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名师工作室组建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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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英学校“名师工作室”组建及管理制度

育英学校“名师工作室”组建及管理制度

育英学校“名师工作室”组建及管理制度“名师工作室”是以名师为品牌,由名师联合一批有共同教育思想和教育追求的优秀教师组织起来开展创新型教育教学研究的学术活动组织。

组建学校名教师工作室,是为了建立起名教师与青年教师之间合作互动培养人才的新机制,充分发挥学校高水平教师专业引领作用,使其成为优秀青年教师的集聚地、培养青年教师重要的发源地和未来名教师的孵化地,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一、职责1.培养名教师。

工作室领衔人为工作室其他成员的导师,负责制订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训课程、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使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

基础培养目标是工作室成员应在育英学校优秀教师成长“三级梯队”(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XX市优秀教师成长“五级梯队”(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教师-省特级教师)中相应提升一级或成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公认的知名教师。

2.引领教师成长。

名师工作室每年开设校级公开课或教育热点、难点论坛讲座至少4次,其中,工作室领衔人每年开1节校级以上公开课、作1次校级以上教师培训讲座或组织1次校级以上论坛(报告会、研讨会)。

3.引领教学改革。

在教学实践中引领课改实验、研究课堂教学,为课堂教学改革提供成功典型。

4.形成一批教科研成果:名师工作室须主持一个区级以上研究课题,每年每个成员至少在区级以上教育杂志发表论文1篇(整个工作室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文章不少于2篇)。

5.建立名师工作室平台。

平台应成为名师工作室的一个动态工作站、成果辐射源和资源生成站。

平台的点击量、质量及显现的效果将成为评估工作室的指标之一。

6.协助学校教科室开展相关学科的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活动。

二、条件1.领衔人领衔人由学校委派。

基本要求是: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善于学习;有强烈的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发展的愿望,理念先进,主动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及教学研究能力,具有独特的教学风格和教育艺术,教学质量高,在全区、市有较高知名度;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热心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有培训、指导教师的能力。

名师教研工作室的规章管理制度

名师教研工作室的规章管理制度

名师教研工作室的规章管理制度一、工作室的设立与管理1.1 工作室的设立名师教研工作室是学校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研究而设立的学术团队,由学校领导批准设立。

1.2 工作室的组织架构工作室由工作室主任、副主任以及工作室成员组成。

工作室主任由学校领导任命,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

1.3 工作室的职责工作室的主要职责包括:- 开展教学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 组织教师教学培训和专业发展活动;- 提供教学指导和咨询服务;- 发布教学成果和研究报告。

二、工作室成员的选拔与管理2.1 工作室成员的选拔工作室成员由工作室主任负责选拔,选拔标准包括教学水平、教学经验、教学研究能力等。

2.2 工作室成员的管理工作室成员应遵守工作室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完成工作室的任务。

工作室主任负责对工作室成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三、工作室的日常运行3.1 工作室例会工作室主任定期召开工作室例会,讨论教研进展、工作计划和问题解决等事项。

例会时间、地点和议程由工作室主任确定。

3.2 工作室活动工作室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包括教学观摩、教学讲座、教学研讨等。

工作室成员应积极参与活动,并提交教学研究成果。

3.3 工作室资源共享工作室成员应互相分享教学资源和经验,促进教学研究的深入开展。

工作室主任负责组织资源共享和管理。

四、工作室的评估与奖惩4.1 工作室的评估学校领导定期对工作室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教研成果、教学质量、工作室管理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工作室绩效考核的依据。

4.2 工作室的奖励对于在教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工作室成员,学校将给予奖励,包括表彰、奖金等。

4.3 工作室的处罚对于违反工作室规章制度或不履行职责的工作室成员,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降职等。

五、工作室的保障与支持5.1 经费支持学校将为工作室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用于教研活动、培训和研究成果的发布等。

5.2 学术支持学校将为工作室提供学术支持,包括教研指导、学术交流和专业培训等。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学校规章制度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学校规章制度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学校规章制度第一条名师工作室由挂牌名师和学科骨干教师共同组成,集教学、教科研、培训于一体。

名师工作室由广东省教育厅批准和授牌,实行省、市、县三级共建,按照属地管理、服务地方的原则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学校进行管理。

第二条名师工作室的申报条件1.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名师。

“名师”应是教书育人的模范、教学和科研的能手,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特级教师称号的中小学教师。

(2)获得广东省基础教育系统名教师称号的中小学教师。

(3)在所任教的学科领域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当地是被公认的学科带头人,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的优秀中小学教师。

具有履行名师工作室主要职责的必要条件。

第三条名师工作室的分布、申报和审批程序1.名师工作室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参照各地教育发展和名教师队伍建设的情况,以学段、学科统筹安排申报名额。

申报和审批的程序:由具备条件的学校组织教师自愿申报,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材料,经所在学校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市的名师及名师工作室进行复评,最后确定名师工作室并授予证书和牌匾。

第四条名师工作室的人员组成名师工作室由三部分人员组成,一是挂牌名师,主持工作室的全面工作,是工作室的责任人;二是工作室成员,由任教科目相同的骨干教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1人应来自名师任职学校,兼任名师助理),协助名师开展工作;三是学员,进行教育实习和接受培训的各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和青年教师,每期2-10人。

第五条名师工作室的主要职责1.加强师德建设。

挂牌名师要在师德方面率先垂范,通过言传身教帮助成员提升学识水平和师德修养,增强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承担省级骨干教师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并按当地教育部门的要求参与本地区教师培训和校本培训工作,成为骨干教师成长的摇篮。

3.负责指导学员制订专业发展计划,通过集体备课、双向听课、说课评课、案例分析、课例开发、课题研究和巡回讲座等形式,引导学员专业提升。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中小学名师工作室是由具有一定教学经验、教学成果突出,具备一定影响力的优秀教师组成的教学团队,旨在推动教学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

为了规范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制定以下办法:一、名师工作室的建设1. 名师工作室的设置应符合以下原则:充分调动优秀教师参与工作室建设的积极性;兼顾学科和类型的平衡,确保各个学科和不同类型的名师工作室均能发展;合理分布在不同学校,覆盖不同地区。

2. 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应经过评审,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公示,合格者得到命名与资金支持。

3. 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应确定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和职责,制定考核评价制度。

二、名师工作室的管理1. 名师工作室应设立负责人,担负工作室管理和组织工作,负责工作室规划、目标设定、工作总结等。

2. 名师工作室应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交流教学经验,分享教学资源,讨论教学问题,提高教学水平。

3. 名师工作室应与学校建立联系,参与学校教学改革和教师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的示范引领作用。

4. 名师工作室应积极申报教科研项目,组织教研活动,推动教师专业发展。

5. 名师工作室应进行定期的工作总结和评估,发挥评估结果的指导作用,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名师工作室的资金支持和保障1. 名师工作室应享受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组织活动、购买教学资源、开展研讨等。

2. 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应享受相应的教学岗位职称晋升和薪资待遇。

3. 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应得到相应的表彰和荣誉,提高名师工作室的社会声誉和影响力。

通过以上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可以为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提供参考和指导,推动中小学教师队伍的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名师工作室团队工作制度

名师工作室团队工作制度

名师工作室团队工作制度一、总则名师工作室是学校为了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而设立的一种组织形式。

名师工作室以教育教学研究为核心,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通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学术交流、观摩研讨等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为了确保名师工作室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名师工作室设主持人一名,负责工作室的整体工作。

主持人由学校在教育教学方面有较高造诣、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名师担任。

2. 名师工作室成员由学校优秀教师组成,成员数量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成员应具备教育教学能力,热爱教育教学研究,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3. 名师工作室设顾问团队,由学校教育教学专家、学者组成。

顾问团队为工作室提供教育教学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

三、工作职责1. 主持人职责:(1)制定工作室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室研究方向和目标。

(2)组织、协调工作室成员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

(3)定期组织学术交流、观摩研讨等活动,提高成员教育教学水平。

(4)定期向学校汇报工作室工作,接受学校指导和监督。

(5)指导下级工作室开展工作。

2. 成员职责:(1)参加工作室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积极参与课题研究。

(2)按照工作室工作计划,完成相应的教学改革实验任务。

(3)积极传播教育教学理念,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支持。

(4)协助主持人开展工作室各项工作,维护工作室声誉。

3. 顾问团队职责:(1)为工作室提供教育教学理论指导,帮助工作室解决教育教学问题。

(2)参与工作室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

(3)定期开展教育教学讲座,提高工作室成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

(4)监督工作室工作的开展,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制度1. 例会制度:名师工作室定期召开例会,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

主持人负责组织主持会议,成员积极参加。

2. 课题研究制度:名师工作室成员应结合自身教学实践,选择研究方向,开展课题研究。

名师教研工作室的规章管理制度

名师教研工作室的规章管理制度

名师教研工作室的规章管理制度一、工作室的设立和组织1.1 工作室的设立名师教研工作室是为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提高教学质量而设立的学术交流平台。

工作室由学校领导批准设立,并由专业素质较高的教师组成。

1.2 工作室的组织工作室设立一个主任,由工作室成员中选举产生。

主任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协助工作室成员开展教研活动。

二、工作室的宗旨和目标2.1 工作室的宗旨工作室的宗旨是通过教师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共同提高教学水平,促进教学改革和创新,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2.2 工作室的目标(1)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室成员应积极参预教学研究活动,探索和研究教学方法和策略,提高教学效果。

(2)提供教学资源:工作室成员应共享教学资源,包括教案、教学设计、教学素材等,为其他教师提供支持和匡助。

(3)开展教学培训:工作室成员应组织教学培训活动,提供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匡助其他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三、工作室的活动内容3.1 教研活动工作室成员应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包括教学观摩、教学交流、教学案例分享等,通过互相学习和借鉴,提高教学水平。

3.2 教学培训工作室成员应定期组织教学培训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讲座和培训,提供教学方法和策略的指导,匡助教师提高教学技能。

3.3 教学资源共享工作室成员应将自己的教学资源共享给其他教师,包括教案、教学设计、教学素材等,为其他教师提供参考和借鉴。

四、工作室成员的权利和义务4.1 权利(1)参预工作室的决策和管理;(2)享受工作室提供的各类教学资源和培训机会;(3)参预工作室组织的教研活动,并分享自己的教学经验。

4.2 义务(1)积极参预工作室的活动,包括教研活动和培训活动;(2)共享教学资源,为其他教师提供支持和匡助;(3)遵守工作室的规章制度,维护工作室的正常秩序。

五、工作室的管理5.1 工作室的会议工作室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工作室的发展和活动安排,制定相关决策。

5.2 工作室的经费管理工作室应建立经费管理制度,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透明管理。

学校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学校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学校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为规范学校名师工作室管理,发挥工作室在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探索并建立干部教师培养新机制,建设一支适应教育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干部教师队伍,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工作室的性质和任务工作室是由同一领域优秀教师共同组成的, 集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合作共同体,既是一个开放性的研修组织,也是一种研训一体的培训模式,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干部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努力打造一支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干部教师团队。

第二条工作室主持人应具备的条件(一)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是育人的模范、管理的行家、教学的能手、科研的领头人。

(二)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管理、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有鲜明的管理或教育教学个性特色,业绩突出,在区域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市级骨干教师以上称号,特别优秀的可放宽限制。

(三)有较强的教育研究和实践能力,主持或主研过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已结题。

能组织和指导干部教师进行课题研究,有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需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岁(女55岁)。

第三条工作室学员应具备的条件名师工作室学员条件:1.师德高尚,业务能力强,口碑好,所教学科成绩在区域内名列前茅。

2.为区级骨干教师,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校级骨干教师。

3.主持或主研区级及以上课题至少1项,或有1篇以上论文在公开刊物发表或在区级及以上赛说课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4.年龄男不超过48岁,女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第四条工作室主持人的确定(一)本人自荐。

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二)学校推荐。

学校按照条件对自荐人员进行认真评议,形成考核意见,上报区教委。

(三)审核认定。

区教委对学校推荐人员进行考查、考核,并征求相关专家意见,经审核通过后行文公布。

第五条工作室学员的确定(一)本人申请。

2023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2023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2023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第一条工作室定位1.1 本办法根据《中小学教师发展规划(2019-2025年)》的要求,旨在进一步提升小学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推动教师教育发展。

1.2 小学名师工作室是由具有突出教育教学能力和表现的小学教师组成的研究、实践和教学活动平台,旨在培养和发展优秀教师,促进教学改革和创新,提高小学教育质量。

第二条工作室创建2.1 工作室创建的条件包括:教师教育背景、教学经验、教学成果、教育理论研究和创新能力等。

2.2 教师通过申请,经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可以成立名师工作室。

第三条工作室运行3.1 工作室成员应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教学示范和教育教学交流活动。

3.2 工作室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定期汇报工作成果和效果。

3.3 工作室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改革和研究活动,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发展提供帮助和支持。

第四条工作室评价4.1 定期评价工作室的运行情况,包括组织和管理能力、教学研究成果和教学示范效果等。

4.2 根据评价结果,可以对工作室进行调整、继续支持或者取消支持。

第五条支持与奖励5.1 学校应为工作室提供必要的场地和设施支持,保障其正常运行。

5.2 工作室成员可以享受师资培训、学术交流和教学研究的机会和福利。

5.3 对于工作室成员在教学研究、教学示范和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果,学校可以给予奖励和嘉奖。

第六条其他6.1 工作室应遵守学校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保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学术道德。

6.2 如果工作室成员的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或违反相关规定,学校有权终止工作室的支持和资助。

6.3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以上即为2023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内容,旨在推动小学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学改革,提高小学教育质量。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小学名师工作室是指由一位或数位小学名师组成的研究、教研和实践平台,旨在提高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改革创新。

为了确保小学名师工作室的有效运行,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

下面是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基本内容:
1. 设立条件:小学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应该具备丰富的小学教学经验和优秀的教学成绩,同时还应该具备较强的教研能力和创新意识。

2. 组织架构:小学名师工作室应该设立负责人,并由其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教研项目的策划和实施。

3. 工作计划:每个工作室应该分别制定年度和学期的教研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4. 教研活动:工作室成员应该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包括教案研讨、教学观摩、研究讨论等形式,以提高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

5. 交流合作:工作室应该积极开展与其他名师工作室、学校和教育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共同研究和解决教育问题。

6. 成果评估:每年定期对工作室的教研成果进行评估,鼓励和奖励优秀成果,及时纠正和改进不足之处。

7. 共享资源:工作室应该建立共享教育资源的平台,分享优质教学资源和教学经验,提供互相借鉴和学习的机会。

8. 领导支持:学校应该给予小学名师工作室充分的支持和资源保障,如提供教研场地和设备,鼓励参加教育研讨会和培训等。

以上是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完善。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是指对于在中小学教育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通过设立名师工作室并进行科研、教研、教学等活动的管理办法。

一、建设条件1. 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对象应为具备教育教学经验丰富、业绩卓著的中小学教师;2. 名师工作室的建设需有明确的教育教学改革目标和计划,并有相关科研、教研项目或课题;3. 名师工作室需有必要的经费支持和师生资源保障。

二、建设程序1. 教师申报:教师通过学校的正式渠道向学校提出名师工作室申请,并提交个人简历、教育教学成果等相关材料;2. 学校审核:学校对教师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对教师的业绩进行评估;3. 学校批准:学校根据专家评估结果和教师的申请情况,决定是否批准设立名师工作室;4. 工作室建设:获得批准后,教师与学校共同制定工作室的建设方案,并进行实施;5. 评估与管理:学校对名师工作室进行定期评估与管理,根据工作室的表现进行奖励或调整。

三、管理要求1. 工作室的成员应定期参加教研、科研活动,并及时发布成果;2. 工作室应与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与其他教师开展合作共享;3. 学校应为工作室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师生资源支持;4. 学校应定期对工作室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奖励或调整。

四、奖励措施1. 名师工作室获得优秀评估结果,学校可给予一定经费奖励和荣誉称号;2. 工作室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级教育教学科研奖励,学校可给予一定经费奖励和荣誉称号;3. 工作室成员获得个人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学校可给予一定经费奖励和荣誉称号。

中小学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办法的制定旨在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发展。

通过建设和管理名师工作室,可以为教师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与目标随着教育发展的快速进步,名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教育教学的一种重要方式,能够提升学校和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改革和发展。

为此,本方案旨在介绍名师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旨在引导学校教师积极参与名师工作室建设,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的科研和教学改革。

二、项目内容1. 名师工作室的定义名师工作室是以学校优秀教师为核心,按照一定的组织管理形式,集中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的组织单位。

名师工作室旨在通过教师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培养教师的教育科研能力。

2. 名师工作室的建设要求(1)选聘优秀教师:选取学校中具备一定教学经验和教育教学能力的优秀教师担任名师工作室成员。

选聘优秀教师应综合考量教师的教学经验、获奖情况、教学评价等因素。

(2)制定工作计划:名师工作室成员应按照工作计划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定期组织会议讨论成果和交流经验。

(3)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名师工作室成员应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深入研究教材内容和教学方法,提出创新教学方案和教材改进意见。

第1页/共4页(4)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名师工作室成员应积极参加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三、管理实施方案1. 名师工作室管理机构的建设(1)成立名师工作室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研组长、名师工作室负责人等组成,负责协调和管理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和发展。

(2)制定管理规范和制度:建立名师工作室管理规范和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权责,规范工作流程和管理程序。

2. 名师工作室的运行机制(1)定期召开名师工作室会议:“月会议制”或“季度会议制”,集中讨论和交流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和经验。

(2)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名师工作室成员应定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撰写研究报告并在会议上进行分享和讨论。

(3)组织培训和交流活动:定期组织名师工作室成员参加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范文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范文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小学名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小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小学名师工作室是指由小学优秀教师组成的、具有一定独立办学特色和创新实践的学校内专业学习和研究团队。

第三条小学名师工作室依托学校,组建学校名师工作室联席会议,加强管理和指导。

第四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成立要符合法律法规和教育部门的相关政策要求。

第五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管理、评价和奖励应当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应当充分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七条小学名师工作室应当注重与专业教研、教育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与交流,形成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

第八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应当注重激发教师的内在动力,推动教师的专业发展和职业成长。

第二章成立和管理第九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成立应当经过学校讨论和教师投票表决,以绝大多数教师赞成的方式确定。

第十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小学名师工作室的指导教师必须拥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具备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经验。

(二)小学名师工作室必须明确的团队目标和工作计划。

(三)小学名师工作室必须有相应的场地和设备支持。

(四)小学名师工作室的成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发展潜力。

第十一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

(一)小学名师工作室设立指导教师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小学名师工作室设立学习组,进行交流和分享,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三)小学名师工作室设立研究组,开展研究和创新实践。

(四)小学名师工作室设立评价组,对工作室的成果和绩效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小学名师工作室应当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场地和设备,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三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一)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规划的研究和制定。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

名师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一、确定目标和定位名师工作室的建设旨在培养优秀教师,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为实现这一目标,名师工作室的定位应明确,以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师专业发展为核心,打造一个集教学、研究、培训于一体的教师发展平台。

二、组建团队名师选拔:从校内优秀教师中选拔具有良好教育教学业绩和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师担任名师。

团队组建:根据学科特点和教育研究领域,组建专业团队,吸纳不同年级、不同学科的教师参与。

明确分工:名师负责工作室的整体规划和活动组织,其他团队成员根据自身特长和专业领域进行分工合作。

三、制定规章制度工作室管理规定:明确工作室的管理架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室运行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学术道德规范:制定学术道德规范,要求所有成员遵守学术诚信,树立良好的学术风气。

成果评价标准:制定成果评价标准,对工作室成员的学术成果、教学成果等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价。

激励制度:建立激励制度,通过奖励机制激发工作室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开展研究和培训课题研究:根据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确定研究课题,组织团队成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教育教学研讨:定期组织教育教学研讨活动,分享教育教学经验,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培训提升:针对教师的不同发展阶段,开展针对性的培训课程,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学术交流:加强与其他学校、教育机构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拓宽教师的学术视野和思维。

五、推广和应用成果成果总结提炼:对工作室的研究成果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和案例。

推广方式多样化:通过举办学术会议、研讨会、公开课等形式,将工作室的成果向全校、全市乃至全省推广。

成果应用实践:将工作室的成果应用到实际教学中,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反馈与改进:对推广和应用成果进行跟踪反馈,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室的工作。

成果辐射影响:通过名师工作室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更多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发展,提升整个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

校级名师工作室组建管理方案办法

校级名师工作室组建管理方案办法

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实验小学校校级名师工作室组建管理方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推行“名师培养工程”,建立健全优秀教师发展平台和培养体系,充分发挥名师的引领、示范、指导和辐射作用,从而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

结合我校本质,特拟定本方法。

第一条校级名师工作室的性质与要旨校级名师工作室,是在学校的领导下,以学科专业特色或在全区享有极高有名度的名师姓名命名的学术活动组织,是由同一学科领域骨干教师共同组成的,集授课、教研、培训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团队。

校级名师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打造一支在全区致使全市学校教育领域中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团队。

经过对有潜质的青年教师进行集中指导培训,带动更多的教师成长为名师及学科骨干。

第二条校级名师工作室的组成与选拔校级名师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和工作室协研成员、学员组成,主持人推行任期制,每届任期 3 年。

首批名师工作室数量限制在四个以内,今后成熟一个建立一个。

(一)校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选拔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崇敬,敬爱组织、遵从安排,以全局为重,事事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拥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

3、乐于奉献,善于学习,热忱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拥有团队合作精神。

4、业绩突出,拥有市、区级骨干教师称号(或市、区级优秀教师),在渝北区有较高理论及实践水平的任职优秀教师。

5、身体健康,能够肩负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6、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开设网上交流平台及相关技术操作。

(二)校级名师工作室协研成员的选拔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专业思想坚固,专业基础厚实,肯吃苦,善研究,拥有必然的教育授课智慧,拥有优秀发展远景的优秀中青年教师。

2、具备优秀的师德师风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敬爱组织、遵从安排,能够肩负相应的职责任务。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模版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模版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模版一、总则为规范和管理小学名师工作室,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工作室的设立1. 工作室的设立应符合以下条件:(1) 名师工作室的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的教育教学素质和教育管理能力;(2) 名师工作室所属学校应具备相应的师资力量和教育资源支持;(3) 名师工作室的设立应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教学需求。

2. 设立名师工作室的程序:(1) 学校根据需要确定工作室的设立,制定工作室设立方案;(2) 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设立工作室,并提交相关申请资料;(3)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批准设立工作室;(4) 学校将工作室的设立结果通知申请人,并进行具体安排和指导。

三、工作室的管理机构与责任1. 名师工作室设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组成。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作室的设立、管理与评估工作,制定工作室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

2. 工作室负责人对工作室的管理、运行及成果负责,并组织教师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专业发展活动。

3. 工作室负责人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 组织制定工作室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任务;(2) 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探索教育教学新方法和新思路;(3) 组织开展教学辅导和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4) 配合学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5) 组织评估工作,汇报工作成果和经验。

4. 工作室成员应严格按照工作室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专业发展活动,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

四、工作室的活动与项目1. 工作室应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包括但不限于教材研究、教学方法研究、学科前沿研究等。

成果可通过论文、研究报告等形式发布。

2. 工作室应组织开展教学辅导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课堂观摩、教学设计指导、教学反思研讨等。

3. 工作室应组织开展教师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理论培训、教学技能培训、教育心理学培训等。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小学名师工作室是指由小学教师组成的,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为目的的工作组织。

为了保证小学名师工作室的有效运转和管理,有必要制定一套管理办法,以下是一些建议的管理办法:
1. 工作室组建和评选
(1)组建:学校根据需要和教师自愿原则,组织教师自愿申请成立工作室,教师需提交简历和个人教育教学研究计划。

(2)评选:由学校的专家评审组成员对申请教师进行评审,评分标准包括教学水平、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等方面。

2. 资金保障
学校应为工作室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用于购买教育教学资源、参加学术交流、举办教研活动等。

3. 专业成长计划
学校应为参与工作室的教师制定个性化的专业成长计划,根据每位教师的需求和特长,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4. 教研活动
学校鼓励工作室成员积极参与教研活动,组织定期的教研会议,分享教学经验和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5. 学术交流
学校应鼓励工作室成员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等,提升教师的学术水平。

6. 考核评估
学校应设立定期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工作室成员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措施。

7. 成果展示
学校应鼓励工作室成员将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进行展示,包括举办教学展示活动、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等,提升学校的声誉和影响力。

以上是一些建议的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具体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范本(2篇)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范本(2篇)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范本一、总则1.1 为加强对小学名师工作室的管理,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和教学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各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和管理。

1.3 小学名师工作室是指由学校确定的、以提升教学质量为目标,由优秀教师自愿组建,开展教学研究与交流,带动教师专业成长的组织形式。

二、建设与认定2.1 学校应根据教师教学水平、教学质量和学科发展需要等因素,确定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建设指标。

2.2 教师须提供个人教学成果和研究项目的申报材料,并由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2.3 小学名师工作室的认定周期为三年,期满后继续评估,评估合格的可延续认定。

2.4 认定小学名师工作室的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工作内容与要求3.1 小学名师工作室应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为导向,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和交流。

3.2 小学名师工作室应以学科为基础,促进学科教育的研究与创新。

3.3 小学名师工作室应注重实践探究,鼓励教师在教学中开展创新实践活动。

3.4 小学名师工作室应及时总结教育教学成果,开展教学研究成果的宣传与推广。

四、支持与保障4.1 学校应提供相应的场地和设备支持,满足小学名师工作室的教学研究需求。

4.2 学校应为小学名师工作室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用于教学研究项目的开展。

4.3 学校应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保障小学名师工作室正常运行,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4.4 学校应对小学名师工作室的教师进行相应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升其专业能力和学习水平。

4.5 学校应加强对小学名师工作室的宣传与推广,树立典型示范作用,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五、考核与评估5.1 学校应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机制,对小学名师工作室的教学研究和交流活动进行定期评估。

5.2 考核评估应从教师的教学成果、研究项目的质量和团队合作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模版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模版

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学名师工作室的管理,提高工作室的教学质量和运行效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小学名师工作室是指由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和教育教学能力的骨干教师组成的学术研究和教研团队。

第三条小学名师工作室的目标是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推动学校整体教学水平的提升。

第四条小学名师工作室对内开展教学研究、教学设计和教师培训,对外与其他学校和教育机构交流合作。

第五条小学名师工作室依托学校,享受学校提供的资源和支持。

第二章组建与评选第六条学校根据教师的教学经验和教育教学能力,以及对学校教学发展的贡献程度,组织评选名师工作室的骨干教师。

第七条组建名师工作室的骨干教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能力突出;(二)带领学生取得较好的教学成果;(三)具备教学设计和教学研究的能力和潜力;(四)被评为学校或区县级优秀教师。

第八条组建名师工作室的骨干教师应当在学校提供的申报表上详细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

第九条学校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名师工作室进行评审,并确定名师工作室的组建。

第十条名师工作室一般由3-5名骨干教师组成,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人数。

第三章权益与责任第十一条学校为名师工作室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包括教学软件、图书、教研资料等。

第十二条学校支持名师工作室申请专项经费,用于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教师培训等活动。

第十三条名师工作室享有使用学校教学设备、教室、实验室等教学资源的权益。

第十四条名师工作室有权利在校内、校外开展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等活动。

第十五条名师工作室应当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安排开展教学活动,并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评估和教学研讨。

第十六条名师工作室应当按照学校的要求报送教学研究成果和教师培训情况,并做好相关档案记录。

第四章日常管理第十七条名师工作室设立负责人,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室的日常管理。

第十八条名师工作室应当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教学改革方案、教师培训计划和教学研究课题等。

校级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校级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XX市职业技术学校校级名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印发<XX市贯彻落实《自治区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重点任务暨分工方案>的通知》(卫政办发〔2020〕88号)以及《XX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发挥名优教师队伍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发展、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现就XX市职业技术学校校级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目标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加大校内专业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形成以名师为核心的高层次骨干教师团队和专家型的教师研究群体,为我校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与人才保障。

二、工作任务(一)打造优秀教师团队。

以名师示范引领为主导,在工作周期内培养工作室成员成为在某一专业方向或课程方向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知名教师,使成员逐步形成具有引领性的教育教学风格和教育教学特色。

通过名师的示范引领和指导培养,骨干成员在入选市级或以上骨干教师、人才培养工程、获得人才称号以及成长为技师以上高技能人才方面有明显提升,形成人才梯次队伍培养结构。

(二)开展专业内涵建设。

充分发挥名师工作室在专业建设中的统领与带动作用,推进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革,以实现内涵驱动式发展、提升专业整体实力,彰显办学特色。

通过专业建设,加强名师工作室团队建设,提升名师工作室统领专业建设项目的能力。

(三)开展教育课题研究。

名师工作室为专业技能人才培养、校企融合、专业课程建设等提供智力支持。

应积极开展专业领域技术革新,探索信息化教学技术改革,加快推进“学中做、做中学”的教学步伐,提升教师技术实力和教研水平。

工作室成员每学年至少承担不少于1次的专题讲座或专业培训。

带头参加市级以上的课题研究,每学年至少撰写1篇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四)带动“互联网+教育”。

在学校网络平台建立工作室资源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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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名师工作室组建管理办法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实验小学校校级名师工作室组建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实施“名师培养工程”,建立健全优秀教师发展平台和培养机制,充分发挥名师的引领、示范、指导和辐射作用,从而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校级名师工作室的性质与宗旨校级名师工作室,是在学校的领导下,以学科专业特色或在全区享有极高知名度的名师姓名命名的学术活动组织,是由同一学科领域骨干教师共同组成的,集教学、教研、培训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团队。

校级名师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打造一支在全区乃至全市学校教育领域中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团队。

通过对有潜质的青年教师进行集中指导培训,带动更多的教师成长为名师及学科骨干。

第二条校级名师工作室的组成与选拔校级名师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和工作室协研成员、学员组成,主持人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3年。

首批名师工作室数量限定在四个以内,以后成熟一个成立一个。

(一)校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选拔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尊重组织、服从安排,以大局为重,事事能起到表率带头作用。

2、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具有较强的专业引领、培训指导和组织协调能力。

3、乐于奉献,善于学习,热心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4、业绩突出,具有市、区级骨干教师称号(或市、区级优秀教师),在渝北区有较高理论及实践水平的在职优秀教师。

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6、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开设网上交流平台及相关技术操作。

(二)校级名师工作室协研成员的选拔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专业思想稳固,专业基础厚实,肯吃苦,善钻研,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智慧,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优秀中青年教师。

2、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尊重组织、服从安排,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

3、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力,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已崭露头角,获过区级以上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称号;在渝北区同一学科内有较显著影响和认知度;在学校各项活动中积极参与,全校教师认同并获得较好成绩的优秀教师。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5、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进行网络交流及相关技术操作。

(三)校级名师工作室学员的选拔1、热爱教育事业,工作积极肯干,有发展潜力,不计得失,肯吃苦,善钻研,在工作中不断追求进步的有志青年教师。

2、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尊重组织、服从安排。

3、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进行网络交流。

第三条校级名师工作室的职责任务校级名师工作室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培训中青年教师,开展教育教学重点问题研究,加强学科教学教研团队建设,解决学科教学难题,引领学科教学健康发展。

具体职责如下:(一)培养、培训教师制订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工作周期内培养工作室成员成为在某一方面学有专长、术有专攻的知名或骨干教师,促进其专业化发展,使学员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风格和教育教学特色。

发挥其成员在本学科中的示范、辐射和带头作用,力争形成名优群体效应。

根据需要参与区、校开展的教师培训工作。

(二)课题研究校级名师工作室以工作室主持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工作周期内要完成1项区级以上重点研究课题并取得成果,撰写出一定数量的高质量教育科研论文或专著,促进学科教学的理论建设。

(三)教学指导积极开展课堂诊断、问题研究、考试研究、专题讲座、课题带动、读书交流、观摩考察等活动,不断更新中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观念,提高他们的课堂驾驭能力,辅导他们在各级各项竞赛活动中获奖。

(四)成果辐射校级名师工作室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应以论文、著作、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专题记录片、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在校级、结对帮扶、学科联盟学校以及区级范围内介绍、推广。

工作周期内,工作室主持人应带领工作室成员开设一定数量的校级以上公开课、培训讲座或教学论坛(报告会、研讨会)。

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到学科联盟学校、结对帮扶学校送教。

(五)在线研讨依托学校校园网站,建立专题网页,并和市、区兄弟学校及学科教师建立网络教研联盟,以互动的形式与学科教师交流教育教学信息,传播先进教育理念,开展网络教学研究和课程教学研讨,使不同学校的学科教师有交流的固定平台。

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缔结学科友谊,促进共同提高,。

第四条校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及成员的职责任务(一)主持人的职责任务1、根据规定,全面负责校级名师工作室的组建工作,制定工作方案、三年发展规划和每学年工作计划,确定工作室成员的培养目标和针对性、实效性的培养措施。

2、主动传授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发挥辐射和引领作用。

针对每一个学员的特长,对学员实施全程培训指导,引领学员提高综合素质。

在任期内,培养(带教)本学科5-7名学校优秀教师,促进其专业化发展,使他们成长为学校学科骨干。

3、每期,本校内评课不少于8节,校级以上或结对学校公开示范课不少于1节,举办校级以上专题讲座不少于1次。

4、定期组织工作室学员开展理论学习及研讨,每月至少1次,每次集中研讨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有研讨交流记录。

每学期提交工作室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告1份。

5、任期内,至少主持并解决1个有价值的重大教育教学问题,主持并完成1项区级以上课题,至少有2篇以上研究报告或论文在区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或获奖。

6、及时整理和妥善保存校级名师工作室活动记录、研究成果资料,负责建好校级名师工作室和学员档案,接受上级教育管理部门指导、检查、评估和工作室的年度过程性考核和周期终结性评估。

(二)工作室协研成员的职责任务1、遵守校级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善于向名师学习,不断改进学科教学,总结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在名师的引导下与工作室其他成员合作交流,共同成长。

2、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每学年初制定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学年末进行书面总结,每半期在名师工作室交流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做好各种研修活动记录,提交研修总结。

3、每期,本校内评课不少于5节,上校级公开示范课不少于1节,积极参加区级以上赛课活动,提交优秀教学设计和优质课例实录各1份。

4、不断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每学期至少研读1本教育教学专著,撰写2篇读书笔记,每学年完成1篇教育教学论文并在区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或获奖。

5、指导和帮扶青年教师,实行师徒结对制。

首批工作室每名成员结对指导1-2名青年教师,经常听课、评课,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积极参加校级、区级开展的各项教育科研活动,并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

6、帮助工作室主持人维护运行工作室网页,积极开展在线互动式研讨,为名师工作室网页提供动态的教育教学信息或资源,并为学科教师提供网上答疑等服务。

(三)工作室学员的职责任务1、遵守校级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善于向老师学习,不断改进学科教学,总结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2、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每学年初制定个人专业发展研修计划、学年末进行书面总结,每期在名师工作室交流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

3、积极参加校、区级以上赛课活动,每期提交优秀教学设计和优质课例实录各1份。

4、不断钻研教育教学理论,每学期至少研读1本教育教学专著,撰写1篇读书笔记。

5、积极开展在线互动式研讨,为名师工作室网页提供动态的教育教学信息或资源。

第五条建立程序(一)确定主持人校级名师工作室设主持人一名,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填写相关材料,并至少三名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教研组长、年级组长、获市区优秀教师均可)的联名推荐,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再经教师大会民主表决,公示后无异议确定。

(二)选拔协研成员公布校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单及相关资料、工作室工作方案、工作室选聘协研成员要求。

根据组建成功的校级名师工作室要求,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自愿申请、将相关材料交学校教科室,经审核符合要求的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后,确定为工作室协研成员。

工作室协研成员首批原则上不超过五名。

(三)挂牌运行学校根据工作室学科特点或名师姓名等多种形式选择命名各名师工作室,授予证书和牌匾,工作室依据有关规定,按计划开展工作。

(四)招收工作室学员工作室协研成员有义务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实行师徒结对制。

青年教师可根据校级工作室学科特点,根据学员选拔要求,自愿申请,首批每名工作室成员结对指导1-2名青年教师,学员纳入工作室管理范围。

(五)资料完善校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将本工作室工作方案、成员组成情况、任期发展目标等相关资料报教科室存档备案,工作室自己做好工作资料完善及保存。

第六条保障措施(一)条件保障校级名师工作室由学校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并适当减少主持人的日常教学和其他一般性工作。

学校为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安排工作室成员的工作时间和教学任务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二)经费保障1、经费总额:校级名师工作室经费由学校负责核拨,经费实行单独列支,专款专用。

工作室经费由业务活动经费、奖励经费及主持人工作补贴三部分组成。

业务活动经费暂定每个工作室(待定,经行政会研究)元/学期,奖励经费依据每学期考核结果而定,主持人工作补贴暂定每月(待定,经行政会研究)元,协研成员每月补贴(待定,经行政会研究)元,主持人和成员均计工作量两课时。

2、经费使用:业务活动经费采取报帐制,由工作室主持人将用于工作室学习、研究或购买书籍资料的相关费用按学校统一的报帐制度使用经费。

名师工作室成员的补贴每月发放。

第七条管理机构及职责为加强对校级名师工作室的领导和管理,学校成立由汪官荣校长任组长、肖莉书记任副组长的“渝北区空港实验小学校级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各部门正职为组员。

教科室负责名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对校级名师工作室的建设及发展、学习、参训、交流、科研、服务教学、示范引领、个人成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相关情况交领导小组审核。

校级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和协调校级名师工作室开展各项工作,审查工作室培养目标和组建方案,负责落实相关经费,协调有关部门为工作室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和提供相关支持。

第八条考核评估(一)对校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考核1、考核内容。

依据校级名师工作室的职责任务,主要考核工作室自身建设发展情况、工作室在培养和指导教师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工作室在教育教学科研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主持人的职责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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