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监理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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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工程名称:大安市天然气利用工程____________ 委托人(全称):大安市燃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全称):省安泰市政工程

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_________

合同编号:RQJL2015---2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 __________ 省安泰市政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3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标准和专用条件及有关附件中的措词和用法同义。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3.1委托监理合同。

3.2本合同标准和专用条件。

3.3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3.4监理委托书或中标通知书。

第四条监理的工程围及工作职责

主要工程围:(在□打V)

其他工程围:土建工程、商服用户施工工程、工业用户施工工程_______________。

工作职责:负责本工程主要设备材料进场检验,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投资控制等。进行合同管理、信息文档管理、HSE管理、组织协调和竣工验收等工作。对工

程建设的目标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全面维护委托方委托项目的合法权

益,帮助委托方实现预定的合理建设目标。

第五条监理酬金的计取及支付方式,双方经协商决定采用下述第三种方法(在具体方法前的口中打"或X )

□第一种方法:监理酬金的计取及支付方式

(1)监理酬金的计取,按照工程包干价总额/

元(人民币大写/ 元整)的标准执行。

(2)监理酬金的支付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资料、结算资料移交委托人之日起15日,委托人应支付至监理酬金总额的(建议不高于

95% ,即_/ __________元;剩余部分

在工程保修期满后15日结清。

□第二种方法:监理酬金的计取及支付方式

(1)监理酬金的计取,按投标书工程结算金额的/ % 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酬金的支付方式: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0日支付监理酬金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元;竣工初验10日支付至监理酬金总额的/ %合同到期通过甲方组织的正式验收后10日支付至监理酬金总额的/ % ;剩余部分在工程保修期满后15日结清。

□第三种方法:监理酬金的计取及支付方式

(1)监理酬金的计取:

(2)监理酬金的支付方式:根据工程需求,自监理人员进场3日支付工程费用50%施工结束之3日支付50% 达到100%

第六条其他费用支付方式

6.1因监理单位的原因使工期延误,监理单位同意按以下标准向支付违约金:每延长一个月的违约金=监理酬金总额十监理期限(按月计);因此造成委托人经济损失的,同时应赔偿委托人的全部损失。

6.2因委托人的原因使工期延误,在叁个月不予补偿。超过叁个月,委托人同意按以下办法给予监理单位经济补偿:每导致工期延误一个月的补偿金= 监理酬金总额十监理期限 (按

月计)。

6.3附加工作酬金和额外工作酬金已含在监理酬金总额中,不再另计。

6.4工程质量不合格,监理方应将监理酬金总额的30%乍为违约金退赔给委托方,并赔

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监理期限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止。

第二部分合同标准和专用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1.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1.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1.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1.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

负责人。

1.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1.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围和容。

1.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托人委托监理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

增加的工作容;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1.9“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工程所在

地的有关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汉语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

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容

第四条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容

4.1协助委托人进行招标准备工作,参与编制技术招标文件。

4.2协助委托人审核施工图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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