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规定(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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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制度(附员工保密协议)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制度(附员工保密协议)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第一章一般规定1.商业秘密定义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知悉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基于签订本协议人员工作的特殊性,本协议所涉及的下列具体内容包括技术信息、业务信息、客户的商业秘密、证券信息、人事薪酬等,因此员工必须予以保密。

2.保密义务2.1.任职期间,非经公司许可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文字、翻印等)将在公司工作期间所了解、知晓、掌握的商业秘密提供、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竞争对手、商业伙伴、新闻媒体、关联企业、朋友乃至有血缘关系的亲属等),无论这种提供或泄露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亦不论是故意或过失;2.2.任职期间员工除应对自己因工作需要掌握的公司之商业秘密负严格保密之责任外,还应采取合理之必要保护措施,防止第三人(包括与所任职工作无必要关联的同一单位或部门的其他人员)自员工或员工负责管理的部门获取其所负责保管或接触的商业秘密;2.3.任职期间,员工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之利益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无论该秘密是否应为其掌握、知晓、了解;2.4.员工在任职期间不得取得或接触按其级别和职权不应当取得或接触的商业秘密,如确属非因自身原因取得或接触而了解、知晓、掌握的与自身级别和职权不相适应的商业秘密的,也应遵守保密制度;2.5.员工任职期间不得以劝说、利诱、威胁、探听等任何方式对非自己任职的部门或同一部门中自己未接触或从事的活动以求知晓、了解、掌握;2.6.任职期间,员工对于所了解、知晓、掌握的关于公司与其现有或潜在的客户、关联企业等之间的关系亦属商业秘密。

公司对上述群体或个体所应承担的保密责任,员工也应无条件承担;2.7.员工在任职期间编制、使用、持有的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来往书信、客户名单、笔记、备忘录、计划、图纸)原始件、复印件、样本均属于公司所有。

员工须在公司的要求下在任何时候及在任职期满离职时将上述文件(包括正本与副本)、原始件、复印件、样本交还公司。

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业秘密管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秘密,是指具有以下条件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一)不为该信息的应用领域的人所普遍知悉;(二)具有实际的、潜在的商业价值;(三)经公司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坚持积极防范、有利工作的指导思想,遵循需要知悉原则和分割原则;需要知悉原则是指根据管理、科研、业务工作的需要,若不向员工授权掌握某项商业秘密就无法进行生产、工作或者达成某项交易,应使其知悉该内容;分割原则是指把完整的事项根据经营、管理不同环节分割成若干部分,每个环节只能知悉本部分商业秘密的内容;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第五条公司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第六条公司应把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列入各级领导议事日程,纳入公司各部门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第七条公司保密、法律和宣传部门应经常性的加强员工保密教育,普及保密知识,不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第八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认真履行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九条公司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对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研究决定商业秘密保护重大事项;第十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是公司商业秘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国家保密法规和公司有关保密制度;(二)组织制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规章制度;(三)监督指导公司商业秘密的管理及定密、标密工作;(四)负责出国携带资料或新闻宣传的保密审查;(五)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调查处理公司失、泄、窃密事件;第十一条公司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实行领导负责制;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十二条公司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实行分工负责制,遵循“谁主管业务,谁负责保密”和“谁涉密,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担负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分管有关方面工作的领导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公司各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涉密事项的保密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并针对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性保密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及所属部门应设立专兼职保密员岗位;专兼职保密员岗位职责是:(一)落实国家及公司各项保密规定,制定本部门保密事项的保密管理制度:(二)监督检查本部门保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负责本部门商业秘密的定密、解密的工作;(四)协助调查处理本部门失、泄、窃密事件;第三章范围和密级划分第十四条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某一信息泄露后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属于公司商业秘密保护范围:(一)影响公司改革和发展的事项;(二)影响公司营销活动的事项;(三)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四)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地位的事项;(五)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六)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七)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八)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九)公司特别指定的其他保密信息;公司商业秘密包括技术、工艺、配方、数据、程序、设计、制作方法、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品价格、产销策略、招投标文件、计算机程序及相关文档、公司发展规划、投资计划、财务状况、法律事务、重大改革方案等;第十五条公司商业秘密密级按重要程度划分为AAA级、AA级、A级三个等级;关系到公司生存与发展及重大经济利益的应划为AAA级,关系到公司发展及经济利益的应划为AA级,影响公司经济利益的应划为A级;第十六条公司商业秘密项目的确定和修改应遵循“谁产生秘密,就由谁定密”的原则,依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密源产生部门拟出保密项目,本部门保密员审核、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批确认后,报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二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汇总后报公司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将对保密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第四章标识和保密期限第十七条公司商业秘密的标志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应依照公司设计保密项目的内容选定;保密期限应依照公司涉及保密项目的内容选定;保密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特殊情况可以定为长期;标注密级时应同时标注保密期限;第十八条密源产生部门应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各类公文,在发文稿纸上的相应栏目做出密级和保密期限标识;第十九条密源产生部门应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各类公文、领导讲话、报表、资料等纸介质秘密载体做出密级和保密期限标识;第二十条密源产生部门应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磁介质、光盘介质等秘密载体严格按照存储文件同样的密级进行管理,在适当位置加盖“公司商业秘密保密标记章”,做出标识;第五章保护措施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所指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包括建立保密制度、做出保密标识、加盖保密标记、附注保密文字说明或提出口头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在劳动合同中订立保密条款等合理措施;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内部保卫工作;未经许可,非本公司人员不得进入公司办公及会议场所;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对重点涉密区、保密部门及涉密部位的管理;一公司领导办公区为特别保密区,总经理办公室、财务、技术、事务、信息、采购、销售等部门重点涉密部门;二特别保密区、重点涉密部门、重点涉密部位,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或接触;第二十四条公司必须与重点涉密部门、部位和岗位的重点涉密人员,以及所有涉密人员签订商业秘密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对上岗、在岗、离岗各环节实行严格监督,发现不适合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离;第二十五条公司应严格控制商业秘密知悉范围,严格按规定的数量制作商业秘密载体,严格按指定范围组织阅读和使用,并对接触和知悉内容的人员做出文字记载;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完善商业秘密载体收发、传递、借阅、复制、管理、销毁等管理工作;一收发商业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二传递商业秘密载体,送往外部门的,必须通过机要方式寄送,严禁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传递;商业秘密载体不得携带和邮寄出境;特殊情况下确需携带时,必须履行保密审查手段,并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三借阅AAA级、AA级载体应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四复制商业秘密载体应经密源产生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复制的商业秘密载体应视同原件管理,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五销毁商业秘密载体应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将商业秘密载体作为废品或垃圾出售给个体商贩或者废品收购点;六商业秘密载体应当由各部门设置安全可靠的保密设备保存,并由专人管理,阅办后要及时清退、归档;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对计算机和网络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一计算机应设置用户口令,关键数据和软件应加密;电子邮件和语音信箱密码应加强防护;二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不得存储在公用电子邮箱、私人电脑或私人用途的移动硬盘内;未经批准,严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带离保密办公区域;三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该采取系统访问控制、数据保护和系统安全保密监控管理措施;四涉密计算机网络应当与公共信息网络实行有效地物理隔离;严禁涉密计算机网络及用于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直接或间接与公共信息网络相连;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对涉密会议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一会议场所应当具有屏蔽保密效果或保密条件,不得使用无线话筒;二会前应对与会人员宣布保密纪律;三不得采用电视或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AAA级内容的涉密会议;四涉密会议文件、资料必须加注保密标识,严格控制发放范围并做好登记,重要涉密文件资料应当标明“会后收回”字样,会议休会或结束时,会议主办部门及时收回清点、登记;第二十九条公司应当加强计划、营销等方面的保密工作;严禁泄露货源、库存、价格等信息;第三十条公司应加强项目投资计划、商务谈判、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的保密管理;一谈判或合作前签订保密协议或者订立保密条款,明确商业秘密的具体范围、保护措施、保护义务、违约责任等;二参与项目谈判、招投标的人员,应当签订保密协议;第三十一条公司在新闻宣传、学术交流等活动中实行保密审查制度;一对外公开发表的论文和新闻,应由发布人所在部门进行保密初审,然后报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进行保密审查;二对外宣传和举办展览,参加评审会或鉴定会,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论文、交流材料等,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应由密源产生部门进行保密审查;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外来人员参观考察和交流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合理安排行程路线,重要涉密部门、部门、装备禁止参观或者拍照;第三十三条公司在涉外经济技术合作等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涉外工作保密的有关规定,对确需提供涉及商业秘密的,应事先签订保密协议,严格界定提供和使用的范围,办理审批手续;第三十四条公司应在合作研究与开发、专利转让、委托加工等活动中做好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一委托或合作研究与开发项目时,应订立保密协议、对涉密的具体内容、使用范围、权利归属、商业秘密的披露及保密义务,以及项目完成后商业秘密的管理、使用,违约责任等应做出约定;二转让科技成果、专利技术时,涉及商业秘密的,应订立保密协议,约定许可使用的地域、时间、内容、使用方式、使用费用及违约责任等;三委托加工产品、提供设备或承销其产品时,涉及商业秘密的,应订立保密协议,对该商业秘密的范围、保护措施、禁止转让、违约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第三十五条商业秘密的解密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商业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二保密期限未到,原定保密部门或有关部门认为需提前解密的,应报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审核,解密时应在原密级旁标明“解密”字样并做好登记;三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原定保密部门确定;第三十六条公司对国家机关要求披露或提供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资料,应向国家机关说明情况并请求予以保密;第三十七条公司商业秘密受到侵害时,应该及时通过行政或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第三十八条公司对为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做出突出贡献的所属部门、员工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三十九条公司对违反本办法造成重大泄密隐患或泄密事件的所属部门员工应该视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第六章员工的保密义务和权利第四十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订立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条款或签订商业秘密保密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明确保密的范围、内容、责任和义务、期限及违约责任;公司有权拒绝聘用不签订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的人员;第四十一条公司员工应谨慎、妥善保存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一切有关资料、记录、软盘、设备等,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二违反公司有关保密规定或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披露或提供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三未经本公司许可,将公司商业秘密用于指定目的以外用途;四协助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商业秘密;五非法侵害、利用他人商业秘密;六泄露因执行职务知悉的他人商业秘密;第四十二条员工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仍对公司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直至保密期限届满;一原保管的涉密文件、资料、物品应当全部退还公司并办理移交手续;二不得利用其所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三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三年内,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部门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员工遵守前款规定,造成实际损失并提出补偿请求的,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期给予适当补偿;第四十三条公司员工应司法、行政、立法等机构要求披露或提供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信息资料的,应立即报告公司,并配合公司采取适当措施;第四十四条员工发现商业秘密泄露,应及时向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报告,协助相关人员调查并采取积极有效地补救措施;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保密义务解除:(一)商业秘密保密事项期限届满;(二)公司正式公开披露该保密事项;(三)公司违反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约定义务的;第四十六条公司与员工双方因商业秘密保护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以下方式处理:一属于劳动争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二属于其他争议的,可通过仲裁、诉讼途径解决;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编制: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

二、保密范围1.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商业计划、合作伙伴及客户信息等。

2. 员工在工作中获取的任何公司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范围。

三、保密义务1. 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 外部合作伙伴在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时,也需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获取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四、保密措施1. 公司将商业秘密进行分类管理,对不同级别的商业秘密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2. 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

3. 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五、保密管理1. 公司设立专门的保密管理部门,负责商业秘密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2. 对于发现泄密行为的员工,公司将严格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商业秘密的转移1. 员工在离职前不得擅自将商业秘密带出公司,应当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带走相关资料。

2. 公司是否同意离职员工将商业秘密带出公司,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

七、保密责任1. 公司领导应当加强对保密管理工作的重视,确保保密制度的贯彻执行。

2. 公司员工应当积极遵守保密制度,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八、违反保密制度的处理1. 对发生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员工,公司将严格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如因商业秘密泄露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保密制度的解释权公司保留对本保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如有需要修订,应当由公司领导组织制定并征得大多数员工的同意。

十、附则本保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调整或修订应当通过公司内部通知方式向全体员工公布。

任何与本保密制度相违背的规定,均无效。

以上就是本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

公司商业保密资料保密管理规定

公司商业保密资料保密管理规定

公司商业保密资料保密管理规定1. 背景和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的商业保密资料得到妥善保密和管理,以防止未经授权的披露或使用。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以及与公司有关的合作伙伴和服务提供商。

2. 定义- 商业保密资料:指涉及公司商业运营、技术、客户、合同、战略、市场、财务或其他重要商业信息的任何非息。

- 披露:指未经授权向第三方透露商业保密资料。

- 使用:指未经授权利用商业保密资料。

- 员工:指公司内部的雇员和临时工。

- 合作伙伴:指与公司有业务合作关系的外部实体或个人。

- 服务提供商:指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外部机构或个人。

3. 保密责任- 公司员工应了解和遵守保密政策和规定。

- 合作伙伴和服务提供商应在签署适当的保密协议后才能获得商业保密资料。

4. 保密措施- 所有商业保密资料必须以书面形式标记为“商业保密”或类似词语。

- 商业保密资料应妥善存储并限制访问权限。

- 电子商业保密资料应加密并采取适当的网络安全措施。

- 在会议或讨论中使用商业保密资料时,应确保参与者身份合法,并要求签署保密承诺。

5. 保密违规处理- 任何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将受到严肃处理,包括纪律处分和法律追责。

- 违反保密规定可能导致损害公司利益和声誉,并可能面临赔偿责任。

6. 培训和宣传- 公司将定期提供保密培训以确保员工了解保密规定和最佳实践。

- 公司将通过内部通讯和宣传活动提高对商业保密的重视和意识。

7. 附加规定- 本规定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公司所有。

- 任何对本规定的修改或补充应经公司合法授权。

8. 生效日期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取代之前所有相关保密规定。

以上为公司商业保密资料保密管理规定,请所有员工和合作伙伴遵守。

如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公司法律部门或保密办公室。

保密经理签名:日期:。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明确公司商业秘密的定义、保护责任和措施,以确保公司的商业机密得到充分保护并防止泄露,从而维护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商业利益。

2. 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公司拥有并合法持有的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营销策略、销售数据、财务信息等,这些信息对于公司商业运作的成功具有重要意义。

3. 商业秘密的保护责任3.1 高度保密性公司员工应认识到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其保密性。

员工不得向未经授权的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无论泄露形式为口头、书面或电子方式。

3.2 限制访问权限仅有授权人员可以访问商业秘密,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查阅、复制或传输商业秘密信息。

员工应遵守公司内部的访问权限管理机制,并确保商业秘密信息妥善保管。

3.3 合同保密条款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合同应明确商业秘密的保护责任和义务,并约定违反保密条款的惩罚措施。

员工应理解并遵守合同中的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3.4 安全措施公司将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物理安全措施,以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性。

员工应积极配合并正确使用这些安全措施,避免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

4.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4.1 教育和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商业秘密保护的培训和教育活动,以提高员工对商业秘密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员工应积极参与培训,并将培训内容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4.2 保密协议公司将与涉及商业秘密的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商业秘密的保护责任和义务。

保密协议应包括保密期限、保密范围、禁止行为等内容,并约定违反保密协议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4.3 访问权限管理公司将建立严格的访问权限管理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商业秘密。

访问权限应根据员工职责和需求进行细分,避免信息泄露的风险。

4.4 技术保护措施公司将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网络安全等方式,保护商业秘密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员工应正确使用这些技术手段,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4.5 法律保护公司将依法注册和保护商业秘密,确保享有法律保护。

【保密制度】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办法(WORD8页)

【保密制度】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办法(WORD8页)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办法0 目的0.1 商业秘密涉及施工生产、经营管理和科技活动的各个领域,是企业的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事关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大局,必须确定保密范围,采取有效措施给予保护。

0.2 为确保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障改革与发展的顺利进行,防止集团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特制定本办法。

1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各部室、各分子公司、各驻外办事处、各项目经理部及全体员工。

2 引用标准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2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决定》。

2.3 总公司《商业秘密暂行规定》。

3 术语和定义3.1 术语3.1.1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3.1.2 密级:集团公司的秘密的密级分为“机密”“秘密”两级。

3.1.3 机密:机密是重要的集团公司秘密,泄漏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3.1.4 秘密:秘密是一般的集团公司秘密,泄漏会使集团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4 职责和权限4.1 集团公司党委保密委员会负责指导,保证党和国家商业秘密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

4.2 集团公司党委保密委员会负责本程序的制定、解释、修改及监督执行。

4.3 集团公司本部其他各部室、各分子公司、各驻外办事处及各项目经理部负责具体实施。

5 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5.1 保守商业秘密的原则:必须遵循“该保密的坚决保住、不该保密的坚决放开”,合理确定商业秘密事项,准确界定密级及其密级范围。

5.2 保守商业秘密的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应加强保守商业秘密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应成立保密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指定党群领导一名副职负责该项工作。

设专职或兼职保密工作人员,领导和具体负责保守商业秘密工作。

同时建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接受集团公司保密委员会( 领导小组)和保密部门的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

5.3 保守商业秘密范围5.3.1 施工生产信息中下列事项之一的,应给予保护:a) 尚未实施的决策方案、投资计划和论证数据图表;b) 新产品开发利用资料;c) 尚未实施的重大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计划;d) 施工生产形势综合分析报告和生产发展的预测建议;e) 拔尖技术人才的技术、档案资料。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规定(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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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规定(最新)Jinan 888 XXX。

Ltd.XXXIn order to protect the company's trade secrets。

maintain the company's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and strengthen the management of us levels and types of trade secrets。

these management XXX with the "Compan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he "Anti-XXX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Labor Contract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Chapter 1General nsArticle 1XXX SecretsThe company's XXX n that is not known to the public。

can bring economic benefits to the company。

has practicality。

andhas been protected by the company。

including technical n。

business n。

customer trade secrets。

personnel salary n。

etc.Article 2Scope of nXXX Co。

Ltd。

and Jinan Yin Feng Chemical Co。

Ltd.Article 3Confidential nsXXX or master the company's trade secrets and have XXX impact on the company's funds。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新版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新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保密工作,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离职员工、临时工、实习生及所有接触公司保密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公司保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确保保密工作的合法性。

2. 分级管理:根据信息的保密程度,实行不同级别的保密措施。

3. 责任明确:明确各级人员保密责任,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4. 预防为主:加强保密意识教育,预防保密事件的发生。

第二章保密范围第四条公司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商业秘密:公司的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等。

2. 经营信息:公司的财务状况、销售情况、客户信息、合作伙伴信息等。

3. 研发成果:公司的研发计划、技术成果、专利技术等。

4. 其他涉及公司利益的信息:如公司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决策、内部管理制度等。

第三章保密措施第五条公司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 物理保密:对涉及保密信息的场所、设施进行物理隔离,限制人员出入。

2. 技术保密:采用密码、加密、访问控制等技术手段,保护信息不被非法获取。

3. 制度保密: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加强保密教育。

4. 人员保密:对接触保密信息的人员进行背景审查,签订保密协议。

第四章保密责任第六条公司各级人员应承担以下保密责任:1. 了解保密要求:熟悉本制度及公司保密规定,增强保密意识。

2. 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传播、使用公司保密信息。

3. 报告保密事件:发现保密信息泄露或可能泄露的情况,应及时报告。

4. 配合调查:配合公司对保密事件的调查处理。

第五章处罚第七条违反本制度,泄露、传播、使用公司保密信息的人员,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解释。

保密管理规定

保密管理规定

公司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密管理,维护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的安全和利益,保障秘密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保密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秘密包括国家秘密、集团公司和公司商业秘密。

公司商业秘密是指公司及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涉及公司改革发展、生产经营、技术进步、对外合作、商业谈判、安全稳定、利益和信誉,并根据管理需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制知悉人员范围的保密信息。

本规定所称保密管理,包括定密、保密、监督等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公司保密管理遵循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技管结合的原则,既确保秘密安全,又有利于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第六条所有员工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得泄露所知悉的秘密。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公司保密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委”)统一领导公司保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集团公司、自治区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审定公司保密工作部署和年度工作安排;(三)审定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名单,指导并监督各单位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商业秘密分级保护目录的贯彻落实;(四)协调处理公司保密工作其他重大事宜。

第八条公司保密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设在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公司保密管理日常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二)负责公司商业秘密定密备案管理和保密事项审查、审批,准确掌握集团公司商业秘密分级保护目录内容;(三)组织公司重大建设项目立项、运行和验收的保密审查与监督,指导、参与重要涉密会议、活动保密方案的制订及涉密文件资料印发管理;(四)指导、协调和监督公司机关和所属单位保密工作;(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公司机关和所属单位失、泄密事件,提出处置方案;(六)负责公司保密委安排的其他保密管理工作。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确保公司的竞争优势和经济利益,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对商业机密的管理和保护措施。

所有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本规定,以确保商业机密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2. 商业机密的定义商业机密是指任何与公司经营和运作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产品、客户、市场、财务、营销、策划、研发、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信息。

商业机密可包括口头、书面或电子形式的信息。

3. 商业机密的分类为了更好地管理商业机密,公司将商业机密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3.1 机密级机密级商业机密指的是对公司经营和运作具有重要意义的信息,泄露可能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商誉风险。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和处理机密级商业机密。

3.2 保密级保密级商业机密是对公司经营和运作具有一定意义的信息,泄露可能导致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商誉风险。

仅限授权人员可访问和处理保密级商业机密。

3.3 内部级内部级商业机密是对公司经营和运作具有一定了解意义的信息,泄露可能对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商誉风险。

只有内部人员可访问和处理内部级商业机密。

4. 商业机密的保护措施为了保护商业机密的安全和机密性,公司制定了以下保护措施:4.1 访问控制所有员工必须经过授权才能访问商业机密,且只能限于其工作职责所需的范围内。

公司将建立合理的权限和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商业机密。

4.2 物理安全公司将采取必要的物理安全措施,如门禁系统、监控摄像等,以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存储商业机密的区域,并确保物理媒体(如文件、硬盘等)的安全。

4.3 电子安全公司将建立严格的电子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访问密码、防火墙、加密通信等,以保护商业机密的电子存储和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4.4 员工教育和培训公司将进行定期的员工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商业机密的意识和重视程度,加强保密意识,确保员工遵守商业机密管理规定。

5. 商业机密的责任与违规处理5.1 责任所有员工都有责任保护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商业机密管理规定、加强信息安全意识、正确处理商业机密等。

公司日常管理制度保密规定

公司日常管理制度保密规定

公司日常管理制度保密规定
一、总则
1. 本规定旨在确立公司内部信息的保密性,防止商业秘密泄露,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2. 所有员工及合作伙伴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对接触到的各类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二、保密范围
1. 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经营秘密、财务数据、客户资料、市场策略等。

2. 任何未公开的信息,若其泄露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均应视为保密信息。

三、保密措施
1. 对于纸质文件,应妥善保管在指定的安全地点,非授权人员不得随意查阅。

2. 电子文档应加密存储,并在权限管理下进行分享和传递。

3. 对于重要会议或谈判,应限制参与人员,必要时签订保密协议。

4. 员工离职时,应归还所有包含公司保密信息的资料,并签署保密承诺书。

四、违规处理
1. 违反保密规定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解除合同等处罚。

2. 如因员工的泄密行为导致公司损失,员工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五、培训与宣传
1. 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知识培训,提高保密意识。

2. 通过内部通讯、会议等方式,不断加强保密规定的宣传和教育。

六、监督与检查
1. 设立专门的保密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保密规定的执行情况。

2. 定期进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保密措施的有效实施。

七、附则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总结:。

商业机密管理规定(3篇)

商业机密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商业机密的管理,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商业机密,是指企业在其经营活动中所掌握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其他信息。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以及与本公司有保密协议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本企业应建立健全商业机密保护制度,明确责任,加强管理,确保商业机密的安全。

第二章商业机密分类与识别第五条商业机密分为以下三类:(一)核心商业机密:对企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如技术秘密、经营策略、客户名单、财务数据等。

(二)重要商业机密:对企业经营具有较大影响的信息,如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研发资料、合作伙伴信息等。

(三)一般商业机密:对企业经营有一定影响的信息,如市场调研数据、员工培训资料、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等。

第六条商业机密的识别标准:(一)不为公众所知悉:该信息未在公开渠道传播,且本企业未将其公开。

(二)具有商业价值:该信息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三)采取保密措施:企业已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该信息不被泄露。

第三章商业机密保护措施第七条企业应采取以下措施保护商业机密:(一)制定商业机密保护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义务、保密责任等。

(二)对商业机密进行分类管理,对不同类别的商业机密采取不同的保密措施。

(三)对接触商业机密的人员进行保密培训,提高其保密意识。

(四)建立保密设施,确保商业机密存储和传输的安全。

(五)对商业机密进行定期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企业应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一)对商业机密进行标识,明确其保密属性。

(二)对存储商业机密的设备、场所进行安全防护,防止信息泄露。

(三)对传输商业机密的数据进行加密,确保信息传输安全。

(四)对接触商业机密的人员进行权限管理,限制其访问权限。

【最新】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

【最新】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合理使用、有效管理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防止企业员工和社会第三人违法窃取、使用和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商业秘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商业秘密的管理,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商业秘密得到保护,又便于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方针。

第二章商业秘密的内容及密级管理第四条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第五条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及技术合同等)。

(一)技术秘密:1、工艺技术资料:所有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工艺操作规程、产品技术标准、新产品鉴定资料、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技术总结、技术通知等;2、工程技术资料:所有产品的非标生产设备资料、工程设计(包括图纸及草图)、电器(仪表)设计等:3、生产技术资料:所有产品的生产配方、产品的制造方法、生产过程的检验、试验及最终检验、试验方法、生产过程中的原始质量记录。

(二)经营秘密:1、销售信息资料:公司经营决策、营销计划、定价策略、销售网络、客户信息、商业函电(包括电子邮件)、合同订单等;2、采购信息资料:主要供应商信息、进价策略、采购渠道、主要原材料指标等;3、财务信息资料:银行存款核算、往来核算、成本核算、存货核算、长期投资核算,工资核算、销售核算、所有者权益核算、外部会计报告、内部会计报告。

(三)管理秘密:1、公司资本运作信息资料:项目投资策略及方案、股权调整方案等;2、人力资源信息资料:公司人力资源计划、人力资源结构、薪酬方案,员工档案等信息资料;3、企业管理信息资料:公司整合体系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的结果:公司内部考核体系的方案,核算过程,核算方法,核算结果;4、档案信息资料:公司档案室的各类信息资料:5、电子信息资料:公司ERP信息资料、服务器备份数据资料、各部门电子档案、电子邮件等。

商业秘密与保密管理制度

商业秘密与保密管理制度

商业秘密与保密管理制度1. 前言为确保公司的商业秘密得到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维护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商誉,订立本商业秘密与保密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级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实习生等。

全部员工都应遵守并执行本规定。

2. 定义与范围2.1 商业秘密:指公司在正常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商业信息,包含但不限于经营计划、市场策略、技术数据、客户信息、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

2.2 保密项:指包含商业秘密的文件、文件夹、电子文档、图纸、产品样本、试验数据等载体。

3. 保密责任和义务3.1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商业秘密的责任和义务,包含但不限于:—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给外部人员。

—不得私自复制、保管、携带、传输公司的商业秘密。

—不得利用公司的商业秘密谋取个人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

3.2 全部员工在入职时都应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并承诺终身保守商业秘密。

3.3 员工在离职或调动前,应如实告知已知悉的商业秘密内容,交还或删除相关保密资料。

4.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4.1 物理措施:—公司内部的商业秘密文件应存放在专用密闭柜中,柜钥匙只限于特定授权人员持有。

—未经授权的员工不得随便进入保密办公区域。

—对于已经过期或不再需要使用的保密文件,应及时予以销毁。

4.2 技术措施:—公司内部的电脑系统应设置密码保护,定期更改密码。

—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电子文档和数据库应设立权限管理,限制访问范围和操作权限。

—外部传输商业秘密的电子数据应进行加密处理。

—离开办公场合时,员工应关闭电脑并锁定。

5. 商业谈判和合作的保密商定5.1 凡是参加商业谈判和合作的员工,应事先与参加方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双方保守商业谈判和合作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5.2 在商业谈判和合作过程中,员工要严守保密义务,不得供应未经授权的商业秘密给外部人员。

5.3 商业谈判和合作文件和资料应妥当保管,不得随便复制或保管在个人电脑、云端存储等非授权设备中。

(完整版)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完整版)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合理使用、有效管理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防止企业员工和社会第三人违法窃取、使用和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商业秘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商业秘密的管理,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商业秘密得到保护,又便于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方针。

第二章商业秘密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第四条本公司各分支机构、各部门负责人为商业秘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确定和修改该分支机构、该部门商业秘密的事项和范围,并实施有效的管理。

各部门应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会议、培训、教育等形式,大力宣传商业秘密保护的意义、作用,增强全员的保密意识。

第五条各部门至少确定一名专(兼)职保密员,负责对涉密事项进行登记、管理,对各项保密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入职培训时,将商业秘密的管理纳入培训内容;新员工到部门报到后,相关负责人需详细说明本部门及本岗位的商业秘密内容及管理制度。

第七条知识产权管理部为公司保密管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保密工作的计划、实施、检查、管理,组织有关人员对窃密、泄密、失密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八条全体员工对本职工作范围内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一)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二)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公司的商业秘密;(三)未经公司授权和许可不得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甲方商业秘密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四)如发现商业秘密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公司报告。

第三章商业秘密的内容第九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公司保密管理规定

公司保密管理规定

公司保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保密管理,维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安全,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国家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部门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定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集团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体制。

第五条公司保密工作遵循党管保密、依法治密,创新驱动、综合防范,分级管理、分类施策的原则,既确保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有效利用。

第六条公司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保密工作应当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第七条所有员工都有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得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负责公司保密工作,接受集团公司和属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检查指导。

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二)审议公司保密管理规章制度;(三)审定公司保密工作部署;(四)协调处理公司保密工作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负责公司保密管理日常工作。

保密办设在办公室,履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职能。

第十条公司各单位、部门的正职领导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保密工作的开展进行指导、部署;应配备保密工作联络员,完善保密防范措施,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加强保密自查。

第十一条涉及较多秘密事项的机构应确定为保密重点部门,集中制作、存放、保管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应确定为保密重点部位。

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重点部门部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配备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

第三章定密管理第十二条严格按规定确定秘密范围及密级,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秘密范围,不得漏定、错定或者提高、降低密级。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商业秘密的部门、岗位和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1. 合理使用、有效管理公司商业秘密;2. 防止商业秘密被非法获取、使用、泄露;3. 保护公司商业秘密不受侵害,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二章商业秘密的范围和分类第四条本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生产工艺、技术配方、技术流程等;2. 经营秘密:包括市场分析、销售策略、客户信息、合作伙伴信息等;3. 管理秘密:包括公司组织结构、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等。

第五条商业秘密分为以下类别:1. 一级商业秘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一旦泄露将造成严重后果的秘密;2. 二级商业秘密:对公司有一定影响,一旦泄露将造成一定后果的秘密;3. 三级商业秘密:对公司有一定影响,一旦泄露将造成轻微后果的秘密。

第三章商业秘密的管理第六条公司最高管理者担任商业秘密管理组织的总负责人,设立商业秘密管理领导部门(以下简称“保密委员会”)和专责执行部门(以下简称“保密办公室”)。

第七条保密委员会负责:1. 制定和修订公司商业秘密保密制度;2. 审定商业秘密的类别、范围和保密措施;3. 组织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第八条保密办公室负责:1. 负责商业秘密的登记、管理和保护;2. 负责商业秘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3. 负责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第九条各部门、岗位负责人为商业秘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1. 确定和修改本部门、本岗位的商业秘密事项和范围;2. 制定和落实本部门、本岗位的商业秘密保密措施;3. 加强员工保密意识教育。

第四章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第十条公司采取以下措施保护商业秘密:1. 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设备等进行分类管理,并采取物理、技术、管理等措施确保其安全;2. 对接触商业秘密的员工进行保密培训,签订保密协议;3. 对离职员工进行保密审查,防止商业秘密泄露;4. 建立商业秘密泄露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泄露事件。

(完整word版)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完整word版)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完整word版)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商业秘密管理,防止商业秘密泄露、流失,保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维护公司商业秘密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具体包括:1、技术信息,是指一切与企业生产、研发有关的,公司现有的或正在开发或者构思之中的或经过技术创新的产品设计、制造方法、工艺过程、材料配方、实验数据、经验公式、计算机软件、手机数据及其算法以及产品开发计划等。

它可以资料、图纸、样品、手册文档、工装夹具、模具、软件等形式存在。

2、经营信息,是指一切与企业管理、营销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投资计划、市场营销方案、广告宣传方案、销售及采购渠道、供应商及客户名单、财务资料、合作协议、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以及公司现有的或正在开发的、构思之中的经营项目等信息。

3、依据法律或有关协议,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的第三方商业秘密。

第三条保护商业秘密的工作,遵循积极防范、层级管理、既确保商业秘密之安全又便利于各项工作的原则。

第四条商业秘密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保护公司商业秘密是每一位员工的责任和义务。

任何人不得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二章商业秘密的管理机构第五条商业秘密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即以各部门为基本单位,以总经办为监督管理机构,统分结合、执行与监督并重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总经理负责:1、审核或决定商业秘密管理的重大决策;2、审核并批准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和保护措施;3、认定、解除绝密级商业秘密;4、保密奖惩的审批。

第七条总经办职责:1、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执行监督;2、年度保密计划、总结的撰写与执行;3、保密检查;4、认定或审核涉密人员与事项,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与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5、泄密事件查处,提出奖惩建议;6、其它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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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888硅制品有限公司
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为了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司各级各类商业秘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商业秘密
公司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公司的有关技术信息、业务信息、客户的商业秘密、人事薪酬信息等。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济南银丰硅制品有限公司和济南银丰化工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保密岗位
保密岗位是指从事的工作涉及或掌握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对公司的资金、财产和员工起重大作用或影响的岗位。

公司根据各岗位涉及商业秘密的性质及其影响,对各保密岗位进行分类,各类保密岗位具有不同的保密要求。

保密岗位的分类及各项要求,由公司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条保密范围
公司保密范围如下:
(1)与本公司发生营销关系的客户名单;
(2)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类情报资料、计划或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书;
(3)公司在营销活动中所积累的特有的营销方式和手段;
(4)公司电脑软件设计和应用程序(包括软件开发、测试手段、应用开发等);
(5)公司财务资料(包括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审计报告等);
(6)公司的各种会议、决议和内部重大事务的记录等;
(7)公司带密级的各类文件(包括人事档案、工资状况等);
(8)公司重要场所如质量检测区域、产品生产区域、产品研发区域等。

(9)其他需要保密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保密规则与保密管理
第五条密级确定
公司商业秘密的密级按照如下原则确定:
(1)公司产品研发方案、产品推广方案、客户资料、采购资料、新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图纸、员工薪资、财务数据等为绝密级;
(2)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情况、重要会议记录等为机密级;
(3)公司现行或规划构思中的管理制度、管理文件、员工人事资料
等为秘密级。

第六条保密规则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遵循以下规则:
(1) 本公司各类人员都负有不泄露或为私利自己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公司的技术、商业秘密的义务,并承担维护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责任;
(2)本公司各类人员在公司的任职或经营活动中,凡知悉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均负保护责任,并承担实施保密措施的义务;
(3)本公司各类人员在公司的任职工作或经营过程中,可能获得或了解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均应具有保密责任,并承担不泄露、不打听、不谈论的义务;
(4)上述规定的保密范围的相关资料有密级资料外出时,要妥善保管。

第七条保密管理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管理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公司各级部门对涉及保密范围内的相关资料,应当设专人保管,并建立保密档案及台账;
(2)保密档案及相关资料应当归入具有保密措施的橱柜内,有关开锁密码应定期更换,并专人管理;
(3)电脑储存资料及其他载体应当定期清理和检查,特别是涉及保密范围内的资料和信息,应当及时登记储备,并做好防泄密措施;
(4)员工在离职办理移交手续时,应当将保密范围内的相关资料及载体同时移交,并做好登记手续;
(5)涉及保密范围的软盘、光盘和移动存储器及其他载体,应当归
入档案系统保管,借用人员需经批准,并做好借用登记手续。

第八条保密岗位的管理
公司保密岗位工作应注意遵守以下规定:
(1)保密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应当由所在部门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能上岗;
(2)用人部门应会同公司人力资源、保密等有关部门,共同对保密岗位的员工进行审查考核;
(3)审查考核认为员工违反保密要求的,应当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或与员工签订的有关保密协议的约定,视情况作出处理或处罚;
(4)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员工任职期间不得在同行业或相似行业的其他公司、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内从事任何兼职工作。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公司支付不少于20万元的违约金;
(5)员工在任职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防止泄露秘密信息。

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员工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所有必要、合理的措施,防止泄露或者披露任何有关信息;
(6)员工应当依照公司规定妥善保管并正确使用秘密信息,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任何公司秘密信息,不得利用秘密信息为自己或者任何第三方谋取利益;
(7)员工的保密义务并不因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消灭。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员工对其在任职期间获悉的公司秘密信息仍负有保
密义务,应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保密规定。

第三章保密责任及违约处理
第九条违反保密规定的处理
公司秘密信息是公司的重要无形资产,严格保守公司秘密信息是全体员工的义务和责任。

如员工违反保密制度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掌握或了解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员工,违反保密规定擅自向其他无关人员泄露、谈论或利用相关内容的,给公司经济损失的,则按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总和的1倍赔偿,实际赔偿数额不低于200万元;
(2)与公司技术、商业秘密无关的员工,故意打听或窃取相关文件、资料、信息的,公司按照违纪处理;
(3)负有保存、整理公司秘密信息资料的员工,未经批准擅自带离相关资料出公司的,若造成公司损失的,则按损失的实际金额的2倍赔偿;员工将秘密信息资料作交易而获取个人利益的,则按利益的3倍赔偿,实际赔偿数额不低于300万元,公司并将按违纪处理;
(4)员工违反公司保密制度造成公司重大损失,或者情节严重的,实际赔偿数额不低于300万元,公司将视情况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本公司各级各类人员如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视其情节給予警告、扣发薪酬、解除劳动合同、罚款以及责令赔偿等处罚,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二章附则
第十条解释权与修订权
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总经理办公室还将视情况
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第十一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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