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与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合作实务 (发送版)
期货交易银期转账业务协议书模
期货交易银期转账业务协议书模甲方(期货公司):名称: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乙方(投资者):姓名: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地址:_____联系电话:_____鉴于乙方拟在甲方处进行期货交易,并需要通过银期转账方式办理资金的存入和取出,为明确双方在银期转账业务中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银期转账业务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银期转账业务的开通1、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银行(以下简称“指定银行”)开设银行结算账户,并在甲方处开设期货交易资金账户。
2、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后,按照甲方和指定银行的要求,办理银期转账业务的开通手续。
二、银期转账的方式和时间1、银期转账的方式包括乙方通过指定银行的柜台、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渠道发起的转账指令。
2、银期转账的时间以指定银行和甲方的规定为准,一般为指定银行工作日的规定时间内。
但因系统维护、故障等特殊情况导致无法转账的除外。
三、资金存入1、乙方可以通过银期转账方式将资金从其银行结算账户转入期货交易资金账户。
2、乙方应确保转账资金来源合法,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四、资金取出1、乙方可以通过银期转账方式将期货交易资金账户中的可用资金转出至其银行结算账户。
2、甲方有权根据期货交易的相关规定,对乙方的出金申请进行审核和处理。
五、交易指令的发出与执行1、乙方通过银期转账系统发出的转账指令应符合甲方和指定银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甲方和指定银行应按照乙方的有效转账指令及时处理转账业务,但因不可抗力、系统故障等原因导致的延误或错误除外。
六、风险提示与责任承担1、乙方应充分了解银期转账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系统错误、银行政策调整等导致的资金转账延迟、错误或无法完成的风险。
2、因甲方、指定银行或第三方原因导致银期转账业务出现错误或故障,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方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商业银行理财资金对接期货资产管理业务介绍
主要风险控制措施
• 产品负责人的贡献在于动态调节各大类策略的配 置比例,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收益率。
• 期现套利 • 跨期套利 • 期现对冲 • 程序化交易 • 模拟期权的结构化投资
期现套利
• 具有同一风险源的不同交易品种,其价格通常有一定的关系,当价格暂时偏离 这种关系,且偏离程度超过套利交易中的各项成本之和时,就出现了套利机会 。
仓位比例控制条 件(XT为T日计划
份额净值)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投资比例
XT>1.500元
本计划资产投资于期货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本计划资产净值的75%,单个 品种敞口净头寸保证金比例不得超过计划资产净值的20%加盈利部分
1.500元≥XT> 本计划资产投资于期货的投资比例不得超过本计划资产净值的65%,单个
1.300元
• 3、每月第三个周五下午15:00强制交割(届时期货合约价值将等同于现货。
期现套利的特点
• 低风险,收益稳定,适合当做稳健性产品进 行配置;
• 资金流动性好,适合现金流较大但随时需要 调用的客户;
• 目前年化收益在5-10%之间;
跨期套利
• 跨期套利指在同一市场同时买入或卖出同一种商品 在不同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以期在有利时机同时 将这两个不同交割月份的合约对冲平仓而获利的交 易行为。
针对银行、证券、信托、基金、期货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私募 投资机构自营或产品参与期货市场投资的新趋势,我行将提供多 维度的期货产品配套服务,包括: • 产品研发; • 理财对接; • 资金托管; • 代理销售; • 代收付。 积极推动更多专业的投资机构以及专业的期货产品参与到期货市 场。
资管新规全文——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近年来,我国资产管理业务快速发展,在满足居民和企业投融资需求、改善社会融资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部分业务发展不规范、多层嵌套、刚性兑付、规避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等问题。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
把防范和化解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减少存量风险,严防增量风险。
(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
既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业务功能,切实服务实体经济投融资需求,又严格规范引导,避免资金脱实向虚在金融体系内部自我循环,防止产品过于复杂,加剧风险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传递。
(三)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
实现对各类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全面、统一覆盖,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四)坚持有的放矢的问题导向。
重点针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多层嵌套、杠杆不清、套利严重、投机频繁等问题,设定统一的标准规制,同时对金融创新坚持趋利避害、一分为二,留出发展空间。
(五)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坚持防范风险与有序规范相结合,在下决心处置风险的同时,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合理设置过渡期,把握好工作的次序、节奏、力度,加强市场沟通,有效引导市场预期。
二、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为委托人利益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并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委托人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
期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7篇
期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7篇篇1甲方(投资者):___________乙方(资产管理机构):___________鉴于甲方具有投资于期货市场的意愿和需求,乙方作为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具备从事期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质和能力,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参与乙方管理的期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合同概况1.1 合同目的: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期货集合资产管理,以实现资产的增值。
第二章资产管理的约定2.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授权进行资产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2.2 乙方应按照合法、合规的原则进行资产管理,遵循风险可控、收益合理的原则。
第三章投资范围与投资策略3.1 投资范围:投资于国内期货市场,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期货、股指期货等。
3.2 投资策略: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和甲方需求,制定灵活的投资策略,包括但不限于价值投资、成长投资、趋势跟踪等。
第四章资产配置与风险管理4.1 资产配置:乙方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策略,合理进行资产配置,以实现资产的最佳增值。
4.2 风险管理:乙方应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控制投资风险,确保投资安全。
第五章双方权利义务5.1 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资产管理情况;(2)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管理费用;(3)甲方应提供真实的投资信息。
5.2 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投资策略进行资产管理;(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资产管理情况;(3)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障资产的安全。
第六章合同期限与终止条件6.1 合同期限: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6.2 终止条件: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终止:(1)合同期限届满;(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3)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4)甲方或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
商业银行与期货行业合作研究
银期 合作 有利 于双方 熟悉对 方业 务 ,从 而促 进各 自 业 务 领 域 的 延 伸 和 发展 ,使 双 方 的 企 业 边 界 扩 大 与 交 叉 ,并且 往往 在业 务 重叠 交叉 过程 中带 来创新 ,为最终
题 ,建立适应混 业经 营模式的风 险监管 和法 律保障体 系。
12打 通 货 币 市 场 与 资 本 市 场 的 联 系 渠 道 .
准仓 单质押 贷款 等 。
首先 ,从 业 务特点 看 ,银 期转 帐与银 期通 这两 种业 务具 有很 多共 同点 ,而银期通 业务 的层 次相对 更高 。
11壮 大 实 力 。应 对 来 自 国 际 化 竞 争 的 压 力 .
式 ”服 务要 求 ,从 而 提高 客户 忠诚 度 , 进银 行 大力 发 促
展 中 问业 务 。同时 ,银 期业 务 合作 有利 于商业 银 行完 善
和创新 服务 功 能与手 段 ,在资 产管 理 以及金 融衍 生产 品 等 领域获 得更 大 的发展空 问 。
的技术 与资 金瓶颈 ,从 而促进 期货业 务 的快速 发展 。
13 深 化 与 拓 展 银 行 业 务 .
从 直接 营销效 果看 ,银行进 入期 货市 场不 仅可 以拓 展 银行 存 款 的来源 ,发 展新 的客 户群体 ,而且通 过 为客
户 提供 多 元化 金融产 品与全方 位 服务 .满 足客户 “ 站 一
对期 货公 司而 言 ,利用 目前 银行 机构广 泛 的营销 网
点 ,借 力银 行 的先进 电子 网络 与 资金 实力 ,共享 银行 机 构 的客 户 资源 ,挖掘 潜在 的投 资者 队伍 ,可 以突 破 自身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市场[2014]1号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市场[2014]1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金融市场管理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为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行为,保护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2号)、《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第1号)等规定,现就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理财产品”),是指商业银行作为资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接受客户(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和授权,为按照与委托人约定的投资计划和方式开展资产管理和投资业务,并由托管人进行独立托管的理财产品。
二、申请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理财产品债券账户的管理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熟悉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法律制度和管理政策,具有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结算代理等相关投资经验;(二)具有专门的理财投资管理部门,且与自营投资管理业务在资产、人员、系统、制度等方面完全分离;(三)与理财投资管理业务相对应的交易前台、风险控制、清算结算后台的岗位设置完全分离,每一岗位至少配备2名熟悉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专职人员;(四)按照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开展理财投资管理业务,实现每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每只理财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五)负责理财投资管理的机构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业务人员等相关人员已参加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组织或中介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并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六)理财业务制度健全,具有完备的理财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规程、风险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会计核算办法等;(七)具备开展理财业务所需的信息技术设施、技术支持人员、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等;(八)最近三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且相关人员(包括离职人员在本机构工作期间)不存在债券业务涉案情形;(九)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合业务技能测试6
综合业务技能测试61.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不可以直接投资于()。
[单选题] *A、信贷资产(正确答案)B、公司信用类债券2. 以抵债协议书生效日,或法院、仲裁机构裁决抵债的终结裁定书生效日,为抵债资产取得日,动产应自取得日起()年内予以处置。
[单选题] *A、一(正确答案)B、两3. 支票的出票日期为2021年9月20日,它的最后有效日为()。
[单选题] *A、2021年9月30月(正确答案)B、2021年9月29月4. 《新巴塞尔协议》的三个支柱包括:(),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市场约束。
[单选题] *A、最低资本要求(正确答案)B、最低资产要求5. 根据《江苏银行诉讼仲裁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可由分行管辖。
[单选题] *A、涉外诉讼案件B、分支机构发生的授信类案件(正确答案)6. ()属于企业收入的调节器。
企业可能通过该账户虚列收入,将其它账户内容反映到此账户,达到欺骗银行的目的。
[单选题] *A、存货B、应收账款(正确答案)7. 《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通知》规定,商业银行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互联网贷款的,单笔贷款中合作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
[单选题] *A、0.3(正确答案)B、0.48.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对超过()的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时,应当充分考虑客户年龄、相关投资经验等因素。
[单选题] *A、60岁(含)B、65岁(含)(正确答案)9. 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企业在异地同时承建多个项目的,可根据建筑施工及安装合同开立()临时存款账户。
[单选题] *A、最多5个B、不超过项目合同个数的(正确答案)10. 股东权益比率和资产收益率之和为1。
[单选题]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11. 小额支付系统处理借记业务和规定金额以下的贷记业务,()发送支付指令,轧差净额清算资金。
[单选题] *A、逐笔B、批量(正确答案)12.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做好期货公司及其资管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工作的通知
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做好期货公司及其资管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期货业协会•【公布日期】2015.04.14•【文号】•【施行日期】2015.04.14•【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期货正文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做好期货公司及其资管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工作的通知各会员单位:为进一步拓宽期货公司自有资金和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渠道,支持期货公司做优做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经与中国人民银行确认,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产品目前可以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为推动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产品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备案工作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加入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宜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5号),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产品,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完成备案后,可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
二、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产品申请备案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申请备案前的材料准备工作期货公司及其资产管理产品在申请备案前,需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准备相关备案申请材料。
详细信息请登录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查询,网址为,查询路径为“上海总部-办事指南-银行间债券市场准入备案”。
(二)组建债券投资团队1.组建债券自营投资团队(简称自营团队)。
团队成员共计8名,包括高管2名、前台交易员2名、中台风控人员2名、后台托管清算人员2名。
团队成员必须相互独立,不得相互兼任。
2.组建资管产品债券投资团队(简称代客团队)。
团队成员共计7名,包括高管2名、前台交易员2名、中台风控人员2名、后台托管机构联络人员1名。
团队成员必须相互独立,不得相互兼任。
3.自营与代客团队前、中、后台人员必须完全分离,人员不得在两团队间相互兼任。
(三)培训工作依照有关规定,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自营和代客团队的相关人员需根据岗位的不同,参加不同的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集团交割业务管理办法》的公告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集团交割业务管理办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布日期】2024.05.13•【文号】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告〔2024〕69号•【施行日期】2024.05.13•【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期货正文上海期货交易所公告〔2024〕69号关于发布《上海期货交易所集团交割业务管理办法》的公告《上海期货交易所集团交割业务管理办法》经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5月13日起实施。
英文文本见官方英文网站,仅供参考。
如与中文文本不一致,以中文文本为准。
附件:《上海期货交易所集团交割业务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2024年5月13日附件上海期货交易所集团交割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海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集团交割业务,便利市场各方参与期货交割业务及相关活动,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等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一个或者多个交割库及其联合方,通过集团化管理、运营和合作,经交易所批准,可以为某期货商品提供标准仓单等集团交割业务、异地提货等集团交收业务。
承担集团管理职能的机构(以下简称集团交割中心)负责对加入集团的成员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集团所有成员遵守交易所规定。
集团成员不能向标准仓单持有人交付符合期货合约要求的货物的,集团交割中心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条根据资质能力和业务范围,集团成员包括仓库、厂库等交割库和交收库等。
仓库和厂库可以签发标准仓单并为客户办理交割业务;交收库不能签发标准仓单,可以开展商品交收业务。
第二章资格条件第四条集团交割中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设立运营满两年。
(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均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或者等值外币。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成立不满三年的,自成立时开始,下同)内无严重违法行为记录。
银行托管业务
邮储银行托管
25%股权 质押
陆家嘴 国际信托
发行
信 托 报 酬
xx建设流动资金贷款项 目信托计划 连带责任担保
xx控股 张先生
信 托 贷 款
偿 还 本 息
xx建设
25
二、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业务
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业务
是指具备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接受理财产品发行银
行的委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协议约定,为其所发行和管理的理财
委托人
受托人 受益人
进步 与您同步
13
信托公司列表(部分)
信托公司 集合信托 信托公司 集合信托 信托公司 集合信托
外贸信托 430 新时代信托 147 大连华信信托 80 信托公司方面,全国共有66家信托公司,其中北京12家, 长安信托 304 山国投 129 山西信托 77 上海7家, 江苏4家,浙江、广东和陕西各3家,天津、内蒙 中融信托 288 中信信托 121 华融信托 75 古、安徽、江西、河南、湖北、重庆、四川和深圳各2家, 粤财信托 260 中航信托 99 北京信托 67 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福建、山东、湖南、贵州、 平安信托 225 上海国际信托 96 中原信托 65 云南、甘肃、青海、新疆、大连、宁波、厦门和青岛各1家, 吉林信托 161 五矿信托 93 华润深国投 64 信托公司注册地几乎遍布全国。 中铁信托 157 华宝信托 88 安徽国元信托 63 中海信托 152 中诚信托 86 陕国投 63 兴业信托 149 湖南信托 83 北方信托 62 新华信托 147 四川信托 81 天津信托 62
进步 与您同步
14
信托托管法律关系
投资者(委托人) 认购 委托管理 签署《信托合同》 信托计划 设立产品
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资管计划)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监管法律法规目录指引
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资管计划)及私募基金管理人监管法律法规目录指引一、证券基金期货资管及私募基金综合(一)基本法规1、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节选(主席令第五十五号)3、关于进一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直接股权投资有关资产管理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31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2015修正,主席令第23号)(二)资格准入1、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公告2005年第4号)2、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0号)3、关于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132号)4、关于大力推进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创新发展的意见(2014-6-12)5、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及相关业务资格申请有关事宜的问答(2014-6-27)6、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中证协发[2015]164号)7、调整《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个别条款的通知(中证协发[2015]170号)8、关于发布修订后《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参与人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2015-10-8)(三)跨境投资QFII、RQFII1、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证监会、央行、外管局令第36号)2、关于实施《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17号)3、关于实施《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4号)4、关于实施《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3]105号)QDII、RQDII1、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46号)2、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7]81号)3、关于《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关于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关问题的口径(2008-12-12)4、《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第四十六条证券公司开展境外证券投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6号(证监会公告[2010]22号)QDLP1、《关于本市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沪金融办[2012]101号)2、上海市《关于引进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企业工作情况的报告》(2014-2-28)3、《青岛市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暂行办法》(青金办字[2015]9号)QDIE1、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金融办关于开展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深府办函[2014]161号)(四)券商及基金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1、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49号)2、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信息披露指引(证监会公告[2014]49号)3、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指引(公告[2014]49号)4、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2014年修订)( 深证会[2014]130号)5、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的通知(上证发[2014]80号)6、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试行)(2015-2-16)(五)账户管理、托管1、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5号)2、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2号)3、关于做好证券公司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和客户资金消费支付服务监管工作的函(基金监管部部函[2014]1172号)4、关于受理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客户资金消费支付服务申报材料的通知(2014-9-9)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管理工作指引(2015-1-19)6、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的通知(2015-7-17)(六)上市公司与资管机构等合作投资信息披露1、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2015-9-11)2、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2015-9-14)3、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2015-9-14)(七)缴税、证券质押登记、违规处罚1、证券质押登记业务实施细则(2013修订版)(2013-4-1)2、关于QFII和RQFII取得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9号)3、关于全面清理“配资炒股”等违法网络宣传广告的通知(2015-7-12)4、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证监办发[2015]44号)5、证监会拟对恒生公司、铭创公司、同花顺公司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案作出行政处罚(2015-9-2)6、违法证券业务活动清理整顿政策答疑(2015-9-11)7、证监会拟对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方正证券、浙商期货作出行政处罚(2015-9-11)8、证监会对7家证券、基金经营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2015-11-6)9、关于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11-16)二、券商资管(一)综合1、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5号)2、关于授权派出机构审核部分证券机构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1]6号)3、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通知(证监办发[2013]26号)4、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3号)5、关于证券公司委托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2013-6-27)6、关于发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备案管理工作指引1-8号》的通知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10号--中国证监会取消三项行政审批项目(2014-1-28)8、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中证协发[2014]33号)9、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证监发[2014]37号)10、关于做好有关私募产品备案管理及风险监测工作的通知(2014-6-10)11、拓宽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业务范围的通知(中证协发[2015]17号)12、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2015年3月版)》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字[2015]44号)13、证券公司开展场外股权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试点办法(中证协发[2015]158号)(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1、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2]30号)2、关于东北证券《关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托管机构事项的咨询》的答复意见(2013-7-10)3、规范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证协发[2013]124号)4、关于对国信证券QDII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2013年)5、关于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参与本公司股东及关联人作为资金融入方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答复意见(2013-11-25)6、关于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委托人和托管人是否可以为同一机构的答复意见(2013-12-30)(三)集合资产管理业务1、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监会公告[2013]28号)2、规范证券公司聘用第三方机构为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提供投资决策相关专业服务的通知(中证协发[2013]104号)(四)直接投资业务(含直投子公司)1、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证监机构字[2007]345号)2、关于《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和《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有关适用问题的答复意见(2011-8-29)3、关于《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第11条适用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2012-2-1)4、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证监会公告[2012]20号)5、关于修改《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的决定(证监会公告[2012]27号)6、证券公司参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3]17号)7、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4]3号)(五)券商另类投资子公司1、关于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投资范围及有关事项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35号)(六)代销金融产品证券公司代销金融产品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34号)(七)融资融券业务1、关于促进融券业务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证协发[2015]80号)2、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会令第117号)3、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2015]64号)4、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的通知(2015-07-01)5、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融资融券债权收益权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资金[2015]114号)6、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第十五条的通知(上证发[2015]69号)7、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第2.13条的通知(2015-08-03)8、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第三十八条的通知(上证发[2015]89号)三、基金公司系资管(一)公募基金公司及公募基金业务1、关于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中证券交易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1]29号)2、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证监基金字[2002]93号)3、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9]3号)4、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4号)5、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26号)6、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风险准备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94号)7、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8、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36号)9、关于保本基金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20号)10、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0号)(二)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管业务1、关于“一对多”专户理财业务有关问题的说明(2009-8-14)2、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83号)3、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12]23号)4、关于加强专项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29号)5、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电子签名合同操作指引(试行)(中基协发[2014]16号)(三)基金子公司准入及公司内控治理1、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5]20号)2、基金管理公司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子公司内控核查要点(中基协字[2015]254 号)四、期货资管1、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证监会令第81号)2、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0号)3、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中期协字[2014]100号)4、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申报材料规范(中期协字[2014]107号)5、关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实施相关问题的说明(一)(2014-12-18)6、关于《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规则(试行)》实施相关问题的说明(二)(2015-2-6)7、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者适当性评估程序(中期协字[2015]36号)8、期货公司设立子公司开展以风险管理服务为主的业务试点工作指引(修订)(2015年修订)五、私募基金(一)综合1、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2、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检查规则(试行)(2014-9-4)3、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的解释(2014-9-12)4、上海证监局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私募基金机构合作开展业务的通知(2014-9-22)5、上海证监局关于规范基金公司与私募基金机构合作业务的通知(2014-10-9)6、关于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涉嫌配资的私募资管产品相关工作的通知(2015-11-30)(二)登记备案1、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基协发[2014]1号)2、浙江证监局关于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有关事项的通告(2014-03-27)3、改进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备案相关工作的通知(2014-12-31)4、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与发行监管工作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问题的解答(2015-1-23)5、关于与发行监管工作相关的、与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审核相关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问题与解答(2015-3-6)6、实行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制度的公告(2015-3-19)7、关于加强参与全国股转系统业务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管理的监管问答函8、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一) (2014-3-5)9、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二) (2014-3-16)10、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三) (2014-5-28)11、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四) (2015-1-6)12、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五) (2015-1-16)13、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六) (2015-4-2)14、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的问题解答(七)(2015-11-23)15、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常见问答汇总(2015-6-4)16、关于进一步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工作若干举措的通知(2015-7-3)17、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中基协发[2016]4号)(三)基金业务外包1、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中基协发[2014]25号)2、基金业协会《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相关问题解答(一)(2015-2-9)3、基金业协会公示首批私募基金外包服务机构(2015-4-24)4、基金业协会公示第二批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2015-6-10)5、基金业协会公示第三批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2015-12-3)(四)募集&投资运作1、关于规范有限合伙式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入股保险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3]36号)2、深交所:关于引导私募投资基金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答记者问3、关于私募投资基金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2015-6-15)4、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证监会公告[2013]54号)5、私募投资基金募集与转让业务指引(试行)(市场监测发[2014]17号)6、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项目股权转让业务指引(试行)(市场监测发[2014]17号)7、中国保监会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5]89号)8、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2015-7-2)9、财政部:关于取消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审批事项后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2015-8-11)10、关于发布《报价系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指引》、《报价系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易业务指引》的通知(中证报价发[2015]18号)11、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一一定向发行(二)(2015-11-24)12、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二)》适用有关问题的通知(2015-12-17)13、中基协:关于就《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2015-12-16)(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私募基金投资者风险调查问卷(个人版内容与格式指引)、私募投资基金风险揭示书(内容与格式指引))(五)内控&信息披露1、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通知(2015-9-11)2、关于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的通知(2016-2-1)3、关于发布《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通知(2016-2-4)(六)合同指引1、关于就《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2015-12-16)(附:起草说明、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契约型私募基金合同内容与格式指引)(征求意见稿)、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合伙协议必备条款指引)(征求意见稿)、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3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征求意见稿))(七)开户和结算1、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3-25)2、私募投资基金开户和结算常见问题解答(2014-4-10)(八)检查&整治1、关于在北京市开展打击以私募投资基金为名从事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2015-5-26)2、私募基金严禁违法公开宣传推介—基金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就上海宝银发表公开信事件答记者问(2015-6-5)3、关于建立"失联(异常)"私募机构公示制度的通知(2015-9-29)(九)人员1、基金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自律准则(2014-12-15)六、交易所二级市场资管份额转让1、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指引(上证发[2014]19号)2、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指引(2014年修订, 深证会[2014]75号)3、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业务操作指南(2014年修订,2014-12-29)4、关于发布《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登记结算业务指引(暂行)》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15]18号)5、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和登记事项办理指南(2015-7-13)。
2023年工商银行招聘专业知识与实务试题及答案
工商银行招聘专业知识与实务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弗里德曼认为,货币政策的传导变量应为()。
A.基础货币B.超额储备C.货币供应量D.利率2. 在研究货币需求量时,应综合考察的因素是()。
A.静态货币与动态货币B.货币存量与货币流量C.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D.货币发行量与货币回笼量3. 凯恩斯认为,假如人们预期利率下降,其理性行为应是()。
A.多买债券、多存货币B.少存货币、多买债券C.卖出债券、多存货币D.少买债券、少存货币4. 发行政府债券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取决于()。
A.债券发行量的多少B.认购主体及其资金来源C.认购主体的多元化限度D.购买资金的性质5. 在二级银行体制下,M=()。
A.原始存款×货币乘数B.基础货币×货币乘数C.派生存款×原始存款D.基础货币×原始存款6. 在货币供应形成过程中,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假如黄金收购量小于销售量,基础货币量()。
A.减少B.增长C.不变D.既也许增长也也许减少7. 民间个人之间的资金融通活动属于()。
A.商业信用B.消费信用C.直接融资D.间接融资8. 项目融资的信用基础是()。
A.项目发起人的资产状况项目发起人的信用状况C.有关单位提供的担保情况项目产生钞票流量的能力9. 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对于桥梁、高速公路和码头等项目,先由政府投资建设,待项目建成发挥效益之后,再将经营权转让给外方经营,政府用转让所得资金进行滚动投资,建设新的项目。
这种项目融资模式是()。
A.BOTTOTC.TOBBOB10. 资产证券化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是()。
A.信用评级环节B.用增级环节C.组建SPV环节D.资产真实销售环节11. 某资产被认为不适合资产证券化,则也许是由于()。
A.资产组合中金额最大的资产所占比重过低B.付款间隔期限过长C.本息的偿还分摊于整个资产的存活期D.资产债务人无权修改协议条款12. 在多数情况下,项目融资的借款单位就是()。
期货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期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一、前言本期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资产管理人:_____资产托管人:_____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制定。
二、释义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资产管理计划”或“本计划”:指期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人”:指_____,负责本计划的投资运作和管理。
“资产托管人”:指_____,负责本计划资产的托管。
“委托资产”:指资产委托人交付给资产管理人进行管理的资金。
“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开放日”:指资产管理人办理本计划参与、退出业务的工作日。
三、资产管理计划的基本情况(一)名称期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二)类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三)运作方式开放式(四)投资目标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资产的稳健增值。
(五)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期货、金融期货、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
(六)存续期限本计划无固定存续期限。
四、资产委托人、资产管理人与资产托管人的权利和义务(一)资产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资产管理计划的收益。
(2)监督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的运作情况。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参与、退出资产管理计划。
(4)因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的过错导致委托资产损失的,有权要求赔偿。
2、义务(1)遵守本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付委托资产。
(2)向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和资料。
(3)不得干涉资产管理人的投资决策。
(4)承担委托资产的投资风险。
(二)资产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委托资产。
(2)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管理费和业绩报酬。
(3)根据投资需要,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顾问等服务。
商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最新版)
商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投资者分类与评估第三章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等级划分第四章投资者与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匹配第五章投资者适当性的实施保障第六章附则— 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加强银行(以下简称“我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范代理销售行为,确保代销产品和提供的服务满足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等政策法规、自律规范及我行有关制度要求,结合我行代销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我行向投资者销售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或者为投资者提供相关业务服务的(以下统称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是指公募基金;所称非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是指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从事的私募基金业务,包括基金公司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基金专户”)、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券商集合计划”)及期货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期货资管计划”)。
第三条适当性定义投资者适当性是指在销售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过程中,了解投资者、了解产品,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把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给适合的投— 2 —资者。
第四条指导原则实施投资者适当性应坚持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并遵循以下指导原则:(一)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
当基金募集机构或基金销售人员的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发生冲突时,优先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二)客观性原则。
建立科学合理的方法,设置必要的标准和流程,保证适当性管理的实施。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产品或者服务和投资者的调查和评价,尽力做到客观准确,并作为基金销售人员向投资者推介合适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重要依据。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建立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联系机制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33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建立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联系机制的通知正文:----------------------------------------------------------------------------------------------------------------------------------------------------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建立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联系机制的通知(银监办发〔2007〕133号)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储银行:为构建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交流平台,提高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监管的有效性,推动我国银行业衍生产品业务健康、快速发展,银监会决定建立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联系机制(以下简称联系机制),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一、联系机制是根据原则导向监管理念建立的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发展研究、监管政策沟通与同业交流的监管协调机制,包括“高管会议”与“工作会议”两种形式。
会议形成的共识将纳入到相关的监管政策中。
二、联系机制由中国银监会组织,取得衍生产品交易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成员机构)参加,尚未取得衍生产品交易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自愿参加。
三、“高管会议”主要由成员机构主管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副行长(或相应职级的高管人员)参加,主要就银行业衍生产品业务发展中需要沟通协调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原则上每季度或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
四、“工作会议”主要由成员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主要就银行业衍生产品业务发展中关于业务、技术、信息等方面需要沟通协调的问题进行讨论,原则上每月或每两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
五、根据具体议题的需要,也可将“高管会议”与“工作会议”合并召开。
六、每次会议将设定主要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业务创新进展;(二)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市场前景判断;(三)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面临的各类风险的管理框架;(四)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发展的基础环境建设;(五)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监管政策讨论;(六)研究衍生品交易和风险管理方面的国际经验;(七)其他关于银行业衍生产品交易业务需要进行的监管协调事项。
银期业务合作是银行业与期货业实现共赢之路
银 期业 务合 作 是指 银行 与期 货公 司 、 货 市场 期
的 客户及 其关 联企业 的配合 与 协作 。 目前 , 国已 我
期货 交 易所 , 易着 近 2 交 0种 商 品期货 , 易规 模显 交 著 的扩大 , 期货市 场对 全礼会 的影 响也 在不断加 大 。 但 目前 我 国期 货 的交 易 品种仅 限 于商 品期货 , 资 投 者也 多 为个人 投 资者 与有 现货 背景 的实业公 司 . 没
的盈利弥补另一个市场的损失。 但是要达到保值的 目的必须依赖于足够的资金和合理的套期保值方案
支持 。因 为期货 是采 取保 证 金制 度 的杠 杆交 易 , 如
银期业务合作的层次不高。 目前的银期业务合作仅
限 于银 行 的 中间业 务 。 投 资期货 的企 业 融资 支持 对 不 足 。其次 , 商业 银 行开 展银 期业 务合 作 的地 区有 限 。 目前 , 、 、 、 、 工 农 中 建 交五 家 获得期 货交 易结 算 资格 的商业银 行 开展银 期业 务的 区域均仅 限于 少数 几个 发达 省份 或 地 区。 就造 成现有 的银 期 业务 合 这 作 带有 地 域 限制 , 资者一 般不 能利 用 现有 系统 完 投 成 跨省 或跨 地 区 的银期 转 账 。 这不能 满 足我 国普遍 开 设异 地 营业 部 的期货 公 司 , 以及参 与期 货 交易 的 各 地投 资 者 的业 务需求 。 另一 方面 , 资金 的角 度 从 看, 目前 的银 期 合作 只 能解决 现 金方 式 的保证 金在 投 资者 的资 金账 户 和银行 存 款账 户 间 出入 , 而不 能 解决 商业 票 据方 式 的保证 金 出入 , 这就 限制 了我 国 期货 保证 金形 式 多样 性 的发展 。 二、 多方战略 利益使商业银行必 然选 择期货业务 目前 我 国的期 货公 司均 为经纪 公 司 , 身资 金 本 实 力 、资产 规模 、 务能力 都 非常 有 限。 而相对来 业 说, 商业 银行 的实力 强得 多 , 经 过多 年 的改革 , 且 经 营 网点 、 术水 平 、 务能 力都 远远 强 于期货 公 司 。 技 业 而商 业 银行 本 身又 有拓 展 自身业 务 的 内在需 求 。 通 过人 力 、 网点 网络 、 术 、 技 客户等 资源 的共享 与互补 , 不仅 可 以降 低银 行 和期 货业 的经 营成 本 , 而且 拓展 了各 自的经 营领 域 的广 度 与深度 , 这种跨 机 构业 而 务合 作也 往往 能 够促进 创 新 , 使双 方 客户 都能 享受
银行资管合作协议书范本
银行资管合作协议书范本甲方(银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资产管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鉴于甲方为合法注册的金融机构,乙方为专业的资产管理公司,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目的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产管理,旨在通过乙方的专业资产管理服务,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二条合作范围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以下资产管理服务:1. 资产评估;2. 资产配置;3. 投资决策;4. 风险控制;5. 资产托管;6. 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资产管理服务。
第三条合作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合作条件1.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产信息;2. 乙方应具备相应的资产管理资质,并保证其管理团队的专业性和稳定性;3. 双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第五条资产收益分配1. 乙方按照甲方资产的增值部分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管理费;2. 具体提取比例及分配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六条风险控制1. 乙方应制定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甲方资产安全;2. 如发生资产损失,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信息披露1.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披露资产管理情况;2. 甲方有权随时查询资产状况。
第八条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和资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第九条违约责任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2.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2. 任何一方需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方可解除本协议。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农行产品知识竞赛:城市对公产品找答案
农行产品知识竞赛:城市对公产品找答案1、单选出口押汇产品的融资净额为()。
A.票面金额-利息-费用B.票面金额-利息C.票面金额-费用D.票面金额一定比例-利息-费用正确答案:D2、单选()理财产品,是(江南博哥)指由农业银行自主发起的理财产品,以农业银行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及优质信托项目、私募股权项目等金融资产为支撑,向投资者发售的具有较高收益的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
A.“汇利丰”B.“安心快线”C.“安心得利”D.“进取增利”正确答案:D3、多选关于凭证式国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可流通转让B.可办理挂失C.可用于办理质押贷款D.可提前兑付正确答案:B, C, D4、单选()是指农业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通过银行间的资金划拨、清算、通汇网络,将款项汇往收款方的一种结算方式。
A.代理委托B.账户收支管理C.代理收付D.汇兑产品正确答案:D5、多选现金管理实时归集子账户的控制方式有()。
A.预算定支B.统收统支C.超额定支D.以收定支正确答案:B, C, D6、多选农业银行常年财务顾问服务划分为()。
A.普通服务B.黄金服务C.白金服务D.其他服务正确答案:A, B, C7、单选事业法人账户监管贷款产品行使对借款人账户的监管主要依据()A.叶借款合同曳B.叶账户监管协议曳C.叶权力质押合同曳D.叶账户管理合同曳正确答案:B8、单选出口信贷保险的赔付率最高为贷款全额本息的()A.70%B.80%C.90%D.95%正确答案:D9、单选()产品是指农业银行与境内外代理行及农业银行境外分行联合为进口商提供的一种短期贸易融资产品。
A.进口代付B.受托代付C.贸易项下风险参与D.进口票据包买正确答案:A10、单选()是指农业银行按照其他金融机构、财政部门、税务机关等机构的委托,借助自身的网点、结算渠道、系统平台和支付工具等资源,代理其进行与第三者间的交易,从而实现加快资金结算过程或简化结算业务流程等目的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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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银行与期货公司资管合作探讨
三
银行外部产品准入标准:以代销为例
银行理财业务情况简介一银行外部产品准入标准:以代销为例三银行与期货资管合作探讨
二
银行与期货资管合作探讨二银行外部产品准入标准:以代销为例三银行理财业务情况简介一1、当前银行与期货资管合作主要模式
2、中行与期货资管合作现状
3、银行与期货资管业务重点合作模式探讨
中国银行三家商品期货特色支行
净资本约束较为宽松的期货公司可以和银行在产品通道方面展开合作,弥补其他机构留下的空缺主动管理类业务合
国内量化投资主要策略
二银行业理财业务情况简介
一
银行与期货公司资管合作探讨
银行外部产品准入标准:以代销为例三
审批关注的
两个纬度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理财产品本身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