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监理细则最新版模板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目录

1工程概况⋯⋯⋯⋯⋯⋯⋯⋯⋯⋯⋯⋯⋯⋯⋯⋯⋯⋯⋯⋯⋯⋯⋯2编制依据⋯⋯⋯⋯⋯⋯⋯⋯⋯⋯⋯⋯⋯⋯⋯⋯⋯⋯⋯⋯⋯⋯⋯3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及工作要点⋯⋯⋯⋯⋯⋯⋯⋯⋯⋯⋯⋯⋯⋯4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监理资料移交内容⋯⋯⋯⋯⋯⋯⋯⋯⋯⋯⋯5人防工程质量通病防治与控制⋯⋯⋯⋯⋯⋯⋯⋯⋯⋯⋯⋯⋯⋯2 2 2 7 7

⋯⋯⋯⋯⋯⋯⋯⋯⋯⋯⋯⋯⋯16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类型和特点:

1.4工程规模:

2.编制依据

1.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1.2长兴世贸大厦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1.3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1.4地下人防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1.5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300-2001 GB50134-2004 GB50208-2002

1.6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技术规范

1.7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8人防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GB50108-2008

RFJ01-2002 RFJ01-2008

1.9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FG01-05

1.10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管理规定

1.11浙江省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3.主要监理工作内容及工作要点

3.1人防工程监理工作主要内容

人防工程监理工作主要内容包括:组建人防监理项目部、编制监理技术文件、参加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交底、参加人防工程图纸会审、审查批准(承包)施工单

位上报各类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审批开工报告并签发开工指令、分包单位资质

审查、检查验收进场人防材料设备及构配件、主持分部分项(中间工程)工程验收、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参加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等。

3.2组建人防监理项目部

3.2.1单纯的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应按要求组建监理项目部,监理项目部设总

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三个岗位,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项目总监应具备建设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具备国家人防办公室颁发

的人防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人防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

监理员应具备省级或以上人防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或经人防工程监理培训。

3.2.2依附一般民用建筑而修建的人防工程项目,可以和其依附项目合并建立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由依附项目的项目总监兼任,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备国家人防办公室颁发的人防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国家人防办公室颁发的人防监理工程师资格;监理员应具备省级或以上人防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

3.2.3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数量应根据工程规模、专业进行配置,以满足现场需求为原则。但至少有一名专业监理工程师驻现场参与项目的人防工程监理工作。

3.2.4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部应以书面形式,提醒建设单位邀请当地人防质量监督站到现场进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交底。

3.2.5监理项目部主要监理人员都应参加人防质量监督站的质量、安全监督交底。

3.3参加人防工程图纸会审

3.3.1人防工程图纸会审由建设单位主持,应在工程开工前进行。

3.3.2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加人防工程图纸会审。监理项目部应以书面形式提醒建设单位邀请当地人防质量监督站参

加人防工程图纸会审。

3.3.3监理项目部应仔细核对图纸会审记录,并将设计修改意见标注在施工蓝图上面,以免施工过程中发生遗漏。

3.3.4监理项目部应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资料进行施工,对违反设计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建设单位、管理公司和人防质量监督站。

3.4审查批准施工单位上报各类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

3.4.1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部要求施工单位上报人防工程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

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求施工单位组织进行专家论证。

3.4.2在审查过程中要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内部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人

员签字是否齐全、选用的质量技术标准是否有效、是否违反强制性条文标准、现场平面布置是否影响后期施工、进度计划是否合理、是否有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选用的各类公式、参数是否正确合理等。

3.4.3监理项目部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

织施工,对未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人防质量监督站。

3.4.4对经重大修改的方案,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原审批程序重新进行审批。

3.5审批开工报告并签发开工指令

3.5.1监理项目部应及时签批施工单位上报的开工报告,并对符合开工条件

的签发开工指令。

3.5.2施工单位上报开工报告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

工单位所报的开工条件进行核实,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核实情况签署意见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根据专业监理工程师意见决定是否签发开工指令。

3.5.3开工条件应重点审查:是否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施工图纸是否通过审查和现场会审、现场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建立、质量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主要专业工种是否通过审批、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组织情况等。

3.6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3.6.1监理项目部应该对所有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包括施工分包单位、检测单位、设备供货单位。

3.6.2施工分包单位应重点审查:营业执照是否年检、资质范围是否满足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有效、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现场安全员是否具备安全考核 C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分包合同等。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