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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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状况调查 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正在相应发生变化。最近,我们深入溆浦、 辰溪、新晃、中方等县(市、区),通过与部分农民、文化专干和县乡(镇)村三级负责人座谈交 流、现场问卷、个别走访,实地考察了当前农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状况。 一、当前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新变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文化消费不再停留在原来的 “看看电影听听戏,天天守台电视机” 的低水平、单一的层次上,文化需求发生了六大变化: (一)从需求对象看,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农民文化需求旺盛,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 农民的文化需求相对较弱。问卷显示,63%的农民表示对文化的需求“很强烈”或“较强烈”;45%的农 民认为平时的娱乐活动“单调”;51%的农民表示目前离满足自己的文化需要还“差得远”;79%的农民 希望改变这种现状。人均年收入在1800元以上的农民文化需求更为强烈。 (二)从需求形式看,电视是农民业余时间文化活动最主要的形式,看电影已成为农民参与较 少的文化活动形式。在“你最喜爱的业余文化活动”的问卷中,在“看电视”、“打牌”、“读书看报”、“看 戏”、“看电影”等选项中,农民选择“看电视”的达95%,只有5%的农民选择了“看电影”。 (三)从需求内容看,最受农民欢迎的是农业科技类文化,少有人“光顾”中外文学名著。问卷 中,89%的农民选择最喜欢和最需要的文化内容是“农业科技文化”;65%的人表示在看电视时经常选 择“农业科技频道”; 73%的人表示愿意看“科教影片和光碟”。 对“你最愿意做出的文化投入选项”, 49% 的人选择了“订购一些科技致富书刊”。 (四)从需求供给渠道看,农民最喜欢本地文化活动。在问卷中,57%的农民认为自己的文化 消费主要来源是村里婚丧嫁娶时的小型演出活动和节庆活动。他们钟情于这种贴近自己生活的表演 方式和表演内容。 (五)从需求层次看,通俗文化最受农民欢迎,高雅文化或专业性较强的文化农民还不能得到 普遍认同。问卷显示,48%的农民表示喜欢“民间文化”,其中46%的农民表示喜欢“看戏”,舞龙、舞 狮、霸王鞭、打腰鼓、唱阳戏、民间艺人耍杂技等民间活动最受农民欢迎。他们反映,现在有那么 多的电视频道,为什么不能为9亿农民专门开一个“三农”频道? (六)从需求趋势看,农民兴办文化、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很高,被动的文化 消费越来越少。 现在农村活跃的腰鼓队、乐队,农民不但欢迎,而且还热情地参与。辰溪县寺前镇寺前村组织了一 个20人的秧歌队,活动刚开展,便吸引了邻近村的农民来参加。在问卷中,42%的农民希望以“村组 或乡镇为单位”组织农民自己的业余剧团或腰鼓队、乐队,活跃农村文化生活。 二、当前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的新特点 当前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在发生显著变化的同时,表现出四个特点: (一)农民对精神文化生活有内在的渴求。随着农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带来了精神文化需 求的增强,求知、求美、求乐、求健康、求参与成为广大农民的共同要求,呈现出以广播电视为主, 报刊、网络传播为补充,日益现代化、多样化的趋势。但是受客观条件的制约,农民精神文化生活 仍然单调而贫乏,他们抱怨“活动少,渠道窄,形式旧”,渴望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享受。 (二)农民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质量要求趋于向城市接轨。农民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质量要求趋向
Baidu Nhomakorabea
于向城市接轨的现实条件越来越成熟:即使偏远地区的群众,不出家门也能欣赏到世界一流水平的 文艺作品。部分农村劳动力挣脱土地的束缚,外出务工挣钱,吸取大量城市的先进文化,对精神文 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农民整体文化素质提高,也使他们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 (三)农民用于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消费支出在逐年增长。2004年中方县农民人均文化消费支 出179元,比1996年增长175.4%,年均增长13.5%,文化消费占全部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由1996年的 5.4%上升到2004年的10.4%,8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绝对额增加了114元。到2004年末,全县电视覆 盖率已达96%。彩电、影碟机、照相机等文娱类消费品大量进入农民家庭,促进了农村文化消费的增 长。此外,农民对子女的文化教育投资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科学技术对农业生产的巨大推动作用, 也加大了农民文化消费的力度。 (四)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投入有所增加。近年来,各级政府大力推动实施电视 “村村通”工程, 一些县市借助省“基层文化扶持工程”,建设了一批乡镇文化中心,扶持了一批剧团,为部分县市配 置了演出车,还为部分乡镇配置了电影机,开展文化活动的条件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三、当前满足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存在的问题 一直以来,基层党委、政府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活跃农村文化,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方 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建设新农村的要求相比较,还存在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各级对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升华。由于某些领导往往只重视 “双文 明”考核和拥有一票否决权的工作,不少地方领导对于农民文化需求状况估计严重不足,认识上存有 偏见,认为农民文化需求不高,文化工作成了被人遗忘的角落。 (二)投入不足导致农村文化阵地脆弱。中央关于“各级政府的文化投入不低于财政支出的1%” 的规定难以落实,造成农村文化事业严重“贫血”。曾经深受农民欢迎的农村广播系统由于种种原因, 目前绝大多数已经瓦解,个别村广播虽然存在,但也基本上是“聋子的耳朵”。 (三)乡镇文化专干“不专”影响工作效果。乡镇文化站是最基层的文化事业单位,但缺乏相应 的人员编制和经费预算,工资待遇和工作经费得不到妥善解决。由于乡镇机构改革,人员精简,文 化专干不专职,在精力上、时间上都不能有效地投入到文化工作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组织指导,农 村文化工作有进一步萎缩的可能。 (四)有关职能部门对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研究不够。农民文化消费群体结构、消费观念都在 发生深刻的变化,但文化部门对农民文化需求的研究却显得滞后。大部分地方只是在年节期间开展 一些活动,完成上级布置下来的任务,群众参与率低。 四、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现实途径 调查反映,比较可行的途径是: (一)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要有适应农村文化需求的政策和规划导向。当前,以农村生活为题 材,反映农民生活,为农民所喜爱的文化艺术产品少之又少。有关部门应该制定优惠政策,对从事 此类文艺产品生产的予以必要的倾斜,如对在农村进行演出的团体,或以农民为服务对象的文艺作 品生产在税收方面给予减免。同时, 通过奖项设定等调控手段, 如通过评选“当代农民最喜爱的歌曲、 电视剧、艺术家”等活动,鼓励农村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 (二)改革和调整乡镇文化管理体制,扩大乡镇文化机构职能。必须尊重和适应农民文化需求 的新变化,进一步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健全文化市场体系,
游仙区农村群众文化生活现状调查与思考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群众文化工作,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今年, 我们深入到游仙区20个镇乡中的15个镇乡开展了农村文化工作现状调查。 全区现有镇乡文化站17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12个,业余文化活动团体93个,每个社区建有文 化活动室、图书室,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全部达A类标准,每个社区室内活动场所面积达每万人 500平方米,并配有相应的活动器材。石马、魏城、新桥、云凤、忠兴、玉河、街子等7个镇乡被省 文化厅命名为文化先进镇乡,其中石马镇被省文化厅命名为示范性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在调查中我们感到,由于农村的物质基础、社会环境等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村的文化工作也出 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体现在: 1、随着农村的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也在不断的日益增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焕发出巨大的活力。今年中共中 央、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给农村社会经济文化注入了新的 活力,解决了几千年来存在的皇粮国税问题,农民从根本上得到了实惠。据统计,游仙区农民人均 收入2004年为3190元,2006年1—6月为1873元,同比增加258元,增长15.98%。农民在物质生活水平 提高的同时对精神文化需求也在不断的增强,求知、求美、求乐、求 健康、求参与成为广大农民的 共同要求。但目前农民的文化生活仍然比较单调,主要的文化生活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看电视, 二是打牌,三是庙宇祭祀。白蝉乡一村民说:“过去我们农民吃不饱,一年四季忙于弄吃的,但经常 可以不出钱看到电影和戏。现在国家把我们的皇粮国税免了,日子好过了,空闲的时间多了,电影 和戏却少了,如果国家再把我们农民看电影看戏的这些问题也解决了,那就更好了 ”。这位村民一语 道出了农民渴求文化的心声。
2、农村文化队伍虽然人数在不断增加,但整体素质不高。 游仙区2000年乡镇文化站从业人员49人,206年从业人员98人,比2000年增加了一倍。人数虽然 增多了,但真正“撑”台的文化人才却青黄不接。全区乡镇文化站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49人,占 50%,中专、高中学历25人,占25.5%,而高中以下学历的达24人,占24.5%;有文艺专长的25人, 仅占25.5%。年龄45—60岁的乡镇文化专职人30人,占30.6%,30岁以下的5人,仅占0.05%。 农村文化队伍素质不高的主要原因有四个:一是进人标准不高,把关不严。一些文化站进人不 问有无文化专长,只要“关系”到位都可以进,致使文化队伍素质不高。二是体制不顺,压力不足。 现有文化站的管理体制不顺,条块分割,难以协同。镇乡文化专干归乡镇管理,不受文化部门考核、 聘用,造成文化专干不懂业务,不爱业务、专干不专,转岗频繁。区级文化队伍管理有混岗现象, 人员不落实,专业人才缺乏。区文化稽查队虽有编制5人,但只有2人(大部分精力在从事文化行政 管理工作)在从事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现在从事外出检查的2位人员全部不占稽查队编制;区文化馆 有编制8人,实际在岗6人,但有专业才能的人员只有4人,极不配套,尚无舞蹈专干;区文管所没有 专用人员编制。三是待遇不高,动力不足,缺乏积极性。全区乡镇文化专职人员现人均月工资为800 元。四是培训不够,后天不足。因经费困难,对文化专干培训的面和培训的次数都非常有限,每年 培训仅2至3次,每次仅30%的人参加培训。 3、农民群众自发开展的一些文化活动日趋活跃,政府组织的起着引领作用的有意义的送文化下 乡活动还满足不了农民群众的文化需要。目前,游仙区农民自发组织的文化活动在不断的丰富,有 狮子、龙灯、采莲船、高跷、皮影戏、舞蹈、腰鼓、川剧等,并且日趋活跃。区委、区政府组织的 送文艺下乡和免费送电影活动虽然搞得很有特色,深受农民喜爱,但毕竟次数有限,送文艺下乡每 年也就七、八个镇乡,每个镇乡也仅有一次,送电影下乡每个镇乡也不过一、二次;镇乡政府组织 的文化活动也非常有限,有教育意义的娱乐性活动很少,根本满足不了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 求。 4、农民自发投入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性很高,政府对农村文化设施投入力度严重不足,显得 力不从心。当前,96%以上的农户都购置了电视机,许多农户还购有音响设备;全区农民积极配合 政府实现了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看上了有线电视;镇、村、社农民自发开起了一些农家乐茶园。 然而,区、乡(镇)两级政府对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则“心有余而力不足”。2000年以来,区、 乡(镇)两级政府对全区乡镇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仅700万元左右,平均每年仅有100多万元,而且 设备不齐全,陈旧老化的多。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当前农村文化工作与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需要进一步加强 和改进。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农村文化工作的基础还十分薄弱,要改变农村文化工作的被动局面,困难 还比较多,要解决这个问题的难度还比较大,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因此,送文化下乡活动仍 然是现阶段活跃农村文化生活,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之一。所以,切实加强和改 进送文化下乡的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是我们当前农村文化工作的重要任务。要努 力建立良好的农村文化工作运行机制,丰富“送”的内容,活跃“送”的形式,选择“送”的时机,追求最 佳效果。政府应将送文化下乡列入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将“政府买单, 群众看戏”的活动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相互配合,互相 支持,形成合力。 要从根本上改变农村文化工作与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适应的状况,必须立足于农村文化 的现实土壤,根据农村的实际和农民的需求来加强和改进农村文化工作。第一,要保证农村文化工 作有阵地:改造和利用好原有文化阵地,对现有的文化站、茶园、书社、戏台、歌舞厅、礼堂、庙 宇等文化场所要添置设施,完善设备,更新内容,规范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新开辟文化阵地时,要
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要转变文化工作仅仅依靠宣传文化部门来办的观念,积 极引导科技、教育、卫生、广播、政法等部门广泛参与基层文化建设活动。要改变文化活动单纯搞 娱乐的做法,将知识性、教育性有机地融为一体,通过举办科技讲座、科普展览、田头恳谈、道德 论坛、法制讲座、实用技术培训等多种新颖有效的形式,改单向灌输为互动参与,牢牢吸引农民。 (三)调整投资方向,加大对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当前,发展农村文化的主要 责任在县及县以下政府。但大多数县、乡目前基本上是 “吃饭财政”。上级政府,主要是中央和省级 政府应认真研究如何在现有的财税体制下,通过必要的 “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转移支付”解决基层文化 事业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各级政府应将农村文化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有计划地办一些农 民真正得实惠的文化项目。在资金分配上,对到农村演出场次达一定数量的演艺团体实行以奖代拨, 避免撒胡椒面的做法。 (四)鼓励社会力量兴建农村公益文化设施和提供文化服务。农村文化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 系统工程,不能仅仅依靠政府投入。各级政府应转变观念,拓宽思路,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兴办农村文化事业或捐助公益性文化事业,逐渐建立起多渠道的 农村文化建设投资的新体制。
Baidu Nhomakorabea
于向城市接轨的现实条件越来越成熟:即使偏远地区的群众,不出家门也能欣赏到世界一流水平的 文艺作品。部分农村劳动力挣脱土地的束缚,外出务工挣钱,吸取大量城市的先进文化,对精神文 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农民整体文化素质提高,也使他们对精神文化生活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 (三)农民用于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消费支出在逐年增长。2004年中方县农民人均文化消费支 出179元,比1996年增长175.4%,年均增长13.5%,文化消费占全部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由1996年的 5.4%上升到2004年的10.4%,8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绝对额增加了114元。到2004年末,全县电视覆 盖率已达96%。彩电、影碟机、照相机等文娱类消费品大量进入农民家庭,促进了农村文化消费的增 长。此外,农民对子女的文化教育投资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科学技术对农业生产的巨大推动作用, 也加大了农民文化消费的力度。 (四)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投入有所增加。近年来,各级政府大力推动实施电视 “村村通”工程, 一些县市借助省“基层文化扶持工程”,建设了一批乡镇文化中心,扶持了一批剧团,为部分县市配 置了演出车,还为部分乡镇配置了电影机,开展文化活动的条件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三、当前满足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存在的问题 一直以来,基层党委、政府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活跃农村文化,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方 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建设新农村的要求相比较,还存在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各级对农民精神文化生活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升华。由于某些领导往往只重视 “双文 明”考核和拥有一票否决权的工作,不少地方领导对于农民文化需求状况估计严重不足,认识上存有 偏见,认为农民文化需求不高,文化工作成了被人遗忘的角落。 (二)投入不足导致农村文化阵地脆弱。中央关于“各级政府的文化投入不低于财政支出的1%” 的规定难以落实,造成农村文化事业严重“贫血”。曾经深受农民欢迎的农村广播系统由于种种原因, 目前绝大多数已经瓦解,个别村广播虽然存在,但也基本上是“聋子的耳朵”。 (三)乡镇文化专干“不专”影响工作效果。乡镇文化站是最基层的文化事业单位,但缺乏相应 的人员编制和经费预算,工资待遇和工作经费得不到妥善解决。由于乡镇机构改革,人员精简,文 化专干不专职,在精力上、时间上都不能有效地投入到文化工作中。由于缺乏必要的组织指导,农 村文化工作有进一步萎缩的可能。 (四)有关职能部门对农民的精神文化需求研究不够。农民文化消费群体结构、消费观念都在 发生深刻的变化,但文化部门对农民文化需求的研究却显得滞后。大部分地方只是在年节期间开展 一些活动,完成上级布置下来的任务,群众参与率低。 四、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现实途径 调查反映,比较可行的途径是: (一)精神文化产品的生产要有适应农村文化需求的政策和规划导向。当前,以农村生活为题 材,反映农民生活,为农民所喜爱的文化艺术产品少之又少。有关部门应该制定优惠政策,对从事 此类文艺产品生产的予以必要的倾斜,如对在农村进行演出的团体,或以农民为服务对象的文艺作 品生产在税收方面给予减免。同时, 通过奖项设定等调控手段, 如通过评选“当代农民最喜爱的歌曲、 电视剧、艺术家”等活动,鼓励农村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 (二)改革和调整乡镇文化管理体制,扩大乡镇文化机构职能。必须尊重和适应农民文化需求 的新变化,进一步革除制约文化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健全文化市场体系,
游仙区农村群众文化生活现状调查与思考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农村群众文化工作,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今年, 我们深入到游仙区20个镇乡中的15个镇乡开展了农村文化工作现状调查。 全区现有镇乡文化站17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12个,业余文化活动团体93个,每个社区建有文 化活动室、图书室,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全部达A类标准,每个社区室内活动场所面积达每万人 500平方米,并配有相应的活动器材。石马、魏城、新桥、云凤、忠兴、玉河、街子等7个镇乡被省 文化厅命名为文化先进镇乡,其中石马镇被省文化厅命名为示范性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在调查中我们感到,由于农村的物质基础、社会环境等发生了巨大变化,农村的文化工作也出 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体现在: 1、随着农村的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也在不断的日益增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焕发出巨大的活力。今年中共中 央、国务院又出台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给农村社会经济文化注入了新的 活力,解决了几千年来存在的皇粮国税问题,农民从根本上得到了实惠。据统计,游仙区农民人均 收入2004年为3190元,2006年1—6月为1873元,同比增加258元,增长15.98%。农民在物质生活水平 提高的同时对精神文化需求也在不断的增强,求知、求美、求乐、求 健康、求参与成为广大农民的 共同要求。但目前农民的文化生活仍然比较单调,主要的文化生活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看电视, 二是打牌,三是庙宇祭祀。白蝉乡一村民说:“过去我们农民吃不饱,一年四季忙于弄吃的,但经常 可以不出钱看到电影和戏。现在国家把我们的皇粮国税免了,日子好过了,空闲的时间多了,电影 和戏却少了,如果国家再把我们农民看电影看戏的这些问题也解决了,那就更好了 ”。这位村民一语 道出了农民渴求文化的心声。
2、农村文化队伍虽然人数在不断增加,但整体素质不高。 游仙区2000年乡镇文化站从业人员49人,206年从业人员98人,比2000年增加了一倍。人数虽然 增多了,但真正“撑”台的文化人才却青黄不接。全区乡镇文化站人员中,大专以上学历的49人,占 50%,中专、高中学历25人,占25.5%,而高中以下学历的达24人,占24.5%;有文艺专长的25人, 仅占25.5%。年龄45—60岁的乡镇文化专职人30人,占30.6%,30岁以下的5人,仅占0.05%。 农村文化队伍素质不高的主要原因有四个:一是进人标准不高,把关不严。一些文化站进人不 问有无文化专长,只要“关系”到位都可以进,致使文化队伍素质不高。二是体制不顺,压力不足。 现有文化站的管理体制不顺,条块分割,难以协同。镇乡文化专干归乡镇管理,不受文化部门考核、 聘用,造成文化专干不懂业务,不爱业务、专干不专,转岗频繁。区级文化队伍管理有混岗现象, 人员不落实,专业人才缺乏。区文化稽查队虽有编制5人,但只有2人(大部分精力在从事文化行政 管理工作)在从事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现在从事外出检查的2位人员全部不占稽查队编制;区文化馆 有编制8人,实际在岗6人,但有专业才能的人员只有4人,极不配套,尚无舞蹈专干;区文管所没有 专用人员编制。三是待遇不高,动力不足,缺乏积极性。全区乡镇文化专职人员现人均月工资为800 元。四是培训不够,后天不足。因经费困难,对文化专干培训的面和培训的次数都非常有限,每年 培训仅2至3次,每次仅30%的人参加培训。 3、农民群众自发开展的一些文化活动日趋活跃,政府组织的起着引领作用的有意义的送文化下 乡活动还满足不了农民群众的文化需要。目前,游仙区农民自发组织的文化活动在不断的丰富,有 狮子、龙灯、采莲船、高跷、皮影戏、舞蹈、腰鼓、川剧等,并且日趋活跃。区委、区政府组织的 送文艺下乡和免费送电影活动虽然搞得很有特色,深受农民喜爱,但毕竟次数有限,送文艺下乡每 年也就七、八个镇乡,每个镇乡也仅有一次,送电影下乡每个镇乡也不过一、二次;镇乡政府组织 的文化活动也非常有限,有教育意义的娱乐性活动很少,根本满足不了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 求。 4、农民自发投入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性很高,政府对农村文化设施投入力度严重不足,显得 力不从心。当前,96%以上的农户都购置了电视机,许多农户还购有音响设备;全区农民积极配合 政府实现了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看上了有线电视;镇、村、社农民自发开起了一些农家乐茶园。 然而,区、乡(镇)两级政府对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则“心有余而力不足”。2000年以来,区、 乡(镇)两级政府对全区乡镇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仅700万元左右,平均每年仅有100多万元,而且 设备不齐全,陈旧老化的多。 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当前农村文化工作与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适应,需要进一步加强 和改进。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农村文化工作的基础还十分薄弱,要改变农村文化工作的被动局面,困难 还比较多,要解决这个问题的难度还比较大,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因此,送文化下乡活动仍 然是现阶段活跃农村文化生活,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之一。所以,切实加强和改 进送文化下乡的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是我们当前农村文化工作的重要任务。要努 力建立良好的农村文化工作运行机制,丰富“送”的内容,活跃“送”的形式,选择“送”的时机,追求最 佳效果。政府应将送文化下乡列入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将“政府买单, 群众看戏”的活动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相互配合,互相 支持,形成合力。 要从根本上改变农村文化工作与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适应的状况,必须立足于农村文化 的现实土壤,根据农村的实际和农民的需求来加强和改进农村文化工作。第一,要保证农村文化工 作有阵地:改造和利用好原有文化阵地,对现有的文化站、茶园、书社、戏台、歌舞厅、礼堂、庙 宇等文化场所要添置设施,完善设备,更新内容,规范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新开辟文化阵地时,要
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要转变文化工作仅仅依靠宣传文化部门来办的观念,积 极引导科技、教育、卫生、广播、政法等部门广泛参与基层文化建设活动。要改变文化活动单纯搞 娱乐的做法,将知识性、教育性有机地融为一体,通过举办科技讲座、科普展览、田头恳谈、道德 论坛、法制讲座、实用技术培训等多种新颖有效的形式,改单向灌输为互动参与,牢牢吸引农民。 (三)调整投资方向,加大对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当前,发展农村文化的主要 责任在县及县以下政府。但大多数县、乡目前基本上是 “吃饭财政”。上级政府,主要是中央和省级 政府应认真研究如何在现有的财税体制下,通过必要的 “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转移支付”解决基层文化 事业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各级政府应将农村文化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有计划地办一些农 民真正得实惠的文化项目。在资金分配上,对到农村演出场次达一定数量的演艺团体实行以奖代拨, 避免撒胡椒面的做法。 (四)鼓励社会力量兴建农村公益文化设施和提供文化服务。农村文化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 系统工程,不能仅仅依靠政府投入。各级政府应转变观念,拓宽思路,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兴办农村文化事业或捐助公益性文化事业,逐渐建立起多渠道的 农村文化建设投资的新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