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版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4.7.16-动力学院

2014版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4.7.16-动力学院
2014版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4.7.16-动力学院

动力与能源工程学院

一、 适用工程领域

工程领域名称:动力工程

二、 培养目标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恪守 学术道德规范,能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需要,适应科研和工程技术发展的 需要,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 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2. 掌握本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在本领域的某一方向具 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及工程管理等能力。能够 胜任实际动力系统、设备或装置的分析汁算、开发设讣和使用维护等工作。同时, 应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科技资料和文献,进行必要的国际 学术交流,掌握和了解本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

3. 具有实事求是、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和严谨的科研作风,具有较强的事 业心、合作精神、创新精神和较强的交流能力。

三、主要研究方向

四、培养方式

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 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年。一般用0.75学年完成学位课 程学习,应在文献综述报告前修完课程学分,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完成全部学分。 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包含A 环节和B 环节。A 环节由理论课程 构成,要求学生必须修满不少于20学分的理论课程。B 环节为综合环节,包括 文献综述报告、学术活动、综合实验、工程实践、新技术科技讲座五个环节。全 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提交答辩申请时,必须修满A 环节学分,并通过B 环节

代码:085206

1. 动力装置总体与系统设计 3. 动力装置自动化与测试技术

5. 动力机械燃烧与节能减排技术

2. 动力装置振动与噪声控制技术 4. 动力机械气动热力学与结构设计 6. 新能源与特种动力

考核。

对跨工程领域或以同等学力身份入学的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补修本领域本科阶段2-3门核心课程,但不计入培养计划,课程由导师和学生本人研究确定。补修课程需按时上课、参加考试并成绩及格。

六、综合环节及基本要求

1.工程实践

主要是指培养学生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对系统或者构成系统的部件、设备、环节等进行设计、试验、分析与集成、研究与开发、管理与决策的工程实际能力。

工程实践需在导师指导下,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不少于0.5年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实习实践时间不少于1年)工程或科研实验项U的实践工作。学生应完成匸程实践计划书,经指导教师同意,报送学院审核,批准后执行。工程实践结束后提交工程实践报告,合格后通过本环节的考核。

2?文献综述报告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后在导师的指导下即开始阅读本领域国内外有关文献资料,总数不少于5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20篇,并于第二学期完成不少于4000字的文献综述报告。

文献综述报告应反映国内外本领域的研究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文献综述报告由导师组评审,合格后通过本环节的考核。

3?开题报告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报告以及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的要求按学校及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4.学术活动

本领域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活动的形式包括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讲座,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术报告会和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具体要求如下:参加学校组织的本工程领域或相关学科的学术报告或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2次,每次听完报告后撰写500字左右学习心得一份,导师审阅同意后签字,交学院教务办公室。

学术活动及其考核在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完成。

七、学位论文

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评审和答辩等环节按学校及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设置

一、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A环节,要求学生修满不少于20学分的课程。

二、全日制专业学研究生B环节,要求学生必须完成以下环节,并通过考核。

三、全日制专业学位硏究生必须修满A环节学分,并通过B环节考核,方准提交答辩申请。

关于制订、修订博士点、硕士点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关于制订、修订博士点、硕士点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各学科组: 目前我校部分博士点和硕士点学科执行的研究生培养方案是2004年制订或修订的培养方案,已执行近十年。为了确保研究生培养方案能够适应新形势下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要求,充分反映学科特色,更好地发挥对研究生培养的指导作用,有必要对部分使用时间较长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请各相关学院认真组织有关学科专业,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全面修订。现就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要求和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培养方案制订、修订范围 本次需要修订的培养方案是博士研究生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主要包括2004年制订或修订的培养方案(即2004版),2007年或2008年后续制订的新增学科培养方案,以及2012年至今已获批或待审批的已有一级学科目录内的二级学科或自主设置二级学科(见附件一:表1)。 对2012年度新制订或修订的培养方案,如果学院及学科认为有必要,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见附件一:表2)。 凡是博士点学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均要修订;非博士点学科,只修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凡是属于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学科的博士点,均要制订或修订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方案。 凡经过学科专业调整,不再招生的专业无需重新修订培养方案。 2.培养方案制订、修订原则 具有一级学科授予权的博士点、硕士点学科,原则上应按照一级学科制订、修订培养方案;若所属二级学科之间课程体系差异较大,按照一级学科统一设置课程存在较大难度时,也可按照二级学科分别制订、修订培养方案。 3.培养方案制订、修订工作的组织实施

培养方案制订、修订工作由一级学科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如果一级学科涉及多个学院,则制订、修订工作应由一级学科牵头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其他相关学院应积极配合做好制、修订工作(见附件一)。各学院应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各学科应成立专门的制订、修订工作小组,并确定专人负责,11月10日之前,将负责人名单和联系方式上报研究生院。各学科要组织动员广大研究生指导教师、课程教学骨干教师积极参与,并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经充分研讨后确定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 4.培养方案编写要求:培养方案的内容和格式按照附件二《指导意见》进行编写。 5. 培养方案制订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通知下发后,各学院、各学科组织制订、修订培养方案,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将培养方案初稿打印一份,经分管院长审批签字后交研究生院,同时将培养方案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2)第二阶段: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对各学科培养方案进行评审,并及时将修改意见反馈给各学院、各学科。 (3)第三阶段:各学院、各学科根据反馈意见对培养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修改后的培养方案打印一份,经分管院长审批签字后交研究生院,同时将培养方案定稿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曾丽萍(培养科)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zenglp@ 附件一:表1 需要制定、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学科和学院一览表表2 2012年已制订、修订培养方案的学科和学院一览表 附件二:制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附件三: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写格式(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法学院本科生培养方案

法学院本科生培养方案 418 / 13

二0一三年四月 419 / 13

哈工大法学院本科专业设置 学院培养方案修订委员会名单: 主任:赵海峰 副主任:王晓东 委员:葛勇平、郭丹、窦玉前、宋健强、孙冬鹤、贾雪池、王伟秘书:于纯海、张宇 负责人(签章): 420 / 13

法学专业本科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系统掌握法学知识和规则且具有深厚的法学专业知识功底,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并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立法信息,具有一定的跨文化交流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具备从事法律或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专门人才,重点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复合型法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从事法律工作和法学教案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掌握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法学基础知识,根据不同的专业方向(如法学理论、刑事法学、民商法学、国际法学等)系统深入地掌握该方向的知识体系。 .深刻掌握法学学科的科学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广博的基础知识素养、求实创新精神、科学素养、公正的品质、综合分析素养、法律意识和法律至上的法治精神;精通法律,熟悉法律和相关业务。 .能将所学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法学和法律实务之中。毕业生应特别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能力: ()具有较好的社会科学基础知识,具有准确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具有跨文化交流的能力; ()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的能力和实践技能,能运用所学的法学理论解决法律问题,具有初步从事法学研究、司法实践、立法执法评价、法律服务和组织教案的能力; ()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阅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了解中国和国际相关法律、法学的理论前沿,把握法律实践的发展动态,以及法制建设的基本趋势。 三、主干学科 法学 四、专业主干课程 421 / 13

XX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大学 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大学研究生部 2008年6月

目录 **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学科、专业 (1) **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5)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学科 (7)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8) 高等教育学学科................................... ............. . . (10)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学科 (11) 计算数学学科 (12) 应用数学学科 (14) 光学学科 (16) 力学学科 (18) 物理电子学学科 (20) 应用化学学科 (21) 机械工程学科 (22) 光学工程学科 (24) 仪器科学与技术学科 (2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 .. (28)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学科 (30)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学科 (32) 电路与系统学科 (3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学科 (35) 通信与信息系统学科 (36)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 . . (3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 . (40)

流体机械及工程学科... ....................... ................. .(41)土木工程学科 (43) 水利工程学科 (45) 农业水土工程学科 (4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科 (49)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科 (50) 区域经济学学科 (51) 金融学学科..................................................... . .(53)国际贸易学学科............................................... . (54)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 (55) 会计学学科 (57) 企业管理学科 (58) 技术经济及管理学科 (59) 设计艺术学学科 (61) 制浆造纸工程学科(印刷工程) (62) 食品科学学科(包装工程) (64) 印刷包装技术与设备学科 (66) 信号与信息处理学科 (68)

南京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030108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环境保护建设需要、熟悉本学科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具有严谨科学学风和良好职业道德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门人才。 在业务素质方面,加强学生的环境法和其他相关法律部门基本理论的学习,使学生有扎实的跨学科的基本理论功底,同时能敏锐地关注中国环境保护法制的实践,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学习与研究方法。对学生的学位论文,力求创新、突破,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通过论文调研、撰写,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1.环境行政法 2.国际环境法 3.环境侵权法 三、招生对象 法律专业和非法律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大学考试合格,再经面试合格者。 四、学习年限 三年 五、课程设置 六、教学方式 1.公共课(A类课),以讲授为主,辅以自学。 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BCD类课),以课堂讲授与课堂讨论相结合,辅以自学,其中课堂讲授不应少于课内学时的2/3。 3.注意对硕士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包括创造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

表达能力、论文写作能力等方面的培养。硕士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师生双向互选并确定导师,制订培养计划,导师负责全面培养工作。 4.硕士生在完成课程学习的同时,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专业论文写作和参加与本学科有关的科研或学术活动。 七、考核方式 1.公共课以笔试考核为主,按研究生院统一要求进行。 2.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在课堂教学的基础上,以撰写专题课程论文为主,也可以出卷笔试考核,或以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3.中期考核在硕士生入学后第四学期期中进行,由导师组成考核小组对硕士生的课程学习情况和完成学位论文能力进行考核,重点考察其对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科研能力。考核小组对硕士生的考核结果作出公正评价并评定成绩,以确定该生是否有资格进入论文准备阶段。对考核不合格或完成学业确有困难者,应劝其退学或作肆业处理。 八、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反映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研究能力的关键环节。研究生应于入学后的第三学期期末进行,在导师的指导下选定研究课题。学位论文的选题应体现本专业领域的学术性和先进性,并具有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选题确定后,应提交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由有关导师会同本专业负责人进行审议。 学位论文的提纲拟定与论文撰写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并能充分反映作者本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观点。学位论文在引用他人观点时必须注明出处,并在论文最后列出所有参考文献资料。 九、答辩和学位授予 1.硕士学位论文完成后,至少要经过两位同行专家(其中一位校外专家)评阅通过后,方可组织答辩。 2.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必须至少在研究生院指定的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方可进行答辩。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人组成,论文答辩会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 4.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校学位委员会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院学位分委员会的意见,按有关规定作出是否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专业代码:081505) (201109版)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2000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点。本学科主要从事海岸与近海工程环境、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近海结构物设计及其运动机理研究,主要研究领域有:海岸与近海工程流体力学;河口海岸动力学;河口海岸演变、港口航道整治规划及海岸河口环境保护;海岸防护工程;海岸与近海岩土工程;港工与海工结构;港口与近海结构设计与动力分析;海岸带规划与管理。本学科目前有教授4人,副教授4人,讲师3人。本学科的实验基地有海洋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长江口深水航道试验中心(教学与科研基地)、风浪流水槽、 计算机辅助设计算中 一、培养目标 学位获得者应具备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实践研究、理论分析及计算机技术方面的能力,能结合与本学科有关的实际问题进行科学研究或担负专门工程技术工作,并取得有创新的研究成果。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主要研究方向 1.海岸与近海工程流体力学 2.泥沙运动力学与河口海岸动力学 3.海岸与近海岩土工程 4. 港口与近海结构设计与动力分析 5. 近海环境与防灾 三、学制和学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二年半;总学分≥30,其中学位课学分≥19。半脱产硕士研究生经申请 批准其学习年限可延长半年至一年。 四、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开课时间组号备注 学位课G071503 计算方法 3.0 秋 学位课G071507 数学物理方程 3.0 秋

学位课G071532 应用泛函分析 3.0 春 学位课G071536 高等计算方法 2.0 春 学位课G071552 应用近世代数 3.0 春 学位课G071555 矩阵理论 3.0 秋 学位课G071556 近代矩阵分析 2.0 春 学位课G071557 图与网络 2.0 春 学位课G071558 拓扑学基础 2.0 春 学位课G071559 最优化理论基础 3.0 秋 学位课G071560 小波与分形 2.0 春 学位课G071561 偏微分方程数值方法 2.0 春 学位课G071562 基础数理统计 2.0 秋 学位课G071563 时间序列与多元分析 2.0 春 学位课G071564 应用随机过程 3.0 秋 学位课G071565 最优估计与系统建模 2.0 春 学位课G071566 变分法与最优控制 2.0 春 学位课G071567 工程微分几何 2.0 春 学位课G071568 非线性动力系统 3.0 春 学位课G090510 中国文化概论 2.0 春,秋留学生必修 学位课G090511 汉语 2.0 春,秋留学生必修 学位课G09051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0 春,秋

东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东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为了满足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客观实际,特制定东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能够适应21世纪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学术型和应用型人才。 达到上述目标的具体要求是: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掌握并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方法及科学理论,解决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各种新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不怕困难,勇于探索科学的精神;遵纪守法,热爱祖国。 2.学术型研究生应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不断探索的创新精神,掌握本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对攻读的研究方向有比较全面的了解和研究,熟悉本研究方向的新成果和发展趋势,对相关学科有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有较宽的知识面;专业学位研究生应掌握本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必须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地阅读和翻译本专业的文献资料,具有一定的外语会话能力。 4.坚持体育锻炼,保持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硕士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在二级学科下设定。 研究方向的设置要努力把握本学科发展的主流和趋势,注意突出学科特色和优势;应考虑本专业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密切关注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或深远意义的领域,并力求体现前瞻性、先进性和前沿性。 三、学习年限 我校研究生实行弹性学制。 学术型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5年,弹性学习年限为2.5至4年。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前1.5年用于课程学习,后1年用于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学术活动、社会调查、撰写毕业论文及答辩。 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年,弹性学习年限为2至3年。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前1年用于课程学习,后1年用于实习、实践、社会调查、撰写毕业论文及答辩。 研究生逾期不能毕业者,按《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四、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置的基本原则 1.基础性原则。课程设置要充分体现“厚基础、宽口径、精而新”的要求,注重基础性、宽广性和实用性。要重视专业基础学位课程的教学,加大其学时比重,适当压缩专业课程,按宽口径原则设置课程。 政治理论课程和外语课程的设置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灵活性原则。根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的要求,考虑财经院校学科专业的特点和人才需求的实际情况,在课程设置中,应根据分类培养的需要,灵活设置学术类和应用类模块课程。学术类课程注重理论研究,应用类课程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 3.个性化原则。根据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要求,指导教师应根据研究生本人的实际制订研究生个人课程学习计划。 4.创新性原则。课程设置要体现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司法实务技能,具备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能够在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和法学教育、研究以及社会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熟悉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国际规则; 2.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和自然科学技术知识,了解理论前沿和经济社会建设的发展趋势; 3.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具备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调查、判断、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思辨能力、写作能力、社会交往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4.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熟练运用计算机技术。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学制与修业年限 1.基本学制为4年。 2.修业年限可根据学生具体情况适当缩短和延长,学习年限最短为3年,最长不得超过7年。 四、专业核心课程 宪法学、法学导论、法理学、刑法学(总论、分论)、民法学(总论、分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学、商法学、国际法、中国法制史、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文书写作。 五、各类课程学分分配 1. 课程学分结构

2.开课规划 六、毕业学分要求及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修完本专业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获得145学分,其中通识教育课程48学分,学科基础课程18学分,专业核心课程45学分,专业拓展课程16学分,实践课程18学分,即可毕业,发给法学专业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和《海南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学士学位的规定》,可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一)通识教育课程(48学分) 1.必修课(41学分)

学科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机械工程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适用二级学科: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080204 车辆工程) 一、学科简介 学科始建于1954年,现有4个本科专业,2006年与长春理工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13 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机械工程学科为吉林省“十一五”重点学科,“十二五”优 势特色重点建设学科,学科设有8 个用于研究生教学、科研使用的创新中心、研究所和实验室,其中省级科研基地 1 个。 学科现有成员32人,其中教授10 人,副教授8人,博士14 人,占43.75%,学科队伍中有教育部机械类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1 人,省拔尖创新人才 2 人,省部级优秀教师 2 人,省中青年骨干教师2人。硕士生导师16 人,其中长春理工大学兼职博士生导师1人。 机械工程学科跟踪学科的国内外发展趋势,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的需求,逐步形成了机械零件传动性能分析与检测技术、机械加工及其自动化研究、机电液控制技术研究、机械数字化设计和先进制造工艺及装备研究等多个具有较强特色和优势的稳定研究方向,本学科在带传动技术、汽车零部件检测技术、自由曲面研抛设计与加工技术、机电控制技术、激光加工微小孔技术、机械产品数字化设计等方面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取得了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机械工程学科领域的高层次科学技术人才,毕业后可 从事本学科领域的教学、科研和工程技术工作以及相关的科技管理工作。 1. 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勇于追求真理,服从国家需要,立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 掌握机械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学科研究领域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创新精神以及良好的学术道德修养,能独立从事本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 3.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能用外文撰写学术论文,具有较好的外语口语交流能力。 三、二级学科与研究方向 (一)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1. 精密加工与控制技术 2. 智能磨削测控技术 3. 激光加工技术 4. 机械加工自动化 5. 先进制造工艺及装备 6.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 (二)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

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doc

法学 (学科代码:030100 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一、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法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问,是关于法律问题的知识和理论体系,是社会科学的一门重要学科。 北京交通大学法学学科依托学校优势学科群和行业特色,致力于培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法治政府需要、具有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复合型优秀法律人才。 法学为一级学科,下设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五个研究方向。 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方向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重点,以行政组织法律制度、行政行为法律制度、行政程序法律制度、行政救济法律制度和保密法律制度为主要研究内容。 2.刑法学方向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刑法学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重点,以刑法总则中规定的犯罪与刑罚制度、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具体犯罪罪名为主要研究内容。 3.民商法学方向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民法学和商法学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重点,以物权法律制度、债权法律 制度、侵权责任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国有企业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保险法律制度等 为主要研究内容。 4.经济法学方向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经济法学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重点,以产业法律制度(以铁路运输法律为主)、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宏观调控法律制度和涉外经济法律制度为主要研究内容。 5.国际法学方向 本研究方向主要以国际法学的理论和实践的研究为重点,以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国际金融法律制度、国际税收法律制度、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组织法律制度、国际条约法、国际人权法、国际冲突规则与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则为主要研究内容。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以培养复合型、应用型的优秀法律人才为总目标,具体目标如下: 1.思想道德层面: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水平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信守并勇于实践公平正义;

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理学院学院应用心理学专业(代码:077103 ) (一级学科:心理学)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满足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应用心理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研究型和职业型高层次专业人才。 其中,研究型专业人才的培养主要集中于理论知识和科学研究技能的培养,能够开展相关专业的高层次学术研究,解决应用心理学的理论问题。 职业型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培养主要集中于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培养,使学生能够运用应用心理学的基础理论,解决生产管理、产品研发、临床咨询等社会实践中的应用心理学问题。 二、学制: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在校学习年限为两年半。 三、主要研究方向: 本专业主要包括如下4个研究方向: 工程心理学、管理心理学、社会心理学、临床心理学。 四、课程学习要求 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应修最低总学分26学分。其中课程学分24学分,读书报告2学分。 在24个课程学分中,公共学位课5学分,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0学分,选修课不低于9学分。 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的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2~3门本学科的本科生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程,没有补修成绩或补修课程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论文答辩。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五、培养环节要求 研究生读书报告:要求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做读书报告4次,其中至少公开在系的学术论坛或省级以上专业学会会议做报告1次,其余的读书报告是在导师的组织下进行。所有读书报告应上交书面文本,以便考核。累计完成4次读书报告计2学分。 研究生应该在第二学年的春学期末之前完成论文开题报告。

理学院学院教育与发展心理学专业(代码:077102 ) (一级学科:心理学)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满足我国教育和人才培养需要的,具有教育和发展心理学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的研究型和职业型高层次专业人才。 其中,研究型专业人才的培养主要集中于理论知识和科学研究技能的培养,能够开展相关专业的高层次学术研究,解决教育和发展心理学的理论问题。 职业型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培养主要集中于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培养,使学生能够运用教育和发展心理学的基础理论,解决我国素质教育实践中的心理学问题。 二、学制: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在校学习年限为两年半。 三、主要研究方向: 本专业主要包括如下2个研究方向: 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 四、课程学习要求 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应修最低总学分26学分。其中课程学分24学分,读书报告2学分。 在24个课程学分中,公共学位课5学分,专业学位课不低于10学分,选修课不低于9学分。 同等学力或跨学科专业的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2~3门本学科的本科生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程,没有补修成绩或补修课程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论文答辩。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五、培养环节要求 研究生读书报告:要求每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做读书报告4次,其中至少公开在系的学术论坛或省级以上专业学会会议做报告1次,其余的读书报告是在导师的组织下进行。所有读书报告应上交书面文本,以便考核。累计完成4次读书报告计2学分。 研究生应该在第二学年的春学期末之前完成论文开题报告。

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非法学类)培养方案(适用于有专业培养方向的学生)

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非法学类)培养方案(适用于有专业培养方向的学生)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具体要求: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 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思维习惯、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培养对象 通过全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考试并经学校复试选拔录取的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学专业毕业生。 三、学习年限与培养方式 (一)采用全日制的学习方式,学制为三年。 (二)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三)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学生可以选择专业方向,实行分方向培养。 (四)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五)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考核办法灵活多样,重在考察学生运用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和方法,减少对机械性记忆的考核。 四、课程计划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总学分要求:最低75学分,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33学分)、专业必选课(8学分),推荐性选修课(8学分)、自选课(4分)、实践必修环节(12学分)、毕业论文10学分。 (一)必修课(必修共计33学分,适用于所有法律硕士研究生)

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

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经济管理学院2007年修订方案 研究生处 编 经济管理学院 二00七年一月

产业经济学 (专业代码:020205;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一、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产业经济学”属经济学门类中“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中的二级学科,也是现代经济学中用来分析现实经济问题新兴的应用经济理论。本学科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研究态度、开拓创新的精神,能适应各类工商企业、经济管理、政府决策部门需要的高层次、务实型综合管理人才和教学科研部门需要的高层次人才。 研究方向及主要内容: 1. 产业组织理论与政策 “产业经济理论与政策”是产业经济学中最直观地反映学科领域面貌特征、具有较强理论性和应用性综合特色的研究方向。以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分析产业组织及其相关问题,包括产业结构演变与优化,产业组织的变化,产业政策的制定等。通过此方向的学习和研究,为制定和完善有关产业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2. 运输经济理论与运输政策分析

交通运输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运输经济”作为产业经济学的一个分支,以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与运输有关的问题。主要包括:运输经济基本理论、运输发展理论、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运输管制、运输补贴、运输与能源和土地利用、运输成本与运输价格,运输技术创新的经济分析,运输业投资及项目评估方法、运输经济信息系统的理论与方法及宏观经济政策研究。 3. 产业经济的综合统计分析 “产业经济综合统计分析”属产业经济学中的计量问题研究,使产业经济学的研究更严密、更科学。主要研究适合产业经济分析的统计理论和统计方法,从宏观上对各产业进行计量研究对产业的结构、规模、效益及竞争力进行分析,为决策者提供依据,为区域产业发展提供量化指标。同时,通过国民经济核算理论的学习,研究各产业和部门核算的理论及方法。 4. 企业理论与战略管理 企业理论是产业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从交易费用、产权和信息理论等视角研究企业存在和企业发展、激励约束机制等。企业战略管理以微观经济理论和产业经济理论为基础,以提高

华南理工大学关于修订专业 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

附件10: 华南理工大学关于修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 一、培养目标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各类别(领域)应结合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全日制和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思想品德、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独立工作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国际视野等方面提出要求,特别是体现本学科的特定要求。 二、研究方向 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要明确学科研究方向,使导师与研究生有一定的主攻目标。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相对稳定,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 应结合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密切关注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有重大或深远意义的领域,努力把握本学科、专业的发展趋势,使研究生的培养立足于较高的起点和学科、社会发展的前沿,并不断开辟新的研究领域。 三、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如下: 1.全日制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为 2.5年; 2.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金融硕士、翻译硕士为2年; 3.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艺术硕士为3年; 4.在职软件工程硕士为2.5年; 5.在职工程硕士(除“软件工程”)、风景园林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为3年。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者,可适当延长学习期限,延长学习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含休学)。 四、培养方式 全日制专业硕士培养实行双导师制,由校内导师(指导小组)负责。全日制专业硕士应在导师指导下于入学后两周内制定出培养计划,一般应于第三学期结束前按照《华南理工大

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设计

法学专业本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理论基础,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专业基础厚、专业方向宽、实践与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法治社会发展需要,能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等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法律服务机构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实务、法学研究、法学教学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基本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备健康的体魄,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 3、基本掌握一门外语,初步具备一定的外文检索及相关应用能力,能用外语进行交流。 4、具备在日常生活及工作中熟练运用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处理事务的意识和技能。 5、具备一定的科学和人文素养。 6、具备良好的法律职业修养、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强的创新能力。 7、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与技术、法治建设的最新成果,熟悉我国主要法律法规、法律实务和有关方针政策,了解法学理论发展前沿。 8、具有不断获取、处理新知识与信息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学理论与法律规定正确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主干学科 法学。 三、主要课程 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民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四、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入学教育、军事教育训练、社会调查、生产劳动、专业实践、素质拓展、普通话、读书活动、毕业论文、毕业教育、就业指导、模拟法庭演练、诊所法律教育。 五、修业年限 四年;学习年限(含休学)最长不得超过其学制两年。 六、授予学位 法学学士。 七、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须修满180基本学分才能毕业和取得学位。其中,公共课(包括思想政治理

2020级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

中国计量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20级) 学科培养方案(代码:) 一、学科简介 宋体,小四,行距20磅 二、培养目标 宋体,小四,行距20磅 三、研究方向 宋体,小四,行距20磅 四、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年,学习年限一般为2.5-3年。在规定学制时间内未能修满规定学分或未能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4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5年。 五、课程设置及必修环节 攻读本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获得学位课学分不少于学分,选修课学分不少学分,必修环节学分,总学分不少于学分。详见附表1- 学科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总分的60%)者免修《研究生英语》课程,附表2- 学科必修环节基本要求及考核办法。 六、学位论文工作 详见附表3- 学科学位论文工作。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修满规定学分,满足科研业绩要求,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则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经学院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授予学位,颁发学位证书。 科研业绩要求:应取得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以中国计量大学为第一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申请授予学术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其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通过国家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总分的60%),或者托业(TOEIC)、托福(TOEFL)或雅思(IELTS)考试成绩不低于总分的60%。英语水平未达到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其科研业绩突出者(指在完成学位授权点培养方案规定科研业绩基础上,再完成学校规定基本科研业绩1项及以上),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可提出学位申请。

苏州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苏州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 (030180) 学科、专业简介 苏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设置于2000年,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以招收非法律专业大学本科生的专业学位形式,也是国内较早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专业的设立,体现了法学教育是高起点教育的特点,以为社会输送复合型、使用型专门法律人才。目前,法学院具有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正副教授共27名,其中并有杨海坤、周永坤、陈立虎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知名学者。该专业现已为社会培养研究生60余名,分布于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及行政执法部门,就业形势良好。 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以非法律专业背景从事法律学习和研究的特定专业学位形式,主要为实际部门培养德才兼备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使用型法律专业人才。 具体要求是: (一)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职业道德。 (二)掌握较为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知识和较宽广的法律实务知识,具备法律职业所要求的知识结构、思维特征和使用能力。 (三)能够综合运用法律和政治、经济、管理、社会、外语、计算机或其他相关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实务和管理工作的能力及使用研究能力,能达到有关部门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和管理职务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和使用本专业外语资料。 (五)身心健康。 二、培养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全日制的学习年限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的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 四、学分要求及培养方式 (一)采用学分制:必修课为45学分,学生自选选修课不得低于8学分。 (二)教学方式以课程教学为主,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以突出法律方法的训练和法律技能的培养。采用灵活多样的法律实践形式,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 (三)以学科专业为单位,成立导师组,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在第二学期进行导师和硕士生的双向选择,确定各位硕士生的导师,并制定好硕士生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专业学科组、学院领导签字后报研究

东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办法

附件1: 河海大学关于201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 修订的原则意见 一、修订原则 1、根据“强化理论基础、突出创新能力、拓展国际视野、提高综合素质”的原则修订培养方案。修订培养方案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与学科理论发展相适应,能满足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要利于促进新兴和交叉学科的发展、利于促进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2、原则上按一级学科制订培养方案;有博士点的二级学科,或一级学科内的各二级学科跨度过大,或只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学科,按二级学科制订培养方案。 3、科学设置课程,各学科应根据本学科研究生应具备的知识结构和研究生课程体系及学分要求来确定,应将博、硕士生课程设置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考虑,两阶段的课程内容既要合理衔接,又要有其本身的深度和广度。要精简课程设置,应在一级学科或至少在二级学科的层面上设置学科公共平台课程,可采用“一级学科公共平台课程 + 二级学科专业模块”和“二级学科公共平台课程 + 方向模块” 的模式,坚决杜绝博士生与硕士生课程或各学科间课程相似或相近甚至重复的现象。上一轮培养方案中未开设或开课次数及选课人数较少的课程原则上不列入本轮培养方案。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共建的研究生课程原则上均应纳入本次培养方案中。 4、改革研究生课程教学内容和教学模式,鼓励教师按照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要求,逐步探索和建立适合研究生特点的课程内容及课程教学方法,在课程教学中体现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独立思考学术问题的能力及解决实际应用问题能力的培养。 5、英语课程要求分类教学,为基础不同的学生提供不同的教学内容、方式和考核模式。为基础一般的学生开设英语精读课,为基础较好的学生开设英语应用课。 6、改革硕士政治课内容,将以往培养方案中的“自然辨证法”(或马列著作选读)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合并为一门为学位必修课,共2学分,另增设1学分的“学术道德”非学位必修课。

中山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中山大学工学院

中山大学 交通运输工程(08522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从2017年级开始执行)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为交通运输领域培养高层次的规划、设计、管理与决策的高级专业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具体包括: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交通运输工程的基础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手段,具有从事智能交通系统、交通运输系统规划与管理、交通工程设施设计、交通系统的设计与集成、城市与区域交通的规划与设计、新型交通工具的设计与应用等方面能力;掌握一门外语,具备良好的阅读、理解和撰写外语资料的能力和工程实际中的应用能力 3、具备工程实践技能。全日制实践时间不少于半年,通过课程实验、企业实践、应用研究等方式的时间培训,熟悉交通运输行业工作流程、技术标准及规范,培养独立工作及团队协作能力。 本专业的主要研究领域包括: (1)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具体包括主要包括:控制、通信、计算机、微电子、信息等技术在交通领域中的交叉集成应用,运输过程自动化与运输信息集成化、智能化,交通物联网及车联网,交通系统智能控制,综合化的交通信息及控制系统。 (2)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具体包括交通运输系统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综合运输,城市地区及区域交通规划与管理,客货运输需求分析与市场营销理论与方法。

(3)交通安全与环境。具体包括交通运输安全和保障体系、交通运输的安全评价、安全认证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反应与处置等,以及交通尾气污染和噪声污染的监测、预测、评估和控制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研究。 (4)交通基础设施规划与建设。具体包括轨道、道路、航道、机场等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与养护。 (5)载运工具运用与管理。具体包括轨道机车车辆、汽车、轮船、飞机等载运工具结构及其运用的可靠性、安全性,在运行过程中的动态性能与环境影响,载运工具的诊断与维护以及新型载运工具结构设计优化和系统控制等理论和技术。 (6)综合运输及其它。具体包括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综合交通运输经济与行为分析,运输方式相互衔接中的技术、经济和管理问题,交通发展对社会经济的适应,交通与环保、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诸方面的协调,载运工具、交通环境及各种交通附属设施相互作用。 二、学习方式及学制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学业的可申请延期,但总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三、培养方式 1、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强化与产业界的联系,促进教学、生产、科研三结合。建立与企事业单位和工程建设单位的合作关系,并聘请相关单位的高级工程师任兼职导师。鼓励围绕工程实践中的重大技术课题,由校企共同制订科研计划和以培养工程型硕士生为重点的人才培养计划,使教学和科研二者紧密地结合起来。 2.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除在校教师外,学院聘请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和教学指导经验的企业资深技术或管理人员参与课程教学,鼓励学生直接参加工程项目实践,完成必要的技术方案设计、系统开发、项目管理等工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