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跟单托收的风险及其防范
托收业务中出口商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通过信用评估机构获取买方的信用报告,了解其信 用评级和历史表现等信息。
03
在交易过程中,持续关注买方的经营状况和支付表 现,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
01
02
03
根据交易的具体情况和 风险状况,选择合适的 结算方式,如付款交单 (D/P)、承兑交单(
D/A)等。
在选择结算方式时,应 充分考虑买方的信用状 况、货物价值和运输方
选择合适的货币进行结算
选择稳定的货币进行 结算,以降低汇率风 险。
了解各种货币的特点 和走势,以便在交易 中做出明智的选择。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货 币种类和汇率,避免 因汇率波动造成损失 。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01
了解国际贸易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02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法律纠
详细描述
某出口商与买方商定采用付款交单(D/P)方式进行结算。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买方以各种理由拒 绝付款赎单,导致出口商无法及时收回货款。
案例三
总结词
未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VS
详细描述
某出口商在未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情况下 ,与买方进行托收业务。在货物出运后, 买方所在国家出现经济危机,导致买方无 法支付货款,出口商因此遭受重大损失。
式等因素。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结算 方式和相关条款,确保 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01 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以规避因买方违约或破产等 风险造成的损失。
02 了解各种出口信用保险产品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03 在投保前,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 和免责范围等信息。
02
托收业务中出口商面临的风险
托收方式与风险防范
基本内容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贸易活动日益频繁。在贸易结算领域,托收方式 作为一种常见的支付手段,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中。然而,托收方式并非完全 无风险,因此,了解托收方式及其风险防范措施对于企业和银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演示将围绕托收方式与风险防范展开讨论,旨在帮助企业与银行更好地应 对国际贸易中的风险。
为了有效防范上述风险,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了解进口商信用状况:在贸易前,对进口商的资信进行充分调查,选择信 用良好的合作伙伴。
2、投保政治风险:通过购买出口信用保险,降低因进口国政治风险导致的货 款损失。
3、合理选择结算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托收方式,例如尽量减少 远期D/A的使用。
4、加强货物风险管理:完善货物运输和保管措施,确保货物安全抵达进口国。
针对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1、重视进口商信用评估:不仅要依据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评估报告,还要自 行了解进口商的财务状况、经营确约定货物的质量、数量、交货时间、付 款时间和方式等条款,以便在出现纠纷时能够追究责任。
3、加强货物运输和保管:完善货物运输和保管措施,确保货物安全、及时地 抵达进口国。
3、流动性风险:对于出口商来说,如果进口商未能按时支付款项,将导致资 金流动性出现问题。同时,如果银行由于资金问题无法及时支付,将使出口商 面临更大的风险。
4、汇率风险:在国际结算中,货币的汇率波动可能影响交易的成本和收益, 特别是对于那些使用外币进行交易的出口商和进口商。
二、信用证结算方式的防范措施
3、合理利用国际贸易惯例与规 则
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是防范信用证结算风险的重要依据。买卖双方应了解并遵 循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出现违约情况。同时,在出现 纠纷时,可利用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维护自身权益。
跟单托收业务中出口商的风险防范
跟单托收业务中出口商的风险防范摘要:由于在跟单托收业务中,进口商与出口商需要承担的风险是不同的,若是进口商出现商业信用问题,出口商将会承担很多经济损失,因此出口商应该在进行跟单托收业务的过程中需要加强风险防范。
本文首先分析出口商在跟单托收业务中出现的风险,其次探讨出口商预防风险的举措,以期对相关研究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跟单托收业务;出口商的;风险防范1出口商在跟单托收业务中出现的风险1.1由于进口商资信问题造成的风险如果进口商由于公司破产或是倒闭而无力承担货款,抑或是在出口商发货给进口商以后进口商所在地区的货价大幅度下跌,进口商容易出现不愿意按照合同支付赎单或是承兑单金额的问题。
基于这种情况下,进口商可能会故意寻找接口寻求减价机会,例如:进口商可能会告知出口商进口货物出现规格尺寸不符合采购要求、货物包装比较差等问题,要求出口商适当降低价格顺利完成该笔交易,这些问题主要是因为进口商资信问题导致的出口商需要承担经济风险。
1.2由于进口国政治原因造成的风险如果进口商所属国家在进口政策上进行了优化改良,使得进口商出现尚未办理新进口许可证的问题,或是由于进口商国家开始限制外汇,使得进口商难以顺利申请到外汇,或是由于进口商所属地区的政府下达进口禁令、东道国政府推行的新征收政策、新货币举措使得进口商难以正常进行进口,均属于由进口商所在国家政治原因造成的交易风险。
1.3贸易术语使用不当造成的风险在跟单托收业务中,若是使用贸易术语FOB,进口商需要和指定的承运商或是货代商进行合作,其可以运用和货代商的紧密关系,获取进口货物的实际管控权,出口商将会出现丧失货物所有权的交易风险。
1.4银行选取不当导致的风险由于托收方式归属于商业信用,银行在跟单托收业务中需要提供一些服务,但是银行并不会承担外汇产生的风险。
若是出口商在选取银行时,托收银行和代收银行出现资信不佳的问题,将会使出口商在收汇时面临经济风险。
若是出口商在跟单托收业务中使用D/P远期结算方式时,代收银行若是不经出口商同意,将借单交给进口商,可能会导致出口商发生延后收到货款或是并未收到货款的问题。
托收业务中出口商的风险及防范措施
风险性
由于托收业务主要依赖买方信用,因此存在一定风险。特 别是在跟单托收中,如果买方拒绝付款或无法支付货款, 卖方将面临货物损失的风险。
灵活性
托收业务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可以根据买卖双方的协商和 交易习惯进行操作,实现个性化的结算需求。
02
出口商面临的风险
政治风险
01
02
03
政治不稳定
由于目标国家的政治局势 不稳定,如内战、暴动等 ,可能导致货物被没收或 禁止入境。
案例三:贸易风险防范不当导致的损失
总结词
贸易风险包括贸易壁垒、技术壁垒、反倾销 等,防范不当可能导致货物被退回、罚款或 市场丢失等损失。
详细描述
某些国家或地区可能存在贸易壁垒和技术壁 垒,对进口货物设置严格的检验和认证要求
,如欧盟的REACH法规和美国的FDA标准 等。如果出口商不了解这些要求或无法满足 其要求,可能导致货物被退回或罚款等损失 。此外,某些进口国可能对出口商发起反倾 销调查,导致其市场份额下降和利润损失。
投保政治风险保险
考虑购买政治风险保险,以降低因政治因素导致的收款风 险。
与当地金融机构合作
与当地金融机构合作,了解当地政治风险,并寻求其协助 ,以制定应对策略。
汇率风险的防范
远期外汇交易
通过远期外汇交易锁定汇率,以避免因汇率波动导致的损失。
利用外汇期权
利用外汇期权可以规避汇率风险,同时有机会获得收益。
05
总结与建议
对托收业务的总结
托收业务是一种常见的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主要涉及出口商、进口商和 银行三方。出口商通过银行将货物单据交给进口商,进口商在收到货物 后支付货款。
在托收业务中,出口商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进口商违约、货物质量问 题、市场变化等。此外,托收业务还涉及到贸易术语、交货方式、保险
跟单托收的风险及防范
跟单托收的风险及防范第一篇:跟单托收的风险及防范跟单托收的风险及防范:出口方收款人的风险:进口方付款人破产、倒闭或失去偿付能力;出口方收款人提供的货物的数量、质量、包装、时间与合同规定不符,进口方付款人拒绝履行付款义务,或者要求降低价格,甚至要求索赔;进口地货物价格下跌或者产生了不利于货物的其他情形,进口方拒付或承兑,甚至承兑到期付款后仍拒付;进口方进口所在地限制或者有条件进口的产品,需要凭进口许可证或者类似的特别证明才能进口该类产品,但是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单据到达货付款到期时,还未取得该类证明文件,使货物到达目的地被禁止进口或被处罚,或者在外汇管制国家,进口方付款人没有及时申请到外汇,不能即使按时付款取货;进口方付款人在承兑交单方式下,凭承兑汇票取得单据后,到期拒绝付款进口方付款人的风险:在按照合同规定对出口方收款人通过银行提示的单据付款或者承兑后,凭单据提取的货物与合同不符;在远期付款交单下,承兑了汇票后,到期不能从代收行取得单据,但自己却已经承担了到期付款的责任。
风险防范:事先调查进口方付款人的资信状况和经营作风;了解出口商品在进口国的市场行情;熟悉进口国的贸易管制和外汇管理方法;要了解进口国银行的习惯做法;使用适当的价格术语,争取出口方收款人办理保险;办理出口信用保险审单的原则:信用证的任何规定和条款都必须得到执行,当然除了非单据条件;审单与可能作为信用证依据的销售合同或者其他合同无关,也与单据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其他行为无关;银行审核单据主要看单据表面是否与信用证的规定或者要求相符,是否能够达到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审单的方法:横审:以信用证为中心,是为了使信用证上有关规定和要求在货运单据上得到反映和落实,为了达到单证一致。
纵审:以商业发票为中心,将其他单据一一与之对照,是为了达到单单一致。
出口商对于不符点造成拒付的应对措施:争取事先避免拒付问题的发生,掌握主动权;据单后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全货物,随时掌握市场行情的变化;判断不符点是否成立;据理反驳;更换不符点单据;寻求对方接受不符点;协商降低销售价格或另寻买主;退单退货商业发票的作用:①它是卖方履约情况的书面证明②它是供买方了解掌握验收和核对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重量等的依据,用以确认已发货物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的规定③买卖双方收付款记账的依据④进出口商进出口报关、缴纳关税的依据⑤在不用汇票的前提下,可以代替汇票作为索汇的凭证⑥它是供出口商计算和支付佣金的依据⑦是出口商缮制其它单据的依据福费廷与保理比较:①第二篇:出口跟单托收出口跟单托收*出口跟单托收是出口商将出口业务单据和向国外客户收款的跟单汇票提交我行,由我行寄往国外代理行(一般是国外客户往来银行),并指示其在国外客户付款或承兑汇票后放单的一种结算方式。
跟单托收中出口方的风险与防范探讨
跟单托收中出口方的风险与防范探讨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间贸易迅速发展,我国的国际贸易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在国际贸易货款结算中,跟单托收是国际贸易结算的重要方式之一,据统计,在全球贸易量中,这种结算方式占较大比重,且有不断上升的趋势。
托收作为商业信用行为,通过托收进行结算,出口方易出现不良事件,唯有明确掌握托收标准规则,强化客户、交易等基础工作,规范严谨操作,可有效避免出口托收风险。
标签:国际结算;跟单托收;风险防范;出口商1 跟单托收下出口方的风险托收业务的主要特点是先发货,后收款,出口商能否顺利收回货款,可能遇到下列风险。
1.1 进口商的经营风险进口商在签订协议后,出现破产或倒闭等情况无力偿还,或是进口商品支付资金不足等情况;出口商在市场价格变化的情况下发货,货物价格出现较大波动,经营作风不良、资质差的进口商,不会轻易付款、承兑赎单,进口方会利用多种理由,如货物规格、包装、品质、数量不符,或是比较其他供应商报价等理由,要求出口商降价。
进口商也会利用其他理由拒绝付款,如交付货物数量、包装、品质等内容与合同存在差异借口不遵守付款义务。
按惯例,托收业务中,银行仅提供服务,不提供任何信用和担保。
银行办理托收业务是按委托人的指示收款,银行没有替委托人检查货物的义务,也无强行要求付款人付款赎单的义务。
如卖方提交单据与合同要求不符,买方可以拒绝付款;甚至在出口商货单完全符合合同情况下,进口商不付款赎单,银行也概不负责。
在承兑交单方式下,进口商在承兑汇票并获取单据提货后,到时不付款,银行也无义务追讨货款。
因此,托收对于出口商而言风险极大。
1.2 进口方政治层面风险进口方所在的地方,无论是国家还是地区,存在的政治风险,都会直接干扰其对外支付。
基于国家角度分析,罢工、战争、抗议等政治风险,都会引起进口商付款能力下降。
基于外汇管制国家角度分析,外汇申请的及时性,也会影响到付款收货的时效性。
当进口国在政策方面,尤其是经济政策方面发布新规,如外汇管理条例的更新、国家货币贬值、政府不同意供汇等情况出现,进口商就需要从市场的角度,分析购汇的价格,但不能避免付款时的汇率损失等情况。
外贸行业托收的风险与防范
此, 在出 口之前 , 出 口方要对买方国家的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条例进 行充分 了 解。
,
托收方式概述
托收是出口商发运货物后 , 开具汇票( 或不开汇票) , 连同有关货运 单据 , 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 向进 口商收取 货款 的一种结算方式 , 属于商业信用 , 逆汇法。托收方式的当事人有 委托人、托收行 、代收行和付款人。托收属于商业信用 , 银行办理托 收业务时, 既没有检查货运单据正确与否或是否完整的义务 , 也没有 承担付款人必须付款的责任。托收虽然是通过银行办理 , 但银行只是 作为出口 人的受托人行事 , 并没有承担付款的责任 , 进口 人不付款与 银行无关。出 口人向进口人收取货款靠的仍是进 口人的商业信用 。 如果遭到进 口人拒绝付款 , 除非另外有规定 , 银行没有代管货物的义 务, 出口人仍然应该 货物的安全, 直到对方付清货款为止。 根据所涉及的单据的类型与性质 , 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 收。光票托收是指不附带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的托收, 即仅用金融单 据委托银行代为收款 。跟单托收是指附带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托收 或不附带金融单据的商业单据的托收。其中, 跟单托收按交付货运单 据条件的不同, 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两种。即: D/ P , 付款交单 , 进 口商或托收行必须在进 口商付清票款以后才能将货运单据交给进 口商 ;D / A,承兑交单 ,出口商或代收行向进 口商以承兑为条件交 付单据。
托收结算的风险及相应的应对措施
托收结算的风险及相应的应对措施托收结算的风险及相应的应对措施摘要:在买方市场的形势下,出口商要想占领市场,除了提高商品质量,在结算方式上,出口商往往不得不增加使用进口商乐意接受的付款方式,托收结算业务就是其中之一。
出口货款能否收妥,收多收少,托收行和代收行两家概不负责。
出口方唯一能依靠的就是进口方的信誉。
正因如此,在托收业务中,出口方可能遭遇各种情况的风险。
作为出口商和托收银行,一定要做深入的调查研究,全面掌握进口商和进口国的相关资料和情况,以便及时正确地采取相应的防范风险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托收结算;风险;应对措施1.引言当今国际贸易迅猛发展,口商要想占领市场,需要重视在付款方式上给予进口商一定的优惠。
因此,在结算方式上,出口商往往不得选用进口商乐意接受付款方式,托收业务就是其中之一。
然而,托收方式纯属一种买卖双方的商业信用,银行只起结算中介作用,缺乏第三者对买卖之间交货和付款做出可靠的信用保证。
2.出口商在托收业务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出口货款能否收妥,收多收少,托收行和代收行两家概不负责。
出口方唯一依靠的就是进口方的信誉。
正因如此,在托收业务中,出口方可能遭遇各种风险。
2.1 进口商诚信风险。
若为了开拓市场,而对进口商经营规模和风险管控能力没有进行深入调查,很可能在托收结算环节出现拒付风险,主要有:2.1.1 进口商经营管理不善偿债能力下降而无法支付货款。
进口商内部管理出现问题,财务管理不到位,导致破产倒闭而没有资金支付。
若此时合同已履行,出口商不可避免地要遭受价格损失,可别指望进口商能按时足额地支付货款。
2.1.2 由于市场变化对进口商不利而拒付货款。
若货物运输期较长,等到货物到达进口国境内时,价格出现下跌,这种情况下进口商付款积极性大打折扣。
2.2 进口国经济环境风险。
进口国的经济环境好坏,直接影响经营业务的开展,经济环境方面存在的风险主要来自进口国经济、法律等因素。
2.2.1、政治、经济形势变动带来的风险,如政局动荡导致国内骚乱、罢工,甚至战乱等,政府的政策多变,出台针对出口国的敌对性新法案等。
出口跟单托收的风险及其防范
··按照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URC522)的规定,所谓托收是指银行根据所收到的提示,处理金融单据及/或商业单据,以求获得付款及/或承兑;或凭付款及/或承兑交单;或按其它条件交单,即托收是出口商(债权人)为向国外进口商(债务人)收取销售货款或劳务价款,开具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银行的联行或代理行代向进口商收款的结算方式。
从分类上来看,托收分为光票托收与跟单托收,后者在国际贸易的实践中得到大量运用,而跟单托收又分为付款交单(D/P)与承兑交单(D/A)两种,付款交单再可以细分为即期付款交单(D/Patsight)与远期付款交单(D/Paftersight)两种。
在托收业务中,出口商虽然通过银行来向进口商收取货款,但银行只能以出口商代理人的身份按照委托协议进行货款的托收,期间,银行既无审单的义务,也无付款的责任,并且在进口商借故拒付时,一般也不充当必要时的代理去代为提货、存仓以及保管货物。
所以,托收属于商业信用。
因而在进行托收时,出口商必须心系货物的安全,直至进口商付款。
一、出口跟单托收的风险由于托收属于商业信用,因此对出口商来讲风险比较大,具体来看,这种风险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进口商的信用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在:进口商因经营不善而倒闭;进口商的经营举步维艰,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进口商品的货款;进口商因商品价格的变化或者汇率的变化而要求降价,甚至有意拒付,从而导致货物压仓、压港,造成出口商的被动与损失。
(二)进口国的政治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在进口国政府的轮替、国内局势的变化、政府新政策的颁布实行等,如外汇的冻结、贸易禁令等,使得进口商无法履约。
(三)出口商自己产生的风险1.托收方式的选用不当产生的风险在托收方式中如采用即期付款交单(D/Patsight),代收行向进口商提示即期汇票时进口商即付款,代收行随即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进口商才能凭提单去提货。
如果进口商不付款,代收行不会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商,此时,出口商就可以控制货物,因此风险较小。
出口商如何防范托收的风险
出口商如何防范托收的风险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托收这种结算方式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他的手续简便,花费较少,并且进口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当地银行要求押汇和融通资金,所以对进口商来说,使用托收方式进行支付比预付货款、开立信用证等方式有利得多。
这也就给出口商的收汇造成了更大的风险。
采取适当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措施对出口商保障自身财产不受损失是十分必要的。
1.交易前必须选择可靠的合作伙伴出口商在交易前要谨慎调查合作伙伴的资信,选择可靠的合作伙伴,即使是多次打交道的客户也应保持警觉。
对客户的调查范围主要包括:政治背景、经营范围、经营能力、产品的市场行情、以往的资信状况等。
调查途径克通过国内外银行、国外的工商团体或征信机构、我国驻外商务机构、国外出版的厂商年鉴等渠道。
2.了解进口国的有关贸易管制条例和法规有的国家规定进口商在进口部分商品时必须事先获得进口许可证,因此出口商在装运货物之前必须收到进口商寄来的进口许可证副本或取得进口许可证的通知电报再发货;有的国家规定进口要取得外汇许可,因此出口商也要了解对方是否申请到外汇,否则出口商的收汇将无法保证。
3.必须了解进口国银行对托收的规定和习惯做法了解进口国的商业惯例和海关及卫生当局的相关规定,以免违反进口地习惯或规定,影响安全迅速收汇,甚至使货物遭到没收、罚款或销毁。
对一些把远期D/P均作D/A处理的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应事先有了解,以防止风险。
4.在托收业务中一定要谨慎选择代收行在出口业务中如果进口商同意以D/P方式支付货款,但提出由自己选择代收行,这是出口商一定不能贸然答应。
因为进口商指定的代收行很可能与其具有良好的关系,在远期付款交单的情况下,进口商可能凭借与代收行的特殊关系提前借出货运单据提货,然后找借口拖延付款。
这可能使出口商的收汇更无保障。
5.出口商应在合同中争取使用CIF术语成交在CIF术语下,出口商自办保险。
其中出口信用险和卖方利益险,都会使出口商的收汇风险得到降低,在出口商无法收到货款时,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一定赔偿。
浅析托收方式下出口商的风险与防范
浅析托收方式下出口商的风险与防范摘要托收是常见的国际结算方式之一,是建立在商业信用基础上的,若进口商由于某种原因不按合同履行义务,出口商就将蒙受损失,因此托收是一种不利于出口商的结算方式。
因此,托收通常适用于老关系或是资信较佳的客户。
为了避免风险,出口商在买卖成交之前应做好调查工作,掌握进口商的资信背景、进口国的市场行情,贸易外汇管制及海关卫生当局的规定;尽量选择CIF条件出口;在确定难以掌握对方资信背景或者已了解到对方资信状况有一定问题的情况下,应主动向有关机构办理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商还要有具备一些风险防范意识.另外,最好在国外有自己的机构,或事先在当地找好代理人,在货物遭拒时由国外代理机构或代理人代办货物的存仓、保险、出售、运回等手续。
关键词:托收出口商风险风险防范AbstractCollection is one of the ways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in common, is built on the basis of commercial credit, and if for some reason the importer does not fulfill its obligations under the contract, exporters will suffer losses, it is a kind of collection is not conducive to export settlement business. Therefore, the collection is usually applied to the old relationship or a better credit customers. In order to avoid the risk of exporters in the sale and purchase transactions should be prepared prior to the survey work, to grasp the background of the importer's credit, the importing country market, trade and foreign exchange control provisions of the Customs and Excise Department of Health Administration; conditions as we choose CIF export; difficult to grasp each other in determining background information or other information that the situation has a certain problem, should take the initiative to the export credit insurance agencies. Exporters as well as have some awareness of risk prevention. In addition, the best in foreign countries have their own agencies, or in advance to find a good local agent, the goods being refused by the agency or foreign agent warehousing of goods, insurance , sale, return procedures.Keywords: Collection Exporters Risk Risk prevention目录摘要 (1)Abstract (2)目录 (3)引言 (4)1 托收业务概念及流程 (5)1.1付款交单 (5)1.1.1即期付款交单 (5)1.1.2远期付款交单 (5)1.2承兑交单 (5)1.3托收的业务流程 (5)2 托收业务流程中的风险 (8)2.1签订合同中贸易术语选择不当带来的风险 (8)2.2 做成银行抬头提单带来的风险 (8)2.3 不慎选择代收行带来的风险 (8)2.4 单据寄送过程中的风险 (9)2.5 拒付后的风险 (9)2.5. 1 货物采取保全措施不及时所带来的风险 (9)2.5.2 对易腐烂变质的货物,不及时处理而遭致损失 (9)3 托收业务中习惯性做法带来的风险 (10)3.1 交单时间设计不合理带来的风险 (10)3.1.1 D/P at sihgt下的风险 (10)3.1.2 D/P After Sight交单时间设计不合理带来的风险 (10)3.2 D/P After Sight被当作D/A处理带来的风险 (10)4 托收业务的风险防范 (11)4.1加强对进口商的资信调查 (11)4.2了解进口国家的贸易管制和外汇管制条例 (11)4.3熟悉进口过当地银行对托收的习惯做法 (12)4.4贸易术语尽量选用CIF或CIP贸易术语成交 (12)4.5及时采取保全货物的措施 (13)结语 (15)参考文献 (16)后记 (17)引言关于托收方式下出口商的风险在此以前有很多人都做过研究,并且颇由成果,但是国际贸易在时间、空间等因素的影响下它依然是个很重要的话题。
托收风险
托收方式中出口商的风险与防范措施:
跟单托收方式是建立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的,若进口商由于某种原因,不按合同履行付款义务,出口商就将蒙受损失:
出口商在跟单托收中节能承担的风险如下
1、发货后进口地的货价下跌,进口商不愿意付款赎单或承兑取单,就借口货物规格不符或
者包装不良等原因而要求减价。
2、因政治或经济原因,进口国家改变进口政策,进口商没有领到进口许可证,或是申请不
到进口所需的外汇,以致货物抵达进口地而无法进口,或不能付款。
3、进口商因破产或倒闭而无力支付货款等。
即使跟单托收方式会给出口商带来许多风险,但因当前国际市场出口竞争日益剧烈,出口商在急于求成下的情况下,或者由于货物本身质量的关系,有时不得不接受这种方式,为了避免风险,
1、出口商最好在国外有自己的机构,或事先在当地找好代理人,以便在出口货物遭到拒付时,由自己的国外机构或代理人办货物的存仓、保险、转售或运回等手续。
2、当然在买卖成交之前应该做好调查工作,如进口商的资信情况、经营作风、进口地的市场销售情况、进口国的贸易和外汇管制法令、海关规定以及进口商是否已经领到该批货物的进口许可证,或是否已经申请到外汇,等等。
3、此外,对于托收商品的成交贸易条件,应争取CIF贸易条件。
出口商委托办理托收业务时最好能够提供出口商的账户作为代收行,以利进口商获取融资,按时付款。
论跟单托收结算方式中出口商风险防范2400字
论跟单托收结算方式中出口商风险防范2400字摘要:跟单托收结算方式下进出口商的风险负担是不平衡的,如果进口商存在商业信用问题,出口商将蒙受损失,因此研究如何规避风险有很重要的意义。
本文讲述了托收结算方式的特点,指出了出口商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就如何防范风险提出了建议。
总结大全html/zongjie/关键词:跟单托收风险一、引言根据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托收统一规则》第2条对托收的正式定义是:托收是指银行按照从出口商那里收到的指示办理:(1)获得金融单据的付款及/或承兑,或者(2)凭付款及/或承兑交出单据,或者(3)以其他条款和条件交出单据,也即银行依据收到的指示处理相关单据,获得进口商的付款或承诺,凭付款或承诺递交单据或凭其他条件递交单据的结算方式。
银行只提供服务,不提供信用,能不能收回汇款取决于进口商的资信状况,因此托收是建立在商业信用证的基础上的结算方式,对于出口商来说面临很大的风险。
由于当前国际市场出口竞争日益加剧等客观原因,有时出口商不得不采用托收结算方式,为了降低风险和损失,研究在托收结算方式下如何防范风险有很大的现实意义。
二、出口商在跟单托收中存在的风险1、因进口商资信状况导致的风险进口商因破产、倒闭而无力支付货款,或发货后进口地的货价下跌,进口商不愿付款赎单或承兑取单,就借口货物规格不符或包装不良等原因而要求减价。
2、因进口国政治原因导致的风险进口国家改变进口政策,进口商没有领导进口许可证,或因进口国的外汇管理而导致进口商申请不到外汇,或因为政府禁令、东道国政法毁约、政府的征收征用、货币措施等导致无法进口等。
3、贸易术语选用不当的风险在跟单托收方式下,如果选用FOB贸易术语,进口商有可能与其指定的承运人或货代联合,利用与货代之间的密切关系来取得货物的实际控制权,出口商会有丧失货物所有权的风险。
4、银行选择不当造成的风险托收方式属于商业信用,相关银行在业务中只提供服务,并不承担收汇的风险。
托收存在的风险及防范(DOC8页)
托收的特点、风险以及防范目前,在欧美一些先进国家和地区,付款方式日趋简单易行,信用证在贸易结算中的使用率有进一步缩小的趋势。
这一方面是对于进口商来说,开立信用证的手续繁杂、费用较高,而且还要在较长时间内占压买方一定的资金或授信额度,致使很多买家不愿意开证,另一方面,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世界买方市场的进一步形成,世界贸易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
在国际市场普遍形成买主市场形势下,出口商要赢得买主、扩大交易、扩大市场,除了必须以商品高质量、低价格作为竞争手段外,尤其重视在付款方式上给予进口商一定的优惠,向进口商提供更有竞争力的贸易条件。
因此,在付款方式上,出口商需要寻找新的解决方案,往往不得不逐渐减少甚至放弃对自己有利而对进口商不太有利的信用证方式的使用,逐渐增加使用为进口商所乐意采用的付款方式,如:托收和赊帐方式。
由于上述原因,目前国际贸易中越来越多采用非L/C方式结算。
然而,托收方式毕竟属于商业信用,对出口商来说,风险较大,如果运用不当,出口商极有可能遭致巨大损失,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托收结算方式的特点(1)进出口资金负担不平衡托收条件下,出口商处于不利地位,要委托银行向客户收款的首要条件是出口商备妥托收项下的单据就意味着出口商必须先备妥货物装运后取得单据才能通过银行托收。
进口商在做托收结算方式时,无需交付押金和提供相应的担保,签订合同以后,凭出口商通过托收行向代收行递交的单据决定是否付款或承兑,具有很大的主动权,尤其是在远期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的条件下,进口商可以通过信托收据借单,或承兑出口商出具的汇票获得单据的所有权先行提货,转售后偿还出口商或银行的货款。
(2)银行不承担审单和付款责任URC522第四款第一条B项明确表示托收银行不会为取得指示而审核单据。
第十三款又明确银行对任何单据的格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虚假性或其法律效力、或对在单据中载明或在其上附加的一般性和/或特殊性的条款不承担责任或对其负责;一般情况下,在托收条件下进口商付款或承兑的条件是单据和合同的一致,单据和单据的一致,银行没有审单的义务,会增加因为单据问题而产生的拒付风险。
出口商如何防范托收的风险(2)
出口商如何防范托收的风险(2)出口商如何防范托收的风险一、托收方式中出口商所面临的风险(一)进口商的信用风险进口商的企业因经营不善而破产,或者其企业虽然存在但没有足够的财力来支付,造成进口商的货款不能回收;或者是进口商因市场发生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如发货后进口地的货价下跌),使进口商借故毁约、拒付货款。
(二)政治、法律风险进口商政府班子的更替、国内政治局势的变化、政府的某种行为、法律制度的变迁,都有可能妨碍买方履行支付协议。
如一国制定了进口许可证制度,如果进口商事先没有领取进口许可证,因而货物到达目的地时被禁止进口或可能被没收处罚;进口外汇支付的冻结,使买方的支付协议难以履行,导致进口商拒付货款;对于进口食品、饮料、药物等与人体健康有关的货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规定有卫生检验标准,如果违反进口国有关规定,就会被拒绝进口或没收,甚至被销毁。
(三)地区“特殊作法”的风险国际上处理托收业务的主要依据是1979年1月1日生效的国际商会制定的《托收统一规则》。
但是,某些地区、某些国家的银行仍有一些特殊的规定和做法。
如某些欧洲和拉丁美洲的银行基于当地的法律和习惯,对于来自他国银行按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方式的托收业务,习惯上均在进口商承兑汇票后立即把单据交给进口商,将远期付款交单(远期D/P)一律按承兑交单(D/A)处理,这给出口商带来很大的风险,使得不法商人可凭承兑汇票提取货物,以后又借口推卸责任,造成出口商货款两空。
(四)代收银行选择不当的风险在国际结算业务中,出口商有时急于售货,往往答应由进口商指定代收行,这就隐含着极大的风险。
出口商为了不影响贸易,而任由进口商指定代收行,则可能出现进口商与代收行合伙行骗,代收行提前将单据交给进口商,之后进口商拒绝付款,造成出口商钱货两空。
(五)贸易术语选择不当的风险如果选择F类价格术语,运输由进口商办理,出口商不能得到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进而不能通过控制单据来控制货物;如果按CFR、CPT成交的合同,卖方没有办理货运保险的义务,而由买方根据情况自行办理。
出口办理跟单托收需要注意的问题。
出口办理跟单托收需要注意的问题。
出口办理跟单托收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一种付款方式。
在这种方式下,出口商将货物的提单、发票等相关单据委托给银行或经纪人,由他们来代为收款并通知进口商。
这种方式能够保证出口商的付款安全,并且降低进口商的信用风险。
然而,在办理跟单托收时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以确保顺利完成贸易交易。
首先,出口商在选择银行或经纪人时要特别谨慎。
要选择正规、有良好信誉的银行或经纪人,以确保他们能够按时、安全地收到款项并通知进口商。
可以通过查阅资料、咨询其他业务伙伴或行业协会等方式来获取可靠的银行或经纪人的信息。
其次,出口商需要确保提供的单据完整、准确。
单据的准确性是确保付款顺利的关键。
包括提单、发票、装箱单、保险单、质检证书等,这些单据应该按照进口国家的要求进行填写。
任何错误或遗漏都可能导致付款延迟或被拒付。
因此,出口商应该仔细核对所有单据的内容,确保没有错误和瑕疵。
另外,出口商也需要注意单据的时效性。
有些进口国家要求单据必须在一定时间内有效,比如提单必须在特定日期之前到港。
如果单据过期,可能会导致退单或滞销,给双方带来不便。
出口商应该在办理跟单托收时留出足够的时间,确保单据能够在有效期内送到进口商手中。
此外,出口商还应该确保货物的正确装运。
跟单托收的货物一般是通过海运或空运运输,因此要确保货物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正确的装箱、封条和标记。
出口商可以使用专业的货运代理或物流公司来提供专业的装运服务,确保货物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最后,出口商还需要密切关注跟单托收的进展情况。
无论是通过银行还是经纪人办理跟单托收,出口商都需要及时了解付款和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
如果发现任何问题或延误,应该及时与进口商和相关方进行沟通,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综上所述,出口办理跟单托收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选择可靠的银行或经纪人、准确填写单据、注意单据的时效性、确保货物正确装运以及密切关注交易进展情况等。
只有在重视这些问题的前提下,才能够确保跟单托收交易的顺利进行。
出口企业托收风险防范浅析
2009年第12期管理荟萃入世以来,我国进出口规模持续扩大。
随着出口规模的增大,我国外贸企业遭受出口风险的事件也有增无减。
如何认识和防范这些风险,特别是没有银行保证的非信用证下的风险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托收是国际贸易中主要的付款方式之一,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占有较高的比例,由于托收是基于商业信用的基础上的一种结算方式,研究托收条件下如何规避风险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结合托收结算方式的特点,并就如何防范托收项下的风险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一、托收业务的风险从信用角度看,托收是出口商凭进口商的信用收款,属于商业信用。
不同的托收种类,其风险和损失的程度是不同的。
从跟单托收看,承兑交单风险最大。
因为承兑交单对于出口商来说在收到货款之前已经失去了对货物所有权的控制,将完全要依靠进口商的信用来收取货款了。
承兑交单的风险损失有:货款的损失、出口商的卖方贷款利息(如果有)、运输费用、办理各种单证的费用、银行费用,等等。
付款交单风险较小。
因为付款交单条件下,只要进口商未付款,物权凭证仍掌握在代收行手中,仍属于出口商所有。
但是,这并不等于没有风险损失。
如果进口商不来付款赎单,则出口商仍要负担以下诸多损失:出口商的卖方贷款利息(如果有);双程运输费用(如果将货物运回本国处理);在进口国港口存仓、保险、支付代理人的费用(如果货物寻求当地处理)以及货物临时处理而带来的价格损失、银行费用等等。
假如托收委托书允许远期付款交单凭信托收据借单,则风险损失如同承兑交单。
二、我国出口托收风险的对策建议1.经常调查买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作风,远期托收一般不超过90天。
信用调查市场不健全是我国企业频繁被骗的主要原因之一。
国内的信用调查公司的收费相当高,大多数企业对信用调查重视程度不够,很少有人在和国外进口商签单之前,去找信用调查公司摸清对方的底细。
2.掌握好授信额度和交单条件,采用一定的策略降低收汇风险。
在进口人不同意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而要求采用托收支付方式时,出口人在做出让步之前,可以要求进口人用汇付方式将总货值30%(比例可以经谈判调整,但不宜过低)的预付款汇到出口人的账上,在收到预付款后再发货,这样,就可以减少进口人不提货的风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2.贸易术语的把握不当产生的风险
在采用F组术语、CFR、CPT的条件下,出口商不负责保险,若货物在提货前受损而拒付,出口商会货款两失;即使进口商办理了保险,由于保险单在进口商手中,出口商要想找保险公司索赔仍须通过进口商,十分被动。
3.对进口国海关的相关规定不熟悉而产生的风险
如巴基斯坦、叙利亚等国海关规定:进口商品的退运必须由进口商来办理,并且要经该国银行书面证实。
这一规定使得托收项下无理拒付的进口商能够掌握货物,只要进口商不去办理货物的退运,海关就会将货物存于公仓,最终被拍卖;而巴西等国海关的做法是将退运的货物存于公仓,而其海关的仓储费奇高,当出口商想要回货物时就会发现海关的仓储费竟然高过货物的价值,致使货物全损。
4.对进口国银行托收的惯例不熟悉而产生的风险
例如拉美地区的银行习惯上将远期付款交单(D/Paftersight)当作承兑交单(D/A)来处理,使得进口商可以无须付款就可以提货,然后隐匿,通过诉讼以挽回损失会发现,拉美地区的代收银行会以将远期付款交单(D/Paf-tersight)当作承兑交单(D/A)来处理是惯例为由,将责任推得干干净净。
5.不熟悉跟单托收的流程,任由进口商指定代收行而产生的风险
任由进口商指定代收行的风险在于:代收行与托收行之间并不存在联行关系,从而导致银行之间往来的渠道不畅,托收行会拒绝托收申请;或代收行的信誉不佳而导致托收货款落空。
尤其是后者的可能性极大,进口商来指定代收行,可见二者的关系非同一般。
二、出口跟单托收的风险防范
针对出口跟单托收中的风险问题,出口商可以采取以下的防范措施以策自身的安全:
(一)出口跟单托收适用于信誉好的客户,对新客户或信誉不佳者则不宜。
因此,在合同签订前,应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
调查渠道可以是国内外银行、国外工商团体、非政府机构、征信机构、我国驻外机构等。
另外,在托收方式的选择上,一般只使用D/P,严格把握D/A的使用。
(二)托收金额不能过大。
当出口货物金额较大时,出口商可要求进口商预付30%左右的部分货款,余款用D/P即期来结算。
一方面,支付预付款表明进口商的诚意,制约进口商违约,降低出口商的风险;另一方面,万一出现进口商不付款赎单的情况,出口商可就地降价处理货物,也可将货物运回,用预付款来抵补损失。
因此,预付款以从起运地到目的地的运杂费的1~2倍为宜。
(三)跟单托收的贸易术语的选择上,出口商要从保障自身利益出发,要尽力争取以CIF或CIP价成交,并自己办理保险。
即使货物在中途毁损,进口商拒付,出口商仍可持相关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
对进口商所在国规定必须由买方办理保险的,出口商除应在货物装运后及时通知对方投保外,可另行加保“卖方利益险”,万一出现货物遇险,买方未投保又不赎单的情况,出口商可自己向保险公司索赔。
(四)国外代收行一般不能由进口商指定,如确有必要,应该事先征得托收行的同意,以规避国外代收行信誉不佳的风险。
(五)对外贸和外汇交易管制严格的国家,在使用托收方式时要特别谨慎,特别是进口许可证、配额项下的商品,成交时应在条款中规定进口商应将领得的有关批文在货物发运前寄达,否则不予发运,以策安全。
(六)明悉各国海关规定,以防在进口商拒绝提货时,能对货物进行处理,避免被当地海关拍卖。
(七)明查各国银行习惯做法。
例如欧洲大陆国家不少银行不做远期D/P,拉美国家银行则把远期D/P按D/A处理,还有的国家银行将“见票后定日付款”的远期汇票按“货到后定日付款”处理。
因此在尚未得到对方银行确认按国际惯例承担代收责任前,不要贸然发货。
(八)控制货物。
填写运输单据如海运提单时,应作空白抬头,未经代收行同意,货物不得直接发给代收行。
具体做法是:收货人consignee项下填toorder;被通知人NotifyParty项下填进口商的详细名称和地址,以便承运人到货时及时通知;在进口商拒付的情况下,出口商可以通过控制提单来控制货物。
另外,在D/P·T/R或者D/A条件下,进口商若破产而货物未被提走时,出口商可以依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预期违约救济的规定,行使“停止交货权”。
具体做法是,一方面通知承运人停止交货,必要时可以向承运人提供保函;另一方面可以通过银行通知代收行,在未得到足够担保的情况下不得向进口商交单。
这种“停止交货权”的物权救济方法比事后参加破产偿债程序的债权救济方法,更易控制货物,减少损失。
(九)托收单据的种类、内容、份数应严格按合同,避免进口商以此为借口拒付。
(十)必要时可通过银行做国际保理(Factoring)或向保险公司办理出口信用保险,防范拒付风险。
风险管理RISK MANAGEMENT
48
··
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