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表填表说明
关于税务登记表的填写说明
关于税务登记表的填写说明关于税务登记表的填写说明(适⽤于外国企业)⼀、封⾯1、纳税⼈识别码本项为15位,其中前6位地区⾏政区划代码,后9位为纳税⼈附送资料中,由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组织机构统⼀代码证书》中注明的9位代码。
⾏政区划代码:名称代码东城区110101西城区110102崇⽂区110103宣武区110104朝阳区110105丰台区110106⽯景⼭区110107海淀区110108门头沟区110109房⼭区110111通州区110112顺义区110113昌平区110114⼤兴区110115怀柔区110116平⾕区110117密云县110228延庆县1102292、税⼈名称要求与纳税⼈附送资料中的营业执照上名称完全⼀致,不得填写简称。
3、所在街道乡镇按纳税⼈所在的街道乡镇填写,与纳税⼈⾪属关系⽆关。
4、结帐⽇期要求⽉末最后⼀⽇。
⼆、表格1、纳税⼈名称中⽂,要求与纳税⼈附送资料中的营业执照上名称完全⼀致,不得填写简称。
英⽂,按营业执照填写。
2、法定代表⼈(负责⼈)、⾝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必须填写)法定代表⼈(负责⼈),按营业执照填写。
⾝份证件名称:要求选择填写代码及名称。
注:代码名称10 ⾝份证20 护照30 军官证90 其他证件证件号码(必须填写),如果证件是“⾝份证”,则要求“证件号码”长度⼤于等于15位,其他证件的“证件号码”长度不得超过20位。
4、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必须填写)注册地址,要求按营业执照填写。
邮政编码,要求必须为6位。
5、⽣产经营地址、邮政编码(与注册地址⼀致)6、⽣产经营范围主营(必须填写),按营业执照填写。
兼营,按营业执照填写。
7、发照⼯商机关⼯商机关名称,选择填写(“国家⼯商⾏政管理局”或“北京市⼯商⾏政管理局”)。
注:如果营业执照字号为“京”字开头的,则为“北京市⼯商⾏政管理局”,如果营业执照字号为“国”字开头的,则为“国家⼯商⾏政管理局”。
营业执照名称(必须填写),按营业执照填写。
税务登记表(单位)范例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中国 香港
国籍或地址
自然人投资比例 分支机构名称
外资投资比例 注册地址
国有投资比例 纳税人识别号
总机构 纳税人识别号 名称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负责人)姓名 代扣代缴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 代收代缴 税款业务 情况 附报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场地证明 5、财
120113481562802
海天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海天市征义路 8 号 海天市征义路 8 号
45 其中外籍人数 6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 □ 独立核算 □ 非独立核算 从业人数 √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企业 □ 事业单位 □ 社会团体 □ 民办非企业单位□ 其 √ 他 度 国标行业
□ □ □ □ □ □ □ □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
□ 企业会计制度 □ 小企业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
经营范围 餐饮
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此处
项目 内容 联系人 姓 名 种类 身份证 身份证 身份证
身份证件 号码 123000000000 456000000000 789000000000
务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6、章程或协议 7、法人代表人董事会成员名单 8、银行帐号证明 9、其他资料、证件如公司 设立登记申请书、验资报告。
经办人签章:张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王明星
纳税人公章:盛福临餐饮 公司
2008
日
年
7
月
25
2008
年
7
月
税务登记表填写说明
税务登记表填写说明一、封面填写说明:1、纳税人名称:按照批准开业机关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
2、纳税人代码:320584加代码证代码。
3、登记种类:按内资企业税务登记、内资企业注册税务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税务登记、外国企业税务登记,临时税务登记六种类型填写。
4、填表日期:即填写日期。
二、纳税人基本内容填写说明:1、纳税人名称:按照批准开业机关注册登记的全称填写。
2、纳税人简称:限十个字以内。
3、外资企业英文名称:按批准证书上的英文全称填写。
4、全国组织机构统一代码:按国家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统一代码填写。
5、工商证照名称:按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名称填写。
6、工商证照号码:按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注册号填写。
7、工商登记日期:按工商局第一次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日期填写。
8、开业日期:按纳税人实际开业日期填写。
9、经营期限:按工商局核发的营业营业执照的经营期限填写。
10(营方式按如下内容填写。
01-运输 02-采掘 03-服务性加工 04-工业性加工05-批发 06-零售 07-批零兼营 08-零批兼营09-代购代销 10-租赁 11-进出口 12-咨询13-代理 14-修理 15-劳动劳务 16-销售17-种植 18-养殖 19-施工 20-制造销售21-加工 22服务 90-其它经营方式11、经营范围:按工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的内容填写。
12、注册地址:按批准开业机关注册登记证书上的地址填写。
13、经营地址信息:如与注册地址相同,按注册地址填写;如与注册地址不同按实际经营地址填写。
14、人员信息: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联系电话、地址、身份证或护照号码如实填写。
15、合伙人情况:合伙企业填写,其他企业不填。
16、银行帐号情况:基本帐户按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帐户填写;纳税专户按税务机关指定开户银行填写;其他存款,按实际情况填写。
银行办事处名称按规范名称填写。
税务登记表(范本)
工商执照标注的名称身份证号码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登记注册类型请选择对应项目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开业(设立)日期工商执照标注的成立日期批准设立机关生产经营期限工商执照标注的营业期限证照名称个体营业执照证照号码执照号码注册地址工商执照注册地址邮政编码111111联系电话11111111生产经营地址实际经营地址邮政编码111111联系电话11111111合伙人数据实填写雇工人数据实填写其中固定工人数网站网址国标行业□□□□□□□□见填表说明业主姓名国籍或户籍地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工商执照标注名称身份证地址1111111111111111身份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身份证号码经营范围依据工商执照标注的经营范围填写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正面)分店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有分店据实填分店情况写合伙人姓名国籍或地址身份证件名称身份证件号码投资金额(万元)投资比例分配比例据实填合伙人投资情况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情况附报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合同复印件等经办人签章:某某某业主签章:某某某2009年01月01日2009年01月01日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纳税人所处街乡隶属关系国税主管税务局国税主管税务所(科)是否属于国税、地税共管户地税主管税务局地税主管税务所(科)经办人(签章):国家税务登记机关地方税务登记机关国税经办人:(税务登记专用章):(税务登记专用章):地税经办人:核准日期:核准日期:受理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国税主管税务机关:地税主管税务机关:国税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本发证日期:年月日地税核发《税务登记证副本》数量:本发证日期:年月日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税务登记表格模板样式 (适用个体经营)
税务登记表
(适用个体经营) 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
一、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填用。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
五、本表一式二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三份)。
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验换证时需携带查验)。
六、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
1.“纳税人名称”栏:指《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2.“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有效身份证件等;
3.“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4.“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地址;
5.合伙人投资情况中的“国籍和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合伙人填地址;
6. 国标行业: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国税档案号码:填表日期:纳税人识别号:自然人投资比例外资投资比例国有投资比例分支机构名称注册地址纳税人识别号总机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注册地址邮政编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内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种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业务情况附报资料: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纳税人公章: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纳税人所处街乡隶属关系国税主管税务局国税主管税务所(科)是否属于国税、地税共管户地税主管税务局地税主管税务所(科)国家税务登记机关(税务登记专用章):地方税务登记机关(税务登记专用章):经办人(签章): 国税经办人:. 地税经办人:受理日期:年月核准日期:_—_.年…―一月国税主管税务机关:核准日期: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三、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4.公司章程复印件;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分别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7.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8.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9•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to8《税务登记表》填表说明
《税务登记表》填表说明一、单位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请填写“适用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表》”;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请填写“适用个体经营《税务登记表》”;办理临时税务的纳税人请填写“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二、(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二)符合以下范围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临时登记适用范围如下:1.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2.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
三、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应完整、真实、按时地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四、对于要求填写代码的,请查询相应代码表,每格填一个数字。
(登记注册类型代码表、隶属关系代码表、行政区域代码表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另附。
)五、身份证复印件无需粘贴在《税务登记表》上。
六、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
七、《税务登记表》一式二份。
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验换证时需携带查验)。
八、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单位纳税人请参阅1、3—17;个体经营请参阅1、5、6、7、8、11;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请参阅1—14 1.“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2.“类型”栏:即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类型,按照表中所列选择填写。
属于“其他”类型的则只登记不发证。
3.“隶属关系及代码”栏:隶属关系是指与上级行政机构的从属关系,对照以下代码表填写:*“其他”包括无主管部门的单位;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产业等单位。
填表说明《地税税种登记表》(辅导填写,不需打印)
应缴纳印花税纳税人打“√”填列。
税目:
纳税人应缴纳印花税的征税项目,有13个:
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11、产权转移书据;
12、营业帐薄;
总人数:
根据填报当时在职职工和农民合同工总人数填列。
参保人数:
根据填报当时在职职工和农民合同工已参保人数填列。
月工资总额:
根据填报当时在职职工和农民合同工月工资总额填列。
以下由税务机关填写:
申报期限:
按税法和社会保险法规规定的各税申报期限,如资源税申报期限为次月10日内。
纳税期限(缴费期限):
依据税法征管条例和社会保险法规规定设置。如一天、三天、五天、十天、十五天,月、季、半年、年。
季度预缴:
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选择打“√”。
核定征税: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打“√”填列。
资源税:
应缴纳资源税纳税人打“√”填列。
产品名称:
填写应纳资源税产品名称。
应税项目:
按资源税征税项目填列。
土地增值税: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打“√”填列。
应税项目:
填列土地增值税应税项目。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
xx电脑软件等)
建帐情况:
根据纳税人建帐情况选择打“√”。
从业人员总数:
填写全体职工人数。
富余人员:
有安置富余、下岗人员单位填列。
营业税:
应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打“√”填列。
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临时登记)
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填用。
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3.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其在同一县(市)实际经营或提供劳务之日起,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5.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应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税务登记表的相应位置上;3.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
六、本表一式二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三份)。
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验换证时需携带查验)。
七、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土地和车船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税务登记表(适用于单位纳税人)
税务登记表(适用单位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各类单位纳税人填用。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三、办理税务登记应当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一式两份,分别送国税机关、地税机关留存):1。
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
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4。
公司章程复印件(“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和“外国企业”不需要提供此项);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外资企业除外)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贴在登记表上)、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7、股东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身份证(个人股东)复印件;(外资除外)8。
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9.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10。
有关机构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及有关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国有企业、集体经济、事业单位提供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分支机构提供总机构批准其设立的文件及是否为独立核算的有关文书,外商投资企业提供外经贸委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11、“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和“外国企业”还应提供境外总机构的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首席代表工作证、首席代表授权书、个人简历。
税务登记表怎么填
税务登记表怎么填篇一:税务登记表(填表样式)税务登记表纳税编码: 税务机关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机关填写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各类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申办设立税务登记时填用。
二、办理设立税务登记的类型:1.单位(个体)纳税人税务登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单位或个体)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2.临时税务登记:(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2)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3)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3.扣缴税款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三、“国有控股情况”指标口径:“国有绝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企业;国有相对控股(含协议控制)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制)。
四、本表以A4纸印制,一式二份。
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五、填写本表请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签字笔。
篇二:税务登记表填写要求税务登记表填写要求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地方税纳税人应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应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填写此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本表适用于内资企业税务登记、内资企业注册税务、个体工商户、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税务登记、外国企业税务登记、临时税务登记七种类型。
税务登记表(范本)
证件号码
身份证号码
经营范围
依据工商执照标注的经营范围填写
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正面)
分店情 况
分店巒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有分店据实填 写
纳税人名称
工商执照标注的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身份证号码
登记注册类型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厂” □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
开业(设立)日期
工商执照标注的成立日期
批准设立机关
生产经营期限
工
个体营业执照
证照号码
执照号码
注册地址
工商执照注册地址
邮政编 码
111111I
[关系电话
1111111
生产经营地址
实际经营地址
邮政编 码
111111 1
关系电话
1111111
合伙人数
据实填写
雇工人 数
据实填写其中固定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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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行业
III II II II II II II
见填表说明
业主姓名
国籍或户籍地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工商执照标注名称
身份证地址
11111111
11111111
身份证件名称
税务登记表填写说明
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填表说明一、本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填用.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填写完整后提交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三、办理税务登记应出示、提供以下证件资料(所提供资料原件用于税务机关审核,复印件留存税务机关):(一)个体登记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3.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二)个人合伙企业提供以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3.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4.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四、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完整、真实、准确、按时地填写此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五、使用碳素或蓝墨水的钢笔填写本表.六、本表一式二份(国地税联办税务登记的本表一式三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退回纳税人一份(纳税人应妥善保管,验换证时需携带查验).七、纳税人在新办或者换发税务登记时应报送房产、土地和车船有关证件,包括: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使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八、表中有关栏目的填写说明:1.“纳税人名称”栏:指《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2.“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有效身份证件等;3.“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4.“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地址.5.合伙人投资情况中的“国籍和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合伙人填地址.6. 国标行业: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02).A―农、林、牧、渔业01 —农业 02 —林业 03 —畜牧业04 —渔业 05 —农、林、牧、渔服务业B―采矿业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1 —其他采矿业C―制造业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4 —食品制造业15 —饮料制造业 16 —烟草制品业17 —纺织业 18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19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 20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1 —家具制造业 22 —造纸及纸制品业23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 24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25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 26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27 —医药制造业 28 —化学纤维制造业29 —橡胶制品业 30 —塑料制品业3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2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33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34 —金属制品业35 —普通机械制造业 36 —专用设备制造业37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39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40 —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1 —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 42 —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 43 —废弃资源和废旧材料回收加工业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4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5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46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47 —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 48 —建筑安装业49 —建筑装饰业 50 —其他建筑业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1 —铁路运输业 52 —道路运输业53 —城市公共交通业 54 —水上运输业55 —航空运输业 56 —管道运输业57 —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 58 —仓储业 59 —邮政业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60 —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 61 —计算机服务业 62 —软件业H―批发和零售业 63 —批发业 65 —零售业I―住宿和餐饮业 66 —住宿业 67 —餐饮业J―金融业68 —银行业 69 —证券业70 —保险业 71 —其他金融活动K―房地产业 72 —房地产业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73 —租赁业 74 —商务服务业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75 —研究与试验发展 76 —专业技术服务业77 —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 78 —地质勘查业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79 —水利管理业 80 —环境管理业 81 —公共设施管理业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82 —居民服务业 83 —其他服务业P―教育 84 —教育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85 —卫生 86 —社会保障业 87 —社会福利业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88 —新闻出版业 89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 90 —文化艺术业91 —体育 92 —娱乐业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93 —中国共产党机关 94 —国家机构95 —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 96 —群众社团、社会团体和宗教组织97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T―国际组织 98 —国际组织纳税人名称:填店名纳税人识别号:不填,由税务局给你把税务登记证办好后就有了,即你的税务登记证号码登记注册类型:个体工商户开业(设立日期):XX年XX月XX日批准设立机关:营业执照上盖公章的那个工商局生产经营期限:不填证照名称:营业执照上你的店名证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注册地址:XXXXXXX 邮政编码:000000 联系电话:0000-0000000生产经营地址:营业执照上有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合伙人数:雇工人数:其中固定工人数:面积:是指店面的面积国标行业:口口口口口口口口这8个框是行业分类代码,可不填,或要税务给你查业主姓名:XXX 国籍或户籍地:只填省和市可以了固定电话:0000-0000000移动电话:可不填电子邮箱:0000000@可不填身份证名称: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你的居民身份证号码经营范围:这个我会填身份证复印件粘贴此处:明白分店情况:分店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
关于税务登记表的填写说明
关于税务登记表的填写说明(适用于外国企业)一、封面1、纳税人识别码本项为15位,其中前6位地区行政区划代码,后9位为纳税人附送资料中,由技术监督局核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中注明的9位代码。
行政区划代码:名称代码东城区110101西城区110102崇文区110103宣武区110104朝阳区110105丰台区110106石景山区110107海淀区110108门头沟区110109房山区110111通州区110112顺义区110113昌平区110114大兴区110115怀柔区110116平谷区110117密云县110228延庆县1102292、税人名称要求与纳税人附送资料中的营业执照上名称完全一致,不得填写简称。
3、所在街道乡镇按纳税人所在的街道乡镇填写,与纳税人隶属关系无关。
4、结帐日期要求月末最后一日。
5、原微机代码要求填写原国税7位代码(9******)。
二、表格1、纳税人名称中文,要求与纳税人附送资料中的营业执照上名称完全一致,不得填写简称。
英文,按营业执照填写。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必须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按营业执照填写。
身份证件名称:要求选择填写代码及名称。
注:代码名称10 身份证20 护照30 军官证90 其他证件证件号码(必须填写),如果证件是“身份证”,则要求“证件号码”长度大于等于15位,其他证件的“证件号码”长度不得超过20位。
4、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必须填写)注册地址,要求按营业执照填写。
邮政编码,要求必须为6位。
5、生产经营地址、邮政编码(与注册地址一致)6、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必须填写),按营业执照填写。
兼营,按营业执照填写。
7、发照工商机关工商机关名称,选择填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注:如果营业执照字号为“京”字开头的,则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如果营业执照字号为“国”字开头的,则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A01003《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填写样例)
20XX年X月X日
生产经营期限
20XX年X月X日
证照名称
XXXX
证照号码
XXXX
注册地址
XX市XX区(县、镇)XX路XX号
邮政编码
5XXXXX
联系电话
13XXXXXXXXX
生产经营地址
XX市XX区(县、镇)XX路XX号
邮政编码
5XXXXX
联系电话
13XXXXXXXXX
核算方式
请选择对应项目打“√”□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据实勾选)
5.“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地址。
6.“投资方经济性质”栏: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个人投资的,填写自然人。
7.“证件种类”栏: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投资的,填写其身份证件名称。
8.“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9.“国标行业”栏: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21号)规定下列纳税人核发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临时工商营业执照的;
2.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
经营范围XXX(如实填写)
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在此处。
项目
内容
联系人
姓名
身份证件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种类
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XXX
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企业分支机构)
纳税人识别号_____________
税务登记表(适用于企业分支机构)
纳税人名称:_______________
所在街道乡镇:_____________
结帐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原微机代码: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填表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下由受理登记税务机关填写
核准税务登记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税务登记证发放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纳税人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理登记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税务登记机关(公章)_______________税务登记经办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填表须知
一、本表适用于各种类型企业的分支机构填用;
二、报送此表时还应相应附送如下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颁发的“批准证书”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已被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章程”复印件;
4.已被批准的“合同书”复印件(外国独资企业除外);
5.房主证明复印件;
6.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提供的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的证明;
7.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三、本表一式二份,税务机关自存一份,退纳税人一份;
四、本表用中文填写,也可用中、英两种文字填写;
五、本表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应清晰、工整。
纳税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人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生产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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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表填表说明
(1)“填表日期”栏:为纳税人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填写《税务登记表》的当日;纳税人网上办理的,为网上填报《税务登记表》的当日。
(2)“纳税人名称”栏: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或有关核准执业证书上的“名称”。
(3)“纳税人识别号”栏:也称税务登记证号码。
是指纳税人在办理税务登记时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一定规则赋予纳税人的税务编码。
(4)“登记注册类型”栏: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填写,其他部门批准登记的纳税人按其批准的登记类型填写。
(5)“批准成立机关”栏:为纳税人依法成立的批准机关。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批准成立机关为相应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它有权机关批准纳税人依法成立的,为相应的批准纳税人成立机关。
(6)“组织机构代码”栏:为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
(7)“批准设立证明或文件号”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或有权批准成立机关核发执业证件上的注册号或有权批准成立机关的批准文件号。
(8)“开业(设立)日期”栏: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或执业证件上的设立日期或批准成立文件上的批准成立日期。
(9)“生产经营期限”栏:由工商部门核发营业执照的,生产经营期限为营业执照上的有效期限;其它有权批准成立部门核发执业证书的,为执业证书上的有效期限;或有权批准成立机关批准成立文件上注明的有效期限;
(10)“证照名称”栏:填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特种行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非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它法人证书”等。
(11)“证照号码”栏:为纳税人批准成立证照上的号码。
(12)“注册地址”栏:指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有关核准开业证照上的地址。
(13)“生产经营地址”栏:填办理税务登记的机构生产经营地地址。
(14)“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15)“核算方式”栏:分为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
(16)“从业人数”栏:为与本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数目。
(17)“单位性质”划分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
(18)“网站地址”栏:若本单位已向互联网管理部门申请了域名作为本单位的网址,填写域名地址;若没有,则不需填写。
(19)“国标行业”栏:按纳税人从事生产经营行业的主次顺序填写,其中第一个行业填写纳税人的主行业。
(20)“适用会计制度”栏:划分为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四种类型。
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规范要求据实填写。
个体工商户和私人合伙企业未建立会计制度的不填写。
(21)“经营范围”栏:按照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填写。
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纳税人按照有关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填写,未核准经营范围的按照实际开展的业务范围据实填写。
(22)“身份证件名称”栏:一般填写“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则填写“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23)“注册资本或投资总额”栏:企业法人按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填写;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开办资金填写;社会团体按照《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注册资金填写,未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不填写;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开办资金填写。
(24)“投资方经济性质”栏:单位投资的,按其登记注册类型填写;个人投资的,填
写自然人。
(25)“证件种类”栏:单位投资的,填写其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人投资的,填写其身份证件名称,无组织机构代码的,填写“其他”。
(26)“国籍或地址”栏:外国投资者填国籍,中国投资者填地址。
(27)“代扣代缴税款业务内容”栏: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的法定义务人均须填写。
包括:
①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业务;
②依法代扣代缴营业税业务:建筑、安装行业;交通运输业;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代征出租房屋;金融机构委托发放贷款;
③依法代收代缴消费税业务: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业务
④依法代扣代缴资源税业务
⑤依法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28)附报资料:按照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所提交的资料据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