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围绕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定义、历史沿革、运行机制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方向展开论述。
一、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定义和历史沿革我国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初,最早是在城市建立的。
1951年,中共中央将北京市确定为试点城市,开始实行养老金制度。
此后,全国范围内相继建立了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开放以来,我国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多次和完善,逐渐健全和成熟。
二、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1.缴费制度:职工和单位分别缴纳养老保险费,并以一定比例计算,缴费基数根据职工的工资收入来确定。
这些缴费形成养老保险基金,用于支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
2.养老金领取: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和缴费年限后,职工可以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的标准根据职工个人的缴费年限、参保时间、缴费金额等因素确定。
3.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养老保险基金一般由社会保险基金会或者类似机构负责运营。
他们将基金进行投资,通过回报和利息来增加基金的收益,以满足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需求。
4.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和监督是由国家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负责的。
他们负责制定养老保险政策,监督职工和单位的缴费情况,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和运营。
三、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1.养老金水平偏低:由于我国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相对薄弱,养老金水平整体上偏低,不足以满足职工退休后的生活需求。
2.经费运营不透明:目前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存在不透明的问题,一些基金可能被挪用或滥用,导致职工的养老金利益受损。
3.职工缴费负担重:一些职工的缴费负担过重,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职工,收入较低,缴费压力较大。
四、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方向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国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需要进行。
的方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提高养老金水平:通过逐步提高养老金标准,满足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求。
职工养老保险规章制度
职工养老保险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养老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职工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劳动者退休后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确保他们得到应有的养老福利。
第三条职工养老保险实行全民参保、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的原则,由国家建立养老保险基金,依法征缴保险费,确保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
第四条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应当遵循合理、安全、稳健的原则,保障基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五条职工养老保险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国家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并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职工养老保险的政策调整应当依法进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参保范围和条件第七条根据国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劳动者应当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一)年满16周岁的城镇职工;(二)法定退休年龄之前的雇员、临时工、农民工等;(三)其他符合规定的劳动者。
第八条参加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保险费,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第九条未满16周岁但已开始工作的劳动者,其用人单位应当为其正常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保障其养老权益。
第十条享受离退休待遇的人员,应当按规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并缴纳相应保险费。
第三章缴费办法第十一条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保险费,其中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由国家规定。
第十二条缴费基数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最低和最高缴费基数确定,确保保险费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第十三条缴费时间应当按月进行,逾期未缴或少缴保险费的,应当按规定补缴,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章养老金发放第十四条符合领取条件的退休劳动者应当按月领取养老金,确保其基本生活需求。
第十五条养老金的发放应当及时、准确,确保养老金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第十六条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和调整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领取养老金的劳动者应当如实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报告个人有关情况,确保养老金的正确发放。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背景和目的二、参保对象和保险费征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在职和退休的企业职工,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企业的职工。
保险费征收是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重要环节。
按照我国现行制度,企业和职工各自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
三、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是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
养老金的计发是指根据职工本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以及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确定其享受的基本养老金金额。
养老金的调整是指根据物价水平、经济发展等因素,适时调整养老金数额,保障养老金的实际购买力。
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要具有科学性、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四、退休待遇的选择和个人账户管理企业职工在退休时,可以选择一次性领取退休金或者按月领取养老金两种方式。
不同选择对企业职工个人账户的管理和投资管理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个人账户是指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所形成的账户,根据个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计算个人账户的金额。
个人账户的管理要求要合理、透明,并进行有效的投资管理,确保个人账户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五、附加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为了进一步提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保障水平,我国逐步建立了一些附加制度。
例如,为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提供特困职工补贴,为生育、病残等特殊情况的职工提供临时救助等。
这些附加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有助于提高职工的生活保障水平,缓解职工面临的特殊困境。
六、制度运行和的问题和展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职工的参保率和缴费率不高,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的严重不足;养老金水平不能满足职工的实际需求;保险费征收和发放制度不够科学和有效等。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我们应当继续加大对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力度,增加职工的参保和缴费意识;进一步大力发展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制度的和创新。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包括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包括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
这三个制度的实施旨在为我国广大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保障,确保他们在退休后能够得到经济上的支持。
下面将逐一介绍这三个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特点和运行机制。
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在城镇单位就业的职工。
该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制度”和“统筹制度”相结合的模式。
个人账户制度是指职工在缴纳养老保险费时,将一部分资金划入个人账户,作为个人养老金的积累。
统筹制度则是指将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集中起来,由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统一管理和投资。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养老金的发放和管理等。
职工和单位按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和运营。
退休后,职工可以根据个人账户的积累和社会统筹部分的累计缴费年限,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待遇。
二、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适用于城市非工作人员和无劳动能力的居民。
该制度实行“全额财政补贴”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模式。
全额财政补贴是指由政府负责支付居民养老保险的费用,居民个人则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
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类似,但政府承担了更大的责任和义务。
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来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居民个人的缴费金额相对较低。
三、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适用于在农村生活的居民。
该制度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
农村居民需要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政府也会对其进行一定额度的补贴。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也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相似,但由于农村经济和就业条件的差异,该制度的实施相对较为复杂和困难。
政府需要加大对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力度,并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和政策扶持,以确保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养老保障。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的老年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以及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
第三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目标是实现养老保险的公平、可持续,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
第二章养老保险缴费第四条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五条企业职工个人也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
第六条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应为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费比例由政府规定。
第三章养老保险待遇第七条企业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第八条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第九条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 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个人账户累计金额÷计发月数。
第十条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累计金额÷计发月数。
第四章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第十一条养老保险基金应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十二条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应遵循安全、稳健的原则,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第十三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章养老保险制度的调整与完善第十四条政府应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情况,适时调整养老保险制度。
第十五条政府应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如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以提高职工的养老保障水平。
第六章法律责任与监督第十六条企业和职工应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违反规定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十七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国务院。
第十九条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后的制度需重新发布并执行。
河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
河北省统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一、基本养老保险的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在河北省统一企业从事工作的职工。
2.河北省统一企业指在河北省范围内注册并经营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
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1.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照个人缴费年限和月均工资确定。
个人缴费年限越长,月均工资越高,待遇越高。
具体标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及时调整。
2.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包括月度基本养老金和一次性养老金。
月度基本养老金由单位和个人按照一定比例缴纳,一次性养老金由省级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三、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缴费基数1.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当月工资总额确定,上限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的标准。
2.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当月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
3.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及时调整。
四、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和缴费1.河北省统一企业职工应在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月缴纳保险费。
2.参保职工离职后,可以选择继续参保自愿缴费,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参保职工应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五、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1.参保职工年满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法定退休年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基本养老保险资金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统一管理和使用,用于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服务费用等。
七、基本养老保险的监督和考核1.基本养老保险的监督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可以委托相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2.基本养老保险的考核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考核指标进行,不达标的单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措施。
八、基本养老保险的宣传和培训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应加强基本养老保险的宣传工作,增强职工的保险意识和参保意识。
2.各单位应加强基本养老保险的培训工作,提升职工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了解和认识。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有哪些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有哪些1. 前言养老保险制度是指一种以给予年老劳动者以生活费用和医疗保障的方式,旨在帮助退休人员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并保障其身体健康。
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和完善,如今已经形成了较为全面的体系。
本文将介绍我国现行的主要养老保险制度。
2. 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
该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享有基本的养老保障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由企业、个人和政府共同投保,保费由个人和企业按一定比例缴纳。
职工在退休时,根据其缴费年限和缴费额确定养老金的发放金额。
3.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最早实施的养老保险制度,适用于城镇职工。
该制度由职工和企业按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享受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待遇。
养老金的发放标准通常与职工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额相关。
4.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针对农村居民而设,旨在解决农民退休后的保障问题。
该制度的特点是由村级组织和农民共同缴费,并由政府提供一定程度的补贴。
农民在退休后,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以及一些其他的福利待遇。
5.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适用于城乡居民,为那些没有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提供保障。
该制度由个人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费,并由政府提供一定程度的补贴。
退休后,居民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以及其他相应的福利待遇。
6. 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外设立的一种附加保险制度。
它是指个人或企业自愿参加的养老保险,旨在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
补充养老保险具有一定的自愿性,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经济状况选择是否参加。
7. 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是专门为我国公务员设立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公务员在职期间根据工资缴纳养老保险费,并在退休后享受相关的养老金待遇。
该制度相对较为完善,养老金发放标准较高。
8. 总结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和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等多个层次和类型。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现代社会中,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养老保险问题愈发引起人们的关注。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为城镇职工提供老年保障的使命。
本文将从制度背景、制度的主要内容以及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方向等方面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探讨。
一、制度背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始于1986年,旨在解决城镇职工在退休后的养老保障问题。
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通过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保险费用,为职工提供基本的养老金和相关待遇。
二、制度内容1. 参保对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对象包括正式在职的城镇职工,以及跨地区就业的内地农民工。
这一制度的覆盖面广,可以有效地保障大部分城镇职工在退休后的生活。
2. 缴费规定参保的城镇职工和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共同缴纳保险费用,以确保基金的可持续运作。
一般情况下,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约定的比例分担。
3. 养老金发放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即可享受养老金的发放。
养老金的金额由职工的缴费历史和工资水平等因素决定,确保了养老金与职工个人缴费的相关性。
4. 相关待遇除了基本的养老金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还为职工提供了一些补充福利,如医疗保险、生活补贴等。
这些待遇可以进一步提高参保职工的生活品质。
三、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方向尽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为城镇职工提供养老保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需改进。
1. 养老金水平不高由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导致职工领取的养老金水平相对较低。
因此,应该进一步完善养老金计算公式,增加职工的待遇。
2. 养老金足额发放的问题目前,养老金的足额发放仍然面临一些困难。
一方面,由于基金规模有限,养老金发放可能面临资金紧张的情况。
另一方面,部分地区和企业可能存在拖欠养老金的现象,导致职工的待遇受到影响。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我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障体系。
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变得尤为重要。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三个方面。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体,主要适用于在企业就业的职工。
企业和职工按照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形成个人养老账户。
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便可以领取养老金,用于应对老年生活的各项开支。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具有强制性和全国统筹的特点,是由国家规定的,必须参加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必须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同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全国统筹,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和金额由国家统一规定,确保了养老金的公平和公正。
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是为了解决城镇非职工的养老问题而设立的一项保障制度。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主体为城镇居民本人,缴费金额和比例由市级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类似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也要求缴费满足一定年限后才能领取养老金。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是为了照顾那些没有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城镇居民,特别是自由职业者和小微企业主等群体。
通过缴纳养老保险费,他们也能够享受到一定的养老保障待遇,确保老年生活的基本需求。
三、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是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农村居民的养老需求。
根据当地的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农村居民可以通过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来获得养老金。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特点是参保人员基数大、缴费标准低,并且农村居民的负担相对较重,因此政府在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方面实行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如补贴差额和提高待遇水平等。
这些措施旨在提高农村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缓解他们的经济压力。
总结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和社会发展进程的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正成为重要的社会保障体系之一。
其旨在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求,为他们的晚年提供可靠的经济支持。
二、制度构建1. 缴费机制职工养老保险的实施需要通过缴费来筹集资金。
根据职工的工资收入,雇主和职工双方按照一定比例向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缴纳。
具体缴费标准和比例由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并根据经济发展和人口变化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 基金管理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至关重要。
相关部门需建立专门机构,负责基金的投资运营和管理。
通过合理的投资策略,确保基金安全增值,为职工退休后提供稳定的养老金来源。
3. 养老金发放养老金的发放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
根据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缴费年限,确定每位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水平。
发放方式可以灵活选择,可以月发、季发或年发等,确保退休职工能及时获得养老金,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
三、制度优势1. 维护职工权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为职工提供了一种强制性的养老金保障。
职工在工作期间按规定缴纳保险费,等到退休时可以获得养老金收入,保障了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这有利于增强职工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提高企业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2. 缓解养老压力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养老压力逐渐增大。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可以通过缴费积累养老金,减轻职工个人的养老负担。
同时,由于养老金的获取是通过共同缴纳实现的,可以分散养老风险,降低社会对个人养老的依赖程度。
3. 促进经济稳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全实施,也有助于促进经济的稳定发展。
通过缴费和有效的基金管理,可以形成庞大的养老金资金池,为经济的投资和消费提供稳定支持。
同时,良好的养老保障制度也能提高居民的消费能力,刺激内需增长,对于保持经济的良性循环具有重要意义。
四、问题与挑战然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施过程中依然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如资金缺口、管理不到位等。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随着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凸显,养老保险制度变得越来越重要。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企业职工的养老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本文将从制度的基本概念、相关政策与实施以及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I.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概念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简称养老保险,是指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一定比例的保险费用,为职工在退休后提供生活和医疗等基本保障的制度。
养老保险的实施不仅可以有效缓解社会负担和助力老年人的生活,也可以提高职工的生活品质和创造更加稳定的社会环境。
II.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政策与实施为了确保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有效推行,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
首先,中国政府规定企业必须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以确保他们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基本的养老金待遇。
其次,政府对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和计算方法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确保保险金的合理分配和充足发放。
此外,政府还建立了养老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养老金和保障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
III.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尽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在保障职工权益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首先,由于职工薪酬水平和缴费比例存在差异,养老金待遇的不公平现象较为突出。
其次,企业的经济实力和缴费意识存在差异,导致部分企业无法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最后,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偏低,导致基金规模增长缓慢。
针对上述问题,有以下改进措施可供参考。
首先,政府应督促企业公平合理地确定职工的薪酬水平和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消除不公平现象。
其次,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最后,政府应积极引导养老保险基金向多元化投资方向发展,提高其收益率,确保基金规模的稳步增长。
IV.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未来发展趋势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和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未来将面临新的发展趋势和挑战。
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我国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职工在退休后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养老保障而建立的。
该制度既有利于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也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下面将对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是由政府主导、企事业单位和职工共同参与构成的。
根据制度规定,城镇职工在参加养老保险制度时需要缴纳一部分工资作为保险金,同时企事业单位也需要按一定比例为职工缴纳保险金。
这些缴纳的保险金由国家统一管理,并运用于各种养老保险支付。
在职工退休后,可以拿到一定的养老金作为生活补贴。
这种制度的运行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一种基于缴费的制度,职工和企事业单位必须按规定缴纳保险金才能享受养老保险。
其次,该制度是一种互助保险制度,即缴纳保险金的城镇职工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同时,如果城镇职工在缴纳保险金时,出现了意外事故或取消了养老保险参保关系,也可以获得一定的养老保险待遇。
最后,该制度是一种按劳分配的制度,即养老金的发放与个人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相关。
然而,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由于城镇职工数量众多,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成本较高,导致制度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资金缺口问题。
其次,由于职工的工资待遇和工作年限等因素存在差异,导致个人养老金待遇的差异化,这也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难题。
此外,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保险支付压力越来越大,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以应对养老保险制度面临的挑战。
综上所述,我国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
这种制度既是一种基于缴费的制度,又是一种互助保险制度,其运行主要依靠职工和企事业单位的共同参与。
该制度带来了诸多好处,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以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职工养老保险规章制度最新
职工养老保险规章制度最新一、职工养老保险的基本概念1. 职工养老保险是城镇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取得退休金或者其他待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 职工养老保险是实现职工老年生活保障的一种重要手段,是一项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
3. 职工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按照法律规定,缴费人员和单位按规定的比例交纳养老保险费用,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职工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1. 职工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是由国家、地方和用人单位共同组成的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
2. 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统一管理、维护基金的安全和稳定运作。
3. 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保障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和稳定运行,增加基金的保值和增值。
三、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和待遇确定1. 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由国家规定,根据职工的工资收入和用人单位的规模确定。
2. 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确定按照职工缴费年限、缴费额度和个人所得水平等因素综合计算确定。
3. 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一般包括基本养老金、过渡性补贴金和个人账户积累的资金。
四、职工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和管理1. 职工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可以向规定的机构申请领取养老金或其他待遇。
2. 职工养老保险的领取条件包括年龄、缴费年限、身体状况等要求,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领取相应的待遇。
3. 职工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足额地向符合领取条件的职工发放养老金和其他待遇。
五、职工养老保险的投资运营1. 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投资运营,以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 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可以投资于国债、信托产品、地方政府债券等安全性较高的投资项目,并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整投资组合。
3. 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应当遵循风险控制和合理投资原则,确保基金的增值和保值。
六、职工养老保险的管理和监督1. 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应当依法提供充分信息和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变得尤为重要。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作为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标是为企业职工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障,保障他们在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并为他们晚年提供经济保障和社会保障。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老龄化,养老保险问题日益凸显。
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要,因此需要建立一种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通过企业和职工的共同缴费,为职工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障,确保他们享受到公平、公正、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待遇。
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原则1. 全面覆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应该是全面的,所有有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都应该参加养老保险。
2. 经济适应: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标准和待遇应该与职工经济能力相适应,既不能过重负担职工,也不能让职工养老待遇不足。
3. 公平公正:养老保险制度应该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通过统一的制度规定和运行机制,确保所有参保职工享受到同等的养老保险待遇。
4. 可持续发展:养老保险制度应该有具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确保长期向职工提供养老保障。
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机制1. 缴费:企业和职工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用,通常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作为缴费基数。
2. 投资运营:养老保险基金由专门机构进行投资运营,确保基金的安全性和增值效益。
3. 待遇发放:企业职工退休后,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包括月领养老金和其他福利待遇。
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与问题尽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保险基金面临着压力增大的问题,如何保证基金的可持续发展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
2. 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均衡问题:不同地区和行业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存在差异,一些地区和行业的职工待遇相对较低,存在不公平现象。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有哪些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有哪些近年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养老保险制度备受关注。
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养老保险承担着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经济支持的重要职责。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不断的改革与完善,如今已经形成了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为核心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本文将介绍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形式和特点。
一、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石,也是为大多数参保人提供最基本的养老保障的主要形式。
它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种类型。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由企事业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
企事业单位根据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可领取养老金。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广,参保人员多,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
2.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为城镇居民提供的一种养老保障,主要适用于无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如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
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由参保人自愿缴费,退休后领取养老金。
二、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是为农村居民提供的一种养老保障。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的主要形式包括新农合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1.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简称新农合):新农合养老保险是由农民自愿参加的一项保险制度,旨在为农村居民提供养老保障。
农民参加新农合后,每年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时可以领取相应的养老金。
2.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农村地区实行的一种养老保障制度。
参保对象为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参保人缴费并由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退休时领取养老金。
三、个人商业养老保险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之外,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也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一环。
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是指个人自愿购买的商业保险产品,目的是为了在退休后获得更多的养老金和更全面的保障。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解读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解读引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人民群众的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
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以为职工在退休后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减轻职工老年期的负担,提升职工安全感和幸福感。
本文将会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详细解读。
一、基本概念1.1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定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指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建立和实施的、以符合条件的社会成员为参保对象,以缴费和个人账户积累为基础的、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统筹管理的养老保障制度。
1.2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目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目的是保障职工在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之用,同时降低退休时职工的压力,提高其生活质量。
1.3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优势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能够为职工在退休后提供保障,减轻老年期的负担,提高职工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缴费制度2.1缴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为缴费工资总额的20%,职工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2%。
2.2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是指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础工资总额,中国规定缴费基数为企业职工工资的60%至300%。
2.3缴费期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期限为当期缴费期内,缴费单位按月或季度完成缴费。
三、养老金计算3.1计算公式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个人月缴费金额+助老金)×折算系数。
其中:缴费年限:是指职工在社会保险缴费期内的累计年限,默认情况下缴费 15 年及以上可领取基本养老金。
个人月缴费金额:企业职工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
助老金:由政府对低收入职工实行给予的补贴。
折算系数:折算系数=当地居民人均工资/职工当期工资。
3.2计提方式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的,有专门的托管机构进行管理。
每个职工在领取基本养老金之前,都要进行个人账户积累的计算和核查。
3.3养老金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的发放,由养老金发放机构进行,发放周期一般为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引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指针对城镇企业中的职工,建立起来的一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旨在为城镇企业职工提供基本养老保障,确保他们在退休后能够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维持基本生活需求。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职工的福利待遇和社会和谐稳定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为城镇企业职工提供了一份安稳的退休保障,让他们在老年时期能够放心安享晚年。
其次,这一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缓解城镇企业职工的经济压力,减轻他们的家庭负担。
最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能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增强社会向心力。
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内容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参保范围和条件、缴费标准和方式、养老金计算和发放等。
1. 参保范围和条件: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参保对象为在城镇企业中就业的职工,符合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残疾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都可以参加养老保险。
2. 缴费标准和方式: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一般是按职工个人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缴纳的,具体比例根据国家政策而定。
缴费方式一般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双方各承担一定比例。
3. 养老金计算和发放:参保期满且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可以享受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所提供的养老金福利。
养老金的计算一般是根据参保职工的缴费年限、平均工资以及相应的养老金计算公式进行的。
养老金的发放一般是以月份为单位进行,按照一定的金额发放给退休职工。
三、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缺点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有其一定的优点和缺点。
首先,它为城镇企业职工提供了一份安稳的退休保障,提高了职工的幸福感和社会地位。
其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有助于缓解职工的经济压力,减轻他们的家庭负担。
然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缴费不足、养老金水平不高等。
职工养老保险财务制度
职工养老保险财务制度当前,我国正处于人口老龄化加速和经济发展转型的时期,老龄化问题与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已成为国家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
在这种情况下,进一步完善职工养老保险财务制度,提高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是我国社会保障领域的重要任务之一。
本文将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架构、运行机制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挑战等方面对职工养老保险财务制度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一、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架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包括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两大部分。
社会统筹是指将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进行统一划拨管理,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提高养老保险的公平性和可获得性。
个人账户是指将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分为个人账户部分和统筹部分,个人账户部分由个人自主管理并享受相应的投资收益,用于个人退休后的养老金支出。
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架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缴费对象: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对象一般为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用人单位和个人两部分,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向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缴费,个人也要按照规定向养老保险基金进行缴费。
2.缴费标准: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通常是按照参保人员的工资收入计算,一般是按照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缴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根据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调整的,以适应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职工的养老保险需求。
3.基金来源: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主要有三种:一是职工个人缴费,二是用人单位缴费,三是政府财政补贴。
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缴费是主要来源,而政府财政补贴通常是用于保障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4.基金投资: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主要包括固定收益类投资和风险资产类投资,固定收益类投资主要包括国债、银行存款等低风险、稳定收益的投资品种,风险资产类投资主要包括股票、基金等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品种,通过合理的配置投资组合,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
5.养老金发放:职工退休后享受的养老金主要包括基本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基本养老金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累积积累的资金支付,通过这两部分养老金的组合,实现职工退休后的生活保障。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言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水平是国家的重要任务。
在中国,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深,保障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已经成为了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
因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养老保险政策,鼓励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以保障职工的退休后的生活。
确定适用范围首先,需要确定适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范围。
在中国,适用范围主要包括:1.在职职工:这部分人是指目前仍在企业中工作的职工。
他们每月从工资中扣除一定比例的保险费,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
2.退休职工:这部分人是指已经退休的职工。
企业需要继续为他们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以保障他们的退休后生活。
3.其他人群:如残疾人、失业职工、煤矿工人等。
对于这些人群,国家也制定了相应的保险政策。
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和计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是保险费的缴纳和养老金的计算。
具体来说,保险费缴纳是指在职职工的工资要扣除一定比例的保险费,退休职工则是由企业继续缴纳保险费。
而养老金的计算分为如下几个环节:1.缴费年限:企业职工为基本养老保险缴纳的时间越长,其养老金的数额就越高。
因此,缴费年限是算养老金的一个重要因素。
2.缴费比例:不同地区和不同时期对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是不同的。
职工所缴纳的保险费越多,相应地也会得到更高的养老金。
3.居平均工资:养老金的计算还需要考虑职工的居平均工资。
该指标主要用来反映职工的工资水平,不同的工资水平对应着不同的养老金数额。
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实行主要有以下两种支付方式:1.明确责任支付:这种支付方式比较常见,由企业或单位单独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既可以包括企业和职工两方面的缴费,也可以只由企业缴纳保险费。
在这种支付方式下,企业和职工对缴纳的保险费用金额可以进行协商,一般由企业承担大部分的保险费用,职工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
至于退休后的养老金数额,则由职工在企业的缴费时间和个人实际工资水平等多种因素决定。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职工在退休后得到一定的经济保障,维持基本生活需求。
本文将从制度背景、制度运行和存在问题等方面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背景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
当时,我国实行的是国家养老保险制度,主要面向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直到1985年,我国开始开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试点工作,1988年全面实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此后,我国相继推出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和《国家研究型民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主要包括缴费、待遇和管理等方面。
根据相关规定,参保职工和用人单位需按一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目前,养老保险费率分为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其中单位缴费占工资总额的比例通常较高。
缴费金额由工资基数和缴费比例共同决定,一般来说,工资越高,缴费金额越多。
缴费期限为职工工作期间至退休,退休后按规定标准领取养老金。
职工在退休后,可以按照一定标准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的计算标准通常包括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和缴费比例等因素。
不同地区和单位对养老金的标准有所差异,但总体上应保证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
此外,参保职工还可以享受一定的养老服务和医疗保障待遇。
然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制度覆盖率相对较低。
根据统计数据,我国仅有不到50%的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覆盖率较低。
其次,养老金的调整机制有待完善。
目前,养老金调整主要依靠国家政策,缺乏灵活性和可持续性。
此外,养老金发放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也较为突出。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国相关部门应采取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参保率和覆盖率。
其次,完善养老金的调整机制,确保养老金与物价上涨和工资增长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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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城镇企业职工离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发放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遵循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
鼓励和支持企业根据其经济效益和承受能力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作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
第四条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应当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以下称参保单位)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以下称参保人),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管理与发放具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基本养老保险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统筹安排,加强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宣传,协调解决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第六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本市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统一管理。
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办理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业务工作。
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劳动保障服务机构负责本区域内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七条发改委、财政、审计、统计、质监、人事、民政、税务、国资委、工商、公安、建委、经委、监察和工会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管理工作。
第八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
第二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第九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金两部分组成,实行全市社会统筹。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社会统筹基金由以下部分组成:(一)参保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二)社会统筹基金的增值部分;(三)滞纳金;(四)财政补贴;(五)省级调剂金;(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应当纳入社会统筹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十一条个人账户金由以下部分组成:(一)参保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从参保单位缴费中按照职工缴费基数一定比例划转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三)个人账户金的利息;(四)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应当纳入个人账户金的其他资金。
第十二条参保单位、参保人均应当以其上月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照国家、省规定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月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为基数,按比例缴纳;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为基数,按比例缴纳,高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参保单位应当按月在参保人工资中代为扣缴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与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一并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
第十四条新设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参保单位分立、合并或者其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自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结清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滞纳金。
参保单位因破产、解散、被撤销或者其他原因终止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清偿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五条参保人达到法定年龄离退休的,根据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享受相应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为参保人的缴费年限。
但是,在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我市实行个人缴费时的企业职工,在实行个人缴费前所在单位已按规定参加了我市国有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离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其在实行个人缴费前按国家和省的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欠缴社会统筹费的,应当补缴;未补缴的,不视为本人的缴费年限。
第十七条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以后参加工作,退休时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的,其享受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下列标准计发:(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百分之一,从社会统筹基金中按月支付。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本息除以计发月数,从个人账户金中按月支付。
计发月数按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参加工作,二○○六年一月一日后离退休,缴费年限累计满十五年的,除按照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享受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外,还享受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
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节金的计发标准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参加工作,二○○六年一月一日以后离退休,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具体条件和计发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以后参加工作,二○○六年一月一日以后退休,缴费年限累计不满十五年的,不发给基础养老金,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并按照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再发给一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一次付清,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十一条参保人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离退休的,其离退休时核定的待遇不变。
第二十二条参保人离退休后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的待遇。
第二十三条参保人离退休后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完毕时,其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原核定标准从社会统筹基金中继续支付,直至其死亡。
第二十四条参保人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期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个人账户应当予以保留,并不间断计息;以后继续缴费的,对其缴费年限应当累计计算,对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也应当累计计算。
第二十五条参保人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死亡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其死亡的次月起停止支付。
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参保人离退休前离开本市时,养老保险关系按以下办法处理:(一)符合转移条件的,按规定转移,终止在本市的养老保险关系;(二)不符合转移条件的,保留在本市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十七条参保人离退休前出国或者赴台、港、澳地区定居,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终止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其个人账户积累额全部退还本人,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十八条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或者离退休后死亡,其参保单位或者亲属应当在其死亡后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参保人死亡时,尚未领取或者未领取完毕的个人账户金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含本金和利息),由其合法继承人依法继承;个人账户金中单位缴费部分并入社会统筹基金。
第四章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第二十九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与监督,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使用规范。
第三十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应当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
第三十一条市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市劳动保障部门编制养老保险基金年度预决算。
第三十二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用于支付下列项目:(一)参保人离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二)参保人离退休后死亡时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救济费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三)因参保人出国或赴台、港、澳地区定居而清退的个人账户金;(四)个人账户金中应当由参保人的继承人继承的个人缴纳部分;(五)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时,应当转出的个人账户金;(六)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用于支付基本养老保险事项的其他项目。
第三十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以参保单位、参保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为基础,为参保人建立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标识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具有唯一性。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根据参保人个人账户的缴费记录,按缴费年度,向参保人发放个人账户缴费记录对账单。
参保单位或者参保人对缴费记录有异议的,应当书面提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十日内核实并予以书面答复,对确有错误的应当更正。
第三十四条市审计部门每年应当对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市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市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市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财务制度。
第三十五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参保单位的监督检查。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加强对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和基本养老金征收情况的核查。
检查、核查时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有关资料;但应当为其单位保密。
被检查、核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不得拒绝检查,不得谎报、瞒报。
第三十六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如实记录、妥善保存参保单位和参保人的参保登记手续、缴费记录和养老保险金发放等基础信息资料,并设置基本养老保险信息查询系统。
参保人和参保单位有权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养老保险费缴纳、发放标准和基本养老金的领取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其提供方便。
参保人、参保单位因基本养老保险事项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应当依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门《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参保单位应当建立养老保险费缴纳情况公示制度,在显着位置每季度至少公示一次参保单位参保人数、缴费总额和缴费基数,公示期不得少于十五日,并向每位参保人书面告知其个人缴费基数及数额,接受监督。
参保人对其参保单位未按照规定执行公示制度,或者在缴费申报中虚报、瞒报、漏报缴费基数的行为,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举报、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查处。
第三十八条参保单位应当对拟离退休的参保人的姓名、性别、职务、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申报离退休类别、拟审核的离退休时间、拟审核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事项在显着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日。
拟离退休参保人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在公示期内发现公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劳动保障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调查并书面答复,对确有错误的,应当立即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公示期满无举报、投诉或者举报、投诉内容不实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离退休审批手续。
第三十九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每年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管理、发放等情况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