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宣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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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
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宣传提纲
一、制定新“两纲”的背景
九十年代,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参照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和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我国政府制定并发布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两个纲要实施顺利,成效显著。截止2000年底,两个纲要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两个纲要的实施成果,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九九五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北京宣言〉〈行动纲领〉执行成果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十年代儿童发展状况报告(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后续行动国家报告)》,分别于2000年6月和12月提交联合国23届妇女问题特别会议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总部,体现了我国政府认真履行对国际社会的承诺,获得一致好评。
2001-2010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面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的妇女儿童发展必须有更高的目标和更快的前进步伐,以适应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实践新千年国际社会提出的妇女儿童行动计划,促进妇女儿童的持续发展。今年4月20日国务院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于5月22日正式公布实施。
二、制定新“两纲”的意义
新“两纲”的制定是全国广大妇女儿童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和喜事。新世纪第一个10年妇女儿童发展有了新的目标、任务,有了新的起点、高度,有了前进的方向。它是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发展高度重视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它的制定不仅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而且为广大妇女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巨大的精神动力和更为广阔的舞台;也为我国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了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制定新“两纲”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和妇女儿童现状出发,兼顾妇女儿童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和长期目标,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为重点,以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根本,提出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的总目标和主要目标,展现妇女儿童在经济、政治、教育、卫生保健、法律保护和环境发展领域的前景,实现妇女儿童的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妇女儿童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新“两纲”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策略措施,与
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相一致,与国家“十五”计划纲要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相一致,与各有关部门的事业发展规划相一致。
2.现实性与前瞻性相统一。新“两纲”既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出发,立足于当前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又面向21世纪、面向世界,与国际上有关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接轨,使目标既具有现实性、可行性,又具有前瞻性、挑战性。
3.面向全国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新“两纲”的目标设置既面向全国,代表和反映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整体水平;又尽可能地考虑地区差异,突出西部和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妇女儿童的发展问题。
四、新“两纲”的体例、涉及领域和主要内容
(一)体例:新“两纲”包括五个部分:前言、总目标、主要目标与策略措施、组织与实施、监测与评估。主要目标都是在衡量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方面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性目标;策略措施按照国家、部门和社会三个层次划分,明确了不同责任主体在实施纲要中的职责、任务和办法。
(二)领域:妇女纲要设置了6个领域: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儿童纲要设置了4个领域: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儿童与环境。
(三)主要内容:
1.妇女纲要。
妇女纲要6个领域共设置了34项主要目标、123项策略措施。与'95《纲要》相比,减少了主要目标的数量,加大了策略措施的比重。6个领域涵盖了'95《纲要》的所有内容,反映了我国妇女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未来持续发展的趋势。
妇女与经济:从赋予妇女经济权利着手,提出了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享有经济资源、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贫困等5项主要目标。与'95《纲要》相比,更注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保障妇女的经济权利。强调提高妇女的就业层次,促进妇女职业选择的多样化,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男女同工同酬,减少贫困妇女数量,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决策。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从扩大妇女有序的政治参与和推进妇女民主参与进程着手,提出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水平、提高妇女参与行政管理的比例、扩大妇女民主参与渠道等6项主要目标。与'95《纲要》相比,在更大范围内提出了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权利,强调女干部在各级政府领导层所占的比例。提出扩大妇女民主参与的渠道,注重妇女在基层民主参与中作用的发挥;倡导妇女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
妇女与教育:从依法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的受教育权利着手,提出女童九年义务教育、妇女中等和高等教育、妇女素质教育、妇女终身教育等5项主要目标。与'95《纲要》相比,更强调保障妇女与男子共享教育资源的权利,扩大妇女接受各级各类教育的比例,注重提高妇女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终身教育水平,培养妇女的知识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
妇女与健康:从提高妇女生命质量着手,提出提高妇女预期寿命、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权利、为流动人口妇女提供卫生保健服务、控制妇女艾滋病病毒感染、提高妇女健身意识和健康水平等6项主要目标。与'95《纲要》相比,把重点放在提高健康服务质量和维护妇女健康权利上。强调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医疗保健服务。
妇女与法律:提出完善促进男女平等的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保护妇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禁止针对妇女的一切形式的暴力、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等6项主要目标。强调在社会的发展变化中随时关注妇女的法律保护问题,通过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和法律援助等手段,保障妇女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保护妇女免受一切形式的不法侵害,维护妇女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