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会计网校2013年贵州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基础班讲义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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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会计网校2013年贵州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基础班讲义第四章

中华会计网校2013年贵州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基础班讲义第四章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四章)第1页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考情分析】本章在历年考试中所占的分值比重为10-15分左右。

本章是新大纲新增章节,内容相对抽象。

明确学习本章的目的:为了通过考试。

本章结构完整,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切勿孤立地记忆。

本章考点相对分散,三节重点知识点皆有涉及。

第一节 预算法律制度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预算法律制度是指国家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预算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

预算法律制度在财政法的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

我国预算法律制度由《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与国家预算管理有关的其他法规制度构成。

(一)《预算法》现行的《预算法》为1994年3月22日通过的,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单选、多选) 地位:该法是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是我国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以及制定其他预算法规的基本依据。

(二)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于1995年11月2日制定并通过了《预算法实施条例》,并于1995年11月22日起施行。

总结:【例题·多选题】关于我国的预算法律制度,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预算法律制度是调整国家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B.预算法律制度在财政法的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C.现行的预算法为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D.《预算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制定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答疑编号6230040101]『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预算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

二、国家预算(一)国家预算的概念国家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国家在一定期间内预定的财政收支计划,是国家进行财政分配的依据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原则(方针):1.公开性;2.可靠性;3.完整性(预算外);4.统一性;5.年度性。

2013年会计从业考试-串讲班-财经法规-讲义0301-全国

2013年会计从业考试-串讲班-财经法规-讲义0301-全国

不征税 收入
应 纳 税 额 的 免税收入 计算
准予扣除
费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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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⑵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的拨缴的工会经费,准予扣除。 ⑶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超过部分,准 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注意】分别计算,分别扣除 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的部分,准予扣除 税金 损失 【注意】税金中无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不包括各种行政性罚款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概述 ☆考点总结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特 征 强制性、无偿性(核心) 、固定性(多选) 流转税 所得税 征税对象 财产税 资源税 行为税 工商税类 征收管理的分工 体系 关税类 分 类 (★)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车船税、船舶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资源税 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耕地 占用税 绝大多数 进出口关税、 由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和船舶吨税 关税, 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和增值税, 消费税, 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 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 土地增值税
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 低税率的适用范 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但是实际征税时适用 围 10% 【注意】非居民企业全部适用 20%的低税率说法错误。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收 入 货币形式收入 非货币形式收入 ⑴财政拨款; ⑵依法应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注意】与免税收入进行区分,不征税收入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 济利益 ⑴国债利息收入; ⑵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 ⑶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 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 ⑷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成本 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 售(营业)收入的 5‰。 【注意】作为业务招待费计算基数的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企业 的主营业税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及视同销售收入。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l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 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⑴发生的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的职工福利费支出,准予扣除。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讲义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讲义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讲义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1)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构成 (2)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4)第三节会计核算 (8)第四节会计监督 (12)第五节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22)第六节法律责任 (40)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49)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67)第四章会计职业道德 (79)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本章概述:本章共7节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构成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第三节会计核算第四节会计监督第五节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第六节法律责任第七节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河南省不考此种题型)本章是历年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教材中分值较高的一章,考生必须高度注意,并且注意教材与《会计法》有一定的关系。

预计本章所占考试分值大概在40%,甚至更高。

本章是重点章节,用5个课时左右。

说明:文字讲义尽可能按照教材顺序编写,但为了知识更为系统,个别地方可能会前后结合编写。

讲义精要: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构成【重点】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基本构成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

一、我国法律规范的层次按照法律的构成、制定机关和效力不同,我国法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层次: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广义的法律指所有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律规范;狭义的法律指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法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5.规章:是由国务院各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二、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的概念---狭义概念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和地方性会计法规从高到低4个层次。

1.由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制定。

只有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才拥有制定和修改会计法的权限,其他机关无权制定或修改。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件 第三章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课件 第三章

从量税是以征税对象的 数量、重量、体积等作 为计税依据,其课税数 额与征税对象数量相关 而与价格无关的一种税。 从量税实行定额税率, 不受征税对象价格变动 的影响,税负水平较为 固定,计算简便。如资 源税、车船税、城镇土 地使用税及消费税中对 啤酒、黄酒等征收的消 费税。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复合税是对某一进出 口货物或物品既征收 从价税,又征收从量 税。即采用从量税和 从价税同时征收的一 种方法。如消费税中 对卷烟和白酒等征收 的消费税。
一、税收的概念及分类 二、税法及构成要素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及分类
〔一〕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的权力,按照国家法 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形式。它表达了国家 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 种特定分配关系。
3.固定性:固定性是指在征税之前,国家以法律的形式预先规定 了课税对象、课税额度和课税方法等。税收的这种固定性,使征纳双 方都有法可依。但是税收的固定性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根据政治、 经济环境的变化,可以修改现行税法、调整税收的有关规定。
税收的上述特征是一个统一的整体,相互联系,缺一不可。无偿性 是税收这种特殊分配手段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强制性是实现税收无 偿征收的重要保证,固定性是无偿性和强制性的必然要求。三者相互 配合,保证了政府财政收入的稳定。
2.按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不同划分
(1)国内税法一般是按照属人或属地原则,规定一个国家的内部税收 制度。 (2)国际税法是指国家间形成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双边或多边国家 间的税收协定、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3)外国税法是指外国各个国家制定的税收制度。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中华会计网校2013年贵州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习题班讲义第三章

中华会计网校2013年贵州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习题班讲义第三章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
第1页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一节 税收概述
【考点回顾】
1.税收的特征
2.税收的分类
3.税法的分类
4.税法的11个构成要素
【典型例题】
【例题·单选题】下列税种中,属于地方税的是( )。

A.关税
B.增值税
C.房产税
D.营业税
[答疑编号625203010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收的分类。

【例题·多选题】某大型超市在缴纳的下列税种中,属于地方税务局征收的有( )。

A.增值税
B.房产税
C.营业税
D.车船税
[答疑编号6252030102]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收的分类。

增值税属于中央地方共享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法核心要素的是( )。

A.征税人
B.纳税义务人
C.征税对象
D.税率
[答疑编号6252030103]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基本要素包括: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

【例题·多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执行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征收方式的有( )。

A.卷烟
B.雪茄
C.烟丝
D.药酒
[答疑编号6252030104]
『正确答案』BCD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程序法的有( )。

会计知识点《财经法规》第3章(1节)

会计知识点《财经法规》第3章(1节)

财经法规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1节)20XX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经开始,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由省级财政部门组织,报考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上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集中在前一年的11月份到当年的4月份,下半年考试的报名时间集中在6-9月份。

1.考试形式。

全国范围内均实行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计算机)考试。

2.考试大纲。

20XX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沿用财政部颁布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各科目考试试题由财政部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不超出考试大纲。

3.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定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4.考试时间。

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三个科目考试时间总计为180分钟。

三个科目连续考试,中途不休息、不退场。

考试成绩分别计算,待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考试计算机屏幕显示考生的三科考试成绩。

5.合格标准。

每科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标准。

考生同一考试批次必须一次性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基本要求】1.了解税收的概念及其分类2.了解税法及其构成要素3.熟悉税收征管的具体规定,包括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的要求、纳税申报及方式、税款征收方式等规定4.掌握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原理及应纳税额的计算5.掌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具体政策【考试内容】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概念与作用1.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要,凭借政治的权力,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形式。

2.税收的作用税收的作用有:(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工具;(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特征税收的特征有:(1)强制性;(2)无偿性;(3)固定性。

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营业税

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营业税

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营业税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第二节主要税种
三、营业税
考点1: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考点2:营业税税目、税率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应当分别核算各自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核算的,应从高适用税率。

考点3: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考点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般规定: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签订书面合同的,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具体规定:
考点5: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次月15日内申报缴纳,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考点6:纳税地点
与土地和不动产有关的营业税纳税地点在土地、不动产所在地,除此之外基本上在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记住建筑业劳务是在应税劳务发生地。

中华会计网校2013年贵州会计从业考试《会计基础》基础班讲义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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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会计基础(第三章)第1页第三章 会计等式与复式记账本章是会计核算的基础,应重点掌握会计等式和借贷记账法下不同性质账户的结构和记账规则、借贷记账法的试算平衡、会计分录、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的平行登记。

本章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会计等式;(两等式)1.“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资产负债表要素组成的。

2.“收入-费用=利润”。

利润表要素组成的。

二是复式记账法;(会计核算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以资产与权益平衡关系作为理论基础) 三是借贷记账法;四是会计分录的概念;五是平行登记的概念及要求。

(4个)第一节 会计等式会计等式揭示了会计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从实质上看,会计等式揭示了会计主体的产权关系、基本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一、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一)会计恒等式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拥有一定数量的经济资源作为从事经济活动的基础。

资产不能离开权益而存在,权益也不能离开资产而存在;没有无权益的资产,也没有无资产的权益。

权益代表资产的来源,而资产则是权益的存在形态,二者实际上是企业资本这同一事物的两个不同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

从数量上看,有一定数量的资产必然有一定数量的权益;反之,有一定数量的权益也必定有一定数量的资产。

也就是说,资产与权益在任何一个时点都必然保持恒等的关系,这种恒等关系用公式表示,即:资产=权益(静态等式)企业的资产来源于投资者的投入资本和债权人的借入资金及其在生产经营中所产生的权益,分别归属于投资者和债权人。

由于权益是由债权人权益(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两部分构成,因此会计恒等式可进一步表示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由于该等式是会计等式中最通用和最一般的形式,所以通常也称为会计基本等式(第一会计等式、会计恒等式)。

以上等式能直接反映出资金运动三个静态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和企业在某一时点的财务状况,是资产负债表的基本要素。

会计基本等式是以下几项的理论基础(后面会逐步学习到):【拓展】所有者权益与负债的区别。

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增值税

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第三章增值税

201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增值税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二节主要税种一、增值税考点1:增值税的概念1.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应税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考点2:现行增值税的基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2009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最新修订的是201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考点3:增值税的类型生产性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最能体现增值税优越性的类型,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考点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基本税率17%和低税率13%(1)基本税率17%:除适用13%税率货物之外的应税货物以及所有应税劳务(2)低税率13%:粮食、自来水、图书、饲料、农业产品等适用13%税率的货物包括以下几种:①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热水、暖气、冷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简称“粮油水气煤”——鼓励发展居民日常生活能源)②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鼓励宣传文化事业——精神文明)③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产品(鼓励农业)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实行税款抵扣制)(1)销项税额①计算公式: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含税销售额转化为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②销售额的确定包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法规第三章讲义

法规第三章讲义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本章是本门课程的重点内容,考试题型覆盖了单选、多选和判断全部题型,最近三年考试平均分为20分本章尽管教材写得比较简洁,但是内容面面俱到,可考的知识点非常多,也比较灵活。

虽然本章内容增加不少,但是新增内容都属于基础内容,总体而言难度不大,学习时主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不能光靠死记硬背。

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税收的作用: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1.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凭借政权力量,通过颁布法律或法规,按照一定的征收标准进行强制征税。

2.无偿性:是指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偿还,也不需对纳税人付出任何对价。

无偿性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的最本质的特征,是税收“三性”的核心。

3.固定性:是指国家征税以法律形式预先规定征税范围和征收比例。

【例题·单选题】(2011年)在税收特征中,据核心地位的是()。

A.无偿性B.有偿性C.强制性D.固定性[答疑编号3073030101]『正确答案』A『答案解析』在税收特征中,据核心地位的是无偿性。

(三)税收的分类1.按征税对象分类(1)流转税类:以流转额为征税对象,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2)所得税类:以纳税人的各种应纳税所得额为征税对象,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3)财产税类: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某些财产为征税对象,主要包括房产税、车船税等。

(4)资源税类: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以自然资源为征税对象,主要包括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5)行为税类:以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主要包括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2013全国会计从业通用《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三节讲义

2013全国会计从业通用《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三节讲义

2013全国会计从业通用《财经法规》第三章第三节讲义为您提供全国最热门的会计考试资讯,第一手的资讯让您在考试之前抓住考试的先机!第二节主要税种一、增值税(一)概念与分类1.概念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征收范围: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征税对象:增值额【例题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有( )。

A.进口货物B.出售自建房屋C.修理汽车D.服装加工劳务『正确答案』ACD【例题单选题】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 )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A.销售额B.营业额C.增值额D.收入额『正确答案』C2.分类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不同,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1)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的固定资产价款。

(2)收入型增值税只允许扣除纳税期内应计入产品价值的固定资产折旧部分。

(3)消费型增值税纳税期内购置的用于生产产品的全部固定资产的价款在纳税期内一次全部扣除。

(世界上使用最普遍的增值税类型)【提示】我国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

【例题单选题】目前,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属于( )。

A.消费型增值税B.收入型增值税C.生产型增值税D.积累型增值税『正确答案』A【例3-6】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是( )。

A.提供通讯服务B.提供金融服务C.提供加工劳务D.提供旅游服务『正确答案』C(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

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

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第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一、税务管理(一)税务登记1、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2、税务登记种类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3、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向同级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定期通报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况。

l 开业税务登记1、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开业登记时间及核发的证件⑴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含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⑵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⑶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⑷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⑸跨地区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还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册税务登记。

⑹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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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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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本章是全书最难也是最重要的一章,从考试上看,历年所占的分值比重为25~30分左右;从应用上看,与我们今后的工作联系紧密。

本章内容较多,虽然很多知识在从业阶段仅是浅尝辄止,但在整个会计考试体系中起到了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为我们今后在职称考试阶段和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考试中更加系统的学习税法相关知识做了铺垫。

本章从经济和法律两个角度分别对“税”进行了阐述,实体法和程序法均有涉及。

本章重点为第二节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第三节的税收征管,需要考生准确理解税收与税法的相关原理,以便为今后的学习和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一节 税收概述
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
(一)税收概念与作用
1.税收的概念
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方式。

它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殊关系,是一定社会制度下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2.税收的作用
(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
(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
(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
(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二)税收的特征——税收三性 1.强制性 2.无偿性——国家取得税收收入既不需偿还,也不需对纳税人付出任何对价。

【提示】税收的无偿性是税收“三性”的核心。

3.固定性——包括时间上的连续性和征收比例的固定性。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特征的有( )。

A.强制性
B.灵活性
C.无偿性
D.固定性
[答疑编号6230030101]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个特征。

(三)税收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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