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换届选举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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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换届选举问答

1、做好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有何重要意义?

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在城市基层最广泛的实践方式之一。做好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生动实践;是围绕大局推进工作、努力实现“四个确保”的有力保障。

2、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3、居委会如何组成?

《居委会组织法》第七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

4、居委会换届选举是几年一届?

《居委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本届居委会是2006年选举产生的,到今年已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

5、居民会议有哪几种形式?

居民会议由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

6、如何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

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

7、居委会成员属地化的要求是指什么?

按照《居委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精神,居委会成员应在本居住地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中产生。

8、户籍不在本社区的居民是否可以参加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上海市民,应当在其居住所在地的居委会登记,参加居委会换届选举。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来沪人员,并在本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来沪人员,本人有要求,在取得原户口所在地的身份证明后,可登记参加居住地的居委会选举。

9、居民直接选举产生居委会有何意义?

直接选举产生居委会成员,是保障我国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的最直接的体现,也是确保居委会成员最大程度反映居民意愿、代表居民权益的一种民主实践。

10、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操作参考依据是什么?

本市第九次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操作参考依据为《上海市居委会选举工作须知》。

11、宣传发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进行?

宣传发动工作主要是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居委会选举方面的法律、政策,使广大居民了解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程序、步骤以及候选人应该具备的条件等,发动居民积极参加选举。

宣传方式可以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传媒;利用黑板报、标语、海报等简便方式;召开会议;或者其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

12、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主要有哪几个阶段?

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为准备工作阶段:主要有建立选举机构、制定选举计划、选举居民代表和推选小组长、培训选举工作骨干、组织选民登记等。

第二为宣传发动阶段:主要是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居委会选举方面的法律、政策,使广大居民了解居委会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程序、步骤以及候选人应该具备的条件等,发动居民积极参加选举。

第三为组织实施阶段:主要是组织选民提名初步候选人、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介绍候选人、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完成印制选票、制作投票箱、选举会场布置等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投票选举、另行选举等。

第四为总结验收阶段:主要是收集整理选举工作档案、开展检查验收,并进行工作总结。

13、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由谁主持?

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由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在居民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

14、居民选举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哪些?

(1)依法拟定选举工作方案,提交居民会议讨论;

(2)开展选举的宣传、发动工作;

(3)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4)确定选举日并予以公布;

(5)组织居民登记,审查居民的选举资格,并公布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名单;

(6)组织居民提名居委会成员候选人,并公布候选人名单;

(7)主持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并报街道、镇(乡)人民政府备案;

(8)受理有关选举工作的群众来信受访;

(9)总结选举工作,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15、是否可以规定居委会候选人的条件?

根据《居委会组织法》第八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也就是说,只要满足上述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对候选人提出任何关于年龄、学历、民族等方面的限制规定。

16、居民代表如何产生?

根据《居委会组织法》第九条,“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居民代表应由居民小组选举产生。

17、居民代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居民代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本居民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有一定的议事、决策能力;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18、居民代表的任期如何确定?

居民代表的任期和居委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19、居民代表数额如何确定?

居民小组范围一般在10至30户之间,最大不超过50户。一般每个居民小组选举2至3名居民代表,居民小组范围在30至50户之间,选举4至5名居民代表。

20、居民代表如何进行更换?

大多数居民对居民代表不满意的,可以予以更换,居民代表的更换按原选举方式进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随意更换居民代表。

21、居民小组长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居民小组长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本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有一定威望和群众基础;廉洁自律、秉公办事;热心为居民服务。

22、居民小组长的任期如何确定?

居民小组长的任期和居委会相同,可连选连任。

23、居民小组长如何产生?

居民小组长由本小组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每户派一名代表参加居民小组会

议推选或者投票选举产生。

24、如何确定选民资格?

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5、如何进行选民登记?何时公布选民名单?

按照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的登记日期和处所,以居住地为原则,对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居民进行登记。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对登记的选民名单进行逐个核实,做到准确无误。对确认的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按居民小组顺序排列,张榜公布。

26、如何进行补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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