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胎发育的致畸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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胚胎发育异常和它的形成因素孕期保健 2008-10-9 13:09:39 标签:
胎儿在宫内生长发育的全过程平均约38周,是非常复杂、变化极为协调的生理过程。段出生前的发育称为胚胎发育。胚胎发育可3阶段:胚胎前期、胚胎期、胎儿期。胚胎早期发育是较重要的时期,人体各个器官、系统基本是在这个时期形成的,胚胎发育畸形也都是在这个阶段发生的。
1 致畸因子对胚胎发育各阶段的影响
1.1 胚胎前期受精后2周。此期某些致畸因子可干扰胚泡的植入或引起胚胎的死亡,一般不会引起畸形。
1.2 胚胎期受精后3周进入胚胎期,至受精9周,是器官发生期,人体几乎所有器官均在此形成,要经历细胞增殖、迁移、分化和细胞生理性死亡等重要过程。对致畸作用的感受性最强,易受致畸因子的干扰而发生紊乱,发生各种类型的先天畸形。
1.3 胎儿期自妊娠第3个月初至妊娠终了的胎儿期阶段,是各器官组织分化和功能发生期,胚体生长迅速。此期对致畸形的敏感性逐渐下降,一般不引起畸胎,即使有也是器官内的结构异常和功能的缺失。此期受有害因素的影响可导致生长发育迟缓、出生低体重儿或生后行为发生异常。
2 胚胎发育畸形
胚胎发育畸形是在胚胎发育过程中,由于遗传因素和环境因素作用而使得胚胎发育过程发生紊乱,导致各种形态结构与功能的异常,多表现为出生时就存在着各种形态学上的异常。
3 影响胚胎正常发育的因素
胚胎发育主要决定于胚胎的遗传构成及其程序性表达。其具有很大的稳定性,但是也
有一定的可复性,在胚胎发育过程中,遗传物质的改变或环境因素的影响都会引起胚胎发育异常,导致流产或出生缺陷。
3.1 遗传因素遗传物质发生改变是导致胚胎发育异常重要因素,表现为基因突变和染色体性先天畸形。
3.2 环境中各因素对胚胎发育的影响胚胎在宫内发育虽能得到很好的保护,但有些微生物仍可穿过胎盘屏障直接侵犯胚胎,或者是通过作用于母体引起母体生理代谢发生紊乱来影响胚胎的正常发育,导致各器官的发育过程发生障碍,从而引起胚胎畸形,主要表现为生物因子、化学因子以及致畸药物等。
3.2.1 生物因子已确认对人类胚胎有致畸作用的生物因子主要有:巨细胞病毒、疱疹病毒、病原体、单纯疱疹病毒、梅毒螺旋体、弓形虫等。巨细胞病毒(CMV)种属特异性高,即人类CMV只感染人类。CMV可通过胎盘侵袭胎儿,引起宫内感染。发生率为0.5%~2.5%,其中5%~10%引起临床症状,表现为黄疸、肝脾肿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溶血性贫血和不同程度的神经系统损害,包括小脑畸形、智力低下、耳聋、视神经萎缩等,严重可导致流产或死胎。风疹病毒分类上属于披膜病毒科,孕期感染后可经垂直传播导致胎儿的先天畸形,感染后胎儿细胞的有丝分裂和染色体结构均可发生变化。常导致先心病、耳聋、失明、智力低下。病原体可经胎盘感染胎儿,导致早产,宫内感染的胎儿可见有小头畸形、小眼球、视网膜脉络膜炎、发育迟缓、智力低下,严重可导致死胎。弓形虫经胎盘使胎儿发病,多表现为隐性感染,也可导致流产和死胎,或有脑积水、小脑畸形及智力发育障碍等。
3.2.2 化学因子由于环境污染的日趋严重,工业"三废"、农药、食品添加剂、防腐剂中都含有致畸因子。常见铅、汞等重金属及含磷(氯)农药和苯类化合物等易导致胎儿神经系统畸形及死亡。
3.2.3 药物对胎儿的致畸影响,取决于药物的性质、剂量、持续的时间和胚胎发育所处的阶段以及胎儿遗传个体对药物的敏感程度。大剂量的抗菌素、抗病毒药、抗癫痫药、抗癌药等,都有导致死胎、畸形的报道。
i.先天畸形的成因
ii.1.遗传因素形态发生是受遗传因素控制的
iii. 先天畸形的发生绝大多数与遗传有关,如染色体畸变、单基因遗传、多基因遗传等。
iv.2.环境中的一些物质可以造成胎儿畸形
v.在分析某个致畸因子的致畸风险时,应该考虑该致畸因子的作用强弱、剂量大小、持续时间、孕母的遗传背景以及当时的孕龄等。常见的致畸因子有:(1)辐射:其中离子电磁辐射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包括α、β、γ和X射线,其致畸作用与各射线的穿透力有关。日常,人们都或多或少地接触射线,有的人还因居住环境或职业关系可能接触更多的射线,但对其致畸作用要具体分析。非电离性辐射,包括短波、微波及紫外线等,其致畸作用较弱。其中紫外线对DNA修复机制有缺陷的患者是一种致突变因子。(2)X线:一般说,诊断性X线检查,对胎儿的危害不大,但也与照射部位有关,例如胆囊造影只使胎儿接受0.000006Sv(注:Sv是剂量当量单位,1Sv=100rem);而钠灌肠造影检查,由于直接照射骨盆,则可使胎儿接受
0.0035Sv。另外,治疗剂量要大得多。治疗脑肿瘤、乳腺癌(单侧)均可使胎儿接
受0.09Sv,治疗肺癌可接受0.25Sv。所以,用于治疗的X线有致畸的危险。(3)同位素:各种组织对不同的同位素吸收量不同,例如口服5mci的131I,甲状腺可接受100Sv,而性腺只有0.12Sv;口服4mci 32P,有1.0Sv进入骨髓、肝、脾,而其他部位则不过0.1Sv。另外,胎儿对同位素的吸收程度还与胎龄有关,例如胎儿在第10周,从循环中结合的碘比母亲甲状腺结合的还要多。因此孕妇必须用放射性碘进行诊断时,应在胎龄第5~6周之前进行,即在胎儿甲状腺分化之前完成。X线、同位素、还有其他外源性离子辐射对分裂细胞的影响,包括杀伤细胞、抑制有丝分裂、改变细胞的正常迁移和彼此联系,以及造成染色体畸变和基因突变等。植入前期,大剂量照射可导致胚胎死亡,这是由于致死性染色体畸变或细胞分化受损所致。
胚胎两周后的任何时期接受超过1.0Sv的射线,均可造成器官畸形或生长受阻,其中以中枢神经系统最为敏感,0.25Sv时就可发生小头畸形,智力低下,有实验证明,不伴有神经系统导常的其他畸形,则可谓并非由辐射引起,此剂量目前为大多数所接受的致畸剂量标准,胎儿接受0.25Sv以上的照射,有致畸危险。美国学者大多数以
0.1Sv作为阈值来推断致畸危险。有时尽管不发生畸形,但轻微的损伤可引起智商降
低,将来癌变也很难排除与辐射的关系。
vi.3.病毒和感染可致畸
vii. 病毒感染有风疹、巨细胞病毒感染、水痘及单纯疱疹B。其他病毒感染的致畸问题,目前尚无足够的证据。畸形儿是否与感染有关,可通过检查IgM来判定,受感染的新生儿IgM上升。也可进行病原基因检测。(1)风疹(rubella):前四周受感染,致畸危险为61%,5~8周时为26%,9~10周时为6%。风疹综合征的畸形包括眼、耳、心、造血系统、中枢神经系统、肺、肝和骨。神经系统损伤如小头、智力低下,眼的缺陷方面有视网膜病变、白内障、青光眼、小眼球等。(2)水痘(varicella):致畸危害只是在胚胎前16周或产前4天之内发生。前16周感染,可致畸,包括眼的缺陷如白内障、小眼球、视神经萎缩以及脑损伤和肢体发育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