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的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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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的实施方案(最新)
根据XX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的意见》(X政发〔X〕89号)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实施方案》(X政办字〔X〕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XX区共有龙头企业40家,目前已有20家企业与农牧民建立了紧密型利益联结模式。X年,全区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比例达到62%,龙头企业销售收入110亿元,市级以上农牧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5家。到X年,全区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比例力争达到68%,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力争达到130亿元,市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社力争达到55家。
二、主要联结模式
重点围绕以下几种模式建立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户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
(一)股份合作型
鼓励农牧民以土地、劳动力等要素入股龙头企业,参与、监督企业的经营管理;龙头企业以资金、技术、良种等要素入股合作社,采取按股分红和二次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牧民分享到加工和流通环节的利润。引导龙头企业和农牧民通过双向入股进行利益联结,通过股份合作方式建立农企利益共同体。
(二)订单合同型
围绕发展“订单农业”,在农牧业生产之前,由农牧民与龙头企业或中介组织订立具有法律效力的购销合同,双方约定交售产品的品质、数量、时限、收购价格以及龙头企业承诺的服务内容等事项,农牧民根据合同组织生产,企业或中介组织按合同要求收购农畜产品,通过产销有效对接,促进农牧民与企业中介组织互利共赢。
(三)服务协作型
鼓励龙头企业利用资产进行抵押贷款,通过合作社或直接发放给农牧民,用于扩大种养规模,增加科技投入。引导龙头企业发挥技术优势,通过统一种肥(饲料)、统一植保(防疫)、统一管理,为农牧民提供技术服务;鼓励农牧民发挥种养技能优势,为龙头企业提供优质农畜产品。支持通过金融和技术协作,密切龙头企业与农牧民的利益联结。
(四)流转聘用型
鼓励农牧民将土地草牧场流转给龙头企业,由龙头企业通过流转土地草牧场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吸收农牧民成为企业工人并从事农牧业生产劳动,获得稳定收入。支持农牧民通过土地草牧场流转和返聘务工的方式,同龙头企业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提高农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密切企业与农牧民之间的关系。
(五)产业化联合体模式
培育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牧场和种养大户为基础的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各经营主体间通过订
单、合同等契约方式,明确权责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以入股分红、利润返还、贷款担保流转土地等方式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六)资产收益扶贫联结模式
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针对无劳动能力、无生产经营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探索实施“资产收益扶贫模式”。通过土地流转、牲畜托养、奖补量化、土地草牧场经营权入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将扶贫项目资金、金融扶贫贷款等财政涉农涉牧资金投入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加入龙头企业、合作社的贫困户则根据股份分红获得收益,建立相关制度,保障农牧户收益保底。
(七)创新及实用有效联结模式
XX牧业采取的“委托养殖”模式;XX牛业公司采取的“公司+农牧户+金融机构”模式。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新型经营主体诚信体系建设
建立重点龙头企业诚信档案,开展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工作。在XX区开展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种养大户等生产经营主体诚信体系试点示范工作,落实《XX市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制度》。该项工作将作为申报项目、政策扶持、龙头企业评定和监测的重要条件。
(二)加快推进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
采取“公司+基地+农牧户+标准”农牧业标准化生产模式,鼓励龙头企业自建、联建玉米、肉牛、圆葱、葡萄、沙稻、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基地。
(三)完善“订单农业”的签订和管理办法
在XX区选择试点企业推行订单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健全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提高合同履约率。
(四)尊重和强化农牧户的市场主体地位
农牧户作为农村基本生产经营单位,它和企业一样都是市场的主体,两者是平等竞争和合作伙伴关系,都有各自的合法权益。两个主体合作必须彼此尊重、平等互惠,以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单靠行政手段或市场强势地位与农牧户建立合作,合作则不稳定不持久。因此,政府和企业要充分尊重农牧户的意愿,切实保证农牧民的市场主体地位,维护农牧户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政府在扶持龙头企业发展的同时,不但要维护农牧民合法利益也要引导和监督企业尊重农牧户市场主体地位,避免扶持龙头企业却损害农牧户利益。
(五)创新金融保险服务
建立政银企定期协商机制和沟通机制,及时对接有效需求信息。稳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工作,创新抵押担保模式和金融产品,为农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流通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把特色优势农畜产品作为政策性农牧业保险的支持重点,积极争取将我区肉牛、肉羊、圆葱、葡萄等特色产品纳入自治区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逐步扩大农业保险范围。探索建立银保互动机制,推动涉农涉牧贷款保证保险、企业信用保险,积极探索解决农村牧区“贷款难”问题的有效方式。
(六)全面启动“国家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创建工作
科学制定XX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有序推进我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工作。积极推进农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对有一定规模、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将农(牧)企利益联结工作与“国家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创建现代农牧业产业园、促进产业扶贫、推进“优质绿色XX”区域特色农畜产品品牌建设等工作相结合,推动农牧业全产业链提质增效,拓展农(牧)企双方利益共享空间。充分运用好农牧业产业扶贫基金、农牧业担保资金、绿色农牧业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和农(牧)企利益联结机制工作专项资金,撬动银行和社会资本投入,提升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一方面推广XX牧业采取的“委托养殖”模式,XX牛业公司采取的“公司+农牧户+金融机构”模式。另一方面大力培育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牧场和种养大户为基础的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各经营主体间通过订单、合同等契约方式,明确权责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以入股分红、利润返还、贷款担保、流转土地等方式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七)培育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积极培育不同类型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典型,从利益联结模式、带动农牧户方法、利益分配方式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完善。认真总结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联结的经验做法,全面推广订单合同型、股份合作型、服务协作型、流转聘用型、产业化联合体、资产收益扶贫联结、创新实用有效联结的紧密型利益联结模式,积极探索实践新的利益联结模式,对带动作用强、诚信履约好、联结模式有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