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实施方案
医师申请多点执业的流程
医师申请多点执业的流程
1.了解相关政策法规:申请多点执业前,医师需要先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包括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了解自己是否符合多点执业的条件。
2.选择执业地点:医师需要根据自己的专业和需求选择多点执业的地点,可以选择在不同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等多个地点同时执业。
3.提出申请:医师需要向所在单位提出多点执业申请,申请需要提供个人信息、执业范围、执业地点、执业时间等相关信息,申请需要经过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流程。
4.申请备案: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后,需要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备案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执业证书、单位同意的申请书等材料。
5.获得批准:卫生行政部门对医师的多点执业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颁发多点执业许可证,表示医师可以在多个地点执业。
6.签订协议:医师在获得多点执业许可证后,需要与执业单位签订协议,明确执业范围、执业地点、执业时间、收入分配等相关事项。
以上是医师申请多点执业的基本流程,医师在申请前需要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并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执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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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医师多点执业过程中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应当由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的当事医疗机构和医师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处理,其他非当事医疗机构均不承担相关的医疗损害或纠纷处理责任。医疗机构和医师应当通过合同或协议 明确发生医疗损害或纠纷时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及解决方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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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是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医药卫生体制改 革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推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及时完善政策措 施,坚决破除阻碍医疗卫生人才合理流动的束缚和障碍,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 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抓紧制订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订具 体实施方案,针对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加强监管,抓好落实。
(一)医师多点执业的资格条件。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于有效注册期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定期从事执业活动的行为。医师参加慈善 或公益性巡回医疗、义诊、突发事件或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参与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属于 本意见规定的医师多点执业。医师外出会诊按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意见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 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促进优质 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科学配置,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推进和规范医师 多点执业提出以下意见。
医师在参加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支援基层,或在签订医疗机构帮扶或托管协议、建立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 的医疗机构间多点执业时,不需办理多点执业相关手续。其中在公立医院担任院级领导职务的,除前述情形外一 般不能从事其他形式的多点执业。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邢台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7.30•【字号】邢政字〔2016〕22号•【施行日期】2016.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邢台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邢政字〔2016〕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大曹庄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邢台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已经2016年7月8日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邢台市人民政府2016年7月30日邢台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26号)、《国家卫生计生委、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关于确定第四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6〕20号)、《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冀字〔2016〕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着力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把深化医改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将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作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快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
统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构建合理就医秩序、推动社会办医、加强人才培养等各项工作,为持续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卫生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卫生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精神,加快我省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放宽社会办医疗机构准入(一)简化审批程序下放审批权限。
适时对我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医疗机构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取消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前置审批事项、审批条件和申报材料。
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立审批的属地化管理,进一步调整下放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权限。
整合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执业许可等审批环节,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尽量采取统一联审或并联审批,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为申办医疗机构相关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规划范围。
加快制定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各市、县(市、区)要及时制定或调整本地“十三五”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要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相关规划,按不低于25%的比例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预留床位配置空间。
在符合规划总量和结构的前提下,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
未制定或未公开规划的,不得以规划为由拒绝和限制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或配置医疗设备。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于每年一季度公开本行政区域内医疗资源配置情况。
(三)放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
科学制定行政区域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充分考虑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需要,并按照非公立医疗机构设备配备不低于20%的比例预留规划空间。
按照满足合理需求、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原则,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配置申请,要重点考核人员资质与技术服务能力等指标,不得将医疗机构等级、床位规模、门急诊人次等业务量评价指标作为前置条件。
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
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各保监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保监会制定了《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在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相关部门报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保监会2014年11月5日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科学配置,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推进医师合理流动。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放宽条件、简化程序,优化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环境。
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
坚持放管结合,制定完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政策,明确相关各方权利义务,促进医师多点执业有序规范开展,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医师执业和管理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秩序。
(三)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强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对医师多点执业的监督管理,严格医师岗位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连续性。
二、医师多点执业的资格条件和注册管理(一)医师多点执业的资格条件。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于有效注册期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定期从事执业活动的行为。
医师参加慈善或公益性巡回医疗、义诊、突发事件或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参与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属于本意见规定的医师多点执业。
河北全科医生可多点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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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全科医生可多点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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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信息界·e医疗》2013年第08期
河北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提出取得执业资格的全科医生可注册多点执业。
全科医生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职或兼职工作,也可独立开办个体诊所或与他人联合开办诊所。
全科医生为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按年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
《意见》提出,推行全科医生与居民建立契约服务关系,逐步将每名全科医生的签约服务人数控制在2000人左右,签约居民数量、接诊量、服务质量等将作为全科医生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探索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开展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和分级医疗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院出入院标准和双向转诊机制。
《意见》要求,建立人员退出机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医生自2013年起,在5年内未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要转岗,5年内未注册全科医学专业的执业(助理)医师不得从事全科医疗岗位。
医师法新规2023多点执业
医师法新规2023多点执业
2023年起,我国的医师法将实施新规,其中最显著的改变是
允许医师多点执业。
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医生可以在不同的医疗机构从事临床业务,从而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
实施多点执业需要考虑医疗机构的管理和医疗团队合作等问题。
医疗机构需要加强对多点执业医师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同时,医师也需要自觉遵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做好医疗风险管理及预防工作。
多点执业的实施对医生和患者都有益处。
对医生而言,多点执业可以提高收入,增加职业发展机会和经验积累。
对患者而言,可获得更多医疗服务选择,提高医疗质量和便捷度。
然而,多点执业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风险。
例如,医疗机构对多点执业医师的管理和监管不力可能会导致医疗事故或纠纷的发生。
同时,医生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可能会影响医疗质量和职业道德。
因此,新规的实施需要加强行业的监管和自律,推动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质量发展。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八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全省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八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全省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8.14•【字号】冀卫发〔2019〕23号•【施行日期】2019.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八部门关于印发《促进全省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卫发〔2019〕23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网信办,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我省社会办医疗机构持续健康规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省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促进全省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共河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河北省医疗保障局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2019年8月14日促进全省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非禁即入",形成公立和社会办医疗机构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分工协作良好发展格局,进一步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提升社会办医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委《关于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简化准入审批服务(一)提高审批效率。
建立社会办医多部门联动审批机制,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广"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审批效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17•【字号】办字[2011]69号•【施行日期】2011.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办字〔2011〕69号2011年5月17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8号),结合实际,提出我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五项重点改革,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基本建立新的运行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基本完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提供,进一步提高均等化水平;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不断深化,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便民惠民措施得到普遍推广,进一步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3年重点任务基本完成,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540万人,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
京津冀地区医师多点执业准入制度刍议
44京津冀地区医师多点执业准入制度刍议王 宇( 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河北 张家口 075000 )【摘 要】为积极落实分级诊疗,打破医疗资源集中,实行医疗资源下沉。
医师多点执业也被各地作为一项鼓励政策积极推行,医师多点执业目前在医疗合作形态上发展迅速,但执业注册医师比例一直不高。
通过研究分析京津冀地区医师多点执业准入制度,探索医师区域范围内多点执业实施路径。
【关键词】执业医师;多点执业;执业注册一、医师多点执业准入背景根据《卫生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医政发〔2009〕86号)明确规定了医师多点执业的定义、类型和范围。
依据政策,医师多点执业目前还没有完全放开,主要指医师在两个或以上执业地点进行执业,分为政府指令型、医疗合作型和主动受聘型三类。
2014年以来,京津冀区域中《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天津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河北省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实施方案》先后出台并实施,但是根据各地卫生主管部门注册量统计,多点执业的医师数量并不多。
2017年4月1日,我国首个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法律文件《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据此各地医师统一实行执业区域注册和唯一执业编码注册登记制度,医师个人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开展多点执业。
这不仅在体制上对医师进一步加强管理,而且为医师自由执业路径进行更深一步探索预留了空间。
这同样为医师今后在区域医疗中心和医联体建设中多点执业注册提供了法律依据。
可以说这是对医师多点执业准入制度的一项细致化规定。
二、意义自2009年开始,根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关于稳步推动医务人员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要求,京津冀地区就已经开展了对医师多点执业的探索。
开展医师多点执业,不仅促进不同机构间的人才交流,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作用还可以满足基层群众看病难的部分需求。
但医师队伍城乡、区域的不合理分布状况,高水平医师向城市大医院集中的趋势没有明显改变。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27•【字号】冀政办字〔2020〕220号•【施行日期】2020.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220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2月27日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精神,加快构建高水平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能力,有效支撑健康河北战略实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医学教育事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卫生健康事业大局,深入实施健康中国行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我省特色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引领,统筹考虑不同阶段、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的医学人才需要,以新理念谋划医学发展,以新定位推进医学教育发展,以新内涵强化医学生培养,以新医科统领医学教育创新,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上水平,推动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促进为中心转变,服务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培养更多适应河北需求的研究型、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为推进健康中国、健康河北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医科与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高水平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医学教育管理机制和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更加科学高效,人才培养规模满足需求,结构更加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更加完备。
医院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医院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安全,促进医师多点执业健康有序推进,___制定了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
该办法结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旨在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行为。
一、成立医师多点执业管理领导小组为了管理医师多点执业工作,___成立了医师多点执业管理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办公室。
该办公室设在医务处,负责医师资格审查、报请医院审批等工作,承担医师多点执业工作的管理,指导、办理医师多点执业注册、撤销、备案手续等工作。
二、医师多点执业申请条件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临床、口腔、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两个或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执业活动的行为。
在___,医师多点执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2.完成本院(第一执业医疗机构)工作任务;3.不是科室的主要负责人;4.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申请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范围内,并与在本院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一致;5.最近连续两个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医师一个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合格);6.所在科室在上一年度科室综合目标考核成绩位列中等以上水平的;7.所在科室在上一年度未发生重大医疗过失、二级及以上医疗事故或同等及以上责任医疗损害事件的;8.所在科室完成等级医院评审创建工作任务,并完成___医疗技术项目。
三、具体实施细则为了更好地实施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___制定了以下具体实施细则:1.鼓励和引导医师到本院医疗联合体内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双向合作医疗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2.非医院指派担任指令性任务的医师受聘到本院以外的医疗机构执业的需经医院批准,方可办理多点执业注册,且不能担任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的科室负责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
3.提请多点执业医师须向医院提交与聘方的协议书。
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
XX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多点执业条件与范围 (3)第三章备案程序和医师待遇 (5)第四章监督管理 (7)第五章附则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行为,维护医师及医疗机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86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XX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闽委发〔2015〕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在有效注册期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定期从事执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办法所规定的多点执业:(一)医师参加慈善或公益性巡回医疗、急救、突发事件或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的,参与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二)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对口支援、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健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三)在签订帮扶或托管协议的医疗机构以及在成立医疗集团或医疗联合体的医疗机构间的多个地点执业的;(四)省级卫健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医师开展多点执业实行备案管理。
第二章多点执业条件与范围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可以在规定范围内多点执业:(一)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或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从事同一专业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执业医师可不受职称和临床工作年限限制);(二)拟从事的执业类别与第一执业地点一致;执业范围涉及的专业与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相同;(三)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多点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四)最近连续两个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无不合格记录;(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多点执业工作,遵纪守法。
担任公立医院院级领导职务、行政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医师不得多点执业。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冀卫医函[2016]41号【发布部门】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发布日期】2016.09.20【实施日期】2016.09.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卫医函〔2016〕41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计生委(局)、中医药管理局,华北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在我省积极申报的基础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我省石家庄、张家口、唐山、廊坊、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等8个设区市确定为国家分级诊疗试点城市。
根据我省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安排,2016年在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开展分级诊疗试点工作,2017年全省分级诊疗工作全面铺开。
现就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要充分认识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3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协调,将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纳入深化医改工作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
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出台目标明确、切实可行的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完善配套政策和保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和时间节点,按时、保质完成试点工作任务。
二、试点先行,突出重点各地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围绕试点工作方案,制定并落实试点工作各项配套政策措施,部署启动试点工作。
在全面落实《实施意见》有关要求的基础上,2016年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各市、县要围绕县外转出率较高的病种,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骨干医师培训、人才引进等,加大专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力度,推广开展适宜技术,加快提升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下同)管理水平和疾病诊疗能力。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1.14•【字号】冀政办字〔2017〕144号•【施行日期】2017.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7〕144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医学人才培养,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始终坚持把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摆在卫生与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遵循医学教育规律和医学人才成长规律,立足我省实际,创新体制机制,以服务需求、提高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适应行业特点的医学人才培养制度,完善医学人才使用激励机制,为建设健康河北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病理科等紧缺人才培养得到加强,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人才培养协调发展,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
到2030年,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加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医学人才队伍基本满足健康河北建设需要。
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巩固扩大全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成效,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6]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的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中西医并重,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战略机遇,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重点在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药品采购、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保制度、监管机制等方面深化改革,逐步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二、实施范围全市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及远离主城区的区级公立医院,包括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和县级公立中医医院。
三、主要任务(一)改革管理体制。
1、明确功能定位。
县级公立医院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县域内的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的龙头、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纽带和政府向县域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
承担区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指导以及部分公共卫生服务、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市编委办、市卫生局负责。
排在第一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2、建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积极探索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合理界定政府、相关部门和公立医院在人事、资产、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
落实县级公立医院法人主体地位,充分享有自主经营管理权、分配权和招聘权。
涿鹿县作为县级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要按照省、市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要求,加大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推进力度,认真总结落实自主权充分、运行顺畅的经验做法,发挥引领导向作用。
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医院的行政级别,到2016年底,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不得再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