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冷藏药品收货、验收、储存的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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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加强营业场所冷藏药品的销售管理,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范围:适用于门店冷藏药品销售的标准化操作。
3、职责:营业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操作规程:
4.1冷藏药品的收货
4.1.1冷藏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要对运输工具和运输状况进行检查。
4.1.2检查运输工具是否密闭,如发现运输工具内有雨淋、腐蚀、污染等可能影响冷藏药品质量的现象,及时通知质量管理员处理。
4.1.3冷藏药品到货时,要查验冷藏车、车载冷藏箱或保温箱的温度状况,核查并留存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对未采用规定的冷藏设备运输或温度不符合要求的,要拒收。
4.1.4冷藏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对照配送单和配送记录并核对药品实物,确认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收货,做到票、账、货相符。
4.1.5药品到货时要先行对冷藏药品进行收货,对符合收货要求的冷藏药品,收货后要及时存放冷藏柜内待验。
4.1.6对符合收货要求的冷藏药品,收货人员要拆除运输防护包装,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完好,对出现破损、污染、标识不清等情况要拒收。
4.1.7收货人员将检查合格的冷藏药品,在其配送单上签字后移交验收人员。
4.2冷藏药品的验收
4.2.1对到货的冷藏药品要逐批进行验收,并要在冷藏柜10分钟内完成验收。
4.2.2抽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验收完毕,将抽样药品包装复原,及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的要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
4.2.3验收时要对冷藏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进行逐
一检查、核对,整件药品包装中要有产品合格证。
4.2.4验收冷藏外用药品、非处方药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要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
4.2.5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以及《进口药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4.2.6验收合格的冷藏药品,要在计算机系统中生成验收记录,包括药品名称、批号及数量等,注明验收结论并签名。
4.2.7对验收时发现冷藏药品与配送单不符、包装不牢固或破损、标志模糊、质量异常等问题,要予拒收并报质量管理员处理。
4.13验收完成后,在计算机系统自动生成冷藏药品验收记录。
4.3冷藏药品的储存
4.3.1冷藏设备温度控制在2℃~8℃之间,由营业员进行监测和调控,使温度符合要求。
4.3.2存放冷藏药品的设备要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放置与销售活动无关的物品,防止污染药品。
4.3.3冷藏药品来货后及时放置在冷藏设备中,按规定对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并保证存放温度符合要求。
4.3.4药品储存在冷藏设备中,要按批号摆放并整齐有序,但要离冷藏柜的四周内壁有一定的距离,避免药品潮湿,同时也要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
4.3.5每月对存放的药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易变质、近效期、摆放时间较长的药品。
4.3.6及时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跟踪管理,防止近效期药品售出后可能发生的过期使用。
5、记录
5.1冷藏药品验收记录、门店冷藏药品到货记录在计算机系统中自动生成。
5.2记录保存在计算机系统中并按日备份。
5.3温度监测仪的温度数据每周要导入并储存在计算机系统中。
5.4记录按规定保存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