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率与征收率及其它税率
项目六 其他税种的会计实务(上) 《税务会计实务》
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的缴纳地点
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地点,就是该纳税人缴纳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地点。有特殊情况的,按下列原则和办法 确定纳税地点: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同 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纳 税地点为代扣代收地。 (2)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增 值税和消费税在经营地纳税。
(三)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
房屋,不包括农村。 (四)房产税的税率
我国现行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 实行不同标准的比例税率。 1.从价计征的,税率为1.2%。 2.从租计征的,税率为12%。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 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 税。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 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
②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 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 用按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计算扣除的 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计算公 式为:
增值额。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是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收 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土地增值额的 大小,取决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额和扣除项目金额两个因 素。 1.应税收入的确定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应税收入,应包括转让房地 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从收入的形式来看,包 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不征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赠与行为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①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 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 接赡养义务人的行为。
工程合同中的税率
工程合同中的税率第一条:增值税及附加税费1.1 甲方应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对乙方提供的建筑服务支付相应的增值税。
增值税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规定执行,目前的标准税率为9%。
1.2 除增值税外,甲方还应按照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增值税额的7%,教育费附加为增值税额的3%,地方教育附加为教育费附加的2%。
第二条:企业所得税2.1 若乙方为一般纳税人,其提供的建筑服务收入应按照国家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目前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为25%。
2.2 对于乙方因工程项目所得的利润,应按时足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3.1 若乙方为个体工商户或者自然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按劳务报酬所得或者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3.2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的所得级别有所不同,具体税率应参照最新的税法规定。
第四条:其他相关税费4.1 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缴纳其他相关税费,如环境保护税、土地增值税等。
4.2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关于税收的法律法规,确保税费的合法合规缴纳。
第五条:税收优惠政策5.1 若乙方符合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可以按规定享受税收减免。
5.2 甲乙双方应及时了解并申请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降低税负。
第六条:税务申报与缴纳6.1 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应纳税款。
6.2 甲方应配合乙方提供必要的税务资料,确保税款的正确计算和及时缴纳。
第七条:违约责任7.1 若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税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7.2 若乙方未依法申报和缴纳税款,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
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税费相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8.2 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附则9.1 本合同中的税费条款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堤围防护费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堤围防护
2.1 提供了培训劳务、其他劳务的营业税纳税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费)人(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除外,本章下同)。
提供了培训劳务、其他服务取得收入的纳税人(不包括自然人),同时也是堤围防护费缴费人,须按规定交纳堤围防护费。
2.6 纳税地点
按照1.6规定执行。
《关于堤围防护费征收工作的意见》第二点“计征费率”规定:“(一)批发零售企业按营业(销售)额的0.5‰计征。(二)三资企业、外贸企业、“双软”认证企业、生物医药企业
按营业(销售)额的0.5‰计征。(三)对自营出口收入、委托外贸出口的业务收入、供货珠海外贸出口的业务收入、劳务出口及技术出口的业务收入,按0.5‰计征。(四)其他工商业户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按应纳税营业(销售)额的1‰计征。(五)对不能准确提供营业(销售)额的单位和个人,按征收流转税换算营业收入计征,但每月最低应不低于10元。(六)对每月应缴费超过1万元的,不分行业、性质一律按每月1万元征收,超过部分暂予豁免。”请你根据上述规定自行确定应适用的堤围防护费费率。
(二)教育费附加计费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
(三)堤围防护费的计费依据为纳税人计征营业税的应纳税营业(销售)额。
2.4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堤围防护费的计算
(一)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公式:
当月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当月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内资企业适用征收率是1.3‰; 东莞的1‰即千分一
外资企业适用征收率是0.9‰; 东莞的0.5‰即万分五
不便按营业额计征的个体工商户每年每户按不低于20元计征。
2.3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堤围防护费的计税(费)依据
税法(第四版)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出口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
不退还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 税和教育费附加
出口企业经国税局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 应计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
值税
育费附加
( 6)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的消 费税额)×适用税率
(7)征收管理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等事项,比照 增值税、消费税的有关规定办理。根据税法规定的原则, 针对一些比较复杂并有特殊性的纳税地点,财政部和国家 税务总局做了如下规定:
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征收的 ,因此一般情况下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单独加收滞纳金或罚 款。但是,如果纳税人缴纳了增值税、消费税之后,却不 按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则可以对其单独加收滞纳金 ,也可以单独罚款。
【特别提示】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 税依据一致。
三、教育费附加的计征比率和计算
现行教育费附加比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比 率为2%。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实际缴纳的 消费税额)×征收比率
教育费附加知识点归纳如表18-5所示。
要素 征收比率 开征范围 计算依据 缴纳期限
(3)纳税人出口货物经批准免抵的增值 金和罚款等)
税税额(出口不退,免抵要交)
(3)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 5)减税、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并与“ 两税”同时征收。这样税法规定对纳税人减免“两税”时, 相应也减免了城市维护建设税。因此城市维护建设税原则 上不单独规定减免税。
此外,对 “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 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对随“两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 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财税〔2005〕72号)。
建设工程需要缴纳的税项和税率
建设工程需要缴纳的税项和税率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全面推开。
按照营改增的相关要求,建筑业由征收营业税3%税率,改为征收11%的增值税,也是在本次营改增四大行业中受影响最大的,这也就要求大型建筑商财务核算更为严谨。
建设工程涉及的税种一般有: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税率计算按照以下公式:1、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适用税率,税率:3%;2、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税率:7%、5%、1%;3、教育费附加=应纳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税率:3%;4、印花税主要涉及范围包括: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财产租赁合同:(1)借款合同应纳税额=借款金额*适用税率,税率:0.005‰;(2)财产保险合同应纳税额=保险费收入*适用税率,税率:1‰;(3)财产租赁合同应纳税额=租赁金额*适用税率,税率:1‰;5、房产税:(1)从价计征: 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2)从租计征: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6、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具体标准如下:(1)大城市0.5元至10元;(2)中等城市0.4元至8元;(3)小城市0.3元至6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2元至4元。
7、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 平方米)*适用税额8、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年度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公式:年应纳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税率18%;(2)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税率27%;(3)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的,税率33%;9、个人所得税:(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0元的部分,税率5% ,速算扣除数0;(2)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速算扣除数125;(4)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375.5;(5)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1375;(6)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3375;(7)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35%,速算扣除数6375;(8)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10375;(9)超过100000元的部分,税率45%, 15375;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16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另外特别注意,按照税务部门要求,每月进行网上或手工纳税申报,无税也要零申报。
工程施工涉及的税率(3篇)
第1篇一、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现行税制中的一种重要税种,工程施工涉及的增值税税率为9%。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建筑业一般计税自2019年4月1日起按9%税率计税。
增值税的征收对象是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部分,即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应税行为所取得的增值额。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一种地方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一般为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旨在筹集地方资金,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
三、教育附加税教育附加税是一种地方性税种,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税率一般为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8号)规定,教育费附加的征收旨在筹集地方教育资金,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四、其他相关税率1.印花税:建筑工程合同按承包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
2.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对于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以内的,适用18%的税率;在3万元至10万元(含)的,适用27%的税率;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的税率。
3.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七个档次,最高税率为45%。
4.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具体税率由各地规定。
5.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乘以1.2%缴纳。
6.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具体税率由各地规定。
总之,工程施工涉及的税率较为复杂,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税等多种税种。
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建设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执行,依法纳税,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税法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费附加
一般情况下,城建税不单独加收滞纳金或 罚款。但是,如果纳税人缴纳了“三税” 之后,却不按规定缴纳城建税的,则可以 对其单独加收滞纳金,也可以单独进行罚 款。
第二节 教育费附加
一、教育费附加的概念
教育费附加是以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教育费附加名义上是 一种专项资金,但实质上具有税的性质。
(2)使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简便易行,并 可以在保证“三税”税额如实缴纳的情况下,防 止城市维护建设税偷漏税的发生。
(四)税率
城建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纳税人所在地区 不同,适用税率的档次也不同。具体规定是:
纳税人所在地在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
(1)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共计应缴纳 的营业税。
(2)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共计应缴 纳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1)营业税 =60×5%+14000×5%=3+700=703(万元 )
(2)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703×( 7%+3%)=70.3(万元)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 税率为1%。
纳税单位和个人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适用税率, 一律按其纳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
某旅游开发公司总公司在市区,分公司在 县城。2010年10月,总公司自营业务应纳 营业税12万元,分公司取得歌舞厅收入25 万元,税率为20%,2010年10月该旅游开 发公司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共计( )万 元。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规定
(一)纳税人
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并缴纳增 值税、消费税、营业 税的单位和个人。
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及外籍个人开始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五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其他税费与会计实务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第五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其他税费与会计实务第一节、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和税率:计税依据:按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税率:市区7% ;县城建制镇5%;三、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和会计分录:应纳税额=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例:某市区一家工业企业09年5月应缴纳增值税12万元,消费税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7%,计算当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并编制会计分录(1)应纳税额=(12+2)*7%=0.98(万元)(2)会计分录:月末计提时: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9800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9800次月上交时:借: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9800贷:银行存款9800第二节、教育费附加一、教育费附加的缴纳单位:包括各类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和附加率:计征依据: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3% 另外,地方教育附加2%三、教育费附加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和会计分录:应纳教育费附加=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附加率例:某企业2009年8月实际缴纳增值税52万元,应纳教育费附加的适用附加率3%,地方教育费附加2%,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教育费附加并编制会计分录(1)应纳教育费附加=52万元*3%=1.56(万元)应纳地方教育附加=52万元*2%=1.04(万元)(2)会计分录:月末计提时: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6000贷: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15600-应交地方教育附加10400次月上交时:借: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15600-应交地方教育附加10400贷:银行存款26000第三节、印花税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
05-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
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05-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二、城建税基本规定纳税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例题】下列经营中,不需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是()。
A.加工、修理、修配的私营企业B.生产、销售货物的国有企业C.生产化妆品的集体企业D.外贸企业进口由海关代征增值税、消费税的产品时[答疑编号20050101:针对该题提问]【答案】D(三)税率:7%;5%;1%。
二个具体规定:1.由受托方代收、代扣“三税”的单位和个人;【例题】某城市一卷烟厂委托某县城一卷烟厂加工一批雪茄烟,委托方提供原材料40000元,支付加工费5000元(不含增值税),雪茄烟消费税税率为25%,这批雪茄烟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元。
[答疑编号20050102:针对该题提问]答案: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40000+5000)÷(1-25%)×25%×5%=750(元)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
(四)计税依据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
不包括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例题】某城市税务分局对辖区内一家内资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故意少缴营业税58万元,遂按相关执法程序对该企业作出补缴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并对税金加收滞纳金(滞纳时间50天)和罚款(与税款等额)的处罚决定。
招标代理公司要交的税种(3篇)
第1篇一、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核心税种之一,适用于对商品和服务的增值部分征税。
招标代理公司作为服务型企业,提供的服务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1. 征税范围: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的服务包括招标方案设计、招标文件编制、招标过程管理、中标通知书发放等。
2. 税率:招标代理公司的增值税税率为6%。
3. 计税方法:招标代理公司应按照取得的收入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并按照规定的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
4. 报税期限:招标代理公司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一般为每月15日前。
二、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所得额征税的一种税种,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
1. 征税范围:招标代理公司的所得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2. 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3. 计税方法:招标代理公司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4. 报税期限:招标代理公司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一般为年度结束后5个月内。
三、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所得征税的一种税种,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个人。
1. 征税范围:招标代理公司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征税范围。
2. 税率: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45%。
3. 计税方法:招标代理公司应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员工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额,并代扣代缴。
4. 报税期限:招标代理公司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一般为每月15日前。
四、营业税营业税是对企业提供的营业额征税的一种税种,现已合并为增值税。
1. 征税范围: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的招标代理服务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2. 税率:营业税税率为5%。
3. 计税方法:招标代理公司应按照取得的收入计算营业税应纳税额。
4. 报税期限:招标代理公司应按照规定期限进行纳税申报,一般为每月15日前。
五、印花税印花税是对合同、凭证等征税的一种税种。
1. 征税范围:招标代理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凭证等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第5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及教育费附加规定
税法
第5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规定
第七节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纳税 申报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纳税申报, 比照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执行, 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 地点相同。
税法
第5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规定
税法
第5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规定
第四节 城建税的税收优惠
城市维护建设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其减免规定与 “三税”的减免息息相关。具体规定如下。 (1)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 征,即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2) 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市维护建 设税也可同时退库。 (3) 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 维护建设税。 (4) 为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自2004 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 (5) 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 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 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五、城建税征税范围
城市维护建设税在全国范围内征收,不仅包 括城市、县城、建制镇、而且包括了广大农村。 也就是说,只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 税的地方,除税法另有规定者外,都属于其征税 法的范围。
税法
第5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规定
第二节 纳税人、计税依据和税率
一、城建税纳税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是指负有缴纳“三 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 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单 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 ,以及个体户及其他个人。值得注意的是,对外 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含)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 “三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对外资企业2010 年12月1日之前发生纳税义务的“三税”,不征收 城市维护建设税。
经济法基础-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对从事工商经营,并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指实际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类企业、行政单位、失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实行差别比例税率。
按照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设置了三档比例税率,即:1.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市区的,税率为7%2.纳税人所在地区为县城、镇的,谁考虑为5%3.纳税人所在地区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在确定适用税率时要注意以下集中情况,区别对待:1.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3.县政府设在城市市区,其在市区设立的企业,按照市区规定税率计算纳税。
4.纳税人所在地为工矿区的,应根据工矿区所属行政区划适用的税率计算纳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的税额。
纳税人因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但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城市维护建设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应按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适用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属于“三税”的一种附加税,原则上不单独规定税收减免条款。
如果税法规定减免“三税”,也就相应地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
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减免规定主要有:1.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3.为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自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4.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工程施工开票税点(3篇)
第1篇一、工程施工开票税点的概念工程施工开票税点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国家相关税法规定,向业主(建设方)开具工程款发票时,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出的税额。
该税额通常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
二、工程施工开票税点的计算方法1. 增值税计算方法增值税税率为9%(建筑业一般纳税人)或3%(建筑业小规模纳税人)。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增值税=(工程款金额-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税率2.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算方法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税率分别为7%、3%、2%。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1)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2)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税率(3)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地方教育附加税率三、工程施工开票税点的应对策略1. 优化采购渠道,降低采购成本通过选择优质供应商,降低采购成本,从而降低工程款金额,减少增值税税额。
2. 优化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通过优化施工方案,提高施工效率,缩短工期,降低施工成本,从而降低增值税税额。
3. 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建筑业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企业所得税优惠等。
企业应充分利用这些政策,降低税负。
4. 加强财务管理,合理避税企业应加强财务管理,合理避税。
例如,在合同签订、工程款支付等方面,合理规避税收风险。
5. 关注税法变化,及时调整开票税点税法政策会随着经济发展而不断调整,企业应关注税法变化,及时调整开票税点,确保税务合规。
四、总结工程施工开票税点是企业税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应充分了解税法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税负,提高企业竞争力。
同时,企业还应关注税法变化,确保税务合规,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第2篇一、增值税1. 纳税人类型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建筑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工程施工开票税金(3篇)
第1篇一、工程施工开票税种1. 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施工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应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根据项目性质和税收政策的不同,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2. 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
税率一般为7%。
3. 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税。
税率一般为3%。
4. 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税。
税率一般为2%。
5. 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中发生的一种凭证,如合同、协议、凭证等,征收的一种税。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印花税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
二、工程施工开票税金计算方法1. 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下,增值税税额=销售额×税率;简易计税方法下,增值税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额=(增值税+消费税)×税率。
3. 印花税:税额=凭证金额×印花税税率。
三、工程施工开票税金注意事项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税务处理,确保企业税务合规。
2. 正确计算税金,避免因计算错误导致企业税务风险。
3. 妥善保管税务凭证,如发票、凭证等,以便税务审计和检查。
4. 定期进行税务申报和缴纳税款,确保企业税务账目清晰。
5. 关注税收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税务处理方法。
总之,工程施工开票税金是企业税务管理的重要内容。
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正确计算和缴纳税金,确保企业税务合规,降低税务风险。
同时,关注税收政策变化,不断提高税务管理水平。
第2篇一、增值税增值税是工程施工开票税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我国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
(1)先计提的账务处理: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2)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等
贷:银行存款
(3)印花税缴纳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
城建税(全名: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的税额.
(1)税率:
市区的适用税率为7%.
县城、建制镇的适用税率为5%.
其他地区的适用税率为1%.
(2)计算公式
应纳城建税税额=营业税(或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教育费附加税(或增值税、消费税)税额×3%
另外,同时还要交地方教育附加费
(1)税率2%
(2)计算公式
应纳地方教育附加费=营业税(或增值税、消费税)税额×2%
税金及附加科目的会计分录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城市维护建设税--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七章第七节+第八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职业培训教育网 职业人的网上家园 中级经济师考试辅导《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第七章第七节+第八节讲义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一)纳税人(熟悉)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从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011年修订)。
(二)征税范围(掌握):与“三税”一致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熟悉)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税率执行。
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
特殊规定:对于下列两种情况,可按缴纳“三税”所在地的规定税率就地缴纳城建税。
1.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建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三税”的,其城建税的缴纳按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
【例题1·单选题】某烟厂位于城市市区,本月销售卷烟100箱,实现含增值税销售额351万元,本月进项税额15万元。
消费税税率为36%,每箱卷烟消费税额150元。
该烟厂应纳城建税( )。
A.10.185万元B.7.725万元C.1.455万元D.10.08万元[答疑编号2556070303]【答案】A【解析】销售额=351/(1+17%)=300万元则其应纳增值税=300×17%-15=36万元应纳消费税=3000000×36%+100×150=1095000元城建税=(36+109.5)×7%=10.185万元【例题2·多选题】城市维护建设税是( )。
2017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
2017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欢迎阅读!一、计税基础:1、城建税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不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第五条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纳税环节、奖罚等事项,比照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教育费附加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
教育费附加税,是对在城市和县城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实际缴纳的三种税税额征收的一种附加。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第50号文的有关规定,教育费附加是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分别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1、城建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法定比例缴纳,市区7%、县城和镇5%、其他地区1%。
2、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基础按照3%缴纳三、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计算公式;1、城建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2、教育费附加==(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征收率四、会计分录1、提取时: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借贷:应交税费——城建税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2、结转时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3、上交时借:应交税费——城建税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贷:银行存款等2017年营改增最新税率表【相关政策】财税[2014]5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国税函[2009]9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增值税税率与征收率】增值税的计征方式目前主要有两类:增值税的税率,适用于一般纳税人,目前有17%、13%、11%和6%共四档税率;增值税的征收率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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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适用
序号
房产用途
计税依据
税率
1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自用
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
1.2%
2
出租
房产租金收入
12%
外商投资、外国企业适用
序号
房产用途
计税依据
税率
1
自用出租
房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
1.2%
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个人适用
序号
房产用途
计税依据
税率
1
出租
房产租每收入
12%
企业所得税税率
1、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33%,经济特区内的外商投资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率与征收率
序号
税种
征收率
适用范围
1
城市建设税
7%
市区
5%
县城、镇
2
教育费附加
3%
(注):
1、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暂不征收
2、凡交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交纳
3、计算公式:
应交城建税=(实缴增值税+实缴消费税+实缴营业税)x适用税率
应交教育费附加=(实缴增值税+实缴消费税+实缴营业税)x3%征收税
2、
应交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应交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
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不含税级距使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人所得税加成征收税率表(劳务报酬所得适用)
级数
含税级距
不含税级距
税率
带征率
工业
1.5%
商业
1.2%
建筑也
2%
交通运输业
1%
饮食业
2%
旅游\娱乐\代理(包括中介)
3%
加工\修理修配
2%
其他
2.5%
个人所得税税率
个人所得税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FF">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含税所得额)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不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500元的
不超过475元的
超过70375元的部分
45
15375
(注):1、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税法第六条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
1260元(外籍个人4000元)后的余额。
2、
应交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应交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
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超过475元至1825元的部分
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超过1825元至4375元的部分
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超过4375元至16375元的部分
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375元至31375元的部分
个人所得税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FF">级次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含税所得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含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
扣除数
1
不超过5000元的
不超过4750元的
5
0
2
超过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
超过4750元至9250元的部分
10
250
3
超过10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超过9250元至25250元的部分
20
1250
4
超过3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超过25250元至39250元的部分
30
4250
5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超过39250元的部分
35
6750
(注):1、
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或者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
(注):计税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土纳税调整金额项目
应交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33%
2、对不能正确核算盈亏的固定业户和临时经营业户(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个
人)采取核定利润率带征所得税的其所得税带征率见附表
附表:企业所得税带征率表
(从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行业
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超过31375元至45375元的部分
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5375元至58375元的部分
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超过58375元至70375元的部分
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应交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2.
应交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应交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比例税率(其他所得适用)
序号
所得项目
比例税率
备注
1
稿酬所得
20%
按应纳税额减征30%
2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0%
3
财产租赁所得
20%
4
财产转让所得
20%
5
偶然所得
20%
6
其他所得
20%
(注):
应交个人所得的计算公式: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不超过16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超过16000元至37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超过37000元的部分
40%
7000
(注):1.
本表所称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税法第六条规定,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