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重编)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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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事务所财务制度(范本)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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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事务所财务制度(范本) -制度大全会计事务所财务制度(范本)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等,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和本暂行办法,结合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章程等,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进一步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内部控制。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全所范围内的会计核算、资金使用、业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分所财务的集中控制,切实做到一体化管理,避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各自为政。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结合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加大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力度,进一步整合财务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效能。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或在相关部门内指定专职财会人员,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第八条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支等实施预算管理。

鼓励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完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保证应收账款真实、完整。

会计师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会计师财务管理制度汇编

会计师财务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对财务资源的有效运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保障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安全。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并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内控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管理,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设立负责财务管理的部门或岗位,明确负责人员,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由具有相关财务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负责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报告,监督和检查会计凭证和账目,审核财务资产损益情况,对外报送财务报表等工作。

第七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档案完整、真实、准确,便于财务监督管理和审计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八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制度,合理制定财务预算,制定年度收支计划,做好预算执行和预算控制工作。

第九条财务预算编制应当充分考虑经济情况和市场变化,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第十条财务预算执行要按照预算计划开展,实行严格的资金申请、审批和使用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算计划和财务管理要求。

第十一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对偏离预算计划较大的项目要及时调整,确保财务预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保障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申请、审批和使用程序,明确资金使用权限和审批流程,加强对资金的监控和风险防范。

第十四条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对资金的流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核对,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管理中的问题。

第十五条资金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编制资金使用报告,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算计划和财务管理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3篇)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3篇)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3篇)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事务所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所属各分支机构的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设立财务部,负责全所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财务部设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等岗位。

第五条财务经理职责:1. 负责财务部的全面工作,制定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2. 组织编制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

3. 监督和检查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 定期向所长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六条会计职责:1. 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编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2. 编制财务报表,确保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 负责税务申报和税务筹划工作。

第七条出纳职责:1. 负责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和管理。

2. 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 定期与会计核对账目,确保账实相符。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八条资金管理包括现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和资金调度。

第九条现金管理:1.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设立现金日记账,每日结账。

2. 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

3. 现金支出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严禁白条抵库。

第十条银行存款管理:1. 设立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时登记银行存款的收付情况。

2. 定期与银行对账,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确保账实相符。

3. 严格控制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严禁多头开户。

第十一条资金调度:1. 根据业务需要和资金状况,合理调度资金,确保资金的高效使用。

2. 定期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报财务经理审核,所长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收入管理第十二条收入是指会计师事务所通过提供审计、咨询、税务等服务所取得的各项收入。

会计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本事务所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高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障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 依法合规,保证财务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

3. 严谨细致,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降低财务风险。

4. 公平公正,确保财务资源合理配置。

5. 严格保密,保护财务信息的安全。

三、财务组织架构1. 设立财务部,负责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部负责人由所长任命,负责财务部的全面工作。

3. 财务部下设会计岗位、出纳岗位、审计岗位等。

四、财务管理制度1. 账户管理(1)设立统一账户,明确账户用途,确保资金安全。

(2)建立健全账户管理制度,加强账户管理,防止资金流失。

2. 收入管理(1)严格收入核算,确保收入真实、准确。

(2)及时入账,按月进行收入汇总。

3. 支出管理(1)严格执行支出预算,控制支出规模。

(2)加强支出审批,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3)定期对支出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 费用报销管理(1)建立健全费用报销制度,明确报销范围、标准和程序。

(2)报销人需提供合法票据,确保报销的真实性。

(3)财务部对报销进行审核,确保报销合理、合规。

5. 税收管理(1)依法纳税,确保税收缴纳及时、足额。

(2)加强税收筹划,降低税收风险。

6. 资产管理(1)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要求。

(2)加强资产盘点,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7. 财务报告(1)定期编制财务报告,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2)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财务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五、监督检查1. 所长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财务部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事务所财务部负责解释。

会计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所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工作效率,保障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所全体员工及所属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财务收支、资产管理、成本控制、税务处理等各项工作,确保事务所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财务管理职责第四条事务所设立财务部,负责全所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1. 负责编制事务所年度财务预算,并监督执行;2. 负责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3. 负责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实施;4. 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5. 负责税务申报、缴纳及税务筹划;6. 负责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完善;7. 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六条事务所财务收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七条财务收支审批流程:1. 申请人填写《财务报销单》或《付款申请单》,并附相关凭证;2. 经手人签字确认;3. 财务部门审核;4. 负责人审批;5. 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

第八条严禁违反国家规定,私设“小金库”、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九条事务所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第十条资产管理原则:1. 依法合规,确保资产安全;2. 合理配置,提高资产利用效率;3. 严格审批,规范资产处置。

第十一条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存货等。

第十二条非流动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十三条资产购置、处置、报废等事项,需经财务部门审核,负责人审批。

第五章成本控制第十四条事务所应建立健全成本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

第十五条成本控制原则:1. 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成本;2. 强化成本核算,提高成本效益;3. 建立成本考核机制,激励员工降低成本。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成本费用进行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章税务管理第十七条事务所应依法纳税,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

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事务所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事务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事务所全体员工,包括合伙人、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事务所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合规、真实准确、及时高效、节约高效。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第四条事务所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由财务总监、财务主管、会计、出纳等岗位组成。

第五条财务总监负责财务部的全面工作,对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财务主管负责财务部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协调各部门的财务工作。

第七条会计负责编制财务报表、进行会计核算、审核财务凭证等。

第八条出纳负责现金收付、银行存款、财务凭证的保管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九条事务所财务收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预算。

第十条事务所财务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即收入纳入事务所统一管理,支出按照预算执行。

第十一条事务所财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按月编制财务报表。

第十二条事务所财务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完整,不得伪造、变造、隐匿、销毁。

第十三条事务所财务凭证审核分为内部审核和外部审计。

第十四条事务所财务凭证的保管期限为10年,保管期满后按照国家规定销毁。

第十五条事务所财务收支实行现金管理,遵守现金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事务所财务收支实行银行结算,遵守银行结算规定。

第十七条事务所财务收支实行税务管理,依法纳税。

第十八条事务所财务收支实行审计监督,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章财务报告及分析第十九条事务所财务报告应于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并报送事务所合伙人。

第二十条事务所财务报告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二十一条事务所财务报告应真实反映事务所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二十二条事务所财务报告应定期进行分析,为事务所决策提供依据。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会计师事务所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基本原则本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透明。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四条组织机构本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合伙人制度,设立管理层、事务部和支持部门。

第五条合伙人1. 合伙人由会计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组成,负责会计师事务所各项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2. 合伙人每年召开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讨论重大事项和决策。

第六条管理层1. 管理层由合伙人选举产生,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管理和运营。

2. 管理层每月召开管理会议,研究解决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和业务问题。

第七条事务部1. 事务部由合伙人任命产生,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开展和项目管理。

2. 事务部每周召开部门会议,安排项目进度和解决问题。

第八条支持部门1. 支持部门由管理层任命产生,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的后勤和行政工作。

2. 支持部门每日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会计师事务所的行政问题。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九条用工原则1. 本会计师事务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用人原则,择优录用人才。

2. 本会计师事务所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坚持平等就业,不歧视任何员工。

第十条员工队伍1. 本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的员工队伍,注重发展和培养员工。

2. 本会计师事务所鼓励员工提升自己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员工考核1. 本会计师事务所每年进行员工绩效考核,评定员工的工作表现。

2. 本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员工的考核结果,实行奖励和惩罚制度。

第十二条员工培训1. 本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健全的员工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培训活动。

2. 本会计师事务所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培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

第四章业务管理第十三条业务开展1. 本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开展业务。

2. 本会计师事务所注重客户服务,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

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事务所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工作效率,确保事务所财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保证财务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严格预算管理,加强成本控制,降低成本费用。

4. 实行会计电算化,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5. 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财务管理组织机构1. 事务所设立财务部,负责全所的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财务人员若干名。

3. 财务部主任负责财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四、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核算制度(1)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2)成本核算制度:按照成本核算办法,对各项成本进行归集、分配、核算。

2. 预算管理制度(1)编制预算:每年年初,财务部根据事务所发展规划和业务需求,编制年度预算。

(2)预算执行:各部门按照预算要求,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3)预算调整: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报所长批准。

3. 资金管理制度(1)资金筹集:通过吸收投资、借款等方式筹集资金。

(2)资金使用: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3)资金支付:实行支付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支付资金。

4. 费用报销制度(1)报销范围:按规定范围内的费用可报销。

(2)报销程序:报销人填写报销单,经审批后,由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3)报销审核:财务部对报销单进行审核,确保报销手续齐全、合规。

5.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1)会计档案分类: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分类。

(2)会计档案保管: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3)会计档案查阅:按照档案查阅规定,提供会计档案查阅服务。

五、财务监督1. 所长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定期听取财务工作报告。

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事务所财务行为,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事务所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 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原则;3. 坚持勤俭节约、效益优先原则;4. 坚持公开、透明、民主原则。

三、财务机构及职责1. 事务所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2. 财务部负责人负责财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对财务工作负有直接责任;3. 财务部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具体财务工作。

四、财务管理制度1. 预算管理:年度预算由财务部编制,经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需经所长办公会审批。

2. 收入管理:各项收入应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入账,不得截留、挪用。

收入款项应及时上缴,不得私设小金库。

3. 支出管理:支出应按照预算执行,严格审批程序。

支出款项需有合法凭证,不得虚列支出、虚开发票。

4. 资产管理:资产购置、处置、报废等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并做好资产登记、核算、盘点工作。

5. 费用报销管理:员工费用报销需提供合法票据,经审批后由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6. 会计核算管理:财务部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7. 内部审计管理:事务所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对财务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8. 会计档案管理:财务部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会计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五、财务监督与考核1. 财务监督:事务所设立财务监督小组,对财务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确保财务制度执行到位。

2. 考核评价:财务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应将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纳入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奖惩依据。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事务所财务部负责解释。

3. 事务所各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部工作,共同维护事务所财务秩序。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会计师事务所。

为了提高事务所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保障会计师事务所的稳定运作和良好发展,特制订此管理制度,以便规范我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各项工作,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管理体系1. 目标和原则(1)目标:以规范和有效管理为目标,确保事务所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良好发展,提高事务所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2)原则: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并依法合规开展各项工作。

2. 组织架构(1)会计师事务所应设立常务合伙人、合伙人、会计师、助理会计师等职位,明确各级别的职责权限。

(2)常务合伙人为事务所的最高决策者,负责事务所的整体管理和发展。

(3)合伙人负责具体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在常务合伙人的指导下,落实项目的执行和控制。

(4)会计师和助理会计师负责具体的会计和审计工作,保证工作的准确和及时性。

3. 工作流程(1)事务所根据客户的需求和要求进行项目的接收和分配。

(2)会计师根据项目的要求进行核算和编制相关的会计报告。

(3)审计师根据会计报告进行审计和核实,并编制审计报告。

(4)会计师事务所向客户提交审计报告,并根据需求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

(5)事务所及时与客户进行沟通,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意见,并做出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4. 职责和权责(1)常务合伙人:负责事务所的整体管理和发展,制定相关策略和规划,并监督各部门的工作执行。

(2)合伙人:负责具体项目的管理和监督,保证项目的高效执行和质量控制,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3)会计师:负责会计和核算工作,编制相关的会计报告,并确保准确性和及时性。

(4)助理会计师:协助会计师完成相关工作,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日常运转。

三、工作规范1. 会计和核算(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进行核算和记录,并及时编制相关的会计报告。

(2)确保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做到数据清晰、账目完整。

(3)加强对固定资产的核算和管理,定期进行盘点和审计,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模版针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制度,我们可以提供以下的模版,共____字。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模版(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所所有员工,包括合伙人、会计师、助理会计师、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所奉行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坚持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

第四条本所的管理目标是做到全员参与、科学管理、规范工作,全力保障客户利益和本所的正常运营。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需要定期修订,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六条本所各项制度的执行由合伙人负责,合伙人负责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一节机构设置第七条本所设主任合伙人及多名合伙人,由合伙人共同负责本所业务的决策、监控和管理。

第八条本所下辖多个部门,包括财务部、行政部、人力资源部、市场部、培训部等。

第九条本所设立内审部门,负责对本所运营情况的审查,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条本所设立技术支持部门,负责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

第二节职权和职责第十一条合伙人负责本所的业务拓展、项目管理、合同签订等重大决策事项。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负责本所的财务管理,包括资金管理、合同审查、报销管理等。

第十三条行政部门负责本所的日常行政事务,包括办公设备采购、后勤服务等。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所的人员招聘、培训、绩效考核等工作。

第十五条市场部门负责本所的市场调研、客户开发等工作。

第十六条培训部门负责本所员工的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七条内审部门负责对本所运营情况进行审查,提出改进意见,并向合伙人报告审查结果。

第十八条技术支持部门负责本所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提供技术支持服务。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一节业务拓展第十九条市场部门负责进行市场调研,制定业务拓展计划。

第二十条合伙人负责与潜在客户进行业务洽谈,确定合作方式和合作内容。

第二十一条客户评审小组负责对潜在客户进行评审,确定是否合作。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确保财务运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保护会计师事务所及客户的权益,制定本《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的目标和原则2.1 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 1. 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证会计师事务所财务运作的合法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2. 合理控制财务风险,保障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客户的资金安全;3. 维护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和形象,增强信用worthiness。

2.2 原则本制度的财务管理原则包括: 1. 合法性原则:财务管理活动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违法违规; 2. 规范性原则:财务管理活动必须遵循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符合会计业务的规范要求; 3. 透明度原则:财务管理活动必须公开透明,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对内对外公布; 4. 安全性原则:财务管理活动必须保障资金安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防范风险; 5. 独立性原则:财务管理活动必须独立自主,不受非法干扰和不正当影响。

三、财务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3.1 组织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组织包括: 1. 董事会:负责制定财务管理的战略目标和政策,审核和批准重大财务决策; 2. 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告、预算控制、成本管理等; 3.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进行审核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3.2 职责1.董事会负责制定财务目标和政策,监督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2.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告、预算控制、成本管理等具体财务工作;3.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核和评估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提供建议和改进意见;4.各部门负责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财务管理工作,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财务管理的内容和流程4.1 财务管理内容1.会计核算: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进行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财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准确地向董事会、股东和监管机构报告财务状况;3.预算控制:会计师事务所应制定年度预算和控制标准,合理控制各项开支,确保经济效益的提高;4.成本管理: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的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制度,合理控制各项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1.目的和范围:明确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2.基本原则:明确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和合规性等。

3.组织架构:明确财务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二、财务预算管理1.财务预算编制:确立年度、季度和月度的预算编制流程,明确编制预算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2.预算执行和监控:建立预算执行和监控制度,及时跟踪各项收入和支出,确保预算的正确执行和合理管理。

3.财务预算调整:根据业务变动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定期进行财务预算的调整,使之与企业实际情况相适应。

三、资金管理1.资金筹集和运用:明确会计师事务所筹集资金的途径和方式,规范资金的运用和决策过程。

2.资金监测和控制:建立资金监测和控制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用。

3.资金利用效益评估:定期评估和分析资金利用的效益,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改进和优化。

四、资产管理1.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登记、验收、折旧和清理等制度,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2.存货管理:制定存货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入库、出库、报废等环节,确保存货的合理管理和风险控制。

3.应收账款管理:建立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和征收,控制坏账风险。

4.资产评估和处置:定期对资产进行评估,制定处置政策和流程,确保资产的最大化利用。

五、财务会计管理1.会计核算制度:建立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全面。

2.财务报告编制:规范财务报告编制的流程和要求,确保报告的及时和准确提交。

3.外部审计:建立外部审计制度,委托独立的审计机构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检验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和合规性。

六、财务风险管理1.风险识别和评估:建立风险识别和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并评估财务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

2.内部控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审计程序,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性。

3.备用金管理:规定备用金使用的范围和限额,加强备用金的监督和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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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会计师事务所XX分所文件XXX昆综字[20XX]XX号———————————————————————————————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若干问题暂行规定》和公司章程等制定分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分所的财务管理在遵守国家政策、法令、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财经纪律的前提下,为分所经营决策服务、为实现分所目标服务。

第三条分所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坚持“勤俭办所、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财务收支管理原则。

第四条分所设财务分部(以下简称财务部门),在分所负责人领导下负责分所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五条加强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信息系统、财务分析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

第二章业务收入管理第六条分所的业务收入,根据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确认收入。

第七条各项业务收入及其他收入统一由分所进行管理和核算。

凡实现的业务收入一律由分所开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服务业发票,依法缴纳营业税。

第三章业务支出管理第八条建立各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另行制定),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经分所负责人批准下达,作为审批开支的依据。

第九条各项开支一律凭合法的原始凭证,经分所负责人批准后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各项费用的列支,一律由财务部门统一核算;涉及个人收入的个人所得税,一律由财务部门代征代缴。

第四章财产管理第十条固定资产管理1、单位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且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有形资产确定为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由各使用部门或个人负责实物管理和保养、维护,大修和维修统一由分所安排,大修和维修的费用按实际发生列入当期业务支出。

2、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核算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价值管理;由办公室建立实物资产台帐管理。

3、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折旧率参照《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确定。

4、固定资产贬值、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经有关人员组成的鉴定小组鉴定,已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的报经分所负责人批准;提前报废的需经所务会议审批。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2024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2024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202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效益,保障会计师事务所的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财务管理,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实现其经营目标,对财务活动进行预测、决策、计划、组织、控制和监督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设立财务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五条财务管理机构应设立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等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财务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管理知识和经验,具备中级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职称。

第七条财务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守商业秘密。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八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预算管理。

第九条财务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收入预算:包括业务收入、其他收入等。

(二)支出预算:包括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三)利润预算:包括营业利润、净利润等。

(四)现金流量预算:包括现金流入、现金流出、现金净流量等。

第十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实事求是:预算编制应基于实际情况,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积极稳妥:预算编制应充分考虑市场变化,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三)效益优先:预算编制应注重效益,合理配置资源。

第十一条财务预算的审批和执行:(一)财务预算经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或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二)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对预算进行调整。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用。

第十三条资金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现金管理:确保现金收支合法、合规,提高现金使用效率。

(二)银行存款管理:合理选择银行,确保存款安全,提高存款收益。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文(5篇)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文(5篇)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的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客户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事务所的全体会计师及其他员工,一切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由本事务所负责。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包括事务所的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奖惩制度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事务所设有管理层、业务部门和支持部门。

第六条管理层由所长、副所长和行政总监组成,负责业务的管理、决策和组织。

第七条业务部门根据所长的分配,负责各类业务的执行和管理。

第八条支持部门负责事务所的行政、财务和信息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九条会计师的职责包括:审核和编制财务报表,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服务等。

第十条业务部门负责相应业务的执行和管理,包括和客户的沟通、文件的归档和报告的编制等。

第十一条支持部门负责行政、财务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包括事务所的日常运营和财务报表的编制等。

第四章工作规范第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确保工作的安全、准确和高效。

第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保护客户信息的安全和机密,严禁泄露客户信息。

第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及时向客户提供相关服务,并妥善处理客户投诉。

第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的规范和可持续发展。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突出和积极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包括薪酬、晋升和荣誉称号等。

第十七条会计师事务所对违反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的员工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降职、罚款和开除等。

第十八条会计师事务所鼓励员工的培训和学习,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晋升机会。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具体事项由事务所负责人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对于尚未规定的事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本事务所负责,如有争议,以事务所的解释为准。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条为了加强____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的人事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更好地为事务所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本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合规、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下属各部门、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管理原则1. 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

3. 效益性原则: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内部控制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财务组织机构本会计师事务所设立财务部,负责全所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下设会计核算组、资金管理组、成本控制组等职能小组。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1. 会计核算: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工作,编制财务报表。

2. 资金管理:负责资金筹集、使用、调配及风险管理。

3. 成本控制:负责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及成本控制。

4. 预算管理:负责编制、执行及监督财务预算。

5. 税务管理:负责税务筹划、税务申报及税务风险管理。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业务部门:负责提供业务收入、成本等相关信息。

2. 行政部门:负责提供行政费用、固定资产等相关信息。

3. 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薪酬、福利等相关信息。

第三章会计核算管理第七条会计核算基础1. 会计年度:本所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

3. 会计科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第八条会计凭证管理1. 凭证填制:会计凭证必须内容完整、字迹清晰、数字准确。

2. 凭证审核:所有凭证须经财务部审核无误后方可入账。

3. 凭证保管:会计凭证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第九条会计账簿管理1. 账簿设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

2. 账簿登记:账簿登记应及时、准确,不得随意涂改。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模板】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范本模板】

厦门嘉泓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各项法规的规定,更好地为社会及企业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科目本事务所使用的会计科目按照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对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对会计师事务所企业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各科目核定的内容必须根据国家规定的内容进行核算.二、会计账簿本事务所总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以上三本账采用订本式,分类明细账及备查账簿对事务所的经营收入、经营支出、成本费用、现金、银行存款等一切经济业务进行总分类核算与明细分类核算。

在核算过程中要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会计凭证各类凭证,必须遵循合法、真实、正确的原则。

(一)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指经济业务发生时所取得的凭证,分为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两大类。

l、外来原始凭证是指从事务所外部取得各种发票、收据等凭证。

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做到真实、合法、正确、签字齐全,并要有主管领导和经办人的签字,否则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接受。

2、自制原始凭证是指本事务所在经济业务中自制的各种原始凭证,如收、付款凭证,自制原始凭证除有主管领导、制单人签字外,对收、付款凭证还应提交企业的财务,对收支权限规定以外的,要有领导批示,否则会计人员有权拒绝.(二)记账凭证会计人员根据经过审核、核准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账目,根据经济业务的发生进行核准。

四、事务所的会计核算制度会计期间为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会计报表分年度、季度、月报表,各项的会计报表应根据各期总账提供的各项经济业务的内容进行编制。

年度会计报表反映全年有关损益情况,税金交纳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并于次年十日前报送有关部门。

季度会计报表反映各季度的损益情况及税金交纳、资产负债情况,于次季十日前分别报送各有关部门。

月报表反映本月事务所的经营情况,税金交纳情况,资金的运营情况于次月十日分别报送各有关部门.五、利润分配(一)厦门嘉泓会计师事务所在依法交纳税费后利润按照下列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1、冲销未经批准的财务损失及各项税收、滞纳金和罚款.2、提取税后利润的10%,做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总额50%时,可不再提取.3、提取5%为法定公益金,公益金用于会计师事务所职工做集体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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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会计事务所财务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8013会计事务所财务制度
Model Accounting Firm Financial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等,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和本暂行办法,结合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章程等,建立内部财务管理体制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条鼓励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和《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进一步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内部控制。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全所范围内的会计核算、资金使用、业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进行统一管理,进一步加强
对分所财务的集中控制,切实做到一体化管理,避免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各自为政。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结合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优化业务流程,加大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力度,进一步整合财务和业务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效能。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或在相关部门内指定专职财会人员,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第八条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支等实施预算管理。

鼓励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第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管理,完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保证应收账款真实、完整。

第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严格的资金支付授权审
批制度,明确支出款项的用途、金额、限额、支付方式等内容,保证资金支出的合法、安全。

会计师事务所拓展和承接业务,不得向委托人或相关方面提供回扣或其他形式的商业贿赂。

第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购买有价证券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独立性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为其他企业、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第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财产物资采购、使用、保管、处置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定期清查和盘点,对发生的财产损失要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强负债管理,保证适当的流动性,对发生的各种借款和应付应交款项,应当按合同约定方式和期限及时归还或支付。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不得同其他企业或单位发生除正常业务活动外的债权债务关系。

第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业务类型对取得的收入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按照资金用途对支出的费用进行明细核算。

第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有效的工时管理系统和成本控制系统,在保证执业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强化成本预算约束,实现成本的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以具体承做的业务项目为基础,对主营业务收入和直接成本费用进行核算。

鼓励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以具体承做的业务项目为基础,对主营业务收入和直接成本费用进行核算。

第十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结合人员定级定岗制度制定工资薪酬政策和制度。

工资薪酬政策和制度应当统一,同时统筹考虑分所所在地的地区差异。

第十七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统一购买职业保险,或按规定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第十八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经费。

第十九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加大教育培训投入,强化经费保障,提高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水平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二十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科学的业绩考核和收益分配制度,业绩考核和收益分配制度应当经合伙人会议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在全所范围内执行。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定期对业绩考核和分配制度进行评估,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自身发展需要不断修订完善。

第二十一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业绩考核和收益分配制度,应当充分体现会计师事务所“人合”的特性,在优先考虑事务所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根据职级、能力和贡献等因素确定业绩考核标准和收益分配方案。

第二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并向全体合伙人(股东)报告。

除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外,会计师事务所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还应当包括业务收入明细表和支出明细表。

第二十三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财务报表子系统,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报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包括本办法第二十二条中的业务收入明细表和支出明细表,下同)。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将确认、汇总后的,与系统汇总数据一致的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告报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会计师事务所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应当同时报送省级财政部门;其中,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还应当同时报送财政部。

第二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98]第32号)的规定建立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的妥善保管和有序存放。

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撤销后,其会计档案应由会计师事务所统一保管。

第二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健全内部财务监督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可以通过设立监事会、财务监督委员会、内部审计机构等方式,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制度的要求、合伙人协议或事务所章程等履行内部财务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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