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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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附件2 :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一、科研工作量参照各高校目前实施的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如下计算办法。

考虑到一名教师可参加多项科研工作,其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公式为M=M1+M2+……+Mn=∑Mi (1)Mi=Yi×K1×K2×K3 (2)公式中各项的涵义为:1.Yi为某人在某一课题组中当年分得的科研经费。

经费分配可由课题组内成员民主协商分配,也可以利用下列分式计算:Yi=(Ai×Ni) ×Y/∑(Ai×Ni) (3)式中:Ai为课题组成员的作用系数,见表1Ni为课题组成员当年实际课题研究的工作天数Y为该课题当年拨入我校的经费数表1各类人员作用系数表2.K1为经费折算系数根据课题来源渠道不同,K1取值见表2。

表2 经费折算系数表3.K2为课题性质系数,见表3。

表3 课题性质系数K24.K3为课题年度考核系数,见表4。

由科研信息中心根据考核课题进展情况结果确定。

表4 课题年度考核系数K3如果按任务经费折算法求得某一教师的科研工作量M超过学校规定的科研工作量定额,则超过部分乘以25%系数后计入教师工作量。

对未申请到经费的自选课题,待成果鉴定后,比照院内同等规模的项目计入科研工作量。

例:自治区某攻关项目,2005年拨研究经费2万元,项目组由甲、乙、丙三位教师组成。

甲为主持人(教授),乙为主要参加人(讲师),丙为一般参加人(助教)。

甲填报N甲=100天,乙填报N乙=110天丙填报N丙=80天查表得:A甲=3, A乙=2,A丙=1K1=1/120,K2=1,K3=1, Y=20000由式(3)得:Y甲=(3×100)×Y/(A甲×N甲+A乙×N乙+A丙×N丙)=3×100×20000/(3×100+2×110+1×80)=10000由式(2)得:M甲=Y甲×K1×K2×K3=10000×1/120×1×1=83二、发表科技论文工作量科技论文工作量是指在各级各类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科技论文的撰写工作量。

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

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1.课题工作量(1)求课题总经费NN=W×R式中:w为课题经费拨款数:R为不同类型课题权重系数:△国家课题(包括863计划、国家攻关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3;△部重点项目和省科技厅各类计划课题1.2;△厅局、地(市)级及其它课题1.0;△横向合作的经费权重系数为1.2。

(2)求课题年均经费XX=N÷T式中:N为课题总经费数(单位:万元)T为科研年限(3)求本人年均分配的经费V(单位:万元)★课题组三人以下的,主持人课题经费金额占课题年均经费X的l/2;★课题组四人(含四人)以上的主持人经费金额占1/3;★其余的按人平均或由主持人分配给参加人(校外合作者不计工作量)。

(4)求本人年工作量(标准时)MM=(V÷H)×150式中:V为本人年均分配的经费数(万元)H为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完成150个标准时的经费数其中:自然科学科研人员的“H”教授(研究员)2.0万元;副教授(副研究员)1.5万元;讲师(助研)1.0万元;助教(研究实习员)0.6万元。

社会科学科研人员的“H”教授(研究员)0.5;万元;副教授(副研究员)0.3万元;讲师(助研)及以下人员0.1万元。

2.发表论文、著作工作量⑴发表学术论文●国家级学术刊物发表,每篇按60标准时计算;●全国专业刊物、省级学术刊物发表,或在正式出版的全国学术会议论文集全文刊载,或在国际学术会上宣读,每篇按30标准时计算;●在省级专业刊物发表,每篇按10标准时计算;国家级学术刊物:指国家部、委和全国一级学会主办的公开发行刊物;全国专业刊物:指国家部、委属单位和全国二级学会主办的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省级学术刊物:指大学学报及同级科研机构主办的公开发行学术刊物;省级专业刊物系指厅、局级单位主办的公开发行专业刊物。

论文在国外刊物发表,按国内同级刊物计算。

每篇论文只能计算一次时数,学术会议宣读或在内刊发表后再正式发表的,发表后计算时数应将原计入时数扣除。

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附件3: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1、课题申报、结题与鉴定学时计算办法:课题申报或结题(鉴定)学时数=100K1K2K 1:类别,课题申报与结题取1.0,申报获准经费自筹取3,课题鉴定取10;K 2:课题级别系数:国家级1;省部级0.4;厅级0.2 2、课题经费学时计算办法:课题经费学时数=100K1K2K 2:课题经费系数,K 2=当年到帐经费(万元); K 1:课题级别系数,如下表:K 1:成果奖级别系数:国家级50;省部级10;地厅级2;校级1 K 2:获奖等次系数:特等奖4;一等奖2;二等奖1;三等奖0.5 4、发表学术论文表论文学时计算办法:发表论文学时数=100K1K2K 1:级别系数,如下表:K2:获奖等次系数,如下表:5、著作与教材学时数计算办法:著作与教材学时数=100K1K2K3K1:类别系数:专著5.0;译著3.0;编著2.0;编写公开教材1.0;编写校内教材0.3K2:获奖系数,取值如下表:K 3:字数系数,K3=字数(万字)/56、专利学时数计算办法:发明专利:500学时/项;实用新型专利:200学时/项备注:1、以上得分由项目负责人或第一作者分配各成果相关人员。

2、科研立题、申报、结题、鉴定、论文、获奖以署名学校且在科研处登记的为准;经费以实际到帐为准。

3、课题分级(1)国家级科研课题: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教育科学基金项目。

(2)省部级科研课题:是指省科技厅重点项目、省科技开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各部委科技司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省软科学项目、省教育规划项目、省教改项目。

(3)厅局级科研课题:是指由市(厅)级政府部门下达的相对应的项目(教育厅科技和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归此类)。

4、奖励分级(1)国家级奖励: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

其中国家社联优秀科研成果奖、国家教育部优秀教学成果相应下调一个档次算工作量,对于国家二等奖相应下调一个档次为省部级一等奖。

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
是指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科研工作量进行评估和考核的规定和措施。

1. 考核指标:考核指标包括科研项目和成果、科研论文、科研经费、科研奖励等方面的工作量。

2. 科研项目和成果:评估教师承担的科研项目的数量和质量,以及科研成果的数量和影响力。

3. 科研论文:评估教师发表的科研论文的数量和质量。

4. 科研经费:评估教师申请和获得的科研经费的金额和使用情况。

5. 科研奖励:评估教师获得的科研奖励的数量和级别。

6. 考核方式:考核可以采取定量评分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虑各项指标的重要性和权重。

7.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可以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等等级,用于评定教师的科研工作量。

8. 考核周期:考核周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可以为一学年或一学期。

9. 考核结果的应用:考核结果可以作为教师职称评定、薪酬激励、职务任免等方面的依据。

10.监督与评估:学校可以建立科研工作量考核的监督与评估机制,提升教师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中专教科研工作量考核办法应根据不同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实施,并且需要考虑到教师的工作实际情况、学科特点和科研水平等因素。

工作量计算方法

工作量计算方法

1工作量计算方法一、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1.科研任务分配当量数按照校科研分配当量数进行计算,讲师1、副教授2、教授4、博导5、实验师1/2、高级实验师1。

2.科研任务计算公式T e e r r r r y =+++++)5.0245(211234 (1-1)式中,y 为科研工作量基数,T 为科研指标, 14~r r 分别为博导、教授、副教授、讲师的人数,1e 和2e 分别为高级实验师和实验师的人数。

博导、教授、副教授、讲师、高级实验师和实验师完成的任务分别计为0c (1), 0c (2), 0c (3), 0c (4), 0c (5), 0c (6),则得到:⎪⎪⎪⎪⎩⎪⎪⎪⎪⎨⎧======yc y c y c y c y c y c 5.0)6(1)5(1)4(2)3(4)2(5)1(000000 (1-2) 注:有学校学科建设、211工程等资助的教师,科研任务上浮20%。

2 3.科研工作量由科研项目经费和科研奖励经费两项组成。

● 科研项目经费:以科研处核实为准,第i 位教师的科研项目经费计为)(0i Y 。

● 科研奖励经费:科研奖励包括论文、著作、获奖、在校举办学术会议和专利等5方面。

第i 位教师的科研奖励经费计算公式如下:⎪⎩⎪⎨⎧⨯==∑=)3()()()(01171c i k i Y k i k j j (1-3) 式中,)(1i Y 为第i 位教师的科研折算经费数,)(i k 为第i 位教师的科研奖励折算成科研经费的总系数(年),)3(0c 为当年副教授应完成的科研指标(万元/年),j k (j =1-16表示奖励项数)为科研奖励项折算成科研经费的计算系数,如表1-1所示。

表1-1 科研奖励项折算成科研经费计算系数i k (i =1-16)3二、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教学工作量由教学学时、减免工作量和教学奖励学时3项组成。

● 教学学时:以教务处和研究生处核实为准,第i 位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计为)(0i W 。

科研工作量计算

科研工作量计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激发全校教职工开展科研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师资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不断提高科研、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创一流高职院校,也为使科研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从承担科研项目、取得科研成果、科研成果获奖和科研成果转让等方面,对单位及个人进行考核。

第三条科研工作量的考核采用积分制。

按本办法将考核内容进行量化进行统计。

第四条科研工作量作为考核单位和个人年度科研工作考核及发放科研津贴的依据。

第二章额定科研工作量第五条额定科研工作量按专业技术职称确定。

(一)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科研工作量额定标准(见表1)表1第三章科研工作量类型第六条科研工作量类型(一)科研项目工作量1、项目级别工作量2、项目经费工作量(二)科研成果工作量1、学术论文工作量2、学术著作工作量3、艺术类创作成果工作量4、科技鉴定评审、专利工作量(三)科研奖项工作量1、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奖项工作量2、艺术类作品奖项工作量(四)科研成果转让工作量(五)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量科研工作量为以上五大类工作量之和。

第四章科研工作量计分标准第七条科研项目的计分标准科研项目分为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纵向项目指由学校科研处审核推荐上报的项目,分为国家级、部省级、厅市级、市局级、校级5个等级,其余项目视作横向项目。

科研项目工作量由项目级别工作量和项目经费工作量两部分组成。

项目级别工作量分,按项目计划实施年限平均分推;横向项目不计项目级别工作量。

项目经费工作量以进入学校财务的经费额为准,可采用分类计算办法:项目总经费一次性进入学校财务,则分年度平均计算;经费分年度进入学校财务,则按当年实际进入经费额计算;最后一年科研项目工作量在项目结题后结算。

1、项目级别工作量科研项目级别工作量的计分标准(见表2)表2说明:(1)项目级别类型国家级项目系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部项目、国防预研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中的国家级项目;部省级项目系指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社会科学基金(即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省科技厅项目、国家各部委项目,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基金项目、政府间国际合作项目;厅市级项目系指各省厅级单位立项项目、南通市科技局项目、南通市哲社规划项目、南通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部省级重点实验室开放项目、民间国际合作项目;市局级项目系指由南通市各委局批准立项的项目。

科研工作量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科研工作量量化考核管理办法

ABCDE学院科研工作量量化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科研工作管理,完善科研激励机制,提高学院科研水平,积极构建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的科研管理机制,逐步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有利于优秀人才发挥作用的科学评价体系,全面推动学院科研工作、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工作的健康发展。

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量的计分范围1.公开出版的著作教材;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3.立项的教研科研课题:4.获奖的教研科研课题;5.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6.教学建设与专业建设成果;7.获得国家批准的发明专利;8.各级各类的科研成果转化:二、科研工作量的计分标准(一)著作类计分标准(二)论文类计分标准注:港澳台期刊则参照大陆标准执行。

(三)立项课题的计分标准(同一课题立项占总分的1/4,通过鉴定或结题占总分的3/4,本表列出的是总分,计分则按课题当时所处实际情况进行)。

(四)获奖科研成果的计分标准(五)教学建设与专业建设成果(六)获得国家专利的计分标准(七)成果转让的计分标准三、科研工作量的计分办法1.申报程序:由本人申报,学院科研处审核认定,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公布。

2.署名要求:科研工作量计分标准中的各项,均要求将ABCDE学院作为署名单位。

3.论文字数:每篇论文字数3000字(含3000字)或两页以上(包括两页),获得该项全额科研分,每篇论文字数不达3000字或不达两页,获得该项半额科研分。

4.论文排名:凡二人合作论文按作者人数与次序分解计分,二人合作论文第一系数为0.7,排名第二系数为0.3,三人合作论文第一作者0.7,第二作者系数为0.2,第三作者系数为0.1,四人以上合作论文,第四作者及以后作者不计分。

5.教材:主编获得该项1/2科研分,副主编和参编按照贡献大小分割余下的1/2科研分。

6.集体科研成果:集体申报的科研立项,集体获得的科研成果,参与人的科研得分由项目负责人决定,同一科研成果获得多种奖励,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不重复计分。

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

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

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各类人员科研工作量的基础分值、科研工作量计分范围1、发表论文类(或作品类):指由国内外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或作品);或正式出版的论文集、专辑、增刊;或专业文摘刊物。

各类论文作者单位均应注明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获奖成果类:指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及院级等各种科技奖的成果(含教育成果)及作品奖,以当年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

3、鉴定成果类:指院级及以上科技成果管理部门(含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评审、鉴定的成果;经县局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含教育主管部门)正式鉴定的技术报告。

4、授权专利类:指授权的本院教职工职务或非职务发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发明者为个人,专利权属学院。

5、科技成果转让类:指我院教职工自主研制、开发的产品向校外企业进行的成果转让,包括软件产品的转让。

6学术报告类:每次面向全系或全院公开作的各类学术讲座,报告时间应在1.5小时以上面向全院是指经学院科研管理部门批准或邀请举行的报告、讲座,要求在学期初第一周报学院科研管理部门,经批准后进行。

面向系部由系部组织。

原则上,每位高级职称的教师每年都应当进行一场面向全院的专题报告或讲座。

7、科研经费类:指本院教职工承接各类纵向、横向课题获得的实际到帐科研经费。

8、教学成果奖类:指本院教职工承担的、经申请取得院级及以上管理部门同意立项的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研究成果经组织评审、鉴定后获得了院级及以上的各种奖项。

9、获奖论文类:指作者单位是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经各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评选获奖的论文。

以上类别的鉴定及分值的确定,必要时由科研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小组讨论、科研工作量的计分标准表3科研工作量的计分标准精品四等奖(计前5名)3000发明专利300三等奖10四、科研工作量的计分办法1、论文类(1)字数:理工类论文不计字数;文科类论文字数在2500字以上(含2500字)标准分值为K。

编译类文章,字数在3500字以上(含3500字)标准分值为K。

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从事科研工作,充分展现教师科研工作成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工作量是指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在年度内从事科学研究的量化指标,以课时为核算单位。

科研工作量折合课时主要以科研项目的级别、科研成果的质量等为考量因素以及其他认可的科研工作等。

第三条科研工作量计算按成果类别和级别确定,并以校企合作应用技术研发成果、职业教育研究成果为重点,旨在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广泛参与,不断提高研究水平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第四条科研工作量计算统计实行校院二级备案制,实行由个人填报——二级部门登记、审核、二级部门内部公示——科技处抽查、复核——全院公示——科技处和二级部门备案。

第二章科研工作量额定标准第五条科研工作量的计算所得课时之总和,即为个人年度科研工总工作量,等同于教学课时。

每位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科研工作量按年度统计,专业技术任期内各年度科研工作量可累计计算。

第六条科研工作量额定标准既每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内的基本工作量。

各级各类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度额定科研工作量标准见表1。

表1:专业技术人员(含主、副系列)年度额定科研工作量标准不同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折合科研工作量时,可按以下对应系数折算。

表2:不同工作岗位系数,对应为:第三章科研工作量计算标准与范围第七条凡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的并以“青岛职业技术学院”为署名单位、按《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备案、经确认不存在争议的科研工作,计算科研工作量。

第八条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科研工作及成果包括论文(作品)研究项目、著作、应用技术研发、学术科普报告、知识产权和音乐、文学、艺术等七大类(详见学院科研成果管理办法),每一级成果均计算科研工作量,具体标准如下表:(一)项目(课题)类。

项目是指独立承担或以第一单位为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承担的科研项目,科研项目获得立项(以批文为准),按表3计算工作量。

安徽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试行办法

安徽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试行办法

安徽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试行办法为加强和规范科研工作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教学、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科研水平,增强科技创新及科技服务能力,根据我校科研工作实际及科研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量采用分值办法计算科研工作量分由科研工作的项目经费、成果形式、学术交流及科研基地建设等全面综合考核累积计算确定。

二、科研工作量要求专职从事基础研究科研人员科研工作量要求研究员120分、副研究员100分、助研80分;教师科研工作量要求教授50分、副教授40分、讲师30分。

教学、科研工作量可打通折算,但各类人员当年实际完成科研工作量应不低于其相应要求的40%。

另外,专职从事技术开发人员的科研工作量以上缴学校利润额要求研究员6万元、副研究员4万元、助理研究员3万元、研究实习员2万元为满工作量。

三、科研分计算办法(一)经费分核算经费分=∑(项目经费额×万元经费分值×经费权重)项目经费来源经费权重万元经费分国家级项目 1.0 社会科学类30分自然科学类15分 省部级项目 0.9 厅、局级项目0.8 科技开发项目(技术转让咨询服务等)0.7社会科学类30分 自然科学类15分申报863、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作为第一申报单位,申报863、97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以上、国家社科基金重点以上等国家级重点、重大科研项目,通过学校初审的计10分。

纵、横向项目为学校购买设备每万元计5分注:经费额以当年实到经费为准。

经费直接下拨到校办企业的政府科研项目,按纵向科研项目等同计分,津贴由校办企业自行解决。

(二)成果分核算成果分=∑论文分+∑著作类分+∑成果奖励分+∑项目验收分+∑专利分1.论文分计分标准论文类别 每篇论文分 SCI 、SSCI 50分 EI 、ISTP 40分 国家级重点刊物 30分 国家级刊物 15分 省级刊物5分注:*报纸只限于省级以上理论版上的论文,字数不少于2000字;*理科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排名在后(文科如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等同对待。

学院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学院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学院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为科学量化教师教学与科研工作,依据我校近年来教学科研工作开展状况,特修订学校教师教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作量计算办法制定原则工作量计算办法及实施规范的制定要坚持有利于调动和发挥教职工从事教学、科研和教书育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利于提高教职工的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创新精神;有利于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的教学、科研工作业绩。

第二章教学工作当量计算办法第二条教学工作当量的含义教学工作当量是指教师以教学任务书下达的教学任务为依据,完成学校计划内各种教学环节后,按特定的系数折合而成的工作当量,包括本科、高职所有课程教学及指导实验、实习(实训)、论文及设计的工作当量。

第三条教学工作当量的计算办法(一)理论课教学工作量理论教学工作包括备课、讲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命题、阅卷等。

具体核算标准为:G1=H1·K1·C其中:G1表示工作量考核当量值(下同);H1为计划讲授学时;K1为某类别课程班级学生规模系数;C为课程类别系数:教学改(校教改立项项目课程或学期初由课题组申请、教学单位审核、教学管理部审核确认)的课程、项目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自项目立项起三轮教学过程为1.1,体育课为0.9,其余理论课为1.0;经学校认定的涉外教学产生的工作量,教学质量优良的为2.0,合格的为1.5。

表1不同类别课程班级规模系数K1值课程类别班级规模K1值外语相当于2个自然班 1.0文、史、哲、法、体3个自然班及以下(105人以下) 1.0 4个自然班(106-140人) 1.2 5个自然班(141-175人) 1.3 6个自然班(176-210人) 1.4 >6个自然班(>210人) 1.5理、工、经、管、农、艺(史论类、欣赏类课程。

课程类别及名称经认证后交教学管理部备案)2个自然班及以下(70人以下) 1.03个自然班(71-105人) 1.2 ≧4个自然班(106人以上人) 1.4艺(史论类、欣赏类课程除外)1个自然班 1.0 注:1.批阅20份试卷折合1当量课时。

关于科研工作量中部分指标调整的建议

关于科研工作量中部分指标调整的建议

关于科研工作量中部分指标调整的建议近年来,科研工作一直是学术界和科研人员关注的重要话题。

科研工作量指标作为评价科研工作者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于科研人员的工作动力和积极性具有重要影响。

然而,在实际的科研工作中,部分指标的设置和权重分配存在一些不合理的情况,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整和优化。

本文将针对科研工作量中部分指标提出建议,以期对科研工作的评价体系进行更加合理和科学的改进。

一、科研成果产出指标1.科研论文发表量目前,科研工作量中的科研论文发表量往往被视为科研工作者业绩的重要体现。

然而,过分追求数量导致一些科研工作者只注重撰写浅显论文,而忽视了高水平研究成果的产出。

在科研工作量的评价体系中,建议对科研论文发表量进行合理的调整,倾向于评价高水平、高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2.科研成果影响力除了发表数量外,科研成果的影响力也是评价科研工作者的重要指标之一。

然而,目前对于科研成果的影响力评价往往只是简单地通过SCI或SSCI论文发表量来衡量,忽略了一些非论文形式的科研成果,如专著、专利、技术转让等。

建议在评价科研成果的影响力时,应该综合考虑多种形式的科研成果,并赋予其相应的权重。

二、科研项目申报指标1.科研项目经费科研项目经费在科研工作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然而目前科研工作量中对科研项目经费的考核主要是以申报金额为标准,却未能考虑项目申报成功率、项目完成情况等因素。

建议在科研项目申报指标中,综合考量经费申报数量和成功率,对成功率较高的项目给予更高的权重。

2.科研项目完成情况在科研工作中,科研项目的完成情况对于评价科研工作者的绩效同样至关重要。

然而目前对于科研项目完成情况的评价往往只是停留在项目结题报告、验收情况等表面指标上,忽略了项目的实际科研成果产出情况。

建议在科研项目完成情况的评价指标中,应该对项目实际成果的产出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三、科研团队建设指标1.团队学术声誉科研团队的学术声誉是评价科研团队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然而目前对于团队学术声誉的评价指标仍然比较模糊,缺乏明确的标准和权重分配。

科研深度和工作量

科研深度和工作量

科研深度和工作量
科研深度是指研究工作所涉及的问题难度和深度。

科研深度取决于研究问题的复杂性、理论基础的深厚程度以及研究方法和技术的高效性等因素。

较高的科研深度意味着需要更多的专业知识、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更复杂的实验技术,因此需要更多的努力和时间来完成研究工作。

工作量是指完成一项研究工作所需投入的时间和精力。

工作量的大小与研究的目标、难度和规模有关。

一般情况下,较高的科研深度通常伴随着更大的工作量,因为需要更复杂的实验设计、数据分析和结果解释。

此外,涉及复杂理论的推导和数学建模等研究工作也通常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

科研工作的深度和工作量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一般来说,较高的科研深度往往伴随着更大的工作量。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科研工作的深度和工作量之间存在绝对的直接关系,因为不同的研究人员在相同的科研深度下可能投入不同的工作量,这与个人的能力、经验和工作效率等因素有关。

总的来说,科研工作的深度和工作量是相互影响和制约的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评估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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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研工作量(一)科研工作量计算范围1、科研考核内容包括我校教师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以及主持或参加的科研项目情况。

论文是指正式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著作是指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科研项目是指我校教师承担的、以科学研究为内容的各类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2、核心期刊由校学术委员会参照国家及同行标准认定并由科研与规划管理处公布执行。

3、纳入科研考核范围的科研成果应以中华女子学院的名义正式出版或发表。

4、为便于对不同岗位教师的科研工作进行考核,对不同岗位教师各自应当完成的科研硬性任务进行量化(以科研标准时为单位)。

(二)科研工作量定额1、各岗位规定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以及科研为主岗位教师要求的学术著作工作量,为必须完成的最低科研标准时,均不能由其他科研和学术活动的超额部分折算。

2、根据理工科类和艺术类教师科研成果表现形式的特点,只计算科研标准时总量,不对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单独做最低量的硬性要求。

3、其他科研和学术活动包括:规定的学术论文、科研项目及著作工作量的超额部分;除必须完成的项目外的其他科研和学术活动。

4、承担公共课教学任务的教师,在聘期内每年完成教学工作定额,其科研工作任务量按下一级岗位要求考核。

5、教师岗位科研工作量定额见表四表四教师岗位科研工作定额一览表(聘期内)6、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科研工作量定额见表五表五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科研工作定额一览表(聘期内)(三)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办法1、多人合作的学术论文、著作、获奖、专利等,可以由主持人确定各合作者的科研标准时数,也可以按下列公式计算各合作者的科研标准时数(但都不得超过该项目可计入的科研标准总时数)。

()P NN ⨯+-++++=1211S -N S ΛΛ名合作者得分第其中:S 为作者名次;N 为合作者总数:P 为该项成果的总科研标准时数。

2、二至四级岗位教师在《中华女子学院学报》上发表的论文占其论文总量的比例不得超过50%,五至七级岗位教师在《中华女子学院学报》上发表的论文占论文总量的比例不得超过70%。

3、著作类成果的计算办法(1)专著必须是以本人研究成果为基础的学术论著,教材、译著、编著内容均应与本人研究的学科领域相关。

(2)专著、教材、编著、译著以封面或版权页署名为准。

多人合作,其著作字数的计算以前言或后记中的明确说明为准。

4、论文类成果的计算办法(1)教师独立撰写的论文按照其发表刊物的级别和发表形式(由科研与规划管理处进行界定),分别按下表计算(2)国内专业性权威期刊、国/海外公开出版的刊物需经校学术委员会鉴定确定刊物等级后,再计算相应的科研工作量。

(3)CSSCI、CSCI、中文核心期刊等均以当年执行的版次为准,各类研究咨询报告必须有被各级党政机关、学校和单位采纳的证明。

(4)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并且被学校评为优秀科研成果奖的F类论文可按D类论文计算科研工作量。

(5)译文乘以系数0.5;教师指导学生撰写的论文如果正式发表,按照学生论文应得科研标准时乘以系数0.3计算指导教师的工作量。

由2人以上合作完成的论文,由主持人确定各合作者的工作量,或者按照前述公式分摊科研工作量。

(6)在C类以外的报纸上发表的1500字(含)以上的学术文章,其科研工作量可计为10个科研标准时,但1500字以下的不计算其科研工作量。

(7)由正式出版社专门发行的学术光盘(不含与图书内容完全相同的配套光盘):小于或等于10盘的计5科研标准时,大于10盘的计10科研标准时。

(8)在一个聘用周期内,同一篇学术论文被不同的学术刊物发表或转载的,其科研工作量按就高的原则,不重复计算;跨聘用周期的同一篇学术论文被不同的学术刊物发表或转载的,其科研工作量采取补足差额的方式计入下一个聘用周期。

(9)学生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其指导教师署名为第二作者时,可视同为第一作者计算该论文的科研标准时。

5、知识产权类成果的计算办法(1)设计、发明专利、鉴定成果、行业标准等成果的专利权人必须为中华女子学院(的教职工),满足此前提条(2)多人合作的成果,由第一作者负责其科研标准时的分配,或者按照前述公式分摊科研工作量。

(3)成果鉴定必须由省部级或者以上科技主管部门鉴定,并有相应的成果鉴定证明材料。

(4)行业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确定。

6、获奖成果的计算办法(1)各级优秀科研成果(含教学成果)奖励按照下表(2)国家奖: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奖以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部级奖:指教育部高校科技奖、社会科学(含教科)奖,北京市自然科学、科技发明、社会科学(含教科)奖等奖励;厅局级奖:指中央与国家部委对口司局、地市州政府、北京市教委、科委及同级对口司局的有关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科技发明奖励;全国一级学会奖参照厅局级奖励计算科研标准时;省二级学会奖参照我校优秀科研成果奖计算科研标准时。

7、纵向科研项目的计算办法(2)中国妇女研究会及其专业委员会公开招标评审的立项视为全国妇联规划项目;各级项目中的子项目,其科研标准时的计算方法按横向研究项目的计算标准计算。

(3)多人合作开展的科研项目,可以由主持人确定各合作者科研标准时数(但不得超过该项指标的年度总科研标准时数);也可以项目主持人得年度科研标准时数的1/2,剩余科研标准时数由其他合作者按下面公式分配(此时公式中的P 值指年度科研时数的1/2)。

()PN N ⨯+-++++=1211S -N S ΛΛ名合作者得分第其中:S 为合作者名次;N 为合作者总数:P 为该项成果的总科研标准时数。

(4)跨聘用期完成的科研项目(含教改),其科研工作量可按年度分值计算。

其方法是:某项目的总科研标准时数先除以该项目的研究周期年数。

8、横向科研项目的计算办法(1)横向科研项目按项目负责人当年实际到达的经费计算科研标准时。

计算办法如下表:(2)项目经费超过10万元的项目按10万元的标准计算。

(3)只开展调研但无公开出版或公开发表成果的横向项目,其科研工作量乘以系数0.6,无学校署名的横向项目的科研工作量乘以系数0.3。

(4)多人合作开展的横向科研项目和跨聘用期完成的横向科研项目,其计算方法同纵向科研项目。

9、校级科研项目的计算办法(1)校级科研项目(课题)按照下表计算其科研工作标准时。

(2)多人合作的校级科研项目和跨聘用期完成的校级科研项目,其计算方法与纵向科研项目相同。

10、艺术作品类美术设计、音乐舞蹈类作品按照下表计算其科研工作量。

(1)美术与设计类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平面设计、雕塑、摄影、工业产品设计、建筑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装饰设计、数码艺术、影视广告等参展作品、收藏作品、发表作品及获奖作品;音乐舞蹈类作品包括歌曲写作、舞蹈编导、文艺演出等创作作品或表演项目及获奖项目。

(2)参展作品、收藏作品、获奖作品必须出具相关作品原件及证书,核实后予以认定科研标准时;纯商业性质的应用类创作成果不计算科研工作量。

(3)“省级”定义为省级政府或其委托的相关机构,报刊级别以主办单位级别为准。

(4)表演类参赛获奖作品均应提供有关录音、录像资料和相关证书,经核实后予以认定科研标准时。

(5)同一作品在不同刊物发表或不同展览会、音乐会展出或演出,不重复计算科研工作量,按照最高级别补计差额时。

(6)作品入选展览会、音乐会,同时又被收入该次作品展览、公开出版的优秀作品集发表,按1.2系数计算,就高计算1次。

(7)合作作品依人数按下列比例计算:① 2人合作6:4;②3人合作5:3:2;③4人合作5:2:2:1;④5人及以上合作,第一作者占50%,其余均分。

或者由主持人确定各合作者的科研工作量(但不得超过该项考核指标的总科研标准时)。

(8)担任获奖作品的编导、指挥、指导等分别按获奖的等级减半计算科研标准时。

(9)个人作品集扣除已计分作品,新出版作品按每件2个标准时算,共计不超过150科研标准时。

(10)公开出版由多人分别创作的单篇作品汇集成的作品集,不作为著作类核算,可作为作品分别给创作者按每件2个标准时算,共计不超过150科研标准时。

11、文学创作类(1)文学创作成果是指小说、散文、诗歌、剧本等作品及获奖,翻译的文学作品及获奖。

分别按照下表计算其科研标准时:(2)出版或发表的作品需提供原件,获奖作品需提供证书原件。

(3)同一聘用期内,发表后又获奖的,按就高原则计算科研标准时。

(4)出版后的修订版作品或译作,按相应级别减半计算科研标准时。

(5)“省级”定义为省级政府或其委托的相关机构,报刊级别以主办单位级别为准。

(6)发表的文学作品和文学译作介于1500字至3000字之间(含在核心期刊发表300字以上的诗歌)可按同级别减半计算,不足1500字的不计算科研工作量(含在各类期刊发表的不足300字的诗歌)。

12、竞赛类(1)教师指导学生在校外获得的各级竞技性奖项,可按下表计算其科研标准时:(2)获奖均需提供证明原件,以获奖最高名次为基数,排名每后列1名按0.1系数减计科研标准时。

(3)团体获奖平均分配获奖项目的科研标准时。

(4)担任上述各级比赛的教练或指导教师,分别按获奖等级减半计算科研标准时;同时由多人指导的,由第一指导教师(教练)决定分配其科研标准时。

(5)担任上述各级比赛的裁判,分别按相应获奖等级减半计算科研标准时。

(6)在校内举行的各类竞赛获奖不计算科研标准时(计入其教学工作量)。

(7)指导学生在校外获得的各级竞技性奖项,如已按《中华女子学院学生课外竞赛经费及管理办法》(院内字[2007]17号)的相关规定获得奖励的,不再计算科研标准时。

(四)其他1、教师科研工作量每三年考核一次,科研工作总量不与每年的科研成果奖励挂钩。

2、科研工作量化考核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科研工作总量和论文量、项目量均达到科研工作基本任务要求者,为科研考核合格;总量或论文量或项目量未达到科研基本任务要求者,为科研考核不合格。

3、对于在教学工作方面业绩突出,而科研工作量未完成的教师,其科研工作量的不足部分,可由完成的教学工作量的超额部分折算抵冲(但必须的论文任务或项目任务不能由教学工作量折算抵冲)。

折算办法是:每18标准课时计25科研标准时。

公共课教师折算的科研工作量不能超过科研工作总量的50%,其他教师折算的科研工作量不能超过科研工作总量的30%,且被折算成科研工作量的教学工作量不能再计算为超工作量。

4、教师在聘期内超额完成的科研工作量,只作为新一轮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不带入下一个聘期。

三、附则(一)如国家颁布关于绩效工资、年度考核等相关新政策、新规定,本办法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和科研与规划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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