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抵退税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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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免抵退税预审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

1.预审免抵退税额与汇总表不符时,首先读入明细和汇总数,挑过疑点后对审汇总通过的,

必须要撤销审核后再重新读入明细和汇总数。

2.挑过疑点后,若对审汇总显示前期单证收齐数不一致时,则说明是前期单证信息有问题。

原因:(1)报关单号码录入错误。

(2)企业未在“电子口岸”上提交信息。(未提交是没有报关单信息的)

(3)企业已报送信息,税务机关未收到。

解决方法:(1)在“审核监控系统”中找到该报关单,核对黄单,是否录入错误,如果是,则要求企业修改。

(2)排除了第1点的可能后,说明企业未将该报关单提交信息或提交信息不成功,则要求企业拆单,将信息不齐的单证留待下期信息齐全时再申报。

也可留意《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单证收齐)》

上的“单证不齐”有无数,有数的说明企业有关单无信息但做了收齐,

需拆单重做。如果该报关单本期到期,就要要求企业办理延期申报。3. 挑过疑点后,若对审汇总显示当期单证收齐数不一致时,则说明是当期单证信息有问题。

原因:(1)当期收齐的单证未有信息。

(2)当期负数冲减出错。

解决方法:(1)比照前期信息不齐的做法。

(2)参考下文第七点“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

4. 挑过疑点后,若对审汇总显示“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不一致时,则说明是“免税证明”

有问题,要叫企业重新出具免税证明。如果企业已重新出具本期免税证明,但“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仍然不对的,就要要求企业核对上期数,如有问题的撤销上期重做。

5. “审核监控系统”中疑点反馈提示“原申报年月序号不存在”。

原因:(1)上月免抵退税资料未审核。

(2)企业在本期收齐单证时更改了上期已申报数据的序号。

解决方法:(1)不作处理,待上月免抵退税资料审核后再做。

(2)在审核系统——生产企业退税管理——生产企业审核——生产企业历史数据查询——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历史数据中查询该关单的序

号并告知企业,企业需在上期的申报数据中更改,而不是在当期数更改。

6. (1)如果企业在上期出口申报时将关单的一条记录分开多条录入,要在当期做不齐冲减,

再在下期做收齐冲减。

(2)如果企业在上期出口申报时将关单的多条记录合并一条录入,则要在当期收齐冲减。

7. 企业反映网上预审后反馈无信息而无做单证收齐或办理延期,经查询审核系统后确认有

信息。

原因:网上预审系统出错或企业网上预审后审核系统才收到信息。

解决方法:(1)叫企业不要导入预审反馈信息,直接做收齐。

(2)企业端申报系统——申报数据处理——设置出口信息不齐标志——选定要收齐的关单——红色的“信息不齐”按钮——信息不齐标志选“空”。

为空,要逐张关单设置

8. 在收到企业申报的黄单后,要先进行人工审核,检查其“运输方式”是否为“非保税区”,

如果是,要求企业提供保税区出口货物备案清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提供单证企业的印章。

9. 汇总表上c栏出现差额。

原因:(1)上期遗留问题,本期反映后下期不会再出现差额。

(2)企业采集纳税申报表数据出错。

解决方法:(1)要求企业提供书面说明,不作处理。

(2)指引企业重新采集纳税申报表数据。

常见出错栏目:

【不得抵扣税额】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8栏“免抵退货物不

得抵扣进项税额”填报。

【上期留抵税额】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填报。

【进项税额转出】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填报。

【实际抵扣税额】当应抵扣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实际抵扣税额为销项税

额,否则为应抵扣税额,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18栏“实际抵扣税

额”填报。

【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填报。

▲注意:如实在查找不出错误原因,又排除了信息和免税证明的问题,可先行接收资料,待复审环节再改。

二、新发生出口业务企业申请提前办理退税管理流程

1.提供的资料

(1)企业申请提前办理退税的报告;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出口货物退(免)税登记证》或《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新成立(开业)生产企业出口情况表》;

(7)办理申请前最后一个月的《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8)办理申请前最后一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 对符合规定的,退回原件,开具《税务事项申请受理单》,并将企业申请资料移送出口退(免)税复审岗。

3.办理该项业务需符合以下条件(由税务分局出口退(免)税复审岗审核):

(1)注册开业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企业,上一年度内外销销售额是否在300万元以上。

(2)对新成立的企业,内外销销售额之和是否超过500万元(含)人民币,且外销销售额占其全部销售额的比例需是否超过50%。

(3)企业申请前最后一个月的《汇总表》中,是否存在较大的应退税额累计数。

三、进料加工有关业务

1、进料加工手册登记

须报送资料:

(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申报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成)及电子数据(2)《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原件及复印件(使用“电子手册”的提供《加工贸易电子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3)进料加工贸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

须报送的资料:

(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成)及电子数据;

(2)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

资料报送要求:

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必须按《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填写顺序分别装订。

3、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

须报送的资料:

(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海关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生成)及电子数据;

(2)经主管税务分局审核确认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进料加工登记手册复印件必须带回核销前经主管税务分局审核确认的那一份)(使用电子手册的不需提供);(3)海关出具的《进料加工合同核销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4)海关代征关税和增值税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海关不需征税,提供对应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5)调出料件或进料余料结转的出口报关单原件及复印件(发生调出料件或进料余料结转时提供,但日常申报已提供资料并已冲减申报的除外);

(6)若企业的《进料加工登记手册》不能完整准确登记实际进出口情况的,需提供相应进、出口报关单的复印件。

(7)企业对边角料及剩余残次品放弃价值的海关证明材料。

以上各项复印件的尺寸为A4纸,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

四、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

企业的出口货物发生退运退关、转作内销征税或者对于前期单证不齐的记录,当期收齐单证后发现原申报的数据有误时(例如商品代码、金额、数量、出口日期等),执行此功能。▲注意:报关单或核销单号码错时不需做负数冲减,在当期直接修改即可。

负数冲减的具体做法:

1、对前期已收齐并办理了退税的单证,在当期发生退运或转内销征税的:进入“生成出口

货物冲减明细”模块,在左边索引窗口中选择要冲减的数据,点击红字按钮“冲减出口”,即可进行冲减。(部分退运冲减仍然是先全额冲减再录入没冲减的部分)。

2、对前期单证不齐的数据,当期收齐发现错误(报关单号、核销单号错误的除外)的冲减:(1)在企业申报系统中向导第一步“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中的左边索引窗口选择需要冲减的记录,点击“冲减出口”红色按钮,在“是否先收齐单证再做冲减”栏前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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