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之工资分类管理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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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20•【字号】赣府厅发[2006]56号•【施行日期】2006.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6]5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人事厅、财政厅拟定的《江西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江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江西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并报人事部、财政部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实施意见的要求,严格执行政策,严肃人事和财经纪律,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日江西省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省人事厅、省财政厅)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本实施意见的实施范围为,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二、职级工资制的实施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

(一)套改工资的办法。

公务员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取消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

事业单位实行,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实行,工资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事业单位实行,工资制度篇一:20xx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20xx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1、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按本人现聘用的专业技术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具体办法是:聘用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一至四级岗位工资标准,其中执行一级岗位工资人员,需要经人事部批准;聘用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五至七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执行八至十级岗位工资标准;位的人员,执行十一至十二级岗位工资标准;工资标准。

;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执行七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十级岗位工资标准;;聘为员级专业技术的职务的人员,2、管理人员。

)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具体办法是:聘;聘用的部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二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执行三级职员工资标准;聘用在局级副职岗位;聘用在处级正职岗位的人员,执行五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科级正职岗位的人员,;聘用在科级副职岗位的人员,执行八级职员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办事员岗位的人员,执行十级3、工人。

工人按本人现聘用的岗位(技术等级或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具体办法是:聘用在高级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一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技师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二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高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三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中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四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初级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技术工五级岗位工资标准;聘用在普通工岗位的人员,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标准。

国家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对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进行管理。

各地区、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实施意见,报人事部备案。

各事业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施意见,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岗位等级具体实施。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由人事部另行制定。

2014人社部教师工资改革调整方案最新消息

2014人社部教师工资改革调整方案最新消息

2014人社部教师工资改革调整方案最新消息关于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央企负责人薪酬管理“2012年,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步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有序进行,23个省份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尹蔚民说,“2008年以来,全国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幅12.6%。

”对于2013年的工作,尹蔚民提出,一要完善企业工资制度。

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指导制度,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发布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

同时,积极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推动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探索建立最低工资标准评估机制,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

”尹蔚民说,“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二要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

研究建立工资调查比较制度,继续做好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试调查。

三要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巩固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成果,继续做好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专家观点应将公务员工资透明化人社部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介绍,与时下热议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思路有所契合,人社部提出的明年工资制度改革思路,体现了有关部门进一步缩小不合理的收入差距的决心。

而包括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科学合理的收入决定机制,则是尹蔚民报告的核心所在。

他认为,公务员工资的多寡,通常是国企和事业单位人员制定工资的重要依据之一,部分民营企业也会予以参考。

因此,尹蔚民报告特别提出要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研究建立工资调查比较制度,做好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试调查。

吴江分析,这一调查可以找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工资底数,为其工资增长找到依据,更重要的则是使这种增长变得科学起来。

针对加快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探索发布重点行业工资指导线的问题,吴江建议,更重要的是将公务员工资透明化,并建立相关信息发布制度,也公布类似企业的指导线。

2014年度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014年度最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本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4.01.29•【文号】人薪发[1994]3号•【施行日期】1994.0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人薪发<199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下发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政策,切实把增资水平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数额内。

当前特别要注意防止弄虚作假,想方设法高套职务工资和高定级别工资;要严格按国办发<1993>85号文件规定冲销64元物价、福利性补贴和自行建立的津贴,不能在冲销后再巧立名目另搞一块补贴、津贴。

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春节后,人事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组织人员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政策的要坚决纠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领导人的责任。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抓紧做好组织实施工作,争取在春节前大部分人员能兑现工资。

1994年1月29日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工作,现对实施中若干问题作如下规定:1.关于未确定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如何套改的问题为有利于合理解决机关、事业单位未确定技术等级技术工人特别是其中已临近退休的人员的工资套改问题,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中,对这部分技术工人可以根据其工作年限和现工资额确定套改办法。

鉴于不同地区和部门开展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的情况不同,具体套改办法国家不作统一规定,由各地区、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 2014事业单位涨工资方案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 2014事业单位涨工资方案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 2014事业单位涨工资方案2014-08-15 10:43:52 商都房产网来源:商都网房产频道根据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显示,2014事业单位涨工资方案有望在近期出台。

在中共十八大后,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消息不断传出,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已经成为一件重要且迫切的事情。

但是由于这项改革涉及面较广,涉及人群众多,所以一直都在讨论中,直至目前仍然尚无定论。

日前又传出事业单位将要涨工资的消息,那这则消息是否属实呢?事业单位的工资又会如何涨呢?众所周知,目前我国正在事业单位积极推行合同聘用制。

有关人士表示,随着事业单位合同聘用制的进一步推行,我国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也将会做出新的调整。

根据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由于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多是专业技术人员,个人职称的高低对工资的影响很大,我国很有可能改变这种现状,将会根据个人在工作中的实际奉献发放薪资。

在2014事业单位涨工资方案的消息中,一位专家表示,目前在事业单位,领导的工资很高,拥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工资也很高。

但是这种薪资分配模式不利于调动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一些想干事、真干事的人员,可能会因为干多干少都按职称和职级来发工资而心灰意冷。

这位专家表示,倘若事业单位进行工资改革后,能打破这种模式,能让多劳者、善劳者多得,那事业单位的工作效率肯定要提升。

在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中,还有消息称,事业单位很有可能会加入社保大军。

不过据相关人士介绍,即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入社保,其退休后的收入也不会锐减。

这位人士称,事业单位加入社保后还会有职业年金作为补充。

关于事业单位工资改革的讨论已经进行很长时间了,事业单位的工资改革确实备受关注。

一位事业单位从业人员表示,事业单位已经多年未涨工资了,希望2014事业单位涨工资方案能尽快出台,以早日建立起事业单位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之工资分类管理的实施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之工资分类管理的实施

辽宁事业单位微信:lnsydw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所确定的不同类型,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具体人事部、财政部另行制定。

在事业单位新的分类办法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出台前,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工作人员上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可分别高出一定幅度。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应结合单位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核定。

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不好,考核较差的事业单位,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总量。

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事业单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给予适当倾斜。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公平、倾斜基层、逐步推进的原则,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创造性,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1、建立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三部分组成。

岗位工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在岗承担的工作职责大小和岗位差异。

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活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

津贴补贴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特殊岗位上的工作补贴和生活补助。

2、完善职务(岗位)变动工资正常晋升制度。

根据工作人员职务(岗位)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其工资标准,实行定期晋升制度。

工作人员在任职期满符合晋升上一级职务(岗位)条件时,及时予以晋升。

3、完善年度考核奖励制度。

对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适当给予一次性奖金奖励。

奖金标准根据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和工作人员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4、建立加班加点补偿制度。

对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加点的,按照规定给予加班加点工资补偿。

5、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

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工作人员,根据单位艰苦边远程度的不同,适当给予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6、完善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制度。

对离退休人员按照规定发放生活补贴。

7、完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制度。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按照规定给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8、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津贴制度。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特点,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津贴制度,并根据单位经济承受能力和国家有关政策适时调整。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改革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构建和谐的收入分配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仅关系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与其它各项配套改革密切相关,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强领导,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实施。

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及其实施办法,严肃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一律不得突破国家政策。

同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家正确认识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解决好本地区和本部门在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工作的平稳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06月15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根据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适应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改革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制度,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宏观调控机制,逐步实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1、改革的原则一)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树立与岗位职责、工作功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精选号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精选号

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改革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也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构建和谐的收入分配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不仅关系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而且与其它各项配套改革密切相关,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加强领导,统一认识,精心组织实施。

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及其实施办法,严肃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一律不得突破国家政策。

同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家正确认识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切实解决好本地区和本部门在改革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改革工作的平稳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06月15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适应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改革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制度,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宏观调控机制,逐步实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一、改革的原则(一)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

(二)适应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和岗位管理的要求,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加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的倾斜力度。

2014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

2014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

2014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工资津贴执行统一制度理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一直被视为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昨日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违规进行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直接负责人将受处分。

时间截止到12月30日。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将事业单位分为三类:行政类事业单位可直接并入机关单位;经营类事业单位直接转企;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仍保留事业单位性质。

对此,新规定适用于分类改革后的事业单位。

征求意见稿在实行事业单位员工岗位聘用制、绩效考核、工资福利以及社会保险等方面做了相关制度建设的规定。

事业单位三道关:入口关:竞聘上岗促“能上能下”征求意见稿明确,事业单位职工将进行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对于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同时,事业单位内部应当通过竞聘上岗产生岗位人选,竞聘上岗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运用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方法。

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竞聘上岗的方式方法。

使用关:“德能勤绩廉”纳入考核针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征求意见稿提出,事业单位根据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必要时可以增加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实行单位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取个人总结、绩效分析、民主测评、综合评价等符合单位和岗位特点的方法。

此外,年度考核结果记入工作人员档案,作为调整岗位、工资依据。

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分配关:工资福利兼顾社会公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工资构成,需执行国家的统一政策。

”征求意见稿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问题进行了规定,并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2014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2014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2014延续多年的公务员薪酬制度即将面临一场深层次改革,而受益最多的,将是绝大多数科级以下公务员。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对于基层公务员来说是一件大好事。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2014 公务员工资提低限高从总体上来看,新一轮公务员薪酬改革,是把重心放在“限高”、“提低”上了。

“限高”主要是限制灰色收入,更确切地说,是限制公务员工资中名目繁多的津贴补贴;“提低”主要是向基层公务员倾斜,向职务偏低,但业务能力强、承担任务多的公务员倾斜。

最终的目的是,缩小公务员上下级之间、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

的确,当前在县、乡镇一级的基层公务员,工作条件艰苦、工作繁琐、工资待遇低,很多地方“留不住人才”。

特别是年轻的公务员,工作繁多,压力大,但是微薄的薪酬难以养家糊口,不少年轻人结婚买房还得靠父母接济……因此,有人不甘于这样的工作状况和薪酬待遇辞职,也有的以服务乡镇为跳板,最后还是想方设法离开。

也导致基层出现人员匮乏,工作效率、工作热情不高现状,基层工作的有效开展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因此,实行公务员薪酬改革,调整工资结构,拓展晋升空间,建立比较机制,实施配套改革,将政策向中西部边远地区以及基层的公务员倾斜,调动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对于提高基层工作效率,巩固基层人才结构,激励年轻公务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都有着很好的作用。

而“职级并行制”“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让一些职务不高,但业务能力强、承担任务多的公务员,其工资将可能与同层次职务较高的公务员工资水平相当,这对于县和乡镇层级公务员的激励作用尤为明显。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即这种“提低”“限高”的公务员薪酬改革,必然如一夜春风温暖基层公务员的心,帮助他们化解生活难题并肯定自身存在的价值,同时激发出这个群体服务群众的更强能量。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3.12.04•【文号】国办发[1993]85号•【施行日期】1993.12.04•【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1993年12月4日国办发〔1993〕85号)《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和《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办法》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工资政策、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按照《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及上述实施办法,抓紧做好兑现新增工资的工作。

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根据《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机关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一九九三年九月三十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

(二)行使国家行政职能、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实行国家公务员制度或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使用事业编制的单位,如税务所、工商所、物价所等。

受行政机关委托、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列入机关工资制度改革范围。

(三)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群众团体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受行政机关委托、承担行政职能并使用行政编制的社会团体组织。

二、职务级别工资制的实施列入上述实施范围的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务级别工资制(以下简称职级工资制)。

(一)确定级别的办法。

工作人员的级别,按照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确定。

所任职务,是指按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的职务。

学习期间不计算工龄的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其在校学习时间可与工作年限合并进行工资套改。

2014年公务员教师工资改革

2014年公务员教师工资改革

2014年公务员工资改革:具体工资分配制度一、基本工资: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3100元;正科级3300元;副处级3600元;正处级4000元;副厅级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5500元;正部级6000元。

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二、工龄工资: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

三年一调。

三、奖励工资: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

三年一调。

四、补助工资: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顾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

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別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別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五、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

六、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退休生活费=退休前工资×80%。

三年一调。

2014年公务员工资改革:新一轮公务员工资改革已明确目标和方向根据2013年2月国务院转发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工作任务,胡颖廉就新一轮公务员工资改革方向表示,此次改革的重点应是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具体做法有两点,一是规范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二是完善职务和职级并行的薪酬制度。

“公务员队伍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和支撑,基层公务员更是上情下达的关键环节”,胡颖廉认为,规范公务员地区附加津贴制度,能够有效解决地区差别不合理的问题。

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doc

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doc

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精神,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原则(一)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

(二)适应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和岗位管理的要求,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加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的倾斜力度。

(三)建立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坚持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

(五)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分配秩序,理顺分配关系。

二、实施范围(一)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教育、卫生、科学研究事业单位;文化、艺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单位;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事业单位;交通、海洋、地质勘察、测绘、气象、地震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检验检疫、环境保护、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房地产管理、物资储备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附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列入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监管机构;其他事业单位。

对于2006年6月30日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外),不列入实施范围。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不列入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范围。

三、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一)岗位工资的实施。

2014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2014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年05月15日 14:54:16来源:新华网新华网北京5月15日电日前,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2号国务院令,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条例》共10章44条,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是中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

《条例》适应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将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聘用合同、考核培训、奖励处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事争议处理,以及法律责任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

《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条例》明确,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明确岗位类别、等级。

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条例》规定了聘用合同的期限、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明确了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条件、列明了聘用合同解除的情形以及合同解除、终止后人事关系的终止。

《条例》规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对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

《条例》明确了奖励的情形,确立了奖励的原则,明确了奖励种类。

《条例》规定了处分的情形,明确了处分种类,提出了处分工作的要求,确立了处分解除制度。

《条例》规定,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事部(已撤销),财政部•【公布日期】2007.07.13•【文号】国人部发[2007]100号•【施行日期】2007.07.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资福利正文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00号2007年7月13日)一、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司长、副司长晋升职务后,级别工资如何晋升?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中由副司长晋升为司长的,先按高定前的级别执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 58号)关于晋升职务相应晋升级别和增加级别工资的规定,在此基础上级别高定一级,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的工资标准;司长、副司长晋升职务的其他情形,均按照国人部发〔2006〕58号文件的规定晋升级别和增加级别工资。

相当于上述机构司长、副司长职务的副省级城市的公务员,晋升职务后,参照上述办法晋升级别工资。

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内设的副部级单位,能否参照执行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高定级别的政策?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内设的副部级单位,不能参照执行国务院直属副部级机构、部委管理的国家局高定级别的政策。

三、新任职务层次低于执行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的公务员晋升职务后,是否能同时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所任职务层次低于执行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如晋升后的职务高于已执行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并以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层次为基础,按规定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如晋升后的职务与已执行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相同,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级别工资不变;如晋升后的职务低于已执行工资待遇对应职务层次,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均不变。

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标 签】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通知【颁布单位】国务院【文 号】国发﹝1993﹞79号【发文日期】2006-08-31【实施时间】2016-02-18【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黑体 size=5>国务院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问题的通知国发[1993]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一九九三年十月一日起,对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行工资制度进行改革。

现将《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就是要根据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克服平均主义,建立起符合机关和事业单位各自特点的工资制度与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理顺工资关系、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和即将下发的实施办法执行,严格执行政策,严格组织纪律,防止高定级别、高套职务工资等现象发生。

同时,必须把增资额控制在国家下达的增资指标限额内,不得突破。

工资制度改革,政策性强,需要解决的矛盾很多,涉及每个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大家充分认识这次工资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义。

这次工资增长的幅度,同历次工资制度改革相比是比较大的,国家在财力比较紧张的情况下尽了最大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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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方案之工资分类管理的实施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所确定的不同类型,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具体人事部、财政部另行制定。

在事业单位新的分类办法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出台前,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工作人员上年度十二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可分别高出一定幅度。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应结合单位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绩效考核结果核定。

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好、考核优秀的事业单位,适当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对公益目标任务完成不好,考核较差的事业单位,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总量。

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事业单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给予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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