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体检作业规定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本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规范和管理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提出以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和外聘人员。
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的要求,公司将组织员工进行以下职业健康检查项目:1.体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电图、肺功能、视力、听力等相关项目;2.职业病检查项目:根据不同岗位和工作环境,确定相应的职业病检查项目;3.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较多的岗位进行相关检测,包括噪声、粉尘、有害气体等。
四、检查时间和频率1.新进员工入职前需进行全面职业健康检查,并提供体检报告;2.正式员工每年进行一次职业健康检查;3.特殊岗位员工根据工作风险、危害程度,可以根据需要设定更高的检查频率。
五、检查流程1.员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职业健康检查申请;2.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的申请情况,安排相关检查项目;3.选定的检查机构通知员工具体检查时间和地点;4.员工按照通知时间到达检查机构进行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5.检查机构出具体检查报告并将报告送交人力资源部;6.人力资源部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对员工的职业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和处理,并及时反馈给员工本人。
六、检查结果评定1.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会对员工的相关检查项目进行评估和分析,判定是否符合职业健康标准;2.对于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不合格的员工,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a.对工作环境进行改善或者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b.对员工进行工作岗位的调整,以减少职业健康危害;c.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意识;d.对员工进行康复治疗或者转岗处理,以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
七、保密原则公司对员工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保密处理,未经员工本人同意,不得将其泄露给他人。
八、违反规定的处理对于故意违反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将按照公司内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批评教育、纪律处分等。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通用规程(5篇)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通用规程1、生产作业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作业时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不用。
3、在作业过程中要爱护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及各种危害标识,不得故意损坏。
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要求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不得使用损坏、到期和不能起到防护作用的防护用品。
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加强通风,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6、不定期检查除尘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保证设施正常使用。
7、作业中要严格执行洒水防尘及机械除尘规定,经常对除尘管道、除尘器进行清理,检查及维修。
8、不准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场所,上班不准穿拖鞋、赤膊、敞衣,上班前不准饮酒。
工作时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打闹不睡觉。
9、调温工、操作工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规程。
10、检查检修设备时,必须先停电后检修,专人负责停电送电。
11、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噪声强度,定期公布检测结果。
12、发生事故,要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通用规程(2)以下是一些岗位职业健康操作的通用规程:1.个人卫生:每位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包括勤洗手,修剪指甲,清洁牙齿等。
2.防护设备: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员工应正确使用防护设备,如手套、口罩、护目镜、耳塞等,以保护自己不受伤害或感染。
3.工作场所整洁: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清洁,及时清理垃圾,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
4.正确操作设备:员工应接受相关培训,熟悉并正确操作所需的设备和工具,以确保安全和高效的工作。
5.安全操作程序:员工应了解并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程序,如紧急情况下的逃生程序,应急救援等。
6.关注工作姿势:员工应关注自己的工作姿势,并遵循正确的人体工程学原则,以减少劳损风险。
7.定期休息:员工应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强度进行适时的休息,防止过度劳累。
8.注意环境因素:员工应关注工作场所的环境因素,如温度、湿度、噪音等,如果可能的话,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轻不适。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5篇)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1 按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 职业健康检查与评价应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卫生机构承担,并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任。
3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健康检查,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按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执行。
4 职业健康检查应根据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由当地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
5 对将要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应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6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在取得结果后应及时通知员工个人,员工个人应签字确认。
在通知检查结果过程中应保护员工隐私。
7 在职业检查中如发现有职业禁忌或者有与其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职工,应根据体检部门的建议,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8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即将离岗的职工应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对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9 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立即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或观察对象,应根据职业病诊断部门的要求,进行定期复查。
检查确诊为职业病的职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安置。
10 职业健康检查技术服务机构应规范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健康检查表》作为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资料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妥善保管。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职工健康、预防职业疾病的发生,企事业单位对职工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的一套制度。
根据不同的行业、职业特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职业健康检查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职工健康档案建立与管理、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与标准、职业健康检查时间与频率、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处理与追踪、职业健康检查费用负担等。
职业健康岗前体检规章制度
职业健康岗前体检规章制度一、规章制度目的为了保障员工职业健康,维护企业生产和员工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是员工岗前体检的基本指导原则,有利于及时发现员工健康问题,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和安全生产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新入职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
三、岗前体检内容1. 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等基本生理指标检查;2. 专科检查:根据工作性质和风险因素进行相应专科检查,如岗位需要接触有害物质的员工需进行相关专项检查;3. 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等实验室检查项目;4. 特殊检查:如需要,可根据岗位特殊性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如X光检查、心电图等;5. 问诊:对员工的既往病史、家族史、药物过敏史等进行问询。
四、体检时间和地点1. 体检时间一般安排在员工入职前1周内进行,确保体检结果及时有效;2. 体检地点由企业统一安排,确保体检环境整洁、安全。
五、体检费用1. 企业承担员工岗前体检的费用,不得向员工收取任何费用;2. 若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进行额外的特殊检查,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六、体检结果处理1.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虚假合格、不合格三种情况:(1)合格:员工体检结果良好,适合当前工作岗位,可正常上岗工作;(2)虚假合格:员工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合格的体检结果,企业有权取消其合同或予以相应处罚;(3)不合格:员工体检结果存在不适合当前工作岗位的情况,需进一步评估治疗,待康复后再次体检。
2. 不合格员工按规定程序处理,确保员工职业健康和安全。
七、违规处罚1. 对未按规定进行岗前体检的员工,将追究个人责任,并按规定进行处罚;2. 对虚假体检情况的员工,企业将严肃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还将涉及法律责任。
八、其他1.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员工职业健康管理的有效实施;2. 员工在岗前体检过程中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不得隐瞒或虚报,并遵守相关规定;3. 员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向企业提出申诉,企业将按程序进行再次评估。
职业健康三岗体检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三岗体检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及安全,减少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风险,公司决定实施职业健康三岗体检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加强对从事三岗作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保障其身体健康和工作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三岗作业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高温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等。
三、体检程序1. 体检原则(1)体检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在岗职工的健康监测。
(2)体检应当通过政府批准的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具有合法国家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
2. 体检内容(1)生理健康检查根据具体的工作环境和岗位特点,包括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神经系统等方面的生理健康检查。
(2)职业危害因素检测随着工作环境的不断变化,职业危害因素也在不断演变和加剧。
企业需对岗位上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化学品、尘埃、噪音、振动等。
(3)心理健康检查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高强度、高压力、高危险性的因素,容易导致员工产生心理健康问题,需要开展心理健康检查。
4. 体检周期(1)首次体检新员工进入公司时,应当进行首次体检,全面了解员工的生理和心理健康状况。
(2)定期体检每年定期进行一次体检,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环境调整体检内容。
四、体检结果管理1. 体检结果报告体检机构应当对员工的体检结果进行整理和报告,并按照规定的要求提供详细的体检结果报告。
2. 员工健康管理档案公司应当建立员工的健康管理档案,对每一次体检结果进行归档管理,并建立健康档案进行跟踪管理。
五、体检结果处理1. 合格员工体检结果符合健康标准的员工,可继续从事相应的工作。
公司应当根据体检结果,及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2. 不合格员工体检结果不符合健康标准的员工,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对于职业病预防控制机构认定为职业病或者职业禁忌证的员工,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调整工作岗位,保障其身体健康,并提供相关的帮助和救助。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方法》,结合我矿生产和人员的实际,不断增加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健康水平,降低职业病及其它疾病的发病率,促进全年生产和各项经营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方法。
一、查体范围
1、对全矿全部接触职业危害(包括粉尘、放射性和有毒有害物质)的人员进行方案支配全面体检。
2、对新招上岗前的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
3、对离岗人员应进行离岗体检。
4、其它的应急检查。
5、对以上人员的查体工作要按规定在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分类、分人员、分项检查。
二、体检管理
1、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方法》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和《职业健康监护表》。
2、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采纳多种形式降低工作场全部害因素。
4、采纳有效防护设施,为职工供应个人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采纳多种形式加大职业卫生健康的宣扬教育力度。
6、把职业卫生健康列入职工平安培训的课程内容。
三、其它要求
1、未经上岗前检查的劳动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2、体检结果发觉有职业禁忌劳动者严禁从事所禁忌作业。
3、担心排未成年人和孕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和对胎儿有危害的作业。
4、发觉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的,应准时告知劳动者本人。
5、按规定妥当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矿各有关单位应按公司和矿今年体检的方案支配,仔细组织好当期的生产和参与体检工作,保证如期足额派员参与体检。
7、年终我矿将对年度职工体检工作进行一次总结,对好的科室、区队和个人赐予嘉奖,对差的进行惩罚。
经常性职业健康检查制度范本
经常性职业健康检查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旨在确保职工在工作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并早期发现、预防、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为此,公司特制定经常性职业健康检查制度,以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与安全。
二、检查范围1. 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血压、身高、体重等基本生理指标的测量;2. 心理健康评估: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职工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3. 眼耳鼻喉检查:对职工的视力、听力、鼻腔喉咙等进行检查;4. 职业病常规检查:根据不同的工种,对职工进行相应的职业病相关检查;5. 心电图检查:对特定工种的职工进行心电图检查;6. 肺功能检查:对特定工种的职工进行肺功能检查;7. 职业暴露监测:针对可能受到职业危害物暴露的职工,进行相关监测。
三、检查周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职工的经常性职业健康检查周期如下:1. 一类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检查;2. 二类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检查;3. 三类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每三年进行一次检查;4. 特殊情况下,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职工的检查周期进行调整。
四、检查流程1. 提前通知:公司将提前通知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并告知检查时间、地点等信息;2. 体检登记:职工到达检查地点后,需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个人信息;3. 体格检查:职工按照要求进行体格检查,包括血压、身高、体重等项目;4. 心理健康评估:职工根据要求填写相关心理健康评估问卷,并进行相关测试;5. 眼耳鼻喉检查:职工按照要求进行眼耳鼻喉检查,包括视力、听力等项目;6. 职业病常规检查:职工根据自身工种的特点,进行相关职业病检查;7. 心电图检查:特定工种的职工按照要求进行心电图检查;8. 肺功能检查:特定工种的职工按照要求进行肺功能检查;9. 检查结果反馈:职工将检查结果报告送交医务室,并在约定的时间内领取检查报告。
五、结果处理与随访1. 结果解读:医务室将对职工的检查结果进行解读,并将相关建议及时反馈给职工;2. 职业病筛查:对于检查结果异常的职工,将进行进一步的职业病筛查,并根据需要进行治疗和干预;3. 随访管理:对于职业病患者或亚健康人群,医务室将进行定期的随访管理,并给予必要的康复指导和支持。
职业卫生职工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职工健康检查管理制度篇1:职业卫生职工健康检查管理制度职业卫生职工健康检查管理制度1、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煤矿企业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和女工从事煤矿井下作业。
2、接触粉尘作业人中的职业健康检查周期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接触矽尘作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
(2)接触煤尘、水泥尘作业人员,每两年体检一次。
3、对接触噪声、振动等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按有关规定进行。
4、建立健全作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作业人员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作业人员离开时,有权索要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煤矿企业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盖章。
篇2: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客房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1、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众健康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住宿场所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上岗前应当取得"健康合格证明",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继续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健康合格证明"不得涂改、伪造、转让、倒卖。
2、实行上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制度,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两年进行一次。
3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进行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及佩带饰物;从业人员应有两套以上工作服,工作服应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4严禁将私人物品带入工作场所。
职业健康体检作业规定
1、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同仁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特订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同仁3.名词定义:3.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2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3岗前职业病体检:是指对准备从事某种接触生产性有害因素作业的工人进行的预防性体格检查。
3.4岗中职业病体检:是指对已从事某种接触生产性有害因素作业的工人进行的体检,发现职业病禁忌者,使其脱离有害环境,保护工人健康。
3.5离岗时职业病体检:是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提出离职时需做的体检。
4.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5.内容说明:5.1职业危害因素分类:主要分为:物理因素、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根据所在岗位接触到的职业因素做相应的体检项目,主要包括:预检、内科、尿检、验血、影像科、B超、心电图、肺功能、电测听等。
5.2 职业病体检针对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
根据各岗位所接触的职业危害(附件1,2)相关项目,做相应的体检,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5.2.1岗前职业病体检:对即将从事有害作业或特殊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体检,以便筛查职业禁忌人员,以避免职业禁忌人员从事其健康状况不允许从事的作业。
5.2.2在岗期间职业病体检:是指对已从事某种接触生产性有害因素作业的工人进行的体检,发现职业业禁忌者,使其脱离有害环境,保护工人健康。
5.2.3离岗前职业病体检:是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提出离职时需做的体检,以确保员工在离开本岗位无职业病禁忌症。
职业病体检检查法律依据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体检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施行,2011年12月31日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第三十六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八)组织实施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工作;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四、《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52 号)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公司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5篇)
公司职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消除职业性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劳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公司生产特点,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所属员工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工作。
3定义3.1职业健康检查:是采用医学方法筛选职业人群中一些较敏感的个体和探讨疾病与职业的关系,从而达到确保从业人员健康和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3.2职业禁忌:是指员工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诱发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3职业禁忌症:某些疾病(或某些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疾病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
4职责4.1办公室是体检管理工作的负责部门,负责员工体检管理标准的制定与修订工作,下达公司员工年度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全公司在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2办公室负责新员工上岗前体检工作,负责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的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者调离、调换岗位的人事管理工作。
4.3安环部工会负责监督员工体检管理工作的落实。
5控制程序5.1职业健康体检应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
5.2职业性健康检查范围5.2.1从事生产性有害因素或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业人员上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
5.2.2从事生产性有害因素的其他作业者。
5.3体检类别职业性健康检查是指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医学检查,职业性健康检查分以下检查类别:5.3.1就业前健康检查:是指将要从业有害作业人员(包括转岗人员),应在就业前针对可能接触的有害因素进行的健康检查。
5.3.2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员工按一定的间隔时间(周期)及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推进职业健康管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制定本《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企业或从业单位。
二、职业健康检查实施要求1.企业或从业单位应当制定职业健康检查计划,确保全员定期接受职业健康检查。
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包括体检和询问,具体内容应当包括:职业病危害接触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以及根据具体岗位确定的其他检查项目。
3.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职工离岗或在工作时间内进行。
4.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应当妥善保管,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人员的要求1.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认可的检查条件和能力,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生应当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具备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能力。
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进行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控制程序和质量保证体系。
四、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处理1.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记录和报告,对发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应当按照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控制或消除。
2.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应当妥善保管,密切配合企业或从业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处理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护职工个人隐私权。
五、法律责任1.企业或从业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职业健康检查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造假或者故意隐瞒职业病危害因素导致职工受害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和刑事处罚。
3.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违反职业健康检查管理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吊销证书。
六、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解释权属于有关主管部门。
3.本办法中涉及的相关术语、内容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范本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工作安全,规范职业健康体检工作的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职业健康体检适用范围包括所有从事有害因素作业的职工,包括在岗职工、离岗职工和离退人员等。
第三条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应当按照预防为主、综合监控、分工负责、全员参与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职业健康体检工作流程第四条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确保操作科学合理、准确可靠。
第五条职业健康体检包括入职前体检、在职期间体检和离岗后体检。
第六条入职前体检的内容应包括一般健康检查和有害因素接触相关项目,确保新聘职工在符合健康要求的状态下工作。
第七条在职期间体检应定期进行,内容应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和有害因素进行科学设计。
第八条离岗后体检应对离岗职工进行综合体检,并对有特殊职业病病人开展随访和治疗。
第九条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应做好体检结果的登记、存档和保密工作。
第三章体检机构和人员第十条体检机构应为具备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且能提供完备的体检设备和专业的体检人员。
第十一条体检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质量核查和评估,并确保体检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二条体检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职业健康体检专业知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证体检过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四章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第十三条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应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性质、有害因素以及职业病危害程度进行科学设计。
第十四条职业健康体检项目主要包括:一般健康检查、职业病体检、有害因素监测和职业危害因素评估等。
第十五条职业病体检项目应包括与工作岗位和有害因素接触相关的疾病筛查和健康评估。
第十六条有害因素监测项目应包括环境监测、工作场所空气污染物浓度监测等。
第十七条职业危害因素评估应综合考虑有害因素的类型、浓度、接触方式及岗位工作环境等因素进行。
第五章体检结果第十八条体检结果应准确、全面地反映职工的职业健康状况,并进行科学解读和分析。
职业健康员工体检管理制度(4篇)
职业健康员工体检管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了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和工作安全,建立和实施的一系列体检管理措施和规定。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职业健康员工体检管理制度的要点:1. 目的和原则:- 目的:保护员工的职业健康,预防职业病和工伤发生。
- 原则:科学、公平、保密、自愿、法律合规。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尤其是从事高风险、高职业暴露工作的员工。
3. 体检项目和周期:- 根据岗位的不同,确定相应的体检项目,包括一般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检查。
-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规定体检的周期,一般为每年一次。
4. 体检费用:- 公司承担员工体检费用,并提供相应的报销制度。
5. 体检机构选择:- 选择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来进行员工体检。
6. 体检通知和预约:- 提前通知员工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并安排员工预约体检。
7. 体检结果和数据管理:- 对员工体检结果进行保密,仅由特定人员查看和管理。
- 将体检数据进行归档和管理,用于健康分析和职业健康管理。
8. 健康宣教和咨询:- 向员工提供健康宣教和职业病预防知识,促进员工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9. 提示和跟踪:- 根据体检结果,对存在健康问题的员工进行提示和跟踪管理,提供相应的医疗和康复服务。
10. 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设立专门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以上是一个典型的职业健康员工体检管理制度的要点,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职业健康员工体检管理制度(2)一、总则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提出并制定本《职业健康员工体检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劳务派遣工。
三、体检项目1.入职体检: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入职体检,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以及相关职业病检查。
2.年度体检:所有在职员工每年都需要进行年度体检,具体项目及标准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进行制定,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5篇)
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公司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五条公司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六条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七条公司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第八条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本公司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的周期一般为一年。
第十条公司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十二条公司当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十三条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2)是一项旨在保障职工在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健康的规定。
通常,这个制度要求企业或机构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健康评估,以确保工作环境符合相关的安全法规,并为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
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一般包括以下方面:1. 安全设施和设备检查:对工作场所中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包括消防设施、紧急疏散通道、个人防护装备等。
2. 职业病防护检查:对可能引起职业病的因素进行评估,包括有害物质的接触程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配备等。
3. 工作场所环境检查:对工作场所的空气质量、噪音、光线等环境因素进行评估。
4. 职工健康体检:对职工进行定期的健康体检,以及预防疾病和提供健康教育。
5. 事故调查和记录:对工作场所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并记录事故的原因和处理情况。
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职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1、职业卫生科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工作。
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并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2、必须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23号令)的规定的周期和范围,对作业场所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1)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在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2)必须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3)工人因各种原因脱离原有害作业时必须进行离岗时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4)不得以常规体检代替职业健康检查。
3、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及时处理。
(1)对上岗前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不得因任何原因,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劳动。
(2)在岗期间定期健康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要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3)要对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健康检查结果表要实施告知和保密制度。
(1)健康检查结果要及时,如实地告知被检查者本人。
(2)健康检查结果要实施保密制度,不可将本人的检查情况随意泄漏给其他人员。
5、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应列入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中,纳入单位或项目成本中,实施专款专用。
(1)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由职业卫生科每年制定费用计划。
报集团公司审批后,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中,实施专款专用,不得擅自挪用。
(2)不得无故拖延、克扣、拒付有害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的相关费用。
6、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必须指定科室和专人妥善保管。
(1)健康监护档案为永久性保存的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2)职工健康监护档案不得随意外传。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一、引言职业健康是指在工作环境中,工人或职工所受到的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有害因素对其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的影响。
为了保障职工的健康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世界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关的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本文旨在介绍职业健康检查的管理制度,以确保企业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产安全。
二、职业健康检查的定义职业健康检查,又称职业健康体检,是指对职工进行身体检查的一种特殊形式。
它针对职业病的高发因素,选择有代表性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旨在预防、筛查和诊断职业病及其他与工作有关的疾病和健康问题,以保护职工健康,确保生产安全。
三、职业健康检查的法规要求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同时,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或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标准,定期对上述劳动者进行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不得因工作接触的有害因素长期累积导致职业病。
四、职业健康检查的实施流程1. 制订职业健康检查实施方案用人单位应该根据职业危害风险评估结果和控制措施,制订职业健康检查实施方案,以便全面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2. 职业接触者清单用人单位要列出职业接触者名单,明确检查对象,建立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档案,记录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3. 进行预检查在正式的职业健康检查前,用人单位应该先进行预检查,了解职工的基本健康状况,对有疑问的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审核。
4. 正式职业健康检查正式职业健康检查由检查医生实施,包括现场检查、体格检查、专科检查、实验室检查等,戴口罩,用医用手套规范操作,保证检查安全卫生。
5. 检查结果报告用人单位应妥善保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做到保密性和安全性,并据检查结果为职工提供指导和帮助,制定相应的防治对策。
五、职业健康检查的有效性研究表明,职业健康检查可以有效地提高职工的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降低职业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为保护职工健康和生产安全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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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同仁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特订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同仁
3.名词定义: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
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
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岗前职业病体检:是指对准备从事某种接触生产性有害因素作业的工人进行的预防性体格
检查。
岗中职业病体检:是指对已从事某种接触生产性有害因素作业的工人进行的体检,发现职
业病禁忌者,使其脱离有害环境,保护工人健康。
离岗时职业病体检:是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提出离职时需做的体
检。
4.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5.内容说明:
职业危害因素分类:
主要分为:物理因素、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根据所在岗位接触到的职业因素做相应的体检项目,主要包括:预检、内科、尿检、验血、影像科、B超、心电图、肺功能、电测听等。
职业病体检
针对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职业健康检查。
根据各岗位所接触的职业危害(附件1,2)相关项目,做相应的体检,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5.2.1岗前职业病体检:对即将从事有害作业或特殊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体检,
以便筛查职业禁忌人员,以避免职业禁忌人员从事其健康状况不
允许从事的作业。
5.2.2在岗期间职业病体检:是指对已从事某种接触生产性有害因素作业的工人进行的体
检,发现职业业禁忌者,使其脱离有害环境,保护工人健
康。
5.2.3离岗前职业病体检:是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在提出离职时需做
的体检,以确保员工在离开本岗位无职业病禁忌症。
体检工作流程
5.3.1 上岗前体检:人事在招聘新进员工时,如果该员工岗位涉及到职业危害因素(附
件1,2),须在入职前安排至有资质的体检医院,做相应的职业健
康体检后方可上岗,费用先有个人垫付,转正后凭发票以付款请
示单报销;若报告结果为“职业禁忌”时,可安排调离岗位或辞
退。
5.3.2 在岗期间体检:环安人员每年定期为公司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同仁,安排职业健康
体检,因公司人员过多且轮班制度,故可安排医院上门体检;环
安人员在一年期限来临之前,提前3至4个月发包请购预约医院,
并统计体检人员名单,所接触的危害,确定体检时间,地点,公
告全厂。
5.3.3 离岗前体检:如果员工离职,自愿性安排其至医院做离职前体检,如果不愿做,必
须在离职报告书备注栏中写明“本人身体健康,自愿放弃离岗前
职业病体检”,附上签名。
5.3.4 后续处理
体检报告出来以后,若有人员须复检,再统一安排至医院复检;如果报告中有人员诊断为“职业禁忌证”,须将该员调离岗位,不接触禁忌的职业危害,并留存调岗证明,以便卫生部门检查;若诊断为“职业病”,可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