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力资源员工辞职辞退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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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辞离职及辞退的有关规定

公司员工辞离职及辞退的有关规定

公司员工辞离职及辞退的有关规定公司员工辞、离职获准或收到辞退通知后,须到综合管理部领取有关表格,办理离职手续,待工作移交完成后,方可离开公司。

一、办理辞、离职有关手续的规定:1、办理本部门工作移交手续:归还公司有关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他公物;2、到财务部办理并退还所借公款;3、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并到综合管理部办理退房手续;4、员工离开公司时应在一个月内将其社会保险手续转离公司:5、经公司出资培训进修者,如工作期限未满合同规定,须按合同规定交还有关费用:6、因工作关系出国留学、定居,决定辞职时,应提前30天递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并办理上述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

二、关于辞退人员的有关规定1、辞退人员的程序。

(1)填写《离职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送综合管理部:(2)经总经理批准后,返回综合管理部;(3)填写《离职交接单》,由综合管理部按有关规定办理辞退手续。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在征得公司同意后,职员将被提前30天书面通知辞退:(1)患病或非因公受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胜任新安排的工作要求者: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时节应按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2)因公司机构调整岗位而被取消的,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3)经培训和岗位调整后仍不能适应公司工作要求的。

在(2)、(3)情况下公司应按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3、公司有权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即时辞退而无需事先通告,也无需提供任何补偿。

(1)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和缺乏职业道德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企业员工辞职、辞退制度

企业员工辞职、辞退制度

企业员工辞职、辞退制度导言企业员工辞职、辞退是企业管理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合理地制定员工辞职、辞退制度对于企业的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员工辞职、辞退的定义、流程及相关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与探讨。

员工辞职与辞退的定义员工辞职员工辞职是指员工自行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经过企业同意后离开岗位和企业,解除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

员工辞退员工辞退是指企业主动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员工辞退主要原因包括员工因工作业绩、岗位能力等因素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等因素等。

员工辞职与辞退的流程员工辞职的流程员工辞职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员工向经理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2.上级领导审核离职申请及相关手续是否完备;3.通知员工与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离职手续、工资结算等;4.向员工进行交接工作,并收回员工职务和企业财产;5.注销员工的企业邮箱、 internal wiki 等相关系统帐号,收回相关物品和借出的装备;6.企业注销员工的社保、公积金等相关账户。

员工辞退的流程员工辞退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确认需要辞退员工;2.进行调查,确认员工是否存在辞退的理由;3.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告知和协商,以明确辞退原因、解除合同时间、通知福利和工资的处理方式等重要事项。

同时需要将辞退原因及过程制定并发布;4.向员工正式发出辞退通知,书面记录辞退原因以及解除合同时间;5.辞退过程中,企业应提供必要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帮助;6.注销员工的企业邮箱、 internal wiki 等相关系统帐号,收回相关物品和借出的装备;7.企业注销员工的社保、公积金等相关账户。

相关制度为确保企业员工辞职、辞退流程的实施规范和合法性,企业可以制定相应的制度来规范员工离职过程,如:员工辞职制度1.员工应提前向企业经理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书面离职申请。

2.企业应在处理离职申请时,确认员工的离职原因、工作责任、离职日期及相关离职手续的办理。

华为员工辞职辞退制度实施细则

华为员工辞职辞退制度实施细则

华为员工辞职辞退制度实施细则华为是一家知名的科技公司,在业内拥有极高的声誉。

然而,像所有的公司一样,华为也需要一套完善的员工辞职辞退制度来规范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关系。

本文将介绍华为员工辞职辞退制度的实施细则。

1. 员工辞职1.1 属于正常离职一般来说,员工的离开有两种情况:属于正常离职和辞退。

如果员工属于正常离职,规定如下:1.员工需在正常离职前提前30天向上级领导提出离职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表;2.上级领导需同意员工离职,并将离职申请表转交公司人力资源部;3.人力资源部将审核员工离职申请表,如审核通过,将立即发出离职通知,并安排员工在公司离开前进行交接工作。

1.2 属于急极离职当员工有急于离职的情况时,应确保与公司之间的关系能够平稳过渡。

具体流程如下:1.员工需在正式离职前提前将离职申请书递交至上级领导,并简要说明原因;2.上级领导需核实员工离职原因并报请人力资源部审批,人力资源部在审核通过后将马上发出离职通知,并安排好员工交接流程;3.当员工确认离职决策后,需签署公司关于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此后员工的雇佣关系正式终止。

2. 员工辞退2.1 员工辞退流程当公司决定辞退员工时,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上级领导需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辞退申请,并说明具体原因;2.人力资源部收到辞退申请后,将开展相关调查,并就员工辞退情况做出决定;3.当调查工作结束后,人力资源部将决策结果通知上级领导,并按照决策情况组织相关人员通知员工;4.员工将在收到辞退通知后的7天内清退公司工作内部资料,撤销个人办公设备中的公司资料,并签署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

2.2 辞退时应注意事项1.如果员工已经加入公司少于半年,可以在不用提供任何理由的情况下直接终止雇佣关系;2.如果员工已经加入公司超过半年,公司在决定辞退员工之前应该进行足够的调查和纪录,确保决策是正确的;3.公司不会裁员基于种族、性别、国籍、政治信仰、年龄、婚姻状态、照料家庭的责任、残疾或性取向等原因。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精选6篇)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篇11.制定目的规范本公司员工离职作业流程,确保离职交接工作顺畅进行。

2.适用范围公司三职等(含)以下员工的离职作业。

3.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为本制度的管理部门。

4.内容4.1离职类型及申请要求4.1.1辞职:自动请辞离职(1) 三职等(含)以上须提前一个月申请(2) 一、二职等须提前10天申请4.1.2辞退:解雇离职因故被解雇者,公司应事先通知员工,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提出申请。

4.2离职程序4.2.1员工辞职,由本人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按《员工离职申请单》上所列事项具体填妥后,亲自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2若属辞退情形,则由其直属主管或部门经理向人力资源部索取《员工离职申请单》,并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离职缘由”栏内“公司因素”的“其它”项中注明缘由,其余交由员工本人持单向单上所列各部门办理手续。

4.2.3离职流程:离职申请→直接主管、上级主管签批→本部门手续办理→人力资源部手续办理→财务部手续办理→(副)总经理签核→离厂4.3离职移交离职人员提出《员工离职申请单》,经直属主管核准后,即可办理离职移交。

4.3.1离职人员办理移交时,应由直属主管指定接收人接收;若无适当的接收人,应暂由该职务的直属主管进行接收。

4.3.2移交人与接收人在办理职务移交时,均应由本人亲自办理,不得托付他人代理。

4.3.3各项移交,由各部门经办人员在《员工离职申请单》上签核即可,必要时需填写《工作移交清单》。

4.3.4离职人员原职务上的、代管的或正办理中的工作、文件资料(公司规章、公文、报表、技术资料、图样)等均应列入移交。

4.3.5对已办而未结案的事项,离职人员需向接替人或有关部门交代清晰。

4.3.6离职人员原领用的器材、工具、文具(消耗性除外)、印章等,应交还有关部门。

4.3.7移交手续未完备前,应保留移交人当月薪资,待其移交完成后,再行支付。

HR员工离职的管理规定

HR员工离职的管理规定

HR员工离职的管理规定为标准公司人力资源,保证公司人力资源信息的时效性,明确员工离职手续办理程序及员工离职人事关系处理等事务的原那么,特制定本规定。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1、人力资源部是员工离职的归口管理部门。

2、各用人部门负责依权限按规定参与员工离职的审核及手续的办理。

1、离职种类1.1辞职:员工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离职请求,视为辞职。

1.2辞退:由于员工未到达公司考核标准,或不符合公司工作和管理要求,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辞退该员工的请求,待审批后并告知员工本人,视为该员工被辞退。

1.3开除:由于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或行业道德等,公司取消其继续在公司工作的资格,视为该员工被开除。

1.4其他:员工因特殊情况离职,如死亡。

2、离职审批流程2.1销售人离职须经销售经理、运营总监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批;2.2销售经理离职须经运营总监、人力资源部审批;2.3店助理离职须经运营总监审核、人力资源部审批;2.4内勤员工离职须经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审批;2.5运营总监及部门经理以上级别员工离职须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3、离职手续办理流程3.1部门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需及时与员工面谈沟通,了解员工离职原因。

3.2面谈结束后,拟离职员工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申请,经各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至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3.2拟离职员工需按相关规定进行交接,交接人、监交人需对工作交接情况共同确认;3.3区域经理没有辞退销售人的权利,可向人力资源部说明辞退原因并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应与区域经理及时沟通,确认拟辞退原因;人力资源部与员工进行面谈,确定该员工被辞退原因,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同意该员工的辞退申请。

4、离职交接离职员工需将本职工作按照人(直管人员级别、相关工作交接人)、财(部门内基金、款项等)、物(办公物品、单据、资产等)、与衔接事项归类,并按以下要求进行交接;4.1员工所在部门:4.1.1所有业务及业务(房源、客源等)有关的记录;4.1.2作业工具包;4.1.3所有公司格式文本如带看协议、租赁和意向金专用收据、专用收据、验房报告单等;4.1.4本部门的账务(有无借款等);4.1.5未完结的手续进展情况;4.1.6待处理事项及特殊事项;4.2财务部:对离职员工进行账务核查;4.3运营中心:房客源调转、对未完结合同的进展情况进行核查;4.4人力资源部:与所有员工对下述事项进行确认:4.4.1保险及公积金缴纳情况;4.4.2对离职员工薪资情况进行核查确认;4.4.3收回离职员工的司徽、领带、工牌等物品;4.4.4合同解除及档案关系转移:员工离职事项交接完毕后,人力资源部开具相关手续;4.5员工离职交接时需返还的款项以现金形式支付。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范员工离职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管理,包括辞职、辞退、退休等情形。

第三条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离职管理的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助执行。

第二章离职申请与审批第五条员工提出离职申请,应当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离职原因。

第六条部门负责人收到离职申请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提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门收到离职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离职手续办理。

第八条员工离职申请获得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与员工协商确定离职日期,并通知所在部门。

第三章离职手续办理第九条员工在离职前,应当完成所在岗位的工作交接,确保公司业务正常运行。

第十条员工离职时,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核实其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时,人力资源部门应当收回其工作证、办公设备、公司财产等,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员工离职后,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并向社会保障部门报告。

第四章离职后的权益保障第十三条员工离职后,公司应当依法支付其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等费用。

第十四条员工离职后,公司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条款。

第十五条员工离职后,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其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

第五章违规离职的处理第十六条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离职的,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员工离职过程中,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员工离职后,违反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条款的,公司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制度

员工辞职、辞退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保证公司人员的相对稳定,维护正常的人员流动秩序,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三条与公司签有劳动(劳务)合同的员工辞职,应至少在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

第四条公司人事主管部门在收到员工的辞职申请书后,应与该员工积极沟通,以决定批准辞职与否。

第五条员工辞职获准,则可办理辞职手续。

1、公司主管与辞职员工谈话,明确以下内容:①审查其劳动合同;②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③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并按《企业员工保密合同》履行法律责任;④审查其担任工作的深度,明确工作移交事项。

2、辞职员工应移交的工作及物品:①公司的文件资料,电脑磁片;②公司的项目资料、技术资料、客户资料等管理资料;③公司办公用品、用具;④公司配用的交通工具及其它专用设备;⑤公司办公机关及宿舍等处使用的钥匙及工作证、名片等;⑥其它属于公司的财物。

3、辞职员工凭办公室的通知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财务部在工资结算时应扣除:①员工拖欠应付公司的借款、罚金;②员工应付赔偿责任的赔偿金;③员工应付的其它费用,如房租、水、电费等;④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保、失业保险等费用。

第六条辞职员工有下列情况的,公司有权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措施:1、辞职员工方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可扣发一个月工资;2、员工虽有辞职申请,由于技术、职位、工作等特殊原因而暂未同意辞职,擅自离职的,可扣发一个月工资;3、员工无正当理由要求辞职,又不尊重公司的劝留,而自动离职的,可扣发工资。

第七条员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并停发工资。

严重者还可应用法律手段,追究经济赔偿。

1、对同事或上级进行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2、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3、有赌博行为者;4、侵占公司或同事财物者;5、无故损坏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6、未经许可,在外单位兼职者;7、违反其它法令或法规规定,情节严重者;8、利用公司名誉在社会上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9、泄露公司技术、经济秘密,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害者;10、在公司任职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公司人员辞退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辞退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人员辞退管理,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辞退条件第四条以下情形,公司可以辞退员工:1.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的;2. 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损害公司声誉的;3. 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 员工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工作职责,经公司安排进行医疗鉴定,确属无法恢复劳动能力的;5.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不符合续签条件的;6. 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经公司同意的;7. 公司因经营需要调整组织架构、优化人员结构,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后,员工同意离职的;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辞退情形。

三、辞退程序第五条辞退员工,应遵循以下程序:1. 调查核实: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拟辞退员工进行调查核实,确认辞退理由成立;2. 通知员工:人力资源部门向员工下达辞退通知书,明确辞退理由、辞退日期等;3. 交接手续: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资料、设备、财务等;4. 离职面谈:人力资源部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原因,收集员工意见;5. 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员工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给予员工经济补偿;6. 离职手续:员工办理离职手续,领取离职证明等;7. 完成手续:人力资源部门对离职员工进行档案整理、离职证明打印等工作。

四、其他规定第六条辞退员工,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七条辞退员工,应按照国家规定和公司制度给予经济补偿。

第八条员工对辞退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辞退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

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

深圳雨花家贸易有限公司员工辞职、辞退及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工作,确保公司与员工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雨花家贸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辞职、辞退及离职定义如下:辞职系指员工因个人原因在劳动合同期未满的情况下、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辞退系指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约定,与不能满足继续聘用条件的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离职系指员工因辞职、辞退、退休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离开公司及工作岗位。

第三条离职前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办理离职手续是员工的义务。

员工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除公司高管人员外,与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辞职规定第五条员工辞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当面通知公司员工辞职第一受理人。

辞职时间以向辞职第一受理人提交《员工辞职申请表》为准。

公司拒绝电话、当面口头、他人转达或电子邮件等非直接、非书面的辞职方式。

员工辞职需填写《员工辞职调查表》。

第六条员工辞职受理责任人、受理审批权限如下(同行序列高一级包含低一级权限):1、总部员工2、营业部员工第七条各环节、各步骤的受理人必须就是否同意辞职提出明确的意见,并解释出具该意见的原因。

因出具了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审核意见而导致公司损失,公司将追究受理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第八条员工辞职受理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

辞职申请第一受理责任人如没有使辞职员工收回辞职申请,必须当日向辞职第二受理责任人转交其签署意见后的《员工辞职申请表》,同时通报其它相关部门。

第九条员工自提出辞职之日至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员工工作存续期。

员工工作存续期不超过30日。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存续期,仍需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否则将按《员工奖惩暂行办法》根据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处分。

这些情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辞职审批过程中擅自离职;●辞职未获批准在提出辞职后30日的存续工作期内擅自离职;●辞职获批后,未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拒绝公司的工作安排或有意拖延怠慢工作。

人员辞退_开除管理制度

人员辞退_开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范人员辞退与开除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人员辞退与开除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二章辞退制度第四条辞退员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员工本人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经公司批准;2. 员工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岗位职责,经公司评估确认;3.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无效;4. 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5.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再续签;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辞退员工程序:1.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辞退原因进行核实;2. 人力资源部门与员工进行沟通,说明辞退理由;3. 员工对辞退理由提出异议的,公司应进行调查核实;4. 公司决定辞退员工,应当提前通知员工,并给予员工一定的合理期限;5. 员工在合理期限内无异议的,双方签订辞退协议;6. 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包括工资结算、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

第三章开除制度第六条开除员工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2. 员工在工作期间,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3. 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4. 员工在工作期间,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5. 员工在工作期间,煽动、组织、参与非法活动,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开除员工程序:1.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开除原因进行核实;2. 人力资源部门与员工进行沟通,说明开除理由;3. 员工对开除理由提出异议的,公司应进行调查核实;4. 公司决定开除员工,应当提前通知员工,并给予员工一定的合理期限;5. 员工在合理期限内无异议的,双方签订开除协议;6. 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包括工资结算、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

公司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辞退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辞退管理制度介绍在任何一个公司里,员工辞退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

为了保证辞退的公平性和合法性,公司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辞退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公司员工辞退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包括辞退程序、辞退原则、辞退通知、辞退赔偿等方面,以确保公司在员工辞职方面运作得更加合理和顺畅。

辞退程序公司员工辞退程序是指公司内部进行员工辞退的一系列步骤和流程。

在执行员工辞退程序时,公司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以下是一般公司员工辞退程序的示例:1.准备阶段:在准备阶段,公司人力资源部门需要对员工辞退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研究和了解,并制定相应的辞退流程和文件。

2.正式通知:在员工辞退之前,公司需要先向员工发出正式通知,明确说明辞退的原因和时间。

通知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面谈的方式进行。

3.面谈交流:在正式通知之后,公司可以安排面谈,与员工进行交流,听取员工的意见和理解。

4.辞退确认:确认辞退后,公司需要与员工签署正式的辞退确认文件,明确双方对辞退的认可。

5.工资与福利结算:在辞退确认后,公司需要结算员工的工资与福利,并处理员工的相关手续。

辞退原则公司员工辞退原则是指在辞退员工时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和原则。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辞退原则:1.合法性:公司辞退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辞退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公正性:公司在辞退员工时应当公正、公平、公开,不得利用个人关系或偏见进行辞退。

3.程序正当性:公司在辞退员工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确保辞退流程的公正和规范。

4.保密性:公司在辞退员工时应保护员工个人隐私,并确保不泄露辞退的原因和过程。

5.劳动关系维护:在辞退员工后,公司要继续维护与辞退员工的良好劳动关系,并尽量减少负面影响。

辞退通知公司员工辞退通知是指公司向员工发出的正式通知,声明对员工进行辞退的决定。

以下是一般辞退通知的示例格式:[公司名称][日期]各位员工:经过公司认真审核和综合考虑,对于准则行为学一書辞退的准则学员,公司作出如下决定:经核实,您所属的部门发生了以下违反公司准则的情况:- [列出具体违反准则的事实和证据]鉴于以上违反行为,公司决定终止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

员工辞退管理规定及流程

员工辞退管理规定及流程

员工辞退管理规定及流程员工辞退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员工辞退管理规定及流程的完善,不仅可以保护企业的利益,还可以确保处理员工辞退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下面是一份辞退管理规定及流程的范例,供参考。

一、引言员工辞退是企业日常运作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为了保持企业的健康发展和稳定性,制定员工辞退管理规定及流程是必要的。

本规定在确保员工权益的基础上,旨在规范员工辞退的流程,并保证员工辞退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辞退行为,不论其原因和层级。

三、辞退的种类1.员工辞职:员工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获得企业同意。

2.经济性辞退:由于企业业务不景气、裁员等原因,企业对员工进行辞退。

3.行为性辞退:员工因不符合企业规定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等原因被辞退。

四、辞退的程序1.辞退申请1.1员工辞职:员工以书面形式提交辞职申请,并在申请中注明辞职原因、辞职日期等信息。

1.2经济性辞退:企业根据业务需要,确定需裁员员工名单,并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辞退申请。

1.3行为性辞退:企业对员工行为性辞退应当先进行调查核实,并由相关部门提出辞退申请。

2.辞退审批2.1员工辞职:上级领导对员工辞职申请进行审批,并确认无异议后签署批准文件。

2.2经济性辞退:人力资源部根据裁员计划召开会议,由相关领导对辞退申请进行审批,并形成审批文件。

2.3行为性辞退:人力资源部对调查结果进行评估,并召开听证会邀请员工及相关人员参加,听取双方陈述,由相关领导进行最终审批。

3.辞退通知3.1员工辞职:企业应及时向员工发出辞退通知,确认员工辞职日期、领取离职材料等事项。

3.2经济性辞退:企业应书面通知被辞退员工,明确辞退原因、时间、离职金、福利安排等内容。

3.3行为性辞退:企业应书面通知被辞退员工,明确辞退原因、时间、福利安排及法律后果等内容。

4.离职手续4.1员工辞职:员工应当按照企业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交接工作、结清工资、福利等事宜。

公司员工解聘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解聘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解聘管理制度一、引言二、解聘的范围和原因1.辞职:员工自愿离职并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的情况;2.辞退:公司因员工工作表现不符合工作要求、违反公司规定或者其他严重原因而对员工采取解聘措施的情况;3.解雇:因员工经济压力、公司业务调整等无法继续雇佣员工而对其采取解聘措施的情况。

三、员工辞职的流程1.员工应向直属领导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提前提出离职日期,通常为30天;2.直属领导应及时处理辞职申请,与员工沟通确认,并将申请移交给人力资源部门备案;3.人力资源部门应与员工进行离职手续办理,包括离职交接、工资结算、社保公积金注销等。

四、员工辞退的流程1.如果对员工工作表现不满意或违反公司规定,直属领导应及时与员工进行沟通,并提出改善要求或纪律惩罚;2.若员工在改进期限内仍未能达到要求,直属领导应向上级领导提出辞退建议,说明具体原因和事实依据;3.上级领导根据辞退建议,并与员工进行面谈,告知辞退决定;4.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辞退手续办理,包括发放最后一次工资、社保公积金注销、归还公司财物等。

五、员工解雇的流程1.公司进行业务调整或员工经济压力无法继续雇佣时,人力资源部门应提前通知员工,并与其进行面谈,告知解雇决定;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雇手续办理,包括发放最后一次工资、社保公积金注销、归还公司财物等。

六、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1.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应充分了解国家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2.在处理员工纠纷时,应采取公正、公平的原则,妥善处理双方的合法权益;3.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做好相应的文件记录,保留相关证据。

七、附则1.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与员工解聘相关的义务和责任;2.公司将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人身攻击或侵害员工隐私的行为。

八、总结公司员工解聘管理制度的制定,有助于明确员工解聘的流程和步骤,确保员工离职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同时,该制度也能有效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降低双方的风险和纠纷。

员工招聘使用离职辞退管理规定

员工招聘使用离职辞退管理规定

******5钢管有限公司员工招聘、使用和离职管理规定1.目的为规范员工招聘、使用和离职的管理工作,促进公司人力资源的规范化管理,为公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保障,制订本规定。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对员工的招聘、使用和离职管理。

3.管理内容3.1人员招聘人员编制、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与日常人员需求申请公司员工招聘应依据各单位人员编制、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和日常人员需求申请进行。

公司各单位人员编制由人事行政部牵头会同相关单位编制后,报请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和公司董事长核准后执行。

在生产工艺、设备和人员工作内容及作业班制无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各单位人员编制应保持相对稳定,严格控制增编。

日常各单位人员定编或编制调整办理程序是:单位填写《人员需求与编制调整申请表》(生产单位:车间负责人和分厂厂长签字)--部门部长审批--人事行政部人事审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公司分管人事领导审批--董事长核准。

单位定编后人员不足需要补员的,直接由单位填写《人员需求与编制调整申请表》向人事行政部提出补员申请,申请经所在部门部长(厂长)审批即可。

每年年初,各单位向人事行政部提出本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人事行政部编制公司人力资源需求汇总计划,报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人事行政部应做好控编工作和严格按照人员编制向用人单位分派人员。

人员招聘程序与要求人事行政部日常招聘工作应在审查编制的基础上依据经过审批的人员需求申请组织招聘。

A类人员、直接生产车间、辅助生产车间(不包括无损检测人员、理化检测人员、电工、机修工、金工和焊工,以及锅炉和煤气炉主操作工等特殊工种人员)、仓库(指现场搬运工和辅助操作工)和管理部门下属非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含司机)等普通操作工与现场作业人员招聘程序与要求如下:第一步初审。

人事行政部对招工报名人员初步审查,即审查是否有明显不符合招工录用基本条件(应聘人员应聘基本条件可根据当时情况在经过公司领导层批准后作相应调整)。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辞职辞退规定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辞职辞退规定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辞职辞退规定首先,对于员工辞职的规定。

员工辞职是指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行为,而组织应对员工的辞职进行合理的处理。

根据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辞职需提前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并注明辞职的原因、具体离职日期和离职手续办理事项。

组织应在收到辞职申请后尽快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员工的真实意图,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接受辞职申请。

一般情况下,组织应接受员工的辞职申请,但也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讨论并给予拒绝。

如果组织接受员工的辞职申请,将安排人力资源部门与员工协商办理离职手续。

其次,对于员工辞退的规定。

员工辞退是指组织对员工进行解雇的行为,但需要依法合规,并且遵守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员工辞退的情况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严重失职、违背组织利益等。

在对员工辞退之前,组织应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并与员工进行面谈,听取员工的陈述。

在辞退员工时,应保证员工享有辞退程序公平、公正的权利,如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被辞退的决定,并明确辞退的原因和根据。

同时,组织应与员工协商解决与辞退相关的问题,如支付相关的赔偿和福利待遇等。

此外,在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还应包含一些其他的规定和流程。

例如,对于员工辞职和辞退后的交接工作的安排与流程进行明确规定,以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转不受影响。

同时,也要规定员工在离职前的通知期限及相关的离职手续办理事项,如离职手续的办理流程、离职面谈等。

此外,还应对员工辞职和辞退的后续处理进行规范,如员工档案的归档与保管、员工的福利清算等方面。

总而言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中的员工辞职和辞退规定非常重要,它不仅能保障员工的权益,也能保护组织的利益。

在制定这些规定时,组织应考虑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安排流程,维护良好的员工关系,以促进组织的稳定和发展。

物业公司人力资源员工辞退制度

物业公司人力资源员工辞退制度

物业公司人力资源员工辞退制度
第一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可辞退员工:
(一)公司停业或转让时;
(二)公司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三)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员工对于所担任工作不能胜任,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时。

第二条员工辞退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核较低者先辞退;
(二)曾受惩戒者较未受惩戒者先辞退;
(三)工作效率低者先辞退。

第三条员工辞退,通知日期如下:
(一)员工在试用期内的,于3日前通知;
(二)正式员工,应于15日前通知。

第四条员工接到《辞退通知书》后,为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周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请假期间工资照给,如未能依照前条规定通知而即时终止雇用者,依前条规
定预告期间工资照给。

第五条员工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辞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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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力资源员工辞职
辞退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LINDA on December 15, 2012.
员工辞职、辞退(开除)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人事管理,规范公司和员工的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公司的人事管理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补偿办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
补偿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辞职”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或劳动关系存在期间由员工主动提出提前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辞退”是指劳动合同未到期由公司主动提出提前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开除”是指因员工触犯国家刑律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而由公司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其中包含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条款。

第二章辞职
第五条辞职程序:
(一)本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应首先向行政部索要《辞职申请书》,写明真实辞职原因,填好后交主管部门经理签署意见,然后交行政部;
(二)行政部呈总经理审批;
(三)行政部根据总经理的批准意见,通知申请人;
(四)申请人向行政部索要《手续办理清单》和《工作交接清单》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五)行政部凭《手续办理清单》、《工作交接清单》和考勤记录予辞职者计算工资呈总经理审批;
(六)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在发薪日予辞职者结算工资;
第六条员工辞职需依以下时间规定
(一)试用期人员提前五日告之公司;
(二)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告之公司。

第七条辞职者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后,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明确答复。

第八条各部门对辞职人员的工作移交要指定交接人,并规定交接时间,原则上要求十个工作日内(试用期人员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第九条辞职者自申请递交之日起到工作移交完毕这段时间,均视为出勤,但辞职者须恪尽职守,遵守规定,正常工作,辞职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
合同,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一)公司招收录用、培训其所支付的费用:试用期内满一个月未满三个月的员工辞职,必须向公司偿付七个工作日工资的培训费用。

试用期内人员
辞职,如工作未满一个月,其工资用于支付公司的培训费用。

(二)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三)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十条对无视公司规定,不办任何手续就擅离职守,或辞职要求未获批准就离开公司的员工,视为违反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公司扣发一个月工资,同时必
须承担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各种损失。

公司可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保护公司的利
益,包括向社会公布其行为。

对情节特别恶劣者,公司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
的权力。

第十一条辞职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公司赔偿费用。

第三章辞退(开除)
第十二条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辞退:
(一)一年内记大过三次者;
(二)员工对所承受工作虽无过失但不能胜任者;
(三)年终考绩不及格,经考察试用仍不合格者;
(四)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录用条件者;
(五)工作能力及效率无明显提高者;
(六)不接受培训、培训成绩不及格者;
(七)工作责任心不强者;
(八)在公司以外从事兼职者;
(九)因公司业务紧缩减少一部分员工时;
(十)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十一)违抗命令,不服从领导或擅离职守,情节严重者;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它情形。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开除: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者;
(三)连续旷工达三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超过五天者;
(四)工作疏忽,贻误时机,致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五)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佣金者;
(六)泄露公司机密者;
(七)偷盗同事和公司财物者;
(八)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者;
(九)以暴力手段威胁同事者;
(十)涂改文件,伪造票证者;
(十一)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十二)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当辞退(开除)的情形出现时,如当事人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按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本公司按第十三条之规定辞退员工时,应提前告之,其预告期依以下规定:
(一)试用期间员工提前五日告之;
(二)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告之。

第十六条辞退程序:
(一)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向行政部索要《辞退申请表》,填妥后交行政部审核;
(二)行政部审核后交总经理审批;
(三)行政部依总经理批准意见签发《员工辞退通知书》;
(四)员工持《员工辞退通知书》索要《手续办理清单》和《工作交接清
单》,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五)行政部依《手续办理清单》和《工作交接清单》及考勤记录计算工资呈交总经理审批;
(六)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意见在发薪日予以结算工资;
第十七条系下列原因由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在办理了正常工作交接手续后,公司给予一定一次性经济补偿: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五)一次性补偿金标准为员工每满一年本公司工龄200元。

第十八条被辞退者不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的,公司有权扣发一个月工资并不再计发“补偿金”;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通过行政或法律手段加倍索赔。

第十九条本公司依第十四条之规定开除员工时可以不提前告之被开除者,开除决定发布之日立
即生效。

第二十条开除决定由行政部作出,总经理批准,并报政府劳动人事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被公司开除的员工仍须按公司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但工作移交期间,不计算工资。

如拒绝移交或不按规定移交,公司将扣发一个月工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通
过行政或法律手段加倍索赔。

第二十二条被公司开除者不得享受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被辞退(开除)员工无理取闹,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的,公司将提请公安机
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本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其他规定处理):
(一)患本公司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以上时限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经总经理批准于2003年05月01日施行。

原2001年元月发布的《员工辞职、
辞退(开除)规定》同时作废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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