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公务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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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公务活动用车管理规定

大学公务活动用车管理规定

大学公务活动用车管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校园建设,根据《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中国海洋大学等3家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关于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车辆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制定如下规定。

一、公务活动用车范围公务活动用车是指学校党政机关保障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时需乘坐和使用的机动车辆。

学校坚持节约环保、便捷高效的原则,实行公务出行分类保障。

城区公务出行,普通公务应首先考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公共交通工具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采取租赁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车辆保障出行。

应急等特殊公务出行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可以使用学校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

城区之外公务出行,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据实报销交通费用。

二、公务活动用车管理(一)实行车辆定点租赁制度。

学校公务活动用车在过渡期内原则上采取定向租赁方式,委托和购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的车辆服务来保障。

财务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合理确定并公开租车服务价格和服务标准。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须确保车辆满足公务活动需要,原则上安排国产自主品牌车辆,轿车排气量在L8升(含)以下、价格18万元以内;因外事等特殊公务活动,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供其他车辆。

(二)严格车辆租赁审批管理。

学校公务活动需租赁车辆的,应严格履行审批报备手续,填写《公务活动用车租赁审批单》,由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统一调度车辆。

(三)已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校级领导在城区公务活动出行时,费用由个人自理;在城区之外公务出行时,按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据实报销交通费用。

参加集体公务活动、应急公务活动、乘坐通勤班车等情形不在此列。

(四)校级领导干部在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因应急公务往返工作地和居住地需租赁车辆的,可由本人提出,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实施。

兰州理工大学校本部至西校区通勤车最新时刻表

兰州理工大学校本部至西校区通勤车最新时刻表

兰州理工大学校本部至西校区通勤车最新时刻表
(09年6月版)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便来往两校区师生乘车,后勤集团交通运输中心经过2009年5月4日至2009年5月18日的试运行,并在通过问卷调查、收集并分析师生邮件、电话反馈的意见及建议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运行情况,在原来增加14个时刻的基础上又增加4个时刻,且对个别应师生要求改动的时刻进行了调整,在此基础上,将于2009年6月2日开通两校区对发6趟途径西站、七里河、小西湖等地的市区通勤车,两校区双向对发。

现将发车时刻确定如下,请全校师生周知,并热忱欢迎师生乘坐。

1、增加点:老校区15:10、17:20、21:00,西校区21:20。

2、修改点:校本部7:25改为7:30;9:50改为9:20;16:40改为16:30;西校区
8:00改为7:50;13:00改为13:30;15:00改为14:50;16:10和16:20合并为16:15(教师专用车);18:40改为18:50。

3、西站方向通勤车:具体站点设立为:老校区—前门—汽车西站—海天宾馆—西站(天
龙美食城)—甘农厂—龚家湾什字—西校区。

4、执行途径小西湖西站等地的通勤车为甘A45958金杯面包车(试运行)
二:

日、








食城)←5分钟→甘农厂←4分钟→龚家湾什字←4分钟→西校区。

单程运行时间约25分钟。

后勤集团总公司
2009年5月31日。

兰州大学院士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兰州大学院士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

兰州大学院士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一、为了加强院士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使用效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本办法所指院士公务用车为甘肃省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政策为在甘两院院士配备的轿车。

三、院士公务用车的所有权及报废更换根据省上的要求和相关办法执行。

四、学校在征求院士个人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对院士公务用车实施管理的具体归属单位(简称“院士公务用车管理单位”,下同),原则上应为和院士有管理隶属关系的校内单位或后勤集团运输中心。

五、院士公务用车管理单位作为责任单位,需承担与院士公务用车管理运行有关的职责,主要包括:1. 承担车辆管理和行驶中的安全职责,建立健全院士公务用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做到规范管理、精心服务、合理调度、提高效率、确保安全,保证院士用车。

2. 承担在院士公务用车管理运行中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驾驶人员薪金、燃料油费、过路桥费、停车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年审费、车辆购置过程中除所有权单位已付费之外的需一次性支付的税费及其他与车辆管理使用有关的费用。

3. 在征得院士同意前提下聘用技术熟练、综合素质较高的专职驾驶人员,并做好专职驾驶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教育,督促其自觉遵守交通规章,文明行车,安全行车,树立良好形象。

为保证安全,除聘用的专职司机外,其他人员不得驾驶院士公务用车。

4. 严格执行车辆保养规范,及时做好故障排查和维修,维持车辆最佳状况,保持车辆整洁卫生。

5.根据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院士公务用车的年检年审工作。

6.若有违章或肇事情况发生,负责及时联系处理。

7.认真开展与车辆管理运行有关的其他工作。

六、若院士公务用车管理单位为院士所在学院,由后勤集团负责协助做好院士公务用车入户手续办理、年审年检等工作,并由院士本人、学院、后勤集团和人事处共同做好院士公务用车的交接工作。

车辆交接后,由学院承担本办法中规定的各项职责。

七、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兰州大学非统一调度车辆管理办法(试行)》(校国资字[2010]4号)执行。

2024大学学院车辆管理办法

2024大学学院车辆管理办法

2024大学学院车辆管理办法
以下是一个范例大学学院车辆管理办法,供参考: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车辆的管理,保障车辆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院车辆主要用于教学、科研和学院工作需要,不得私自出借或用于其他非法或违规活动。

第三条学院车辆管理由学院行政办公室负责,配备专门负责车辆管理的人员。

第四条学院车辆分为公务车辆和教学车辆两类。

公务车辆主要用于学院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公务出行,教学车辆主要用于教学和科研活动。

第五条学院领导和教职员工使用车辆时需提前向行政办公室申请,并获得批准。

申请时应说明用车事由、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学院车辆使用期限原则上为一天,若需长时间使用车辆,需提前与行政办公室协商和申请。

第七条学院车辆使用人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驾驶证,并按规定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向行政办公室报告。

第八条学院车辆未经许可禁止私自改装、挂私人号牌或用于其他违法行为。

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第九条学院车辆使用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并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文明驾驶。

不得超载、超速、酒驾或疲劳驾驶。

第十条学院车辆使用人员需妥善保管车辆钥匙,并负责车辆的安全。

使用人员离开车辆时应关闭车窗、切断电源并锁好车门。

第十一条学院车辆因维修、保养、年检等情况暂时无法使用时,应及时向行政办公室报备,并按照要求停放在指定地点。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学院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和管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罚款、暂停使用权等。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学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做出解释。

XX大学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XX大学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XX大学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厉行勤俭节约,确保学校各类公务用车使用过程规范、安全、节约、高效,坚决遏制在使用及管理中各类违纪现象的发生,根据《山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晋车改发【2017】1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财【2018】4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各院、部、处、研究所、机关、直附属单位、XX校区等各类校内各部门以XX大学名义购置、租赁或接受捐赠的,用于学校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服务等各类业务及公务活动所需的机动车辆。

第二章配置管理第三条学校各类公务用车的补充购置与租赁,必须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任何单位不得以各种名义,无偿或有偿借用、占用学校各附属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车辆。

接受捐赠车辆,需经学校同意,并在学校备案.第五条学校配备、采购、接受捐赠、更新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按照《山西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晋车改发【2017】1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教育厅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教财【2018】40号)等有关文件的具体规定执行。

第六条学校购置或长期租赁的各类公务用车,需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其中新购置车辆需要经过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应优先使用国产车、新能源车、低排量车型,不得超标配备;燃油车发动机排气量不超过1。

8升,价格不超过18万元。

其中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轿车扣除财政补助后价格不超过18万元。

第七条学校购置公务用车的经费,由后勤管理处根据学校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经校长办公会批准后纳入年度预算统一安排。

大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大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大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X政办〔20XX) XX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确保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安全有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7)71号)、《中共XX市委办公厅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市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市管国有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务用车,是指以XX大学名义购置、租赁或接受捐赠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包括正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用车、机要通信用车、常规业务用车、特种专业用车、医疗救护治安警卫业务用车、离退休干部保障用车、多校区办学业务用车、校车。

第三条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学校公务用车应当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探索创新符合规定的社会化公务交通保障机制,实现学校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四条学校成立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公务用车改革、制度修订、统筹协调等工作,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党校办、资产管理处、财务处、人事处、后勤管理处负责同志组成。

党校办负责公务用车的统筹、协调与指导等工作,资产管理处负责公务车辆采购、处置工作, 财务处负责公务用车经费管理保障工作,人事处负责司勤人员编制配备工作,后勤管理处负责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司勤人员聘任管理、修订制度等工作。

第五条学校成立公务用车管理监督小组,主要负责公务用车过程中的监督、检查、问责等工作,组长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纪检监察机构、审计处负责同志组成。

第三章车辆配备第六条学校各类公务用车的购置与租赁,必须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七条学校配备、采购、接受捐赠、管理、更新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学校任何单位不得以各种名义,无偿或有偿借用、占用其他单位的车辆,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私自接受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捐赠的车辆。

大学公务车辆管理方案

大学公务车辆管理方案

大学公务车辆管理方案
1. 管理概述
大学公务车辆管理是指对大学机关及相关单位所有的公务用车进行管理的一项
工作。

管理内容包括公务车辆的配备、管理和使用、车辆维护保养、车辆使用费用的核算等。

2. 公务车辆的配备
大学机关及相关单位配备公务车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配备手续。

配备公务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总量,合理配置。

应当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低排放汽车,并配置酒精测试仪等安全设备。

3. 公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大学机关及相关单位应当制定公务车辆使用计划,将公务用车进行统一调配和
使用。

公务车辆使用应当严格控制,鼓励公共交通出行,减少用车量。

禁止私人乘坐公务车辆,不得将公务车辆用于私人使用。

4. 车辆维护保养
大学机关及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车辆保养管理制度,制定车辆维护保养
计划,定期对公务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

及时消除车辆故障,保障公务车辆安全运行。

5. 车辆使用费用的核算
大学机关及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车辆使用费用核算制度,按照国家财政
和出差补贴政策,规定公务车辆的使用费用标准和报销办法,严格控制公务车辆的使用费用,对公务车辆使用费用进行公开透明。

6. 管理责任
大学机关及相关单位应当明确公务车辆管理责任和管理人员责任,建立健全相
应的考核机制。

对于违反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7. 结论
大学机关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规范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车使用
效率,合理控制使用费用,使公务车辆真正为大学教育服务。

高校、大学学校公务用车维修管理办法

高校、大学学校公务用车维修管理办法

学校公务用车维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公务用车维修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以下简称学校公车)维修行为,根据《学校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学校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公车应建立车辆档案,内容包括基本情况登记、行车记录、保养维修记录等,并指定专人负责填写《公务用车使用(维修)记录本》,实行“一车一档,一年一档”,做好学校公车的使用、维修、年检保养等信息登记管理。

第三条学校公车实行定点维修,由后勤服务集团统一安排。

维修点通过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确定,不得私自在非定点单位维修保养。

第四条严格履行学校公车维修审批制度。

车辆维修保养由驾驶员提出,并规范填写《车辆维修、保养审批单》,报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查批准,确定维修保养项目。

维修保养项目0.5万元以内由集团总经理审批,0.5万元以上须同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驾驶员凭审批单到定点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第五条车辆运行过程中如出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报告后勤服务集团说明情况,征得同意后联系定点维修单位及时维修,事后应及时补办送修手续。

第六条严格落实费用公示制度,运行费用每月公示,维修保养费用每季度公示,维修保养费用不得数月集中一次报销,无分管校领导签字的维修费用不予报销。

第七条驾驶员应对所驾驶车辆进行例行安全检查和保养,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对由于驾驶不善、保养不良造成车辆和人员损伤的,驾驶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发生交通事故或被盗窃、抢劫、损坏时,驾驶员应按照程序及时向后勤服务集团报告和向公安机关、保险公司报案。

不得出现任何知情不报或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

第九条发生事故后的车辆维修由维修单位根据驾驶员确认的保险定损单项目维修,维修费用委托维修单位与保险公司结算。

后勤服务集团应将出险车辆驾驶员上报的事故经过书面材料连同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出具的车辆定损单一并收集归档。

第十条送修车辆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维修,如定点维修单位在对送修车辆进行检查后存在超出审批单维修项目的,须告知驾驶员并经后勤服务集团同意后补办送修手续进行维修。

2023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专业排名_优势重点专业推荐

2023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专业排名_优势重点专业推荐

2023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专业排名_优势重点专业推荐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共有78人认为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的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不错,推荐就读指数为4.4[满分5.0]。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机械热加工基础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工业生产第一线从事热加工领域内的设计制造、试验研究、运行管理和经营销售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就业方向: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工业生产第一线从事热加工领域内的设计制造、试验研究、运行管理和经营销售等方面工作。

从事职业有机械设计/制造、材料类、机械制图、模具设计/制造与维修等。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共有72人认为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的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不错,推荐就读指数为4.3[满分5.0]。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热能工程、传热学、流体力学、动力机械、动力工程等方面基础知识,能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从事动力机械(如热力发动机、流体机械、水力机械)的动力工程(如热电厂工程、水电动力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空调工程)的设计、制造、运行、管理、实验研究和安装、开发、营销等方面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就业方向: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从事动力机械(如热力发动机、流体机械、水利机械)和动力工程(如热电厂工程、水电动力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空调工程)的设计、制造、运行、管理、研究、开发、营销等方面工作。

土木工程专业共有125人认为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的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不错,推荐就读指数为4.6[满分5.0]。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从事与电气工程有关的系统运行、自动控制、电力电子技术、信息处理、试验分析、研制开发、经济管理以及电子与计算机技术应用等领域工作的宽口径"复合型"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就业方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生主要从事与电气工程有关的系统运行、自动控制、电力电子技术、信息处理、试验分析、研制开发、经济管理以及电子与计算机技术应用等领域的工作。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4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4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甘肃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4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6.04.03•【字号】甘价费[2006]87号•【施行日期】2006.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甘肃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4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费[2006]87号)省教育厅:你厅《转报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关于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的函》(甘教财函[2005]30号)收悉。

按照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 [2005]30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4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试行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收费标准3号学生公寓4人间住宿费收费标准暂定为每生每年1200元,1、2、4号学生公寓6人间住宿费仍按每生每年900元的标准执行。

二、上述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卫生费、水电费、取暖费等,为最终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并进行公示,不得在标准外加收任何费用。

学生寒、暑假期间住宿不再单独收费。

执行中对交费确有困难的学生应适当减免住宿费。

三、收费单位要严格执行所定收费标准,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

你厅要督促学校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向学生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四、本通知所定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试行期为一年,自2006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试行期满前两个月由你厅重新申报正式标准。

二○○六年四月三日。

大学公务用车管理细则

大学公务用车管理细则

大学公务用车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公务用车的配备使用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公务车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公务用车管理的原则是:“统一调配、合理使用、节约开支”。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公务用车指学校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第二章公务车辆管理与使用第四条、校级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后勤处负责校级公务用车的调度和运行费用结算,并根据车辆的实际情况和轻重缓急原则,统一调配车辆。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办理新车购置与车辆报废手续。

授权管理使用公务车辆的二层单位负责车辆运行费用和日常管理。

第五条、建立“一车一本”的车辆档案管理制度,详尽记录车辆购置时间、主要参数、保养维修、违章、行驶里程数、加油等情况,并经后勤处综合相关负责人和驾驶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学校公务用车根据自治区政府采购规定实行定点采购保险、定点维修。

严格执行加油卡管理制度,公务车在南宁市内加油的,必须由油卡管理员陪同加油。

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的,应由驾驶员报告后勤处综合科分管负责人同意。

第七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中关于公务车使用的有关要求。

严禁公车私用,违规用车,公务车不得用于任何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公务车在南宁市区以外执行任务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确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须报批同意。

第八条、车辆保管实行“谁驾驶,谁负责”的责任制。

每天的公务任务完成后,必须把车辆统一停放在明秀校区文星楼地下车库,并且锁紧门窗,拉紧手刹挂好档,保管好钥匙,严防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

第九条、所有车辆在节假日期间进行封存,统一放至学校明秀校区文星楼地下停车场。

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须经党校办批准,由后勤处统一安排用车并做好用车记录。

第十条、驾驶员出车期间的费用须及时结报。

市内每星期结报一次;市外出差的按次及时结报,一次一单,由驾驶员填写出差申请表,经后勤处审批,方可按出差结报。

未经批准不得购置车用器具或支付大额费用。

学校公务车辆管理实施细则模版(三篇)

学校公务车辆管理实施细则模版(三篇)

学校公务车辆管理实施细则模版一、总则为规范学校公务车辆的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率和节约能源,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学校所属单位和个人使用的所有公务车辆。

三、车辆管理1. 车辆注册:学校公务车辆必须在注册车辆平台进行登记,包括车辆所有者信息、行驶证、保险等相关材料的上传。

2. 车辆保养:每辆公务车辆需定期进行保养,包括机油更换、发动机检查、轮胎气压检查等,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

3. 车辆维修:如果车辆出现故障或需要修理,必须及时报修,并在修理期间提供替代车辆或采取其他措施确保公务需要的顺利进行。

4. 车辆清洁:公务车辆在每次使用后应及时清洁内外部,保持车辆整洁。

四、车辆使用1. 申请程序: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公务车辆时,必须提前向所属部门或单位申请,包括出车日期、出车时间、行程等信息。

2. 使用范围:公务车辆仅限于学校公务使用,禁止用于个人目的或其他违法行为。

3. 司机要求:驾驶公务车辆的司机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执照,并具备一定的驾驶经验。

4. 驾驶安全:驾驶公务车辆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违法变道或其他危险行为。

5. 油耗管理:使用公务车辆时,应根据需要合理安排行程,节约能源,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五、违章处理1. 违章责任:如果公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交通违章,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罚。

2. 处理程序:单位和个人应及时报告交通违章情况,向交警部门提供相关证据并积极配合处理。

六、车辆归还1. 归还程序:使用公务车辆的单位和个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车辆,并向所属部门或单位提交相关使用报告。

2. 车辆检查:归还车辆时,所属部门或单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的完好无损。

七、奖惩制度1. 奖励:对于节约能源、安全驾驶等方面有优异表现的驾驶员和单位,可进行表彰或奖励。

2. 处罚:对于违反本细则的驾驶员和单位,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八、附则1. 本细则由学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浅谈高校公务车辆管理

浅谈高校公务车辆管理

浅谈高校公务车辆管理
戈剑
【期刊名称】《黑龙江科技信息》
【年(卷),期】2013(000)011
【摘要】近些年,公务用车管理已成为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和每年“两会”的热议话题.加强高校公务用车管理,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高行政管理效率,是落实党的十八大科学发展观的最具体的表现.本文结合工作实践和本校实际对加强高校公务用车管理提出五点想法,仅为高校公务车辆管理抛砖引玉.
【总页数】1页(P127)
【作者】戈剑
【作者单位】淮阴工学院校办公室,江苏淮安223003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浅析高校学院公务车辆管理措施 [J], 陈金平
2.高校公务车辆管理模式探究 [J], 王传清
3.高校公务车辆管理对策探究 [J], 葛晓野;边江
4.浅谈高校公务车辆管理现状及相关对策 [J], 杨斌
5.公车改革背景下的高校公务车辆管理策略初探 [J], 李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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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公务用车车辆处置方案

高校公务用车车辆处置方案

高校公务用车车辆处置方案背景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和高校规模的扩大,高校公务用车用量增多,但是这些车辆在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何处置成为了各院校面临的问题。

高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规范的公务用车车辆处置方案,既节约财政资金,又推进公车改革,为高校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方案1. 公开拍卖高校公务用车车辆可以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处置。

在拍卖前,高校应对车辆进行评估,并确定底价。

拍卖的方式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通过向社会公开拍卖,可以获得更加公平的价值评估,同时也达到了资源回收的目的。

2. 售给员工或学生高校也可以选择将公务用车车辆优先售给员工或学生。

这种方式具有方便、快捷、省心的特点。

由于这些车辆已经被高校使用过,所以售价合理,也可以让员工或学生获得实惠。

3. 赠予公益机构、乡村学校等高校公务用车车辆可以捐赠给具有公益性质的机构或乡村学校。

这种方式可以达到良心回收,让资源发挥出更大的价值,同时也是一种社会责任的表现。

4. 改装为环保节能车高校也可以选择将公务车改装为环保节能车。

改装后的车辆可以用于交通、消防等公共服务领域,既节约了资源又贴近社会需求,是一种创新的处置方式。

实施方案为了确保高校公务用车车辆的合理处置,需要制定明确的实施方案,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 制定规范各高校应按照国家规定和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车辆处置的规范,明确公务用车的使用年限、评估标准、底价标准等相关要求。

2. 信息公开企业应当及时公开车辆处置相关的信息,向社会各界传递公开、公正、透明的信号。

3. 专人负责各高校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处置相关工作,负责拍卖、评估、管理等工作。

4. 督促跟进相关部门应对各高校车辆处置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确保方案的切实可行性,同时也可以发挥监督作用。

结语高校公务用车车辆处置方案是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规定性管理制度。

在制定方案的同时,还应该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处理,让废旧资源得到更好的再利用,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高校作为公共机构应当发挥好示范作用,最终达到节约财政资金、推进公车改革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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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公务车辆
车禁系统电子通行证申请表
车辆责任部门车辆责任人姓名 Nhomakorabea联系电话
类别
正聘□外聘□其他□
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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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领导签字年月日
人事处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领导签字年月日
保卫处审批意见
单位盖章
领导签字年月日
注:1、正聘人员由人事处审核,外聘教师由人事处、用人部门审核;
2、公务车辆车辆负责人携带车禁系统电子通行证申请表、司机驾照、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至学校保卫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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