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
国际结算的方式
国际结算的方式一般分为三种:汇付/托收/信用证汇付又分为信汇M/T、电汇T/T和票汇D/D托收分为承兑交单D/A和付款交单D/P汇付和托收都是商业信用,信用证是银行信用.信用证的费用最高,风险最小.一般用于不太熟悉的客户比较常用的国际付款方式有三种,即信用证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和直接付款方式。
1、信用证付款方式信用证分为光票信用证和跟单信用证两类。
跟单信用证是指附有指定单据的信用证,不附任何单据的信用证称光票信用证。
简单地说,信用证是保证出口商收回货款的保证文件。
请注意,出口货物的装运期限应在信用证的有效期限内进行,信用证交单期限必须不迟于信用证的有效日期内提交。
国际贸易中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居多,信用证的开证日期应当明确、清楚、完整。
中国的几家国有商业银行,如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都能够对外开立信用证(这几家主要银行的开证手续费都是开证金额的1.5‰)。
2、TT付款方式TT付款方式是以外汇现金方式结算,由您的客户将款项汇至贵公司指定的外汇银行账号内,可以要求货到后一定期限内汇款。
3、直接付款方式是指买卖双方直接交货付款。
CAD: 货运出了,单证寄出了再收钱T/T(国际结算方式): 货运出了,先收钱再寄单证CAD的操作及注意事项作者:donwang定义:凭单证付款(Cash against documents)支付方式如下:卖方将货物提单或能够证明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交给买方或买方代理人后,经验证无误,即将货款支付给卖方或其代理人。
这种支付方式的可靠性不如银行汇票。
开立贸易往来帐户进行赊销的方式,是卖方对买方的信任,相信买方会在约定的日期付款。
只要买方到时付款,这种方式最省时省事,也不增加任何费用。
问题是对于卖方来说,货运出了,单证寄出了,并未取得货款支付的应用保证。
因此,事前对买方资信情况的了解是十分必要的,并且还要对其进行随时监控,以防变化。
特点:为凭单据付款的方式之一。
浅析国际结算方式之汇款、托收、信用证
浅析国际结算方式之汇款、托收、信用证【摘要】当今世界国际贸易迅速开展,商品交易的数量、品种、金额不断扩大,传统“银货两讫〞的结算方式早已不能适应现代国际结算的需求。
当前大多数进出口贸易都是由经办国际结算业务的银行通过票据,单据等结算工具转移和传递并借助某种结算方式清算国际间贸易的债权债务,从而实现贸易的最终完成。
由此银行的国际结算品种逐渐多样,方式也不断开展和创新。
选择结算品种主要取决于国际间经贸活动的容、融资的需求、风险的保障程度和银行的效劳围等因素。
目前最普遍使用的品种有:信用证、托收、汇款、保函,保理和福费廷等种类。
本文将对其中的汇款、托收以及信用证三种结算方式进展分析比照。
关键词:国际结算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一〕汇款、托收、信用证的含义1、汇款〔Remittance〕:也称国际汇兑或国外汇兑,是汇款人或债务人通过本国银行运用各种结算工具将款项付给国外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属于顺汇。
2、托收〔Collection〕:是债权人(出口商)提交凭以收款的金融票据或商业单据,委托银行〔出口国银行〕通过其在国外的分行或代理行向债务人〔进口商〕收取款项的一种国际结算方式。
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
它是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要求和指示作出的在满足信用证要求和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的条件下,向第三者〔受益人、出口商〕开立的承诺在一定期限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文件。
〔二〕在结算过程中使用的汇票的比拟1、汇票的含义及种类〔1〕汇票〔Bill of Exchange/Postal Order/Draft〕是由出票人签发的,要求付款人在见票时或在一定期限,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款项的票据。
汇票是国际结算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信用工具。
〔2〕汇票的分类:①按出票人分类:可分成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②按有无包括运输单据:可分为光票和跟单汇票③按付款日期分类: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④按兑人分类:可分成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2、汇款方式在结算过程中汇票的使用按照汇款使用的支付工具不同,汇款可分为电汇、信汇、票汇三种。
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方式
一、信用证的审核
• 4、保兑文句和限制性条款的审核 • 为了保证收汇安全,开证行应在信用证 上明确写明“保证付款”或“承担第一 付款责任”的责任文句。 • 另外,还要审核开证行或保兑行或付款 行对付款责任,是否加列了限制性文句。
一、信用证的审核
• (二)出口商(受益人)的审证重点 出口商(受益人) • 1、对信用证本身有关说明的审核 • 审核的主要内容是:信用证的种类、使用的 货币、金额、单价与总值等是否与贸易合同 相符。 • 2、对信用证有关货物记载的审核 • 审核的主要内容是:货物名称、品质、数量、 包装以及唛头等方面的要求与贸易合同的规 定是否相符;装运期、装运港、运输方式、 可否分批装运与转运等与贸易合同的规定是 否一致。
三、信用证的主要内容
• 4.对货物的要求 .对货物的要求。 • 主要包括对货物的描述:规格;数量(重量);单价; 包装;价格条件等内容。 • 5.对运输的要求 .对运输的要求。 • 主要体现在航运项目的说明,包括有装运港、卸货港、 运输方式、是否分批装运、是否可转运等。 • 6.对其它的要求 .对其它的要求。 • 主要包括有开证行承担第一付款人的保证条款、保证 行的保兑文句、开证行对议付行的指示条款,电报电 传密押、索汇方式、寄送单据的条款、使用跟单信用 证惯例的声明等。
二、信用证的修改(改证) 信用证的修改(改证)
• 如果发现信用证内容与贸易合同规定的 内容严重不符,且我方经与以上相关部 门协商后又难以办得到,出口商应立即 电告开证申请人向开证行申请改证。如 果修改护的信用证内容我方仍然不能接 受,应继续坚持要求对方改证,直至信 用证的内容与贸易合同内容完全相符后 才能发货,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应有的经 济损失。
• (二)信用证项下处理单证不符的方法 • 1、表提 • 表提又叫“表书面提出单证不符点。 议付行通常要求付款人(即进口商)出 具担保书,以表示愿意接受单证不符点 内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后果。
国际结算方式之信用证概述
45A Description of Goods or Services(货物描述) 46A Documents Required: (单据要 求) 47A ADDITIONAL INSTRUCTIONS (附加指示) 71B Charges (费用) 48 Period for Presentation(单据提 示日期) 49 Confimation Instructions(保兑 指示)
本章内容
一、信用证概述 二、信用证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三、信用证的种类 四、信用证实务
第一节 信用证概述
一、信用证的产生 二、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
它是银行(开证行)根据买方(申请人)的要求和 指示向卖方(受益人)开立的、在一定期限内凭 规定的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即期或在一个可 以确定的将来日期,兑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④不是海港。
⑤信用证内规定一个到达日期是不正确的。
14.货物的描述;
①货物描述不要罗列过多细节,要简短通俗,多拟定常识 性条款。
②货物数量前面有about、approximately、circa 或类 似词语,则数量有10%增减付款。如以重量、长度、容积 作为数量,则有5%的增减幅度。
15.单据描述;
(2)开证申请人的责任和权利
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申请开证 合理指示开证 提供开证担保 支付开证与修改的有关费用 向开证行付款赎单
2.开证行(issuing bank,opening bank)
接受开证申请人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即 是开证行。开证行也被称作授予人。
遵照开证申请人指示开立和修改信用证。 合理、小心地审核单据。 承担第一性、独立的不可推卸的付款责任。
3、受益人(beneficiary)
信用证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支付方式是产生于19世纪后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后继贸易、航运、保险以及国际金融的迅速发展而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结算方式。
它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由进口地银行向出口商提供付款保证,是的出口商的收款风险降低;而出口商必须提供与信用证相符的单据,才可以获得付款,进口商的收货风险也相对减少。
因此,信用证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人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
自出现信用证以来,这种支付方式发展很快,并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应用。
一、信用证概述(一)信用证的含义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解释,信用证是指有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进行付款,或承兑和(或)支付受益人凯利的汇票;或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和支付汇票;或授权另一银行议付。
简言之,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当然,信用证也可以不经客户申请,有开证行根据自身业务需要,直接向受益人开立,这种情况主要是银行为了向他人融资或购买物品时开立的备用信用证。
(一)信用证的特点1.信用证交易的的标的物是单据对出口商来说,只要按信用证规定条件提交了单据,在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情况下,即可从银行得到付款;对出口商来说,只要在申请开征时,保证收到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即行付款并交付押金,即可从银行取得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
因此,银行开立信用证实际是进行单据的买卖。
2.信用证的开证行提供银行信用在信用证交易中,银行根据信用证取代买方承担了作为第一付款人的义务,日后只要卖方提供了符合信用证的单据,即使买方破产,卖方也能从银行得到付款保证。
这样,银行提供了远优于进口商个人信誉的银行信用,较之托收或直接付款方式来说,使卖方风险大的为坚减少。
3.信用证的交易具有独立性。
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货任何其他合同之外的交易,开立信用证的基础是买卖合同,但阴阳鱼买卖合同无关,也不受其约束。
【国际商务单证】第四章--国际贸易付款方式
【国际商务单证】第四章--国际贸易付款⽅式第四章国际贸易付款⽅式【应掌握的主要技能】1.了解并掌握国际结算票据的基本类型2.汇票的种类、流转与缮制3.能对汇票、⽀票与本票进⾏⽐较4.了解并掌握付款⽅式的选择,汇付与托收5.跟单信⽤证,信⽤证的种类、审核与修改6.银⾏保函和备⽤信⽤证,国际保理,福费廷7.了解信⽤融资的概念和基本内容第⼀节国际结算票据⼀、国际结算票据的概述(⼀)票据的定义和种类票据可分为汇票、本票和⽀票三种,凡约定由出票⼈本⼈付款的称为本票,约定由另⼀⼈付款的则称为汇票或⽀票。
在国际贸易结算中,主要使⽤汇票,有时也⽤本票和⽀票。
(⼆)票据法全球范围尚⽆统⼀的票据法。
英国《英国票据法》、国际联盟特别委员会《⽇内⽡统⼀法》、中国《中华⼈民共和国票据法》⼆、汇票(bill of exchange,简称:draft/bill)是国际贸易结算中使⽤最⼴泛的票据。
(⼀)汇票的定义汇票是出票⼈签发的,委托付款⼈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期⽆条件⽀付确定的⾦额给收款⼈或者持票⼈的票据。
卖⽅给买⽅的⽆条件⽀付命令。
汇票⼀式⼆份,两张正本,付⼀不付⼆,付⼆不付⼀,先到先付。
(⼆)汇票的基本当事⼈汇票有三个基本当事⼈,即出票⼈、付款⼈和收款⼈。
出票⼈(drawer):指写成汇票并将汇票交付给收款⼈。
汇票的主债务⼈,⼀般是出⼝商。
付款⼈(drawee, payer):出票⼈在汇票中指定的、在收到汇票提⽰时进⾏付款的当事⼈。
在信⽤证业务中,汇票的付款⼈是开证⾏或其指定的银⾏。
在托收业务中,汇票的付款⼈是买⽅。
承兑后:出票⼈是汇票的从债务⼈,付款⼈是主债务⼈。
收款⼈(payee):从出票⼈⼿中获得汇票的当事⼈,唯⼀的债权⼈,⼀般是出⼝商指定的银⾏。
(三)汇票的内容1.票据名称(word of exchange)汇票必须表明“汇票”字样2.⽆条件的⽀付命令(unconditional order to pay)汇票总必须要有⽆条件⽀付委托的⽂句,该委托不受任何限制,不能将其他⾏为的履⾏或事件的发⽣作为其先决条件。
国际结算三大方式之一
国际结算三大方式之一学金融和国际贸易的同学对于最常用国际结算方式之一的信用证相信一点都不陌生,可是面对这个概念,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容易混淆,缺乏有效理解,我们经常见到描述“我行”、“开证行”、“代理行”、“账户行”、“中间行”、“收款行”、“头寸行”、“寄单行”、“提示行”、“转让行”、“受让行”、“偿付行”,“议付行”对于各种名称的银行经常难以区分谁是谁,下面先我们好好分析一下信用证的相关概念和流程,对于这些“行”的概念,后续碰到我们再逐一解释。
信用证(Letter ofCredit):一种有条件的付款承诺,指银行根据进口商的指示,向出口商开具的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以即期或远期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承诺。
信用证开具流程解释:(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进口商、付款方(Payer、Drawee)、买方。
以美国某一企业I向中国企业E进口商品为例,进口商为I,即为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2)受益人(Beneficiary):出口商、收款方(Payee、Drawer)、卖方。
出口商为E,即为受益人。
(3)出口地银行:寄单行/提示行(Presenting Bank)、通知行(Advising Bank)、托收行(Ordering Bank)、付款行(Drawee Bank)。
(4)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HonoringBank):一般情况下,如若在信用证开立时指明议付行,议付行可以买进受益人提交的信用证项下单据,包括汇票和商业单据,议付行可以是通知行以及其他指定的原意对票据支付对价的银行,如若只审查票据,不支付对价,不构成议付。
(5)进口地银行:开证行(Issue Bank)、代收行(Collecting Bank)、收款行(Beneficiary Bank)。
(6)保兑行(Confirming Bank):是指出口国或第三地的某一银行应开证行的请求,在信用证上加注条款,表明该行与开证行一样,对受益人所提示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单据负有付款、承兑的责任。
国际结算练习题第四章
第四章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基本要求:1、识记信用证、不可撤销信用证、保兑信用证、预支信用证、循环信用证、可转让信用证、对背信用证、对开信用证等概念;2、理解信用证的特点、主要当事人及其权责、信用证的基本业务流程;3、理解信用证的内容,能够看懂英文信用证,并根据信用证要求制单;4、熟练掌握各种类型的信用证的含义、特点、业务流程、适用范围。
5、能正确识别信用证结算方式中存在的风险,并能正确规避。
习题:1、判断题(1)信用证的开立说明了开证行接受了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因此信用证体现了开证行对开证申请人的承诺。
(T )(2)跟单信用证开立的基础是销售合约,因此信用证下当事人不仅受信用证条款的约束,而且同时受销售合约条款的约束。
(T )(3)信用证有效期是指受益人能够利用信用证的最迟期限,这个期限是指受益人向出口地银行提示单据最迟的日期。
(T )(4)对受益人来说,保兑行和开证行承担同样的责任,他可以要求其中任何一个银行履行付款责任,但是他首先要服从信用证条款的规定。
(T )(5)即期付款信用证可以是开证行自己付款,也可以由其他银行付款;可以要求受益人提供汇票,也可以不要求提供汇票。
( F )(6)对开信用证即对背信用证,是一种从属信用证,这种信用证是受益人把开证行开给他的信用证用作支持其往来银行开给其供货商的另一信用证。
( F )(7)按惯例, 在信用证流转过程中, 特定银行只允许担当一项职责, 不能兼顾。
( F )(8)《UCP600》规定,L/C项下可以开立以开证申请人为受票人的汇票。
( F )(9)信用证的性质是银行信用,因此,信用证项下使用的汇票必定是银行汇票。
( F )(10)开证申请人以开证申请书与开证行订立契约关系,信用证一经开出,申请人有义务付款赎单,无论单据是否相符。
( F )(11)循环信用证可省去开证申请人多次开证的麻烦和费用支出,因此适用于分批的均匀交货的合同。
(T )(12)延期付款信用证中,受益人必须出具远期汇票及随附单据向开证行或者指定银行索款。
4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解析
▪ 信用证图解
✓开证申请人
✓开证行
✓银行工作日
✓受益人
✓保兑行 ✓保兑
✓信用证
✓通知行
✓指定银行
✓交单人 ✓交单
✓议付
议付行
7
三、信用证所牵涉的契约安排
1、买卖双方间的销售合同;
2、 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间的开证申 请书,还包括开证协议、担保协议 等;
3、开证行与受益人间的信用证,若存 在保兑行,则保兑行与受益人间仍 存在信用证的契约安排。
Issuing Bank——开证行
遵照申请人指示开证及修改 处于代理人地位
合理小心审核单据 终局性审单
承担第一性的、独立的付款责任 付款与否独立决定
Beneficiary——受益人
五、信用证的形式和内容
根据信用证的开立方式及记载内容 不同,可将信用证分为信开本信用 证和电开本信用证。
其中,电开本又可分为全电本、简 电本等。
简电本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加押, 只起预通知的作用。辨别电开本信 用证有效性的关键:是否加押
六、信用证的内容
国际商会拟定的《开立跟单信用证标准格 式》(国际商会第416号出版物,2006年) 规定,信用证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进口商付款赎单后,即可凭货运单据提货。 若发现货物与合同不符,不能向开证行提出 赔偿要求,只能向出口商索赔,甚至可以进 行诉讼或仲裁。
信用证结算业务程序图式小结:
开证申请人 (进口人)
(1)
(8)
申 请 开 立 信 用 证
进 口 人 付 款 赎 单
付款行
开证行
约定信用证方式结算
受益人 (出口人)
(2)按申请书开出信用证
音译名词,取自英文“mark”。是运输标志另一 种称呼,是为了便于识别货物,防止错发货, 通常由型号,图形或收货单位简称,目的港, 件数或批号等组成。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 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其作用能 使货物在装卸、运输、保管过程中容易被有关 人员识别,防错发错运。
国际结算重点整理,苏州大学
国际结算重点整理第二章国际结算工具——票据一、票据1、含义:票据是由债务人按期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且可以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
2、基本特征:(1)票据是一种设权证券。
一经设立并交付出去,票据的权利义务便随之而确立。
(2)票据是一种无因证券。
一旦作成,票据上的权利即与其原因关系相分离,不受先前原因关系存在与否的影响。
(3)票据是一种要式证券。
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必要记载项目必须齐全且符合规定。
(4)票据是一种流通手段。
凡未标明“禁止转让”字样者,持票人以正当手段取得票据后,有权将其转让他人。
(5)票据是一种可追索的证券。
指票据的付款人或承兑人如果对合格票据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正当持票人为维护其票据权利,有权通过法定程序向所有票据债务人起诉、追索,要求得到票据权利。
3.功能:(1)汇兑功能是票据的传统功能。
(2)支付功能是票据的基本功能。
(3)信用功能是票据的核心功能。
附:了解各种票据各有哪些功能?二、几个名词1、出票人(Drawer),是作成票据、在票据上签名并发出票据的人。
2、持票人(Holder),是持有票据并享受票据权利的人。
3、背书人(Endorser),背书是由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或盖章,并将汇票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这里的持票人即为背书人。
4、被背书人(Transferee),背书是由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或盖章,并将汇票交付给受让人的行为,这里的受让人即为被背书人。
三、汇票1、含义:汇票(Bill)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2、汇票内容的填写:见习题册3、汇票的三种抬头及其流通转让性(1)限制性抬头。
即收款人只限于某一具体人或某一单位或某一金融机构,这类汇票不能流通转让。
(2)指示性抬头。
这类汇票的特征是可以在付款到期日前,经收款人在汇票的背面“背书“后提前从第三方之手取得款项,即背书转让。
(3)持票来人抬头。
信用证国际结算方式的定义、特点、流程、适用范围以及具体案例要求参考资料信息
信用证国际结算方式的定义、特点、流程、适用范围以及具体案例要求参考资料信息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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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信用证范文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是一种最常用的结算方式,尤其是在跨国贸易中,信用证的应用率更是高达90%以上。
信用证是倍受买卖双方欢迎的支付方式,因为它非常安全、快速和可靠。
然而,很多人对信用证这个概念还很陌生,下面我们来详细介绍一下信用证的定义、结算流程及其优点。
一、信用证的定义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商业银行根据买卖双方的申请和要求,通过信用证的形式,用银行的信用保证买卖双方交易的安全性和支付的可靠性的一种结算方式。
简而言之,信用证是银行为了保证交易的安全性和支付的可靠性,向卖方开出的文件信用。
二、信用证结算流程第一步:发货人与买方签订合同,并申请开立信用证在发货人和买方达成交易协议后,发货人需要向买方提供一份合同,以及相关的发票、装运单据等资料。
接着,买方需要向自己的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并填写信用证开立申请书。
信用证开立申请书包括了支付金额、货物规格、运输方式、交货日期、付款期限和信用证的有效期等详细信息。
第二步:买方银行开立信用证买方银行根据买方的信用证开立申请书,开立一份符合要求的信用证。
第三步:发货人向银行出具装运单据发货人凭借合同,向银行出具一份符合要求的装运单据。
第四步:买方银行付款发货人凭借银行出具的装运单据,向买方银行索取相应的付款。
买方银行在核实装运单据和信用证的一致性后,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向发货人付款。
第五步:买方向银行索取货物买方凭借信用证,向银行索取货物。
三、信用证的优点1、实现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银行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向发货人付款,可以保证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提高交易的效率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可以帮助买卖双方快速达成交易,并促进交易的顺利进行。
3、避免双方信誉风险通过信用证的形式,买方不需要担心发货人无法履行义务,发货人也不需要担心买方无法及时付款,从而避免了双方信誉风险。
4、增强国际贸易合作关系通过开立信用证,买卖双方可以建立起信任和合作关系,从而为未来的贸易合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四章 习题——信用证
国际结算方式一、单选1.提单日期是7月15日,信用证的有效期是8月15日,按《UCP600》规定,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日期是()A. 7月15日 B.8月5日 C.8月15日8.承兑是()对远期汇票表示承担到期付款责任的行为。
A.付款人B.受款人C.出口人D.开证银行9.一张每期用完一定金额后,须等开证行通知到达,才能恢复到原金额继续使用的信用证是()A.非自动循环信用证B.半自动循环信用证C.自动循环信用证D.有时自动,有时非自动10.香港某公司出售一批商品给美国ABC CO.,美国银行开来一份不可撤消可转让信用证,香港某银行按香港公司委托,将信用证转让给我进出口公司,如信用证未对转让费用做说明,按惯例应由()A.我某进出口公司承担B.香港某公司负担C.美国ABC CO.负担D.香港某银行负担11.L/C与托收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其全套货运单据应()A.随信用证项下的汇票B.随托收项下的汇票C.50%随信用证项下的汇票,50%随托收项下的汇票D.单据与票据分列在信用证和托收汇票项下12.信用证的第一付款人是()A.进口人B.开证行C.议付行D.通知行13.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信用证规定,汇票的付款人是开证行,货物装船完毕后,闻悉申请人已破产倒闭,则()A.由于付款人破产,货款将落空B.可立即通知承运人行使停运权C.只要单证相符,受益人仍可从开证行取得货款D.待付款人财产清算后方可收回货款14.除非特殊情况,通常开证行开立的信用证一般不是()A.不可撤消信用证B.议付信用证C.跟单信用证D.预支信用证15.托收的优点不包含()A.进口人可免去申请开立信用证手续,不必预付银行押金B.属于银行信用,出口人能安全、及时收汇C.有利于资金融通和周转,增强出口商品的竞争力D.减少费用支出16.根据《UCP600》规定,若信用证条款未明确规定是否“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运”,则应视为()A.可允许分批装运,但不允许转船B.可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C.可允许转运,但不允许分批装运D.不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17.信用证规定有效期为1999年11月30日,而未规定装运期,则可理解为()A.最迟装运期为1999年11月1日B.最迟装运期为1999年11月15日C.最迟装运期为1999年11月30日D.最迟装运期为1999年12月15日18.按照《UCP600》的规定,信用证未明确是否保兑,就是()A.未保兑的信用证B.已保兑的信用证C.由通知银行来决定是否保兑;D.由进口人来决定是否保兑19.审核信用证的依据是()A.《UCP600》和合同B.保险单C.商业发票D.提单20.某公司出口练习本,信用证规定:“练习本1000打,单价每打1.58美元,总金额15800.00美元,禁止分批装运”。
国际结算基本方式--信用证解析
(二)L/C的开立形式 1、信开本(To open by Airmail) 2、电开本(To open by Cable)
(1)简电本(Brief Cable)
➢简电本不是有效的L/C文件, 不能作为交单议付的依据。
• 案例分析:某公司出口一批冷冻鱼,7月16日接到通知行转来 的一张信用证简电通知。简电通知中表明了L/C号码、商品的 品名、数量和价格等项目,并说明“详情后告”。我公司收到 简电通知后急于出口,于7月20日按简电通知中规定的数量装 运出口。在货物装运后制作单据时,收到了通知行转来的一张 L/C证实书,证实书中规定的数量与简电通知中的数量不符。 问:我方应按信用证证实书的规定还是按简电通知书的规定制 作单据?
(2)L/C的装运期
• 一般应明确规定装运期;若只有有效期而无装运期, 可理解为二者为同一天,即“双到期”。
(3)L/C的交单期
• 根据《UCP600》的规定:银行拒绝接受迟于运输 单据21天提交的单据,但无论如何交单期不得晚于 L/C的有效期。
• 案例:国外开来不可撤销L/C,证中规定最迟装运期 为2001年12月31日,议付有效期为2002年1月15日。 我方按证中规定的装运期完成装运,并取得签发日 为12月10日的提单,当我方备齐议付单据于1月4日 向银行议付时,遭银行拒付。问:银行拒付是否有 道理?为什么?
保证取得代表货物的单据 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收到货物 可以取得资金融通
3、对银行的作用
案例分析
我某出口公司按CIF条件,凭不可撤销L/C 向某外商出售货物一批。该商按合同规定 开来的L/C经我方审核无误,我出口公司在 L/C规定的装运期内将货物装上海轮,并在 装运前向保险公司办理了货运保险,但装 船完毕后不久,海轮起火爆炸沉没,该批 货物全部灭失,外商闻讯后来电表示拒绝 付款。
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
三、信用证适用的国际惯例
• 第19条讲的是银行间的偿付办法
三、信用证适用的国际惯例
• 第20条~第22条关于货运单据的规定。在原则 上阐明了以下几点: • 第一、关于出单单位和出单人,条文规定不宜 采用并冠以诸如“第一流”、“著名的”。 “合格的”、“独立的”、“官方的”这样一 些修饰语; • 第二,单据原来规定非正本不可,现在则有所 放宽:影印的、电脑处理的、甚至复写的也可 算做正本了,等等。其中第22条涉及货运单据 出单日。对于那些出单日在前的,银行也接受, 但必须在信用证中和“UCP 500”中规定的有关 期限内交单才行。
开证行
(一)信用证的含义的理解
开证申请人
1申
受益人
受 3 将 益 信 用 人 证 通 知 给
请 开 证
开证行
2 寄信用证
通知行
(一)信用证的含义的理解
5.凭规定的单据 5.凭规定的单据 注意:严格符合的原则 注意 严格符合的原则 货运单据 单单一致 (1)主要单据 (1)主要单据 商业发票 单证一致 保险单据 原产地证书 (2)附属单据 (2)附属单据 装箱单 重量单 海关发票 商检证书 6.对付款的理解 即期付款、对远期汇票的承兑、 对付款的理解: 6.对付款的理解:即期付款、对远期汇票的承兑、 对延期付款提供保证和对货运 单据的议付
三、信用证适用的国际惯例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500号 号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 国际商会 号出版物 (UCP 500) 从 1994年 1月 1日 ) 年 月 日 起在全球实施。 起在全球实施。 共49条 条
三、信用证适用的国际惯例
第1条 (1)惯例的适用范围是一切跟单信用证, 在一定范围内也适用备用信用证;(2)信用 证上应注明:本证系根据“UCP 500”而开立的; (3)信用证有关各方均应遵守本惯例 第2条讲的是信用证的定义 第3条的精神银行只管信用证、不管买卖合约 第4条又表明,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只管货运 单据不管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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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证的基本内容及流转程序
5.关于运输方面的项目
(1)装船港(Port of Loading / Shipment); (2)卸货港或目的地(Port of Discharge or Destination); (3)装运期限(Latest Date of Shipment); (4)可否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s Permitted / Not Permitted); (5)可否转运(Transshipment Allowed / Not Allowed)。
信用证方式概述
转让行(Transferring Bank)。在国际贸易活动 中,中间商往往请求申请人申请开立可转让信 用证。在此信用证下,中间商可以向其所在地 银行提出申请,将信用证下的金额转让给第二 受益人,该办理转让的银行就是转让行。
信用证的基本内容及流转程序
一、信用证的基本内容 (一)跟单信用证格式
信用证方式概述
4.对进口地开证银行的作用
(1)开证银行开立信用证不必马上付款,所以在收 取开证押金的情况下,可以占用开证人的开证押 金,并可得到开证手续费收入。 (2) 可以扩大业务内容,加强与客户的关系。如 可叙做进口押汇,招揽介绍仓库、报关、运输等业 务,同时也能增加利息、手续费等外汇收入。
信用证方式概述
信用证方式概述
承兑行(Accepting Bank)。承兑行是对受益人签 发的远期汇票予以承兑,并到期付款的银行。承 兑行通常应开证行的请求和指示,承担承兑和到 期付款的责任。无论开证行倒闭还是发生支付困 难时,承兑行都要履行到期付款义务。 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偿付行是开证行指 定的对议付行或付款行进行偿付的代理人,是为 议付行索汇方便而指定的偿付机构。它仅是开证 行的出纳机构,不接受审核单据,与受益人毫无 关系。议付行索偿时,必须无条件付款。
二、信用证方式的有关当事人
(一)信用证方式的基本当事人
1.开证行(Issuing Bank):开证行是应开证申请 人要求,开出信用证的银行。 2.受益人(beneficiary):开证行在所开立的信用 证中明确指定的,并由其接受信用证,凭以发货、 交单、取款的出口商叫受益人。 3.保兑行(Confirming Bank):是第三家银行应 开证行的要求在不可撤销信用证上加具保兑,即成 为保兑行。
信用证的基本内容及流转程序
(四)出口商受证发运货物(Acceptance of L/C and Shipment of Goods)
出口商收到信用证后,与合同核对无误,即备 货、定航、商品检验、报关,最后向议付行交单。
信用证的基本内容及流转程序
(五)出口方银行议付索汇(Negotiation and Claim Reimbursement)
(1) 因有开证银行的付款保证,只要出口商严格 按照信用证条款出运货物,并提交与信用证规定相 一致的单据,肯定能取得货款,收汇安全有保障。 而且,按国际惯例一般是由当地银行垫款议付,不 必直接向国外开证银行交单取款,可加速资于收款有保证,出口商比较容易取得银行 的贷款。例如装运前的打包放款、装船后凭单据做 出口押汇等,有利于出口商的资金周转。 (3) 在实施贸易和外汇管制的国家里,开证行开 出的信用证都须经过贸易和外汇管制当局的批准, 所以出口商只要接到有效的信用证,就可放心发运 货物,货款一定能完全收到。对出口商而言,采用 信用证方式可避免进口国家禁止进口或限制外汇转 移而产生的风险。
信用证方式概述
指定银行通常包括以下几个: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议付行是按照信 用证的规定对单据进行审核相符后,向受益人 垫款或买入受益人的汇票和单据的银行,亦称 为押汇银行。 付款行(Paying Bank)。付款行是信用证中规定 的汇票付款人。当开证行在信用证上指定除开 证行及进口商以外的其他银行为信用证项下汇 票的付款人时,该银行即为付款行。
信用证的基本内容及流转程序
(三)出口方银行通知、转递、保兑信用证 (Advice of Credit)
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后,要鉴别信用证的真实性,核 押无误后,以通知书形式,通知受益人。 转递行应核对印鉴相符后,将原证转交受益人。
如果受益人对开证行资信有怀疑,可找一家保兑行, 对该信用证进行加保(Add Confirmation)。
信用证方式概述
3.对出口地银行的作用
(1) 因有开证银行的保证,只要出口商交来的单 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即可向开证行或其指定的付款 行或偿付行要求付款,因而对出口商放款及融通资 金的安全问题较有保障。 (2) 根据信用证条款、开证行及受益人的资信对 出口商做出口押汇、打包放款等,可扩大业务,增 加利息、手续费等外汇收益,这是外汇银行很重要 的业务收入。
信用证的基本内容及流转程序
承认单据到达后,或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 如期备款赎单。 所有单据、信函、文件、电信,在传递过程中 遗失、受损或延期,如果不是银行的直接责任 或疏忽,银行对此概不负责。
信用证的基本内容及流转程序
(二)进口方银行开证(Issuance of L/C) 开证前,进口地银行首先应调查进口商的资信,并 审查进口商提交的开证申请书。若合格,方可开证。 开证时必须按开证申请书条款开证,否则为违约。 开立信用证至少一式两份,以信开或电开等方式将 信用证的内容发给出口商所在地的联行或代理行, 由它们通知或转递给受益人。信开是以航函将信用 证寄给出口商所在地的联行或代理行,电开则以电 报、电传或SWIFT方式对出口商所在地的联行或代 理行开证。
信用证的基本内容及流转程序
跟单信用证流程: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 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 件后,即装运货物。
信用证方式概述
(二)信用证方式的特点
1.开证银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
2.信用证是一项独立的文件,不受交易合同的约束 3.信用证业务处理的是单据,而非货物
信用证方式概述
(三)信用证方式的作用
1.对进口商的作用
(1) 在申请开证时,不必交付全部货款,只需 付出部分押金、担保品,或提供保证人做担保, 减少资金占用。 (2) 在付款后,可以肯定地取得代表货物所有 权的单据,凭以提货,从而保证资金的安全。
1993年,国际商会公布了《跟单信用证统一 惯例》(UCP500)后,又制定了适用UCP500条款 的“最新国际商会标准跟单信用证格式”,简称 “516”格式(参见书中示样4—1、示样4—2所示 的致受益人和通知行的信用证通知书)。虽有标准 格式,世界各地银行在实务中开立的信用证格式 仍有差异,但其基本要点及必要内容大致相同。
信用证的基本内容及流转程序
(二)信用证包括的主要项目
1.关于信用证本身的项目
(1)开证行(Issuing Bank); (2)信用证形式(Form of Credit); (3)信用证号码(L/C Number); (4)开证日期和地点(Date and Place of Issue); (5)受益人(Beneficiary); (6)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寄单方法(Method of Dispatching Documents)。
信用证的基本内容及流转程序
(2)开证行负责条款(Engagement / Undertaking Clause)。 (3)开证行名称和签字(Issuing Bank's Name and Signature)。 (4)其他特别条款(Other Special Conditions)。 根据交易需要,可加列的条款有
信用证方式概述
(3) 可通过信用证条款,规定出口商交货期 限,促进出口商按时交货,既可保证资金运转通 畅,又可减少因出口商延迟交货而负担货价波动 的风险。 (4) 可通过信用证条款,要求出口商提供有关 保证货物质量、数量及安全等方面的单据的种类 及份数,以减少贸易风险。
信用证方式概述
2.对出口商的作用
开证行要求通知行保兑; 限制由某银行议付; 装运船只限于某国籍或不许装某国籍船只;
信用证的基本内容及流转程序
装运船只不许在某港口停靠,或不许采用某条航线; 发票加注进口许可证; 受益人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履约保证金后信用证方 能生效。
信用证的基本内容及流转程序
二、信用证业务的流转程序 (一)进口商申请开证(Application for Credit)
信用证方式概述
(二)信用证方式的其他当事人
1.开证申请人(The applicant) :开证申请人是指 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进口商。 2.通知行(Advising Bank):通知行是开证行的代 理人,一般为出口商所在地银行。 3.指定银行(Nominated Bank):指定银行是指由 开证行指定,对信用证进行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 行。
信用证的基本内容及流转程序
3.关于货运单据的项目 (1) 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2) 提单(Bill of Lading); (3) 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 (4) 辅助单据(Additional Documents)。
信用证的基本内容及流转程序
信用证的基本内容及流转程序
(7)信用证金额(L/C Amount); (8)有效期限(Terms of Validity Expiry Date)。
信用证的基本内容及流转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