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提醒:三证合一后原有税号发票的认证问题

合集下载

纳税人三证合一税务变更处理与注意事项

纳税人三证合一税务变更处理与注意事项

纳税人三证合一税务变更处理与注意事项纳税人三证合一税务变更处理与注意事项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办理完之后,我们还需要办理其余的各项,三证合一时税号也会发生变更,银行信息也需要有所改动,发票之类的也需要进行变更,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一、纳税人三证合一各种税务变更处理事项:1、“发票专用章”重新刻制以及更换发票领购簿,需要携带法人印和公章、新刻制的发票专用章以及旧发票领购簿到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办理。

2、进行网络申报缴税的纳税人须重新签署“三方协议”凭“三方协议”表文件到银行进行重新签署,再到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即可。

3、发票校验(1)纳税人手中剩余的发票将会作废同时会将开票系统联网以及数据成功上传;(2)携带发票到办税服务厅窗口完成发票验旧工作和旧税号发票的认证工作。

4、税控设备变更发行(1)持税控设备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时钟授权业务;(2)持税控设备完成注销抄税操作工作;(3)携带税控设备与服务单位所开具的维护单至办税服务厅办理变更发行的业务。

5、领购发票(1)携带营业执照原件、购票员身份证原件、变更发行后的税控设备和新的发票领购簿到办税服务厅窗口领购发票;(2)联系服务单位进行开票系统的重新安装。

6、若您在办理“三证合一”之后,才进行征期抄报税与清卡需要注意:因为换证后纳税人识别号由15位升到18位,系统无法完成“自动清卡”操作,需要携带准备的材料到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手工解卡业务。

(1)完成增值税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将申报表的主表、附表一、附表二打印出来并加盖公章;(2)在开票系统里完成抄报税操作,打印当期的发票汇总表与认证汇总表且加盖企业公章;(3)准备以上的材料跟税控器具到办税服务厅窗口进行办理事项。

二、纳税人三证合一税务变更注意事项:1、纳税人在征期之内进行变更“三证合一”的,应先办理手工解卡手续,再按照规定办理剩余的其他业务;在征期外进行变更的,请按照上述顺序依次办理;2、变更当月系统无法自动进行验旧的,建议纳税人在变更当月时请勿领票、开票;3、在税号升位之前,建议纳税人完成申报表的申报工作、抄报税工作并且进行清卡处理;4、在税号升位以前,若是还有空白发票的,建议开完所有的发票并且完成验旧,开不完的发票全部作废。

三证合一后旧发票专用章可否继续使用

三证合一后旧发票专用章可否继续使用

三证合一后旧发票专用章可否继续使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改革的推进,企业注册登记和税务管理方式也在不断优化升级。

其中一个重要的改革举措就是实行“三证合一”,即将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张证书。

这一改革在减少企业行政负担、提高企业办事效率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对于企业来说,合并证照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其中一个就是旧发票专用章的使用问题。

旧发票专用章在“三证合一”之前是企业在开具发票时必备的印章,用于对所开具的发票进行有效的认证。

然而,在实行“三证合一”之后,原来的三种证照也同时合并为一种,企业是否还需要使用旧发票专用章,引起了广大企业的关注。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要求,企业在开具发票时需要用到一种特定的发票专用章。

然而,在“三证合一”之后,并未对发票专用章有明确的改革规定。

这就导致了企业对于旧发票专用章是否继续使用存在疑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通知,对于三证合一后的企业,可以继续使用旧发票专用章。

但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首先,企业要在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将旧的发票专用章和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挂钩。

这样,税务部门才能对企业开具的发票进行核验和认证。

其次,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在发票上注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示对纳税人身份的确认。

这是为了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此外,企业在使用旧发票专用章时,还需要保证印章的完好和有效。

发票专用章作为企业开具发票的重要凭证,必须保持印章的清晰和有效,否则可能会导致发票被认定为无效。

综上所述,三证合一后旧发票专用章可继续使用,但需要满足相关条件。

企业在使用旧发票专用章时应注意保持印章的有效和完好,并且在发票上注明正确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这样才能确保发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因印章问题而产生纠纷和风险。

此外,在新的证照制度下,企业还可以选择申请新的发票专用章。

新的发票专用章通常会印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便于管理和认证。

三证合一后新老税号认证使用说明

三证合一后新老税号认证使用说明

有新税和老税号后如何认证和打印清单一,首先判断下您的认证系统是单用户还是多用户进入网上认证,点击[系统帮助]—[关于本软件](图1)图1然后看下版本号:V4.3.8X为多用户,V4.3.6X为单用户。

二,单用户1.单用户新老税号切换进入网上认证,点击[设置维护]—[企业基本信息设置],在企业基本信息设置里更改税号(图2)。

图2您需要认证新税号,就在企业基信息里,把税号更改为新税,点击确定后,提示非本地企业出错,不用管它直接点击确定,然后重新点击[设置维护]-[在线注册],重新注册下(如图3)。

注册成功后。

就可以认证新税号的发票了。

如果需要认证老税号,需要按上面步聚,把基本企业信息里的税号更改为老税号,并且重新注册,注册成功后,就可以认证老税号了。

图32.单用户认证清单打印:新税号和老税号要分开查询和打印。

,由于有两个税号,本地数据会把新老税号混合在一起,导致无法打印认证结果清单,所以我们要先把本地数据一条一条删除后,才能打印认证结果清单。

1)老税号认证清单打印:首先在企业基信息里把税号更改为老税号,点击确定后,提示非本地企业出错,不用管它直接点击确定,然后重新点击[设置维护]-[在线注册],重新注册下(如图3)。

注册成功后。

把本地数据一条条删除,1.点击[查询]—[增值税本地查询];2.点击[按认证月份]-选择认证的月份;3.点击[本地查询],这时所有认证通过后发票都会显示;3.点击[删除]按钮,一条,一条把本地数据删除。

本地数据全部删除成功后,再点击[认证处理]-[认证结果打印],进行认证结果清单打印。

2)新税号认证清单打印:首先在企业基信息里把税号更改为新税号,点击确定后,提示非本地企业出错,不用管它直接点击确定,然后重新点击[设置维护]-[在线注册],重新注册下(如图3)。

注册成功后。

把本地数据一条条删除,1.点击[查询]—[增值税本地查询];2.点击[按认证月份]-选择认证的月份;3.点击[本地查询],这时所有认证通过后发票都会显示;3.点击[删除]按钮,一条,一条把本地数据删除。

工商变更三证合一后续国税事宜提醒

工商变更三证合一后续国税事宜提醒

工商变更三证合一后续国税事宜提醒一、办理税号变更手续必须在月初申报并缴纳税款以后。

工商变更后需要在30天内到国税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二、涉及需要办理的事宜1、发票专用章变更2、银税协议变更3、涉及法人变更的,需要带好法人身份证原件到2、3号窗口进行核对。

4、防伪税控变更(1)变更防伪税控前务必上传所有已开具发票,并进行报税清卡操作。

(2)把未开具的所有空白发票带到发票发售窗口进行退票,也可等发票全部开完上传信息报税清卡后再来办理。

(3)原税号防伪税控信息暂不注销保留6个月,即到期后原税号进项发票无法再认证。

提醒:以上操作完成后,进项发票务必要求销货方以新税号开具。

三、三证合一单位使用电子税务局申报电子税务局网址:(建议使用谷歌、火狐浏览器或IE8浏览器,谷歌浏览器可在电子税务局首页右下方下载中心下载。

)四、其他注意事项1、发票认证变更税号重新发行后,一般纳税人新旧税号的发票都能认证,月初申报后,纳税人凭新旧税号的认证相符通知书到12号窗口进行手工清卡,同时填写异常处理表,经核实税控系统和征管系统无误后,启动一窗式比对工作流,予以手工清卡。

2、海关专用缴款书仍按照先比对后抵扣操作。

纳税人凭两个税号的稽核比对相符通知书,在申报期内到办税服务厅进行手工清卡,经核实税控系统和征管系统无误后,启动一窗式比对工作流,予以手工清卡。

3、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先比对后抵扣的要求与海关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要求一致。

4、开具红字发票(1)对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信息表》的,若购买方以需做进项税金转出为理由开具的原纳税人识别号的《红字信息表》,需退还购买方,要求购买方按新纳税人识别号重新开具《红字信息表》。

若购买方以其他理由申请开具《红字信息表》的,若销货方已经完成档案信息维护(防伪税控新税号变更),销货方识别号既可以是原纳税人识别号也可以是新纳税人识别号。

(2)对销货方申请开具《红字信息表》的,若销货方已经完成档案信息维护(防伪税控新税号变更),既可以原纳税人识别号也可以新纳税人识别号申请开具《红字信息表》;否则需办税服务厅维护档案信息。

三证合一后要处理的问题解答

三证合一后要处理的问题解答

三证合一后要处理的问题解答三证合一后要处理的问题解答“三证合一”后,需要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吗?12366答:对于改革前已经领取税务登记证的存量企业,发生变更,取得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原发票专用章继续使用,保留原法律效力.即纳税人通过工商变更或换证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重新刻制,原15位纳税人代码的发票专用章可以继续使用.”三证合一”后,税控系统变更前开具的蓝字发票需要冲红,如何处理?12366答:1、普通发票:直接在税控系统中红冲,系统会提示无法找到相应蓝字发票,可以选择手工录入填写;2、专用发票:在税控系统中填写信息表,打印出来后提交到主管税务机关柜台审核,通过后开红字.出口企业”三证合一”后,税号变更为18位,需要办理退税资格变更吗?12366答:对于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纳税人,在出口退税备案中增加社会信用代码,数据由征管系统自动导入,出口企业不用来退税部门变更出口退税认定.企业变更为18位税号后,VPN账户要如何处理?12366答:在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前,我局经办人员会先查询该纳税人是否有未验旧的发票信息,如果全部为正常开具发票,会帮纳税人验旧,然后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有作废或红冲票,我局经办人员会通知纳税人到柜台验旧,验旧后才能变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变更18位税号后,是否需要换新的发票簿?12366答:不需要,使用原发票簿就可.”三证合一”后,有遗漏认证或者发票开具出错的如何处理?12366答:由于之前有保留旧档案,开具发票有误的可以用18位开具红字发票,企业若变更新税号后还有旧税号的进项票需认证,则要求进项发票退回销方,重新取得新税号的进项发票.”三证合一”后,企业变更18位税号,获得的海关缴款凭证是否可以上传比对?12366答:可以,在通用数据采集软件中重新载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采集信息上传.”三证合一”的过渡期问题?12366答: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过渡期,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仍可继续使用.在办理企业类市场主体变更登记时,换发”一照一码”执照,原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由企业登记机关收缴、存档.从2017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发证照不再有效.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后如何办理变更登记?12366答:生产经营地、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由企业登记机关在新设时采集,在税务管理过程中,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由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即各区国、地税局申请变更.除上述三项信息外,企业在登记机关新设时采集的信息发生变更,均由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2016年10月1日之前的已登记企业(包括已试点”一照三号”,”一照一号”登记制度改革的自贸区企业),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或申请换照时,应向其交回原发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没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应提交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申明.”三证合一”后需要去税务局办理什么事项?12366答:企业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自然失效,企业原来使用的纳税人识别号,也换成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因纳税人识别号的变更,纳税人需到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后续事宜,如重新签订”税库银三方协议”、防伪税控系统报税、清卡、退票及重新发行等.。

三证合一后需不需要更换发票章 详细解答三证合一

三证合一后需不需要更换发票章 详细解答三证合一

三证合一后需不需要更换发票章详细解答三证合一不需要更换的环节税总函〔2016〕6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四、对于改革前已经领取税务登记证的存量企业,发生变更,取得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原发票专用章、CA证书、财税库银协议继续使用,保留原法律效力。

涉及代码变更事宜,由税务机关商有关部门统一办理。

即纳税人通过工商变更或换证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重新刻制,原15位纳税人代码的发票专用章可以继续使用。

需要更换的环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

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字样。

如果企业在工商变更或换证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再去税务机关进行了企业纳税人识别号的变更,CA数字证书的换发、三方协议的变更、防伪税控系统的重新发行等一系列工作后,发票专用章需要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上的代码应与持有的证照对应,持有“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致,持有税务登记证的与税务登记证号一致。

总结通俗的讲,企业仅在工商变更或换证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由于税务机关登记的税号没有发生变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重新刻制;后去税务机关将登记的税号变更,发票专用章需要重新刻制。

案例——发票章案例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事由:要求企业作增值税进项税转出依据:详见通知内容正文通知内容:2016年1-8月,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从哈尔滨泉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购入水泥熟料等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69张,不含税金额合计56‚191‚元,进项税合计9‚552‚元。

开票日期均为2016年,加盖旧式发票专用章。

经调查,上述业务真实,取得的发票,除加盖旧式专用章外,没有其它问题。

必看:三证合一变更识别号变更步骤

必看:三证合一变更识别号变更步骤
税务登记“三证合一”变更识别号后申报认证步骤
自2015-9-1开始实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后, 凡办理变更后都会产生新的“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原来的“纳税人识别号”。因此,一般 纳税人、有税控盘(金税盘)的企业,必须按照以下步骤办理涉税事项。注税、清卡步骤后,到国税窗口办理税务 登记变更!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当月不能再用旧识别号开具发票!税控盘(金 税盘)重新发行完成前,期间不能开具发票!
完成上月的正常抄税(包括本机抄税和网上抄报税)、申报、缴税、清卡步骤;出口免 3 抵退企业须到国税窗口完成出口免抵退税申报,并在出口免抵退审核完毕后才开始办理 变更。 到国税窗口办理注销抄税(纸质资料:一般纳税人的在申报系统打印变更当月的《防伪 4 税控开具发票汇总及明细表》;小规模纳税人的在开票系统打印《防伪税控开具发票汇 总及明细表》)。 5 到国税窗口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带备资料附后);收缴旧《发票领购簿》;重新签订扣 税协议;开通网上申报限权(带:企业公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扣税账号复印件)。
步 骤 操作方法 到国税变更税务登记前一个月先将所有空白发票全部开出作废;将所有发票进行网上验 旧核销;将未认证的进项发票全部认证;企业应通知客户不再开出旧识别号的进货发 1 票,如果变更税务登记后仍有旧识别号发票未认证,则必须退回重开;以新的“社会信 用代码”重新雕刻发票专用章。 2 到国税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前,必须带开票电脑主机和税控盘到相应的税控维护单位(祥 和、百望),先进行开票数据备份。
6 带税控盘(金税盘)到国税窗口重新发行。
7 出口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8 变更后带U盘填写申请资料重新导密匙 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带备资料:变更税务登记表、发票统一领购簿(有领购发票提 供)、三合一营业执照、工商核准变更通知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变更法人提供)、公 司章程复印件(变更股东、经营范围提供)、场地证明(租赁合同、房产证明)变更地址 提供。二、出口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带备资料:出口封面(税务机关领取)、原税务机 关核发的出口《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变更后的内容填写《出口货物退(免)税 认定表》一式两份电脑打印、出口审核系统V14.1录入系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 申请表》系统打印一式两份,导出电子数据到税务机关读数、新三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变更后的已在外经贸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 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 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变更后的《海 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后的出口退税账户证明原件及复印 件。

税务法规解读三证合一后不容忽视的三个涉税风险

税务法规解读三证合一后不容忽视的三个涉税风险

税务法规解读三证合一后不容忽视的三个涉税风险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制度的改革,税务法规在过去几年中发生了许多重大的变化。

其中一个重要的变化是三证合一政策的实施,这一政策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并为一张证书,简化了企业的登记手续,提高了企业的办事效率。

然而,这一政策的实施也带来了一些新的涉税风险,企业需要高度重视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应对。

首先,企业在三证合一后需要关注的一个涉税风险是纳税报告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原来,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和统计部门分别管理着企业的登记信息,这导致了信息的不一致和错误。

而现在,由于三证合一,这些信息集中在税务部门管理,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必须确保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

如果企业报告的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错误,将会面临税务部门的处罚和调查,甚至面临企业信用受损的风险。

其次,税务法规解读三证合一后,企业需要关注的第二个涉税风险是避税和逃税行为的查处。

三证合一后,税务部门拥有了更加完整和详细的企业信息,这使得他们能够更好地对企业的税收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任何企图通过操纵账务、虚报收入或其他手段逃避税收的行为都将面临更高的风险。

税务部门将通过查账、抽查和数据比对等方式来发现和打击违法的避税和逃税行为。

因此,企业应当遵守税收法规,切实履行纳税义务,确保自身合法合规的经营。

最后,税务法规解读三证合一后,企业还需要关注的一个涉税风险是税务争议的增加。

由于税务部门拥有更加详细和准确的企业信息,税务检查的效率和严格程度都得到提高。

这可能会导致更多的纳税人受到税务部门的调查和审计,从而增加了税务争议的可能性。

税务争议不仅会带来经济损失,还会耗费企业的时间和资源,给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企业在三证合一后应当加强税务风险的预防和控制,避免出现纳税纠纷。

针对这些税务风险,企业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进行规避和应对。

首先,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和税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三证合一8个实务的问题(含登记、开票)

三证合一8个实务的问题(含登记、开票)

三证合一8个实务的问题(含登记、开票)1、新成立企业是否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答:不需要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税总函〔2015〕4 82号)第二条规定,根据有关工作部署,2015年10月1日要在全国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

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

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

除以上情形外,其他税务登记按照原有法律制度执行。

2、三证合一以后30日内未去税务机关报到,是否属于逾期登记?答:企业在工商登记,取得“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后,30日内未去税务机关报到,不属于逾期登记。

3、“三证合一”后,纳税人识别号有什么变化?答:“三证合一”推行后,新办企业及换发证照的企业将取得工商登记部门核发的载有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既是企业的工商登记号,又是税务登记号。

4、“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后,新办企业是否仍需贴花?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营业账簿,包括生产经营用账册,记载资金的账簿,按照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之和万分之五贴花。

其他账簿案件贴花5元。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记载资金的账簿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5、信息变更应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还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问:换了三证合一新证的企业,发生生产经营地址、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三项信息变更,应向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还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答:实施“一照一码”改革后,不论是领取“一照一码”的企业还是尚未领取“一照一码”的企业,其生产经营地址、财务负责人、核算方式三项信息的变更均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会计经验:三证合一后开票税号是不是也要变

会计经验:三证合一后开票税号是不是也要变

三证合一后开票税号是不是也要变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原来分别到工商、质检、税务部门办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对应的有三个代码: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后,原来需要办理的三个证件合并为一个营业执照,三个代码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此次修订正是顺应改革要求,将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起来。

 在公告中,对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纳税人分别作出了赋码规定。

这位负责人介绍,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其纳税人识别号直接使用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等为有效身份证明的临时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L+身份证件号码组成。

 公告明确,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以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仍然由身份证件号码+2位顺序码组成。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前已设立但未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自然人等其他各类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的编码规则仍按原来规定执行。

这样减少了对已登记纳税人的影响和负担,保证了未取得统。

三证合一[三证合一流程说明]

三证合一[三证合一流程说明]

三证合一[三证合一流程说明]三证合一[三证合一流程说明]关于“三证合一”存量户推行说明一、企业端操作第一步更换设备前,利用开票软件导出功能将原来开票软件的常用信息、纳税人信息、商品编码信息、用户信息等、导出为通用存储格式。

1、客户编码和商品编码导出(打开开票软件-系统设置-客户编码和商品编码)选择导出,选择正确的保存路径保存。

2、系统设置-参数设置(新建TXT文件复制企业的营业地址、电话号码、开户行及账号)3、发票管理-打印格式设计-发票打印格式设计-选择对应票类-记录之前打印参数。

4、能够升级安装成功的开票软件不需要调整打印设置。

如果升级安装后,进入开票软件报脚本错误,需要删除开票软件,重新安装新版开票软件。

第二步更换设备前,将当月开具的发票信息操作报税传出。

1、导出企业所需要月份发票开票明细(报税处理-查询打印-开票资料导出)2、打印汇总表第三步更换设备后,将导出的常用导入新的开票软件。

第四步纳税人以新税号登录开票软件并使用税控设备开票。

企业税号变更后,可以将开票软件下老税号文件夹名称直接改为新税号,税号.inf文件和税号_gsbk.inf 文件名的老税号更改为新税号,可以看到原来的发票数据和常用信息。

(建议不要做此操作)二、注意事项1、使用三证合一18位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在新的开票软件版本没有下发之前,现在统一安装***-*****版本,0918版本停用。

2、扫描认证(1)在货运系统中,不影响原税号的认证,启用新税号后,认证时如提示“非本税务机关纳税人”,在【发票认证】【-系统维护】【一般纳税人档案录入】中维护新税号,启用标志选为“选用”即可。

(2)在防伪税控网络版中注销旧税号时,只要进行注销报税、注销发行操作,不注销纳税人档案,需保留至少180天,可以解决变更税号后老税号进项发票认证问题。

(3)企业变更税号后征期报税一窗式比对问题若企业变更成新税号后,某月仍有旧税号的进项发票需要进行抵扣则当月申报数据提取进项数据金额时无法提取到旧税号的进项发票金额,导致进项数据比对不通过,则当月无法自动清卡,需手工强制清卡或强制返写监控数据。

财税实务厦门市国家税务局“三证合一”常见问题汇编(二)

财税实务厦门市国家税务局“三证合一”常见问题汇编(二)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厦门市国家税务局“三证合一”常见问题
汇编(二)
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中所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什么?其编码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12366答: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设方案调整相关信息系统的通知》(税总办发〔2015〕160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由登记管理部门为法人和其他组织赋予的身份识别号码。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落实国务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设方案调整相关信息系统的通知》(税总办发〔2015〕160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根据‘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工作要求,按照既便利纳税人,又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税务总局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新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纳税人识别号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即:新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纳税人识别号采用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登记注册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继续使用原有的15位纳税人识别号。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相关培训资料的通知》(税总办函〔2015〕1089号)第一条的规定:“(三)‘三证合一’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设计为18位,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由五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

三证合一后国税怎么办

三证合一后国税怎么办

三证合一后国税怎么办?三证合一后,国税系统可能没有更新过来,需要联系专管员将他变更,在变更之前,最好将所有的进项认证过来,防止新税号后出现无法认证的情况,等认证完后国税系统变更后,还要及时通知供货方新的税号,随后需要将金税盘变更(需要什么资料和程序请联系当地的税务机关和开票软件客服),随后还需要重新签订国税的扣款协议。

拿到三证合一后说要去税务局登记是怎么回事?1、拿到三证只是证明证件合并了,所有的信息并没有共享,还需要企业去税务局吧信息补充完整才能纳税申报和发票申购。

2、所谓“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现阶段应该是共享信息没有完善需要企业先去登记。

三证合一后去税务局登记需要带什么资料?三证合一以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章、法人名章(需要开通三方协议的还需要带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还有公司注册资本万分之五的印花税款。

国税三证合一如果不办理有什么后果?逾期不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将失效,也就是无照经营了,无照经营是违法行为。

三证合一后,怎么知道国税税号更改没有更改?1、先去工商局把三证合一的办理了(旧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全部上交),五个工作日就下来新证,新证的号码叫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2、拿到新的营业执照到地税去办理登记,地税办理完了就到国税登记。

3、新的营业执照号就是你现在的税务登记号。

但是旧的税号是不变的。

也就是说纳税人识别号还是原来的号码。

以上就是关于三证合一后国税怎么办的全部内容,希望本文对你有所帮助!。

三证合一后需不需要更换发票章?(详细解答及特别风险提示)(老会计人的经验)

三证合一后需不需要更换发票章?(详细解答及特别风险提示)(老会计人的经验)

三证合一后需不需要更换发票章?(详细解答及特别风险提示)(老会计人的经验)不需要更换的环节税总函〔2015〕6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三证合一”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四、对于改革前已经领取税务登记证的存量企业,发生变更,取得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原发票专用章、CA证书、财税库银协议继续使用,保留原法律效力。

涉及代码变更事宜,由税务机关商有关部门统一办理。

即纳税人通过工商变更或换证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重新刻制,原15位纳税人代码的发票专用章可以继续使用。

需要更换的环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票专用章式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号)规定: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

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

如果企业在工商变更或换证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再去税务机关进行了企业纳税人识别号的变更,CA数字证书的换发、三方协议的变更、防伪税控系统的重新发行等一系列工作后,发票专用章需要重新刻制,发票专用章上的代码应与持有的证照对应,持有“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致,持有税务登记证的与税务登记证号一致。

总结通俗的讲,企业仅在工商变更或换证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由于税务机关登记的税号没有发生变化,发票专用章不需要重新刻制;后去税务机关将登记的税号变更,发票专用章需要重新刻制。

案例——发票章案例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230112571929075):事由:要求企业作增值税进项税转出依据:详见通知内容正文通知内容:2012年1-8月,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230112571929075)从哈尔滨泉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纳税识别号:23011275632710X)购入水泥熟料等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69张,不含税金额合计56‚191‚679.51元,进项税合计9‚552‚585.39元。

亲,三证合一后、去税务变更税号之前,这样给客户发通知是不对的!

亲,三证合一后、去税务变更税号之前,这样给客户发通知是不对的!

亲,三证合一后、去税务变更税号之前,这样给客户发通知是不对的!轻轻一点头上“二哥税税念”,一起学习一起二!有很多企业三证合一后是没有立即去税务大厅变更税号的,这个是允许的也很正常,毕竟变更税号之前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特别是关于发票如何处理的通知一定要提前发出。

二哥之前已经写过一篇文章供大家参考,今天有朋友问我,说收到一个公司的通知是这样的,对不对?我看了看,告诉他圈上的部分是不正确的!对于你公司开出去的发票,在你变更税号之前你是全部上传了信息并进行了纳税申报的,也就是说数据库中你按照老税号开具的发票的信息已经存在在里面了,不会变动了。

那么客户任何时候抵扣都是没有问题的。

其实你可能担心变更税号后对方因为各种原因退回老税号开具的发票你没法处理,其实这也不用担心,就算对方退回来你也可以开红字的。

按照上图的通知没必要,也是一个错误的说法。

以下内容是二哥上次写的,里面有个通知大家可以参考“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的工作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其实现在还存在很多已经完成三证合一工作但是还尚未进行税务登记变更的纳税人,这部分纳税人营业执照已经是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但是开具发票的税号还不是15位的,不是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这部分纳税人也要注意,在12月31日之前尽快进行税务变更。

现对于有防伪税控专用发票、普通发票情况的纳税人,在进行税务变更之前要做一些准备工作做一个总结分享。

没有防伪税控的纳税人变更不做讨论,相对简单的多。

1纳税人准备事项:上传所有已开具的发票信息携带发票领用簿携带未开具的空白发票携带金税盘或税控盘打印出当期发票汇总及明细表(三证合一后原税号汇总及明细表无法打印)营业执照2注意事项:一般纳税人取得原税号的进项发票(以及其他抵扣凭证)必须在三证合一变更前全部认证完毕使用原税号上传了海关缴款书必须取得稽核结构并抵扣完毕后才可变更变更完毕后才可以接受新税号开具的发票3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选择申报期内进行变更,次月申报完后进行变更,这样比较方便,那么财务部在变更之前就得安排好时间,处理好公司开具发票和接收发票的相关事宜,以免影响正常业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提醒:三证合一后原有税号发票的认证问题厦门国税答疑:三证合一后,我公司税号变更为18位,那请问我公司原来没认证的15位税号的进项发票还可以认证吗?如果认证不了怎么办?另外,对于我司用之前税号开出去的专票,购买方可以认证吗?
1、税号变更后,原来没认证的15位税号的进项发票不能再进行认证,请企业退回重开。

2、企业在税号变更前开出的专用发票,购买方可正常认证。

广西国税提醒:值得注意的是,一般纳税人税号进行变更前,应将取得的旧税号的进项发票进行认证。

小陈税务提醒:
1、各地政策不统一,希望纳税人咨询当地国税机关;
2、不管政策如何变,存量企业在变换“三证合一”前,一定要把所有的专票全部认证,避免退回麻烦。

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

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