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_word版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_word版](https://img.taocdn.com/s3/m/1725b6275901020207409ce9.png)
ICS93.160P59SL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SL176—2007替代SL176-199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alquality of hydraulic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2007-7-14发布2007-10-14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根据水利部2004年技术标准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的要求,修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并更名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本标准共5章,11节,84条和7个附录。
与原规程相比,增补和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扩大了本规程适用范围;——修订了质量术语、增加了新的术语;——修订了项目划分原则及项目划分程序,新增引水工程、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纳入了《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的有关条款——增加了见证取样条款;——增加了检验不合格的处理条款及水利水电工程中涉及其他行业的建筑物施工质量检验评定办法的条款;——增加了委托水利行业质量检测机构抽样检测的条款;——修订了质量事故检查的条款;——增加了工程质量缺陷备案条款;——增加了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修订了质量评定标准;——修订了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增加了附录A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附录B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缺陷备案表格式、附录C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方法、附录D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验收条件、附录E 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附录F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核定签证表、附录G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将原规程附录A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表、附录B渠道及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表修定补充后列入条文3.1.1说明中,作为项目划分示例;——删去原规程附录C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格式;在附录后加入了“标准用词说明”。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ada0622983c4bb4cf7ecd12c.png)
1 总则1.0.1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 坝高30m以上的水利枢纽工程;2 4级以上的堤防工程;3 总装机10MW以上的水电站;4 小(1)型水闸工程。
1.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1.0.4项目法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机构,下同)、监理单位(含监理机构,下同)、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1.0.5水利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1.0.6本规程引用的主要标准如下:《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00 idt ISO9000:2000)《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水闸施工规范》(SL27—91)《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9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1.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工程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功能、适用、外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
水利水电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水利水电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04810417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956d5f6.png)
水利水电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水电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是指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质量问题进行检验和评定的一套规范化程序和方法。
它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和长期使用性能。
下面将详细介绍水利水电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一、施工质量检验的基本原则和要求1.合理性原则:施工质量检验要符合实际情况,不能过分苛求或过分宽松,要以合理为依据。
2.全面性原则:施工质量检验要对工程的各个方面进行检验,包括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材料和设备等。
3.独立性原则:施工质量检验应由具备独立性的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4.标准性原则:施工质量检验要遵循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5.及时性原则:施工质量检验要及时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避免问题扩大化。
二、施工质量检验的内容和方法1.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筋工程、土建工程、电气工程、机电工程等方面的检验。
2.施工质量检验的方法主要包括现场检查、抽样检测、实验室测试、资料核查等。
其中,现场检查是最常用的方法,通过实地观察和测量等手段,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估。
3.施工质量检验要求对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检验,包括施工方案的合理性、施工现场的安全性、施工材料的质量、施工设备的性能等方面。
三、施工质量评定的方法和标准1.施工质量评定的方法主要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两种。
定性评价是根据施工质量的表现和实际情况,综合评估工程的质量等级。
定量评价是通过具体的技术指标和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量化评估。
2.施工质量评定的标准主要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包括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评定标准等。
评定标准要具备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能够客观反映工程质量的好坏。
四、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的意义和作用1.保证工程质量:通过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完整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完整](https://img.taocdn.com/s3/m/645504f825c52cc58bd6bebf.png)
1 总则1.0.1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 坝高30m以上的水利枢纽工程;2 4级以上的堤防工程;3 总装机10MW以上的水电站;4 小(1)型水闸工程。
1.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1.0.4项目法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机构,下同)、监理单位(含监理机构,下同)、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1.0.5水利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1.0.6本规程引用的主要标准如下:《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00 idt ISO9000:2000)《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GB50086—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水闸施工规》(SL27—91)《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SL53—9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SL288—200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SDJ207—82)《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1.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工程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功能、适用、外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bba6e0d1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60.png)
1 总则1。
0.1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
0。
2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 坝高30m以上的水利枢纽工程;2 4级以上的堤防工程;3 总装机10MW以上的水电站;4 小(1)型水闸工程。
1。
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1.0。
4项目法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机构,下同)、监理单位(含监理机构,下同)、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1。
0。
5水利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1。
0。
6本规程引用的主要标准如下:《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00 idt ISO9000:2000)《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水闸施工规范》(SL27—91)《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9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1。
0。
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
0.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工程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功能、适用、外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aa4a0c0f700abb68a882fb39.png)
1 总则1.0.1为强化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治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标准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 坝高30m以上的水利要津工程;2 4级以上的堤防工程;3 总装机10MW以上的水电站;4 小〔1〕型水闸工程。
1.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1.0.4工程法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机构,下同〕、监理单位〔含监理机构,下同〕、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治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治理工作。
1.0.5水利行政部门及其托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1.0.6本规程引用的主要标准如下:《质量治理体系根底和术语》〔GB/T19000—2021 idt ISO9000:2021〕《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标准》〔GB50086—202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2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水闸施工标准》〔SL27—91〕《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标准》〔SL53—94〕《水利工程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标准》〔SL288—2021〕《水工混凝土施工标准》〔SDJ207—82〕《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21〕1.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工程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平安、功能、适用、外观及环境爱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
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1b7131a5112de2bd960590c69ec3d5bbfd0adadc.png)
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与依据本规程旨在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的程序、方法和标准,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达标与提升。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利水电工程的水坝、渠道、水电站、水泵站等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与评定。
第二章施工质量检验一、检验目标施工质量检验的目标是对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各项质量指标进行监督、检测与评价,确认其是否符合相关的技术标准与要求。
二、检验内容1. 施工方案的检验:检验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包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等。
2. 材料与设备的检验:检验工程所使用的各种材料与设备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包括材料的质量证书、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等。
3. 施工质量检验:检验施工过程中各项工程质量指标是否符合要求,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机械的使用、质量检测等。
4. 安全检验:检验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是否得到有效实施,包括人员的安全培训、安全设备的使用等。
三、检验程序1. 提交检验申请: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关工作后,将检验申请书提交给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
2. 检验准备: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根据检验申请书,组织人员进行检验准备工作,包括编制检验方案、准备检验仪器设备等。
3. 现场检验: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派员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检验工作,记录检验结果和意见。
4. 检验评定:根据检验结果和意见,进行工程质量的评定,确定是否合格或需要返工。
5. 检验报告:编制检验报告,包括工程质量的评定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提交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三章施工质量评定一、评定标准施工质量评定依据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结合具体工程的实际情况,对施工质量进行综合评价。
二、评定方法1. 定性评定:根据工程质量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合格与不合格的定性评定。
2. 定量评定:根据工程质量的指标和要求,进行具体数值的定量评定。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规程完整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规程完整](https://img.taocdn.com/s3/m/b594ecccb84ae45c3a358c23.png)
1 总则1.0.1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 坝高30m以上的水利枢纽工程;2 4级以上的堤防工程;3 总装机10MW以上的水电站;4 小(1)型水闸工程。
1.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1.0.4项目法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机构,下同)、监理单位(含监理机构,下同)、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1.0.5水利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1.0.6本规程引用的主要标准如下:《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00 idt ISO9000:2000)《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水闸施工规范》(SL27—91)《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9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1.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工程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功能、适用、外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规程完整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规程完整](https://img.taocdn.com/s3/m/d3bff07ea8114431b80dd81d.png)
1 总则1.0.1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 坝高30m以上的水利枢纽工程;2 4级以上的堤防工程;3 总装机10MW以上的水电站;4 小(1)型水闸工程。
1.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1.0.4项目法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机构,下同)、监理单位(含监理机构,下同)、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1.0.5水利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1.0.6本规程引用的主要标准如下:《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00 idt ISO9000:2000)《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水闸施工规范》(SL27—91)《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9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1.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工程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功能、适用、外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0288c840854769eae009581b6bd97f192279bff9.png)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第一章绪论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
第二章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组织一、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组织机构1.1 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委员会:由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兼任主任,相关质量、安全、监理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委员会。
1.2 施工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具体的施工质量检验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1.3 施工质量评定部门:负责工程质量评定工作,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
二、职责与权限2.1 施工质量检验委员会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工艺、材料、设备等进行质量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提出改进建议。
2.2 施工质量评定部门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对评定结果负责。
2.3 施工质量检验部门负责制定检验计划、检测方法和标准,进行具体的检验工作。
第三章施工质量检验一、检验对象本规程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的各项工程质量检验,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等。
二、检验内容3.1 材料检验: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样检验,确保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3.2 工艺检验: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艺进行检验,确保操作规范、合理。
3.3 设备检验:对使用的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三、检验方法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和要求,采用不同的检验方法,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检测、试验检验等。
四、检验记录与报告4.1 对每次检验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检验对象、检验方法、检验结果等。
4.2 编制检验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检验对象的基本信息、检验结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等。
第四章施工质量评定一、评定标准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等文件,确定评定工作的标准和依据。
二、评定方法根据施工质量检验结果和标准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划分为合格、优良、不合格等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https://img.taocdn.com/s3/m/6f9e2d5df4335a8102d276a20029bd64783e62bd.png)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范本1:一、总则本规程是为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本规程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的各个环节。
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1. 工程方案的编制1.1 工程方案的编制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等内容。
1.2 工程方案应详细说明施工过程、施工方法、施工步骤等。
1.3 工程方案应经有关部门审核并批准。
2. 施工人员的资质要求2.1 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
2.2 施工人员应持有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2.3 施工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三、施工中的质量检验与评定1. 施工材料的验收1.1 施工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1.2 施工材料的验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其质量符合要求。
1.3 施工材料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并进行标记存放。
2. 施工工艺的检验2.1 施工过程中,应按照工程方案进行相应的检验工作。
2.2 施工工艺的检验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施工过程的质量符合要求。
2.3 施工工艺的检验结果应及时记录和报告。
3. 施工设备的检验3.1 施工设备的选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2 施工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确保其性能稳定可靠。
3.3 施工设备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四、施工后的质量评定1. 工程竣工验收1.1 工程竣工验收应由相关部门组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1.2 工程竣工验收应对工程的各项指标进行检查和评定。
1.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 工程质量评定2.1 工程质量评定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对工程各项指标进行评估和打分。
2.2 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单位。
2.3 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应在工程档案中进行归档保存。
附件:1. 工程方案编制范本2. 施工材料验收记录表3. 施工工艺检验记录表4. 施工设备检验记录表5. 工程竣工验收评估表6. 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法律名词及注释:1. 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制定的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定等文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规程完整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规程完整](https://img.taocdn.com/s3/m/0d1332bf02020740be1e9bea.png)
1 总则1.0.1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 坝高30m以上的水利枢纽工程;2 4级以上的堤防工程;3 总装机10MW以上的水电站;4 小(1)型水闸工程。
1.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1.0.4项目法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机构,下同)、监理单位(含监理机构,下同)、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1.0.5水利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1.0.6本规程引用的主要标准如下:《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00 idt ISO9000:2000)《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水闸施工规范》(SL27—91)《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9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1.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工程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功能、适用、外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471d4ddfb8f67c1cfbd6b82b.png)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2007年12月6日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前言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水利部在1997年12月21日,以部第7号令发布《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在1999年3月4日,以部第9号令发布《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在2006年12月18日以部第30号令发布《水利工程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以上三个部令《规定》是编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以下简称:《验评规程》)的主要依据,也是现行的水利行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凡在我国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项目法人(包括实行代建制,经项目法人委托的代建机构,以下同)、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或个人,在工程质量管理上,必须遵守以上三个部令《规定》及《验评规程》。
水利工程: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水利工程质量: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简单地说“质量”就是要按规范及标准、设计、合同做的工程,达到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要求。
第一章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1997年水利部令第7号)一、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各流域机构受水利部的委托负责本流域由流域机构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二、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及其代建机构,以下同)负全面责任。
水利水电工程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997e368d0029bd64783e2cde.png)
欢迎阅读1 总则1.0.1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 坝高30m以上的水利枢纽工程;2341.0.31.0.41.0.5督。
1.0.6《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1.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工程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功能、适用、外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
2.0.2质量检验通过检查、量测、试验等方法,对工程质量特性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2.0.3质量评定2.0.42.0.52.0.62.0.72.0.82.0.92.0.10中间产品工程施工中使用的砂石骨料、石料、混凝土拌和物、砂浆拌和物、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土建类工程的成品及半成品。
2.0.11见证取样在监理单位或项目法人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2.0.12外观质量通过检查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观质量。
2.0.13质量事故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
2.0.14质量缺陷对工程质量有影响,但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3c0a6599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9f.png)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水利水电工程是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为了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可靠运行,需要实施严格的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本文将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的定义、目的、内容和步骤等方面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规程定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是指依据相关施工标准和技术要求,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质量工作进行检查、测试和评定的程序和方法的规定。
它旨在评估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质量水平,确保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质量符合要求,达到设计要求和安全可靠运行的目标。
二、目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的主要目的在于:1. 评估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质量状况,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不合格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2. 监督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工作,促使其严格按照相关施工标准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3. 为施工单位提供评估施工进展情况、检验质量水平和制定改进措施的依据;4. 提高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水平,确保工程安全可靠运行。
三、规程内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施工质量检验的准备工作:包括制定检验计划、确定检验项目、编制检验标准、制定检验要求和安排检验人员等;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包括施工方案的质量控制、工艺流程的质量控制、材料的质量控制等;3. 施工工程验收:对施工完成的工程进行全面的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4. 施工质量评定:对施工完成的工程进行评定,分析评定结果,提出改进意见。
四、规程步骤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的实施步骤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制定检验计划:根据项目进度和工程特点,制定质量检验计划,明确检验内容、标准和要求。
2. 进行质量检验:按照检验计划进行质量检验,包括现场检查、实地测试和取样分析等。
3. 评估质量状况:对检验结果进行评估,判断施工质量的合格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附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附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https://img.taocdn.com/s3/m/8a08835de2bd960591c67750.png)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Inspection and 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constructionalquality of hydraulic and hydroelectric engineering前言根据水利部2004年(历经三年)技术标准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1—2002)的要求,修订《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试行)》(SL176—1996),并更名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本标准共5章,11节,84条和7个附录。
与原规程相比,增补和调整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扩大了本规程适用范围;——修订了质量术语、增加了新的术语;——修订了项目划分原则及项目划分程序,新增引水工程、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纳入了《堤防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试行)》SL239-1999的有关条款——增加了见证取样条款;——增加了检验不合格的处理条款及水利水电工程中涉及其他行业的建筑物施工质量检验评定办法的条款;——增加了委托水利行业质量检测机构抽样检测的条款;——修订了质量事故检查的条款;——增加了工程质量缺陷备案条款;——增加了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修订了质量评定标准;——修订了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增加了附录A水利水电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办法、附录B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缺陷备案表格式、附录C普通混凝土试块试验数据统计方法、附录D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验收条件、附录E砂浆、砌筑用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附录F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核定签证表、附录G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将原规程附录A水利水电枢纽工程项目划分表、附录B渠道及堤防工程项目划分表修定补充后列入条文3.1.1说明中,作为项目划分示例;——删去原规程附录C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评定报告格式;在附录后加入了“标准用词说明”。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2023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2023](https://img.taocdn.com/s3/m/330beeb8f80f76c66137ee06eff9aef8951e4878.png)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2023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水利水电工程是指利用水资源进行灌溉、供水、发电等工程建设。
水利水电工程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施工质量的检验与评定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与评定工作,制定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2023》。
一、总则1.1 规程的目的:明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的原则和程序,保障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
二、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的基本原则2.1 依法依规: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标准进行检验与评定。
2.2 公平公正:检验与评定工作应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2.3 独立公正:检验与评定工作应由独立的评定机构进行,评定结果应当真实准确。
2.4 全面客观:检验与评定工作应全面客观,不偏离事实真相。
3.1 施工质量检验: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包括工程材料、施工工艺、施工质量等。
3.2 施工质量评定:根据施工质量检验的结果,评定工程的质量等级。
3.3 评定结果通报:将评定结果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和人员,以便及时整改和改进施工工作。
4.2 设计验收:对工程设计文件进行验收,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4.3 施工现场验收: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现场检验,确保施工符合施工要求。
4.4 竣工验收:对工程竣工情况进行验收,评定工程的质量等级。
5.1 质量监督部门:应建立健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检验与评定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5.2 质量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定期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查和总结。
5.3 监督检查:定期对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6.1 施工单位:负责保证工程质量,积极配合检验与评定工作。
6.2 设计单位:负责出具符合规定的设计文件,确保工程的质量。
7.1 优秀奖励:对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达到一定水平的,给予奖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 总则1.0.1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统一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方法,使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
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 坝高30m以上的水利枢纽工程;2 4级以上的堤防工程;3 总装机10MW以上的水电站;4 小(1)型水闸工程。
1.0.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
1.0.4项目法人(含建设单位、代建机构,下同)、监理单位(含监理机构,下同)、勘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工程参建单位及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等,应按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
1.0.5水利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作进行监督。
1.0.6本规程引用的主要标准如下:《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GB/T19000—2000 idt ISO9000:2000)《数值修约规则》(GB8170—87)《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水闸施工规范》(SL27—91)《水工碾压混凝土施工规范》(SL53—9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DJ207—82)《测量误差及数据处理》(JJG1027—91)《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JJF1059—199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2004)1.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符合本规程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工程满足国家和水利行业相关标准及合同约定要求的程度,在安全、功能、适用、外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
2.0.2质量检验通过检查、量测、试验等方法,对工程质量特性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2.0.3质量评定将质量检验结果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所进行的比较活动。
2.0.4单位工程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
2.0.5分部工程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物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部分。
对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或效益起决定性作用的分部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
2.0.6单元工程在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序(或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2.0.7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对工程安全、或效益、或功能有显著影响的单元工程。
2.0.8重要隐藏单元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开挖、地下洞室开挖、地基防渗、加固处理和排水等隐藏工程中,对工程安全或功能有严重影响的单元工程。
2.0.9主要建筑物及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建筑物,指其失事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严重影响工程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及泵站等。
属于主要建筑物的单位工程称为主要单位工程。
2.0.10中间产品工程施工中使用的砂石骨料、石料、混凝土拌和物、砂浆拌和物、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土建类工程的成品及半成品。
2.0.11见证取样在监理单位或项目法人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2.0.12外观质量通过检查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观质量。
2.0.13质量事故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
2.0.14质量缺陷对工程质量有影响,但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
3 项目划分3.1 项目名称3.1.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进行项目划分。
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3.1.2工程中永久性房屋(管理设施用房)、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工程项目,可按相关行业标准划分和确定项目名称。
3.2 项目划分原则3.2.1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划分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施工合同要求进行,划分结果应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质量管理。
3.2.2单位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 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 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
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3 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
大、中型引水(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
4 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3.2.3分部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 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 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 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
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 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 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工程数目,不宜宜少于5个。
3.2.4单元工程项目的划分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 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249.1~6—88,SL38—92及SL239—1999)(以下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 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
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3 《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工程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按层、块、、段进行划分。
3.3 项目划分及程序3.3.1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
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3.3.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在14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划分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书面通知项目法人。
3.3.3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项目法人应重新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4 施工质量检验4.1 基本规定4.1.1承担工程检测业务的检测单位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位颁发的资质证书。
其设备和人员的配备应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4.1.2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中使用的计量器具、试验仪器仪表及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并具备有效的检定证书。
国家规定的需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经县级以上行政部门认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或其授权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4.1.3检测人员应熟悉检测业务,了解被检测对象性质和所用仪器设备性能,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参与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资料复核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工程系列技术职称,并从事过相关试验工作。
4.1.4工程质量检验项目和数量应符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
4.1.5工程质量检验方法,应符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和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
4.1.6工程质量检验数据应真实可靠,检验记录及签证应完整齐全。
4.1.7工程项目中如遇《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尚未涉及的项目质量评定标准时,其质量及评定表格,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按水利部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和报批。
4.1.8工程中永久性房屋、专用公路、专用铁路等项目的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可按相应行业标准执行。
4.1.9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等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测。
施工单位自检性质的委托检测项目及数量,按《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及施工合同约定执行。
对已建工程质量有重大分歧时,应由项目法人委托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数量视需要确定,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1.10堤防工程竣工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抽样检测,工程质量抽检项目和数量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定。
4.1.11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实行见证取样。
见证取样资料由施工单位制安,记录应直实齐全,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4.1.12工程中出现检验不合格的项目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原材料、中间产品一次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及时对同一取样批次另取两倍数量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测该批次原材料或中间产品应定为不合格,不得使用。
2 单元(工序)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按合同要求进行处理或返工重做,并经重新检验且合格后方可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3 混凝土(砂浆)试件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对相应工程部位进行检验。
并提出处理意见。
4 工程完工后的质量抽检不合格,或其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验收或后续工程施工。
4.2 质量检验出现范围4.2.1永久性工程(包括主体工程及附属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单位应依据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结合《单元工程评定标准》的规定确定检验项目及数量并进行自检,自检过程应有书面记录,同时结合自检情况如实填写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办建管[2002]182号)。
2 监理单位应根据《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和抽样检测结果复核工程质量。
其平行检测和跟踪的数量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以下简称《监理规范》)或合同约定执行。
3 项目法人应对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过程进行督促检查,对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核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认定。
4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项目法人、监理、勘测、设计、施工单位以及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物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布,并书面通知有关单位。
4.2.2临时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应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参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确定,并报相应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4.3 质量检验内容4.3.1质量检验包括施工准备检查,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检验,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质量检查,单元(工序)工程质量检验,质量事故检查和质量缺陷备案,工程外观质量检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