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设计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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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计概况:
该工程为茂名厂房,总建筑面积972平方米。层数:1层;跨度:18米;柱距:6米;柱高:10米;柱脚:刚接。
二、设计遵循的规范、规程及规定:
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9-2012)
2、《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3、《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4、《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
5、《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
6、《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构件》(JG144-2002)
7、《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技术规程》(JGJ82-2011)
8、《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9、《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GB50046-2008)
10、《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11、《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三、基本设计参数:
1、本工程结构设计按设计基准周期为50年,建筑安全等级为一级。
2、本工程抗震设防类别:丙类;场地土类别:Ⅱ类;设防烈度:七度;速度:0.1g;设计地震分组:第一组。
3、设计荷载:
(1)、屋面恒载:(含彩板、支撑、檩条等):0.2KN/m2
(2)、屋面活载:0.30KN/m2(计算檩条时采用0.50KN/m2)
(3)、基本风压:B类地面0.35KN/m2
(4)、基本雪压:0.00KN/m2
(5)、吊车荷载:5T桥式天车
(6)、楼面恒荷载:0.00KN/m2
(7)、楼面活荷载:0.00KN/m2
(8)、刚架自重:由3D3S软件自动生成
注:施工或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结构的使用功能、使用环境及使用荷载。
四、结构材料要求(图中注明者除外):
1、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尚应有碳当量的合格保证。焊接承重结构以及重要的非焊接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还应具有冷弯实验的合格保证。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9,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2、本设计钢梁、钢柱、吊车梁及相应焊接板采用Q235B钢,所有型钢采用的Q235B钢,檩条等冷弯薄壁型钢采用Q235B钢或与之等强的材料。Q345B钢材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08)的规定,Q235B钢材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的规定。
3、围护材料:屋面板采用0.426mm厚840型单层压型彩板,墙面板采用0.426mm厚900型单层压型彩板。
4、焊接材料:
(1)、手工焊时,若主体金属为Q235B钢采用E43XX型焊条,其性能应符合《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GB/T5117-2012)的规定。
(2)、手工焊时,若主体金属为Q345B钢采用E50XX型焊条,其性能应符合《热强钢焊条》(GB/T5118-2012)的规定。
(3)、自动焊或半自动焊时采用能符合《熔化焊用钢丝》(GB/T14957-1994)、《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GB/T8110-2008)、《碳钢药芯焊丝》(GB/T10045-2001)、《低合金钢药芯焊丝》(GB/T17493-2008)相关规定的焊丝。
5、螺栓材料:
(1)、未注明的普通螺栓均为C级,螺栓、螺母和垫圈采用《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规定Q235钢的制作,其热处理、制作和技术要求应分别符合《六角头螺栓C级》(GB5780-2000)、《GB41-2000》、《GB95-2002》的规定。
(2)、未注明的高强螺栓均为10.9级摩擦型高强螺栓及其配套的螺母和垫圈等,应符合国家标准《合金结构钢技术条件》(GB3077-1999)规定的20MnTiB钢或40号钢制成或采用符合国家《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GB/T1228~1231-2006)规定的35VB制成。
(3)、锚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的规定的Q235钢制成;(A3或20#钢),双螺母加垫片。
(4)、彩板螺钉为带刻力封涂层自攻螺钉。
五、钢结构制作:
1、钢结构的制作与验收应符合《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程》(CECS102:2002)的规定,其未作规定者,应按照《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及验收规范》(GB50205-2001)执行。
2、所有钢构件在制作前应按1:1放样,复核无误后方可下料。钢材加工前应进行校正,使之平整,以免影响制作精度。
3、对接焊缝要求与母材等强,焊缝质量应符合《钢结构焊接规范》(GB50661-2011)规定的二级焊缝质量标准。其余焊缝质量等级为三级。翼缘与腹板间的角焊缝采用埋弧自动焊或气体保护焊。
4、在对接焊缝的拼接处:当焊件的宽度不同或厚度在一侧相差4mm以上时,应分别在宽度方向或厚度方向从一侧或两侧做成坡度不大于1:2.5的斜角(当直接承受动力荷载时为1:4)。当厚度不同时,焊缝坡口形式应根椐较薄焊件按有关规定要求取用。
5、除檩条及墙梁外,所有钢构件之螺栓孔应采用钻成孔,除地脚锚栓外所有孔径均比螺栓直径大2mm。若现场需扩孔,应采用扩孔器或大号钻头进行扩孔,孔壁需光滑。若现场需制孔,应优先采用钻孔,当钻孔有困难时,可用火焰割小孔后再扩孔至设计要求,孔壁需光滑。檩条及墙梁除注明外,打孔尺寸一律为14mm,并与M12普通螺栓配合使用固定于檩条(墙梁)固定座上。
6、高强螺栓摩擦型连接节点接触面采用喷砂处理,其摩擦系数对Q235钢为0.45,对Q345钢为0.50。
六、钢结构除锈和防锈:
1、构件制作完毕后进行抛丸除锈处理,除锈应达到《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GB/T8923.1-201)规定的Sa2.5级以上。
2、除锈后应立即喷涂红丹底漆一道,保养后再喷涂一度面漆(需喷涂防火涂料的构件除外)。高强螺栓结合面、插入式固接柱脚其埋入砼的钢构件表面及需现场焊接的全熔焊50mm范围内等部位不得涂漆。镀锌构件不用涂漆
七、构件的运输、堆放及安装:
1、在构件的运输、堆放及安装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构件发生变形及损坏。
2、在构件安装前,应对构件进行全面检查:如构件的数量、长度、垂直度、安装接头处螺栓孔位等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合格后方可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