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管理制度(新版)

合集下载

消防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消防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动火用火作业的场所、部门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严格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第二章动火用火审批制度第四条凡需进行动火用火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按照规定办理动火用火审批手续。

第五条动火用火作业分为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和三级动火,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一级动火:指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动火作业,如切割、焊接、气割、电弧焊、电焊、气焊、喷灯、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等。

(二)二级动火:指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动火作业,但火灾、爆炸危险性相对较小的作业,如动火切割、焊接等。

(三)三级动火:指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动火作业,但火灾、爆炸危险性更小的作业,如电烙铁、喷灯等。

第六条动火用火作业审批流程:(一)一级动火作业,需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并报上级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二)二级动火作业,需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并报消防安全责任人备案。

(三)三级动火作业,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其授权的人员批准。

第七条动火用火作业审批材料:(一)动火用火作业申请表。

(二)动火用火作业现场安全措施。

(三)动火用火作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

第八条动火用火作业现场安全措施:(一)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动火警示标志。

(二)作业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沙等。

(三)作业现场应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四)作业现场应配备专人负责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第三章动火用火作业现场管理第九条动火用火作业现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作业现场周边环境安全,无易燃易爆物品。

(二)作业现场消防设施设备完好,能够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三)作业现场通风良好,防止可燃气体积聚。

第十条动火用火作业现场管理要求:(一)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消防安全知识。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本动火、用火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使用明火或者明火与电火花结合产生的火焰、火花等。

为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规的要求,制定并执行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以规范动火、用火行为,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等所有需要进行动火、用火作业的地方。

二、责任与义务1.单位领导要重视动火、用火安全,确保动火、用火作业的安全。

2.动火、用火工作主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3.作业人员要认真执行动火、用火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要求。

三、动火、用火管理机构设立动火、用火管理机构,具体包括:1.动火、用火安全检查组:负责对动火、用火作业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动火、用火安全培训组: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动火、用火安全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动火、用火记录组:负责对每次动火、用火作业进行记录,并妥善保存相关资料。

四、动火、用火操作规程1.预先准备工作:(1)明确动火、用火作业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人员。

(2)检查动火、用火区域周边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并予以清除。

(3)检查动火、用火设备是否完好,有无故障。

(4)设置警戒标志,告知周边人员注意动火、用火作业。

2.动火、用火操作:(1)动火、用火工作主管人员应通过无线对讲机或其他方式发布动火、用火作业指令。

(2)作业人员应穿戴防火服、防火帽等个人防护用品,并佩戴防滑鞋。

(3)严禁在动火、用火作业过程中吸烟。

(4)动火、用火作业结束后,应彻底灭火,确保无一丝火星残留。

3.紧急处理措施:(1)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要立即报警,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扑救和疏散。

(2)动火、用火工作主管人员应负责组织人员进行灭火、疏散等紧急处理。

五、动火、用火安全检查1.动火、用火安全检查应由专门的检查组负责,定期进行。

2.检查内容包括:动火、用火作业的准备情况、动火、用火设备的完好情况、动火、用火操作是否按规程进行等。

建筑工程动火制度规范最新版

建筑工程动火制度规范最新版

建筑工程动火制度规范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动火作业流程,有效防范和控制火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动火作业,包括焊接、切割、钻孔、打磨等可能产生明火或高温的作业。

第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本规范的规定,加强对动火作业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二章动火管理责任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动火管理制度,明确动火作业的组织管理机构、人员职责和管理流程,确保动火作业符合安全规范。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开展动火作业安全培训。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动火作业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

第七条动火作业人员应当持有效证件,具备相关技术资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第三章动火作业申请和审批第八条施工单位在进行动火作业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包括动火作业时间、地点、作业内容、安全措施等。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对动火作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安全规范的,应当予以批准;不符合安全规范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第十条动火作业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将动火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备案,监理单位应当对动火作业计划进行审查,确保动火作业符合规定。

第四章动火作业安全防护第十一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当设立明显的安全标识,划定作业区域和安全通道,保持现场整洁,防止杂物堆积。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前,应当对作业区域进行清理整顿,移除易燃物品,防止火灾隐患;作业期间应当随时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应当使用合格的防火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具,及时更换磨损的防护用具,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现场应当配备灭火器和其他灭火器材,建立应急预案,确保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

第五章动火作业管理措施第十五条动火作业期间,应当严格控制明火使用的时间和范围,确保安全距离和通风条件符合要求。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5篇)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5篇)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民用爆破器材仓库的维修管理,严禁库区内、库房内擅自动火动焊'确保民用爆破器材各项设施和设备随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动火动焊审批第一条动火动焊前必须书面请示公司总经理批准:第二条请示内容:包括动火劝焊内容、目的、地点、时间、动火动焊人、一现场监护人、保证措施、申请部门负责人。

第二节动火动焊内容库区内动用电焊或动火进行维修库内设施。

第三节动火动焊程序和方法第一条经批准后由仓库负责人拟定严格的动火安全措施,经消防负责人同意后,由现场监护人带有电工、电焊工、气焊工上岗证的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第二条在库区及库区外(____米)防火区域设防火标志;第三条凡因工作需要(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库区参观)进入民用爆破器材库区的人员(含上级机关检查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仓库保卫人员检查、记录,自觉将携带的火柴、打火机等火具和通讯工具及易燃易爆物品交值班室临时保管,禁止在库区内吸烟、拨打移动电话;严禁在库区内使用火炉取暖和以任何形式擅自动火;第四条禁止在库区带电检查线路,禁止仓库人员改变按防火安全规范设制的照明线路;第五条库区以及周围____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____米范围内严禁放炮、施工和狩猎。

动火动焊管理制度(2)为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避免火灾和事故的发生,制定了以下动火动焊管理制度:1. 动火动焊施工前,必须进行施工方案的编制,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

施工方案应包括动火动焊的具体位置、时间、施工人员、所需工具和安全措施等内容。

2. 动火动焊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的安全检查,确保施工区域内无可燃物、易燃气体泄漏等安全隐患。

同时,需要对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3. 动火动焊施工时,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工具和设备,并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4. 动火动焊施工前,必须进行隔离措施和临时防护设施的设置,防止火源扩散和伤害人员。

同时,需要提供足够的灭火设备和应急救援设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6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6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4.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危险工作申请单》。

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公司设备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生产区管廊上的动火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1.2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贮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必须清洗置换,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

4.1.3易燃、易爆区域内的管道、容器、塔、罐等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作业。

4.1.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并采取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1.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地面进行动火作业时,动火点附近有可燃物,应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4.1.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含氧量不得超过____%。

4.1.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4.1.8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

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1.9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4.1.10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____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____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4.1.11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塔器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火花飞溅引起周围可燃物火灾。

4.1.12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4.2.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必须符合4.1所有条款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4.2.2在生产运行不稳定,或设备、管道腐蚀严重的情况下,严禁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4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和人员伤亡,保护财产安全。

2. 适用范围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和部门。

3. 责任与义务3.1 动火作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提供相关的安全培训和证书,并熟悉动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 在动火作业前,进行安全检查和准备工作,确保消防设备和工具完好,并根据需要配备合适的防护装备。

- 确保动火现场周围没有可燃物或易燃物,并迅速清理现场。

- 严格按照动火作业安全规程进行操作,不可超出权限进行动火作业。

- 发现火源,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如报警、用灭火器扑灭等。

3.2 部门的责任和义务:- 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 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指导,确保动火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 确保消防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 对动火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现场没有可燃物或易燃物。

- 定期组织演练和演习,提高动火作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4. 动火作业流程4.1 动火作业申请:- 动火作业人员向上级部门提交动火作业申请,包括动火作业位置、时间、工作内容等,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件和资质。

- 上级部门审查和批准动火作业申请。

4.2 动火现场准备:- 动火作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确保没有可燃物或易燃物。

- 检查消防设备和工具的完好性,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 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如防火服、防火手套等。

4.3 动火作业执行:- 动火作业人员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动火作业。

- 过程中严禁离开火源,应随时注意火势的变化。

- 如发现火势失控,应立即报警和采取相应措施。

5. 安全防范措施- 动火作业区域周围设置明显的禁止燃烧标志和安全警示标识。

- 在动火现场设置灭火器材,并配备专人负责。

- 每次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和现场清理。

- 动火作业现场严禁存放易燃物和可燃物。

6. 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5篇)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5篇)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和管理动火、用火操作的一些规定和要求。

下面是一个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框架:1. 安全责任制度:a. 确立动火、用火安全的管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b. 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c.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火灾风险评估:a. 针对每个动火、用火作业,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防控措施;b.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个岗位的应急责任和逃生路线。

3. 动火、用火申请和审批制度:a. 建立动火、用火申请和审批制度,规定明确的申请程序;b. 按照不同的火灾风险级别,进行审批的分类管理。

4. 动火、用火现场管理:a. 确定专门的动火、用火负责人,负责现场管理和指导作业;b. 设置动火、用火禁止区域,确保周围环境的安全;c. 使用专门的动火、用火设备和工具,确保其符合安全要求。

5. 火灾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a. 对于发生的火灾事故,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相关部门;b. 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c. 制定相应的事故处理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 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a.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b. 建立安全督查制度,加强对动火、用火操作的监督和管理。

以上是一个大致的框架,具体的内容和要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制度的实施还需要全员参与,形成全员的安全文化氛围,才能有效确保动火、用火操作的安全性。

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二)一、安全责任制度1.1 公司领导要高度重视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2 确定动火、用火负责人,明确其职责,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水平;1.3 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确保各工作环节的安全管理;1.4 建立健全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内容、流程和要求;1.5 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设施,保障动火、用火安全管理的需求。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3篇)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3篇)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施工、生产、经营等活动中的火灾安全,制定的关于动火和使用火源的管理规定。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 动火、用火申请和审批流程:规定了动火、用火申请的流程以及相关的责任人和审批人员。

一般涉及到申请表的填写、提交方式、审批程序等。

2. 安全措施:对动火、用火活动中的安全措施进行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确保火源安全、保证周围环境无可燃物、设置防火设施、疏散通道的畅通等。

3. 火灾预防和应急措施:制定火灾预防和应急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进行火灾防护设备检查、提供必要的灭火器材、组织火灾防控培训等。

4. 监督和检查:明确相关部门对动火、用火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的职责和权限,以确保动火、用火活动符合规定和安全要求。

5. 处罚措施:规定对违反动火、用火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的方式和相应的措施。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火灾预防工作得到有效实施,规范动火、用火行为,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发生的概率,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2)一、总则为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学校、公共场所等各类场所内动火和使用明火的活动。

三、定义1. 动火:指在无明火和高温能源之下,通过人工对可燃物进行点火,包括焊接、熔炼、切割、打火机点燃等。

2. 明火:指可见明显的火焰,包括蜡烛、炉灶、烧烤设备等。

四、动火、用火审批程序1. 动火、用火前,必须向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动火、用火申请表》,并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2. 动火、用火审批程序如下:a) 申请人将《动火、用火申请表》递交给单位安全管理部门。

b) 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对动火、用火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要求申请人进行整改。

c) 安全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将签字盖章的《动火、用火申请表》交给申请人,作为动火、用火的批复文件。

2024年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精选篇)

2024年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精选篇)

2024年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精选篇)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设施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发生,使动火操作做到规范、有序、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动火等级划分,按动火的危害程度及影响范围分为三级。

1、一级动火:我公司天然气次高压管网、城区中压管网、站场生产区、阀室的工艺管网和压力容器、存放易燃腐蚀有毒有害物品而无法隔离的库房等处的动火操作。

2、二级动火:站场区内非天然气系统、中低压调压站(柜、箱)内的动火作业。

3、三级动火:低压燃气管道上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审批权限及手续1、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由动火部门提出,生产运行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调度指挥中心审批,然后再报公司生产副总、总经理批准,并由动火作业提出部门存档。

2、三级动火由动火部门提出,生产运行部审核后,报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调度指挥中心审批,然后再报生产副总批准,并由动火作业提出部门存档。

第四条、动火申批表的内容1、动火内容及目的。

2、施工动火日期、时间、级别、操作方式3、动火作业方案:①地点范围、位置,包括:文字和附图(包括施工场地平面工艺图,动火作业点)、工作坑位置、消防器材等。

②组织分工包括:所有负责人及成员的职责分工。

③施工器材设备及材料。

④作业程序包括:文字评述,对作业程序的安排。

⑤动火安全措施。

⑥审批部门签字,领导审批意见。

第五条、监护1、动火单位和生产单位应在动火现场同时设监护人,共同监督检查动火现场情况,监护人行使监督权。

2、动火前要做动火分析,严防易燃易爆气体泄漏,动火现场的`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20%方可施工动火,动火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动火前30分钟,分析频率由批准动火人决定,分析人员对分析数据负责。

3、非动火工作人员不准随便进入施工现场。

4、动火现场5米内应做到无易燃物、无积水,便于施工人员在危急情况下迅速撤离。

5、动火现场应按照安全要求配备和布置消防设备和器材。

6、氧气瓶与乙炔瓶相距7米以上,且不准放在室内走廊或电线下面。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5篇)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5篇)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一、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量的消防器材。

二、动火区要设立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

三、在禁火区动火,均须办“用火证”,经营、储存场所内禁止用电炉、煤气取暧、热饭等。

四、用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和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

五、在禁火区风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和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证。

六、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1、特殊动火,指在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是指易燃、易爆区域(即:甲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七、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____天(____小时);二级动火也应该分析,二级动火证明有效期为____天(____小时)。

八、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每年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的签名和意见。

九、各项责任的职责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

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2、动火人员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

3、动火监护负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征上签字认可。

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和现场情况,亲自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单位内动火作业的安全,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包括单位员工和外来人员。

三、责任与义务1. 单位负责人是动火作业的主责任人,负责制定和实施本制度,同时要加强对动火作业的监督和管理。

2. 动火作业负责人是动火作业的具体责任人,负责制定具体的动火作业计划,并确保动火作业符合本制度的相关要求。

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动火作业的相关规定,保证操作安全。

四、动火作业管理1. 动火作业必须事先编制动火作业计划,并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2. 动火作业计划中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动火作业地点、时间和范围;- 动火作业的具体内容和方法;- 动火作业所需的工具、设备和消防设施;- 动火作业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相应的防范措施。

3.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作业风险评估,并编制风险控制措施。

- 动火作业风险评估必须包括火源可能引发的事故和相应的安全措施;- 动火作业风险评估必须考虑周围环境、气象条件等因素;- 动火作业风险评估结果必须由相关部门审核和批准。

4. 动火作业必须进行必要的防火措施。

- 对于易燃易爆物品周围的动火作业,必须将其搬迁或者做好防护措施;- 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灭火器材,并保证灭火器材的有效期限和合格证。

五、动火作业操作要求1.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持证上岗,熟悉和掌握动火作业的安全规程和操作技能。

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火服、防火帽、防火手套等。

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动火作业计划进行操作,禁止擅自更改作业方法。

4.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保持清醒和专注,禁止在作业过程中饮酒或使用麻醉药物。

六、应急措施1.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

2. 动火作业期间,必须设立专人负责观察火势,并及时报警,组织人员疏散。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四篇)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四篇)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工作场所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规范动火作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维修、检修等过程中,为了完成某项任务,需要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的行为。

第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严格控制作业过程中的火源,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二章动火作业准备第四条执行动火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应提前编制作业计划,并经相关部门审批,作业计划包括动火的具体时间、地点、作业人员名单、作业的方式和方法等。

第五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评估火灾风险,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现场勘察包括检查场地、环境和周边设施等是否具备安全条件。

第六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

作业人员应穿戴好适当的防护装备,确保作业安全。

第七条动火作业前,必须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所有作业人员都必须了解动火作业的相关风险和安全措施。

第三章动火作业流程第八条动火作业必须在风力、气候和温度等条件适宜的情况下进行。

如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适宜作业的情况,必须暂停作业。

第九条动火作业前,必须清除作业区域内易燃物、可燃气体等火灾隐患,确保作业区域安全。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作业工艺和安全操作程序进行。

禁止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违规使用明火进行作业。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期间,必须进行有效的火源监控。

如发现火源失控或其他安全风险,必须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予以控制和处理。

第四章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明确火源的位置和供应方式,并设置专人监控供应情况,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火灾事故。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清理作业区域内的可燃物、易燃物,确保周围环境无明火。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和安全提示牌,提醒周围人员注意作业风险,并采取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和应急设备,并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

新版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详细完整版)

新版动火作业管理制度(详细完整版)

新版动火作业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1)-目的:确保安全进行动火作业,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范围: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部门和人员。

二、定义:(1)动火:指在不便损害或引起燃烧危险的条件下,使用明火、电气设备、电焊等方式进行热源加工、烟火爆竹制造、金属熔化、焊接、割切等操作。

(2)动火作业人员:指被授权进行动火作业的专职人员。

(3)动火作业区域:指进行动火作业的具体场所。

三、职责和义务:(1)公司:1)制定和修订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2)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了解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3)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

4)定期检查和评估动火作业的执行情况。

(2)动火作业人员:1)遵守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接受必要的培训和教育,掌握动火作业的技能和知识。

3)负责检查和维护动火作业设备的完好性。

4)在动火作业前,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包括安全措施和紧急应急方案。

5)进行动火作业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作业安全。

四、安全措施:(1)动火作业前:1)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动火作业区域内无可燃物存放、排除火源。

2)设置合适的警示标识,提醒他人注意。

3)确保防火设施和灭火器材的完好性和有效性。

4)动火作业前必须向上级报备,并取得批准。

(2)动火作业中:1)使用合适的防护设备,如防火服、防火靴等。

2)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确保操作人员熟悉使用方法。

3)控制火源,避免明火扩散和引发火灾事故。

4)建立监控和报警系统,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3)动火作业后:1)确保动火作业区域彻底清理,无未熄灭的火源。

2)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维修部门,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3)进行事故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并予以跟进。

五、培训和教育:(1)新员工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时,应接受相关培训,包括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消防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内容。

(2)定期培训:定期组织动火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凡在电厂和收储站区域内的任何部位需动火作业的必须办理动火申请手续。

1.2承担施工动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动火作业前填报《动火作业申请表》。

1.3大型动火作业要经公安局消防支队防火科同意,领取动火许可证后,方可动火。

1.4动火作业现场,施工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现场安全。

1.5用电焊机作业的焊机地线不得接在易燃易爆的设备或管道上。

1.6在动火作业的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必须马上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监控中心。

2.1动火前必须通知保安人员,做到“八不、四要、一清”。

2.2动火前“八不”:1)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设备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留的油质不动火;5)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6)在储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物的不动火;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8)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2.3动火中“四要”: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3)引发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4动火后的“一清”:动火作业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作业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方能离开现场。

2.5保安员每小时到现场检查一次,制止不安全行为,将情况记录在巡检记录本上。

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确保动火作业过程中的消防安全,保护人员和财产免受火灾危害的一系列制度。

以下是一份常见的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 负责人的责任:- 动火作业负责人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动火作业,确保消防安全措施到位。

- 负责人应具备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消防培训。

- 负责人应制定动火作业方案,并确保所有参与者理解和执行该方案。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以“谁审批、谁作业、谁会签、谁负责”为原则,明确职责和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规范禁火区内动火作业,强化关键环节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发生。

适用:公司范围内各级别的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关键环节:1)辨识作业风险、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组织《动火安全作业票》会签、审批。

2)动火作业前安全条件和措施落实确认。

3)动火作业过程中监护。

4)动火作业结束的安全条件确认。

5)动火作业人员管理。

职责:(1)安全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负责特级《动火安全作业票》及其《施工作业方案》《安全措施方案》的审批和监督。

(2)安环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解释、执行、监督。

代表公司对动火作业进行安全管理。

负责拟定动火安全措施和监督落实,《施工作业方案》审核、动火作业全过程安全监督、所有相关联的票据整理归档。

负责动火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及作业事故应急处置。

负责确定动火级别、审批一级、二级《动火安全作业票》,会签并审核特级《动火安全作业票》。

(3)《动火安全作业票》审批人员: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安环部(经理、分管副经理、分管工程师),负责本次动火作业的安全,提出安全措施并检查落实。

(4)操作部负责对特级、一级动火安全作业票会签和审核,进行工艺复核和交底,负责《动火作业安全票》上应负责的安全措施项的落实。

(5)工程部负责《施工作业方案》的制定和审核。

负责提交用火申请办理《动火作业安全票》,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

负责《动火作业安全证》上应负责的安全措施项的落实。

(6)施工作业单位负责制定《施工作业方案》和落实施工作业全过程的安全措施,辨识作业风险,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工器具检查并确认完好,以及《动火作业安全证》上应负责安全措施项的落实。

(7)动火作业管理人员: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工程副总、安环部(经理、副经理、分管工程师)、操作部(经理、副经理、调度长)、工程部(经理、分管副经理、工程师)、其他相关部门(经理、副经理),负责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保证公司动火作业安全。

动火作业现场管理制度(5篇)

动火作业现场管理制度(5篇)

动火作业现场管理制度搞好安全生产,提高服务质量,保证动火作业按计划顺利实施,做到安全作业,按时恢复供气,对于违反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违反安全制度进行处罚。

1、所有动火作业,均应落实现场防护措施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坚决做到无现场防护措施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的动火作业一律不得实施,并应对此做好记录。

2、在施工动火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灯和照明设备,保证行人和过往车辆安全。

3、施工动火作业前,施工负责人对操作坑、电器设备和焊接设备按规定进行检查,确保人员、设备的安全。

4、现场负责人应准时到达现场,对参与动火作业的施工班组进行全面检查,即“六有六查”,达到要求后进行停气安排,当确认管线压力回零后方可通知管道施工人员开始操作。

5、动火作业并经现场监护人确认完成后,由现场负责人通知有关人员切断放散阀,缓慢开启阀门,恢复供气。

6、如出现设备问题、气停不死的情况,应由现场负责人将情况通知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扩大停气面积。

7、如因情况紧急,现场负责人可一边采取紧急措施,一面向主管领导汇报,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8、参与现场动火作业的班组和个人,一定要按计划安排,准时到达施工现场,如无故推迟动火作业进行,造成推迟时间恢复供气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9、现场参加动火作业的班组和个人,开关阀门和实施动火,一律要服从现场负责人指挥,不得私自启动和操作,否则,造成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一切责任。

10、现场负责人在现场要带头执行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且严格执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不得违章指挥,否则,要追究当事者的责任。

11、动火作业并经现场监护人确认完成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所调度室汇报。

因故不能按时恢复供气,现场负责人应提前半小时向所调度室汇报。

12、因故不能实施的动火作业,现场负责人要查明原因,耐心地给用户作解释,并将情况及时向调度中心和所在部门汇报。

动火作业现场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动火作业现场管理,保证人身安全、设备安全、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最新)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最新)

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最新)1. 引言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弧、高温设备或其他可能引发火灾的作业活动。

为了确保安全和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本文档旨在规范动火作业的管理制度,以保护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2. 作业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行动火作业的员工和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持有动火操作资质的人员、动火作业的监理人员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其他工作人员。

3. 动火作业要求3.1 作业申请与批准所有动火作业必须提前向作业管理负责人提交申请,并经过批准后方可进行。

作业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动火作业的详细描述和目的;- 动火作业的时间、地点和持续期限;- 动火作业所需的设备、工具和材料;- 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2 动火作业前准备在动火作业开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措施得以有效实施。

包括但不限于:- 检查作业现场是否具备动火条件,并排除可燃物和引火源;- 配备足够数量和类型的灭火器材;-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员工了解正确使用方法;- 安排专人监督作业,保持现场秩序。

3.3 动火作业进行中的安全控制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以下安全控制措施:- 维持作业现场的通风良好,确保烟雾排出;- 在作业现场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警示其他人员注意安全;- 严禁在动火区域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动火作业按照安全要求进行;- 定期巡视作业现场,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4 动火作业结束后的清理和检查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相应的清理和检查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处理和消除。

包括但不限于:- 清理现场可燃物和垃圾,确保作业现场整洁;- 检查作业设备和工具是否完好,并进行维护和修复;- 记录动火作业的情况和处理措施,以备后续参考。

4. 相关责任和违规处理4.1 责任分工- 作业管理负责人负责审核和批准动火作业申请,指导和监督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动火操作人员负责按照作业要求进行动火作业,并保证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监理人员负责监督动火作业全过程,并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5篇)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单位内部的火、动火活动安全,保证人员、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消防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所有的火、动火活动。

2.单位内的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火、动火的定义:1.火:包括直接使用明火进行烧烤、炒菜、焊接等活动。

2.动火:包括使用火种、火花、电火花等引发的火灾活动。

第四条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在所有的工作中,安全是首要考虑的因素。

2.预防为主原则:通过预防控制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3.综合治理原则:综合运用技术、管理、制度等手段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4.分级管理原则:根据火、动火的危害程度,划分为不同级别进行管理。

第二章火、动火管理责任第五条负责人的责任:1.单位负责人要确保单位内的火、动火活动安全,负有最终责任,并且要制定火、动火安全工作的目标和计划。

2.负责人要保证单位内的人员都能够接受必要的消防培训,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六条管理人员的责任:1.每个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单位的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部门内的具体工作目标和计划。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动火作业,保障人员身心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电离辐射、易燃气体等形式进行的点火、烘烤、焊接、切割、热处理等活动。

第四条动火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五条动火作业必须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未经专业人员批准和监督,任何人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第六条动火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保证工作人员熟悉并遵守施工方案。

第七条动火作业必须准备充足的安全防护装备,并保证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第八条动火作业必须落实责任,明确各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动火作业必须加强现场管理,保持清洁、整齐的工作环境。

第十条动火作业必须进行事故预案演练,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处置和应对。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动火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规范作业程序和操作步骤,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必须由经过资格认证的作业人员进行,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必须在充足的通风条件下进行,确保氧气供应和烟尘排放。

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必须防止火源直接接触易燃物,必要时采取隔离措施。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必须及时清理作业现场的易燃物、可燃物,保持安全环境。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必须做好防火巡查和监控,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必须设置专人负责协调工作,保证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动火作业必须严禁在有爆炸危险的区域进行,必要时需要封锁和隔离危险区域。

第二十条动火作业必须配备适当的灭火器材和消防设备,确保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一条动火作业必须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安全培训和管理第二十二条动火作业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获得相关证书,未取得证书不得从事动火作业。

动火管理制度

动火管理制度

动火管理制度动火管理制度11、参照《石油库动火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明火管理规定并严格落实。

2、凡是的爆炸危险区域和火灾危险区域内,使用各种直接或间接明火施工作业,均应按规定办理“动火票”手续。

3、“动火票”应经主管加油站审批,并报当地消防安全部门备案。

作业期间,站长应亲临现场指挥,作业现场应临时增设消防器材,安全监护人必须在场。

4、严格执行“三不动火”规定,即“没有批准动火证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动火完毕,由监护人和动火人共同对现场进行检查和清理。

经防火责任人确认后,方可离开。

5、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用火范围和随意动火。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动用明火时,要经批准后,停止加油作业,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6、加油站内不得采用明火取暖。

动火管理制度2一、动火等级的划分:1.一级动火:禁烟区域内,油灌、油箱、油槽车和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在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也属于一级动火。

2.二级动火: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3.三级动火:在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

二、动火审批程序: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编制防火安全技术方案,填写动火申请表,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二级动火作业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拟定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申请表,报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专职安全员审查,报项目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动火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公司动火作业,防止动火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
第二条动火作业是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第三章动火作业分级
第三条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

(一)、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二)、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三)、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消防)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四)、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第四章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第四条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一)、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AQ 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和《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
规定。

(二)、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三)、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第五条规定执行。

(四)、凡处于GB 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五)、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六)、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

(七)、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八)、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九)、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十)、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十一)、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十二)、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第五条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第四条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二)、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三)、动火作业前,生产车间(分厂)应通知生产部调度人员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四)、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五)、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第五章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
第六条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化验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第七条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

第九条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

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第十条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第十一条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
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第六章职责要求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负责人
(一)、负责办理《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二)、应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三)、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十三条动火人
(一)、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二)、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四)、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五)、应随身携带《作业证》。

第十四条监火人
(一)、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二)、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三)、当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四)、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十五条动火部位所在单位负责人
(一)、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

(二)、检查、确认《作业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
时制止动火作业。

(三)、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第十六条动火分析人
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

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的审批人
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

(一)、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二)、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第七章《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第十八条《作业证》的区分
特殊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的《作业证》应以明显标记加以区分。

《作业证》的格式见附表。

第十九条《作业证》的办理和使用要求:
(一)、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证由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及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可燃气体化验分析合格,并经动火地点所在单位负责人初审签字,消防、安环部门复检签字,报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由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及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可燃气化验分析合格,经动火地点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经安环部复检签字后生效。

(三)、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由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填写申请及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可燃气化验分析合格,经动火点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生效。

(四)、办证人须按《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根据动火等级,
按二十条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办理。

(五)、办理好《作业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准开始作业。

(六)、《作业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

(七)、《作业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八)、《作业证》一式三联,二级动火由审批人、动火人和动火点所在单位操作岗位各持一份存查;一级和特殊动火《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负责人、动火人和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各持一份存查;《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第二十条《作业证》的审批
(二)、特殊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批。

(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主管安全(消防)部门审批。

(三)、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由动火点所在分厂主管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一条《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一)、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8 h。

(二)、二级动火作业的《作业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

(三)、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及国家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至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开封龙宇化工有限公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