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精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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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培训ppt课件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 传染病监督
1
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及特点(从卫生 监督视角)
(1)无证非法行医(机构、人员) (2)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 (3)出租、外包科室 (4)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
娠手术 (5)超科目诊疗 (6)异地执业,外出“走穴”
2
合法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内涵
一是医疗机构要有执业许可证,医师要取得执业 医师资格证书;
18
合资合作禁止性规定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境内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 资合作设立的非独立法人营利性的“科室”、 “病区”和“项目”等部分,原则上应分立为独 立法人的营利性医疗机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 取其他方式处理。此项工作应于2002年底前完成。
《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国家计委2001年7月23日卫医发[2001]207号]
7
法规规定: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医疗机构执业法 定的唯一的标志文件,是责任主体认定依据。
2、医疗执业 必须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医
疗执业活动。 法定成立标志性文件:取得该法定文书后即可
合法开展“法律一般性禁止”活动,是法律责 任主体认定依据。
〔2006〕49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不属于本医疗机构在册人员,或者与本医疗机构之间
未形成聘用关系的人员,应认定为非本医疗机构的人员。 此复。
22
其他有关规定
(1)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政府物价等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医疗费用, 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医疗机构应当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 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19
医疗机构承包科室
1
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问题及特点(从卫生 监督视角)
(1)无证非法行医(机构、人员) (2)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 (3)出租、外包科室 (4)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
娠手术 (5)超科目诊疗 (6)异地执业,外出“走穴”
2
合法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的内涵
一是医疗机构要有执业许可证,医师要取得执业 医师资格证书;
18
合资合作禁止性规定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与境内外社会组织或个人合 资合作设立的非独立法人营利性的“科室”、 “病区”和“项目”等部分,原则上应分立为独 立法人的营利性医疗机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 取其他方式处理。此项工作应于2002年底前完成。
《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国家计委2001年7月23日卫医发[2001]207号]
7
法规规定: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医疗机构执业法 定的唯一的标志文件,是责任主体认定依据。
2、医疗执业 必须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医
疗执业活动。 法定成立标志性文件:取得该法定文书后即可
合法开展“法律一般性禁止”活动,是法律责 任主体认定依据。
〔2006〕49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不属于本医疗机构在册人员,或者与本医疗机构之间
未形成聘用关系的人员,应认定为非本医疗机构的人员。 此复。
22
其他有关规定
(1)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政府物价等有关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医疗费用, 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医疗机构应当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 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19
医疗机构承包科室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课件
3
Feedback and Complaints
Medical institutions must have systems for receiving and addressing patient feedback and complaints, to improve patient satisfaction and safety.
The Growing Importance of Medical Institutions
As the population continues to age and the demand for healthcare services increase, medical institutions play a critical role in ensuring access to quality care.
Types of Medical Institutions
Hospitals
Large medical institutions that provide 24/7 emergency care, inpatient and outpatient services, surgery, and other specialized treatments.
Management Team
The group of executives and managers who oversee the daily operations of the medical institution, including financial management, HR, and patient care.
3 Special Licenses
Some medical institutions require special licenses or certifications to provide certain services, such as imaging and lab testing.
医院依法执业PPT课件
机构准入(科目)
医学检验科
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临床微生物学专业 临床化学检验专业 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
机构准入(科目)
医学影像科
X线诊断专业 CT诊断专业 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 核医学专业 超声诊断专业 心电诊断专业 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 神经肌肉电图专业 介入放射学专业 放射治疗专业
医疗广告内容仅限于以下项目: (一)医疗机构第一名称;
(二)医疗机构地址; (三)所有制形式; (四)医疗机构类别; (五)诊疗科目; (六)床位数; (七)接诊时间; (八)联系电话。
广告宣传管理
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
(一)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 的; (二)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 (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 (四)淫秽、迷信、荒诞的; (五)贬低他人的; (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 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 的; (七)使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什么是依法执业 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执业
什么是依法执业 法律法规的要求
什么是依法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业 依照
准 入(执业资质)
机构准入 人员准入 技术准入 设备准入
机构准入(科目)
医疗美容科 外科、牙科、中医科、皮肤科
整形外科—修复与再造 手外科
机构准入(科目)
妇产科 妇科专业 产科专业—引产 计划生育专业 优生学专业 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
技师资格证书从事相关诊疗活动; 8、伪造、变造医师执业证书; 9、擅自聘请专家义诊、会诊。
用血管理
1、没有独立设置输血科; 2、血库条件简陋,有的未独立成室;有 的未设清洁区,储血、配血、发血未分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ppt课件
8
9
第四十五条 医疗机构篡改、伪造、隐 匿、毁灭病历资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 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 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造成严重 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对 有关医务人员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 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
第六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乡、民族乡、镇以上的医疗机构使用一名执业 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的; (二)使用一名执业地点不是本医疗机构的医师或护 士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的; (三)未按院务公开等有关规定将医疗机构的诊疗科 目、收费项目与价格、主要药品价格等信息主动对外 公开的; (四)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轻微责任的。
(一)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二)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 方案等; (三)开展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诊疗活动,未提前预备应对方案 防范突发风险; (四)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 历; (五)拒绝为患者提供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 (六)未建立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 (兼)职人员; (七)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 (八)未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医疗纠纷; (九)其他未履行本条例规定义务的情形。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课件
2019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 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 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 预防、保健业务。
9
第四十五条 医疗机构篡改、伪造、隐 匿、毁灭病历资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 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 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造成严重 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对 有关医务人员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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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 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
第六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乡、民族乡、镇以上的医疗机构使用一名执业 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的; (二)使用一名执业地点不是本医疗机构的医师或护 士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的; (三)未按院务公开等有关规定将医疗机构的诊疗科 目、收费项目与价格、主要药品价格等信息主动对外 公开的; (四)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轻微责任的。
(一)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二)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 方案等; (三)开展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诊疗活动,未提前预备应对方案 防范突发风险; (四)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 历; (五)拒绝为患者提供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 (六)未建立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 (兼)职人员; (七)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 (八)未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医疗纠纷; (九)其他未履行本条例规定义务的情形。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课件
2019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 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 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 预防、保健业务。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 ppt课件
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任用非卫的行政处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 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 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 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证可证》。
0
医师执业范围
执业地点:(执业的医疗机构及其登记注册的地址) 执业类别:
临床、 中医(包括中西医结合、民族医) 口腔 公共卫生
执业范围
临床类别 18 中医类别 7 口腔类别 2 公共卫生类别 2 医师执业以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医师执业证书》上的注册范围为执 业依据。
医师执业范围特殊说明
口腔专业
目录
1、概述 2、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规范 3、专项技术服务
4、常见违法执业行为
1、概述
概述
医疗机构执业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11部) 行政法规(31部) 地方性法规(3部) 部门规章(138部) 行业规范、技术规程、技术指南、
标准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中医药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管理条例》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 构管理办法》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 法》
妇科内镜诊疗医师 →执 业范围为妇产科专业
变性手术手术者 →执业 范围为整形外科
腹膜透析室(中心)医生 →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或 中医内科专业
麻醉→临床类别外科专业
注意: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不能从事放射、麻醉、B 超、心电图、检验工作
医师/助理医师违法执业处罚
• 除外国医师、港澳台医师外均 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 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 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任用非卫的行政处罚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 二十八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 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 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证可证》。
0
医师执业范围
执业地点:(执业的医疗机构及其登记注册的地址) 执业类别:
临床、 中医(包括中西医结合、民族医) 口腔 公共卫生
执业范围
临床类别 18 中医类别 7 口腔类别 2 公共卫生类别 2 医师执业以在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医师执业证书》上的注册范围为执 业依据。
医师执业范围特殊说明
口腔专业
目录
1、概述 2、卫生技术人员执业规范 3、专项技术服务
4、常见违法执业行为
1、概述
概述
医疗机构执业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11部) 行政法规(31部) 地方性法规(3部) 部门规章(138部) 行业规范、技术规程、技术指南、
标准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中医药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管理条例》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 构管理办法》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 法》
妇科内镜诊疗医师 →执 业范围为妇产科专业
变性手术手术者 →执业 范围为整形外科
腹膜透析室(中心)医生 →执业范围为内科专业或 中医内科专业
麻醉→临床类别外科专业
注意: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不能从事放射、麻醉、B 超、心电图、检验工作
医师/助理医师违法执业处罚
• 除外国医师、港澳台医师外均 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 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 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医疗机构依法行医培训PPT精品课程课件讲义
第三十一条 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 或者组织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医师的业务水平、 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进行定期考核。 对医师的考核结果,考核机构应当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 政部门备案。
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 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三个月至六个月,并接受培训和 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 考核合格的,允许其继续执业;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 证书。
(一)执业医师法及其配套法规
执业医师法的主要配套法规是《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医师资格 考试暂行办法》,在日常行医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1、《法》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 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 资格。 3、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 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4、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 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5、第十七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 到准予注册的卫续。
2、 2005年4月13日上午,卫生部、科技部、 公安部、监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食品药 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 武警总部后勤部卫生部等部门在京联合召开了全 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暨非法采供血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了2004年 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动员、部署2005 年全国整治医疗服务市场工作。 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形成社会监督和高压严 打氛围。通过专项行动,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 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 立到位。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ppt课件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 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3
第三十条 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 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 其执业类别执业。
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 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 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 动。
4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 重的,吊销 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
第四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 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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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 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
第六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乡、民族乡、镇以上的医疗机构使用一名执业 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的; (二)使用一名执业地点不是本医疗机构的医师或护 士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的; (三)未按院务公开等有关规定将医疗机构的诊疗科 目、收费项目与价格、主要药品价格等信息主动对外 公开的; (四)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轻微责任的。
7
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手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使用手术器械在人体局部进行操作,以去除病变组织、 修复损伤、移植组织或器官、植入医疗器械、缓解病 痛、改善机体功能或形态等为目的的诊断或者治疗措 施。 第十三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卫 生保健所、门诊部(口腔科除外)、诊所(口腔科除 外)、卫生所(室)、医务室等其他医疗机构,除为 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 或其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外,原则 上不得开展本办法规定的手术。
3
第三十条 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 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 其执业类别执业。
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 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 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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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 重的,吊销 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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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 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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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 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
第六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乡、民族乡、镇以上的医疗机构使用一名执业 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的; (二)使用一名执业地点不是本医疗机构的医师或护 士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的; (三)未按院务公开等有关规定将医疗机构的诊疗科 目、收费项目与价格、主要药品价格等信息主动对外 公开的; (四)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轻微责任的。
7
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手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使用手术器械在人体局部进行操作,以去除病变组织、 修复损伤、移植组织或器官、植入医疗器械、缓解病 痛、改善机体功能或形态等为目的的诊断或者治疗措 施。 第十三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卫 生保健所、门诊部(口腔科除外)、诊所(口腔科除 外)、卫生所(室)、医务室等其他医疗机构,除为 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 或其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外,原则 上不得开展本办法规定的手术。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PPT课件
24
责任!
医师
护士
药师
2019/12/12
25
2019/12/12
医 师
童某:
该院实行电子病历、纸质病历双重病 历管理制度,纸质病历是由电子病历 打印而成。该院2014年2月25日规定 :“住院记录及首次病程记录必须及 时打印并签字,余病程记录满页打印 并签字。”实际工作中,该院一些医 生包括童某,习惯将所有病程记录、 医嘱等内容在患者出院后集中打印出 纸质版本,做不到及时打印。而管床 医生查房不会携带电子病历,上级医 生查房时以听取下级医师口头汇报为 主,也不查阅电子病历,这样就造成 除了管床医生自己核查,不会有其他 医生审查、核对电脑中的医嘱的情况 。
31
《全国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医疗管理——
查房制度》的规定:“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 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查房的内容(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 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 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 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2) 主治医生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 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 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 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 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 定出、转院问题。”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 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 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 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
医师
护士
药师
2019/12/12
25
2019/12/12
医 师
童某:
该院实行电子病历、纸质病历双重病 历管理制度,纸质病历是由电子病历 打印而成。该院2014年2月25日规定 :“住院记录及首次病程记录必须及 时打印并签字,余病程记录满页打印 并签字。”实际工作中,该院一些医 生包括童某,习惯将所有病程记录、 医嘱等内容在患者出院后集中打印出 纸质版本,做不到及时打印。而管床 医生查房不会携带电子病历,上级医 生查房时以听取下级医师口头汇报为 主,也不查阅电子病历,这样就造成 除了管床医生自己核查,不会有其他 医生审查、核对电脑中的医嘱的情况 。
31
《全国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医疗管理——
查房制度》的规定:“科主任、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 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
“查房的内容(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 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员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 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 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2) 主治医生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 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病员进行 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病员的陈述 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病员病情变化并征 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 定出、转院问题。”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 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 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 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依法行医 ppt课件
据检察机关介绍,2012年,一些医药代表向包头 市第六医院医生推销药品的过程中,按照销售药品 总量给予开药的医生每盒药5元至25元左右不等的回 扣。为了拿到更多的回扣,该院医生大都向病人推 荐具有回扣的高价药。而这些回扣无形中就转嫁到 了患者头上,造成了药价长期居高不下。据了解,7 名医生中收受药品回扣最高者达到70多万元。
WYPX(2)
•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一个国家只有严格执法,法令能够贯彻执行,国 家才能治理整顿好,才能兴旺繁荣。否则,如果法
律废驰,无法执行,则国家一定会有动乱,国力也
会越来越衰弱
法令行则国治国兴, 法令驰则国乱国衰。
依法执业与依法行医 :
1、首先要依法行医。 相关法律《执业医师法》 2、二要规范行为。
WYPX(6)
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 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 平; (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三条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既要遵守本文 件所列基本行为规范,又要遵守与职业相对应 的分类行为规范。
第二章 基本行为规范
WYPX(14)
第四条 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 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 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五条 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 制度规定。 第六条 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 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 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第七条 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 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积极带 头控烟,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WYPX(2)
•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一个国家只有严格执法,法令能够贯彻执行,国 家才能治理整顿好,才能兴旺繁荣。否则,如果法
律废驰,无法执行,则国家一定会有动乱,国力也
会越来越衰弱
法令行则国治国兴, 法令驰则国乱国衰。
依法执业与依法行医 :
1、首先要依法行医。 相关法律《执业医师法》 2、二要规范行为。
WYPX(6)
第二十二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 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 平; (五)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三条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既要遵守本文 件所列基本行为规范,又要遵守与职业相对应 的分类行为规范。
第二章 基本行为规范
WYPX(14)
第四条 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 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 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五条 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 制度规定。 第六条 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 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 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 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第七条 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 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积极带 头控烟,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依法执业规范医疗行为-PPT
三、特殊药品管理方面
1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1、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入库验收登记、进 出逐笔记录及处方使用登记、回收销毁登记等 专用账册; 2、杜绝存在相应的账册漏项、漏填或未建立 账册登记的现象; 63、账册与实际库存数目相符的现象; 4、有相应防盗设施(防盗门、窗和保险柜)。
三、特殊药品管理方面
6
行政处罚案例
某医院一名心内科医师擅自为病人出具了一份入 院记录和出院记录,与保存在病案室的原始病历 内容不符。该医师的行为被认定为在执业活动中 伪造医学文书。
该医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 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五) 项予以处罚。
13、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依 2法执业档案,公示依法执 3业信息
相关文件要求
《关于转发省所<关于建立医疗机构卫生监 督管理档案的通知>的通知》(青卫监字 〔2011〕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息 公示制度的通知》(青卫监督函字〔2015〕 20号)
《关于推行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息公示制度的实施 意见》(青卫监督字〔2011〕12号)(停止)
一、依法执业管理方面
1 使用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
2 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 疗活动
3 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档案, 公示依法执业信息
6
11 、使用卫生技术人员 开2 展诊疗活动
3
1 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开展诊疗活动
2 助理执业医师不能独立开展诊疗活动
3 变更执业地点为本单位、取得处方权为患者开具处方
六、临床实验室管理方面
1
1、医疗机构有实验室生物安全检查情况的相关记录; 2、科室负责人参加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 相关培训; 3、检验科布局合理,满足临床检验工作需要等。 4、医疗机构检验科冰箱内不得存放食品、过期试剂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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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手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使用手术器械在人体局部进行操作,以去除病变组织、 修复损伤、移植组织或器官、植入医疗器械、缓解病 痛、改善机体功能或形态等为目的的诊断或者治疗措 施。 第十三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卫 生保健所、门诊部(口腔科除外)、诊所(口腔科除 外)、卫生所(室)、医务室等其他医疗机构,除为 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 或其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外,原则 上不得开展本办法规定的手术。
第三十二条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 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 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 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 者死产报告书。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出 具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予以警告;对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处以 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 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二)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 方案等; (三)开展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诊疗活动,未提前预备应对方案 防范突发风险; (四)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 历; (五)拒绝为患者提供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 (六)未建立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 (兼)职人员; (七)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 (八)未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医疗纠纷; (九)其他未履行本条例规定义务的情形。
11
第四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 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12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 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
第六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乡、民族乡、镇以上的医疗机构使用一名执业 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的; (二)使用一名执业地点不是本医疗机构的医师或护 士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的; (三)未按院务公开等有关规定将医疗机构的诊疗科 目、收费项目与价格、主要药品价格等信息主动对外 公开的; (四)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轻微责任的。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 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 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 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十三)使用假学历骗取考试得来的医师证的。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课件
2019年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 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 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 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 医师执业活动。
2
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 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 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 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 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3
第三十条 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 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 其执业类别执业。
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 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 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 动。
4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 重的,吊销 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 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 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6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 律四十五条 医疗机构篡改、伪造、隐 匿、毁灭病历资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 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 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造成严重 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对 有关医务人员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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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 医疗机构将未通过技术评估和 伦理审查的医疗新技术应用于临床的,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 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暂 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 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由原发 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手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使用手术器械在人体局部进行操作,以去除病变组织、 修复损伤、移植组织或器官、植入医疗器械、缓解病 痛、改善机体功能或形态等为目的的诊断或者治疗措 施。 第十三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卫 生保健所、门诊部(口腔科除外)、诊所(口腔科除 外)、卫生所(室)、医务室等其他医疗机构,除为 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小伤口处置 或其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外,原则 上不得开展本办法规定的手术。
第三十二条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 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 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 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 者死产报告书。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出 具虚假证明文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予以警告;对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处以 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 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二)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 方案等; (三)开展具有较高医疗风险的诊疗活动,未提前预备应对方案 防范突发风险; (四)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 历; (五)拒绝为患者提供查阅、复制病历资料服务; (六)未建立投诉接待制度、设置统一投诉管理部门或者配备专 (兼)职人员; (七)未按规定封存、保管、启封病历资料和现场实物; (八)未按规定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重大医疗纠纷; (九)其他未履行本条例规定义务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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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 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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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 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
第六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乡、民族乡、镇以上的医疗机构使用一名执业 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的; (二)使用一名执业地点不是本医疗机构的医师或护 士独立从事诊疗活动的; (三)未按院务公开等有关规定将医疗机构的诊疗科 目、收费项目与价格、主要药品价格等信息主动对外 公开的; (四)发生医疗事故,医疗机构负轻微责任的。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 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 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 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十三)使用假学历骗取考试得来的医师证的。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培训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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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 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 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 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 医师执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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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 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 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 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 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 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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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条 执业助理医师应当在执业医师 的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 其执业类别执业。
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 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 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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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 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 重的,吊销 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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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 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 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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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 律四十五条 医疗机构篡改、伪造、隐 匿、毁灭病历资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 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 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造成严重 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对 有关医务人员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
第四十六条 医疗机构将未通过技术评估和 伦理审查的医疗新技术应用于临床的,由县级以 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 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责令暂 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 者责令给予开除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由原发 证部门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