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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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预防接种单位开展补证、补种工作 程序 1、收集辖区内托幼机构和学校上报的《 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 》,制定补证、补种计划,合理制定疫苗 使用计划。
• 2、对遗失预防接种证并完成免疫规划疫苗 接种的儿童,经核实无误后给予补证。
• 3、对漏种儿童,按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 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原 则进行补种:(1)未完成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免疫程 序的儿童,4岁以下儿童未达到3剂次(含强化免疫等)的 应补种完成3剂次,4岁以上儿童未达到4剂次(含强化 免疫等)的应补种完成4剂次;(2)未完成2剂次麻疹 减毒活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应补满至2剂次;(3)如 需补种多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两种疫苗可以同时在不同 部位接种,两种减毒活疫苗可在同一天注射,如未在同一 天注射,则接种注射时间应至少间隔4周,严禁将不同疫 苗混合在1支注射器中接种;(4)其他疫苗的补种原则 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执行。
• 4、补种后应将接种信息填写入儿童的预防 接种证和《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防接种证 查验登记表》,并填写《福建省入托入学 儿童预防接种证/补种反馈单》,11月15日 前将补种或补证信息及时反馈给儿童所在 托幼机构和学校。
• 5、预防接种单位应将辖区托幼机构和学校 《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 补种情况汇总表》汇总统计于当年12月30 日前上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入托、入园和入学时提交接种证和接种 卡卡
10 月 15 日 前补 证或 补种 通知 单
9月30日内查验接种证,填写登记表
有证 接种齐全
有证 接种不齐全
无证
补 种、 补 证
11月 15 日 前补 证或 补种 反馈 单
12 月 1 日 前 查 验 结 果 汇 总
CDC
汇总查验接种证数据与总结报 告
附1
实 种 人 次
应 种 人 次
实 种 人 次
合 计 注:本表为通用汇总表,此表由托幼机构、学校填写,一式二份,一份留底,一份报当地预防接种单位。各预防接种单位将辖区内托幼机 构、学校的上报的汇总表汇总后逐级上报至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附3
被调查单位:
表3
(市、县)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情况抽查表
三、工作程序
• (一)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程序 • 1、每年托幼机构和学校办理招生入托入学手续时, 将查预防接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 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和国 家免疫规划要求接种的疫苗种类,要求没有预防 接种证或未按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疫苗的儿童,在 入托入学前应到居住地的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 入托入学报名时指定专人负责查验预防接种证 (包括对学期中间转学新接收的儿童和学生), 要求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出示预防接种证,查验该 年龄前应接种的所有第一类疫苗情况。
二、职责分工
• (一)教育部门 • 1、教育行政部门 • 负责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预防接 种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将其纳入学校和 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管理内容;对托幼机 构和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和漏种儿童 补种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开展检查。
2、托幼机构和学校
• 托幼机构和学校负责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 种证查验工作的具体实施;将查验预防接 种证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参加相 关的业务培训;指定专人负责入托入学查 验预防接种证、登记儿童免疫信息、督促 儿童及时完成补种(补证)及相关报表的 上报工作;预防接种证复印件和补种证明 书归入学生个人档案,纳入学籍管理;向 学生及家长开展多种形式的预防接种知识 宣传教育。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补种(补证)相关 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做好辖区内漏种儿童 补种(补证)的工作安排;会同教育部门 对预防接种单位开展补种和补证情况进行 检查核实;及时收集统计上报儿童补种和 补证情况;指导托幼机构和学校开展预防 接种宣传工作。
3、各级预防接种单位
• 预防接种单位负责对漏种儿童开展补种, 对遗失预防接种证的已种儿童经核对无误 后给予补证,将补种或补证信息及时反馈 给儿童所在托幼机构或学校,按照要求向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儿童补种和补证 情况。
(二)卫生部门
• 1、卫生行政部门 • 负责对漏种儿童补种(补证)工作的领导 和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将漏种儿童补种工 作列入常规工作计划,会同教育行政部门 开展辖区内托幼机构和学校查验预防接种 证工作的指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培训计 划,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托幼机 构和学校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培训工作。
• 对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未 依照规定查验预防接种证,或者发现未依 照规定受种的儿童后未向疾病预防控制机 构或者接种单位报告的,要按照《疫苗流 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67条规定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责令 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 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卡介苗
脊髓灰 质炎疫 苗
麻疹疫 苗
乙肝疫 苗
百白破 疫苗
白破疫 苗
乙脑疫 苗
流脑疫 苗
甲肝 疫苗
应 种 人 次
实 种 人 次
应 种 人 次
实 种 人 次
应 种 人 次
实 种 人 次
应 种 人 次
实 种 人 次
应 种 人 次
实 种 人 次
应 种 人 次
实 种 人 次
应 种 人 次
实 种 人 次
应 种 人 次
附2 用)
报告单位(盖章):
表2
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况汇总表(通
班 级 或 单 位 名 称
应 查 验 儿 童 数
实 查 验 儿 童 数
持 有 儿 童 预 防 接 种 证 人 数
补种情况
应 补 证 人 数
实 补 证 人 数
接 种 记 录 完 整 人 数
应 补 种 人 数
实 补 种 人 数
甲 肝 苗 是 否 全 种 是 否 登 记
1
2
3
1
2
3
4
1
2
3
4
1
2
1
2
A + C
A + C
1
2
白 破
是 否 补 种 全
1 2 3 4
9
1 0
填表人
填表日期



白 破 疫 苗
乙脑 疫苗 1 2 1
流脑疫苗 2 3 4
甲 肝 疫 苗
单位负责人签字:
注 :
登记查验人签 字:
登记验证时间:
复验人签 字:
复验时间:
1、此表由托幼机构和学校填写,复印一份上报当 地接种单位;
2、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接种记录:已接种针次则填写接种日期,“×” 表示无、否;
3、1.5-2周岁接种麻疹疫苗第2针、百白破疫苗第4针、乙脑疫苗第2针;3周岁接种流脑疫苗第3针;4周岁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第4针;6周岁 接种白破疫苗、流脑疫苗第4针,未达到接种年龄记“○”; 4、需通知补证/补种栏填写“补证”、“补种”、
• 2、如实填写《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 种证查验登记表》(附表1),在开学后30 日内向托幼机构和学校所在地的预防接种 单位报告。
• 3、发现未依照要求接种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 儿童,或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10月15日前填写 《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补种/补证通知单 》,通知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带领儿童到所在地的 接种单位补种或补证,并在儿童补种或补证后复 验预防接种证。托幼机构和学校对学期中新接收 的转学儿童也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漏种儿童应 按要求补种或补证。托幼机构和学校将查验及补 种/补证情况于当年12月1日前汇总并填写《福建 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情况汇总 表》(附表2)报当地预防接种单位。
仙游县郊尾镇入托、入学儿童 预防接种证查验实施方案
仙游县郊尾卫生院 严伯田 2Fra Baidu bibliotek15.8.29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教 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 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卫疾控发[2005]408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和规范学校健康体检服务工作管理的通知》 (教体艺厅[2009]2号)和《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 卫生厅关于做好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通知》 (闽教体[2011]22号)和《莆田市卫生局 莆田
四、督导检查
• 县卫生行政部门、教育部门要做好入托、 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管理、督导、检查工 作,对辖区内各级各类托幼机构、学校的 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定 期进行监督检查(每年2次);各乡镇卫生 院以及接种单位要派出专业人员到托幼机 构、学校进行入托入学接种证查验工作的 指导,重点抓好私立托幼机构的查验工作, 使预防接种证的查验逐步纳入托幼机构和 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内容。
涵江区
表1
乡镇(街办) 预 防 接 种 证
福建省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表
托儿所(幼儿园、小学) 接种记录 班 需 补 证 / 补 种 复 验 情 况
编 号
儿童 姓名
出生 日期
家长 联系 电话
卡 介 苗
脊髓灰质炎疫 苗 1 2 3 4 1
百白破疫苗 2 3 4
麻疹 疫苗 1 2
乙肝疫苗 1 2 3
(乡、村) (单位)
是□ 是□ 是□ 是 否 接 种 否□ 否□ 否□
1. 本单位是否开展了查验接种证的工作? 2.被调查老师是否接受过查验接种证方法的培训? 3. 本班级是否有查验接种证的记录? 出 生 日 期 ( 公 历 )
姓名
编 号
乙肝苗
是 否 有 证 卡 介 苗
脊灰疫苗
百白破
麻疹苗
流脑苗
乙脑苗
市教育局关于下发莆田市入托、入学儿童 预防接种证查验实施方案的通知》(莆卫 疾控[2012]297号)精神,切实依法做好我市入
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加强托幼机 构和学校传染病控制,保护儿童健康。现制定方 案如下:
• 一、适用范围 • 本方案适用于全县所有各级各类托幼机构 和小学。查验对象为所有新报名入托(入 园)和入学的儿童、学生(含在学期中间 新接收的转园和转学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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