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考试重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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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法:
1、环境保护法的概念、任务、目的和作用
2、环境保护监管体制(。。。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管理)
3、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4、环境保护法体系
5、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6、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环境计划、坏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税费制度(间接影响)、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7、环境标准(五种环境标准,2种重要:排污、环境质量标准)
8、行政许可了解
9、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时效、举证责任倒置、刑事责任罪名、责任构成、主体、承担形式
主观题:环保观念、环保与经济发展关系
(重点章节:2、3、4、5、18、19、20)
环境法题型:
1、环境保护法的概念:是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保护法是调整人们在环境保护中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保护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有其特定的范围
环境保护法是指一切调整环境保护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环境保护法的目的:
一元论:保障人体健康
二元论:保障人体健康
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3、环境保护法是作用:
●实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依据
●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保护法治观念的好教材
●维护我国环境权益的重要武器
●促进环境保护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保护世界环境的重要手段
4、4、环境保护法的任:
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5、环境保护法的监管体制: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是指国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以及这些机构之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权限的划分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
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法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统一监督管理与分级、分部门监督管理相结合
6、6、环境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确其他海域。
空间适用范围
对人的适用范围
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7、7、环境保护法体系
《宪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
综合性环境保护基本法
环境保护单行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纠纷解决程序的法律、法规、规章
环境保护标准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规章
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我国参加和批准的国际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
8、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保护法中规定或者体现的,涉及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全局的、具有指导意义的根本准则。
(一)环境、经济与社会协调原则:既满足当代人的发展需求,又不对后代人的发展构成限制。
协调发展原则的实现:
建立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
把环境保护切实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二)损害者付费、受益者补偿原则
(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简称预防原则,是指在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和恶化,或者把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控制在能够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体健康和社会物质财富及保障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的限度之内。
意义
●可以获得投资省、收效大的效果
●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重要保证
●可以使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由消极的应付转为积极的防治
贯彻
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积极治理已有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何谓污染者负担原则?
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
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的原则
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
环境责任原则
污染者负责原则
肇事者(负责)原则
/原因者负担原则
污染者付费原则
一个国家为保护环境而有必要采取管制措施,则污染者须负足以符合该项管制的所有成本。虽然如此,但仍有些许例外,如:
因管制之施行而造成社经问题时,可由政府协助污染者渡过艰难的转型期;为实验或开发新污防设备或技术之需而由政府提供的援助,也未必与污染者付费原则相容。
污染者负担原则的实现
●排污费、生态环境补偿费
●生态税、碳税
●生产企业设置废弃物回收点之义务
●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之义务
(四)公众参与原则:也叫做依靠群众保护环境原则,是指在环境保护领域中,一切单位和个人均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参与与其环境权益相关的活动,其目的在制约和保障政府依法、公正、合理地行使行政权力。
意义
促进环境保护事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客观需要
有利于维护公民的环境权益
有利于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9、我国环境制度: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对政策、规划、建设项目进行分析、预测、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对其进行跟踪监测的活动。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指对环境影响评价行为进行规范的法律规定的总称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意义
●加强环境管理;
●贯彻“预防为主”原则;
●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
●为决策活动提供科学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基本内容
评价主体;项目环评(微观环评):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
战略环评(宏观环评):编制规划、法律或政策的单位
评价对象:
项目环评(微观环评):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战略环评(宏观环评):法律、法规草案
政策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