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产品发货、货款结算有关操作规定
快递公司货款结算管理制度
快递公司货款结算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确保货款结算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及时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货款收付的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支付、现金交易、支票处理等。
3. 公司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货款结算工作,确保每一笔交易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账户管理1. 公司应为每个客户开设独立的虚拟账户,用于记录其货物发送、接收及相关的费用收支情况。
2. 客户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便财务部门进行身份验证和账户管理。
3. 任何账户的资金流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流程,防止非法资金流入或流出。
三、收款管理1. 公司应提供多种收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第三方支付平台、信用卡支付等,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
2. 收到客户支付的货款后,财务部门应在24小时内确认款项到账,并更新客户账户余额。
3. 对于逾期未付款的订单,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催收措施,必要时可暂停服务直至收到应付款项。
四、付款管理1. 公司应确保向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付款准时、足额,维护良好的商业信誉。
2. 付款前,财务部门需核对所有相关单据,包括发票、合同、交货单等,确保支付的准确性。
3. 在特殊情况下,如需延迟付款或分期付款,应与客户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五、异常处理1. 如发现货款结算出现错误,财务部门应立即调查原因,并在最短时间内纠正错误,通知相关方。
2. 对于因系统故障、操作失误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公司应根据责任归属进行赔偿或追偿。
3. 公司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对异常交易进行实时监控,防范潜在的财务风险。
六、信息保护1.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客户的财务信息安全,防止数据泄露、篡改或丢失。
2. 员工在处理客户财务信息时,必须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泄露给第三方。
3. 对于违反信息保护规定的员工,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监督与审计1. 公司应定期对货款结算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性和适用性。
收款结算发货管理制度范本
收款结算发货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收款、结算和发货工作,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客户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在收款、结算和发货过程中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公司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收款、结算和发货工作。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收款、结算和发货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职责权限,确保收款、结算和发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收款管理第五条销售部门应当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及时收款。
收款时,应当核对收款金额与销售合同约定的金额是否一致。
第六条收款人员应当每日将收款情况汇总,并及时将汇总表提交给财务部门。
财务部门应当对收款情况进行核对,确保收款金额的准确性。
第七条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银行账户,用于收款和付款。
银行账户的开户、变更和销户应当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公司应当定期对收款情况进行审计,确保收款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三、结算管理第九条财务部门应当根据销售部门提交的销售合同和收款情况,及时进行结算。
结算时,应当核对结算金额与销售合同约定的金额是否一致。
第十条结算方式可以包括现金、银行转账、汇票等。
结算方式的选择应当根据客户信用状况和公司财务管理需要进行确定。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与客户签订信用合同,明确结算期限、利率等事项。
信用合同的签订和变更应当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结算政策。
四、发货管理第十三条销售部门应当根据销售合同约定,及时安排发货。
发货时,应当核对发货数量与销售合同约定的数量是否一致。
第十四条发货人员应当每日将发货情况汇总,并及时将汇总表提交给财务部门。
财务部门应当对发货情况进行核对,确保发货数量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库存数据的准确性。
库存数据的变更应当及时反映在财务部门的数据系统中。
货款结算管理制度
货款结算管理制度
货款结算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与原则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与客户之间的货款结算行为,确保结算活动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所有涉及货款结算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以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流动性。
二、结算流程
1. 销售部门在完成销售活动后,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交销售合同及发货单据。
2. 财务部门根据销售合同和发货单据,确认货物已发且客户已签收无误后,开具发票并通知客户进行货款支付。
3. 客户收到发票后,应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付款,并将付款凭证发送至财务部门。
4. 财务部门核对款项到账情况,确认无误后,登记入账,并向销售部门反馈收款信息。
5. 对于逾期未付款的客户,财务部门应提醒销售部门跟进催收工作。
三、结算方式
公司支持多种结算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支票、电子支付等。
具体结算方式应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确定。
四、异常处理
1. 若发现结算过程中有错误或疑议,相关部门应及时沟通解决。
2. 对于无法按时支付货款的客户,应启动风险评估程序,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如延期支付、分期支付或法律途径等。
五、责任与考核
1. 销售部门负责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确保销售合同的履行和货款的回收。
2. 财务部门负责准确无误地处理结算事务,及时反映资金流动状况。
3. 各部门应定期对结算工作进行自查和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公司将对结算工作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对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六、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须经公司高层批准后方可生效。
发货收货财务制度
发货收货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的发货收货流程,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提高公司的财务运作效率,特制定本发货收货财务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相关部门和员工,在进行发货和收货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
二、发货流程1. 发货准备(1)销售部门接收到客户的订单后,将订单信息及时传达给仓库部门,仓库根据订单信息进行货品的组装和包装工作。
(2)财务部门将订单信息录入系统,生成发货通知单,确认客户付款情况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3)仓库出货前,应当经过财务部门财务人员确认,确认无误后才能发货。
2. 财务核对(1)财务部门在接收到仓库发出的货物后,应当进行入库登记,并核对发货单上的商品信息、数量及金额与实际收到的货物一致性。
(2)财务部门应当及时将仓库发货信息录入系统,并生成相应的发货确认单。
3. 发货结算(1)销售部门收到客户签收确认后,将签收单据传递给财务部门进行结算。
(2)财务部门核对客户的签收单据,确定货物已经送达后,将订单信息进行结算,确认收款金额无误后进行财务结算。
4. 财务管理(1)财务部门应当及时将销售订单、收发货信息录入系统,并生成相应的财务报表进行管理。
(2)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销售订单、收发货信息进行核对,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发货收货流程的顺畅和准确性。
三、收货流程1. 收货准备(1)采购部门根据公司的采购计划和供应商的供货周期,提前联系供应商进行货物的采购。
(2)供应商将货物送达公司仓库后,采购部门及时通知仓库进行货物的验收和入库工作。
2. 财务核对(1)财务部门在收到采购部门的通知后,应当及时到仓库进行货物的验收和入库登记。
(2)财务部门应当核对入库登记信息与采购合同及发票信息,确保货物的数量、品质和金额与合同一致。
3. 收货结算(1)财务部门在核对无误后,将货物的采购订单信息录入系统,生成相应的付款通知单。
(2)财务部门应当及时将付款通知单传达给财务主管进行审批,并根据供应商的付款方式进行付款操作。
公司成品发货流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成品发货的及时、准确、安全,提高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成品发货环节,包括订单处理、备货、包装、运输、交付等。
第二章发货流程第一节订单处理第三条客户订单经销售部门确认后,由销售部门将订单信息传递至物流部门。
第四条物流部门收到订单后,对订单信息进行核对,确保订单内容完整、准确。
第五条物流部门在确认订单无误后,将订单信息录入系统,并通知生产部门安排生产。
第二节备货第六条生产部门根据订单要求,安排生产计划,确保产品按期完成。
第七条产品完成生产后,质量检验部门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第八条质量检验合格的产品,由生产部门移交给物流部门进行备货。
第三节包装第九条物流部门根据产品特性及运输要求,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和方式。
第十条包装过程中,确保产品包装牢固,防止在运输过程中损坏。
第十一条包装完成后,对包装进行检查,确保无误后贴上标签,标明产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等信息。
第四节运输第十二条根据订单要求和客户指定,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如快递、物流公司等)。
第十三条物流部门与运输公司签订运输合同,明确运输时间、费用、责任等。
第十四条产品装车前,物流部门对产品进行检查,确保无遗漏、损坏。
第十五条产品运输过程中,物流部门与运输公司保持沟通,确保产品安全送达。
第五节交付第十六条产品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后,物流部门与客户进行现场确认,确保产品数量、质量无误。
第十七条确认无误后,由物流部门出具验收单,并通知销售部门。
第十八条销售部门将验收单发送给客户,确认收货。
第三章质量与安全第十九条发货过程中,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质量。
第二十条运输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产品损坏、丢失。
第二十一条如发生产品损坏、丢失等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处理。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立发货流程管理小组,负责监督发货流程的执行情况。
第二十三条定期对发货流程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先打款后发货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销售业务流程,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业务,包括线上和线下销售。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先打款后发货”是指客户在购买商品或服务前,需先将货款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收到货款后,方进行商品或服务的发货。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确保销售业务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货款支付第五条客户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应按照公司规定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第六条公司应提供多种付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支付等,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第七条客户在支付货款时,应确保支付金额准确无误,并备注订单编号。
第八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货款接收和处理流程,确保货款及时到账。
第三章发货流程第九条客户支付货款后,销售部门应立即进行订单审核,确认货款已到账。
第十条销售部门在确认货款到账后,应及时将订单信息传递至仓储部门。
第十一条仓储部门在收到订单信息后,应按照订单要求准备商品或服务,并确保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仓储部门在商品或服务准备完毕后,应及时通知物流部门进行发货。
第十三条物流部门在接到发货通知后,应立即安排物流车辆,确保商品或服务在约定的时间内送达客户手中。
第四章客户服务第十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处理客户的咨询、投诉和建议。
第十五条客户在支付货款后,如遇任何问题,可随时联系客户服务部门。
第十六条客户服务部门应耐心解答客户的问题,并协助客户解决问题。
第十七条客户服务部门应定期对客户进行回访,了解客户对先打款后发货政策的满意度。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八条公司应定期对销售部门的货款到账情况、发货流程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销售业绩考核制度,将先打款后发货政策的执行情况纳入考核范围。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公司销售部门负责解释。
公司配送产品销售结算管理规定
公司配送产品销售结算管理规定一、结算方式及责任人1、公司产品销售结算方式一律为现款现货。
2、公司产品销售结算责任人为押运员(采用合同车运输的为司机);押运员负责将货物按客户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时间运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全额付款后方可卸货。
二、客户要货程序客户要货应凭统一订货单,客户负责人及公司市场销售负责人签字后传真至储运部,储运部确认后,根据订货单和经销合同要求时间安排发货。
三、押运员货到通知程序1、押运员须在货到前24小时通知市场销售负责人到货准确时间;2、如遇双休日、节假日银行不能正常办理汇款业务时到货,押运员须在此之前24小时通知市场销售负责人。
3、市场销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督促客户按“xxx产品订货单”准备货款,货到后押运员收款卸货。
四、储运部、押运员可根据销售公司制定的客户等级分别执行以下付货程序1、AAA级客户电话要货即可发货,货到后电话请示储运部即可卸货,货款由市场负责人在银行正常工作日24小时内结清,市场负责人须后补订货单,备查。
2、AA级客户须传真订货单,储运部凭订货单发货,货到后履行正常手续,先收款后卸货。
3、A级客户必须先付款,款到后发货。
五、货到后客户因故拒绝付款1、押运员没有履行正常货到通知程序,货到客户拒绝付款,押运员承担全部责任,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其承担。
市场销售负责人须积极协助押运员结清货款,超过银行正常工作日48小时,客户仍没有结清货款,市场销售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其承担。
2、押运员履行正常到货通知程序,货到客户拒绝付款,市场销售负责人承担全部责任,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其承担。
3、上述人员在清回货款期间停发工资,差旅费自负。
4、客户拒绝付款,押运员应拒绝卸货并立即请示储运部,由市场负责人填写“产品付款争议处理单”,经销售公司总经理签署明确意见后传真给押运员执行,货款由市场销售负责人负责按时全额结清,否则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其承担。
公司打款发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货款安全,提高发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打款和发货的业务流程。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高效、便捷的原则,确保公司资金和货物安全。
第二章打款管理第四条打款流程1. 销售部门接到客户订单后,应及时将订单信息传递至财务部门。
2. 财务部门对订单进行审核,确认订单信息无误后,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财务制度进行打款。
3. 打款前,财务部门需核对客户信息、订单金额、付款方式等,确保无误。
4. 打款后,财务部门将打款凭证发送至销售部门,并做好打款记录。
第五条打款注意事项1. 打款时,必须使用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严禁使用个人账户或非公司账户进行打款。
2. 打款金额应与订单金额一致,如需调整,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
3. 打款时,应选择合适的付款时间,避免节假日、周末等银行不营业时间。
4. 打款后,财务部门应及时通知销售部门,确保双方信息同步。
第三章发货管理第六条发货流程1. 销售部门接到订单后,应及时将订单信息传递至仓储部门。
2. 仓储部门对订单进行审核,确认库存充足、货物质量合格后,安排发货。
3. 发货前,仓储部门需核对订单信息、货物数量、包装情况等,确保无误。
4. 发货后,仓储部门将发货凭证发送至销售部门,并做好发货记录。
第七条发货注意事项1. 发货前,需确保货物质量合格,包装完好,符合运输要求。
2. 发货时,需按照订单要求,确保货物数量准确无误。
3. 发货后,应及时将物流信息反馈给客户,确保客户能够及时跟踪货物动态。
4. 发货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妥善处理。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公司设立专门的监督部门,负责对打款发货业务进行监督,确保本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快递公司货款结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货款结算流程,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及合作伙伴之间的货款结算。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安全、高效、便捷原则;3. 风险可控、责任明确原则。
第二章货款结算方式第四条公司货款结算方式包括:1. 银行转账;2. 支票;3. 现金;4. 其他合法结算方式。
第五条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及合作伙伴应选择适合的结算方式,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三章货款结算流程第六条货款结算流程如下:1. 发票开具:业务部门、分支机构或合作伙伴在完成业务后,向财务部门开具发票。
2. 账单核对:财务部门收到发票后,核对账单信息,确认无误后,将发票及账单信息录入结算系统。
3. 审批流程:财务部门对结算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通知业务部门、分支机构或合作伙伴。
4. 结算执行:业务部门、分支机构或合作伙伴按照审批通过的结算方式,进行货款结算。
5. 结算确认:财务部门收到货款后,在结算系统中进行确认,并打印结算凭证。
第四章货款结算时间第七条货款结算时间如下:1. 银行转账:自审批通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2. 支票:自审批通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3. 现金:自审批通过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五章货款结算责任第八条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及合作伙伴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货款结算,确保结算流程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财务部门负责货款结算的审批、执行和确认,对结算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公司资金损失或信誉受损的个人或部门,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发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发货财务管理,确保发货流程的顺利进行,保障公司财务安全和资金的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发货业务,包括原材料、产品、设备等货物的发货活动。
第二章发货流程及财务处理第三条发货流程1. 销售部门接到订单后,应及时将订单信息传递给采购部门或生产部门。
2. 采购部门或生产部门根据订单要求,进行采购或生产。
3. 完成货物生产或采购后,销售部门应通知物流部门安排发货。
4. 物流部门负责货物的打包、标识、装车,并确保货物安全。
5. 发货后,物流部门应及时将发货单据、物流信息等传递给财务部门。
第四条财务处理1. 财务部门收到物流部门的发货单据后,应及时核对订单信息、货物数量、价格等。
2. 核对无误后,财务部门根据发货单据开具发票,并办理相应的税务申报。
3. 财务部门应将发票、发货单据等相关凭证整理归档,并按照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第三章资金支付与管理第五条资金支付1. 发货前,销售部门应与客户确认货款支付方式,并通知财务部门。
2. 财务部门根据客户付款情况,及时办理货款结算。
3. 对于预付款、分期付款等特殊支付方式,财务部门应与销售部门、客户协商确定具体支付计划。
第六条资金管理1.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2.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发货资金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3. 对于异常资金流动,财务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并及时报告公司管理层。
第四章责任与考核第七条责任1. 销售部门负责订单的接收、审核和传递,确保订单信息的准确性。
2. 采购部门或生产部门负责货物的采购或生产,确保货物质量。
3. 物流部门负责货物的打包、标识、装车和运输,确保货物安全送达。
4. 财务部门负责发货的财务处理、资金支付和管理。
第八条考核1. 公司将对各部门在发货财务管理方面的表现进行定期考核。
2. 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处理效率、货物质量、资金安全、财务处理准确性等。
款到发货管理制度
款到发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的款到发货管理,保障公司和客户的权益,制定本款到发货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款到发货业务的部门和人员。
三、款到发货的定义款到发货是指客户在购买产品或服务前,向公司支付货款或预付款后,公司将产品或服务交付给客户。
四、款到发货流程1.客户下单客户在公司官方渠道或销售人员处下单购买产品或服务,并确定支付方式。
2.支付款项客户支付货款或预付款到公司指定的账户。
3.确认订单公司收到客户的款项后,确认订单,并安排发货。
4.发货公司根据订单信息和客户的支付情况,按时发货产品或提供服务。
5.收款客户收到产品或服务后,确认无误后,支付尾款或余款给公司。
5.承诺和保证公司承诺在收到客户货款或预付款后,按时发货产品或提供服务,并保证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六、款到发货的风险管理1.资金风险公司收到的预付款,需谨慎管理和使用,以避免资金风险。
2.产品质量风险公司需严格把控产品质量,确保发货产品符合客户要求。
3.服务满意度风险公司提供的服务需满足客户的要求,确保客户的满意度。
4.合同风险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需规范明确,确保公司和客户的权益。
七、款到发货的管理规定1.款项核对收到客户的货款或预付款后,财务部门需及时核对款项,并确认支付情况。
2.订单确认收到客户的款项后,销售部门需及时确认订单信息,安排发货。
3.发货管理发货部门需按照订单要求,及时、准确地发货产品或提供服务。
4.收款管理收款部门需与客户沟通,确认客户收到产品或服务后,及时要求客户支付尾款或余款。
5.客户服务客户服务部门需在收到客户尾款或余款后,及时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的满意度和需求。
八、款到发货的制度执行1.培训教育公司需定期对涉及款到发货业务的部门和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对款到发货管理的认识和执行能力。
2.监督检查公司领导和内部审计部门需定期对款到发货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3.奖惩机制公司需建立款到发货业务的绩效考核和奖惩机制,激励员工认真执行制度,保障款到发货业务的顺利进行。
企业货款结算财务制度
企业货款结算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的货款结算行为,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稳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在开展货款结算中的各类活动。
三、货款结算的性质1. 货款结算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环节,是企业与供应商、客户之间的一种交易行为,通过货款结算能够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和供应链的稳定。
2. 货款结算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合规经营。
四、货款结算的基本原则1. 诚实守信原则:企业应当以诚实守信为基本准则,与供应商、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2. 公平公正原则:货款结算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存在任何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
3. 规范运作原则: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货款结算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流程,确保准确、及时地完成货款结算。
五、货款结算的流程1. 订单确认:企业与客户之间进行交易时,首先需要确认订单的内容和数量以及价格等相关信息。
2. 发货送货:企业根据客户的订单要求进行发货送货,并及时通知客户。
3. 客户验收:客户收到货物后进行验收,确认货物的完好无损和数量无误。
4. 开具发票:企业应当根据订单情况开具相应的发票,并将发票寄送给客户。
5. 货款结算:客户收到货物后,应当按照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货款结算,确保及时支付货款。
6. 记账核算:企业应当及时将相关货款结算记录记入会计账簿中,并进行核算。
七、货款结算的风险控制1. 信用风险:货款结算过程中存在客户不能按时支付货款的风险,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客户的信用状况,确保货款结算安全。
2. 偏差风险:货款结算过程中存在可能出现的价格、数量偏差的风险,企业应当加强对订单的管理和核对工作,防范偏差风险。
3. 操作风险:货款结算过程中存在操作失误的风险,企业应当加强对操作流程的规范管理,确保操作安全。
八、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企业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产品发运流程及货款结算管理暂行规定
产品发运流程及货款结算管理暂行规定一、总则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品发运流程和货款结算管理,理顺业务流程,提高管理效率,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本暂行规定主要由汽车发运流程、火车发运流程和货款结算管理三部分组成。
二、适用部门范围本暂行规定主要涉及部门:销售部、财务部、保卫科、生产部的调度室、质检中心、计量科、储运车间(油品和专线)、三联合车间等。
各部门之间应相互协作配合,理顺业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共同做好产品发运和货款结算工作。
三、汽车发运流程(1)提货车辆到达厂区门口1、门卫提醒司机、客户和随行人员认真阅读、了解厂区门口告知牌上入厂注意事项并严格遵守。
2、按照公司《物资出入厂管理暂行规定》进行车辆检查和登记。
3、登记完毕后,由司机驾驶车辆(客户、其他随行人员严禁上车)按顺序入厂。
(2)开具提货单1、销售部根据客户需求开具提货单(一式叁联),其中一联留存,二、三联交客户,提货单开具人员、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提货单专用章。
2、提货单上写明提货单位、品名、数量(最大提货量)、价格、提货方式(客户自提、公司配送);备注栏中注明:结算方式(现金、刷卡、电汇、预付款),涉及预付款或余额的需注明货款预付额或余额。
(3)开具发货单1、地磅室销售部发货单开具岗收到提货单(二、三联)后,核对单位、品名、数量、价格等信息;若有疑问,及时与销售部提货单开具人员联系,确认无误后,根据提货单开具一式陆联的发货单,备注:最大装货数量、结算和提货方式等。
2、车辆上地磅后,地磅室司磅员确认车辆是否提停放在磅秤中央位置,车辆发动机是否关闭,司机是否下磅秤,车上是否还有其他人员等,确认无问题后进行称重,并做好信息的登记。
3、司机拿到发货单后,油品类产品到油品车间、液化气和聚丙烯到三联合车间进行登记,并将车辆开到指定的装车位置。
(4)发货1、发货车间或部门收到发货单后,核对发货品名、最大装车数量,并将车辆信息、发货品种等予以登记。
2、对车辆的喷水、是否携带危化品、违禁品等进行二次检查,发现问题,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扣罚;检车完毕且无问题后,按公司操作流程进行装车,注意装车数量,不能超装。
公司发货回单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发货管理,规范发货流程,确保货物安全、及时送达,提高客户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发货业务,包括国内、国际货物运输。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2. 及时高效,提高发货效率,缩短客户等待时间;3. 规范管理,明确责任,确保发货业务有序进行;4. 诚信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
第二章发货准备第四条发货前,业务部门应与客户确认发货信息,包括货物名称、数量、规格、重量、体积、收货人信息等。
第五条业务部门应与仓储部门协调,确保货物备货充足,符合发货要求。
第六条业务部门应向物流部门提供以下资料:1. 发货通知单;2. 货物清单;3. 收货人信息;4. 货物包装要求。
第三章发货流程第七条物流部门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资料,安排发货计划,包括运输方式、时间、路线等。
第八条物流部门将发货通知单、货物清单、收货人信息等资料传递给司机。
第九条司机在出发前,应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安全。
第十条司机在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货物安全送达。
第十一条货物送达后,收货人应进行验收,确认货物数量、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收货人验收合格后,应在回单上签字确认,并将回单返回物流部门。
第四章回单管理第十三条物流部门收到回单后,应及时进行核对,确保回单信息与实际货物相符。
第十四条物流部门对回单进行分类、整理,并定期归档。
第十五条回单作为货物送达的凭证,需妥善保管,以便查询和追溯。
第五章责任与奖惩第十六条业务部门、物流部门、仓储部门应明确各自职责,确保发货流程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货物丢失、损坏或延误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对在发货过程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公司订单及发货管理制度
公司订单及发货管理制度一、订单接收与确认1. 所有订单必须通过公司指定的官方渠道接收,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公司网站或客户服务热线。
2. 接收订单后,销售人员需在24小时内对订单进行确认,并对产品的规格、数量、价格和交货日期等信息与客户进行核对。
3. 一旦订单确认无误,销售人员应及时将订单信息输入到公司订单管理系统中,并生成正式的订单编号。
二、订单处理1. 订单确认后,相关部门应根据订单要求进行生产排期或库存调配。
2. 生产部门应严格按照订单要求进行生产,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产品制造。
3. 质量控制部门需对产品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公司和客户的标准。
三、发货准备1. 仓库管理部门负责根据订单内容准备相应的产品,并进行包装、标识和清点。
2. 发货前,仓库管理人员应核对产品数量和型号,确保与订单一致。
3. 完成打包后,应将包裹移交给物流部门,并记录发货时间和物流公司信息。
四、物流与跟踪1. 物流部门负责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并根据成本效益和客户要求安排发货。
2. 发货后,销售人员应提供给客户物流跟踪号码,以便客户实时了解货物动态。
3. 如遇特殊情况导致发货延迟,应及时通知客户,并协商解决方案。
五、售后服务1. 客户收到产品后,销售部门应主动联系客户,询问收货情况并收集反馈。
2. 对于客户的投诉或退货请求,应根据公司售后服务政策及时处理。
3. 定期分析客户反馈,不断优化订单处理和发货流程。
六、制度监督与改进1.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审计团队,定期检查订单及发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 任何违反制度的行为都应记录并报告给管理层,以便采取纠正措施。
3.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意见,持续改进管理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物流货款支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物流货款支付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物流货款支付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物流货款支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执行。
(二)安全高效:确保货款支付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责任明确: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确保货款支付顺利进行。
第二章货款支付流程第四条货款支付申请:(一)物流部门在确认货物已发出,并取得相关凭证后,填写《物流货款支付申请单》。
(二)申请单需注明货物名称、数量、金额、供应商名称、付款方式等信息。
第五条货款支付审批:(一)申请单经物流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财务部门。
(二)财务部门对申请单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送分管领导审批。
(三)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
第六条货款支付方式:(一)现金支付: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支付,特殊情况需经分管领导批准。
(二)银行转账:优先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确保资金安全。
(三)其他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可采用其他支付方式。
第七条货款支付凭证:(一)财务部门在办理付款手续后,将付款凭证报送物流部门。
(二)物流部门核对付款凭证,确认无误后,将凭证归档。
第三章货款支付风险管理第八条货款支付风险识别:(一)供应商信用风险: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估,确保其具备支付能力。
(二)支付过程风险:加强支付过程中的审核,防止出现错误支付。
(三)政策法规风险:密切关注国家政策法规变化,确保货款支付合法合规。
第九条货款支付风险控制:(一)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估体系,定期更新评估结果。
(二)加强支付过程中的审核,确保支付信息准确无误。
(三)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产品发货费用结算与财务支付的管理规定
产品发货费用结算与财务支付的管理规定
湘长防司(035号)
第一条目的
规范产品外请货车拉货或安装工自运自装拉货费用的开单、确认、审核、结算与财务支付等的管理程序。
第二条适用范围
外请货车和特殊情况下公司安装工自运自装货车等车辆。
第三条运输费用执行标准
《关于各类货车拉货价格及条款协议书》
第四条运输费用的开单、确认与复核程序
1、运输费用的开单
外请货车司机凭《产品发货清单》到储运管理部主管处开单。
开单时,开单人根据《产品发货清单》上卸车人员的意见反馈和《关于各类货车拉货价格及条款协议书》开具一式两联《发货费用单》,司机确认无误后,一份给司机,一份给财务。
2、所有司机的《发货费用单》需经储运管理部主管确认签字后方能到财务部结算。
第五条运输费用的审核与结算确认程序
1、运输费用结算时间范围
按照公司规定的考核时间段内结算所有《发货费用单》费用。
2、各货车司机在每月10日前,凭自己手中经储运管理部主管签字后的所有《发货费用单》到财务部会计员处逐一进行《发货费用单》票据核对,经确认无误后在会计员的费用单上签字。
3、会计员对货车司机签字确认的所有《发货费用单》按照公司财务管理要求进行复核,制单后交财务总监审核后,再交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财务支付程序
财务部出纳员根据总经理审批后的手续,支付发货费用,同时司机在领款单上签字确认。
第七条《发货费用单》的管理
为确保每次产品发货费用的客观性与合理性,司机应在从当天发货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到储运管理部开具《发货费用单》。
第八条实施日期
本规定从2020年10月01日起开始实施。
货款结算管理办法
广东新华粤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货款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规范货款结算行为,防范和化解市场风险,维护公司及客户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货款结算业务,本公司以及与货款结算业务相关人员应当遵守本办法。
公司与所属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业务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第三条 货款结算原则: (一)款到发货原则,公司销售产品货款结算以款到发货为主导的结算方式;(二)款到发货以外的结算不跨月原则,根据客户的经营状况、资金能力、信用等情况允许在一定资金信用额度内实行不跨月结算的辅助结算方式;(三)信用总额控制原则,公司销售信用总额度由理财部依据当期资金及销售情况确定;(四)客户信用评估原则,公司依据程序由市场部和理财部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评估,以确定客户资信等级;(五)承兑汇票背书原则,公司收到客户承兑汇票和信用证由理财部依据资金平衡情况进行贴现;(六)前货款未清不发货原则,对前货款未清而有购买意向的客户,由市场部提出销售建议提交价格定价小组确定;(七)货款预警原则,货款接近客户信用总额度80%时理财部及时发出提醒信息,通知客户结算货款。
第二章第二章 客户管理客户管理客户管理第四条第四条 客户的档案管理 为确保货款能及时回笼,避免出现欠款时追收货款找不到债务单位(或个人)等问题,对长期供货的大客户由市场营销部建立客户档案,档案资料包括单位名称(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电话、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交易业绩及记录等,客户档案资料由市场营销部保管。
第五条 客户资信资料或资信证明参与资信等级评估的客户,必需提供营业热照、银行出具的当期(最近)资金证明和信用等级证明、审计(评估)报告、财务报表、纳税信用等级等,客户的资信资料由市场部负责收集。
第六条第六条 客户资信等级分为A、B、C、D 四等级 (一)A 级为月累计结算额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信用额度;(二)B 级为月累计结算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的信用额度;(三)C 级为月累计结算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信用额度;(四)D 级为月累计结算额100万元以下的信用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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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产品发货、货款结算有关操作规定为了更好地加强发货、货款结算管理,完善制度,特作如下规定:
一、经销商自提货:
财务收到款后,由财务盖章确认,方可提货;
二、公司配送货需按以下规定:
1、需有经销商(老客户)订单(传真件或复印件均可),若新客户
必须款到后,方可发货;
2、储运部根据订单开票,备注注明100%付款,经销商若不欠款,财
务盖章确认,方可发货;
3、押运员将货送到指定地点,发生情况按下列执行:
⑴、收现金将现金存入卡内,(不允许携带超过1万元以上现金),且时间不超过3小时内;
⑵、若办理汇票,需经核对并经银行验证;
⑶、若办电汇,需亲自到银行核实真伪,见银行相关印章,并将复印件传真我公司;
⑷、如押运员送货到达客户时间预计为周六、周日,应在周五早9:00前通知客户和市场经理办理货款,否则因办款耽误卸车出现的加班费、补助等其它不该发生的费用,由押运员负责;如车到达经销商处,因款没办而无法卸货,按《问责制度》处理;
4、若发生临时调货,押运员按实际发生货款收款,若收不回差价,
从合同车运输费用中扣除,或由押运员、储运部经理承担,财务不予挂账;
5、有关赊销发货:需按赊销协议,包括赊销金额和还款时间,限额
内(执行承包合同)由销售公司权限内领导签字同意,超限额由集团总经理签字才能发货;
6、前款不回,后货不发,即使下次货款100%付款,也不能发货;
7、押运员将代理商签收盖章的回执单,交与财务部,财务人员收到
回执单与发货单核对无误后,与发货单装订在一起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