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案件诉讼业务律师实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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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业务操作指引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业务操作指引一、前言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业务是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特殊领域,对于律师来说,需要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巧。

本文旨在从案件受理、调查取证、诉讼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业务操作进行指引,帮助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能够更加得心应手。

二、案件受理1. 客户沟通:在客户委托的情况下,首先需详细了解客户的诉求和事件经过,进行必要的沟通和交流。

2. 材料收集:收集客户提供的相关医疗记录、诊疗报告、药品处方、手术记录等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 调查事实:对于案件事实,需要与客户充分沟通,并结合医疗文件、证人证言等调查取证。

4. 评估风险:综合考虑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对于案件的胜诉可能性和争议点进行评估,向当事人提出意见。

三、调查取证1. 医疗鉴定:对于涉及医疗事故的案件,可以委托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提供专业的医学意见。

2. 证据收集:针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需要收集相关医疗记录、专家意见、证人证言等证据材料。

3. 交通事故重现:对于涉及交通医疗损害的案件,可以视情况进行交通事故现场的勘查和重现,获取更多的证据。

4. 财产及损失调查:对于损害赔偿的请求,需要对客户的财产损失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

四、诉讼程序1. 立案准备:在确定提起诉讼时,需要进行相关的立案准备工作,包括起诉状、证据目录、代理委托书等材料的准备。

2. 诉讼请求:明确诉讼请求,对于被告的追偿范围和方式进行详细的说明。

3. 庭前调解:在立案后,可以采取一定的调解措施,以尝试和解方案,减少诉讼成本和风险。

4. 庭审辩护:在庭审过程中,需针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充分的辩护和陈述。

五、法律适用1. 责任认定:针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案件,需要结合医疗事故的特点,进行相关法律条款的适用。

2. 赔偿额度:针对客户的损失情况,需要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进行赔偿额度的测算和指导。

3. 法院判决:在法院判决后,需要对于判决结果进行评估,向当事人提供相关的法律意见。

医疗纠纷案件律师实务入门

医疗纠纷案件律师实务入门

医疗纠纷案件律师实务入门1. 介绍医疗纠纷案件是指涉及医疗行为引发的法律纠纷,包括医疗事故、医疗过失、医患矛盾等。

作为一名律师,了解医疗纠纷案件的实务非常重要。

本文将从不同方面对医疗纠纷案件的律师实务进行探讨。

2. 准备阶段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律师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

以下是几个重要的准备阶段:2.1 资料收集•收集涉案病历、检验报告、诊断证明等医疗相关资料。

•获取涉案医院、医生的相关信息,包括执业证书、职称等。

2.2 取证调查•调查、记录相关的证人证言。

•收集监控录像、照片等物证。

2.3 法律研究•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法律责任等。

•查阅类似案例以了解相似案件的判决结果。

2.4 聘请专家•鉴定医疗事故的专家,获取鉴定意见。

•聘请法医等专家提供法律效力的鉴定报告。

3. 案件分析对于医疗纠纷案件,律师需要进行全面的案件分析,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3.1 诉讼对象•确定涉案医院、医生以及相关的第三方机构,如保险公司等。

•分析诉讼对象之间的关系,确定各方的法律责任。

3.2 医疗事故的性质•分析医疗事故的性质,如是否属于医疗过失、医疗事故等。

•根据事故性质,确定相应的法律规定和责任。

3.3 损害赔偿范围•分析受害人的损失,包括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方面。

•根据法律规定,确定相应的损害赔偿范围。

3.4 原告证据收集•帮助原告收集证据,如病历、会诊报告等。

•根据案件需要,协助原告找到证人并记录证言。

4. 法律程序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律师需要熟悉法律程序,并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4.1 起诉•根据事实,帮助当事人起草诉讼请求书、起诉状等诉讼文书。

•尽早向法院递交起诉书并缴纳相关费用。

4.2 庭前调解•在庭前调解阶段,协助当事人与对方进行调解谈判。

•借助调解机构,寻求和解的可能性。

4.3 举证•在庭审阶段,负责发起证人传唤申请,确保证人的出庭作证。

•准备和提交相关书证、物证及鉴定意见。

办理经济纠纷案件经验总结范本(2篇)

办理经济纠纷案件经验总结范本(2篇)

办理经济纠纷案件经验总结范本律师办理医疗纠纷案件技巧医疗纠纷防范医疗纠纷案件律师实务这里重点介绍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律师在为患方进行代理时,应当注意的事项。

(一)诉前准备1、咨询接待。

由于医疗纠纷案件与其他案件具有一些不同的特点,比如专业性比较强,风险比较高,这些问题要在咨询接待时充分的与当事人沟通。

在对医学问题无法把握时,建议聘请专家辅助人。

所谓专家辅助人,是指在科学、技术以及其他专业知识方面具有特殊的专门知识或经验的人员,根据当事人的聘请并经法院准许,出庭辅助当事人对诉争的案件事实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或发表专业意见和评论的人。

在医疗案件中,专家辅助人则是具备相应医学知识的人员,根据当事人的聘请并经法院允许,出席医疗鉴定会及法庭审理,分析具体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对专业医学术语、诊疗规范和常规进行说明。

2、保全证据。

包括复印封存病历以及保全实物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封存病历资料。

需要提醒的是,封存病历时注意封存袋一头一尾都要贴上封条,并要求医疗机构出具封存证明;另外,对于疑似输液、输血或药物等实物引起不良反应的情况,应及时封存。

3、尸检。

尸体解剖的目的主要是查明死因,尸检过程可以申请法医参加;死者家属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

4、分析案情。

主要从医院及医务人员资质、病历的真实性、患者损害后果产生原因、医疗行为是否符合诊疗规范、药品及医疗器械的合法性问题等方面着手,专家辅助人对于分析案情有很大的帮助。

(二)医疗案件的诉讼过程1、证据交换在证据交换阶段,代理律师应当注意查明医师资质,病历的完整、真实及合法性问题。

2、医疗案件可能遇到的鉴定(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立的鉴定,根据最新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法院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委托鉴定机构进行的鉴定都属于司法鉴定,所以,以前将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鉴定称为司法鉴定,而将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称为司法鉴定,现在看来,这个认识和称呼应该改一改了。

王楠楠、王某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楠楠、王某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楠楠、王某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法院】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6.15【案件字号】(2022)辽08民终74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崔卿盖世非刘丛博【审理法官】崔卿盖世非刘丛博【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楠楠;王某;王桂萍;营口市站前区合顺门诊部;安筱薇;魏鸿月;营口站前胃肠医院有限公司;营口喜来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当事人】王楠楠王某王桂萍营口市站前区合顺门诊部安筱薇魏鸿月营口站前胃肠医院有限公司营口喜来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当事人-个人】王楠楠王某王桂萍安筱薇魏鸿月【当事人-公司】营口市站前区合顺门诊部营口站前胃肠医院有限公司营口喜来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口市分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吴岩松上海市汇业(大连)律师事务所;刘明易上海市汇业(大连)律师事务所;张玉丽辽宁元久律师事务所;王羽婷辽宁海润律师事务所;张悦辽宁昌赢律师服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吴岩松上海市汇业(大连)律师事务所刘明易上海市汇业(大连)律师事务所张玉丽辽宁元久律师事务所王羽婷辽宁海润律师事务所张悦辽宁昌赢律师服务所【代理律师】吴岩松刘明易张玉丽王羽婷张悦【代理律所】上海市汇业(大连)律师事务所辽宁元久律师事务所辽宁海润律师事务所辽宁昌赢律师服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王楠楠;王桂萍【被告】营口市站前区合顺门诊部;安筱薇;魏鸿月;营口站前胃肠医院有限公司;营口喜来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中国人【本院观点】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问题为被上诉人的诊疗行为与逝者王杨的死亡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权责关键词】无效撤销过错无过错鉴定意见证据不足新证据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期间当事人未提交新证据,本院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认定事实相一致。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办案流程是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办案流程是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办案流程是什么医疗事故发⽣之后,受害者及其家属认为医院⽅⾯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给予⾃⼰经济赔偿和治病等,双⽅对纠纷⽆法协商达成⼀致意见的时候就会找律师来帮助起诉维权,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办案流程是什么?下⾯店铺⼩编为你详细介绍相关知识。

医疗事故纠纷律师的办案流程是什么⼀、接受咨询了解医疗纠纷发⽣的双⽅当事⼈基本情况,及纠纷发⽣的时间、地点、结果。

⽬前所处的状态。

并作出初步的分析和判断。

不是所有的医患纠纷都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在决定是否受理时应当考虑以下情形:1、医⽅的主体资格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科⽬核定情况;医护⼈员的执业资格证、执业许可证;雇佣或合作交流的外国医⽣是否申领临时⾏医证;是否存在执业类别、执业地点错误;2、医疗⾏为是否不当医疗⾏为是否违反诊断治疗护理规范,是否违反法定义务;3、损害后果;4、医疗⾏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5、诉讼时效。

⼆、签订《聘请律师委托合同》1、律师费收取⽅式由于存在许多主、客观的影响因素致使办案难度较⼤,⼯作量⼤,办案周期长,因此不适合按标的收费。

律师尽量按⼩时收费或协商收费。

患⽅律师协商收费要注意尽量避免风险代理。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委托代理内容⼀般分为协商、⼀审、⼆审及执⾏。

2、签订《代为聘请专家辅助⼈合同》当事⼈要求代为聘请专家辅助⼈的,律师事务所可接受委托签订相关合同。

3、风险告知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开庭次数多、审理周期长,医学问题⽐较复杂、⼯作量⼤、难度⼤;加之各种⼈为因素影响因⽽诉讼风险难以预料。

律师在受理案件时应当充分履⾏风险告知义务。

三、当事⼈提供案件线索及证据范围案件线索包括但不限于纠纷发⽣时的诊疗经过、既往病史、家族史及其它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信息情况;证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报告单,医药费清单,注射单,外配处⽅)、护理证明、误⼯及收⼊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死亡证明、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具证明、⾝份及亲属关系证明。

律师如何应对医疗法律事务

律师如何应对医疗法律事务

律师如何应对医疗法律事务作为一名律师,面临医疗法律事务时,需要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深入了解医疗领域的相关法规。

在处理医疗法律事务时,律师应该采取以下步骤来应对。

1. 了解医疗法律事务的背景在处理医疗法律事务之前,律师需要全面了解医疗行业的特点、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及其职责。

了解医疗行业的运作机制,熟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这将有助于律师更好地理解和应对医疗法律事务。

2. 学习和理解医疗法律法规针对医疗法律事务,律师需要深入学习相关的医疗法律法规。

这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法、健康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研究和理解这些法律法规,可以帮助律师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3. 掌握医疗行业的实际情况了解医疗行业的实际情况对于律师处理医疗法律事务至关重要。

律师应该研究医疗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竞争、医疗技术进展等。

通过与医生、医院管理人员等人士的交流,律师可以更好地理解医疗行业的运作方式和存在的问题。

这些了解将有助于律师从实际角度分析和解决医疗法律问题。

4. 提供法律咨询与诉讼代理律师可以通过提供法律咨询来帮助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预防和应对法律风险。

在接受客户咨询时,律师需要充分了解客户的实际情况,提供准确的法律指导。

如果医疗机构或从业人员涉及法律纠纷,律师可以代理诉讼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客户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5. 协助制定和审查合同与政策文件作为律师,协助制定和审查医疗机构的合同和政策文件是很重要的工作。

律师应该确保这些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为医疗机构提供合理的法律建议。

合同和政策文件的制定和审查需要对法律细节有较深入的了解,律师应该密切关注医疗法律事务的发展动态,及时更新自身的法律知识。

6. 积极参与医疗法律事件的解决对于涉及医疗法律事务的重要事件,律师应该积极参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

律师可以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纠纷,或在需要的情况下代表客户参与诉讼。

通过积极参与解决医疗法律事件,律师可以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同时树立良好的法律形象。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业务操作指引》的内容共包括律师办理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业务、风险投资与股权激励法律业务、破产管理人、业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及相关治理法律业务、合同审查业务、土地法律业务、拆迁法律业务、建设工程法律业务、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服务、二手房买卖业务、物业管理法律业务、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法律业务、婚姻家庭业务、海商海事案件业务等16项、业务操作指引,执笔人均为本领域的优秀律师,并经过各专业委员会组织众多资深律师反复讨论后确定,对于律师从事各项法律业务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借鉴性,也是新从业律师最佳的学习范本。

律师业务指引和规范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在本次编选的16个指引之外,还将根据律师业务的发展状况和业务指引的编写成熟状况,不断推出新的指引和规范,并根据立法和司法实践,对内容进行及时的修订和更新,使之成为一个对全国的律师业务具有引领和指导作用的操作指引体系,推进律师业务领域的纵深拓展和律师执业能力的全面提升。

3图书目录编辑1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2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业务操作指引3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风险投资与股权激励业务操作指引4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操作指引5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及相关治理业务操作指引6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指引7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土地法律业务操作指引8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拆迁法律业务操作指引9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10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为买受人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服务操作指引11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为开发商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服务操作指引12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业务操作指引13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物业管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14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法律业务操作指引15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婚姻家庭法律业务操作指引16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海商海事案件业务操作指引附录1 中华全网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办理群体性案件指导意见附录2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指导意见附录3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律师为“三农”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指导意见。

论医疗纠纷中医疗机构的律师实务

论医疗纠纷中医疗机构的律师实务

近 年 来 ,各级 医 疗机 构 再次 成 为社 会聚 焦 点 ,医 疗纠 纷层 出 不
的普 遍 缺 乏博 得 了广 泛的 大 众 同情 ,在 法律 天 平上 由此 得 到 了
穷 ,成 为社会 矛 盾最 为 突 出的热 点 之一 ,在不 少地 方 甚至 酿 成 大型社 会 中突。 其 中医 疗纠 纷上 升 为诉 讼 案件 的 比例 逐年 上 升 ,以北 京市 第 二 中级 人 民法 院 为例 ,2 0 年至 2 0 年 ,该 院 00 O2 共 审 结 医疗 纠纷 案件 1 9 ,其 中2 0 年 度2 t 件 4 00 o  ̄,2 0 年度 O1 5 件 ,2 0 年 度7 1 1 02 8  ̄。[ ] 1 为此 ,全 社会 关 注 医疗 纠纷 ,讨 论 医疗 纠纷 ,国家 适 时 出台 《 疗事 故处 理 条例 》等新 的法 律 法 医 规 、司 法解 释 :各级 医 疗机 构也 不 得 不正 视各 类 医疗 纠纷 ,制 定应 对措 施 。但 医疗 纠 纷首 先 是一 个 法律 问题 ,其次 才是 一 个 医学 问题 ,医疗 领域 成 为律 师拓 展 业 务的 新 空间 ,成 为传 统 律 师业 务 的新 视点 。
特殊 的 照顾 。 而 医疗 机构 虽 有 医学上 的 优势 ,但 社 会舆 论 片面 的 引导 ,法律 制度 架 设的 “ 向 ” ,法 官情 绪 的怜 悯 ,以 及所 偏 掌握 法 律 知识 的严 重 匮乏 ,使 得 在处 理 医疗 纠 纷 ,特别 是 医疗 纠纷 诉讼 案件 时 ,无 法适 时 、恰 当 、准 确 、有 力地 应对 。 在 《 医疗 事故 处 理办 法 》发 挥作 用 的 时期 ,因为 医患 矛盾 不 突显 导致 律 师 没有 太大 作 为 ;而 随着 医疗 纠 纷 大量 发生 ,法 律 制度 不 断健 全 ,特 别是 《 医疗 事故 处 理 条例 》的 出台及 医疗 侵 权纠 纷 举证 责任 的 明确 法 定 ,推 动 了律 师全 面介 入 医疗 纠纷 。 事实 证 明 ,律 师介 入 医疗 机构 的 医疗 纠纷 是 必要 的 ,也 取得 了很好 的 经济 效益 和 社会 效 益 。

中华律师协会律师业务系列操作指引

中华律师协会律师业务系列操作指引

中华律师协会律师业务系列操作指引中华律师协会律师业务系列操作指引一、引言中华律师协会作为我国法律界最具权威和影响力的组织之一,负责着维护律师权益、促进法治建设与发展的重要使命。

为了规范律师行业的业务操作,提高律师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中华律师协会制定了一系列律师业务操作指引,以协助律师们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当事人提供全面、专业和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二、指引内容概述中华律师协会律师业务系列操作指引为律师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指南,涵盖了律师业务的各个方面。

以下将按照指引的章节顺序,介绍其中的主要内容。

1.律师职业道德本章主要介绍了律师的基本职业道德要求和律师应遵守的道德规范。

其中包括律师应尽职尽责、忠诚维护当事人利益、保守客户秘密等方面的规定。

指引中还明确了对职业道德违规行为的惩戒机制,以维护律师行业的声誉和正常秩序。

2.律师执业范围与限制本章重点阐述了律师执业的范围和限制,明确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

引导律师根据自身专长和能力选择合适的执业领域,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3.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本章详细说明了律师执业行为的规范要求,包括律师应当遵守的职业纪律、提供诚信服务、维护当事人利益等方面。

指引强调了在与其他律师、法官、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交往中,律师应遵循的行为准则,以维护律师的专业形象和职业声誉。

4.律师业务操作程序本章详细介绍了律师在办理各类案件时应遵循的操作程序和要求,包括案件受理、策划案件诉讼战略、准备和提交法律文件等方面。

指引提供了一种有序和规范的操作流程,使律师能够高效、科学地进行案件处理,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5.律师职业发展和规范本章主要介绍了律师职业发展的路径和规范,包括律师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知识的提升、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和运营、律师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

指引强调了律师应积极参与相关学术研究和专业培训,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中华律师协会律师业务系列操作指引的制定对于规范律师行业秩序、提升律师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律师办案指引(最终5篇)

律师办案指引(最终5篇)

律师办案指引(最终5篇)第一篇:律师办案指引律师办案举证指引大全(一)1.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医疗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包括户口卡、当地派出所证明等)。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门诊、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

三、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

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2、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报告或相关的医学文献资料、医疗专家意见。

四、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五、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2.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三、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四、应当提交仲裁裁决书、送达回证、不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具体诉讼请求已经仲裁,非经过仲裁处理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受理。

3.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向当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为前提。

律师代理医疗侵权纠纷案患者一方的若干疑难问题及对策

律师代理医疗侵权纠纷案患者一方的若干疑难问题及对策

规 定 :因 医疗 行 为 引 起 的侵 权 诉 讼 由医疗 证 义 务 而 不 申请 鉴 定 , 此 人 民 法 院 应 当 “ 对
应当说 , 关 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
机构 就医疗 行为 与损害 结果 之间不 存在 如何处理 ? 关于 民事诉 讼证据 的若干规 规定》对这 一问题 的规 定是清楚的 , 《 有其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 定 :对需要鉴 定 合 理 性 , 基 于 因 果 关 系 和 过 错 实 行 举 证 “ 即 因果 关 系 及 不 存 在 医 疗 过 错 承 担 举 证 责 定》
维普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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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师 实 务


集 中表 现 在 如 下 几 点 :

棼 鳓
—●
靠, 龙 卫 平
若干疑难问题及对策
,是指 以下情 因此 , 根据 上述规定 , 医疗侵权 纠纷案 认为 审理案件需要的证 据 ’ 在 件中, 患者应首 先就上述 第一 、 二项 内容 形 :一 ) 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 、 ( 涉 社会 公
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 如 不提 出,则等于未提 出证据 ,应承担举 第 一 ,医疗机 构及其 医务 人 员实施 了医 材料 ,
疗 行为 ; 二 ,具 有人 身等损害 后果 ; 第 第 定结论予以认定的 , 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 证 不能 的后果。而患者对此 无举证责任 ,
三 ,医疗行 为与损害后 果有 因果关 系 ; 第 证 不 能 的 法 律 后 果 。 第 十 五 条规 定 : ” “ 民 也 无需 提 出 申 请 。 四 ,医 疗 机 构 及 医 务 人 员主 观 上 有过 错 。 事 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 ‘ 人民法院
否? 我们先看一 下 《 让 关于 民事诉讼证 据

实习律师考核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完整版)

实习律师考核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完整版)

实习律师考核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完整版)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一案件名称:参与庭审工作文书名称:代理词一份操作记录简述: 20XX年参与指导老师办理的案件,参与了庭审,并按老师的要求完成任务。

一、先写首部,明确标题,开头称呼,一般是:审判长、审判员;二、序言,正文重点写代理意见,并找到相关法律依据;三、尾部,代理律师署名,日期。

训练心得: 1、通过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

2、庭审记录要完整,要分清那些是重点要记录的内容。

3、开庭好坏,一是看庭前是否准备的足够充分,证据材料是否充足。

4、针对焦点,从事实、法律和程序三方面进行论证。

在论证过程中,当事实对我们有利时,针对事实展开叙述;当法律对我们有利时,着重从法律上找到根据;当事实和法律对我们都不利时,争取从程序上找到突破。

指导律师点评意见:该同志法律功底深厚,工作配合度也好,有积极向上的工作心态。

但是在办理该案过程中不能主动与法官沟通,造成案件进展缓慢。

从整体上来说,该同志表现是合格的。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四川泽仁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刘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庭审前我们认真核实相关证据、查找法律根据,通过今天的法庭调查,对本案的事实有了清楚了解,现结合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本案被告从原告处借款的事实十分清楚。

庭审中,被告承认向原告借款4次,总计450000元,并约定为借款支付20XX0元的利息。

各份证据之间形成有效链条,均证实这样的事实:在20XX年2月10日上午、同年2月10日下午、同年5月2日、同年6月5日分四次向原告借款20XX0元、150000元、20XX00元、80000元,一共450000元。

此外,根据原被告共同确认,被告于20XX年12月28日答应原告为上述借款支付20XX0元的利息。

共计470000元至今未还。

二、本案当事人之间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

医疗律师必备知识点总结

医疗律师必备知识点总结

医疗律师必备知识点总结作为一名医疗律师,掌握必备的知识点对于成功处理医疗法律案件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医疗律师必备的知识点总结:一、法律知识1. 医疗法律法规医疗法律法规是医疗律师必备的基本知识,包括医疗相关的民法、刑法、行政法、卫生法等法律法规。

医疗律师需要深刻理解这些法规,并能够灵活运用在实际工作中。

2. 临床操作规范医疗律师需要了解临床操作规范,包括医疗保健行为规范、医疗操作标准、医疗事故处理规程等。

这些规范对于医疗律师处理医疗纠纷案件具有指导和规范作用。

3. 法律实务医疗律师需要掌握法律实务知识,包括案件调查、证据收集、法律文书的起草和诉讼程序等。

这些知识对于医疗律师处理案件至关重要。

4. 法庭辩论技巧医疗律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庭辩论技巧,包括发言技巧、辩护技巧、证据展示技巧等。

这些技巧对于医疗律师在法庭上有效地为当事人进行辩护非常重要。

二、医疗知识1. 医疗常识医疗律师需要了解一些医疗常识,包括医疗知识、医疗术语、疾病诊断等。

这些知识对于医疗律师处理医疗纠纷案件具有指导作用。

2. 医疗技术医疗律师需要了解一些医疗技术,包括医疗操作流程、医疗设备使用、医疗治疗方法等。

这些技术对于医疗律师理解医疗纠纷案件具有指导作用。

三、法律实践1. 医疗纠纷案件处理医疗律师需要了解医疗纠纷案件的处理程序和要点,包括案件受理、证据收集、辩护策略、庭审辩论等。

这些知识对于医疗律师成功处理医疗纠纷案件非常重要。

2. 诉讼法律风险评估医疗律师需要具备一定的诉讼风险评估能力,包括案件胜诉的可能性、赔偿金额预估、法庭判决趋势分析等。

这些能力对于医疗律师在法庭上为当事人进行最大程度的利益保护非常重要。

3. 法律咨询服务医疗律师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咨询服务能力,包括向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答疑解惑、辩护建议等。

这些能力对于医疗律师建立良好的职业声誉和客户关系非常重要。

四、职业道德1. 法律职业道德医疗律师需要遵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包括诚信、勤勉、保密、公平等原则。

律师办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操作指引试行

律师办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操作指引试行

省律师办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操作指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1条制定目的为了提高律师办理医疗纠纷案件质量,指导和规律师办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国侵权责任法》及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及规性文件等规定,并参照律师执业规和司法审判实践,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2条指导思想律师参与医疗纠纷的处理,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发挥律师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作用。

第3条律师承办医疗纠纷案件的基本准则3.1 遵守法律、法规和律师执业行为规;3.2 尊重医学理论和医疗常规和规;3.3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勤勉尽责;3.4 维护医疗机构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3.5 认真审查和及时收集保存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病历资料等;3.6 不得参与医方伪造、篡改、销毁和隐匿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不得参与患方哄抢病历资料、组织“医闹”或暴力伤医等活动;3.7 尊重医务人员和患者的人格尊严;3.8 保护患方的隐私。

第4条基本概念4.1 本操作指引所指的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就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产生争议而引发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和医疗服务合同纠纷;4.2 本操作指引所指“医疗机构”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及个人诊所,包括乡村合作医疗、专科诊所等;4.3 本操作指引所指的医疗损害鉴定,包括医疗过错鉴定、医疗过失鉴定、医疗损害技术鉴定等;4.4 人身损害结果,是指在医疗活动过程中或之后,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由于过失而导致患者遭受不良后果,包括延长病程、精神痛苦、功能障碍或丧失、存活期缩短、死4.5 经济损失,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过度医疗(检查)对患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患方已发生的实际损失和预期必将发生的损失;4.6 患者隐私权,是指患者拥有保护自身的隐私部位、病史、身体缺陷、特殊经历、遭遇等隐私,不受任何形式的外来侵犯的权利。

医疗纠纷调解流程和注意事项

医疗纠纷调解流程和注意事项

医疗纠纷调解流程和注意事项医疗纠纷是指在医疗过程中,患者与医务人员之间发生的争议和矛盾。

为了解决医疗纠纷,维护患者的权益,保证医务人员的专业形象,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应运而生。

下面将介绍医疗纠纷的调解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医疗纠纷的调解流程1. 提起申请:当患者或其家属发现医疗事故或产生纠纷时,可以向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提起申请。

申请时,需要填写详细的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受理调解: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对申请进行受理,并组织调解小组,由专业人员组成。

调解小组将召集患者、医务人员和其他相关方参与调解,并进行调查取证。

3. 调解协商:在调解会上,调解员会主持会议,听取双方的陈述和申辩。

调解员会根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进行协商和调解,寻找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

4. 达成协议: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可以通过沟通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一旦达成协议,双方应签署调解协议书,并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协议。

5. 不服申诉:如果在调解过程中,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对调解结果不满意,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申诉机构将重新审核案件,并作出决定。

6. 法律救济:如果调解和申诉均未能解决纠纷,双方可以采取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可以通过民事诉讼、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医疗纠纷调解的注意事项1. 提供真实材料:在申请调解时,患者和医务人员应提供真实的证据材料,包括病历、检查报告、治疗记录等。

虚假材料会影响调解的公正性和结果。

2. 积极配合调解:双方在调解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配合,积极参与调解,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不应采取敌对态度,争吵和攻击对方。

3. 尊重专业意见:在调解过程中,应尊重专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医务人员应向患者和家属解释医疗过程和可能的风险,患者和家属应理性对待专业意见。

4. 保护隐私权: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应保护个人隐私权。

不得将调解过程和结果泄露给外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纠纷。

5. 确保公正公平:调解委员会应保证调解过程的公正公平。

律师分享:医患纠纷案件的实务流程(太详细啦)

律师分享:医患纠纷案件的实务流程(太详细啦)

律师分享:医患纠纷案件的实务流程(太详细啦)文|王信,电话:176****8317,天津唯睿律师事务所律师,授权发布,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医院作为诊治疾病、护理病人的医疗机构,担负着社会责任。

也许一个医生的误诊或漏诊,将会导致一个生命的离去。

所以我国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对医疗领域做出了严格规定。

做为法律人,我们要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文将从患者角度剖析办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实务流程。

一、谈判和解的实务技巧:1.首先带患者身份证,到病历档案室复印、封存客观病历(《侵权责任法》61条),然后到医务处投诉相应的科室和医务人员,马上要求院方解决,时间越短医务处准备越不充足,我方在谈判中越有优势。

此时一定要给医院以压力。

在选择院方接待人员时,最好直接找到医务处主任或院长解决,因为其他工作人员没有权限解决,只是拖延时间。

如果被医院晾在一边,患者应立刻去区卫生局或上级卫生局进行投诉,要求行政部门介入解决。

2.谈判开始时,律师提出常规诊疗中出现的损害后果和医务人员存在的过错(有病历资料和收费票据做为证据支撑)。

此处对照《侵权责任法》54条---64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资料书写基本规范》。

经过几轮交涉,最后律师提出赔偿标准,院方还价,最后确定赔偿款,我方满意则顺利解决。

不满意,则通过其它途径解决。

谈判技巧:1.谈判开始时,可以直接依据患者知情权,查看相关医务人员的执业证。

如果院方拿不出来,直接根据《执业医师法》13,14条,追究院方和医务人员的非法行医责任。

情节严重,根据《刑法》第336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或根据兜底条款《刑法》第335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时院方会感到压力,有利于接下来的谈判。

2.如果患者在场,可以让患者充分说明自己受到的伤害,造成的严重后果,并表示对医院的失望,,把积攒的情绪宣泄出来,但一定要避免医闹。

医疗纠纷实务处理101问答

医疗纠纷实务处理101问答

医疗纠纷实务处理一、医疗纠纷定义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在医疗过程中,因对医疗行为、结果、程序等方面产生分歧,导致双方产生争议的情况。

二、纠纷发生原因1.医疗行为不当:如诊断错误、治疗不当、用药不当等。

2.医疗结果不满意:如治疗效果不佳、病人疼痛或残疾等。

3.医疗程序问题:如医疗服务质量差、医院管理混乱等。

4.其他原因:如医患沟通不畅、患者对医学知识理解不足等。

三、纠纷处理流程1.双方协商:医患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寻求和解。

2.调解: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

3.鉴定:如果调解无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当地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4.仲裁或诉讼:如果鉴定结果出来后,双方仍未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医患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医生的权利:包括诊断权、治疗权等。

2.医生的义务:包括为病人提供合适的医疗方案、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等。

3.病人的权利:包括获得医疗服务权、知情同意权等。

4.病人的义务:包括遵守医嘱、配合治疗等。

五、医疗事故鉴定1.鉴定机构:由当地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

2.鉴定程序: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

3.鉴定结果: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医疗事故,分别对应不同的伤残等级和赔偿标准。

六、医疗纠纷的解决方式1.和解:双方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

2.调解: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由行政部门进行调解。

3.仲裁: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

4.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七、赔偿责任与金额计算1.赔偿责任:根据鉴定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赔偿责任。

2.赔偿金额计算:根据伤残等级、治疗费用、收入损失等因素计算赔偿金额。

3.赔偿方式:包括一次性赔偿和定期金赔偿两种方式。

4.八、法律法规适用与解读5.处理医疗纠纷时,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办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实务流程和诉讼技巧

办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实务流程和诉讼技巧

办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实务流程和诉讼技巧医疗纠纷案件是指患者与医疗机构、医生之间因诊疗、手术、护理等方面产生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案件。

下面将介绍办理医疗纠纷案件的实务流程和诉讼技巧。

一、实务流程1.诉讼准备阶段(1)取证:患者需收集与纠纷有关的证据材料,如病历、医学鉴定报告、医生的诊断书等。

(2)调解:患者可向医疗机构提出调解申请,双方可以通过调解解决争议,如果调解不成功,可以进入下一阶段。

2.诉讼阶段(1)起诉:患者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诉讼事实。

起诉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医学鉴定报告、病历等。

(2)举证:患者起诉后,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成立。

可以通过提供病历、证人证言、医学鉴定报告等证据来证明。

(3)质证:医疗机构和医生可以对患者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质疑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辩论:双方可以在庭审中通过辩论来阐明自己的观点和理由,互相驳斥对方的观点。

(5)审理判决:法院将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辩论情况做出判决,决定案件的胜负。

3.二审、再审及执行阶段(1)如果一审判决对患者不利,患者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阶段,同样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

(2)如果二审判决对患者仍然不利,患者可以申请再审,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

(3)如果判决生效后,医疗机构不履行判决,患者可以申请执行,法院将采取相应措施强制执行。

二、诉讼技巧1.充分准备证据:在患者起诉过程中,要充分收集证据,包括病历、医学鉴定报告、各种证明材料等,证据越充分越有利于案件的胜诉。

2.选择合适的律师:患者在办理医疗纠纷案件中选择一位专业的律师非常重要。

一位专业的律师能够为患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协助患者制定合适的诉讼策略,有效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3.关注诉讼时效:医疗纠纷案件有一定的诉讼时效,患者要及时提起诉讼,避免错过时效,导致无法维权。

4.争取调解机会:在起诉前,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调解申请,通过调解解决争议是一种快速、便捷的解决方式,患者可以争取调解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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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案件诉讼业务律师实务操作
一、医疗纠纷涉及的当事人及医患关系性质
医患关系性质:1、公共事业服务关系2、消费关系3、合同关系
司法实践中大多数采纳第三种观点,以下的关于医疗纠纷诉讼的内容都是基于医患关系是合同关系来展开的。

二、医患纠纷案件的解决办法
(一)三种解决方式
1、和解(协商解决)
2、调解(卫生行政等第三方介入)
3、诉讼
(二)和解(调解)协议的效力
案例一:
梁某因病到被告卫生院急诊,医生何某诊断梁某患妇科病、肺炎及心脏病,并据此开药留院治疗,次日,梁某突然烦躁不安,全身冒汗,其家属要求转院治疗,梁某被抬上车不久出现口鼻流血,被告卫生院未采取急救措施,仍让病人转院,转院途中梁某死亡,其后,双方发生纠纷。

县卫生局、被告卫生院的领导组织梁某的家属与医院何某达成协议:1、死者的丧事由梁某的家属负责,不得向何某提出任何要求;2、何某一次性赔偿梁某家属6000元;3、本协议自调解之日起,双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闹事,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肇事者负责。

协议签订后,被告卫生院以何某的名义向梁某家属支付了6000元。

后梁某家属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梁某所患疾病为钩端螺旋体病(肺出血型),医生何某诊断失误,医疗措施不得力,患者因肺大出血窒息死亡,属于以及医疗事故。

梁某家属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医院赔偿抚养费,赡养费等损失。

被告答辩:被告卫生院辩称梁某的死亡系疾病所致,且双方已自愿达成了协议我院已履行义务,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问:1、患者亲属与医生签的和解协议的效力
2、医生在医疗纠纷中是否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案例二:
范某因饮酒饱食后上腹疼痛入院,医院初诊,全腹膜炎、消化道穿孔、阑尾炎、注射平痛新等药物后,范某疼痛有缓解,当日晚间又出现腹部剧痛。

次日,专家
会诊:急性胃穿孔、全腹膜炎、中毒性休克早期。

行刨腹探查手术医疗,术后范某死亡。

尸检结论为:范某因暴食后出现急性胃扩张,引起十二指肠前壁急性穿孔,而导致急性弥漫性化脓性腹膜炎,中毒性休克致死,手术打击,加速死亡。

在镇政府主持下,医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被告医院自愿一次性补助范某家属救济款18500元:处理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被告医院负责,协议履行后,双方不再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后范某家属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被告医院由于术前和术后技术过失,致范某患急性胃扩张,引起十二指肠前壁急性穿孔,中毒性休克,手术已晚,延误有效抢救时限,加上病情估计不足的剖腹检查,抢救力度不够,出现患者死亡,为一级医疗事故。

依据此鉴定结论,九天考资范某家属起诉称被告医院诱使其签订赔偿协议,要求被告医院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等损失。

问题:
1.本案中,法院如何认定调节协议的效力:
2.家属主张医院诱使其签订赔偿协议,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谁?
(三)签订和解协议的注意事项
1.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规避相关责任
2.达成和解的患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3.达成和解的医方应符合相依的条件
三、医疗纠纷案件案由的确定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1.“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是2008年4月1日实施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
规定的新案由。

2.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是违约之诉与侵权之诉的竞合,患方可以择其一而诉

3.“一事不再理”原则在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中的应有
四、医疗纠纷案件诉讼前准备
1.复印和封存病历
2.确定原告
3.确定被告
4.确定案由和诉讼请求
5.确定管辖法院
案件:患者张某,1995年出生,出生曾有发热、病理性黄疸等,因出生的医院没有儿科,其父母要求去其他医院住院治疗。

九个月大时家人发现其发育不正常,后确诊为脑瘫、智力低下。

2003年,其父母在报纸上看到和其他情况类似的孩子,家属通过诉讼状告医院获得了赔偿,始想到其目前的情况可能与医院的诊疗护理不当又关,遂打算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案例:患者黄某,女,35岁,生产过程中因医院过失死亡,其没有子女,有丈夫、父母(年事已高没有生活来源)、一个患精神病的未婚妹妹。

案例:患者徐某,因病去某私人诊所A就医,就医过程中发生输液反应,诊所医师未及时采取措施,徐某昏迷后报“120”转到一综合医院B,虽经积极抢救,其始终昏迷,一周后死亡。

徐某有两个姐姐,父母(年事已高没有收入来源)、公婆健在,有丈夫和一个7岁的孩子。

患者近亲属认为诊所A和医院B对患者徐某的医疗均有过错,请问:患者近亲属应当以谁为被告提起诉讼?原告是谁?
五、医疗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
案例:王某,孕39周时因胎动频繁怀疑胎儿宫内窘迫去某医院待产,医院观察产程不仔细,未及时发现胎儿异常并积极处理,致使胎死宫中,双方发生纠纷。

在交涉过程中,王某发现医院有伪造病历的行为。

九天考资王某将医院告向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人民币18万余元。

医疗侵权损害赔偿中,举证责任倒置,只是将部分患者的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了,但并不代表患方在此类案件中就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实际,这类案件中,很多重要事项的举证责任都是由患方承担的。

违约之诉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仍然是“谁主张谁举证”。

六、诉讼时效
1、案由不同,时效不同
2、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案例:李某左侧乳腺有肿块需要手术,手术过程中医院却误对右侧乳腺进行了手术,手术后当日患者及亲属发现了医院过错而发生纠纷。

案例:王某,1996在某医院进行腹腔镜左卵巢摘除术,10个月后,单位体检中发现其左侧肾积水,经多方检查,一年后明确是由于医院腹腔镜手术中误结扎其左侧输尿管所致。

案例:朱某在某医院产科出生,出生后住院期间因医院的原因发生过严重窒息,经抢救后痊愈出院,孩子八、九个月大时,父母发现孩子智力发育低下,多方求医后确诊孩子患有脑瘫,孩子6岁时,家人看电视始知道窒息可以造成孩子目前的情况,遂去医院封存病历,并向医学会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区医学会鉴定医院诊疗符合医疗常规,不构成医疗事故,市医学鉴定结论是医院诊疗有违反医疗常规之处,构成医疗事故。

3、诉讼时效中断
下列三种事由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1)权利人提起诉讼;(2)权利人向对方提出要求履行义务;(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张某,2003年4月在某医院做手术,因手术遗留不应该有的并发症,医院明显存在过错发生纠纷。

2004年1月,张某向卫生行政部门发函要求帮助解决纠纷,无果,后双方向医学会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2004年10月,经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2005年3月,张某向当地法院提民事诉讼,要求医院赔偿相应的损失。

4、诉讼时效中止
5、司法实践中存在以下问题,需要注意:
(1)对患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推定过于严格。

(2)对起算时间的把握未考虑医疗行为的特殊性,仅仅简单把损害后果出现的时间作为起算时间。

(3)对导致诉讼时效期间中止、中断事由的审查过于严格;
(4)司法实践中也有对诉讼时效的审查过于宽松的情形发生。

七、医疗纠纷案件中的鉴定
1、主要涉及两种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的司法鉴定
2、二种鉴定的区别:(1)鉴定性质与启动程序不同,(2)鉴定机构与鉴定人员不同,(4)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救济途径不同。

3、医疗纠纷诉讼中还涉及其他的专门性鉴定:对病例的真实性、完整性有异议,提出司法文书鉴定;对患者的损害后果进行伤残等级的鉴定;对医疗费用的必要
性和合理性进行鉴定等。

八、医疗损害赔偿项目及计算
赔偿项目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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