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五对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五对基本范畴
唯物辩证法五对基本范畴

2014考研政治马原高频考点精解——唯物辩证法五对基本范畴

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是通过一系列基本环节实现的,对于这些基本环节的逻辑反映就是辩证法学说的基本范畴。这些基本范畴从不同方面反映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基本范畴一:原因和结果

客观世界到处都存在着引起与被引起的普遍联系,辩证法把这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称为因果关考研辅导班系。其中,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叫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叫结果。

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辩证的:

第一,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

第二,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原因产生结果,结果反过来影响原因,互为因果。

第三,原因和结果互相渗透,结果存在于原因之中,原因表现在结果之中。

第四,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复杂多样的,有一因多果、同因异果、一果多因、异因同果、多因多果、复合因果。

正确把握事物的因果联系是自觉的实践活动的必要条件。“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辩证地分析事物的因果关系,分析存在和发展的不同原因及其不同结果,可以增强人们活动的自觉性、预测性和调控性。

基本范畴二: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一定要发生、确定不移的趋势。

偶然性是指事物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可以出现,也可以不出现,可以这样出现,也可以那样出现的不确定的趋势。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一方面,二者是有区别的:它们产生和形成的原因不同,必然性产生于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偶然性产生于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它们的表现形式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过程中比较稳定、时空上比较确定,是同类事物普遍具有的发展趋势,偶然性则是不稳定的、暂时的、不确定的,是事物发展中的个别表现;它们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必然性在事物发展中居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偶然性居于从属地位,对发展的必然过程起促进或延缓作用,使发展的确定趋势带有一定的特点和偏差。

另一方面,必然性和偶然性又是统一的: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考研辅导现出来,并为自己开辟道路;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受必然性的支配,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唯物辩证法关于必然性和偶然性辩证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要重视事物发展的必然性,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

又要善于从偶然中发现必然,把握有利于事物发展的机遇。

基本范畴三:可能性和现实性

可能性是指事物发展过程中潜在的东西,是包含在事物中并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现实性是指已经产生出来的有内在根据、合乎必然性的存在。把握事物的可能性,要注意区分可能性和不可能性、现实的可能性和抽象(非现实)的可能性、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现实性和可能性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没有现实就没有可能,反过来,没有可能就没有现实,它们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把握这一对范畴的方法论意义,要求人们立足现实,展望未来,注意分析事物发展的各种可能,发挥主观能动性,做好应对不利情况的准备,争取实现好的可能。

基本范畴四:现象和本质

现象和本质也是既对立又统一的。

一方面,现象和本质是有区别的。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人们可通过感官感知,本质则是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根本性质,只有靠人的理性思维才能把握;现象是个别的、具体的,而本质是一般的、共同的,现象是多变的,本质则是相对稳定的;现象是生动、丰富的,本质是比较深刻、单纯的。现象有真象和假象之分,假象与错觉不是一回事。

另一方面,现象和本质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依存。任何本质都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没有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任何现象都从一定的方面表现着本质,现象是本质的外部表现,即使假象也是本质的表现。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表明,正是因为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所以我们能够通过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同时由于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又要求人们不能停留于现象而必须透过现象揭示本质。人们正是通过对事物现象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认识过程,才不断深化对事物本质的认识。透过现象发现本质是科学研究的任务,因为“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都成为多余的了”。

基本范畴五:内容和形式

内容是构成事物一切要素的总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础。形式是内容诸要素相互结合的结构和表现方考研培训式。内容和形式是相互依赖、不可分割的。任何事物的内容都有一定的形式,任何形式也都有一定的内容,没有无内容的空洞的形式,也没有无形式的纯粹的内容。事物的内容是无限丰富的,事物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内容和形式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于内容。当形式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当形式不适合内容时,对内容的发展起着消极的阻碍作用。在把握内容和形式这对范畴时,既要重视内容,根据内容的需要决定形式的取舍、改造和创新;又要善于运用形式,发挥其积极作用,利用和创造必要的形式,适时地抛弃与内容不相适应的形式。

【习题精练】

一、单选题:下列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关于现象和本质的关系表述错误的是( )

A.有些本质可以自己直接表现出来

B.任何本质都通过现象表现出来

C.任何现象都表现本质

D.任何假象都表现本质

2.我们必须通过事物现象认识事物本质,这是因为( )

A.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

B.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

C.现象和本质没有关联

D.现象和本质是直接合一的

3.“守株待兔”者犯的错误是( )

A.夸大必然性

B.夸大偶然性,把偶然性当成必然性

C.否定偶然性

D.形而上学

二、多选题:下列每题给出的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1.在20世纪50~60年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我国采取军事封锁,全面禁运,政治挤压等大学考研手段失败以后,80~90年代一改旧态,千方百计接近我国,热情地提供资金,发展贸易,输入他们的文化观念。这证明()

A.不变的事物是没有的,现象会变化,事物的本质也会随之变化

B.现象是多变的,但不同的现象可能反映同一本质

C.真象和假象都是事物本质的反映

D.认识的根本任务是透过现象认识本质

2.以下关于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说法正确的有()

A.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的必然性,必然性总是通过偶然性表现出来的

B.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的偶然性,任何偶然性都不能完全摆脱必然性的支配和制约

C. 必然性和偶然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D. 偶然性是科学的敌人

3.下列现象中属于因果关系的是()

A. 月晕而风础润而雨

B. 水涨船高

C. 一寸光阴,一寸金

D.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4.原因和结果是人们在认识和实践中经常要遇到的一对范畴。以下关于原因与结果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

A. 原因和结果相互对立,不能倒因为果,也不能倒果为因

B. 原因和结果的界限总是确定的

C. 因果联系只是时间上的先后顺序关系

D. 原因和结果相互联系,并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

【答案解析】

一、单选题

1.【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

现象和本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辩证法的一对基本范畴,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和根本性质,任何现象都是本质的表现,人们总是通过对于事物现象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认识过程,才不断深化对于事物本质的认识。本质总是通过现象表现出来,没有不表现本质的现象,即使是假象也都表现本质。所以选项BCD都是正确的表述。正确答案是选项A。

2.【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现象和本质辩证关系的方法论意义。

现象和本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辩证法的一对基本范畴,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和根本性质,任何现象都是本质的表现,人们总是通过对于事物现象的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认识过程,才不断深化对于事物本质的认识。

现象和本质既对立又统一,正是因为现象和本质是统一的,所以我们能够通过现象认识事物的本质;同时由于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又要求人们透过现象看本质。现象并不就等于本质,二者的对立使得人必须通过现象认识本质。正确答案是选项B。

3.【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

事物的发展存在着必然性和偶然性,两者也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必然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确定不移的趋势,是由事物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不确定的趋势,是由事物的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引起的,对事物的发展起到加速或者延缓的作用。计算机考研必然性寓于偶然性中,通过偶然性表现出来,偶然性为必然性开辟道路。在本题中,兔子撞树是偶然的,但守株待兔者把这种偶然当作了必然。正确答案是选项B。

二、多选题

1.【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现象和本质。

本质是事物的根本性质和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本质并不随着现象的变化而变化,因此选项A是错误的,选项BCD观点正确,符合题意。答案是选项BCD。

2.【答案】ABC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的必然性,形而上学的机械决定论只承认必然性,完全否认偶然性,只能导致神学目的论。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的偶然性,唯心主义非决定论把一切都看成是纯粹偶然的,否定必然性。通过偶然认识掌握必然,可以使我们的行动更具目的性、自觉性,重视并善于利用偶然因素,对于科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科学研究是通过研究偶然揭示必然的。宣称“偶然性是科学敌人”的观点,是形而上学的错误思想,所以选项D错误,正确答案是选项ABC。

3.【答案】BD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原因和结果。

考生在做这道题的时候,需要明确原因和结果是揭示事物前后相继,彼此制约的关系范畴。辩证法把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称为因果联系。选项A就是一种简单的现象认识,选项BD均是因果联系的表现,选项C讲的是光阴的重要性就像金子一样,不存在因果关系。答案是选项BD。

4.【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原因与结果。

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一方面,原因和结果是对立的,原因就是原因,结果就是结果,两者不能混淆,不能倒因为果,也不能倒果为因。另一方面,原因和结果又是相互联系的,并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B项内容不正确,只有单独考查一对因果关系时,原因和结果的界限才是确定的,如果考查的是因果链条上的现象时,原因和结果的界限就不确定了。因果联系的特点是:原因在前,结果在后;因果联系的本质特点是引起和被引起大学考研的关系,并非所有的先后相继关系都是因果联系,“在此之后”不等于“因此之

故”,所以选项C错误。因此,正确答案是选项AD。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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