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例分析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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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02-行政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最新2002-行政法案例分析题汇总

2002-2009年行政法案例分析题2002-2009年司法考试行政法案例分析题(2009年)六、(本题20分)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

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

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

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定,法院予以受理。

有关规定:《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

问题:1.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2.如高某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如何立案?对该请求可否进行单独审理?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的性质是什么?可否适用于本案?理由是什么?4.高某运输的松香是否属于“非法财物”?理由是什么?5.(1)法院审理本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理由是什么?(2)依《行政处罚法》,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当符合什么要求?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是否符合该要求?参考答案:1.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本案的被诉行政行为由乙县林业局作出,故乙县法院具有管辖权。

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改变原处罚决定的,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也有管辖权。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应当对撤销没收决定请求与赔偿请求分别立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行政赔偿的请求进行单独审理或对二项请求合并审理。

行政管理学案例分析2-马勇

行政管理学案例分析2-马勇

第二,从决策过程来看,决策权力基本掌握在政 府及其部门手中,决策场所局限在行政系统中, 决策是在一个封闭的行政程序中自主运行。在发 电厂的选址、焚烧炉及焚烧技术的选用、产生气 体的控制、发电厂与周边环境的安全间距等问题 的抉择上,更多地强调部门、专家的意见,依赖 专业技术人员的分析,决策中的问题分析、方案 评价和选择几乎完全借助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分 析结果和行政首长的决定,在这些问题上未能开 放给公众进行参与,没有与公众进行协商取得共 识。因此,在决策过程中,相关公众的利益和声 音是被忽略的。
案例分析:
案例中政府决策的结局折射出当前我国 政府及其部门在进行行政决策时面临的共同 困境:如何将积极广泛的公众参与和有效的 高质量决策结合起来。单纯的拒斥公众参与 不符合时代的价值和潮流,也不符合决策民主 化的要求。然而,完全随波逐流听任公众意 见决定行动方向,又可能失去科学性,甚至 是危险的。从本案例来看,番禹区政府在决 策出台后遭遇公众参与的激烈抵制,折射出 我们在理论认知和实践操作上的一些缺陷。
一、从决策方案看,行政决策的方案应该符合三个基 本要求,一是方案要具体、明确;二是方案必须多样化; 三是方案应该有选择余地。从本案例来看,番禹区政府的 决策方案出现了一些问题: 1、在因土地资源短缺,无法找到大型卫生填埋厂地方 的情况下,决定采取焚烧的方式,方案相对单一,可否考 虑在实行垃圾分类回收的基础上,对不同性质的垃圾分类 处理?如适宜填埋的填埋,适宜回收利用的回收加工再利 用,适宜焚烧的才予以焚烧。 2、确定的方案除了要说明客观环境条件及其可能发生 的变化,说明为适应这些变化应采取的措施和办法,而且 还应该说明方案在不同环境条件下取得的效果,实施方案 所付出的代价,各种约束条件及如何尽可能地克服实施过 程中可能产生的副作用等。就本案例来说,焚烧垃圾会不 会产生臭气造成空气污染?如果产生有害气体如何进行处 理?采用何种监控、处理技术?由谁来进行监控、处理、 效果如何?处理后能否达到环保要求?等等,并没有具体 明确的说明,造成了公众对焚烧垃圾的认识误区,认为焚 烧垃圾不安全。

《行政管理学》形考任务二案例分析

《行政管理学》形考任务二案例分析

《行政管理学》形考任务二案例分析行政管理学形考任务二案例分析问题背景本案例涉及到一个城市政府的厕所管理问题。

市民反映,城市中心的厕所设施不够,导致市区的环境卫生问题日益严重。

市政府决定调查并解决该问题,以改善市民的生活品质。

问题分析经过调查研究发现,导致厕所设施不足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城市中心地段厕所的租金过高,使得私人投资者不愿意投资兴建新的厕所。

此外,市政府在厕所管理方面存在着一些制度上的问题,导致厕所设施的维护和清洁工作不及时,进一步加剧了问题的严重性。

解决方案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以下解决方案:1. 市政府应在城市中心地段划定一定的区域,将厕所设施的租金限制在合理范围内,以吸引私人投资者兴建新的厕所。

市政府可以通过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提供一定的财务和法律支持,以降低私人投资者的风险和成本。

2. 市政府应建立一个专门的厕所管理部门,负责对所有市区厕所设施的维护和清洁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该部门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维护计划,并加强对清洁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厕所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得到及时落实。

3. 市政府可以与民间社会组织合作,设立志愿者服务站点,组织志愿者定期对厕所设施进行巡查和清洁工作,提高厕所设施的使用频率和环境卫生。

预期效果通过以上解决方案的实施,预期能够达到以下效果:1. 城市中心地段将增加更多的厕所设施,满足市民的需求。

2. 厕所设施的维护和清洁工作将得到更好的管理,保证卫生环境的改善。

3. 市政府与民间社会组织的合作将加强政府与市民之间的互动和参与,提高市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结论通过对市中心厕所管理问题进行案例分析和解决方案提出,可以看出,采取合适的措施和改革措施,城市的厕所管理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政府部门应积极行动,推动相关改革举措的实施,以确保市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和品质。

行政法案例分析

行政法案例分析

争议焦点
序行 政 赔 偿 的 自 行 解 决 程

碍行 的黄 界住 诊 公 公政 关碟 限宅 所 权 务抵 系以 安 性 力 之抗 及 全 质 与 间权 淫 权 的 隐 的的 秽 的 界 私 界行 物 保 定 的 限使 品 障 界 之 以 和 限 间 及 妨


• • •
法理分析
一、公权力与私权利
8月19日,在缴纳了1000元暂扣款之后,张秋林 被放回家中。10月21日,张秋林突然又被宝塔公 安分局治安大队带走,随即以“涉嫌妨害公务” 被刑事拘留。10月28日,宝塔公安分局向宝塔区 人民检察院提交材料,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张秋 林。11月4日,宝塔区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为由作出不予批捕张秋林的决定,发 回公安分局补充侦查。11月5日,被刑拘16天之 后的张秋林被宝塔公安分局以取保候审的形式释 放回家。12月5日,宝塔公安分局以“案件撤消” 为由,解除了对张秋林的取保候审,1000元暂扣 款同时返还当事人。
• 私权利通常是指以满足个人需要为目的 的个人权利。 • 公权利则是指以维护公益为目的的公团体 及其责任人在职务上的权利。后一种权利 也叫权力
首先,我国法律非常重视对公民权利的保护
• 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 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 《人民警察法》对警察出警以及搜查等行为的程序 进行了规定,比如警察出警必须要穿制服,还要出示证 件,表明合法身份等 • 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 人,侦查人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 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 行搜查,但是这种搜查也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
夫妻“诊所”观看黄碟案
主创:陈光 邓凯 丁宝震

行政管理专业《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案例分析2

行政管理专业《行政法学》行政诉讼案例分析2

参考答案
此外,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 88条规定: 此外,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88条规定:“行政 条规定 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 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 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提 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 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 在本案中,环保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1996 理。”在本案中,环保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1996 根据《行政诉讼法》 39条的规定 条的规定, 年2月8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9条的规定,造纸 厂如果有异议,应该在”96年 厂如果有异议,应该在”96年5月8日之前就此具体行 政处罚行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政处罚行为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在此期 造纸厂既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起诉。 个月期满后, 间,造纸厂既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起诉。3个月期满后, 环保局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 环保局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行政 诉讼法解释》 88条的规定 条的规定, 诉讼法解释》第88条的规定,环保局申请执行的期限 1996年 日前。在此前申请的, 为1996年8月8日前。在此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受 如果逾期申请,则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 理,如果逾期申请,则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
参考答案
2.如果环保局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李某等人对环保局 如果环保局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为什么? 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为什么? 考点]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考点]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答案]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答案]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为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 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 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而行政机关拒绝履 行或者不予答复的情况,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行或者不予答复的情况,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 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法理分析]我国《行政诉讼法》 11条规定 条规定: [法理分析]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 法院受理公民、 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 提起的诉讼: 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 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 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五)申请 ( 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 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 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 据此规定, 拒绝履行或不予答复的;……”据此规定,在本案中,李 据此规定 在本案中, 某等人多次要求环保局履行其制止污染、 某等人多次要求环保局履行其制止污染、保护人民生命健 康和财产安全的法定职责, 康和财产安全的法定职责,而环保局虽然给予造纸厂以行 政处罚,但迟迟不予以执行,也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政处罚,但迟迟不予以执行,也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严重违反了其法定职责,属于严重失职行为。 严重违反了其法定职责,属于严重失职行为。

行政执行案例分析

行政执行案例分析

案例1:广州泥头车又酿惨案3月以来,泥头车(运输建筑工地泥渣的载重车辆)成为广州市的马路杀手。

仅16日、17日,广州超载泥头车引发的三起特大交通事故共造成10死24伤。

初步处理意见:肇事司机被拘留,其中,头起肇事企业安迅达散体物料运输公司(下称“安迅达”)被永久禁运;广州市环卫局三名官员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

然而3月20日凌晨,广州大桥再次发生泥头车撞伤一名行人事件。

超载是导致泥头车事故频发的根本原因。

事实上,早在1999年,广州市就出台了《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条例》(下称《管理条例》),规定经营余泥渣土运输的单位,必须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部门申领环境卫生服务资质合格证书,资质合格的单位才能拥有泥头车牌照指标。

然而上述“门槛”并没有把肇事车辆挡在外面,泥头车已经成为各监管部门的管理真空。

监管真空滋生“野鸡车”据了解,自《管理条例》出台后,全市共有50家公司取得了资质。

一些车老板选择挂靠在公司旗下,获得泥头车牌照,成为正牌营运车辆。

车老板每个月向公司交纳800~1100元/辆不等的管理费,作为回报,他们可以享受公司的各种服务:组织审查、办理保险、交通事故的处理、车辆准入和排污等。

老胡是4辆正牌车的车老板,挂靠在拥有资质的公司旗下。

他最近烦恼的是被几辆“野鸡车”抢走了长期合作伙伴。

在广州,没有挂靠和尚未取得牌照的泥头车被称为“野鸡车”。

“野鸡车”都私自加高了挡板,“荷载量1.49吨的小东风能装到10吨以上的货物。

”老胡说。

对于工地来说,由于淤泥运输费用按照车次计费,工地希望车辆每次装得越多越好,于是强迫超载。

由于正牌车按规定不能超载,于是无法和“野鸡车”正当竞争。

“我们没有选择,”老胡解释说:“要么超载,要么退出市场。

”正是迫于“野鸡车”的竞争压力,正牌车超载现象也越来越普遍。

一辆荷载量4.5吨的东风卡车,往往装载10吨左右。

荷载量在12吨到14吨的卡车,在实际作业时,一般可以装到36.5吨的泥。

同时按照规定,诸如老胡的4辆4.5吨载重量的正牌车不得进入内环线。

行政许可案例分析 2.

行政许可案例分析 2.

被告:厦门市规划局;管辖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4、厦门市政府有权提起行政诉讼。因复议机关的撤销决 定影响了市政府的权益,市政府与撤销决定有法律上的 利害关系,可以作为原告。被告:福建省建设厅;管辖 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5、法院应作出确认违法判决,并责令行政机关采取其他 措施对海天花园小区居民所受到的损失予以补救。因为 市规划局的行为违法理应撤销,但撤销将给国家利益造 成重大损失,因此从维护国家利益的角度出发,法院应 确认市规划局的行为违法,同时判令市规划局采取相应 的补救措施。
案例分析 2
• 2005年,厦门市规划局批准本市市政府在海天花园小区盖 了一栋高层办公楼,严重影响该小区居民的住宅采光、通 风。小区居民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审查,作出维持 决定。小区居民不服复议决定,又起诉至人民法院。问题: • 1、厦门市规划局的行为性质是什么?是否合法? • 2、小区居民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参加人有哪些?复议机关 是谁? • 3、海天花园小区的居民是否具有原告资格?若有,应以什 么方式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谁?管辖法院是谁? • 4、若复议机关撤销了厦门市规划局的行为,谁有资格提起 行政诉讼?被告是谁?管辖法院是谁? • 5、人民法院应作出违法,因作出批准行为时未进行听证程序。行政许 可法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 的,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 有要求听证的权力。 而且作出批准行为时未考虑建房之间的间距问题, 导致市政府的办公楼建好后影响了其他居民的采光、通风权。 • 2、申请人:小区居民,被申请人:厦门市规划局,第三人:厦门市政 府。行政复议机关:厦门市政府和福建省建设厅,但因厦门市政府与该 案件有利害关系,应回避,故福建省建设厅应为行政复议机关。 • 3、具有原告资格。因为小区居民虽然不是市规划局批准行为所直接针 对的对象,但其相邻权受到了该行为的侵害,因此与市规划局的批准行 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且《若干意见》中明确相邻权受到侵犯的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原告。 因小区居民人数众多,若提起行政诉讼,应属集团诉讼,应选举 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行政管理案例分析

行政管理案例分析

行政管理案例分析案例一:XX市交通拥堵治理背景介绍XX市作为中国的大城市之一,人口众多、车辆密集,交通拥堵问题非常严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市政府实施了一系列行政管理措施。

措施一:交通信号灯优化市政府通过对交通信号灯进行优化调整,提高信号灯的配时方案,以减少红绿灯等待时间,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措施二:公共交通推广为鼓励居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市政府推出了公交补贴政策和地铁优惠措施。

通过降低公交票价和地铁费用,吸引私家车主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减少道路上的私家车数量。

措施三:限制汽车增量针对汽车数量快速增长导致道路拥堵的问题,市政府实行了限制汽车增量的措施。

通过发放个人汽车牌照摇号许可证,并设定每月摇号指标,限制私家车新增。

经过以上措施的实施,XX市的交通拥堵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

交通信号灯优化使道路通行更加流畅,公共交通推广增加了居民使用公共交通的意识,限制汽车增量减少了私家车数量。

案例二:XX省环保治理背景介绍由于快速工业化进程和人口的增长,XX省面临着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

为改善环境质量,省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政管理措施。

措施一:工业企业污染排放标准省政府制定了严格的工业企业污染排放标准,并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进行整改或关闭。

通过规范企业排放行为,减少污染物排放达到降低环境污染目标。

措施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针对农村地区存在的垃圾随意倾倒现象,省政府建设垃圾处理中心,并推行分类收集和处理制度。

通过建设中心和提供相应设施,有效解决农村地区生活垃圾问题。

措施三:生态保护区建设为保护珍稀物种和重要自然生态环境,省政府划定了生态保护区,并禁止任何开发性活动。

通过划定保护区范围并加强监管,促进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保护。

以上措施的实施使得XX省的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

工业企业污染排放标准的制定和执行让企业意识到环保的重要性,农村垃圾处理中心解决了农村地区垃圾随意倾倒问题,生态保护区的建设有效保护了自然资源。

行政法案例分析题

行政法案例分析题

行政法案例分析题案例1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1997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

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丁场营业执照吊销,卫生局也将卫生许可证吊销。

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需遵守执行。

三家屠宰场遂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理由是什么?(2)谁是此案的被告?理由何在?(3)此案乙、丙、丁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什么?(4)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工商局、卫生局能否据此吊销乙、丙的执照许可证?[正确答案](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本案中市政府发布的通告,明确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而该市原仅有甲、乙、丙定点屠宰场,这就意味着剥夺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的屠宰资格。

可见,该通告是针对定点屠宰这一特定的事和甲、乙、丙特定的人作出的,侵害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的公平竞争权,属于典型的具体行政行为。

(2)市政府、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均可成为本案的被告。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第(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对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行政诉讼,由于市政府的行为是具体行政接侵犯了乙、丙、丁的利益,故乙、丙、丁均可依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以市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依讼法》第11条第1款第(一)项规定,乙、丙、丁可以市工商局、市卫生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3)乙、丙、丁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理由如上题所述。

(4)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是行政许可行为,具体而言是属于资格许可行为,即赋予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的许可。

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行为是资格许可行为,未获得该牌的企业就不得从事生猪屠宰的经营活动,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就有权据执照与许可证。

行政管理案例分析第一、二章

行政管理案例分析第一、二章

计算得分
根据您选定的最重要的 前5项物品编号,根据下 表对应关系,累加得分
物品编号
1 2 3 4 5 6 7 8
得分
4 12 3 5 9 11 8 13
物品编号
9 10 11 12 13 14 15
得分
7 2 14 10 6 15 1
成绩对照
01
15~25分
02
26~32分
03
33~45分
04
46~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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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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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是买者和卖者为了买卖商品和获 取服务,进行等价交换活动的场所。
市场经济就是通过市场而运行 的经济,主要功能可称之为通 过市场配置社会资源而推动生 产经营的经济。
市场经济不等于市场调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一方面,制订的指令性计划本身难以准确反映社会的供给与需求, 以及经济发展的比例关系。
2
每人一公升清水
如有上述(1)及(2)两项物品,可生存三 日。水有助减低身体内脱水的速度,口 渴时,最好饮水,使头脑清醒,尤其在 第一天,要制造遮蔽的地方。但当身体 开始脱水时,饮水也没有多大效用。
四.手电筒(四个电池大小)

行政执法案例分析题2

行政执法案例分析题2

案例分析题1 该处罚决定有效吗?朱某在M县中心市场里租赁一摊位经营日杂百货。

他凭借有亲戚在县公安局、工商局工作可为依靠的条件,常常欺行霸市,其他人都知道朱某的背景,对他敬而远之,敢怒而不敢言。

1996年7月,张某也来该县中心市场内租赁一个摊位,也经营日杂百货,由于张某经营有方,生意红火,抢走了朱某的客源,朱某不满。

同年10月7日,朱某因事跟张某争吵,进而相抓扯、斗殴。

朱某向公安局和工商局的亲戚诬告张某打人。

公安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张某处以15日拘留,并罚款500元;工商局以张某经营伪劣商品为由,吊销了张某的营业执照,并责令张某以后不得在该县中心市场内设摊经营。

请问:县公安局和工商局对张某的处罚决定有效吗?【参考答案】县公安局和工商局对张某的处罚决定者有违法之处,应无效。

(1)县公安局以张某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他处罚,应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进行。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扰乱公共秩序的,只能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因此,公安局对张某处以500元罚款是错误的,没有法律依据的。

(2)县工商局对张某经营伪劣商品的行为可以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但责令其以后不得在该县中心市场内设摊经营,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条规定: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案例分析题2 林某是否有权自行收缴罚款?某日下午,张某骑车与王某相撞,发生口角,继而动手推打,引得过路行人驻足观望。

恰好县公安局副局长林某从此路过,见此情景,当场认定张某、王某的行为阻碍交通,扰乱公共秩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分别给予张某、王某二人各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并当场收缴了罚款,而后林某让二人到别处去吵,不要影响行人走路,然后开车离去。

请问:(1)《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简易程序适用于哪些情况?(2)林某的处罚行为哪些方面与《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符?林某是否有权自行收缴罚款?(3)《行政处罚法》规定什么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自行收缴罚款?【参考答案】(1)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对于违法事实清楚、确凿、情节简单轻微的违法行为,当场给予较轻处罚所适用的比较简单的程序。

《行政管理能力学》形考任务二案例分析

《行政管理能力学》形考任务二案例分析

《行政管理能力学》形考任务二案例分析行政管理能力学形考任务二案例分析案例背景本案例涉及一家医疗机构的行政管理问题。

该机构是一家大型综合医院,负责提供医疗服务、药品配送和设备管理等工作。

然而,在最近的一次巡查中,发现该机构存在一些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包括职责不清、效率低下等。

问题分析首先,该机构面临职责不清的问题。

不同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不明确,导致工作任务交叉、责任推诿。

这给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带来了负面影响。

其次,该机构的管理效率较低。

相关数据显示,该机构的工作流程复杂、冗长,导致工作进展缓慢。

此外,一些重要的决策需要多次层层审批,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

最后,该机构的沟通机制存在问题。

部门之间的沟通效率低下,信息传递不及时,导致信息丢失和误解。

这对于协同工作和问题解决造成了困难。

解决方案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 明确职责分工:建立清晰的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避免任务重叠和责任推诿的情况发生。

2. 提升管理效率:简化工作流程,减少冗余环节,降低层级审批的次数,提高决策效率。

同时,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实时的沟通和协作工具。

3. 改善沟通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建立定期的会议和沟通渠道,及时共享信息、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结论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医疗机构行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明确的职责分工、提升的管理效率和改善的沟通机制将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医疗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行政法学(2)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行政法学(2)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行政法学(2)案例分析题及答案1、青年朱某在街上行走时,被警察王某截住带至公安派出所,原因系与王某随行的卖淫女田某指认朱某为嫖客。

其间该警察多次殴打朱某,致使其被迫承认自己有嫖娼行为。

警察王某及该派出所未作任何调查取证。

遂将朱某行政拘留。

后在有关部门督促、调查下,证明朱某确系无辜。

问题:(1)警察王某的行为是否违反了行政程序?为什么?(2)哪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设定行政拘留处罚?其直接法律依据是什么?(3)朱某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某行政机关干部张某利用出国考察的机会。

从国外带回若干违禁的物品,受到海关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其所在单位了解情况后,又给予其撤职行政处分。

张某不服,认为处罚、处分太重,便分别以海关和所在行政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处罚和处分。

问题:(1)人民法院应否受理张某的起诉?为什么?(2)人民法院若受理起诉应由何级何地法院管辖?为什么?3、某县卫生防疫站认为某饮食店销售的食品不符合卫生标准,决定对其罚款2000元。

饮食店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卫生防疫站为避免败诉,告之原告若能撤诉,可以减少罚款数额。

在原告表示同意后,将罚款数额改为200元。

随后,原告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

问题:(1)属于事业单位的县卫生防疫站能否作为本案的被告?为什么?(2)如果县卫生防疫站具备本案被告资格,人民法院应否准许原告的撤诉申请?为什么?4、某居民区共有居民480户,1999年共发生入室盗窃案30余起,2000年1月20日县公安局决定向每户居民征收治安费100元,由居委会代收。

因绝大部分居民不服县公安局的决定,遂委托居委会主任于2000年3月5日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经复议,市公安局将县公安局的决定改为治安费按每月每人1元的标准收取。

之后仍有350户居民不服复议决定,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其他居民认为掏点钱保平安也值得,居委会主任考虑到同公安局的关系,不再出面。

《行政管理学》形考任务二案例分析

《行政管理学》形考任务二案例分析

《行政管理学》形考任务二案例分析行政管理学形考任务二案例分析
案例概述
本案例涉及行政管理学领域的一个实际案例。

案例的核心问题是某个行政管理部门在执行某项政策时遇到的挑战和困难,并要求我们通过分析和解决方案,来给出合理的建议。

案例分析
在这个案例中,行政管理部门面临的问题是如何有效地实施一个新的政策,以达到政府制定的目标。

然而,该政策的实施过程中遇到了一些挑战,如资源限制、人员培训和沟通不畅等。

这些问题导致了政策的效果不如预期。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解决方案和建议:
1. 资源优化:行政管理部门应该根据政策的重要性和需求,合理分配资源和预算,确保足够的资源用于政策的实施和监督。

2. 人员培训: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帮助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了解政策的目标和要求,并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

3. 强化沟通:加强内外部的沟通和合作,确保政策的各方面信
息传递准确和及时,协调各方利益,促进政策的顺利实施。

4. 监测和评估:建立监测和评估机制,及时发现政策实施中的
问题和挑战,并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确保政策效果的可持续优化。

结论
通过分析本案例中行政管理部门在政策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并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和建议,我们可以帮助行政管理部门更
好地实施政策,实现政府的目标。

然而,具体的实施细节还需要进
一步讨论和研究,以确保我们的建议能够真正解决实际问题。

以上是对《行政管理学》形考任务二案例分析的简要回答。

《行政管理学》案例分析及答案

《行政管理学》案例分析及答案

《行政管理学》案例分析及答案《行政管理学》案例分析及答案案例分析一:会议对于行政管理来说,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

但是,会议过多,滥开会议,形成“会海”,则是行政管理的一大弊端。

据《人民日报》报道,1985年5月25日至6月5日,某县接到上级会议通知38个,平均一天3个会议,该县领导不知参加哪个会好,无奈只好派一副县长专驻地区开会,人称为“开会县长”。

另据不完全统计,1983年全国的会议开支达3.3亿元;1984年全国企业管理费共280亿元,其中直接用于会议的费用达70亿元,占整个管理费的1/4,相当于全国人民近一个月创造的财政收入。

而且会议质量低下,严重影响行政效率。

正如一副对联所说,“今天开会,明天开会,天天开会;你也讲话,我也讲话,人人讲话。

”可实际问题却“无法落实”。

所以对此“会山会海”人们深恶痛绝。

早在1922年苏联诗人马雅可夫斯基(1893—1930),针对苏联“会海”情况,发表一首讽刺诗《开会谜》,向社会发出呼喊:“假使能再召开一次会,来讨论杜绝一切会议,那该多好!”此诗受到列宁的高度肯定:“我保证这是完全正确。

”提问:(1)对于行政管理来说,会议为什么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 而会议过多,滥开会议,形成“会海”,则是行政管理的一大弊端。

这又是为什么?(2)针对“会海”甚至“会害”,你对会议进行科学管理有何建议? 答案:1.答案要点:(1) 会议对于行政管理来说,是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是因为会议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而这些作用用于行政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会议的作用主要表现在:集思广益,丰富领导经验,提高领导水平;贯彻群众路线,实现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沟通信息,协调关系等。

(2) 适当的会议是必要的,但是会议过多,滥开会议,形成“会海”,则是行政管理的一大弊端甚至“祸害”。

这是因为过多的会议不仅不利于行政效率的提高,反而使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富浪费。

行政管理学 形考二 案例分析

行政管理学 形考二 案例分析

行政管理学形考二案例分析
案例概述
本案例分析涉及到一个行政管理的情境,旨在帮助学生理解和运用相关的行政管理理论和实践。

案例背景
某市政府计划修建一条城市高速公路,以缓解交通拥堵问题。

修建工程涉及大量土地征用和拆迁,对于受影响的居民和土地所有者产生了影响。

政府面临着公共利益与个体权益之间的平衡问题。

案例分析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运用行政管理的相关理论和实践,分析和解决以下问题:
1. 公共利益 vs. 个体权益:政府应如何平衡修建高速公路的公共利益与受影响居民和土地所有者的个体权益?如何确保公正和合理的土地补偿?
2. 沟通与参与:政府在决策过程中是否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参与,以使受影响的居民和土地所有者能够表达意见和关切?是否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3. 法律法规的遵守:政府在进行土地征用和拆迁的过程中是否遵守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否存在行政程序违规的情况?
4. 社会公正与可持续发展:修建高速公路是否符合社会公正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是否考虑到了环境、社会和经济的影响?
结论
通过对该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认识到行政管理在处理公共利益和个体权益平衡问题上的重要性。

政府应该通过充分的沟通和参与,遵守法律法规,考虑到社会公正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确保
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同时,政府还需要寻找和采纳创新的行政管理策略,以解决类似情境中的复杂问题。

以上是对行政管理学案例分析的简要概述,希望能对学生在学习行政管理领域时有所帮助。

行政管理案例分析2

行政管理案例分析2

第一章案例分析人间奇迹:"阿波罗"登月1969年7月16日,美国佛罗里达州东海岸卡纳维拉尔角的肯尼迪宇航中心发射场上气氛异常紧张。

一枚36层楼高的巨型火箭庄严地耸立云天,阿姆斯特朗、奥尔德林、柯林斯等3名宇航员早已在火箭顶部的"阿波罗"号飞船的指令舱内落坐,正焦急地等待着那开始人类第一次登月飞行时刻的到来。

一切准备就绪,电子计算机发出"点火"信号,"土星-V"第一级火箭的五台发动机发出隆隆的轰响,喷吐出了巨大的火焰,3000多吨重的庞然大物腾空而起,大约10秒之后,5公里外看台上的人们感到有强烈的震波。

12分钟之后,第三级火箭把飞船送入地球轨道。

当飞船在地球轨道上运行时,经过对飞船作了检查和调整之后,第三级火箭重新启动,将飞船加速到第二宇宙速度,于"阿波罗"逸出地球轨道,奔向月球。

1969年7月21日,格林威治时间3时51分,"阿波罗"号飞抵月球,指令长阿姆斯特朗小心地爬出舱门,先在5米高的小平台上停了几分钟,然后他伸出左脚,慢慢地走下扶梯:4时零7分,他用左脚疑虑地、小心翼翼地触及月面,接着,他又挪动右脚,终于站到了月球之上,他是有幸登上月球的第一个人类。

据知,"阿波罗"登月计划是美国总统肯尼迪于1961的提出的。

他请他的科学顾问就这样一项计划的可行性提供咨询。

经过详细地调查研究之后,科学的回答是:从设计、制造、发射到回收等阶段看,在工程技术上是没有问题的,都是已有的科学技术所能达到的,但是问题可能出在管理上。

事实上,这种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为实施这项人类史上空前宏大的计划,须动员2万多家工厂,120所大学参加,参与此项计划的人数多达400万,要生产300多万个零部件,共耗资250亿美元,该计划的每一个主要步骤都得经过周密的计算,而每一个主要步骤又都需要次级计划和第三级计划的支持和配合,显然,这些人力、物力、财力都需要周密地组织与协调,为按部就班地顺利完成设计、制造、发射、回收等各个程序,必须进行精确无误的控制,倘有某一个环节出现一个哪怕极微小的差错,都可能给整个计划带来无可挽回的后果,所有这一切,都需要有一个统一的机构进行强有力的领导。

第二章行政主体 案例分析

第二章行政主体 案例分析

结合行政主体理论,分析此案中的盐务局是否具备该行政强制措施的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主体资格和法律依据,是行政执法中的两个关键问题。

案情介绍:丰祥公司诉上海市盐务局行政强制措施案(200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丰祥公司分别从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央子镇第一盐厂、安徽省定远县盐矿调入工业盐共计302吨,于2001年5月16日到达上海铁路局金山卫西站。

上海市盐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盐务局)于2001年5月21日作出(沪)盐政[2001]第9号盐业违法物品扣押强制措施,认定:上海丰祥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祥公司)违反《上海市盐业管理若干规定》,在不具有经营工业盐资格的情况下,从外省市调入工业盐至本市。

根据《盐业行政执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丰祥公司作出了扣押工业盐共计300吨的行政强制措施,并将(沪)盐政[2001]第9号《盐业违法物品封存、扣押通知书》送达丰祥公司。

丰祥公司对该强制措施不服,向上海市商业委员会提起行政复议,上海市商业委员会于2001年8月21日作出沪商复决字(2001)第1号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盐务局的扣押行为。

丰祥公司不服,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就扣押措施的行政主体资格问题,一审之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认为:盐务局作为政府主管部门,依法具有查处盐业违法案件的职权。

结合其他理由,作出了维持上海市盐务局的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的判决。

丰祥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庭审中,盐务局就其具有扣押违法经营工业盐的职权,向法院提供了以下法律依据:1.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1990年)第4条规定:“轻工业部是国务院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盐业工作。

省及省级以下人民政府盐业行政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工作。

”2.轻工业部《盐业行政执法办法》(1991年)第7条第1款规定:“各级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盐政执法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盐政执法工作。

行政执法案例分析(两篇)2024

行政执法案例分析(两篇)2024

行政执法案例分析(二)引言概述:行政执法案例是指在行政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裁决、执行等一系列行政执法活动中所涉及的具体案例。

通过对行政执法案例的深入剖析和分析,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行政执法的原则、方法和效果,进而提升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本文将结合实际行政执法案例,从五个大点进行详细阐述,包括案例背景描述、相关法律法规分析、执法程序分析、执法措施分析以及案例的启示和反思,以期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益的指导和借鉴。

正文内容:大点1:案例背景描述在行政执法案例中,首先需要明确案例的背景信息。

包括违法对象的主体身份、涉及的具体违法行为、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等。

通过这些信息的描述,可以让读者了解到案例的基本情况,为后续的分析奠定基础。

大点2:相关法律法规分析在执法工作中,对于涉及到的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适用是至关重要的。

在这个大点中,需要对案例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读,包括相关条款的内容、适用范围、解释和司法解释等。

同时,还应该对案例中的法律法规是否存在矛盾或者不合理之处进行探讨。

大点3:执法程序分析行政执法的程序合法性是其效力的基础。

本部分应对案例中的执法程序进行详细分析,包括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了立案、调查、听证、裁决等程序,是否依法向当事人告知权利和义务,是否违反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

通过分析执法程序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可以评判行政执法的正当性和公正性。

大点4:执法措施分析行政执法案例中常涉及到的执法措施包括责令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行政处罚等。

在这个大点中,需要对案例中的执法措施进行详细分析,包括措施的合法性、适用性和效果等。

同时,还应该探讨执法措施是否合理、公正,并解释为何选择这些措施。

大点5:案例的启示和反思每个案例都有其独特的特点和教训,通过对案例的分析和总结,可以提炼出具有一定普遍性和指导意义的经验和教训。

在本部分,需要对案例中涉及到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剖析,为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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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请仔细:课程的题目每学期都可能更换,所以请仔细核对是不是您需要的题目再下载!!!!
第1题
分析案例1,完成1-5题。

案例1:2001年,h市开始淡化官员政绩考核中的gdp指标考核。

当年,gdp考核指标从占整个考核指标的10%调减至8%,2002年减至4%,2003年只占2%。

2003年12月16日,h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完善县区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意见》,取消了gdp直接指标的考核,调整后的考核指标如下:一、财政总收入;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三、农民人均纯收入;四、招商引资;五、外贸和外经工作;六、工业经济;七、农业经济;八、第三产业;九、科技教育;十、城乡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十一、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十二、就业和社会保障;十三、民主政治建设;十四、精神文明建设;十五、党的建设;十六、社会稳定。

2004年3月23日,新华社以“干部政绩考核‘遭遇’变革”为题报道了h市在干部政绩考核中取消了gdp指标一事。

当年3月28日,央视《新闻联播》以“考核不重‘gdp’干部转变政绩观”为题再次报道了此事。

新考核标准提高了对财政总收入、群众生活质量、环境保护和政府办事效率等内容的考核比重,取代了过去以gdp为中心的考核,在全国引起了广泛关注和争议。

有分析人士认为,此迹象显示我国地方政府开始对现行政绩考核制度进行反思。

问题1:将gdp作为测定发展的唯一标准、衡量工作绩效的唯一尺度,这是一种单纯的()。

A. 效率导向
B. 价值导向
C. 公平导向
D. 权利导向
正确答案是:效率导向
第2题
根据功利主义的观点,要评判政府和个体行政人员行为的道德价值,需要通过比较决策结果的()。

A. 行为动机
B. 执行速度
C. 相对利益量
D. 绝对收益
正确答案是:绝对收益
第3题
功利主义通过计算利益的大小来确定行为的道德价值,在这种功利主义价值导向下,政府在设计行政职责与目标时,往往关注的是政府管理的()。

A. 长远利益
B. 最终价值
C. 行为动机
D. 当前绩效
正确答案是:当前绩效
第4题
功利主义的政绩观将gdp作为衡量政府工作的唯一标准,而案例中有关地方政府则试图“将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与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统筹起来”,这种对发展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认识就是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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