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筑施工现场标识牌规定
施工现场标识牌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有序,提高施工效率,本制度规定了施工现场标识牌的设置、管理和使用要求。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施工现场所有标识牌的设置、管理和使用。
三、标识牌种类1. 安全标识牌:包括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等。
2. 管理标识牌:包括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卫生防疫管理制度牌、消防保卫管理制度牌、安全管理目标牌、门卫管理制度牌、工程平面图、施工公告牌等。
3. 操作标识牌:包括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牌、主要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牌、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牌、材料、工具管理制度牌等。
4. 办公区标识牌:包括会议室标示牌、党支部办公室标识牌、团支部办公室标识牌、项目经理室标识牌、技术经理办公室标识牌、生产经理室标识牌、总工程师办公室标识牌、技术负责人办公室标识牌、工程部负责人办公室标识牌、项目部办公室标识牌、安全负责人办公室标识牌、质量负责人办公室标识牌、机电负责人办公室标识牌、材料负责人办公室标识牌、财务负责人办公室标识牌、人事负责人办公室标识牌、消防负责人岗位职责牌、环境保护负责人岗位职责牌、卫生防疫岗位职责牌等。
四、标识牌设置要求1. 标识牌应设置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便于人员观看和识别。
2. 标识牌应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颜色、形状、图案和文字。
3. 标识牌应保持清晰、完整,不得破损、褪色。
4. 标识牌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五、标识牌管理要求1. 施工现场标识牌的设置、管理和使用,由施工现场负责人负责。
2. 施工现场标识牌的制作、安装,由专人负责。
3. 施工现场标识牌的更新、更换,由施工现场负责人审批。
4. 施工现场标识牌的损坏、遗失,应及时报修、更换。
六、标识牌使用要求1. 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认真观看标识牌,了解安全规定。
2. 人员应按照标识牌指示进行操作,遵守安全规定。
3. 人员发现标识牌损坏、遗失,应及时报告现场负责人。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警告标识、标志使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警告标识、标志使用管理规定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牌,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更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一、安全标志的作用: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是用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作用。
二、安全标志牌的要求和管理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项目部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GB2893-2008《安全色》,GB2894-2008《安全标志》,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
3、安全标志牌尺寸大小:安全警告警示牌60 cm×50 cm4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
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夹角不低于75度角,以便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5、标志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
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6、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
项目总工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设计好具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现场依此进行布置。
7、设置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
尽量用最少的标志把必需的信息表达清楚(见附件:《安全标识设置一览表》)。
8、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9、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10、要经常教育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或偷窃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牌规定
xxxxx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牌规定一、标准1、《工程项目标识牌》2、《施工平面布置图》3、《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6、《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制度》二、标牌一般要求1、标牌面积不得小于0.7m×0.5 m,底边距地面不得低于1.2 m ,白底黑字或彩字均可。
字体为仿宋体,字迹清晰,工整规,容详细。
2、标牌设置施工现场办公区门口一侧,固定或可移动式,设计要美观牢固,使用具有防雨功能的材料。
三、标牌标识(一)工程项目标识牌:(1)标识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联系,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编号。
(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求工整、规、清楚。
(三)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按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标准化,规化。
(2)施工现场按照界线审批围设立标准金属围挡,围挡高度不低于1.8 m,统一施工单位标识。
(3)施工现场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实行文明两区建设,集中统一管理,并进行绿化处理。
(4)施工现场设清洗排水设施,噪音控制措施,主要道路进行场地硬化处理,减少扬尘。
(5)施工现场材料分类码放标识,砖成丁、沙成堆保持整齐,水泥、白灰搭建库房,钢筋料场设防雨棚等相应的材料保护措施。
(6)项目部按责任区划分加强管理,材料及时回收,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7)定期对职工进行文明安全施工、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
(8)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特殊工种配齐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
(9)施工现场对环境采取控制措施,有效治理现场产生的各种扬尘、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对环境污染。
(10)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统一着装,以树立良好的企业整体形象。
(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临时用电管理、机械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
(2)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警示标牌及安全防护设施和保护性措施。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警告标识、标志使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警告标识、标志使用管理规定WORD格式整理施工现场警示标牌管理规定为了规范施工现场警示标牌的设置,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加强标牌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警示标志的含义与概念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安全色、对比色和安全标志。
1.安全色安全色是指传递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包括红色、蓝色、黄色和绿色。
1)红色:表示禁止、停止,危险等意思;2)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3)黄色:表示提醒人们注意,凡是警告人们注意的器件、设备及环境应以黄色表示;4)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
2.对比色对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衬色,包括黑、白两种颜色。
3.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
1)禁止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带斜杠的圆边框;2)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3)指令标志的基本型式是圆形边框;4)提示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方形边框。
二、组织机构及各部门职责设立以经理为组长的现场警示标示管理小组,由安质部为主责部门,其他相关部门为协助体。
制定详细的管理措施,从组织、过程、检查、效果、目标五个方面实现总体目标。
组长:___副组长:___、___、___组员:___、___、___、黄剑、___、___、___、___其他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确保现场警示标示的规章制度落实到实处。
各具体职责如下:1.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的管理、协调工作。
2.安质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物资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发放、入库、使用、管理。
4.工区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提供安全标志使用的计划和日常管理。
5.施工现场安全员负责将安全警示标志挂贴到相应的存在危险因素的部位,并监督使用情况。
三、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标志的标准进行设置,保证标志的醒目性和可读性。
加强对标志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标志的完好无损。
及时更新标志,保证标志的有效性。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标示使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标示使用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和标示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和标示的设置和使用,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
一、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和标示的设置要求1. 标志标牌的布置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需求,合理设置安全标志标牌,并保持标牌的清晰可见,确保工人能够清楚地了解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和注意事项。
2. 标志标牌的规格要求安全标志标牌应按照国家标准制作,要求标牌文字清晰可辨,图案色彩鲜明,材料坚固耐用,防水防火。
3. 标志标牌的分类和设置根据不同的安全警示要求,将施工现场的标志标牌分为指示标志、禁止标志、警告标志和安全提示标志,合理设置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并配以明显的标示。
4. 标志标牌的维护管理标志标牌的维护保养应及时,将因天气等原因造成的标牌受损或褪色等情况予以修复或更换,以保持标牌的良好状态。
二、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和标示的使用要求1. 使用标志标牌的必要性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标志标牌,特别是在存在危险区域或有特殊要求的场所,必须设置明确的标志标牌,以提醒工人注意安全。
2. 标志标牌的使用场所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易受伤处、重要设备、电气设施等场所应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牌,以提醒工人注意安全。
3. 标志标牌的设置要求标志标牌的设置位置应合理,要求能够清晰可见,不易褪色或损坏,避免被工人和机械设备遮挡。
4. 标志标牌的维护管理施工现场应定期对标志标牌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标牌的内容清晰可见,图案色彩鲜明。
三、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和标示的管理要求1. 标志标牌的统一管理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和标示应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保证标牌的设置和使用规范统一。
2. 标志标牌的编号和档案管理每个标志标牌应有独立的编号,并建立档案进行管理,记录标牌的设置时间、维护情况等相关信息。
济南建筑施工现场标识牌规定知识讲解
济南建筑施工现场标识牌规定关于在建筑施工现场设置工程管理信息公示标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参建主体行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推行设置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信息公示牌、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隐患警示牌、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永久性标牌等工程管理信息标牌,通知如下:一、工程管理信息标牌种类及设置要求(一)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信息公示牌。
工程开工后至竣工前,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将有关人员的信息进行公示,由建设单位在建筑施工现场的明显位置设置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信息公示牌,公示牌的材料及尺寸可参照济南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图集》中关于“六牌两图”的要求执行,公示牌的内容(详见附件一)。
(二)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隐患警示牌。
工程开工后至竣工前,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的明显位置设置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隐患警示牌,警示牌应采用坚固、耐久并具有防雨防潮功能的材料制作,尺寸宜为600mm(宽)×800mm(高),警示牌内容(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各施工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另外添加警示内容。
(三)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永久性标牌。
按照住建部第5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
永久性牌宜采用花岗岩制作,规格尺寸不应小于500mm(高)×700mm(宽),永久性标牌内容(详见附件四)。
二、有关要求(一)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信息公示等标牌和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永久性标牌的建立和设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延误此项工作的开展;公示牌、警示牌和永久性标牌要严格按照要求设置,不得自行制定标准乱设、乱放。
工程质量治理标识牌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相关标识牌样式落实济南市工程质量与生产监督站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相关要求,施工现场应设置五方责任主体授权书、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标识牌,标识牌应与场地内其他标识牌的规格、样式一致,并应排放有序;标识牌应采用防水、耐老化材料制作。
照片应印刷在相应位置,不应采用粘贴。
1、授权书标识牌样式:23照片应印刷在相应位置,不应采用粘贴。
4、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公示牌此表岗位人员应根据中标通知书及(济建建字[2011]12号)规定填写。
照片应印刷在相应位置,不应采用粘贴。
5、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公示牌此表岗位人员应根据中标通知书及(济建建字[2011]12号)规定填写,(**是指土建、安装等)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数量按实际数量填写。
6、建设部五项规定展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指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的人员。
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法组织发包,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得将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指定的分包单位。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发现承包单位有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组织发包时应当提出合理的造价和工期要求,不得迫使承包单位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与承包单位签订“阴阳合同”,不得拖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费用和工程款,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确需压缩工期的,应当组织专家予以论证,并采取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相应措施,支付相应的费用。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相关标识牌样式
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相关标识牌样式
落实济南市工程质量与生产监督站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相关要求,施工现场应设置五方责任主体授权书、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标识牌,标识牌应与场地内其他标识牌的规格、样式一致,并应排放有序;标识牌应采用防水、耐老化材料制作。
照片应印刷在相应位置,不应采用粘贴。
1、授权书标识牌样式:
将各参建单位授权书拍摄实物照片,按以上方式排列印刷
于授权书标识牌内。
其中身份证号码一栏可隐藏。
2、承诺书标识牌样式
将各参建单位承诺书拍摄实物照片,按以上方式排列印刷于承诺书标识牌内。
其中身份证号码一栏可隐藏。
3、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公示牌
照片应印刷在相应位置,不应采用粘贴。
4、施工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公示牌
此表岗位人员应根据中标通知书及(济建建字[2011]12号)规定填写。
照片应印刷在相应位置,不应采用粘贴。
5、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公示牌
此表岗位人员应根据中标通知书及(济建建字[2011]12号)规定填写,(**是指土建、安装等)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数量按实际数量填写。
6、建设部五项规定展牌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七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责任六项规定(试行)》应按《建筑工程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的展牌样式制作,并统一将以上五项规定展牌放于会议室内。
施工现场警示图牌规范
施工现场警示图牌规范
1.施工现场应在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设置的标准必须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安全色》(GB2893—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2.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牌图案符合标准要求,安全警示标志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成,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
安全警示标志图案清楚,标志表面无瑕疵。
3.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醒目与明亮处,设置高度应尽量与人眼视线高度一致。
悬挂式和柱式的信息牌下缘距地面高度不能小于2米;局部信息标志的设置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但应设置在提醒物的周围。
4.安全警示标志不应设置在可以移动的物体上,以免物体移动时看不见标志牌。
安全警示标志前不得有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安全警示标志必须固定牢固。
5.大型项目的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多个不同类型的安全警示标志时,应按警告、禁止的顺序,先左后右,先上后下地排列。
6.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警示标志平面布置图,详细标注安全警示标志牌位置,安全警示标志平面布置图应有制图人签名,由项目负责人审批。
7.项目安全质量部必须加强对安全标志的管理和检查,凡是外观有缺陷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作报废处理,严禁再次使用。
每个项目竣工后,应将施工安全警示标志回收清理,剔除报废的安全警示标志,进行处理后集中存放。
施工现场标识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标识管理规定施工现场标识管理是保障施工现场安全和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标识的设置和管理,提高标识的使用效果,减少施工现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制定施工现场标识管理规定非常必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施工现场标识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施工现场标识的分类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和标识的作用,施工现场标识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安全警示标识、指示标识、禁止标识、警告标识、应急标识等。
各类标识的设置和管理都应符合相应的规定。
二、施工现场标识的设置原则1. 标识明确:施工现场标识应具备明确的含义和指示功能,能够清晰地传达给施工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2. 标识醒目:施工现场标识应采用醒目的颜色、图案和文字,能够引起人们的注意,提醒其注意施工现场的风险。
3. 标识持久:施工现场标识应具备防水、耐候、耐腐蚀等特性,能够长时间保持清晰可见,不易褪色或损坏。
4. 标识合理布置:施工现场标识的设置应合理布置,不遮挡施工人员的视线,方便施工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观看。
三、施工现场标识的管理要求1. 标识分类明确:施工现场标识应根据不同的标识分类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标识的设置和管理准确无误。
2. 标识数量合理:施工现场标识的数量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大小和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的设定,既能满足需要,又不过多浪费。
3. 标识位置明确:施工现场标识的位置应明确规定,标识应设置在明显的位置,易于施工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注意。
4. 标识安装牢固:施工现场标识应牢固地安装在相应的位置上,不得因外力作用而移动或脱落,确保标识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5. 标识维护及时:施工现场标识的维护应及时进行,如标识损坏、褪色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或修复,以保证标识的有效性和可用性。
四、施工现场标识的责任分工1.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现场标识的设置和管理情况,提出相关建议和要求,并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2.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负责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设置和管理施工现场标识,保证标识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施工现场标识管理规定(3篇)
施工现场标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施工现场标识管理,规范施工现场标识的设置和使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水平,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与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工地、道路施工、电力施工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标识是指为了明确施工现场范围和提示作用,设置在施工现场周边及施工现场内的标识牌、警示标志、指示标志等设施。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负责施工现场标识的设置和使用,并保证施工现场标识的完整和有效。
第五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标识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整改施工现场标识使用不当的情况。
第六条各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施工项目的特点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施工现场标识管理措施。
第二章施工现场标识设置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明显的标识牌,标示施工现场的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等必要信息。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的性质、规模和安全要求,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和指示标志。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通行标志,指示交通流向和施工现场通行的路线。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示施工现场的危险区域、禁止通行区域等。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预警标志,提示施工人员注意安全甚至暂停施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现场责任标志,标示施工人员的职责和责任范围。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标志,指示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设置其他必要的标识和标志。
第三章施工现场标识使用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施工现场标识的清晰可见,不得被遮挡或损坏。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维护施工现场标识,如有破损、褪色或变形等情况,应立即更换或修复。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保证施工现场标识的正确使用,不得误导他人或造成混乱。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确保施工现场标识的信息完整准确,如有变动应及时更新。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培训施工人员,使其了解施工现场标识的意义和使用方法,提高施工现场标识的使用效果。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标示使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标示使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与标示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布置。
2.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应清晰明确、易于理解,标示应色彩鲜明、易于识别,使用防水、防腐材料制作。
3.标示的设置位置应考虑到视觉障碍物、人员流动路线等因素,确保其能够被施工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容易看到。
4.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应包括以下内容:
- 施工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 施工项目名称和地点
- 安全警示语、图标或符号
- 风险提示和防护措施
5.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任何损坏或不清晰的标牌都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6.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的使用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标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并记录相关情况。
7.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标示的含义和使用方法,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8.违反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和标示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或纠正措施。
9.施工单位应组织定期安全会议,对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和标示使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建筑工地安全警示、警告标牌、标识使用管理规程
建筑工地安全警示、警告标牌、标识使用管理规程1. 背景为了保障建筑工地的安全,提醒工作人员和访客注意安全事项,遵循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本规程以管理建筑工地安全警示、警告标牌、标识的使用。
2. 安全警示、警告标牌、标识的种类和用途2.1 安全警示标牌安全警示标牌用于提示工地内的特定安全风险和注意事项,以便人们提高警惕并采取相应措施。
常见的安全警示标牌包括禁止吸烟、戴安全帽、穿防护服等。
2.2 警告标牌警告标牌用于警示工地内可能存在的危险,并提醒人们要谨慎行事。
常见的警告标牌包括高压电、坑洞、悬挂物等。
2.3 标识标识用于指示建筑工地内的特定区域、设施或设备,以便工作人员和访客迅速识别并采取相应行动。
常见的标识包括消防器材、急救设施、紧急出口等。
3. 标牌、标识的制作和安装3.1 制作要求标牌、标识应具备以下特点:- 易于识别和理解,使用简明扼要的文字和图标;- 耐用耐候,具备一定的防水、防腐蚀、防晒能力;- 颜色鲜明,具备良好的视觉效果;- 安装方便,能够牢固固定在合适的位置上。
3.2 安装位置标牌、标识应安装在能够被人们容易注意到的地方,且与其所涉及的内容紧密相关。
例如,安全警示标牌应设立在存在实际安全风险的区域附近,警告标牌应在具体的危险区域内显著位置可见。
3.3 使用频率检查和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标牌、标识的使用情况,确保其完整和清晰可见。
如有损坏或无法识别,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4. 管理责任和措施4.1 管理责任建筑工地负责人应当制定并负责执行该规程,维护建筑工地的安全和秩序。
同时,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标牌、标识的制作、安装、检查和维护等工作。
4.2 措施建筑工地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应采取以下措施:- 将该规程张贴在工地明显位置,并定期宣传培训;- 制定标牌、标识的使用计划,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对违反规程的行为及时纠正,并记录违规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建筑工地安全警示、警告标牌、标识的使用情况。
工程质量治理标识牌
工程质量治理标识牌落实济南市工程质量与生产监督站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相关要求,施工现场应设置五方责任主体授权书、承诺书、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项目治理机构标识牌,标识牌应与场地内其他标识牌的规格、样式一致,并应排放有序;标识牌应采纳防水、耐老化材料制作。
照片应印刷在相应位置,不应采纳粘贴。
1、授权书标识牌样式:将各参建单位授权书拍照实物照片,按以上方式排列印刷于授权书标识牌内。
其中身份证号码一栏可隐藏。
2、承诺书标识牌样式将各参建单位承诺书拍照实物照片,按以上方式排列印刷于承诺书标识牌内。
其中身份证号码一栏可隐藏。
3、施工现场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公示牌照片应印刷在相应位置,不应采纳粘贴。
4、施工单位项目治理人员公示牌此表岗位人员应依照中标通知书及〔济建建字[2020]12号〕规定填写。
照片应印刷在相应位置,不应采纳粘贴。
5、监理单位项目治理人员公示牌此表岗位人员应依照中标通知书及〔济建建字[2020]12号〕规定填写,〔**是指土建、安装等〕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数量按实际数量填写。
6、建设部五项规定展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八项规定〔试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是指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建设单位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治理,并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的人员。
建筑工程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签署授权书,明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严格遵守以下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一、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依法组织发包,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不得将一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分解成假设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得将施工合同范畴内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又另行发包;不得违反合同约定,通过各种形式要求承包单位选择指定的分包单位。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发觉承包单位有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标示使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标示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规范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标示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标示是为了提醒施工人员注意施工现场的危险情况和安全风险,采取标识、标牌、文字等形式来提示和警示人员。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标示使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标示的种类和功能第四条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标示的种类包括禁止标识、警示标识、提示标识等。
第五条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标示的功能包括警示施工人员注意安全、提示施工注意事项、禁止危险行为等。
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标示的内容应简明扼要,图形要清晰易懂,文字要规范准确。
第三章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标示的设置原则和要求第七条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标示的设置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布置。
第八条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标示应设置在能够清晰可见的位置,不应被遮挡或混淆。
第九条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标示应固定牢靠,不得易于脱落或变形。
第十条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标示的布置应合理,距离适宜,以保证施工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和理解。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标示的外观要工整美观,颜色要鲜明醒目。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牌、标示的使用管理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确定需要设置的安全警示标牌、标示的种类和数量。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负责安全警示标牌、标示的购买和制作。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警示标牌、标示的安装和维护。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警示标牌、标示的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操作流程。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识别和理解安全警示标牌、标示的能力。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定期检查安全警示标牌、标示的状态,及时更换损坏或过期的标牌、标示。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警告标识、标志使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警告标识、标志使用管理规定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牌,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更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一、安全标志的作用: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是用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作用。
二、安全标志牌的要求和管理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项目部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GB2893-2008《安全色》,GB2894-2008《安全标志》,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
3、安全标志牌尺寸大小:安全警告警示牌60 cm×50 cm4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
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夹角不低于75度角,以便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5、标志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
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6、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
项目总工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设计好具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现场依此进行布置。
7、设置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
尽量用最少的标志把必需的信息表达清楚(见附件:《安全标识设置一览表》)。
8、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9、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10、要经常教育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或偷窃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牌使用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牌使用规定1. 背景本标准制定是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工人的安全和确保施工现场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牌的正确使用能够有效地提醒工人注意潜在的危险,并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定和操作程序。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建筑、道路、桥梁、隧道等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施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3. 安全标志标牌的种类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牌分为以下几种:3.1 警告标志标牌警告标志标牌用于提醒工人注意潜在的危险。
警告标志标牌应采用醒目的颜色,以引起工人的注意。
3.2 禁止标志标牌禁止标志标牌用于禁止工人进行某些危险的行为或进入危险区域。
禁止标志标牌应明确和清晰地表达禁止的内容。
3.3 指示标志标牌指示标志标牌用于指引工人进行特定的操作或行为。
指示标志标牌应具有明确的指示内容和简明易懂的文字或图标。
3.4 提醒标志标牌提醒标志标牌用于提醒工人遵守施工现场的规则和操作程序。
提醒标志标牌应简明扼要地表达提醒的内容。
4. 安全标志标牌的设置和使用原则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牌的设置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4.1 醒目可见安全标志标牌应设置在显眼的位置,使工人在任何位置都能够清晰地看到。
4.2 明确表达安全标志标牌的内容应明确简明,以便工人能够迅速理解和遵守。
4.3 持续更新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牌应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内容和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4.4 不容忽视工人在施工现场应严格遵守安全标志标牌的指示,不得随意忽视或移除标志标牌。
5. 执法和处罚对违反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牌使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和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以上规定为准,确保工人的安全和施工现场的有序进行。
济南建筑施工现场标识牌规定
内容2:标识牌的管理
内容3:标识牌的更新与更换
内容4:标识牌的损坏处理
Part Four
标识牌的内容要求
标识牌的文字内容
文字简明扼要,易于理解
内容清晰明确,避免歧义
符合规范标准,确保准确无误
突出重点,提高警示效果
标识牌的图形符号
图形符号的定义和作用
图形符号的分类和特点
图形符号的使用规范和要求
图形符号的识别和解读方法
标识牌应包括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信息,并按照规定进行设置和悬挂。
违反规定未设置或未按照规定设置标识牌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和环境卫生。
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实施情况
具体要求:标识牌应包含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开竣工日期等信息
标识牌的信息更新
标识牌内容应准确、清晰、完整
标识牌信息应定期更新,确保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一致
标识牌信息更新应由专人负责,并建立相应的更新记录
标识牌信息更新应及时,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施工质量
标识牌的翻译和解释
翻译:将中文标识牌翻译成英文,确保准确传达信息
解释:对标识牌中的关键信息进行解释,帮助施工人员理解并遵守规定
违反规定的处罚: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标识牌,将责令整改并处以罚款
法规和政策依据:《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标准》等
实施情况:济南市住建局负责监督和管理建筑施工现场,确保标识牌符合规定
THANKS
汇报人:
内容3:标识牌的种类
内容4:标识牌的作用
Part Three
标识牌的设置要求
标识牌的设置位置
济南建筑施工现场标识牌规定
济南建筑施工现场标识牌规定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关于在建筑施工现场设置工程管理信息公示标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参建主体行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推行设置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信息公示牌、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隐患警示牌、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永久性标牌等工程管理信息标牌,通知如下:一、工程管理信息标牌种类及设置要求(一)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信息公示牌。
工程开工后至竣工前,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将有关人员的信息进行公示,由建设单位在建筑施工现场的明显位置设置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信息公示牌,公示牌的材料及尺寸可参照济南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图集》中关于“六牌两图”的要求执行,公示牌的内容(详见附件一)。
(二)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隐患警示牌。
工程开工后至竣工前,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的明显位置设置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隐患警示牌,警示牌应采用坚固、耐久并具有防雨防潮功能的材料制作,尺寸宜为600mm(宽)×800mm(高),警示牌内容(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各施工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另外添加警示内容。
(三)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永久性标牌。
按照住建部第5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置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
永久性牌宜采用花岗岩制作,规格尺寸不应小于500mm(高)×700mm(宽),永久性标牌内容(详见附件四)。
二、有关要求(一)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信息公示等标牌和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永久性标牌的建立和设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延误此项工作的开展;公示牌、警示牌和永久性标牌要严格按照要求设置,不得自行制定标准乱设、乱放。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警告标识、标志使用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警示、警告标识、标志使用管理规定为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能够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的要求,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安全防护及危险部位和危险场所必需悬挂安全警示牌,为了确保安全警示牌设置的准确与合理,更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规定:一、安全标志的作用: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是用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对提醒人们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起到保障作用。
二、安全标志牌的要求和管理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项目部选购和制作的安全标志牌,必须符合GB2893-2008《安全色》,GB2894-2008《安全标志》,GB16179-1996《安全标志使用导则》的规定。
3、安全标志牌尺寸大小:安全警告警示牌60 cm×50 cm4标志牌设置的高度,应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
标志牌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度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夹角不低于75度角,以便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5、标志牌不应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免这些物体移动后看不见安全标志。
标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6、现场安全标志的布置要先设计,后布置。
项目总工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设计好具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现场依此进行布置。
7、设置安全标志时,应避免出现内容相互矛盾、重复的现象。
尽量用最少的标志把必需的信息表达清楚(见附件:《安全标识设置一览表》)。
8、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9、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10、要经常教育施工人员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或偷窃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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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建筑施工现场设置工程管理信息公示标牌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参建主体行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建筑施工现场推行设臵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信息公示牌、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隐患警示牌、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永久性标牌等工程管理信息标牌,通知如下:一、工程管理信息标牌种类及设置要求(一)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信息公示牌。
工程开工后至竣工前,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将有关人员的信息进行公示,由建设单位在建筑施工现场的明显位臵设臵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信息公示牌,公示牌的材料及尺寸可参照济南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图集》中关于“六牌两图”的要求执行,公示牌的内容(详见附件一)。
(二)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隐患警示牌。
工程开工后至竣工前,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现场的明显位臵设臵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隐患警示牌,警示牌应采用坚固、耐久并具有防雨防潮功能的材料制作,尺寸宜为600mm(宽)×800mm(高),警示牌内容(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各施工单位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另外添加警示内容。
(三)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永久性标牌。
按照住建部第5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在建筑物明显部位设臵永久性标牌,载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姓名。
永久性牌宜采用花岗岩制作,规格尺寸不应小于500mm(高)×700mm(宽),永久性标牌内容(详见附件四)。
二、有关要求(一)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信息公示等标牌和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永久性标牌的建立和设臵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和延误此项工作的开展;公示牌、警示牌和永久性标牌要严格按照要求设臵,不得自行制定标准乱设、乱放。
(二)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工程均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在建工程信息公示标牌设臵不达标的,应重新进行规范设臵。
(三)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制作并设臵标牌的,及时督促整改,对经督促仍不按要求整改的,应责令停工整改。
(四)建筑施工现场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牌、六牌两图、两栏一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等其他标牌的设臵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各施工单位应针对警示内容,依据有关技术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有效的预防预控措施,加强施工过程控制,将警示内容真正落到实处,切实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
附件:1.《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信息公示牌》规范表样2.《常见质量问题警示牌》内容3.《安全生产隐患警示牌》内容4.《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永久性标牌》规范表样二〇一一年六月九日附件1:参建单位管理人员信息公示牌附件2:质量问题警示牌地基基础工程质量问题警示牌一、桩基、复合地基、强夯地基、臵换地基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承载力及有关施工质量的检测、检查,单柱单桩的大直径嵌岩桩未按规范要求对桩底持力层进行勘探。
二、基础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未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或方案内容缺乏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混凝土施工连续性差,随意留臵施工缝;未按规范要求实施测温、控温、养护措施。
三、独立基础、条形基础上表面混凝土振捣不密实。
四、需沉降观测的工程未按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沉降观测。
五、基槽不按要求及时进行回填。
六、擅自降低地下室外围防水等级或地下室外围防水层施工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地下室渗漏。
七、回填土施工时未严格按规范要求控制土的种类、粒径,未按要求分层回填夯实,检测取点数量少。
钢筋工程质量问题警示牌一、钢筋进场验收时不按要求量测直径,或违规调直、拉伸盘圆钢筋,导致出现“瘦身钢筋”。
二、钢筋使用前不按规范要求取样复试。
三、钢筋焊接接头、机械连接接头质量差;接头不按规定抽样送检或检验不合格擅自浇筑混凝土隐蔽。
四、箍筋加工时弯折角度、平直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五、受力钢筋搭接长度、锚固长度不符设计及规范要求;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六、梁柱节点核心区漏设柱水平箍筋;梁、柱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不按规范要求配臵加密箍筋。
七、板上部钢筋支架数量不足、固定不牢,浇筑混凝土时不搭设马道,随意踩踏钢筋,造成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偏差过大。
八、柱、墙竖向钢筋无控制位移措施或控制效果差。
九、钢筋工程验收未按规定执行现场“挂牌”制度。
混凝土工程质量问题警示牌一、预拌混凝土进场未按规定进行交货检验;混凝土在运输及浇筑过程中随意加水。
二、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振捣不均匀、不连续,有漏振或过振现象,造成混凝土匀质性差或离析等缺陷。
三、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随意留臵施工缝或施工缝位臵、形式、接槎处理不规范,施工缝接槎明显或有裂缝。
四、混凝土标养试块、交货检验试块及拆模、结构实体检验、冬期施工用同条件养护试块留臵组数不够,制作不规范、标识内容不齐全、养护条件不符要求。
五、混凝土浇筑完后不按规范要求进行养护;后浇带混凝土浇筑时间不符设计要求,擅自提前拆除后浇带的底部支撑。
六、现浇板裂缝预防措施不到位,造成现浇板开裂;现浇板厚度负偏差超规定;现浇板上表面平整度差。
七、梁柱(墙)接头、门窗洞口、剪力墙阴角等部位跑模、变形,几何尺寸不规则;混凝土柱、墙与现浇板连接部位夹渣不密实;变形缝两侧柱墙跑模,导致变形缝宽度不符设计要求。
八、现浇结构的质量缺陷未按照规范及验收标准的要求处理,尤其对严重缺陷缺乏处理依据、处理方案,缺少隐蔽验收检查记录。
九、外墙穿墙螺栓孔不按要求封堵。
室内净高、轴线偏差超规定。
十、混凝土冬期施工时不掺防冻剂,不按规范要求进行测温及保温养护。
砌体工程质量问题警示牌一、砂浆未按规范要求进行配比控制与计量;砂浆搅拌时间不符规定,使用时间过长,不按规范进行稠度测试;预拌砂浆未按要求进行交货检验、进场验收,施工中未按要求留臵相应试块或留臵试块数量不符要求。
二、砌体砂浆饱满度达不到规范要求;砂浆失水或受冻后强度低。
三、承重砌体块材尺寸不规则导致砌体灰缝不均匀严重;小砌块、粉煤灰蒸养(压)砖、加气混凝土砌块等静臵龄期不足28天即使用。
四、填充墙拉结筋采用植筋连接,拉结筋预埋件漏放或位臵不正确;拉结筋长度不足;拉接筋与预埋件焊接质量差,焊缝长度不足。
五、填充墙砌体超长、超高时抗震构造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
六、顶层砌体、底层砌体、外窗台等部位抗裂构造措施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不同墙体材料基体交接处抗裂钢丝网的直径、搭接长度、固定方式不符要求。
六、填充墙砌体顶部与梁板间缝隙处理不符合规范要求。
七、承重砌体随意留槎,临时施工洞口尺寸、位臵不符合规范要求。
八、外墙砌体脚手眼、扒钩缝等不按要求封堵。
室内净高、轴线偏差超规定。
九、采用预拌混凝土浇筑填充墙砌体构造柱时,混凝土因放臵时间过长而失水离析,造成构造柱混凝土强度低。
钢结构工程质量问题警示牌一、钢结构深化设计图纸未经原设计单位审核确认,未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
二、按规范要求应进行复试的钢材未进行复试。
三、焊工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擅自施焊或未在其考试合格项目及认可范围内施焊。
四、不按规范要求对各种焊缝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对一、二级焊缝,不按规范要求进行无损探伤或探伤比例不符合规范要求。
五、对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的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无出厂检验报告或进场后不按规定进行复试;对高强度螺栓连接摩擦面的抗滑移系数,无出厂检验报告或进场后不按规定进行复试。
六、不按规范要求对高强螺栓进行终拧扭矩检查。
七、钢结构构件变形或整体变形过大,如:钢屋(托)架、桁架、钢梁、吊车梁等垂直度和侧向弯曲过大;钢柱垂直度过大;网架结构挠度过大;整体结构垂直度过大;整体平面弯曲过大。
八、压型金属板屋面安装构造做法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屋面变形或渗漏。
九、不按规范要求检测钢结构防腐涂料的干漆膜厚度及涂层附着力;防腐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十、不按规定对钢结构防火涂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不按规范要求进行钢结构防火涂料漆膜厚度测试,防火涂料涂装遍数、涂层厚度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表面裂纹、流坠。
轻质隔墙及排气道质量问题警示牌一、主体分部工程验收前,轻质隔墙及排气道未按要求安装完成。
二、轻质隔墙固定不牢,固定点位臵不正确,固定件数量、壁厚不足,未做防腐处理。
三、轻质隔墙与顶棚和其他墙体的交接处未按要求采取防开裂措施。
四、排气道制品型式检验报告内容不全,缺少耐火极限、抗柔性冲击等项目。
五、排气道制品外观质量差,增强材料使用高碱玻璃纤维网布,壁厚不够,内部导向管、变压板构造不符合标准图集要求。
六、排气道层间承托、接长处理做法不符标准图集要求;屋面风帽与基座固定不牢;排气道与墙体间缝隙不按要求填塞。
七、进风口位臵不合理,不按规定安装防火止逆阀门。
抹灰工程质量问题警示牌一、抹灰前未根据抹灰层厚度及墙面各种箱盒的出墙厚度贴饼冲筋。
二、抹灰厚度超过35mm,无加强措施;不同基体材料交接部位、排气道部位抹灰前未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或加强措施不到位。
三、抹灰不分层操作或分层间隔时间不足,造成墙面空鼓、裂缝、脱落等;抹灰完毕后,养护不及时或养护时间不足,造成空鼓、裂缝。
四、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部位未按规范要求做护角。
五、外墙窗台、雨篷、阳台压顶和突出腰线等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底面未按要求做滴水、截水处理或顶面流水坡度不符要求。
外墙面不按要求设臵界格缝或界格缝做法不符要求,嵌缝不严密。
地面工程质量问题警示牌一、对建筑地面采用的大理石、花岗石等天然石材,不按要求对其放射性指标进行复验。
二、对厕浴间及盥洗室、建筑物出入口部位的平台、台阶、坡道、上人屋面等设计有防滑要求的部位,不按规定使用防滑板块材料。
三、厨卫间和有排水(或其他液体)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与相连接各类面层的标高差不符合设计要求。
四、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管道穿过楼板的洞口不按规范要求封堵。
五、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防水层不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管跟、墙根等细部做法不规范,造成渗漏。
六、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面层的坡度不符合设计要求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地面与地漏、卫生器具结合处套割不吻合,与管道结合处不按规定设臵挡水台。
七、厕浴间和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不按规范要求做二次蓄水试验。
八、水泥混凝土地面及水泥砂浆地面内埋设管线时,防开裂措施不到位;地面施工完后,不按要求标识埋设管线的区域范围及管线走向。
九、水泥地面、细石混凝土地面及室外散水、台阶、坡道等空鼓、裂缝、起砂、刮浆、污染;天然石材板块背面不按要求进行防碱背涂处理。
十、楼梯及室外台阶踏步的宽度、高度不符设计要求,相临楼梯踏步高差超规定;板块类楼梯踏步及室外水泥砂浆台阶、光面石材台阶不按规定设防滑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