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管理,提高生物样本分析数据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参照国际规范,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以下简称生物样本)是指按照药物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从临床试验受试者采集的需要进行分析的材料(如血浆、血清、尿液、粪便、组织和细胞等)。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指对生物样本中药物、药物代谢物及生物标志物等进行分析,为药品注册申请提供数据支持的机构。
第三条凡为提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药品注册数据而进行生物样本分析的实验室,均须遵循本指南,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任命实验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实验人员。
隶属于药物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以下简称研究室)的实验室,应纳入研究室的质量保证体系;独立的实验室应建立质量保证部门,并任命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能有效组织、指导和开展实验室业务工作。
对分析工作的实施和结果负责。
其职责包括:(一)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建设,确保实验室具有满足工作要求的各项条件。
(二)组织制定和修改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定期审阅所有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确保所有文件适时更新。
(三)制定主计划表,掌握各项分析工作的进展。
(四)确保质量保证工作的开展。
(五)建立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以保证与申办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研究者之间可以及时、有效地沟通。
(六)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
(七)在每项实验开始前,指定项目负责人,试验过程中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记录更换的原因和时间,并保留相关记录。
(八)审查、批准实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结果或报告。
实验室安全管理指南(优质20篇)
实验室安全管理指南(优质20篇)(实用版)编制人:______审核人:______审批人:______编制单位:______编制时间:__年__月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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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日常管理规范
实验室日常管理规范1. 实验室概述本实验室是一个专门从事科学研究的场所,致力于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创新。
为了确保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制定了以下的实验室日常管理规范。
2. 实验室安全规范2.1 实验室进出管理2.1.1 实验室内进出必须通过有效的身份验证,并且惟独获得授权的人员才干进入实验室。
2.1.2 进入实验室前,必须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实验室服、手套、安全眼镜等,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1.3 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闭所有实验室设备和电源,并确保实验室内没有任何危(wei)险物品或者化学品残留。
2.2 实验室设备和仪器的使用2.2.1 使用实验室设备和仪器前,必须了解其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经过相应的培训和授权。
2.2.2 使用实验室设备和仪器时,必须按照操作手册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保持设备和仪器的良好状态。
2.2.3 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清洁和维护设备和仪器,并妥善存放。
2.3 实验室化学品管理2.3.1 实验室内的化学品必须按照规定的分类和标识储存,并定期检查化学品的有效期和存储条件。
2.3.2 使用化学品前,必须了解其性质、危(wei)险性和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3.3 使用化学品时,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使用通风设备等。
2.3.4 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和储存化学品,并妥善处理废弃物。
2.4 实验室安全意识和培训2.4.1 实验室所有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方法的复习和考核。
2.4.2 实验室内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安全意识宣传和教育。
2.4.3 实验室内发生事故或者紧急情况时,必须即将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
3. 实验室设备和仪器的维护和保养3.1 实验室设备和仪器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方法进行使用,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性。
3.2 实验室设备和仪器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必须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记录和档案。
实验室管理指引
实验室管理指引1.0 目的:本程序规定了内部实验室管理办法及要求,为及时、准确的掌握产品的质量并对其进行追踪。
2.0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的开发、物料来料、半成品、成品入实验室测试以及实验室的日常管理。
3.0职责和权限3.1实验室:3.1.1 负责实验室的管理、编制实验标准作业指引和收集各种测试方法。
3.1.2 负责对所有测试样板执行检测和实验,并提供产品检测实验报告。
3.1.3 负责对各种测量仪器管理及日常点检及维护。
3.2申请测试部门:3.2.1 申请人负责提供测试样品,并提供测试具体要求。
3.2.2 申请人负责对产品检测实验报告的结果进行分析和处理。
4.0 定义:4.1 内部实验室:依据客人提供的产品技术规格和《质量/测试检查核对表》,以及政府相关法规,经评估公司自身有能力进行的检验、实验或校准服务。
4.2 外部实验室:外部实验室应必须有确定的范围,包括有能力进行的检验、实验或校准服务,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或顾客资格认可,实验室必须通过ISO/IEC17025或等同的国家标准的认可,相关证据必须保留。
5.0作业内容:5.1 实验室技术员的要求操作人员经培训,实践考核合格,品管经理授权上岗证,操作期间穿指定工作服。
5.2 实验分类5.2.1 新产品实验:产品从开发至顾客批准前的所有实验。
5.2.2 常规过程实验:产品批量投产后对产品产品技术规格和《质量/测试检查核对表》的实验项目所进行的实验。
5.2.3 工艺实验:产品批量投产后,为验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改进而进行的实验,以提供改进依据。
5.2.4 客人验货需求实验:客人验货时,验证批次产品质量可靠性需要的实验测试。
5.3 实验程序5.3.1 新产品实验1)新产品从开发至顾客批准前,根据依据客人提供的产品技术规格和《质量/测试检查核对表》和生产工艺需求,申请部门填写产品检测实验的《测试申请表》给实验室测试技术员,并提出材料实验、尺寸检验、产品可靠性和功能实验等具体要求,以及每一项测试所对应的数量并附上足够的测试样板。
西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
西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布局,提高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水平,强化科技创新基础策源能力,根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是自治区科学与工程研究类科技创新基地,其主要任务是针对优势学科发展前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点科技领域和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等,推动学科发展,促进技术进步,发挥原始创新能力的引领带动作用。
第三条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依托科研优势突出的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等建设。
支持多方共建重点实验室。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区科技厅”)是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
2.围绕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优化布局相关领域的重点实验室,择优推荐纳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布局。
3.批准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撤销及名称变更等重大事项。
4.组织开展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运行情况年度报告、中期评估和绩效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动态调整。
5.支持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承担、参与国家和自治区科研任务,推动项目、基地、人才一体化部署实施。
第五条自治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地(市)科技局是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1.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重点实验室建设的政策,支持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发展。
2.结合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重点实验室的培育和推荐工作。
3.对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进行监督管理,对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发展目标、组织结构等重大调整提出意见建议。
4.协调落实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基础条件,协调解决建设和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聘任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学术委员会主任。
医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全面指南
XXXX 医院1.防水2.防火3.防毒4.防腐蚀5.防触电6.防爆7.防环境污染8.防野蛮作业1.易燃有机溶剂2.有毒有机溶剂1.玻璃器皿2.旋转蒸发仪3.真空泵4.通风橱5.温度计6.气体钢瓶7.离心机8.注射器9.冰箱和冰柜1.火灾事故2.爆炸事故3.生物安全事故4.毒害事故5.设备损坏事故6.机电伤人事故7.设备或者技术被盗事故1.杜绝人为隐患2.构建安全环境3.完善制度体系1.防盗2.防火防爆3.防水4.防毒5.安全用电每一个实验室都配有一次性水、纯水、高纯水或者制水的仪器如蒸馏器、纯水机。
作业人员在使用的过程中有忘记关水龙头的,或者是蓦地停水后打开水龙头忘记关闭的。
有实验室就曾经发生过一起漫水事故,就是因为停水当天,打开了水龙头忘记关闭,出水量过大,排水口又被堵住了导致实验室漫水严重,花了一个小时才把实验室的水清理干净。
还有要定期检查制水仪器,防止有漏水的情况。
实验室有各种火具如酒精灯、电炉,还有 FID 气相色谱仪会产生火的仪器。
这些都可能带来安全隐患,那末在使用这些东西的时候我们要结合燃烧的三要素——着火源、可燃物、助燃物,在使用火的时候就要消除火源附近的助燃物以免引起火灾事故。
当发生火灾进行灭火时同样要结合燃烧的三要素,去掉其中一个就能阻挠燃烧。
火灾又分 A、B、C、D 四类,每一类火灾使用的灭火器都要区分开来而且每一个实验室都必须配备灭火器,且灭火器要定期进行检查。
我相信每一个实验室都会用到有毒的试剂,那末在使用有毒物质的时候我们要了解有毒物质的理化特性、使用方法和应急措施。
一切药品和试剂要有与其内容相符的标签,剧毒物品要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双人保管、双人发放、双把锁、双台帐、双人验收)。
例如,我们在配制硫酸溶液的时候,要戴好防腐蚀乳胶手套和防护眼镜,使用玻璃容器盛装,将酸加入水中而不是将水加入酸中,边加入边搅拌,待冷却后装入试剂瓶中。
若硫酸溅到皮肤上则用抹布擦拭干净后再用大量水冲洗。
分子病理诊断实验室建设指南(试行)
分子病理诊断实验室建设指南(试行)卞修武;丁彦青;步宏;刘彤华转自:口袋病理1、本指南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办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卫生部《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文件制定。
2、医疗机构应当统一管理分子病理检测项目,在规范的分子病理诊断实验室进行检测。
1、分子病理诊断实验室工作人员均应经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实验室不得使用非本单位技术人员从事相关检测工作。
3、实验室负责人应具有临床医学和病理专业背景、具有分子生物学相关工作经历、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的本单位在职医师,主要职责是监督实验室运行、实施质量控制、开展新项目等。
4、授权签字人应是取得临床病理学或遗传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的本单位在职医师或技术人员。
5、分子病理技术员应具备病理学、分子生物学的基本知识,大专以上学历,并进行过相关专业技术的技能培训或进修学**,获得相应的上岗资格证书。
1、标本前处理区的设置:所有分子病理诊断实验室均应设置独立的标本前处理区,用于组织切片、脱蜡、水化、染色等。
(1)标本前处理区场地基本要求:有保证开展工作的空间,且不影响工作质量、质量控制程序和人员安全。
应包括切片区和脱蜡区,其中脱蜡、水化及染色须在通风设施中进行。
(2)标本前处理区的设备:应包括切片机、裱片机、切片刀及防样本交叉污染的消毒用具、紫外灯、电热恒温箱、脱蜡缸、水化缸及HE染色缸。
2、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设置:对于涉及基因扩增的项目均应设置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
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规范化设置详见《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和ISO015189/CNAS95.2设施和环境条件,简述如下:(1)场地基本要求:①应有保证开展工作的空间,且不影响工作质量、质量控制程序和人员安全。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药审中心2011年)∙∙来源:CFDA药审中心∙内容说明:状态颁布分类化学药物标题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管理,提高生物样本分析数据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参照国际规范,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以下简称生物样本)是指按照药物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从临床试验受试者采集的需要进行分析的材料(如血浆、血清、尿液、粪便、组织和细胞等)。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指对生物样本中药物、药物代谢物及生物标志物等进行分析,为药品注册申请提供数据支持的机构。
∙第三条凡为提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药品注册数据而进行生物样本分析的实验室,均须遵循本指南,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任命实验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实验人员。
隶属于药物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以下简称研究室)的实验室,应纳入研究室的质量保证体系;独立的实验室应建立质量保证部门,并任命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能有效组织、指导和开展实验室业务工作。
对分析工作的实施和结果负责。
其职责包括:∙(一)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建设,确保实验室具有满足工作要求的各项条件。
∙(二)组织制定和修改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定期审阅所有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确保所有文件适时更新。
∙(三)制定主计划表,掌握各项分析工作的进展。
∙(四)确保质量保证工作的开展。
∙(五)建立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以保证与申办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研究者之间可以及时、有效地沟通。
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管理,提高生物样本分析数据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参照国际规范,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以下简称生物样本)是指按照药物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从临床试验受试者采集的需要进行分析的材料(如血浆、血清、尿液、粪便、组织和细胞等)。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指对生物样本中药物、药物代谢物及生物标志物等进行分析,为药品注册申请提供数据支持的机构。
第三条凡为提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药品注册数据而进行生物样本分析的实验室,均须遵循本指南,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任命实验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实验人员。
隶属于药物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以下简称研究室)的实验室,应纳入研究室的质量保证体系;独立的实验室应建立质量保证部门,并任命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能有效组织、指导和开展实验室业务工作。
对分析工作的实施和结果负责。
其职责包括:(一)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建设,确保实验室具有满足工作要求的各项条件。
(二)组织制定和修改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定期审阅所有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确保所有文件适时更新。
(三)制定主计划表,掌握各项分析工作的进展。
(四)确保质量保证工作的开展。
(五)建立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以保证与申办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研究者之间可以及时、有效地沟通。
(六)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
(七)在每项实验开始前,指定项目负责人,试验过程中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记录更换的原因和时间,并保留相关记录。
(八)审查、批准实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结果或报告。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11〕4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管理,提高生物样本分析数据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参照国际规范,国家局组织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现予印发。
请你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单位学习,参照执行。
附件:《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起草说明(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管理,提高生物样本分析数据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参照国际规范,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以下简称生物样本)是指按照药物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从临床试验受试者采集的需要进行分析的材料(如血浆、血清、尿液、粪便、组织和细胞等)。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指对生物样本中药物、药物代谢物及生物标志物等进行分析,为药品注册申请提供数据支持的机构。
第三条凡为提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药品注册数据而进行生物样本分析的实验室,均须遵循本指南,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任命实验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实验人员。
隶属于药物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以下简称研究室)的实验室,应纳入研究室的质量保证体系;独立的实验室应建立质量保证部门,并任命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
实验室管理和使用操作手册
实验室管理和使用操作手册实验室管理和使用操作手册一、做好实验室的布置1、门牌2、管理制度3、标语4、课程表、座位表管理规范实验室内的各种配套设施要巧安排,要适合实验室管理与使用的要求,做到布局合理,整齐划一。
如在实验教学及仪器药品保管过程中会产生各种有害气体,因此实验室都要建立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以便及时把有害气体排出室外。
中小学一般采用比较经济的排气扇通风装置,有条件的学校应采用先进的、吸气能力强、噪声低的管道汇流式通风装置。
实验教师要经常检查通风设施,检查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实验室应配备废液处理装置,实验中废液应收集,经集中处理后排入污水管道;防火设施到位;实验室前后标语与环境相符;实验室有关制度齐全;课程表、座位表张贴醒目。
二、做好实验设备的管理1、安全管理:水、电、消防、危险品、防潮、防尘、防霉2、实验设备管理:教师演示台学生分组实验台、准备台、凳子、水槽、综合布线、仪器柜、药品柜、标本柜管理规范(一)仪器橱窗的管理存放仪器的橱柜要色调一致,摆放整齐,仪器橱摆放时应注意采光、通风、美观和方便等要求,同时还应考虑便于仪器分类存放。
一般情况下仪器橱呈一字形排列,橱门要与窗户垂直,便于通风。
各排仪器橱之间要留有不少于1 米的通道,便于取放。
仪器橱一般不要靠墙摆放,非靠墙不可的,橱与墙之间应留有10cm 左右的通风空间。
一般新旧仪器橱要相对分开,高矮、式样相近的仪器橱要放在同一排或同一室。
仪器橱定位后要编序号,序号一般编在仪器橱正面上方。
(二)实验桌凳的管理学生实验桌应排列整齐,色调一致,每张实验桌应编有序号。
要教育学生爱护实验桌、凳,不要在实验桌、凳上乱涂乱写,实验完成后要保持桌面的洁净。
(三)实验室水电设施的管理总目录来反映和检索柜内所有仪器药品的类别、编号、名称、规格、数量、存放位置,甚至明细帐页码。
在填写柜卡中“数量”栏和“位置”栏时,要用铅笔书写,以便日后及时更改。
柜卡一般挂在仪器柜门的左上角(玻璃门内侧)为宜,同室内应当保持一致。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
关于印发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11]48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管理,提高生物样本分析数据的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参照国际规范,国家局组织制定了《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现予印发。
请你局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单位学习,参照执行。
附件:《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起草说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管理,提高生物样本分析数据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参照国际规范,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以下简称生物样本)是指按照药物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从临床试验受试者采集的需要进行分析的材料(如血浆、血清、尿液、粪便、组织和细胞等)。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指对生物样本中药物、药物代谢物及生物标志物等进行分析,为药品注册申请提供数据支持的机构。
第三条凡为提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药品注册数据而进行生物样本分析的实验室,均须遵循本指南,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任命实验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实验人员。
隶属于药物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以下简称研究室)的实验室,应纳入研究室的质量保证体系;独立的实验室应建立质量保证部门,并任命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能有效组织、指导和开展实验室业务工作。
对分析工作的实施和结果负责。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控制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质量管理监督机构与人员【发文字号】甘食药监发[2014]234号【发布部门】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14.06.26【实施日期】2014.06.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甘食药监发〔2014〕234号)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有关直属事业单位:为推行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控制实验室的规范化建设,实现检验的程序化、标准化管理,切实提升企业质量检验能力和管理水平,现将《甘肃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一、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药品检验机构应积极开展《指南》实施的宣贯和培训工作,强化药品检验机构技术监督职能,加强药品生产企业技术监督、技术指导和检验岗位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帮促企业开展规范化实验室建设,并将质量控制实验室作为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全省药品生产企业应结合新修订药品GMP,以《指南》的实施为契机,全面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自查自纠工作,着力解决质量控制实验室管理瓶颈,彻底排查质量检验风险隐患,按照药品GMP和《指南》要求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到位,切实提高企业质量管控水平。
三、结合我省药品生产质量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安排,省局委托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开展《指南》实施的推进工作。
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分步骤、分阶段开展药品生产企业规范化质量控制实验室技术指导和技术监督检查工作。
各级药品检验机构应积极配合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完成本辖区药品生产企业规范化质量控制实验室专项检查工作任务。
四、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应于2014年7月启动药品制剂(含原料药)生产企业规范化质量控制实验室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查验原辅料标本室设立,药品检验程序、标准实施、方法的规范化(包括设备使用保养)等,岗位人员培训,混乱品种及委托检验品种的检验落实情况等,并进行比对考核。
广东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指南(试行)
附件广东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指南(试行)广东省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2021年1月目录1总论 (1)1.1适用范围 (1)1.2术语和定义 (1)1.3编制依据 (3)2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要求 (4)2.1基本管理制度和技术要求 (4)2.2分类 (6)2.3标志 (9)2.4投放 (9)2.5暂存 (10)2.6贮存 (11)2.7处置 (13)3不明实验室废物环境管理技术要求 (13)3.1不明实验室废物 (13)3.2责任要求 (13)3.3保管要求 (13)3.4分类判别 (14)3.5精确分析 (14)3.6处置 (15)附录A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分类方法 (16)附录B实验室危险废物标志和标签样式 (17)附录C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及暂存台账样式 (20)广东省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技术指南(试行)近年来,我省实验室危险废物产生数量日益增多,环境风险日益增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为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提升我省实验室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指南。
1总论1.1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我省教育单位、科研院所、医院、检验检测机构、工业企业实验室危险废物环境管理。
医学实验室产生的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的固体废物和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处置不适用本指南。
1.2术语和定义1.2.1固体废物固体废物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经无害化加工处理,并且符合强制性国家产品质量标准,不会危害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或者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程序认定为不属于固体废物的除外。
1.2.2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1—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试行)
实验室管理制度(试行)为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明确人员职责,进壹步为全院科研和工程试验做好服务,结合实验室现状,于原《实验室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壹条重点实验室对实验室的运行管理负总责,监督检查实验室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条实验室设日常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管理员”)壹名,其待遇参照院办公室工勤岗人员执行,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实验室服务对象为院内人员和开放基金课题负责人。
委托样品测试需填写来样测试委托表(见附件 1 ),由重点实验室安排专人负责试验。
自行开展试验需填写实验申请单(见附件 2 ),经分管副院长、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进场,新进人员进场前要参加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且通过考核。
外部人员进入实验室试验,由试验负责人负责收取每人 500 元押金,交至院财务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试验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违反规定或者不接受管理员监督管理的,管理员有权住手其试验工作,且通报其所于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院长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条试验完成后,试验人员须清理干净试验现场和设备装置,清点归仍借用物品,按照收费标准(见附件 3 )到院财务缴纳相应的费用,报管理员检查批准后方可取回押金、离开实验室。
试验评估表(见附件 4 )由试验负责人填写,评估结论由管理员或者实验室主任填写。
第六条实验室原则上不安排加班试验、过夜试验及节假日试验。
如有特殊需要,由试验负责人提出试验申请(含安全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案),由所于部门负责人、分管副院长签字后,经实验室主任允许、实验室分管副院长批准后方可进行试验,重大节假日试验需得到院长批准。
第七条实验室主任原则上每周至少检查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俩次,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管理员进行整改且按关联规定进行处罚。
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院领导书面汇报且提出整改建议。
第八条院办公室和分管行政副院长不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实验室主任进行整改,且按关联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罚。
幼儿园科学实验室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手册
幼儿园科学实验室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手册一、引言在幼儿园的教育过程中,科学实验室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通过科学实验,幼儿可以观察现象、提出问题、进行实验和总结结论,这有助于他们培养观察、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但是,科学实验室中涉及到的实验器材和试剂,若使用不当可能会对幼儿造成伤害。
制定科学实验室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手册,对保障幼儿的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
二、幼儿园科学实验室管理规定1. 实验室使用管理(1)禁止未经老师或工作人员允许私自进入实验室。
(2)实验室应在老师的监督下进行实验课程,确保幼儿的安全。
(3)实验器材、试剂等物品应妥善保管,确保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并确认安全。
2. 实验安全管理(1)实验室中禁止带食品进入,避免引发化学反应或意外溅洒。
(2)使用实验器材时,应佩戴安全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具。
(3)使用化学试剂时,应注意握醋酸、碱性物质、有机溶剂等易燃、腐蚀、毒性物质。
3. 废弃物处理管理(1)废弃物应分类,化学废弃物与其他废弃物分开收集。
(2)废弃实验器材或试剂应按规定进行包装处理。
三、安全操作手册1. 实验器材使用指南(1)实验器材应保持整洁,使用前进行检查,发现损坏及时更换。
(2)使用实验器材时,遵守正确的实验流程和规范操作。
2. 化学试剂使用指南(1)化学试剂应根据需求量取用,禁止过量使用。
(2)禁止将化学试剂暴露于阳光下,避免引发化学反应。
3. 废弃物处理指南(1)对废弃物进行正确分类并及时清理。
(2)废弃试剂的处理应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在幼儿园的教育中,科学实验室是培养幼儿科学素养的重要环境,但是安全问题也同样重要。
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管理规定和操作手册,确保幼儿在实验中能够安全地学习和成长。
我深信,通过科学实验的学习,幼儿们能够培养出批判性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将对他们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产生深远的影响。
五、总结幼儿园科学实验室管理规定及安全操作手册,是为了保障幼儿在科学实验中的安全与健康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
实验室管理工作指南
2.按照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和实验通知单,准备实验器材,开出教学实验,积极配合老师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3.认真总结经验,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和教学仪器设备研制,充分利用身边的材料和当地的自然资源开发自制教具,为教育教学服务。
4.掌握实验仪器设备的规格、构造、性能、工作原理,熟悉材料、药品的性能;负责做好实验室、仪器室教学仪器设备的添置、验收、保管、使用、维修、更新等工作和材料、药品的使用、回收、处理等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保持实验室整齐清洁,教育学生养成良好实验习惯。
3.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和实验步骤;实验中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按仪器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注意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写好实验报告。
4.每次实验后应及时收拾好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每天使用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
5.借用实验仪器和器材等要办理借用手续,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外借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5.采取措施确保参加实验教学的师生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好国家财物。按规定做好废气、废液、废渣等“三废”处理工作。
6.定期清点教学仪器设备,工作岗位变动离开实验室应办好交接手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
7.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业务能力,具有与学历和职称相适应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二、工作制度(六项)(一)中小学实验室管理使用制度1.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专人管理。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做好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工作,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9.对教学上已不需要的危险化学药品,应及时清理调出。变质失效需要报废的,管理人员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查验、确认,由学校领导签字,做好账册登记,方可报废。销毁要严格按程序、权限进行,同时要注意安全,不得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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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管理指南(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的管理,提高生物样本分析数据的质量和管理水平。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参照国际规范,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以下简称生物样本)是指按照药物临床试验方案的要求、从临床试验受试者采集的需要进行分析的材料(如血浆、血清、尿液、粪便、组织和细胞等)。
药物临床试验生物样本分析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指对生物样本中药物、药物代谢物及生物标志物等进行分析,为药品注册申请提供数据支持的机构。
第三条凡为提交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为药品注册数据而进行生物样本分析的实验室,均须遵循本指南,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人员第四条实验室应建立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任命实验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并配备相应的实验人员。
隶属于药物I期临床试验研究室(以下简称研究室)的实验室,应纳入研究室的质量保证体系;独立的实验室应建立质量保证部门,并任命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实验室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能有效组织、指导和开展实验室业务工作。
对分析工作的实施和结果负责。
其职责包括:(一)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建设,确保实验室具有满足工作要求的各项条件。
(二)组织制定和修改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定期审阅所有管理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操作规程文件,确保所有文件适时更新。
(三)制定主计划表,掌握各项分析工作的进展。
(四)确保质量保证工作的开展。
(五)建立有效的沟通交流机制,以保证与申办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研究者之间可以及时、有效地沟通。
(六)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制度。
(七)在每项实验开始前,指定项目负责人,试验过程中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记录更换的原因和时间,并保留相关记录。
(八)审查、批准实验方案、标准操作规程、结果或报告。
(九)指定专人负责档案资料与生物样本的管理。
第六条质量保证部门应配备与其开展的工作相适应的人员。
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的职责为:(一)负责质量保证部门的工作安排和运行;(二)审核分析实验方案、实验记录、结果或报告;(三)根据每项工作的内容和持续时间制订稽查计划并实施稽查,详细记录稽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等,并向实验室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报告;(四)检查实验室环境、设施、仪器设备和档案管理等;(五)参与标准操作规程的制订和审核,并保存标准操作规程的副本。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某项临床试验生物样本的分析工作,具备相应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两年以上生物样本分析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生物样本分析方法的建立和验证,并对所承担项目的分析方法、分析结果和分析报告负直接责任。
项目负责人的职责包括:(一)制订该项目的实验方案;(二)全面负责该项目的运行管理、组织实施;(三)建立并验证分析方法,撰写验证分析报告;(四)确保所有参与该项目的实验人员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并掌握和执行相关的标准操作规程;(五)掌握工作进展,确保实验记录及时、完整、准确和清晰;(六)确保实验中偏离方案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均有详细记录;(七)整理、分析实验数据和结果,撰写分析报告;(八)及时处理质量保证部门的报告。
第八条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具备严谨的科学作风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相应的学历,经过专业培训与考核,并保存个人的培训与考核记录,具备相应的经验和能力并取得上岗资格;(二)熟悉本指南要求,掌握并严格执行相关的标准操作规程;(三)及时、完整、准确和清晰地进行实验记录,对实验中发生的可能影响实验结果的任何情况应及时报告给项目负责人;(四)对涉及保密的技术资料、受试者信息等履行其保密责任;(五)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着装,保持工作环境正常有序,遵守健康检查制度,确保实验样本不受污染。
第三章实验室设施第九条实验场所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布局合理,实验室面积应与其开展的分析工作相适应,根据实验需要合理划分功能区域。
第十条实验室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环境调控应符合相应工作的要求。
第十一条实验设施的基本要求:(一)有完善的实验设施,并处于良好状态。
(二)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应急和急救设施。
(三)洁净区与污染区分离。
(四)具备保存生物样本的设施;具有监测生物样本保存条件的设施,确保样本的完整性,并防止交叉污染。
(五)具备不同实验用品的储存设施,确保实验材料、试剂、标准物质等的储存符合相关要求;危险化学品、归属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物质、放射性物质的保管设施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档案设施的基本要求:(一)应具备保管实验资料的场所和设施;(二)应具有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及相应记录,应配备防盗、防火、防水、防虫害等必要设施;(三)如实验室使用特定合同方的档案设施,亦应符合以上条件。
第十三条废物处理的基本要求:(一)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医疗废物;(二)应参照《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的要求妥善处理过期的化学试剂、含化学试剂的废物。
第四章仪器与材料第十四条仪器设备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一)配有与分析工作相适应的仪器设备,仪器的量程、精度、分辨率等应符合相应技术指标的要求。
(二)放置地点合理。
(三)应有专人管理,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定期进行校正、维护。
(四)应有明显的状态标识;新购进仪器具有安装验证、操作验证以及性能验证报告;对不合格、待修、待检的仪器,应及时联系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处理并确保维修记录存档。
(五)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要求定期进行性能验证,确保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仪器定期性能验证的文件应存档。
(六)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实验材料的管理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应根据分析工作选择、使用与方法验证和方案要求中一致的实验材料,并确保实验材料充足;(二)应有专人负责实验材料的管理,实验材料的采购、接收、储存和分发均有详细记录;(三)实验材料的储存条件应符合要求,储存容器应贴有标签,标明品名、来源、批号、有效期和储存条件等。
第十六条试剂的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应根据分析工作选择、使用相应的试剂、标准物质等;(二)应有专人负责试剂、标准物质等的管理,有采购、接收、储存、分发、使用的记录;(三)应记录试剂、标准物质的称量、溶液配制;(四)配制的溶液应贴有标签,标明品名、浓度、贮存条件、配制日期、有效期及配制人员名字等必要的信息;(五)实验中不得使用变质或过期的试剂和溶液,保留处理过期试剂的记录。
第五章合同管理第十七条实验开始前,实验室或其所在的机构应与申办者签订具有中国法律约束力的委托合同。
第十八条实验室不可将实验工作转包;如果不能完成部分工作,应事先由申办者与相应机构签署相关委托合同。
第十九条实验室不应擅自增加实验内容或改变实验方法。
申办者如要求进行附加服务,双方应于相关工作开始之前签署附加协议,并承诺额外的工作不与临床试验方案相冲突。
第六章标准操作规程第二十条实验室应制订与实验工作相适应的标准操作规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标准操作规程的制订和管理;(二)质量控制程序和质量保证;(三)合同的制订及审查;(四)环境因素的调控;(五)设施、仪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查、测试和校正、维护;(六)计算机系统的安装、验证、使用、维护;(七)试剂、标准物质的采购、接收、贮存、分发、使用;(八)实验材料的准备;(九)生物样本的转运、交接、保存、追踪和处理;(十)分析方法学的验证;(十一)生物样本的分析测定;(十二)实验数据和结果的分析处理、偏差分析及报告;(十三)实验资料的归档保存;(十四)实验废物的处理;(十五)工作人员培训与继续教育制度。
第二十一条标准操作规程应由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二条标准操作规程的副本放置应方便使用。
第二十三条根据需要对标准操作规程进行定期和不定期修订与废止,将相关信息记录在案并及时更新版本和版本序列号。
需要撤销的标准操作规程需归档保管并有作废标记,保证现行所用的标准操作规程为最新版本。
第二十四条记录标准操作规程的制订、修改、分发、学习培训、归档情况和日期。
第七章实验的实施第二十五条分析工作应有项目名称和统一编号,并在有关文件资料及实验记录中使用该项目名称和编号。
第二十六条分析工作开始之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临床试验方案制订一份详细、清晰的分析工作实施方案,即实验方案,基本内容包括:(一)项目名称、编号;(二)申办者、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实验室的信息;(三)实验室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申办者的签字及签字的日期;(四)实验的计划开始和结束的日期;(五)实验目的;(六)生物样本的种类、数量、包装、转运、交接、保存和处理;(七)识别生物样本的唯一编码;(八)仪器设备、材料、试剂、标准物质;(九)生物样本分析的方法及方法学验证;(十)分析批次、每批次的质控样本量和待测样本量;(十一)生物样本重复分析的相关规定;(十二)需要保留的实验资料的清单,保存地点;(十三)处理、报告实验数据和结果的方法。
第二十七条对实验方案的制订与管理有以下基本要求:(一)应由实验室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申办者签字同意,并注明日期后生效;(二)不应与委托合同或临床试验方案相冲突;(三)对已有实验方案的修改,应书面说明原因,由实验室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申办者签字同意后生效;(四)针对实验方案或修改后的实验方案,应对参加相关工作的实验人员进行培训并记录存档。
第二十八条项目负责人按照已生效的实验方案组织开展分析工作,严格执行相应的标准操作规程;质控人员发现任何偏离标准操作规程的操作或异常现象时应及时报告质量保证部门负责人和实验室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作出答复。
第二十九条生物样本的接收和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应采取适当的方式和条件转运生物样本,监测转运过程中样本的保存条件。
(二)接收生物样本时,应检查样本的标识、状态、数量,保存记录有样本标识、状态、数量、来源、转运方式和条件、到达日期等信息的文件。
(三)生物样本的保存应符合方案中规定的条件;监测保存样本的设施设备,以确保其在可接受的参数范围内工作;监测参数偏离可接受范围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并保存监测和采取应急措施的记录。
(四)生物样本保存以样本长期冻存稳定时间为限;超过保存期后,在取得申办者书面同意后,按相关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五)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超过保存期的生物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