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技术要求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建筑物内部重要的安全设施,其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足够的照明,使人员能够清晰地看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照明系统的亮度、照射范围、灯具布局等都需要符合标准要求,同时还需要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工作。
其次,疏散指示系统也是消防安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疏散指示系统应当设置在建筑物内部的显眼位置,指示明确、清晰,能够引导人员快速、安全地撤离现场。
系统的指示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颜色醒目、文字清晰,能够在各种光线条件下都能够清晰可见。
此外,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供电方式也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系统应当采用备用电源或者紧急照明电池等设备,以确保在主电源故障时,系统仍然能够正常工作。
同时,还需要考虑系统的自动测试和报警功能,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保证系统的可靠性。
最后,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和维护也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安装应当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并且需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
对于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测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才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发挥作用。
总的来说,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设计、安装和维护系统,才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发挥应有的作用,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希望相关单位和个人能够重视这一问题,确保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正常运行,为人员的生命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消防工程智能应急照明及疏散系统专项施工方案
消防工程智能应急照明及疏散系统专项施工方案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智能消防应急疏散系统, 由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主分配电装置、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组成。
一、系统功能1.实时监控功能1)实时监控控制器的综合运行情况, 实时检测系统供电通讯、网络各回路开路、短路及连接态;2)实时监测与供电(通讯、网络连接的应急灯具节点)开路、短路;3)实时监测应急灯具蓄电池、光源的故障;4)检测蓄电池的寿命, 定期检测应急灯具蓄电池应急时间(电池容量);5)定期检测系统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转换功能。
2.动态控制功能1)智能控制技术可远程设定应急灯具(节点)基本工作方式, 如持续式、非持续式、可控式;2)智能控制技术可以根据火灾探测器报警的精确位置自动选择最佳逃生路线, 控制标志灯导向箭头方向;3)智能控制技术还可以远程设定和控制语音提示、导光流、频闪等其它联动功能;4)配合检测系统可以自动控制或手动控制应急灯具的应急转换功能, 以确保完成监控任务。
5)实时监测与供电(通讯)网络连接的应急灯具节点)开路、短路;3.疏散逻辑智能疏散系统所使用的逃生路线的求路逻辑, 可分为:1)定向疏散逻辑, (非可变向智能疏散逻辑)2)分区预案式疏散逻辑。
起火分区内疏散方向不变, 相邻分区远离火区疏散。
(不考虑具体起火位置)3)线性通道疏散逻辑。
以起火确切点将线段一分为二, 向两端进行疏散。
4)智能疏散逻辑。
5)自适应算法。
随机取向的生存模拟算法。
(有争议)4.紧急疏散预案系统具有智能动态导光功能, 系统根据火灾报警联动信号及灾情现场的具体情况通过计算机选择一条最佳逃生路, 再通过改变标志灯的箭头方向为逃生人员提供更有效的疏散逃生路。
二、工艺流程施工准备——管路敷设——系统布线——配电箱体安装——灯具安装——系统调试。
三、配电箱体安装本系统主机柜、集中电源箱供电需消防专业用电源AC220V, 系统主机一般安装于消防控制中心, 集中电源装置一般安装于楼层配电间或竖井, 根据竖井深化图纸设计确认安装位置。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建筑物内部的重要设施,其作用在于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为人员提供安全疏散的必要条件。
为了确保这一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制定了一系列的技术标准,以保障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首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技术标准要求其在建筑物内部的布置应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定。
照明设备应当布置在疏散通道上方,以保证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足够的光照,方便人员疏散。
同时,疏散指示系统的标识应当明确、醒目,能够清晰地指引人员朝向安全出口。
其次,在技术标准中还规定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供电方式和备用电源的要求。
系统应当采用可靠的供电方式,保证在停电情况下仍能正常工作一段时间,以保障人员的安全疏散。
同时,备用电源的设置也是必不可少的,以应对主电源故障或其他突发情况。
此外,技术标准还要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备应当具备防水防尘、抗震抗冲击等特性,以保证在各种恶劣环境下仍能正常工作。
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是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保障。
最后,技术标准还规定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检测要求。
定期的维护和检测工作是保证系统长期有效运行的关键,只有在日常维护和检测工作到位的情况下,系统才能在紧急情况下发挥应有的作用。
综上所述,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疏散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严格遵守技术标准的要求,能够有效地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最大程度地保障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因此,各相关单位在建设和维护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时,务必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规范
根据规定,系统的照明亮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中的规定。具体来说,系 统的照明亮度应能够在各种紧急情况下(如火灾、地震等)保持足够的亮度,以帮助人员识别逃生路线和指示标 志。此外,系统的亮度还应根据不同的使用场景和场所进行调整,以满足实际需要。
指示准确度要求
总结词
定期对指示标志进行检查,确保 其完好无损、清晰可见。
及时修复
如发现指示标志有损坏或模糊不 清的情况,应及时进行修复或更
换。
清洁保养
定期对指示标志进行清洁保养, 保持其整洁美观,提高疏散引导
效果。
04
CHAPTER
系统性能要求
照明亮度要求
总结词
照明亮度是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重要性能指标,要求系统在紧急情况下提供足够的亮度,确保人员能 够清晰地看到指示标志和逃生路线。
定制化与人性化
针对不同场所和人群的需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 统将趋向定制化和人性化,以满足不同场所的特殊要求和 使用体验。
THANKS
谢谢
定义与范围
定义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在火 灾或其他紧急情况下,为人员提供照 明和疏散指示的设备系统。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 筑物中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 统的设计、安装和维护。
02
CHAPTER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规范
照明灯具选择
01
02
03
照明灯具类型
应选择高效、低功耗的 LED灯具,具有较长的使 用寿命和稳定的照明性能。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规范
目录
CONTENTS
• 引言 • 消防应急照明系统规范 • 消防疏散指示系统规范 • 系统性能要求 • 安全注意事项 • 结论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最新国标GB51309-2018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安科瑞 崔庭宇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最新国标GB51309-2018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安科瑞崔庭宇江苏安科瑞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为我国首次制定颁布,包括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技术要求。
该标准的批准发布,将进一步推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配备。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组网方案安科瑞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配合火灾报警控制器的使用,在危急时刻,能够快速针对风向、就近出口、火灾的走势、人群密度做出分析,给出最安全的疏散路径指示,智能打开消防应急标志灯的指示方向以及应急照明灯,帮助建筑内的人群实时地选择最佳逃生路线,指引安全逃生方向,最大限度的保障群众的人身安全,为各商家担心的安全问题解决了后顾之忧。
该系统主要应用于机场、轨道交通、隧道、客运枢纽、医院、学校、体育馆、展览馆、星级酒店、高端商业楼盘等场所。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由控制器(主机)、集中电源(供电),分配电装置(分机)和灯具(疏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等几部分组成。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组成主要产品介绍1、应急照明控制器控制器是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系统主机。
控制器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机联动,在火灾发生时,根据探头探测的火源发生点及烟雾蔓延方向,智能地控制指示灯的开关。
控制器通过总线网络实时监控各个终端,在险情发生时,自动将信息指令发布到每个终端,终端收到指令之后自动开始工作,如频闪、变向、开、灭灯等工作,实时指示最佳、最安全的疏散路线。
2、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是安装在建筑物内的备用集中式应急电源装置。
当建筑物发生火灾、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应急电源可以为消防标志灯、照明灯提供应急供电,保证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正常工作。
3、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分配电装置将应急电源箱的电分配给灯具,并提供灯具与控制器之间通讯的桥梁作用。
智能疏散系统国家标准
智能疏散系统国家标准智能疏散系统是指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对建筑物内部进行智能化管理和控制,以确保在突发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快速、有序地疏散到安全区域,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规范智能疏散系统的设计、安装和使用,国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以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首先,智能疏散系统国家标准应明确系统的基本要求。
包括系统的可靠性、稳定性、灵活性、智能化程度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系统在各种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运行,快速响应并有效疏散人员。
其次,标准应规定智能疏散系统的设计与布局。
建筑物的不同区域对应不同的疏散需求,标准应明确各个区域的疏散通道设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识等方面的设计要求,确保系统能够覆盖全面,疏散路径清晰明了。
另外,标准还应规定智能疏散系统的设备选用和安装要求。
包括火灾报警器、疏散指示灯、应急广播设备、智能控制器等设备的选用标准,以及设备的安装位置、布线要求等方面的规定,确保系统设备的稳定可靠性和有效性。
此外,标准还应对智能疏散系统的运行和维护提出要求。
包括系统的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测和维修,以及系统的自动监测和故障报警功能等方面的规定,确保系统能够长期稳定运行,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标准还应对智能疏散系统的管理和监督提出要求。
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督责任和管理要求,确保系统的设计、安装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
总之,智能疏散系统国家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执行标准,确保智能疏散系统的设计、安装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才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智能疏散系统国家标准的宣传和执行,提高人们对智能疏散系统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共同维护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应急照明及智能疏散安装及调试方案
应急照明及智能疏散安装及调试方案一、方案概述二、安装步骤1.设计方案:根据建筑物的布局和人员疏散需求,确定应急照明和智能疏散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
2.准备材料:采购所需的应急照明和智能疏散设备,包括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疏散指示灯、消防报警主机等。
3.安装灯具:根据设计方案,在建筑物的主要通道、楼梯间、出口等处安装应急照明灯具和应急疏散指示灯。
确保灯具位置合理,方便人员识别和疏散。
4.安装设备:根据设计方案,在建筑物的主控室或安全控制中心安装消防报警主机和智能疏散控制设备。
5.连接电源:将应急照明灯具和智能疏散设备与电源连接,确保正常供电。
6.连接网络:将消防报警主机和智能疏散控制设备与网络连接,实现设备的监控和管理功能。
7.安装测试:对安装完成的应急照明和智能疏散系统进行测试,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三、调试步骤1.灯具调试:逐一对安装完成的应急照明灯具进行调试,确保灯具的亮度、灯光颜色和闪烁频率符合相关标准。
2.设备调试:对消防报警主机和智能疏散控制设备进行调试,测试设备的联动功能和执行效果。
3.功能测试:对整个应急照明和智能疏散系统进行功能测试,包括灯光亮度、消防报警联动、指示灯显示等。
4.网络调试:测试消防报警主机和智能疏散控制设备与网络的连接情况,确保正常通信和远程管理功能。
5.定期维护:完成调试后,制定定期的维护计划,对应急照明和智能疏散系统进行巡检和维修,确保设备的长期稳定运行。
四、安全注意事项1.在进行安装和调试过程中,确保和建筑物的主电源断开连接,避免电气意外事故的发生。
2.在安装和调试过程中,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范,使用防静电工具和防静电设备。
3.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和调试,确保设备的符合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
4.在进行功能测试和调试过程中,遵循疏散原则,确保人员的安全。
五、总结应急照明及智能疏散系统的安装和调试是保障人员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方案介绍了安装和调试的具体步骤,并提出了相关注意事项。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及安装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及安装规范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及安装规范1施工1主要设备规定1、智能疏散系统中的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控制器等各类产品应是通过国家型式认可(或认证)的产品。
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使用电池应与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一致。
检验方法:核对认可(或认证)证书与产品标志、名称、型号、规格是否相符;核对检验报告(有产品照片)与产品外观是否相符。
检查数量:每个批次、每个规格各抽一台。
2、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抽查应急工作时间和状态转换功能,其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其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
状态转换和状态指示应正常。
检验方法:充电24h后放电,期间观察灯具的状态转换和状态指示,测量放电时间。
检查数量:每个批次、每个规格各抽一台。
3、疏散指示牌应是通过国家消防产品质检中心检验合格产品。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
核对检验报告(有产品照片)与产品外观是否相符。
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联动逻辑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调试、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
施工过程结束后,施工方应对系统的装置质量进行全数检查。
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完成竣工图及竣工报告。
2安装1系统的装置规定1、系统布线应符合国家标准GB《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的连接不得使用插头连接。
3、消防应急灯具装置后不应对人员正常通行产生影响。
消防应急分散指示标记灯周围应保证无其他遮挡物,消防应急灯具不应装置在可燃材料表面上。
4、带有分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分散指示标记灯在装置时应保证箭头指示分散方向的与分散方向相同。
5、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应固定在坚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可以明装,也可以嵌墙暗装。
6、消防应急灯具在装置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或遥控操作。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及安装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及安装规范1施工1主要设备规定1、智能疏散系统中得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与应急照明控制器等各类产品应就是通过国家型式认可(或认证)得产品。
产品得名称、型号、规格、使用电池应与市场准入制度要求得有效证明文件一致、检验方法:核对认可(或认证)证书与产品标志、名称、型号、规格就是否相符;核对检验报告(有产品照片)与产品外观就是否相符。
检查数量:每个批次、每个规格各抽一台。
2、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应抽查应急工作时间与状态转换功能,其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其标称得应急工作时间。
状态转换与状态指示应正常。
检验方法:充电24h后放电,期间观察灯具得状态转换与状态指示,测量放电时间。
检查数量:每个批次、每个规格各抽一台。
3、疏散指示牌应就是通过国家消防产品质检中心检验合格产品。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
核对检验报告(有产品照片)与产品外观就是否相符。
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以及消防联动逻辑说明等必要得技术文件、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包括隐蔽工程验收)、检验、调试、设计变更等相关记录。
施工过程结束后,施工方应对系统得安装质量进行全数检查、竣工时,施工单位应完成竣工图及竣工报告。
2安装1系统得安装规定1、系统布线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得连接不得使用插头连接。
3、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不应对人员正常通行产生影响。
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周围应保证无其她遮挡物,消防应急灯具不应安装在可燃材料表面上。
4、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得消防应急疏散指示标志灯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疏散方向得与疏散方向相同。
5、指示出口得消防应急标志灯应固定在坚固得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可以明装,也可以嵌墙暗装、6、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得各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人工或遥控操作、7、消防应急照明灯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光得措施。
应急照明及智能疏散安装及调试方案
智能型火灾信息显示及智能疏散指示系统安装及调试方案目录1.要求及布线1.1、施工前准备1.1.1、在施工前应认真并熟悉设备安装、接线图、;1.1.2、安装人员应熟悉相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1.1.3、线材规格:1.1.3.1、36v电源线采用WDZNA-BYJ-2双色铜芯线,100米其电阻不大于Ω;1.1.3.2、信号支线采用WDZNA-RVS-2双色双绞多股铜芯线,100米其电阻不大于Ω;1.1.3.3、信号总线采用WDZ-RVS-2双色双绞多股屏蔽铜芯线,100米其电阻不大于Ω;1.1.3.4、220v电源线采用WDZNA-KVV-3 多色铜芯线,100米其电阻不大于Ω;1.1.3.5、线管采用KBG Φ20镀锌钢管,表面刷防火涂料;1.2、钢管内穿线、布线、校线1.2.1、选择导线→扫管→放线→导线与导线的绑扎→带护口→穿线→导线接头→包扎→线路检查绝缘摇测1.2.2、在管道内穿线应在建、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之前,应先将管道内的积水和杂物清除干净;要求埋管到位,引线畅通;1.2.3、管内扫管穿带线:管内扫管穿带线其目的是检查是否畅通、准确,清扫管水和杂物,用空压机吹扫后,用棉布条两端牢固的绑扎在带线上来回拖拉;穿线时须放适量,以便线路滑行;1.2.4、穿线、布线前,根据要求选择导线型号,应对导线的电缆种类、及是否有断线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1.2.5、不同系统、不同、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的同一槽孔内;1.2.6、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内焊接或用连接;导线总截面不应超过管内面积的40%;1.2.7、不同用途的导线,应采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分,但同种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1.2.8、穿线前,应首先检查各个管口的护口是否齐整,如有遗漏或破损,均就地补齐和更换;1.2.9、管线经过建筑物的、、等,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的余量,一般为15~20cm;1.3、内配线施工方法1.3.1、弹线定位→安装→支架安装→安装→槽内配线→线路检查及绝缘摇测1.3.2、配线前,应清除线槽内的积水和污物;1.3.3、在同一线槽内包括绝缘在内的导线截面积总和应该不超过内部截面积的40%;1.3.4、线槽口向下配线时,应将分支导线分别用尼龙绑扎带绑扎成束,并固定在线槽上,以防导线下坠;1.3.5、导线较多时,除采用导线外皮颜色区分外,也可利用在导线端头和转弯处做标记的方法来区分;1.3.6、在穿越建筑物时,导线应留有补偿余量;1.3.7、的导线预留长度不应超过15 cm;盘、箱内的导线预留长度应为其周长的1/2;1.3.8、放线前应先检查管与线槽连接处的护口是否齐全;管进入盒内锁母是否锁紧,确认无误后再放线;1.4、外接线预留长度1.4.1、外接导线预留长度不小于50cm;1.4.2、外接导线预留长度不小于40cm;1.4.3、进入主机的导线及电缆芯,应留有不小于40cm的余量;1.5、线路电阻测量1.5.1、线路检查及绝缘检测:本系统导线敷设完毕后,管内穿线结束后,应按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进行自检互检,不符合规定时应立即纠正,检查导线的规格和根数,检查无误后再进行绝缘检测;1.5.2、其值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的要求;应对每个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待所有回路校线全部完成,即可进入设备安装阶段;2、系统设备安装智能疏散系统设备在安装前,应进行功能检查,不合格的,不得安装;2.1、主机安装2.1.1、控制器采用落地安装方式,其底边宜高出~,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2.1.2、引入控制器的电线和电缆符合如下要求:配线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端部,均应标明编号;的每个,接线不得超过2根;导线应绑扎成束,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控制器的主电源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主电源应有明显的标志;2.1.3、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专用接地干线采用铜芯,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采用专用时,不应小于4Ω;采用联合时,不应小于1Ω;2.1.4、控制器的外接导线,当采用做时,其长度不宜大于,且应采用固定,其固定点的间距不应大于;与设备的接线盒箱,应采用锁母固定,并应根据配管规定接地;2.1.5、线与线,必须分开,导体不得用金属;2.2、系统式电源安装2.2.1、用手固定将系统式电源箱体放正;量、画好尺寸线;2.2.2、金属膨胀螺栓固定系统式电源:采用金属膨胀螺栓可在混凝土墙或砖墙上固定系统式电源,金属膨胀螺栓的大小应根据箱体重量选择;其方法是根据弹线定位的要求,找出墙体及箱体固定点的准确位置,一个箱体固定点一般为3个,用电钻或冲击钻在墙体及箱体固定点位置钻孔,其孔径应刚好将金属膨胀螺栓的胀管部分埋入墙内,且孔洞应平直不得歪斜;最后将箱体的孔洞与墙体的孔洞对正,注意应加镀锌弹垫、平垫,将箱体稍加固定,待最后一次用水平尺将箱体调整平直后,再把螺栓逐个拧牢固;2.2.3、系统式电源安装完成后,将箱体内杂物清理干净,然后将导线理顺,分清支路,并在导线末端用白胶布或其它材料临时标注清楚,最后将导线端头按标好的支路引至电源控制板旁,逐个剥削导线端头,再逐个压接在电源控制板上,同时将保护地线按要求压接牢固;2.2.4、确定线路无误后试送电,最后把此配电箱的系统图贴在箱盖内侧,并标明各各条线路的用途及回路名称,以方便以后操作;2.2.5、由于本工程对防水有特殊要求,系统式电源安装时必须做好防潮防水措施;2.3、疏散指示灯安装现场实际安装时,经常与空调排烟口,,喷淋头等,在安装位置上发生冲突,不可能完全按着施工,因此,施工中在相应规范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必要的调整,尽量保证安装的设备“横平竖直”,安装应遵守如下规则:2.3.1、疏散指示灯尽量避开强光灯具;2.3.2、疏散指示灯吊挂安装时不得倾斜;2.3.3、疏散指示灯吊杆必须安装牢固;2.3.4、散标志灯安装在安全出口的顶部,底边距门框不宜大于30cm,楼梯间、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应安装在1m以下的墙面上;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大于20m,袋型走道不宜大于10m;2.3.5、疏散标志灯的设置,不影响正常通行,且不在其周围设置容易混同疏散标志灯的其他标志牌等;2.3.6、疏散指示灯线路在每个防火分区有独立的回路,穿越不同防火分区的线路有防火隔堵措施;3、智能疏散系统设备调试3.1、调试前准备3.1.1、智能疏散系统的调试,尽量在建筑物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安装结束后进行;3.1.2、智能疏散系统调试前应具备规范规定的文件及调试必需的其它文件;3.1.3、智能疏散系统调试前应认真检查系统,各回路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应及时进行纠正;3.1.4、检查外围安装的设备是否齐全,若缺少应补齐,并查验安装设备是否与图纸设计的规格、型号相符;3.1.5、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担任,所有调试人员应职责明确,并应按着调试程序逐项进行;3.1.6、调试前应按设计要求检查验明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等3.2、系统检查3.2.1、在导线接入控制器之前,首先使用万用表交流档检查每对导线之间以及每根导线对地是否有电压;3.2.2、用万用表检查每对层线的两根线之间以及每对导线与其他导线之间是否存在短路或接近短路现象;用万用表MΩ档测量每对导线对地的绝缘电阻,阻值应大于20MΩ;3.2.3、控制器通电之前,测量,检查其是否在规定范围内;检查有无松动,是否插牢;3.2.4、不接任何外部负载,将控制器,检查面板上所有指示灯、显示器、音响器件、打印机如配置工作状况;3.2.5、按规范要求检查系统线路,对于错线、开路、虚焊和短路等应及时进行处理;3.3、设备单机调试3.3.1、具备上述条件后,可对系统式电源,疏散指示灯等全部外围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全部正常后方可进行智能疏散系统联动调试;3.4、系统设备联动调试3.4.1、当单机通电完成后,可进行智能疏散系统整体调试;对智能疏散系统控制器主要进行下列功能检查:3.4.2、智能疏散系统控制器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警优先功能;主备电自动切换功能;备用电源欠压、过压保护功能;3.4.3、编制智能疏散系统系统调试方案,依照方案,将系统划分为几部分,有步骤进行调试,按照从局部到全系统的顺序进行;3.4.4、智能疏散系统联调应在单个设备全部安装完成后进行;联调前应具备如下条件:3.4.4.1、所有设备全部点亮;3.4.4.2、烟感地址编码表以全部编写完成;3.4.4.3、烟感平面位置图图文系统已经做好,必须是电子版;3.4.4.4、在所有设备全部点亮后,应由有关厂家参加协调,进行统一调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详细的统调记录;3.4.4.5、智能疏散系统控制器通电后,应按相关规定及要求,对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3.4.4.5.1、火灾报警自检功能;3.4.4.5.2、消音、复位功能;3.4.4.5.3、故障报警功能;3.4.4.5.4、报警记忆功能;3.4.4.5.5、电源自动切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能;3.4.4.5.6、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3.4.4.6、应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是否正常;4、智能疏散系统系统应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下,由业主主持,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验收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技术文件下列文件,主要由完成4.1、所需文件4.1.1、系统竣工表;4.1.2、系统;4.1.3、施工记录包括等;4.1.4、调试报告;4.1.5、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4.2、系统验收主要包括如下装置4.2.1、智能疏散指示系统主机;4.2.2、系统式电源;4.2.3、通讯中继器;4.2.4、疏散指示灯;4.2.5、短信远程控制模块等;。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计说明书-全文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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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规》 13.8.5-1 应急照明在正常供电电源停止供电后, 其应急电源供电转换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1)备用照明不应大于5s ,金融商业交易场所不应大于 1.5s;现金交易柜台 、保管库 、 自动柜员机等处的备用照明电源转换时间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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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具配电回路 AC220V或DC216V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 10A; 安全电压灯具的供电回路工作电流不宜大于5A; 每 个应急供电回路所配接的灯具数量不宜超过64; 应急照明 集中电源经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配接消防应急灯具; 应急 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及应急照明配电箱的 输入及输出配电回路中不装设剩余电流动作脱扣保护装置 。除高大空间场所 ,疏散区域内的应急工作电压均采用安 全电压。 现在普遍采用LED灯 ,功率小 。1kW的EPS可带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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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源
适用负荷等级
两路市电+柴油发电机 一级荷中特别重要负荷
两路市电+外部第三电源 一级荷中特别重要负荷
两路市电
一级负荷
一路市电+柴油发电机 一级负荷
一路市电(架空) 、两回 二级负荷 线路
注: 1 、现有许多建筑的做法是 ,有柴油发电机或独立于两路市电 的第三电源 ,将属于一级负荷的消防负荷带上;
还有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超高层建筑、特大型的公共建 筑 ,其供电应按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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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 ,当一 电源发生故障时,
另一 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GB50052) 3.0.3 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供电 ,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除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外 , 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
智能应急疏散照明系统施工方法
3.7.5、智能应急疏散照明系统施工方法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1.应具备下列经批准的消防设计文件1)系统图;2)各防火分区、楼层、隧道区间、地铁站厅或站台的疏散指示方案;3)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4)系统控制逻辑设计文件。
2.系统设备的现行国家标准、系统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齐全。
3.设计单位向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明确相应技术要求。
4.材料、系统部件及配件齐全,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能保证正常施工。
5.经检查,与系统施工相关的预埋件、预留孔洞等符合设计要求。
6.施工现场及施工中使用的水、电、气能够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
系统的施工,应按照标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
系统安装根据GB 51309-2018《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相关安装要求,汇总整理如下。
1.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的安装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电源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2)在轻质墙上采用壁挂方式安装时,应采取加固措施;(3)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100mm~200mm;(4)设备在电气竖井内安装时,应采用下出口进线方式;(5)设备接地应牢固,并应设置明显标识。
2.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安装(1)标志灯的标志面宜与疏散方向垂直。
(2)出口标志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应安装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门内侧上方居中的位置;受安装条件限制标志灯无法安装在门框上侧时,可安装在门的两侧,但门完全开启时标志灯不能被遮挡。
室内高度不大于3.5m的场所,标志灯底边离门框距离不应大于200mm;室内高度大于3.5m的场所,特大型、大型、中型标志灯底边距地面高度不宜小于3m,且不宜大于6m。
采用吸顶或吊装式安装时,标志灯距安全出口或疏散门所在墙面的距离不宜大于50mm。
(3)方向标志灯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应保证标志灯的箭头指示方向与疏散指示方案一致。
安装在疏散走道、通道两侧的墙面或柱面上时,标志灯底边距地面的高度应小于1m。
完整版)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方案
完整版)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方案本文介绍了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方案。
首先,介绍了项目的建筑概况,包括地上地下建筑物的类型和结构,停车库的防火等级和出入口情况等。
其次,列出了施工依据,包括设计文件、相关专业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以及现行的标准和法规。
最后,详细介绍了疏散照明的设置,包括应急照明的位置和采用的智能应急疏散照明系统,以及照度要求和标志的设置。
在地下商业区域还增设了能保持视觉连续性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智能消防应急疏散系统的管理原理是基于集中控制的思想,通过工业控制计算机实现对系统的全面监控和管理。
控制器可以实时监测系统运行状态,及时发现故障并报警,同时记录故障信息和处理记录。
管理人员可以通过控制器对系统进行远程控制和管理,包括开关灯、调整灯光亮度等操作。
同时,系统还具备数据存储和分析功能,可以对系统运行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
疏散系统的软件具备以下管理功能:系统定制、报警和事件处理、设备管理、图层管理和预案管理。
系统定制包括设备类型设置和应急照明联动配置。
报警和事件处理记录历史数据、故障信息、火警信息、应急时间,并实现异地保存和年检、月检、日检。
设备管理包括设备添加、设备基本信息设置、设备旋转、设备移动、设备删除和设备查找。
图层管理包括添加图层、修改图层、删除图层、图层放大、图层缩小、图层移动、图层还原和图层比例设置。
预案管理包括预案编制和预案模拟仿真。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智能消防应急疏散系统由应急照明控制器、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主分配电装置、终端分配电装置和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组成。
施工步骤包括图纸深化设计、管路敷设、系统布线、配电箱体安装、灯具安装和系统调试。
图纸深化设计的步骤包括根据现场需求和建筑结构布放灯具、根据防火分区确定供电回路和设计灯具层布线。
然后根据精装修图纸及精装修点位图调整灯具的定位,保证灯具间距不大于9米,并编制出灯具编码图。
管路敷设的注意事项包括使用JDG管,E-BUS是弱电系统管路要单独敷设。
山鹰牌智能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说明书
山鹰牌智能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说明书
1、应急照明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与其同时使用时,应有单独的控制开关,且控制开关面板宜与一般照明开关面板相区别或选用带指示灯型。
2、应急照明不作为正常照明的一部分不同时使用时,当正常照明因故停电,应急照明电源应自动投入。
3、疏散通道的疏散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0.5lx,人防工程为lx。
4、工作场所内,安全照明的照度值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5%。
5、备用照明的照度值除另有规定外,不低于该场所一般照明照度值的10%。
6、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烟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继续工作的其他房间的备用照明,应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7、公共场所的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应装设出口标志灯。
8、疏散照明宜设在墙面或顶棚上,安全出口标志宜设在出口的顶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拐角处,距地面1.Om以下的墙上,直通型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于10.Om,袋型走道疏散标志灯的间距不应大干10.Om,走道转角区疏敦标
志灯间距不应大于1.Om。
9、人防工程中,疏散走道指示标志灯的间距应不大于10m,距地高度为1.00—1.20m。
10、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蓄电池按90min配置,灯具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min。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置规范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置规范在我们的生活中,安全从来都是重中之重。
尤其是在火灾等突发情况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设置显得尤为重要。
我们就来聊聊这方面的一些规范和要点,简单易懂,让大家都能明白。
一、消防应急照明1.1 功能与重要性消防应急照明的首要功能,就是在紧急情况下,确保人员的安全疏散。
试想一下,黑暗中,周围一片慌乱,这时候一束光照亮了前方的路,心里一下就踏实多了。
它不仅要照亮疏散通道,还要标识出安全出口。
灯光闪烁,像是对每个人在说:“别慌,有路可走!”1.2 设置要求关于设置,咱们得注意几个关键点。
首先,照明的亮度必须足够高,一般建议不低于1勒克斯。
这样能确保即使在浓烟弥漫的环境中,大家也能看到前方的方向。
而且,照明设备的位置也不能随便放置,最好是每个楼梯间、走廊和主要出入口都要有。
而且,要确保这些灯具能在断电后继续工作,至少保持90分钟,这可得提前做好准备。
二、疏散指示系统2.1 标识的重要性疏散指示系统是指引人们快速找到安全出口的“导航”。
想象一下,火灾发生的时候,大家都是一头雾水,急需明确的方向指引。
指示灯和标识牌就是那一盏明灯,帮助大家在危急时刻保持冷静,有条不紊地撤离。
它们不仅要明显、易于辨识,还要采用绿色,这样在黑暗中一眼就能看出。
2.2 安装要求关于安装,指示系统的高度也是有讲究的。
一般来说,标识牌的高度要保持在1.7米至2.5米之间,方便人们查看。
此外,指示标志不能有任何遮挡物。
要保证从各个角度都能清晰看到。
有些地方还要求,标识的字高不能小于15厘米,这样才能确保即使在混乱中,大家也能迅速识别。
2.3 维护与检测光有安装还不够,后续的维护和检测也至关重要。
要定期检查这些灯具和标识的工作状态。
比如,每个月都要试灯,确保应急照明能够正常启动。
对于指示标志,定期清理灰尘,保持清晰明亮。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未雨绸缪,确保在真正需要的时候,它们能够发挥作用。
三、系统的联动与整合3.1 联动机制在大型建筑中,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联动至关重要。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技术要求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1基本规定满足GB17945-202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有关规定。
供货商设备旳主体设备灯具系统必须业已获得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心旳符合GB17945-2023原则旳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类《型式检查汇报》。
供货商设备旳主体设备灯具系统必须业已获得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估中心颁发旳符合GB17945-2023原则旳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类《产品型式承认证书》。
供货商必须业已在当地消防部门立案;并获得当地消防部门承认旳波及动态疏散应急预案编程资格。
供货商应提供所有前期准备、设计联络、优化设计、设备材料设计选型、制造采购、监造、检查、接口调试、运送仓储、开箱检查、接口协调、试验调试、验收(含电气防火检测、建筑消防设施旳检测及消防验收)、培训、试运行(含值班值守)、竣工图绘制及直至完全交接给招标人旳所有工作, 规定期限内旳保修、维护、培训、回访及技术征询等服务。
供货商应协助配合消防局及有关部门对系统进行验收, 并提供全套有关报验文献资料。
供货商必须针对地铁系统强电磁干扰环境, 在投标方案中突出考虑设备、线路等方面旳抗干扰能力和措施, 并予以明确论述。
系统在火灾时控制区间疏散标志旳方向, 按照指向新风方向及远离火源旳原则与区间火灾排烟模式相协调。
当上行(或下行)区间发生火灾时, 需有关区间疏散指示标志灯具进行对应旳联动。
在投标过程中, 供货商应根据招标人提出旳区间疏散原则, 就区间疏散方案及系统构成做出描述。
供货商应在投标文献中应对集中电源式集中控制型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作专题论述,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系统构成、配置、各重要设备技术参数。
供货商应承诺配合设计单位进行深化设计, 设备生产、供货、安装/安装督导、调试、验收、移交、培训等内容均满足本招标文献规定。
供货商可根据自己产品旳技术特点和性能提出满足本技术规格书规定旳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处理方案及设备配置, 并详细阐明:工作原理、技术特性、技术指标和构造尺寸等。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是建筑物内部的重要设施,其作用是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为人员提供安全疏散的必要指引和照明。
因此,其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法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具备一定的亮度、照明范围和使用寿命等要求,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发挥作用。
其次,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技术标准应考虑到建筑物的特殊情况。
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如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商业场所等,其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因此,在制定技术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建筑物的结构、功能和使用情况,以确保系统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另外,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技术标准还应包括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和检测等方面的要求。
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到照明灯具的布局、亮度均匀性、灯具的防水防尘性能等因素,以确保系统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提供清晰的照明和指示。
系统的安装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避免出现安装不牢固、线路接触不良等问题。
系统的维护和检测应定期进行,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此外,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技术标准还应包括系统的联动性和自动化程度。
系统应能够与火灾报警系统、建筑物管理系统等其他系统进行联动,以实现信息的互通和指令的传递。
同时,系统应具备一定的自动化功能,如自动测试、自动报警等,以减轻人工管理的负担,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实用性。
综上所述,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考虑到建筑物的特殊情况,包括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和检测等方面的要求,以及系统的联动性和自动化程度。
只有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才能保证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人员的安全疏散和建筑物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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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
1基本要求
满足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相关要求。
供货商设备的主体设备灯具系统必须业已取得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符合GB17945-2010标准的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类《型式检验报告》。
供货商设备的主体设备灯具系统必须业已获得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符合GB17945-2010标准的集中控制型消防应急灯具类《产品型式认可证书》。
供货商必须业已在本地消防部门备案;并取得本地消防部门认可的涉及动态疏散应急预案编程资格。
供货商应提供所有前期准备、设计联络、优化设计、设备材料设计选型、制造采购、监造、检验、接口调试、运输仓储、开箱检查、接口协调、试验调试、验收(含电气防火检测、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及消防验收)、培训、试运行(含值班值守)、竣工图绘制及直至完全交接给招标人的全部工作,规定期限内的保修、维护、培训、回访及技术咨询等服务。
供货商应协助配合消防局及相关部门对系统进行验收,并提供全套相关报验文件资料。
供货商必须针对地铁系统强电磁干扰环境,在投标方案中突出考虑设备、线路等方面的抗干扰能力和措施,并给予明确阐述。
系统在火灾时控制区间疏散标志的方向,按照指向新风方向及远离火源的原则与区间火灾排烟模式相协调。
当上行(或下行)区间发生火灾时,需相关区间疏散指示标志灯具进行相应的联动。
在投标过程中,供货商应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区间疏散原则,就区间疏散方案及系统构成做出描述。
供货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应对集中电源式集中控制型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作专题论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构成、配置、各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供货商应承诺配合设计单位进行深化设计,设备生产、供货、安装/安装督导、调试、验收、移交、培训等内容均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
供货商可根据自己产品的技术特点和性能提出满足本技术规格书要求的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解决方案及设备配置,并详细说明:工作原理、技术特性、技术指标和结构尺寸等。
如果本技术规格书中某些没有提及的功能供货商已经考虑到,或有更新的和更合理的建议,可将其作为附件提供。
供货商须在中标后会同设计方完成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的深化设计及二次控制原理图。
供货商须完成系统编程及调试。
2系统构成
供货商应提供整套的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包括所有有关的辅助设备、集中电源式智能监控型疏散指示灯,以确保满足操作的要求,涉及的范围应至少包括下述部分:
1)中央监控主站及通信模块运行软件
2)控制器分机及运行软件
3)集中控制型标志灯及运行软件
4)系统编成及调试
3系统总体技术要求
1)系统组成要求:本项目采用集中电源集中控制消防应急疏散照明系统,系统由中央监控主站、控制器分机、集中控制型标志灯组成。
2)系统供电要求:控制器分机采用交流供电,交流电由本区域的应急照明箱提供的AC220V交流电作正常时使用。
3)系统通信要求:
(1)整个系统通过信号总线联网,中央监控主站、控制器分机及输出回路、集中电源式集中控制型标志灯均具唯一的地址编码。
系统与FAS应具备通信端口及干接点接口。
(2)控制器分机对标志灯具通信不可采用载波通信方式。
4)系统监视功能:
中央监控主站能监控控制器分机所有回路、所有标志灯具的运行工作状况,实时显示当前系统信息。
5)系统控制功能:
中央监控主站能监控控制器分机所有回路、标志灯,并对灯具进行编程控制,编程控制要求应包括指明当火灾报警系统发出联动信号后,对地址型标志灯具可
发出调向、闪频的指令方式及疏散照明灯具控制目标。
6)安装要求
(1)本系统的中央监控主站设置于车控室内;采用壁挂式安装方式。
(2)控制分机设置于各照明配电室;采用壁挂式安装方式。
(3)集中电源式控制型标志灯采用嵌入、壁挂、吸顶及吊装方式。
(4)集中电源式控制型(地面)标志灯采用嵌地安装方式。
7)噪声水平:系统所有设备的噪声水平应保证1m处的噪声值为低于45dB 的水平。
4中央监控主站技术要求
1)中央监控主站应由控制器主机、联动模块组成。
(1)控制器主机人机界面的液晶显示器必须采用不低于彩色320*240图形点阵,中文汉字显示。
(2)中央监控主站输入电源AC220V 50Hz。
(3)防护等级不低于IP30。
(4)控制器主机其它应满足GB17945-2010关于集中控制器要求。
2)外部通信要求:
由中央监控主站的控制器主机采用一个RS485或一个以太网接口与BAS系统进行通信连接;或由中央监控主站的联动模块采用干接点接口方式与FAS系统进行连接,输入、输出端口点数按需要不低于16路的倍数。
智能疏散系统应能无条件满足BAS/FAS的通信要求,并应配合BAS/FAS进行调试。
具体要求设计联络时确定
3)内部通信要求:
(1)中央监控主站可提供不低于8路通信回路。
(2)每路通信回路可接容量不低于32台控制器分机。
(3)智能疏散系统采用专用通信线,不得采用无线或载波通信方式。
5控制器分机技术要求
1)控制器分机由输入单元、通信模块、输出模块、灯具通信控制模块及输出模块等组成。
2)控制器分机输入电源性质满足AC220V 50Hz±15%的要求。
3)控制器分机输出方式为DC24V~DC50V。
4)每台控制器分机一个地址编码;机内每个输出配电回路均带有地址编码。
5)控制器分机控制方式采用可编程序控制。
6)每条通信回路可接集中电源式控制型标志灯最大容量不小于25台。
7)当输出方式为DC24V时,电源回路线与通信回路可同管穿线。
6智能型安全电压类集中电源式集中控制型标志灯
1)输入电源性质满足安全电压类要求,同时符合控制器分机的输出制式。
2)标志灯应满足下列要求:
(2)每个灯具均具有单独地址码及传感器;
(3)采用绿色LED,额定功率≤1W。
(4)灯具异常状态时故障报警。
(5)灯具可编程序控制:可进行非持续、持续、频闪、调向、流动等程序控制等工作模式。
3)标志灯防护等级不低于IP30。
区间、地面标志灯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表面抗压强度不小于8 Mpa。
4)灯具外壳为铝合金材质,面板及附件应选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制造,面板应能承受机械损伤而不至碎裂。
灯具内必须有专用接地端子。
导线必须耐火。
疏散指示灯采用节能LED光源。
导光板应采用LED加导光板光源照明,标志面板(导光板发光屏)亮度均匀,不应出现明显的亮区和暗区,能够确保清晰的指示性,保证安全疏散的功能。
5)相关参数满足GB17945-2010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