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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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09年6月,何维青中专毕业,根据招聘广告, 他参加了杭州华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车工岗 位招聘考试,成功地通过了笔试、面试、复试。 随后,招聘单位叫他去公司定点医院做一次体 检。几天后招聘单位通过体检结果知道何维青 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于是拒绝录用。随后 的几次应聘中,何维青都通过了考试,但最后 都因为何维青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而没被录 用。“乙肝病毒携带者”成了他找工作的最大 障碍,何维青非常苦恼,他希望自己能得到平 等的就业机会。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其他义务(除上述义务外,我国《宪法》还
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任务,父 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 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权利和义务是法律界定社会关系的两种方式或手段。从整 体意义上看,权利和义务作为行为的尺度共同执行着阶级统治 和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二者的基本功能是一致的。但是,从 具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来看,权利和义务在职能上又有一定的分 工,各自发挥作用的方式、方向和范围有所不同。
(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是 什么关系?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权 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国家赔
偿权 6、社会经济权 7、文化教育权 8、特定主体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权利和义务之间就显示出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所谓对 立,是指两者有着严格区别,各有不同的含义和质的规定性; 所谓统一,是说两者密切联系、互为条件、相辅相成。
一般而言,权利与义务在结构上是对立统一的,在功能上 是互补互促的。
(1)结构上的对立统一。 (2)功能上的互补互促。
权利与义务是密不可分的。权利和义务二者是互相关联的, 互相关联即对立统一。同时,它们又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 权利和义务不可能孤立存在和发展,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 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2)对平等权的具体含义你们是如何理解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有平等的 工作权利呢?
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得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 要求国家给予同样保护的权利。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 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与基 础。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 律面前一律平等。”
公民的平等权有以下含义: ① 所有公民平等的享有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② 所有公民都平等的履行宪 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③ 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 于所有公民的保护或者惩罚都是平等的,不得因人而 异;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 特权。
对于用人单位在国家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 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要求,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 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认为,乙肝病毒患者具有平等工作的权利。我国公民具有平等权这 一基本权利。
2007年5月1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乙肝 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 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 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除饮食、食品、供水、宾馆、托幼机构等行业外, 对于乙肝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并没有硬性的禁止规定。
案例中何维青应聘的是机械公司的车工岗位,与规定不能就业的岗位没 有冲突。
(3)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能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 体检标准吗?
全国有1亿多名乙肝病原携带者,求职中往往遇到歧视。为此,《就业 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再次明确,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 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 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 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禁止乙肝病原携带 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各级各类 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 权。
2009年6月,何维青中专毕业,根据招聘广告, 他参加了杭州华融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车工岗 位招聘考试,成功地通过了笔试、面试、复试。 随后,招聘单位叫他去公司定点医院做一次体 检。几天后招聘单位通过体检结果知道何维青 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于是拒绝录用。随后 的几次应聘中,何维青都通过了考试,但最后 都因为何维青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而没被录 用。“乙肝病毒携带者”成了他找工作的最大 障碍,何维青非常苦恼,他希望自己能得到平 等的就业机会。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其他义务(除上述义务外,我国《宪法》还
规定,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任务,父 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 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权利和义务是法律界定社会关系的两种方式或手段。从整 体意义上看,权利和义务作为行为的尺度共同执行着阶级统治 和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二者的基本功能是一致的。但是,从 具体法律关系的内容来看,权利和义务在职能上又有一定的分 工,各自发挥作用的方式、方向和范围有所不同。
(1)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是 什么关系?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自由权 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和取得国家赔
偿权 6、社会经济权 7、文化教育权 8、特定主体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权利和义务之间就显示出对立又统一的辩证关系。所谓对 立,是指两者有着严格区别,各有不同的含义和质的规定性; 所谓统一,是说两者密切联系、互为条件、相辅相成。
一般而言,权利与义务在结构上是对立统一的,在功能上 是互补互促的。
(1)结构上的对立统一。 (2)功能上的互补互促。
权利与义务是密不可分的。权利和义务二者是互相关联的, 互相关联即对立统一。同时,它们又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 权利和义务不可能孤立存在和发展,它们的存在和发展都必须 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2)对平等权的具体含义你们是如何理解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有平等的 工作权利呢?
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得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 要求国家给予同样保护的权利。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 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公民实现其他权利的前提与基 础。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 律面前一律平等。”
公民的平等权有以下含义: ① 所有公民平等的享有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② 所有公民都平等的履行宪 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③ 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 于所有公民的保护或者惩罚都是平等的,不得因人而 异;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 特权。
对于用人单位在国家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 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要求,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 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认为,乙肝病毒患者具有平等工作的权利。我国公民具有平等权这 一基本权利。
2007年5月1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乙肝 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 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 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除饮食、食品、供水、宾馆、托幼机构等行业外, 对于乙肝患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并没有硬性的禁止规定。
案例中何维青应聘的是机械公司的车工岗位,与规定不能就业的岗位没 有冲突。
(3)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能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 体检标准吗?
全国有1亿多名乙肝病原携带者,求职中往往遇到歧视。为此,《就业 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再次明确,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 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 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 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禁止乙肝病原携带 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各级各类 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 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