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实施方案 (2020-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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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特色化发展规划方案

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特色化发展规划方案

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特色化发展规划方案生物医药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 被誉为“永不衰落的朝阳产业”。

生物医药产业园区是提升产业空间承载能力、加速创新成果就地转化的重要支撑。

为贯彻落实国家对加快建设生物医药产业高地的要求, 引导产业园区特色化建设, 加速产业要素专业化集聚, 推动本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目标重点建设定位清晰、特色鲜明、配套完备、绿色生态的生物医药产业园区, 加强规划布局、环保管理、生产厂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五个专业化”体系建设, 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和国际化发展, 加速建设全球顶尖的生命科学创新策源地、国内领先的生物医药先导区和一体化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引领区。

到2022年, 本市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共推出可用空间近125 亩, 物业630万平方米, 实现制造业总产值超过17亿;到2025 年, 共计推出可用空间近260亩, 建成1个千亿级园区。

二、规划重点深化落实市产业地图,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 以生物医药创新引领核心区为轴心, 以新片区精准医疗先行示范区、生命健康融合发展区、现代制药绿色承载区、生物医药高端制造集聚区和智慧医疗创新试验区为依托, 发挥市级特色园区品牌效应, 共同构建“ 1+5+X”生物医药产业空间布局。

(一)生物医药创新引领核心区产业定位: 发挥创新药产业基地的产业空间优势, 联动医疗器械产业基地、国际医学园区、保税区等区域的研发和转化, 坚持创新研发和高端制造并重, 重点发展创新药物和高端医疗器械的研发转化制造产业链, 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

重点任务:持续提升策源能力, 建设生物医药领域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加强前沿基础研究, 围绕新靶标、新位点、新机制、新分子实体, 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积极组织攻关合成生物学、干细胞、个性化诊断、新一代测序技术等前沿颠覆性技术, 实施高端生物制品、新型药物设计开发、高端影像设备等产业技术攻关和基础再造工程。

关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关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关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一、行业概况生物医药产业是当今世界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涵盖了生物技术、医药、医疗器械等多个领域。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人类健康需求的增长,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速度日益加快。

二、市场规模近年来,全球生物医药产业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据统计,2020年全球生物医药产业市场规模达到了1.4万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2.2万亿美元。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药品市场之一,生物医药产业市场规模也在不断增长。

据中国医药行业协会统计,2019年中国生物医药产业市场规模达到了3.4万亿元人民币,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6万亿元人民币。

三、研发动态生物医药产业的研发动态主要集中在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细胞疗法、免疫疗法等领域。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生物医药产业的研发效率得到了大幅提升。

同时,新药研发的周期和成本也在不断降低,这为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四、地区发展情况中国生物医药产业主要分布在环渤海、长三角、大湾区等地区。

其中,长三角地区是中国生物医药产业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拥有大量的生物医药企业和研究机构。

此外,大湾区、环渤海等地区也在积极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多个城市已经成为了生物医药产业的重要集聚区。

五、主要企业分析中国生物医药产业中的主要企业包括药明康德、恒瑞医药、复星医药等。

这些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等多个环节上都有较强的实力和优势。

其中,药明康德在CRO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拥有大量的研发资源和人才;恒瑞医药则是一家综合性制药企业,其药品销售收入和利润均位居国内制药企业前列;复星医药则以生物医药制造为主业,拥有多个知名品牌和产品线。

六、政策环境中国政府对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给予了大力支持。

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加大对创新药的研发支持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医疗改革等。

这些政策措施为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七、市场趋势预测未来几年,中国生物医药产业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态势。

深圳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方案的
通知
 近日,深圳印发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以创新引领为核心,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幅提升产业科技含量,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万亿级和千亿级产业集群,促进更多优势领域发展壮大并成为支柱产业。

 该方案提出,深圳力争到2020年,新建50个以上创新载体,培育10家技术引领型的研究机构、组织实施100个以上重大科技产业发展项目。

 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水平国际知名,掌握一批前沿引领技术和现代工程技术,力争培育更多世界五百强企业和一大批创新型企业,建成10个以上产业规模超百亿、产业链条完备、产业配套完善的新兴产业集聚区,打造更多千亿级和万亿级优势产业集群。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信息来源:深圳市人民政府信息提供日期:2022-06-28 【字体:大中小】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决策部署,衔接落实国家、省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长期规划,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积极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基础近年来,深圳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制造强市建设,持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深圳规上工业总产值连续三年位居全国城市首位,新一代信息通信等4个集群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新型显示器件等3个集群入选首批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但是制造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还需进一步优化,发展后劲仍需进一步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的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

“十四五”是深圳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第一阶段发展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把握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提升现代产业体系竞争力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立足深圳实际,紧密围绕服务制造强国、制造强省建设,发展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对于稳住深圳制造业基本盘,保持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基本稳定,增强实体经济发展后劲,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意义重大。

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效应,坚持制造业立市之本,把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实体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破解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为核心,大力发展先进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培育若干具有世界级竞争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先机,提升现代产业体系竞争力,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源,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有力支撑。

市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强链补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市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强链补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市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强链补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为进一步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省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总体要求,落实《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全力打造市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地标实施方案》《"制造"品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充分利用地区科技创新资源和产业集聚配套等政策环境优势,实施全产业链战略,坚持研发、转化、制造、市场并重,全力打造国际知名和国内最有竞争力、最有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地标, 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紧抓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入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契机'进一步增强产业链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统筹推进补齐短板和锻造长板,针对产业薄弱环节, 实施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筑牢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在产业优势领域,继续精耕细作,强化共性技术供给,提升核心竞争力,全力打响"中国药谷"品牌。

(二)发展目标到2023年,力争集聚生物医药及健康企业超4000家,产业规模突破3300 亿元,总产值突破2700亿元,百亿企业3家以上、50亿企业4家以上、10亿企业40家以上,主要资本市场上市企业突破40家,新引进重大创新团队15个以上,年均新申报上市药品10个以上、新申报上市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300 个以上,新增临床试验机构10家以上,成为产业链最完整、国内获批产品最多、研发合作模式最新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

二实瞬径本行动计划所指生物医药及健康产业包含生物药品及制品、化学药品原料药及制剂、多肽药物、中药饮片及中成药、医疗设备及器械、药用辅料及包材、生物试剂、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药设备、数字医疗、医药外包服务(CXO )、特医保健食品、医美及美妆产品、医疗废物处置配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健康体检或咨询等健康服务新业态、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等。

生物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范文

生物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范文

生物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范文生物产业是以生物资源为基础的一组以生物技术为核心、涵盖生物农业、生物医药、生物能源等多个领域的产业。

随着人们对环境保护和健康生活的要求日益增加,生物产业发展成为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方向。

以下是一个生物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范文,旨在指导具体实施步骤:一、产业定位与发展目标(1)产业定位:以生物资源开发利用为基础,整合生物技术、生态保护、科技创新等要素,打造集生物农业、生物医药、生物能源等多领域于一体的生物产业集群。

(2)发展目标:以提高生物资源利用效率、增加产业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和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为主要目标,逐步建立完善的生物产业发展体系。

二、政策支持与环境保障(1)政策支持:制定并完善各项生物产业相关政策,鼓励投资、技术创新和人才引进,提供税收优惠和直接财政补贴等激励措施,促进生物产业的研发和应用。

(2)环境保障:建立健全的生物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利用,确保生物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1)技术创新:组织开展生物技术研究和开发,提高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效率和产品质量,探索新的生物产业发展模式和技术路线,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

(2)产品研发:加大对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生物能源等领域的科研力度,培育优势产业链和特色品牌,推动从单一产品向综合产品和高端产品的转变,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

四、产业集聚与人才培养(1)产业集聚:加强生物产业园区的规划建设,提供优质的土地、基础设施和服务支持,吸引生物产业相关企业和机构入驻,促进产业集聚效应的发挥。

(2)人才培养:加强生物产业的人才培养机制和体系建设,建立产学研合作平台,加大对生物技术专业和相关领域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生物产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素质和数量。

五、市场拓展与国际合作(1)市场拓展:加大对生物产业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推动生物产业与其他产业的深度融合,培育健康食品、绿色农产品和生物药品等市场需求,扩大市场份额和影响力。

《关于印发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的通知》解读如下 (1)

《关于印发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的通知》解读如下 (1)

《关于印发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的通知》解读2020年2月24日,四川省局出台了《关于印发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的通知》(川药监发〔2020〕31号),现就该通知的内容作如下解读:一、支持医药产业集聚(一)重点支持打造生物医药、高端药物制剂及小品种(短缺)药、绿色原料药研发及生产基地。

解读:理清各生产基地发展思路,明确目标定位,完善生产基地发展规划。

规划执行中,应突出各生产基地特色,调整基地建设机构的服务机制,汇聚生产基地同类生产要素,聚集上下游配套企业。

(二)支持建设高端医疗设备和生物材料、体外诊断产品、口腔装备及材料、应急短缺医疗器械等研发生产基地。

解读:对于上述研发生产基地,主要措施:1.省局相关处室要定期到现场指导,积极鼓励倡导企业创新发展,在新产品研发、申报等环节提前介入,通过定期安排现场办公的方式进行指导,解决企业产品研发困难;2.企业在新产品研发过程中,本着自愿的原则,将遇到的问题整理为书面申请提交省局,省局将组织专门人员,与企业共同针对所提问题进行交流讨论,提出相应的参考意见,帮助申请人调整或修正目标与策略;3.省局将进一步完善企业与医疗器械审评专家、政府部门间的沟通平台,加强研发申报进度的跟踪与服务,提高审评审批效率。

(三)支持建设医药现代物流,打造全球生物医药供应链节点。

解读:支持建设全国性、区域性药品物流园区,推进仓储运输资源有效整合。

鼓励有条件的药品批发企业建设医药现代物流,实施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信息化系统,培育大型现代药品流通骨干企业,构建完善的生物医药供应链。

二、促进特色园区做强(四)实行“重点园区派驻制”,落实专门人员,提供政策和技术服务,支持成都天府国际生物城、温江医学城、资阳“中国牙谷”等专业园区差异化、规模化发展。

解读:药品医疗器械重点园区的遴选范围:国家及省批准的,省领导重点联系的涉及医药、医疗器械产业的高新区、开发区园区。

省药监局选派专业人员挂牌派驻重点园区,专门为重点园区提供政策和技术服务。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2020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2020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2020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21.04.12•【字号】深圳市司法局公告2021年第7号•【施行日期】2021.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2020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为方便广大市民查询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告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意见》(深府办〔2003〕30号)的要求,我局汇总了2020年度深圳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现予公布。

深圳市司法局2021年4月12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2020年度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一、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8件)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1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年第5期,下称《公报》××××年第××期)2.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5期)3.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金融人才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8期)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社区健康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15期)5.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19期)6.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投资项目策划生成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25期)7.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20〕7号,《公报》2020年第23期)8.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深府规〔2020〕8号,《公报》2020年第44期)二、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2件)1.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规定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12期)2.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楼宇及配套用房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6期)3.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7期)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12期)5.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13期)6.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设计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24期)7.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7号,《公报》2020年第25期)8.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消费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8号,《公报》2020年第27期)9.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9号,《公报》2020年第41期)10.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政策性纾困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10号,《公报》2020年第42期)11.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11号,《公报》2020年第45期)12.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深圳市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深府办规〔2020〕12号,《公报》2020年第50期)三、市政府各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188件)(一)市发展改革委(共8件)1.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8期)2.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19期)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票价定价办法》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29期)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商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33期)5.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失信行为认定惩戒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35期)6.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重大科研平台自主攻关领域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6号,《公报》2021年第1期)7.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首批纯电动泥头车(2018-2019)运营里程考核及超额减排奖励发放办法》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7号,《公报》2021年第1期)8.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延期的通知(深发改规〔2020〕8号,《公报》2021年第3期)(二)市教育局(共7件)1.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的通知(深教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22期)2.深圳市教育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幼儿园膳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教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24期)3.深圳市教育局印发《深圳市教育局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市性竞赛活动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教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26期)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深教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41期)5.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深教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48期)6.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深教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48期)7.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教育科研基地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教规〔2020〕7号,《公报》2021年第2期)(三)市科技创新委(共16件)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5期)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7期)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7期)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深港澳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33期)5.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9期)6.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基础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24期)7.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创业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7号,《公报》2020年第26期)8.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8号,《公报》2020年第27期)9.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与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9号,《公报》2020年第28期)10.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高等院校稳定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10号,《公报》2020年第28期)11.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11号,《公报》2020年第28期)12.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高新区政府投融资园区产业用房租金减免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12号,《公报》2020年第32期)1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技术攻关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13号,《公报》2020年第40期)14.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与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14号,《公报》2020年第45期)15.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重点企业研究院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15号,《公报》2020年第47期)16.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科技创新规〔2020〕16号,《公报》2021年第2期)(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14件)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补充通知(深工信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5期)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鼓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技术改造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11期)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11期)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11期)5.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工业企业扩大产能奖励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20期)6.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和装备生产企业扩大生产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19期)7.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0年中小微企业上云资助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7号,《公报》2020年第20期)8.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企业稳增长奖励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8号,《公报》2020年第20期)9.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9号,《公报》2020年第20期)10.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10号,《公报》2020年第41期)11.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11号,《公报》2020年第41期)12.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遴选办法》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12号,《公报》2020年第42期)1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13号,《公报》2020年第42期)14.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专家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工信规〔2020〕14号,《公报》2021年第2期)(五)市民政局(共3件)1.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民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12期)2.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风险管控办法》的通知(深民规〔2020〕2号,《公报》2021年第2期)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深民规〔2020〕3号,《公报》2021年第5期)(六)市财政局(共9件)1.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12期)2.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深财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15期)3.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普通高校捐献配比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16期)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实施注册会计师鉴证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37期)5.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38期)6.深圳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深圳市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退付规程》的通知(深财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45期)7.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7号,《公报》2020年第46期)8.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银行选择办法》的通知(深财规〔2020〕8号,《公报》2020年第47期)9.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变更及注销备案规定》的通知(深财规〔2020〕9号,《公报》2020年第50期)(七)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共23件)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5期)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11期)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实施意见(深人社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11期)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28期)5.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深圳市创新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27期)6.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27期)7.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19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7号,《公报》2020年第28期)8.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开展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8号,《公报》2020年第29期)9.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9号,《公报》2020年第30期)10.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伤预防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0号,《公报》2020年第33期)1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1号,《公报》2020年第33期)1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2号,《公报》2020年第33期)1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企业员工适岗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3号,《公报》2020年第36期)1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信用承诺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4号,《公报》2020年第36期)15.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0年度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申报指南》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5号,《公报》2020年第38期)16.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工作激励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6号,《公报》2020年第38期)17.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就业扶贫基地评选暂行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7号,《公报》2020年第38期)18.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8号,《公报》2020年第42期)19.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博士创新创业载体申报管理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19号,《公报》2020年第46期)20.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以工代训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20号,《公报》2020年第47期)2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21号,《公报》2021年第5期)2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提高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22号,《公报》2020年第49期)2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社保补贴和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23号,《公报》2020年第50期)(八)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共5件)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试行)》的通知(深规划资源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6期)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规定》的通知(深规划资源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24期)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落实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深规划资源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23期)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加强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测绘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深规划资源规〔2020〕4号,《公报》2021年第5期)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测绘成果审核管理规定》的通知(深规划资源规〔2020〕5号,《公报》2021年第5期)(九)市生态环境局(共4件)1.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环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32期)2.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积极服务企业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资金措施》的通知(深环规〔2020〕2号,《公报》2021年第1期)3.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通知(深环规〔2020〕3号,《公报》2021年第3期)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环规〔2020〕4号,《公报》2021年第7期)(十)市住房建设局(共17件)1.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建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9期)2.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筹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建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9期)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13期)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居民用户燃气安全检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21期)5.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既有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23期)6.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23期)7.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7号,《公报》2020年第23期)8.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业务共有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8号,《公报》2020年第23期)9.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我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深建规〔2020〕9号,《公报》2020年第23期)10.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建筑业稳增长奖励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深建规〔2020〕10号,《公报》2020年第24期)11.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建规〔2020〕11号,《公报》2020年第24期)12.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竣工联合(现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12号,《公报》2020年第35期)13.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13号,《公报》2020年第33期)14.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物业管理电子投票规则》的通知(深建规〔2020〕14号,《公报》2020年第35期)15.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15号,《公报》2020年第36期)16.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16号,《公报》2020年第47期)17.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工程建设领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建规〔2020〕17号,《公报》2021年第1期)(十一)市交通运输局(共10件)1.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防疫期深圳市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出车奖励发放办法》的通知(深交规〔2020〕1号,《公报》2020年第12期)2.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大鹏湾引航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深交规〔2020〕2号,《公报》2020年第21期)3.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废止《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整顿和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深交规〔2020〕3号,《公报》2020年第30期)4.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交规〔2020〕4号,《公报》2020年第33期)5.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深交规〔2020〕5号,《公报》2020年第33期)6.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关于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应用示范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深交规〔2020〕6号,《公报》2020年第35期)7.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巡游出租车经营权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深交规〔2020〕7号,《公报》2020年第37期)8.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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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命健康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关于生命健康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生命健康产业涵盖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食品、医美日化和其他健康消费品等领域,是和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产业。

为推动我市生命健康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根据《加快建设制造强市行动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立足产业现状,优化产业布局,根据产业特点开展强链补链延链,构建分工协作、错位发展的产业格局。

深入实施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着力催生一批原创成果,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实现生命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特色和优势的生命健康产业高地。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产业规模方面,集群规上企业开票销售超600亿元、全部工业开票超700亿元;技术创新方面,创成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50家,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0家,新增授权发明专利200件,省级以上“两站三中心”累计达80家。

创新药和高值耗材规模占比显著提高,生物药、高端医疗装备研发创新和重大项目招引取得突破;食品制造业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预制菜比例显著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全面提升;医美日化和其他健康消费品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产品核心技术和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

——生物医药产业规上企业实现开票100亿元。

规上企业数达35家,年开票过亿元企业20家,专精特新企业11家。

——食品产业规上企业实现开票销售165亿元。

规上企业数达125家,年开票过亿元企业35家,专精特新企业5家。

——医疗器械产业规上企业实现开票75亿元。

规上企业数达80家,年开票过亿元企业20家,专精特新企业17家。

——医美日化产业规上企业实现开票80亿元。

规上企业数达75家,年开票过亿元企业20家,专精特新企业8家。

其他健康消费品规上企业实现开票销售180亿元。

规上企业数达100家,年开票过亿元企业20家,专精特新企业9家。

二、重点发展方向(一)生物医药1.做大做强化学药。

重点开发针对恶,的中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神经退行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病毒感染等疾病的创新药物;加快临床急需、新专利到期药物的仿制开发,结合一致性评价提高仿制药质量水平;在具备承载力的地区,发展特色原料药和专利原料药,鼓励原料药生产企业向下游高端制剂延伸。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若干措施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2.18•【字号】深府规〔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市各有关单位:现将《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2021年2月18日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打造制造强市的若干措施制造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是城市经济发展的根基和综合实力的体现。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年来,制造业迅猛发展、不断壮大,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当前,我市制造业正处于爬坡过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深圳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牢把握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和实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重大历史机遇,率先推动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深圳样本,制定以下若干措施。

一、提升制造业发展能级(一)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

制定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实施方案,培育壮大万亿级、千亿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力争到2025年,电子信息制造业产值突破3万亿元,高端装备制造业产值接近1万亿元,在生物医药、新材料、人工智能等领域培育千亿级产业集群。

发挥集群发展促进机构作用,对参与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竞赛的机构,按国家拨付资金最高给予1∶1配套资助。

(二)培育接续发展的企业梯队。

实施“登峰计划”,力争到2025年,年度产值超1000亿元的工业企业达到5家,500-1000亿元的达到5家,100-500亿元的达到40家。

十四五 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目标

十四五 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目标

十四五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中国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
几个方面:
1. 创新驱动,加大科研投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生物医
药领域的科技创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药物和医疗器械。

2. 产业升级,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生物医药产业与先进制造业、信息技术等领域融合发展,提高产业链水平,推动生物医药产
业向高端、智能化方向发展。

3. 健康中国,加大对生物医药领域的政策支持,促进多方合作,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动生物医药产业为构建健康中国做出更
大贡献。

4. 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吸引和培育国际生物医药企业,推动中国生物医药产业在全球范围内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5. 产业规模,力争到2025年,生物医药产业总产值达到4.5
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之一。

总的来说,“十四五”期间,中国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目标是以创新驱动为核心,加强产业升级,服务健康中国战略,加强国际合作,力争实现产业规模的快速增长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5.18•【字号】深府办[2011]49号•【施行日期】2011.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意见(深府办〔2011〕49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国务院关于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0〕78号,以下简称《批复》)同意《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批复》精神,做好《总体规划》实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实施《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一)实施《总体规划》是新时期国家对深圳发展的战略要求。

《批复》明确“深圳是我国的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并要求深圳继续改革开放,当好推动科学发展排头兵,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总体规划》是全面推动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建设的重要部署。

《总体规划》是深圳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

实施《总体规划》,将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特区一体化进程,进而实现以城市发展服务各项事业发展、以城市现代化提升产业现代化,以城市现代化提升市民生活质量。

(三)实施《总体规划》是实现城市转型、创造“深圳质量”的重要保障。

《总体规划》是实现城市发展转型的纲领性文件,是实现以城市化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

实施《总体规划》,探索可持续发展的城市节约集约发展模式,以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和城市发展单元等手段拓展城市发展空间,破解城市空间发展困境和资源瓶颈制约,将持续提升城市发展质量。

二、实施《总体规划》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批复》精神,结合《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围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城市发展模式转型,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把深圳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

新时代医药产业发展规划

新时代医药产业发展规划

新时代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为全面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甘政发(2023)44号,进一步推动全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产业竞争实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产业布局更优、集聚程度更高、产业规模更大、核心竞争力更强的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化发展新格局,形成特色鲜明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产业规模逐步壮大,力争全市生物医药全产业链总规模超30亿,年均增长10%以上;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培育国家或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5个以上,重点医药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3%o龙头企业实力显著提升,培育新增1家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以上的骨干企业,1家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的重点企业。

二、重点领域(一)现代中医药传承特色发展以道地中药材种质资源和标准化基地为基源,加强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与高效利用,加快中药材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种植,推动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建设,推进中药材饮片、配方颗粒生产工艺,大力发展小包饮片、精制切片、超微饮片、工业切片、鲜制切片等新型高品质中药切片。

加强中成药大品种二次开发,筛选经典名方、名老中医验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开发研制中药新品种,持续推进中医药产业与旅游休闲、健康康养有机结合,积极推进汉代医简文化园建设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基地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责任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执法检查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高端医疗器械数字智能发展持续推进重离子医用加速器临床应用,带动集癌症精准治疗、高端装备制造和运行维护服务为一体的碳离子医疗产业发展。

推动用于传染性疾病、遗传性疾病、慢性病、肿瘤等疾病筛查的体外诊断产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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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一、总体要求坚持“要素集聚+空间集聚”双核驱动,聚焦重点、突破短板、完善生态,实现生物医药产业链整合、价值链提升、市场链优化。

到2025年,全市生物医药产业总产值实现突破2000亿元,建成“一核多中心”错位发展格局,打造十个重大公共服务平台,争取药品临床批件超百个,实现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上市产品近万个,基因检测数据产出能力全球第一,努力建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高地。

二、突破四个重点领域共性关键技术(一)构建生物医药原始创新体系。

重点突破化学药设计、抗体工程优化、细胞工程构建等瓶颈技术,发展干细胞治疗、免疫治疗、基因治疗等生物治疗技术。

重点推进新靶点化学药、抗体药物创制及中药现代化发展,在肿瘤、神经精神疾病等领域促进药物原始创新。

支持开展高端仿制药、首仿药等研发,提升仿制药质量技术水平。

(二)提升高端医疗器械研发水平。

重点突破PET-MRI融合技术、快速高分辨磁共振成像等高端装备核心技术,重点研制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彩色超声诊断等高端影像设备及可降解血管支架等高端植介入产品。

推进研制医用机器人、伽马刀、质子重离子治疗等诊疗设备,促进增材制造技术应用转化,实现医疗器械高端化发展。

(三)促进BT+IT技术深度融合。

推进生物技术与信息技术协同攻关,突破生物计算与存储、生物大数据云计算、编程细胞工厂、类脑研究以及合成生物等前沿交叉技术。

推动辅助诊断系统开发、疾病风险预测与诊断、药物分子计算机辅助设计等人工智能医疗领域研究。

重点开发体征监测、疾病诊断、治疗支持相关可穿戴设备与诊断软件等产品。

(四)加速突破生物工程前沿关键技术。

聚焦突破人工生命元器件、人工生命体等前沿合成生物关键技术,大力支持突破营养化学品、天然产物生物合成等新一代生物工程发酵技术,推动新型合成生物产品、新型发酵产品等各类生物工程产品规模化生产及应用示范。

突破高效分子设计育种技术,研制推广一批优质、适应标准化生产的生物农业新品系。

三、建设十个重大产业支撑平台(一)基础研发创新平台。

1.深港生物医药创新研究平台。

支持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大学等联合香港研究机构开展前沿科技合作,围绕创新药物研发和临床研究等领域,在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深港生物医药创新研究院等平台,提升生物医药基础研究能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福田区政府)2.制剂研发和药学分析研究平台。

积极引进中国药科大学建设创新药物研究院,建设高端长效药物制剂研发平台、药学分析研究平台、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平台等,集聚全球创新研究人才,增强粤港澳大湾区自主创新能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科技创新委)3.药物临床前研究公共服务平台。

依托深圳市龙头企业与科研机构,建设符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标准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创新企业提供临床前药学研究、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等服务,加快创新产品产业化进程。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4.高端医学影像创新平台。

依托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联影医疗公司等机构组建深圳高端医疗装备创新平台,聚焦突破高场人体磁共振成像超导磁体、大功率射频及高精度谱仪等高端医学影像前沿技术壁垒,打造高端医疗器械原始创新与重大产业关键技术源头突破创新平台。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市场监管局)(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1.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联合香港理工大学、香港大学等国际科研机构建设深港临床转化中心,开展诊疗新技术等临床转化研究。

推进深圳湾实验室坪山转化中心、蒙纳士科技转化研究院等国际合作转化平台建设,提高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卫生健康委,福田区政府、坪山区政府)2.专业药物临床医院。

加快建设专业化药物临床医院,建设符合国家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机构,开展药物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BE)等研究,为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提供临床试验服务。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临床医学研究中心。

加快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等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提升重大疾病领域临床研究能力,建设全市共享的临床研究技术支撑平台,打造覆盖临床研究、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的科技创新基地。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全链条专业服务平台。

1.合同研发与生产平台。

坚持重点引进和自主培育相结合,遴选顶尖生物医药合同研发服务机构和团队,形成覆盖药物发现、工艺开发、中试放大等全链条服务的合同研发组织机构,构建“CRO+CDMO/CMO”产业服务链条,提升生物医药研发和生产服务能力,促进生物经济倍增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市场监管局)2.辅料质量标准研究平台。

依托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等机构建设辅料质量标准研究平台,对标国际药用辅料标准,加强药用辅料安全性评价和功能性评价研究,推动开发一批新型药用辅料,提高我国药用辅料标准整体水平。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3.知识产权保护平台。

联合国家在深圳市布局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建立生物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通道,构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实现专利快速受理、快速审查、快速授权,打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与服务全链条。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四、构建多梯次企业集群(一)吸引高潜力初创型企业落户。

探索引入一批高潜力生物科技企业,鼓励企业向知识产权创造、总部经济打造、核心品牌塑造等价值链高端环节延伸。

厚植深圳市金融优势,采用“风险投资+知识产权+研发外包服务”相结合的研发模式。

探索加快药品与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进程,降低企业研发负担,推进创新成果产业化。

(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二)培育高成长“瞪羚企业”。

对掌握前沿核心技术、具有高成长性的“瞪羚企业”,通过投贷联动等方式,扶持企业发展壮大,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品牌知名度与资源整合能力。

为生物医药“瞪羚企业”构建精准服务体系,培育形成创新创业百舸争流的生动局面。

(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三)推动龙头企业做优做强。

鼓励生物医药龙头企业收购、兼并、重组上下游企业,形成一体化企业集团,打造深圳品牌;推进新技术新产品在本地医疗机构优先使用,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组建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技术联盟,开展药物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等协同攻关;推动企业按照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承担生产,扩增业务渠道。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四)扶持专业服务型企业。

积极引进和培育一批掌握药物发现、药学研究、临床研究、医学统计等核心技术的专业服务型企业,鼓励生物医药企业采用股权投资等方式与专业公司组建合同研发机构,打造专业服务企业集群,支撑形成壮大一批、培育一批、储备一批可持续“隐形冠军”生产线。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五、重点打造“一核多中心”特色发展格局加强全市高位统筹,积极争取设立药品、医疗器械审评中心粤港澳分中心,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综合各区资源禀赋、发展环境和区位空间等条件,重点支持坪山区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主园区,加速推动福田区、光明区、龙岗区、大鹏新区等协同发展,突出各区发展优势,明确各区功能分工,构建协同创新、错位发展的“一核多中心”新格局。

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特色园区布局(一)坪山国家生物产业基地。

依托坪山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加速形成生物医药创新研发、成果转化、生产制造的全链条产业生态体系,打造深圳市生物医药产业核心集聚区。

加快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临床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等联合打造药物临床研究基地。

吸引全球潜力型初创企业落户,促进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聚集。

推动企业生产制造规模化发展,打造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承载区与产业化高地。

(责任单位:坪山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二)深港生物医药创新政策探索区。

充分发挥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桥头堡”区位优势,打造生物医药创新政策探索区。

加快突破共性关键核心技术,鼓励医疗机构开展先进生物治疗技术临床研究应用。

深化研发活动国际合作,联合国际机构开展新药、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向国家争取对紧缺药品、医疗器械和生物样本的进出口实施特殊审批。

(责任单位:福田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三)光明生物医学工程创新示范区。

把握光明科学城合成生物学、脑解析与脑模拟等生命科学领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契机,构建高端医疗器械研发、转化、制造完整产业体系,创建高性能医疗器械制造业创新中心,打造光明生物医学工程创新示范区。

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创新资源,组建医疗器械共性平台,推进医疗器械注册人、合同研发生产等新模式发展。

重点支持高端医疗器械特色园区建设,发展一批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小巨人”企业,促进形成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

(责任单位:光明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四)宝龙生物药创新发展先导区。

创新基础设施投入建设模式,强化园区建设顶层设计,通过政府引导、国企参与的方式建设符合特殊需求的产业空间及环保排污等配套设施,实现产业需求与空间供给精准匹配。

创新科研设备投入机制,通过政府前期垫资建设满足研发生产需求的创新实验室及BE平台、GLP平台、CRO/CDMO平台、质量检测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政府资金用于购置开放共享的公共研发生产设备以及部分个性化设备,为企业提供研发生产支持,实现产业需求与公共服务精准匹配。

创新管理服务机制,通过政府资金补贴运营管理经费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构建市场运作、标准规范的园区管理体系,为企业提供注册申报、知识产权、人才服务、投融资等一站式服务,实现产业需求与园区管理的精准匹配。

协同推进空间供给、公共服务及园区管理,实现基础设施全到位、专业服务全覆盖,打造宝龙生物药创新发展先导区。

(责任单位:龙岗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创新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五)坝光国际生物谷精准医疗先锋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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