秦)桧,曰:“尔朝夕以和请,而飞方为河北图。必杀飞,而后可和。”于是,桧与俊谋,置飞于死地矣。)(李幼武《宋名臣言行录》别集下卷八,《岳飞信国武穆王》。《金佗续编》卷二十一《百氏昭忠録》卷五,略同。)

2、南宋初年武将地位的提高

刚才说到,宋高宗即位的头几年,南宋小朝廷风雨飘摇,存亡之际,不得不给武将一定的权力和地位,让他们为朝廷效命。在这种情况下,北宋以来一直受压抑、受歧视的武将,在南宋初年出现了一个权力增大、地位上升的时期。以致于当时出现了“今正右武之时”的议论。武将地位提高的表现:

①武将有了对军队的固定指挥权。北宋时期是“兵不识将、将不知兵”,兵将两分离;这个时期,将领可以固定地控制所统领的军队,甚至被称作“某家军”。(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156炎兴下帙:“众军相呼,必曰某姓某家之兵”)如,岳飞的军队称岳家军,韩世忠的军队称韩家军,刘光世的军队称刘家军,等。由于将领与军队的隶属关系固定,朝廷对于军队实际上是不能轻易“移易废置”的。而且,武将也可以和文官一样,有便宜行事之权,不经事先奏准而对某些事情可随机处理。与北宋那种“将从中御”,武将处处受制于文人的军事体制有很大不同。

②自行招兵权。武将可以自行招兵,扩充自己的实力。在战时条件下,军队的独立性很大,士兵的招补、实力的扩充往往都由将领自行决定,朝廷对诸将的兵员实数根本不清楚,就像胡寅在建炎年间上奏批评的那样,诸将之兵“逃而不以告,败而不以告,死而不以告,补而不以告”,朝廷不知道军籍数量。这与北宋时“一兵之籍”,“皆人主自为之”的情况又有很大不同。

(“今煮海榷酤之入,遇军屯所至,则奄而有之,阛阓什一之利,半为军人所取。至于衣粮,则日仰于大农,器械则必取于武库,赏设则尽资于县官,此何理也?自古制兵,有事则付之将帅,无事则归之天子,光武中兴,可谓马上取之之时矣,犹且不假将帅以久权,邓禹取三辅,总数十万众,一旦无功,夺之如探囊中物。今总兵者,以兵为家,厚自培植,若不复肯舍者。曹操曰,若欲孤释兵,则不可也。无乃类此乎?自建炎以来,易置宰执。。。今诸军近者四五年,远者八九年,未尝开落死损折伤之数,岂皆不死乎?抑随死随补乎?逃而不以告,败而不以告,死而不以告,补而不以告,不可也。以补者之姓名充死者之姓名,以死者之妻子为补者之妻子,不可也。不然,军籍何自而无缺乎?”胡寅《斐然集》卷十《转对札子》。叶适《水心集》卷四《奏议》:“国家因唐五代之极弊,收敛藩镇,权归于上,一兵之籍,一财之源,一地之守,皆人主自为之也。”)

③诸将掌握了一定财权,他们从事各种商业赢利活动,分享国家的利权。军队经商,北宋已有之,但规模不大,且“予夺操纵,惟君所命”,而南宋则是“煮海榷酤之入,遇军屯所至,则奄而有之,阛阓什一之利,半为军人所取。”(《斐然集》卷十《转对札子》)军队“居于市则有回易之库,居于水则有回易之舟,

所至擅榷酤之。”(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一百五十六,炎兴下帙)如岳飞军在襄阳等处有酒库、公使库、博易库等多所,每年收入一百五十余万贯,可供全军三个月的开支;韩世忠,军中产利每年在百万以上。不仅是经营范围和规模都远远超过北宋,而且这些收入又都是由诸将直接掌握,朝廷不能干预。

④参议政事权。此种情况在高宗初年尤为突出,当时高宗政权不稳,为了取得武将的拥戴与保护,对他们格外笼络,凡有大事,往往召宰执大臣会同武将集议。文臣对于武将参议政事,最看不惯,有很多议论。绍兴元年,汪藻上了一次有名的奏章——《奏疏行在越州条具时政》(《浮溪集》卷一),通称《驭将三说》(示之以法,驭之以权,别之以分),其中说,“庙堂者,具瞻之地,大臣为天子建立政事、以号令四方者,今诸将率骤谒径前,便衣密坐,视大臣如僚友,百端营求,期于必得而后已,朝廷岂不惧卑哉?”不久又有人上疏,论“诸将造政事堂,与大臣狎昵,紊乱朝纲”(张守《毘陵集》卷十三《志铭》)武将能与宰相等大臣同坐政事堂,一起商议国家政事,这在北宋也是难以想象的事。

南宋初年的武将,不仅是地位提高,而且出现了某些将领的骄横跋扈。

一些将领拥兵自重,尾大不掉,为了保存实力而拒绝对金作战。在这方面,张俊、刘光世是典型。如,建炎四年金兵围攻楚州,高宗下令张俊率兵解围,张俊认为金兵太强,拒不出战。高宗只得改派刘光世出兵,但连下五次手令,刘光世还是按兵不动,结果是坐视楚州失陷。后来,高宗命刘光世移屯扬州,刘光世不愿离开家小到前线去,仍然拒不奉诏。高宗也无可奈何。

最极端的例子是苗、刘之变。苗傅、刘正彦都是御营军的统制官,两人对王渊不满,于是在建炎三年春发动兵变,杀了王渊与一批宦官,逼高宗退位,让位给高宗三岁的幼子。事变很快被平定,但竟然出现这种武将为泄私愤而废立皇帝的事情,可谓是跋扈至极。

3、南宋初年的文武矛盾

在北宋以来重文轻武风尚熏陶下成长起来的文人,一直十分歧视、压制武人,而到了南宋初年,情况发生了逆转,武将不仅敢与文臣分庭抗礼,而且常侮慢文人。用当时人的话来说,文臣是“羸驱弊舆,惴惴然于长戟犬马之中,卒伍贱人,皆得以恶声噍呵之,不敢正色忤视,少拂其势。”(《斐然集》卷十六《上皇帝万言书》)说的虽然有些夸大,但也并非无根之谈。韩世忠就常常当面称文人为“子曰”,甚至呼“萌儿”,讥讽文人是只会背孔子的蠢材,高宗知道这事后,也只能对世忠付之一笑。(韩世忠轻薄儒士,常目之为“子曰”。主上闻之,因登对问曰:“闻卿呼文士为子曰,是否?”世忠应曰:“臣今已改。”上喜,以为其能崇儒。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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