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井煤矿瓦斯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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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井煤矿瓦斯治理工
作方案
中井煤矿2012年度瓦斯治理工作方案
纳雍县中井煤矿
中井煤矿2012年度
瓦斯治理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我矿瓦斯防治工作,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正常的安全生产。根据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纳府办同[2012]5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矿井概况
纳雍中井煤矿位于贵州省纳雍县境内,隶属于勺窝乡管辖,矿区范围由0~6号拐点直线组成。矿区面积:0.5644Km2,开采标高
+1900~+1675米。矿井设计能力为21万吨/年,服务年限16.96年。矿区内含煤地层为龙潭组,区内主要可采煤层共12层,编号分别是1#、2#、3#、5#、6F#、6#、7F#、7#-8#、10#、28#、31#、32#煤层。
矿井采用平硐开拓方式,设有三条井筒,分别是主、副平硐及专用回风平硐,矿划分为二个水平、两个煤组、三个采区开采,
+1833.5m标高以上的上煤组为一采区,+1833.5m标高以下的上煤组为二采区,+1760m标高以下的下煤组为三采区。全矿井共划分为三个采区,矿井采用中央分列式抽出式通风系统。
中井煤矿布置了一个采煤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即1301炮采工作面,130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和1302运输巷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采用“U”形通风方式,掘进工作面采用压入式通风方式。
矿井开拓开采系统、通风系统、瓦斯灾害防治系统、防尘防灭火系统、防治水系统、安全监控系统、提升运输系统、压风及其输送系统、电气系统、矿山救护及应急救护系统等均已形成。
中井煤矿井田地质储量为965万吨,设计可采储量534.21万吨,可采煤层共12层,首采煤层3#,煤层平均厚度2.16m,一次采全高,全部垮落法管理顶板。选择单体液压支柱与金属绞接顶梁配合的正悬臂齐梁齐柱方式支护顶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还未鉴定。
二、组织措施及瓦斯治理机构职能
(一)成立瓦斯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岳春
副组长:杨长忠、王才
成员:张德斌、赵江、李运海、方彪、魏勇谢福祥、胡常江、陈志方、何登云、左代第、张开朋、李龙春、郭光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通防科,负责日常瓦斯治理管理工作,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一次瓦斯治理例会,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通讯机构及职责
1、通防科:
(1)负责编制年、季、月度的防治突出措施计划;
(2)负责矿井瓦斯治理措施的制定审核;
(3)组织有关部门随时检查防治突出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将检查结果向矿长和总工程师汇报,有关负责人应对发现的问题立即组织解决;
(4)负责收集矿井各种突出资料,参与突出事故调查分析;
(5)会同安全科检查瓦斯治理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
(6)每月召开一次由总工程师主持,瓦斯治理小组成员参加的瓦斯治理专题会议;
(7)审批瓦斯治理工作面日报表和瓦斯治理参数报告单;
(8)负责矿井抽放技术管理;
(9)负责矿井通风技术管理。
2、通风部门:
(1)按瓦斯治理管理要求,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管理;
(2)负责矿井、采区和瓦斯治理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系统的设计、通风设施位置选定、设置、建筑;
(3)保证通风系统独立、畅通、可靠、杜绝串联风;
(4)负责局部通风选型,安装位置的选定,局部通风机管理,杜绝循环风,确保掘进工作面有效风量满足安全生产的需求;
(5)矿井风量分配与调节、通风系统调整、风量测定、有害气体检查等工作;
(6)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日常检查与管理,发现通风设施故障必须及时处理,巷道断面不符合要求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进行处理;
(7)负责矿井瓦斯监控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校验,保证瓦斯超限既报警又断电,遥讯信号不得中断;
(8)重点头面的瓦斯监测资料必须每天进行分析,掌握工作面瓦斯涌出的变化规律及发展趋势,用以指导瓦斯治理工作;
(9)负责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治理参数的测定;
(10)加强对瓦斯治理员的培训,做好瓦斯治理参数测定仪器仪表的维修,确保一起灵敏可靠;
(11)会同安全科、施工单位验收措施孔施工质量,措施孔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验孔;
(12)依据效果检验结果,负责确定施工单位当班允许推进长度;
(1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头面通风日报”,送总工审阅;
(14)负责瓦斯治理措施的落实,严格掌握施工进度,确保抽放钻孔、释放钻孔的超前距;
(15)参加年、季、月度瓦斯治理计划的编制、瓦斯治理措施会审、突出事故的调查分析等。
3、生产技术科
(1)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17条规定,与通风部门共同编制瓦斯地质图,图中应标明采掘进度、被保护范围、煤层储存条件、地质构造、突出点位置、突出强度、瓦斯基本参数及绝对瓦斯涌出量和相对瓦斯涌出量等情况等资料,作为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制定瓦斯治理措施的依据。
(2)采掘工作面在设计和作业规程编制前,负责按规定提交采掘地质说明书,并对地质构造带及突出危险区、开采煤层的埋深、施工区与相邻区域的构造和突出情况等作详细说明,并提供地形地质图件。
(3)参与年、季、月度瓦斯治理计划的编制、瓦斯治理措施会审、突出事故的调查分析等。
(4)地质构造预测预报,收集突出危险区域地质资料、巷道及采面根据已有地质资料,结合相邻区域地质资料,及时动态预测预报工作面前方地质情况,做到图文并茂。
(5)负责矿井开采所留煤柱的测量和填图,控制煤柱位置的导线点及煤柱区内开擦巷道内导线点均要在开采工程图上说明。
(6)掌握煤层贮存条件及煤岩结构特点,查明地质构造及变化规律,及时填绘和标定巷道位置、采掘关系、煤柱尺寸、保护范围;负责向矿总工程师和瓦斯治理机构提供煤与瓦斯突出防治所需要的地测资料。
(7)在突出煤层顶、底板岩巷掘进时,地测部门提前进行地质预测、掌握施工动态和围岩变化情况,及时验证提供的地质资料,并定期通报给瓦斯治理机构和采掘区(队);遇有较大变化时,随时通报。
(8)编制年、季、月度生产计划的同时负责将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瓦斯治理计划编纳入年、季、月度生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