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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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有效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广泛宣传,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严格管理,持续开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森林资源总量稳定增长,全市林业用地面积2404万亩,占国土面积的81.82%,活立木总蓄积量431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6.5%,位居全省前列。但全市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非法开矿采石、乱开滥垦、毁林开荒等非法破坏林地问题整治不彻底,植被恢复不到位,有的违法行为没有停止,非法使用林地问题依然存在;无证、超限额采伐,以发展食用菌产业为名,乱砍滥伐林木问题比较突出;非法收购、运输、加工木材的问题屡屡发生,扰乱了正常木材流通秩序;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采挖野生保护植物现象在部分地方比较猖獗,也极易引发人身伤亡和火灾安全事故。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

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职责,加强管理,严格执法,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二、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各项工作

(一)加强林地管理,规范林地征占用行为。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加强林地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森林法》和林地保护的有关规定,符合征占用林地条件的各类建设项目,执行使用林地许可制度;不符合征占用林地条件的,坚决禁止使用林地。要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或肆意破坏林地资源行为,进一步规范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严禁越权审批、违规审批或以临时占地之名代替永久占地审批。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开展非法征占用林地专项整治活动,对破坏林地资源的违法案件,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正一起;对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制度,禁止非法采伐林木。严格执行省、市“X”期间林木采伐相关政策规定,除房前屋后的四旁树、自留地树木、批准占用林地上的林木外,所有采伐胸径5公分以上林木的都必须纳入限额管理。各县区要严格执行规定,绝不能挪用、挤占,更不得私自调整和增加采伐限额,严禁超限额采伐林木。发展食用菌产业,要按照“有指标、有资源、秩序好、管得住”的要求,以森林资源的承载能力为前提,适度发展,并计

入限额,持证采伐。严禁借烧材、枝桠材之名,串用指标或者无证采伐林木发展食用菌。天然林保护工程区内禁止商业性采伐,国家级公益林中的一级公益林禁止采伐。

各县区每年要对森林采伐限额、年度木材生产计划、凭证采伐、凭证运输和凭证经营加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要加强对林木采伐、木材运输、木材经营加工发证人员的岗位培训,依照相关规定,严禁越权审批、越权发证。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整顿木材经营和加工销售市场,坚决取缔偷拉盗运、非法收购运输、经营加工木材活动,严厉打击非法收购、非法加工、非法经销木材等违法行为,确保木材流通秩序规范有序。

(三)克服麻痹心理,持续抓好林业灾害防控工作。森林火灾和林木病虫害是威胁森林资源安全的最大隐患,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各县区要克服麻痹心理,严防死守,不断加大资金、器械、人员的投入,加强防火机构、防火队伍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做到安排部署、宣传发动、预案制定、责任落实、重点监控、科学防治扑救、排班值班、加强管理、查处打击、检查督促到位。要加大火源管控和木材运输、产地检疫执法力度,交通、建设、电信、电力等部门和重大项目建设等单位要自觉遵守林业部门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做好防火、病虫害防治工作,确

保森林资源安全。

(四)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各县区要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工作,加大新《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严格按照动植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强日常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规范各类市场主体行为,严厉打击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要整合执法力量,封山设卡、清山查套,依法收缴或清除各种枪支弹具、兽夹、兽套、捕鸟网等猎捕工具,限制外来人员进入林区。在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区,要增设巡护检查站、点,坚决杜绝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案件的发生。要深入林区及城镇集中开展打击违法宰杀、出售、收购、加工、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犯罪活动,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行为。

各县区要对辖区所有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场所、药用野生动植物原材料集散地、其它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较集中的场所及驯养、繁殖场所进行全面的清理整顿,重点查处酒店餐馆、农家乐、超市、农贸市场是否经营违禁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菜谱中是否有野味,一经查实,一律依法惩处;对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要及时立案查处。林业、铁路、公路、高速路等部门加强协作,加大对车站、过往车辆、交通枢纽的检查,切断野生动

植物及其产品非法流通的渠道。

三、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

一是认真落实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各县区要逐级签订《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管理责任书》,按照“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负总责,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领导成员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和“党政同责,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要求,逐级落实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负第一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负主要责任,林业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直接责任,将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健全考核体系,完善考核办法,促进责任落实。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要把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作为“X”普法的重要内容,分层次、多形式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加大企业、厂矿、林区干部群众,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普法教育,提高全社会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法律意识。

三是依法严格查处涉林案件。各县区要持续开展森林资源专项整治,加大对破坏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去年专项行动中没有查结的案件,要严格按照“六个到位”的要求,坚决查处到位。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案情,依法严查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对违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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