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水利工程安全监理规章制度
水利工程安全监理规章制度一、监理机构的设立1. 水利工程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经过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置。
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监理资质和监理人员资质,确保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2. 监理机构的职责包括:监督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设计;监督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工作;要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
3. 监理机构应当与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维护水利工程的安全。
二、监理工作的内容1. 在水利工程的设计阶段,监理机构应当参与设计审查工作,审核设计文件的合法性、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
2. 在施工阶段,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3. 在水利工程的竣工验收阶段,监理机构应当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保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提出改进建议。
4. 在水利工程的运行阶段,监理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稳定运行。
三、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1. 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获得相应的监理资格证书。
2. 监理人员应当积极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3. 监理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客观公正,严格履行监理职责。
四、监理工作的监督机制1. 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确保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2. 监理机构应当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工作成果。
3. 监理工作的评估和考核应当定期进行,对监理人员和监理机构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优秀者奖励,不良者处罚。
综上所述,水利工程安全监理规章制度是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措施,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遵守和执行。
通过不断强化监理机构建设,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监督机制,才能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与稳定运行,服务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活安全。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规范是指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必须遵循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下面就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的规范进行详细的介绍:一、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并由相关部门颁发的监理资质证书,以确保监理单位有能力和资格从事水利水电工程的监理工作。
二、监理单位应遵守水利水电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的各项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要求。
三、监理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工程监理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监理工作。
监理方案应包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检测计划、安全措施和施工进度等内容。
四、监理单位应派遣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的监理人员进行工程现场监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理,并提出合理的整改措施。
五、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并及时向项目业主报告施工的情况。
六、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并对工程的质量验收报告和竣工验收报告进行评估和审查。
七、监理单位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仪器,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进行检测和监控,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八、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范,对施工方提出的设计变更进行审核和评估,并向项目业主报告设计变更的情况。
九、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和相关配套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施工方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和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
十、监理单位应定期向项目业主汇报工程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和改进建议。
以上就是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规范的一些要点。
监理单位必须遵守这些规范,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正文)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1 总则 ..............................................2术语.............................................3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 ...............................3.1 监理单位......................................3.2 监理机构......................................3.3 监理人员......................................4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4.1 基本工作程序..................................4.2 主要工作方法..................................4.3 主要工作制度..................................5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5.1 监理机构的准备工作 (4)5.2 施工准备的监理工作............................6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6.1 开工条件的控制................................6.2 工程质量控制..................................6.3 工程进度控制..................................6.4 工程投资控制..................................6.5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6.6 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6.7信息管理......................................6.8 工程验收与移交................................7保修期的监理工作.................................7.1 保修期的起算、延长和终止.........................7.2保修期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附录A监理规划编写要点及主要内容..................附录B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要点及主要内容..............附录C施工监理主要工作程序框图....................附录D监理报告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附录E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标准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施工监理活动的管理,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第一章监理守则一、关于监理人第一条:监理人必须严守独立、公正、廉洁的原则,对工程项目具有高度的责任感。
第二条:监理人须与承包人模范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各种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执行技术规程、规范,并且尊重当地的民俗、民情。
第三条:严格按照工程合同来实施对工程的监理,既要保护发包人利益,又要公正、合理的对待承包人。
第四条:监理人须廉洁勤业,不得接受除发包人所支付的工程监理酬金以外的任何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单位或个人的回扣、津贴或其它间接报酬。
第五条:监理人须严守秘密,对所了解的关于发包人或承包人的经济技术情报,除经授权外不得泄露。
第六条:监理人必须观点鲜明,对其认为正确的判断或决定遭发包人否决时,亦应书面向发包人说明其理由,并阐明否决可能引起的后果。
对发包人的某些决定认为不妥时,则应主动向发包人阐明可能导致的不良影响。
第七条:监理人及其成员不得经营或参与与工程项目有关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在政府部门或项目有关的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单位任职或兼职。
第八条:监理人必须光明磊落,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业务,不得伤害、诽谤、诬陷其他发包人单位。
第九条:•监理人须定期向发包人汇报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及其监理业务开展情况,不得谎言欺骗发包人,或故意掩饰工作中的失误。
二、关于监理工程师:第十条:监理人员须守法、公正、清廉、坚持科学态度、实事求是,以严谨的作风和服务的观念,热情为工程项目服务。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必须熟悉各自的业务,对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施工程序,安全措施,施工工艺,验收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及各类相关的合同文件,应认真理解与熟悉,并正确操作。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在熟悉业务的同时,尚应加强信息管理工作,本着科学、求实的态度支持设计、施工及科研单位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方案实行优化,大胆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案。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须清正廉明,不得私自在施工、物资材料设备供应等单位兼职或收取贿赂,或有徇私舞弊行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泄露发包人或施工单位的业务情报。
水利工程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
水利工程安全文明监理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和指导,以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和施工环境的良好维护。
以下是水利工程安全文明监理的实施细则:
1. 监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安全文明监理组织,由经验丰富的监理人员组成,并配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
2. 在工程开工前,监理机构与施工单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确保施工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
3. 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为进行纠正和整改,并记录相关情况。
4. 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危险点进行重点监督,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作业,如高处作业、爆破作业等。
5. 监理机构应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预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
6. 监理机构应记录和报告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表现,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管理进行评价,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督报告,及时反馈问题和建议。
7. 监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安全文明交流和培训活动,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文明意识和执业水平,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性和专业性。
8. 监理机构应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送安全文明监理工作的情况和成果,及时反馈施工单位的表现和整改情况。
9. 监理机构应积极协助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工程施工的安全进行。
10. 监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监理档案,记录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事故处理和纠正措施,作为工程的重要参考资料。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6表格
E.3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目录E.3.1 承包人用表目录表E.3.1 承包人用表目录E.3.2 监理机构用表目录表E.3.2 监理机构用表目录(承包[ ]技案号)本表一式份,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设代机构份(承包[ ]进度号)本表一式份,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设代机构份。
CB03 施工用图计划报告(承包[ ]图计号)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签收后,随同审核意见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设代机构份。
CB04 资金流计划申报表(承包[ ]资金号)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签收后,随同审核意见,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
CB05 施工分包申报表(承包[ ]分包号)说明:1、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签收后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
2、本表中的分包工作金额=合同单价X分包工程量CB06 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报审表(承包[ ]机构号)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审查后,发包人份、监理机构承包人份。
CB07 原材料/中间产品报验单(承包[ ]报验号)本表一式份,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
CB08 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承包[ ]设备号)本表一式份,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
CB09 工程预付款申请单(承包[ ]工预付号)随同审批意见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
CB10 工程材料预付款报审表(承包[ ]材预付号)CB11 施工放样报验单(承包[ ]放样号)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审核后,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
CB12 联合测量通知单(承包[ ]联测号)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
CB13 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单(承包[ ]测量号)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
(承包[ ]合开工号)本表一式份,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设代机构份。
(承包[ ]分开工号)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签收后,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设代机构份。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表格》2016年1月更新
E.3 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目录E.3.1 承包人用表目录表E.3.1 承包人用表目录表E.3.2 监理机构用表目录CB01 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承包[ ]技案号)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签收后,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设代机构份CB02 施工进度计划申报表(承包[ ]进度号)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签收后,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设代机构份。
CB03 施工用图计划报告(承包[ ]图计号)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签收后,随同审核意见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设代机构份。
CB04 资金流计划申报表(承包[ ]资金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签收后,随同审核意见,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
CB05 施工分包申报表(承包[ ]分包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说明:1、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签收后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
2、本表中的分包工作金额=合同单价X分包工程量CB06 现场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报审表(承包[ ]机构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审查后,发包人份、监理机构承包人份。
CB07 原材料/中间产品报验单(承包[ ]报验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本表一式份,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
CB08 施工设备进场报验单(承包[ ]设备号) 合同名称:合同编号:本表一式份,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
CB09 工程预付款申请单(承包[ ]工预付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随同审批意见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
CB10 材料预付款报审表(承包[ ]材预付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说明:本表一式份,由承包人填写,作为CB33表的附表,一同流转,审批结算时用。
CB11 施工放样报验单(承包[ ]放样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份,由承包人填写,监理机构审核后,承包人份、监理机构份、发包人份。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提高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活动,适用于国家规划、费用由国家或资本在政府官方指导下投资的水利水电工程、中外合资、合作或独资投资的水利水电工程等各类类型的水利水电工程。
第三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应当以保障施工质量和工程安全为目标,听从施工单位的领导和指挥,按照合同、设计技术规范等要求,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监督和检验。
第四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遵循职业道德准则,独立公正、及时有效地履行监理职责,保护监理工作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加强技术、管理和安全防护水平,提高监理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六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应当坚持科学监理、文明监理、全面监理的原则,树立服务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标准。
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应行使监督检查、技术咨询、协调沟通等职能,有效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维护水利水电工程的正常建设秩序。
第八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应当支持施工单位的技术创新,促进工程施工技术的进步,提高工程质量和质量。
第九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应当依法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并且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提高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十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理机构或部门,具有一定数量和素质的监理人员,组成监理机构或部门的组织结构应当合理,职责明确。
第十一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机构或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体制和工作制度,明确内部分工和配合机制,确保施工监理工作有序运行。
第十二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机构或部门应当引进和培养具有较高职业素质的监理人员,建立健全内部培训制度,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三条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机构或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监理工作的信息化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3 监理组织及监理人 员
▪ 监理单位
▪ 监理机构
▪ 监理人员
3.1 监理单位开展监理工作应遵守的规 定
▪ 1. 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 益和工程建设当事人各方合法利益。
▪ 2. 不得与所承担监理项目的承包人、设备 和材料供货人发生经营性隶属关系,也不 得是这些单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合伙经营者。
▪ 3. 禁止转让、违法分包监理业务;不得聘 用无监理岗位证书的人员从事监理业务。
序 监理文件名称 条 文 号
阶段
编制人
1 监理大纲 2.0.12 监理招标阶段 监理人 (投标人)
批准 监理部位
性质 规划性文件
2 监理规划 2.0.13 签订监理 总监理 监理单位 指导性文件
合同后
工程师 技术负责人
3 监理实施细则 2.0.14
实施阶段
监理 工程师
总监理 工程师
操作性文件
4 书面形式 2.0.16 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电传、电报、传真、电子 数据交换、电子邮件)
▪ 4. 禁止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取监理业务 。
3.2 监理机构
▪ 监理机构是依据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 由监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组成,
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的机构。
➢监理单位应于合同签订10日内将监理机 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和总监任命书面 通知建设单位。总监调整,监理单位应征 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专业监理工程师调整,总监应书面通知建 设单位和承包单位。(GB)
▪ 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 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 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项目监理工作的操作性 文件。
➢ 以上三个阶段性文件的具体内容、深度、作用和编制 的时间是不同的。监理大纲好比是“可研报告”,监 理规划是工程的“初步设计”,监理实施细则相当于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要求规范(正文)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1 总则……………………………………………………………2术语……………………………………………………………3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3.1监理单位……………………………………………………3.2监理机构……………………………………………………3.3监理人员……………………………………………………4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4.1基本工作程序………………………………………………4.2主要工作方法………………………………………………4.3主要工作制度………………………………………………5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5.1监理机构的准备工作 (4)5.2施工准备的监理工作………………………………………6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6.1开工条件的控制……………………………………………6.2工程质量控制………………………………………………6.3工程进度控制………………………………………………6.4工程投资控制………………………………………………6.5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6.6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6.7信息管理…………………………………………………6.8工程验收与移交……………………………………………7保修期的监理工作……………………………………………7.1保修期的起算、延长和终止…………………………………7.2保修期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附录A监理规划编写要点及主要内容………………………附录B监理实施细则编写要点及主要内容…………………附录C施工监理主要工作程序框图…………………………附录D监理报告编写要求及主要内容……………………附录E施工监理工作常用表格………………………………标准用词说明……………………………………………………条文说明…………………………………………………………1 总则1.0.1 为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施工监理活动的管理,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国家利益,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第三条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施工监理单位应当依法申请设立,接受监督管理。
第四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具有相应人员、设备和技术条件,能够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对工程进行全程监理。
第五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派驻合格的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工程的监理工作。
第六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工程建设的商业秘密,诚实守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按期完成工程的监理任务,并及时向委托人提出监理意见和处理建议。
第九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监理方案和计划,制定监理工作的责任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十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对工程的施工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和质量问题。
第十一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对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向委托人提供监理报告、监理意见和处理建议,协助委托人解决工程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三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依法维护国家利益,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为其他利益行为借机损害国家利益。
第十四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五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六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遵守约定,按时完成监理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擅自修改监理合同。
第十七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保护工程环境,配合相关管理单位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八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规范(全文)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规范(全文)范本1: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规范第1章:总则1.1 监理规范的目的和应用范围1.2 监理规范的依据1.3 监理规范的术语和定义第2章:监理组织与人员2.1 监理组织结构2.2 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和职责2.3 监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3章:监理工作程序3.1 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3.2 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3.3 施工竣工验收和结算工作3.4 工程竣工后的监理工作第4章:施工质量监理4.1 施工质量控制要求4.2 施工质量监测和检验4.3 施工质量问题的处理和整改第5章:安全生产监理5.1 施工安全管理要求5.2 施工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5.3 安全生产问题的处理和整改第6章:合同管理与费用监理6.1 合同管理要求6.2 工程费用管理和核算6.3 各方责任和权益的维护第7章: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7.1 工程变更管理7.2 索赔管理7.3 受理和处理变更和索赔申请第8章:纠纷解决与调解8.1 合同纠纷解决的程序与方法8.2 工程纠纷调解的程序与方法8.3 合同履行期间纠纷的处理方法第9章:监理报告与档案管理9.1 监理报告的编写要求9.2 监理档案的管理和归档要求第10章: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设计文件、合同样本等。
法律名词及注释1. 法律名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条,合同是合同各方之间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注释:根据合同法第16条,合同各方应当按照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
=======================范本2: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规范第1章:总则1.1 监理规范的定义和目的1.2 适用范围和依据1.3 监理规范的术语和解释第2章:监理组织与人员2.1 监理组织的设置和职责2.2 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和角色分工2.3 监理人员的权利和责任第3章:监理工作程序3.1 开工前的准备工作3.2 施工过程中的监理工作3.3 施工竣工验收和结算工作3.4 工程竣工后的监理工作第4章:施工质量监理4.1 施工质量控制要求4.2 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4.3 施工质量问题的处理和整改第5章:安全生产监理5.1 安全生产管理要求5.2 施工现场安全监督5.3 安全事故处理和预防措施第6章:合同管理与费用监理6.1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6.2 工程费用的控制和核算6.3 合同争议解决和索赔管理第7章:工程变更和索赔处理7.1 工程变更程序和要求7.2 合同索赔的申请和处理7.3 变更和索赔相关的文书和证明第8章:纠纷解决与调解8.1 合同纠纷解决的途径和程序8.2 工程纠纷的调解原则和方法8.3 合同履行期间的纠纷处理第9章:监理报告与档案管理9.1 监理报告的编写和提交9.2 监理档案的管理和保存9.3 监理报告和档案的归档要求第10章: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合同范本、施工方案、设计文件等。
DLT5111-2000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P59备案号:J46—2000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P DL/T5111-2000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pecifications for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of hydroelectric and water resources projects主编单位:国家电力公司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文号:国经贸电力[2000]1048号2000-11-03发布2000-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前言水电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从1984年开始,逐步转为全面推行,已历经十五年了,为规范水电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行为,原国家能源部和电力工业部先后发布了《水电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电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管理办法》、《水电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等有关文件。
1998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00年国务院又发布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更加明确了工程监理的地位及其重要性。
本标准根据原电力工业部1995年电力行业标准计划项目(技综[1995]15号文)的安排制定。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以及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行政法规进行编制。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电力公司水电及新能源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的起草单位: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水电建设监理分会,国家电力公司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长江水利委员会建设工程监理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祁宁春、杨浦生、陈明惠、毛亚杰、赵锡锦、王音辉、陈东平、陈学德、钱有锐、周伟鑫、董晓伟、廖家凯、徐培基、孙玉生、汪易森、赵雄飞、马树青、王平稳、刘经迪、汪毅、朱纯祥、邹琳。
本标准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水电建设监理分会负责解释。
2000年10月目次前言1 范围2 名词与术语3 总则4 一般规定4.1 监理单位的选择和监理依据4.2 监理机构与人员4.3 监理机构的职责与权限4.4 监理单位与业主、承建单位、设计单位的关系5 监理工作准备5.1 协助进行施工招投标5.2 监理机构的建立与人员配备5.3 监理机构的设备与设施5.4 监理准备工作5.5 施工质量体系的检查与认可5.6 施工准备的主要监理工作6 工程质量控制6.1 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6.2 工程项目划分及开工申报6.3 开工前质量控制工作6.4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6.5 工程质量检验6.6 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安装质量检验6.7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7 工程进度控制7.1 工程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7.2 控制性总进度计划7.3 施工进度计划7.4 施工过程进度控制8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8.1 施工安全监督8.2 施工环境保护9 工程合同费用控制9.1 工程合同费用控制的主要任务9.2 工程计量9.3 合同支付的申报与审查9.4 合同支付管理10 合同商务管理10.1 工程变更10.2 合同索赔10.3 业主违约10.4 承建单位违约10.5 分包10.6 施工保险11 工程信息管理11.1 工程信息的管理工作11.2 监理文件的管理11.3 工程文件的传递与受理11.4 监理档案资料管理12 监理协调12.1 监理协调的主要工作12.2 协调会议12.3 约见承建单位项目经理12.4 会议记录与文件13 合同工程验收13.1 合同工程验收阶段与验收的依据13.2 阶段验收13.3 单位工程验收13.4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13.5 合同责任14 工程移交与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14.1 工程项目移交14.2 工程缺陷责任期15 其他15.1 赔偿15.2 奖励15.3 考核附录A(提示的附录) 监理程序框图附录B(提示的附录) 监理常用表格条文说明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对监理机构的要求,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检验,对工程进度的控制,对安全、环保的要求以及合同的管理与责任等。
DLT5111-2012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表格
重要部位(工序)施工质量中间检查联合检验合格(开工、仓)证承建单位:合同编号:NO.注:本表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施工质量中间检查合格签证后返回承建单位两份,作相应单元工程中间支付签证和质量评定资料备查。
承建单位施工测量成果报审单承建单位:合同编号:NO.注:本表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审签后报送业主一份,返回承建单位一份,留作单元、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备查。
土石方明挖工程重要部位爆破孔检查表承建单位:合同编号:NO.注:本表一式四份报送现场监理,检查认证后返回承建单位两份,作为重要部位爆破作业和施工质量检查依据。
岩石地基开挖竣工面施工质量检验合格证承建单位:合同编号:NO.注:1.检查、检测项目和标准按边坡开挖、地基基础、洞石开挖等不同要求执行。
2.本表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签证后返回承建单位两份,供地基验收以及单元工程质量登记评定时备查。
水土建筑物岩石地基施工质量验收申报表承建单位:合同编号:NO.注:本表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完成预审后报业主一份,送设计代表机构一份,返回承建单位一份,作为验收工作准备依据。
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竣工面施工质量联合检验签证表承建单位:合同编号: NO.注:本表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联合检验完成后返回承建单位两份,供基础验收以及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时备查。
水土建筑物岩石基础施工质量验收证书承建单位:合同编号:NO.注:本表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完成验收后返回承建单位两份,作相应分离,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备查,其他七份由监理机构分送相关单位备存。
水工建筑物岩石地基开挖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承建单位: 合同编号: NO.注:1.检查、检测项目和标准按边坡开挖、地基基础、洞室开挖等不同要求执行。
2.本表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签证后返回承建单位两份,供地基验收以及单元工程质量登记评定时备查。
锚喷支护作业申报(审签)单承建单位:合同编号:NO.注:1.在计划作业前7天,一式四份报送监理机构。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7 工程进度控制7.1 工程进度控制的主要任务7.1.1 工程招标阶段1 协助业主审查工程承建合同文件中涉及工程进度的条款;2 协助业主审议工程投标书中涉及工程进度的文件并提出审议意见。
7。
1.2 工程施工阶段1 协助业主编制工程控制性总进度计划;2 审查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3 对工程进展及进度实施过程进行控制;4 按合同文件规定受理承建单位申报的工程延期索赔申请;5 向业主提供关于施工进度的建议及分析报告;6 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规定,向业主编报工程进度表报.工程进度控制程序框图见附录A中图A5。
7.2 控制性总进度计划7.2.1 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控制性总进度计划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所确定的合同工期总目标、工程阶段目标、承建单位应具备的施工水平与能力、施工布置、施工方案、施工资源配置、设计文件、工程设备加工订货周期、现场施工条件以及业主提供条件等各项条件和要求进行编制。
7.2.2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编制监理机构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协助业主完成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编制.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就结合施工进度和实际施工条件,并以实现合同工期的有效控制为目标,随工程施工进展对控制性总进度计划不断予以优化、调整和完善.7.2。
3 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的作用控制性总进度计划报经业主审定后,将作为审查承建单位施工总进度计划、制定业主资源供应计划以及对合同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实施控制的基础性文件。
7.3施工进度计划7.3.1施工进度计划编制要求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开工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随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措施计划,或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随工程项目施工进展,向监理机构报送施工进度计划。
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申报开工或施工进展虽的工程项目概述;2 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台班或台时生产定额指标分析;3 重要工序或控制工序作业循环时间分析;4 带逻辑关系的施工进度计划横道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合同报价工程量,累计完成工程量,作业时段计划完成工程量以及主要分项工程分月或分旬施工强度);5 关键路线网络进度分析;6 已完成的施工进度形象及下期计划完成的控制性施工进度形象;7 工程设备的安装、交货时间和使用要求;8 主要材料消耗情况及消耗定额指标分析;9 已投入及计划投入的施工资源(机械设备、技术工种劳力、主要材料等)配置计划;10 施工进度计划控制措施;11 累计合同价款结算情况及下期预计完成的合同支付额;12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或需要报送的材料.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规范是为了保证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总则1.1 为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施工监理活动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规范。
1.2 本规范适用于我国境内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
1.3 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资格等级进行监理。
1.4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应按有关规定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1.5 监理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独立、公正、诚信、科学地开展监理工作。
二、监理组织及监理人员2.1 监理单位应设立监理机构,明确监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2 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规模,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
2.3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和工作经验。
三、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3.1 基本工作程序(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2)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3)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3.2 主要工作方法(1)现场巡查;(2)会议协调;(3)资料审核;(4)检测与试验;(5)合同管理。
3.3 主要工作制度(1)监理报告制度;(2)监理例会制度;(3)工程验收制度;(4)信息管理制度;(5)安全生产制度。
四、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4.1 监理机构的准备工作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规模,制定监理规划,明确监理目标、内容、范围、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等。
4.2 施工准备的监理工作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图纸等资料,确保施工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施工实施阶段的监理工作5.1 开工条件的控制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确保具备开工条件。
5.2 工程质量控制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
5.3 工程进度控制监理机构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计划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水利水电土方工程监理细则
XXXX工程建设监理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合同编号:XXXX)XXXX公司XXXXX监理部二0一三年XX月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
1为有利于土方工程的施工监理,规范监理活动,依据工程施工合同、设计文件以及SL260—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堤防工程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土工试验标准》(SDJ28—84)等有关规范、规程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1.2本细则适用于XXXXXX工程中的河道工程、建筑物土方工程。
1.3土方工程施工监理应以施工过程现场控制为重点.工程质量应实行以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二、开工申请控制2.1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1)向承包人进行监理工作交底.(2)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
(3)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4)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与批复。
(5)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单位的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
(6)检查施工条件。
(7)签发工程开工通知。
2。
2土方工程开工前7天,承包人应将实测的平、剖面地形测量资料报送监理部,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地形测量资料作为填筑工程量计量的原始依据.2.3土方工程开挖前,承包人应将开挖放样平、剖面图报送监理部复核,经监理部批准后,方可进行开挖。
监理人的复核,并不减轻承包人对其放线准确性应负的责任。
承包人不能因监理人指示纠正其放线错误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加,向发包人要求额外支付。
2.4承包人应负责清理开挖工程区域内的树根、杂草、垃圾、废渣及监理工程师指明的其它有碍物。
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外,主体工程施工场地地表的植被清理,必须延伸至离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外侧至少5m的距离。
主体工程的植被清理,须予挖除树根的范围应延伸到离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填筑线外侧3m的距离。
三、施工过程控制3.1土方开挖前的准备工作(1)对整个开挖区划定界线,并埋设明显的界标。
(2)开挖区周围的截、排水沟,设置必要的排水措施,并配备足够的抽水机械排除本施工段内的雨水和积渗水,以方便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