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间的勾稽关系
财务报表间的勾稽关系
财务报表间的勾稽关系:1、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损益表中“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
2、资产负债表中期末“应交税费”期末数=应交增值税(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增值税)+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各项税费)+应交所得税(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所得税)+应交税费期初数-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金额。
这几项还必须与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相互联系。
这其中按损益表计算各项目计算方法如下:①本(上)应交增值税本期金额=本(上)损益表中的“营业收入”*17%-本(上)期进货*17%;②本(上)期营业收入=本(上)期损益表中的“营业收入”金额③本(上)进货金额=本(上)期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期末金额+本(上)期损益表中“营业成本”金额-本(上)期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期初金额④本(上)期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本(上)期损益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⑤本(上)期应交所得税=本(上)期损益表中的“所得税”金额⑥本(上)期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本(上)期应交增值税*(7或5%+3%)⑦若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以上都不考虑,可以用以下公式:⑧应交增值税=损益表中“营业收入”*3%,(报表中的营业收入是不含税价)。
⑨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应交增值税(损益表中“营业收入”*3%)*(7或5%+3%)⑩应交所得税=损益表中的“所得税”金额3、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资产负责表中“货币资金”期末金额-期初金额4、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损益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按损益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计算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参照前面计算方法得来))+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帐款”期初数-“应收帐款”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应收票据”期末数)+(“预收帐款”期末数-“预收帐款”期初数)-当期计提的“坏帐准备”。
财务报表的12种勾稽关系
模糊的勾稽关系
• 这里提到的“模糊”意指数据间不能形成精确的 等式关系,但是却能够大致相等或形成比例关系。 这类勾稽关系容易体现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可 以成为识别财务造假的利器。
模糊的勾稽关系
• 4.营业收入与应收账款 • • 营业收入与应收账款的比值即应收账款周转率, 正常情况下应收账款周转率会保持相应稳定,如 果应收账款增幅比例大于营业收入增幅比例,应 关注应收账款造假,此外也可能是行业发展呈颓 势,下游企业经营状况不良,造成大量的应收。
模糊的勾稽关系
• 9.货币资金、短期借款、资产与营业收入 • • 如果货币资金过高,且与资产变动不成比例,或 者与营业收入变动不成比例,或者是货币资金与 短期借款同时位于高值,有可能是货币状况异常, 比如银行账户被查封、存单被质押或被关联方占 用。
模糊的勾稽关系
• 10.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营业成本 • • 企业的营业成本主要就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支 出加上部分折旧与摊销。排除应付账款变化的影 响,如果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幅远 高于营业成本,那么就应当关注这部分现金的去 向和用途,可能存在虚构营业收入的情况,也可 能存在将该部分现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模糊的勾稽关系
• 7.营业收入、营业利润与税费 • • 由于税法规定和会计准则的计量方式有很多不同之处, 也因为税收筹划的存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与税费 之间很难形成精确的比例关系。但是,上述不同之处 的影响并不是非常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与税费大 体上应当是一种比例关系。如果营业收入、营业利润 的增幅远高于税费(特别是增值税与所得税),也可 能意味着营业收入与营业利润存在水分,还可能存在 偷税漏税等刑事风险。
模糊的勾稽关系
•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 • • 如前所述,两者间经过一系列的调整可以达成精 确的等式关系。抛开精确的等式关系不谈,如果 净利润增幅远高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应关注与1中相同的情况,也就是说,企业没有业利润、营业成本与销售费用 • • 正常情况下,三者应为近似比例变动关系,如果 营业利润增幅远高于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营业 利润造假的可能性就比较高,例如可能通过关联 方支付费用的方式降低支出,也可能是虚构了营 业收入。
三张财务报表的表间勾稽关系
三张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精确的勾稽关系利润表:收入-费用=利润;利润分配表:期末未分配利润=期初未分配利润+净利润-股利分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期末所有者权益=期初所有者权益+净利润+当期股东投入-股利分配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模糊的勾稽关系报表中的某些项目之间存在勾稽关系,在某些假设前提和条件下可以构成等式。
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一般与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年末数年初数之差相等,前提是企业不存在现金等价物。
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等项目之间存在勾稽关系;(可以简单估算:营业收入--应收账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然,还要考虑应交税费中的有关税金的变动数)计算销售所得现金应该是:本期商品销售净额+本年发生的销项税的数-应收帐款净额增加数(期末和期初对比)-应收票据增加数+预收帐款增加数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成本”、现金流量表中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账款”等项目之间存在的勾稽关系。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怎么核算理论上的公式为: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预付账款增加+存货的增加+应付账款的减少+应付票据的减少+应缴税费应增值税进项税额;实务工作还要剔除以下内容: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应增值税进项税额中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有关的部分;计入制造费用中的累计折旧;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发生额中大额的未付现金部分(比如往来款项对冲)。
报表分析者需要掌握,在何种情况下这些项目之间会构成等式,在何种情况下这些项目之间无法构成等式,在何种情况下这些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会被破坏。
(这种破坏,是可以修复的,可以根据具体经济业务具体分析)分析者没有付给供应商的,在关注这个项目时,一个是金额大小,二是欠了谁的,三是欠人家多长时间了,这个项目反映的是本企业运用其他企业的资金的多少。
财务三大报表勾稽关系
一、表内勾稽关系在财务报表中,有些勾稽关系是精确的,即各个项目之间可以构成等式;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相对于表间关系而言,表内关系是简单的;1、资产负债表最重要的一个“勾稽关系”就是资产等于负债加上权益;也就是说,企业现在拥有的一切,不外乎来源于两个方面,一个是本来就是自己的,另一个就是借来的,自己有的再加上借来的,当然就是现在拥有的一切;在会计上,目前我拥有的一切就叫资产,而借来的钱就是负债,自己的就叫权益;这就是资产负债表最重要的内部“勾稽关系”;2、利润表最重要的一个“勾稽关系”就是收入减去成本费用,等于利润;3、现金流量表主要是告诉我们,在一段时间里,这个公司收进了多少现金,付出去了多少现金,还余下多少现金在银行里;最重要的一个“勾稽关系”就是流入的现金减去流出的现金,等于余下的现金;二、表外勾稽关系对于财务报表分析而言,更为重要的另一种不太精确的勾稽关系,即报表中的某些项目之间存在勾稽关系,在某些假设前提和条件下可以构成等式;反映的区间上看,现金流量表与损益表是一致的,资产负债表是一个时点报表,而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是一个时期报表;从核算方法上看,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存在差异,后两者是权责发生制,前者是收付实现制;损益表可以与资产负债表建立直接的联系,但如果通过现金流量表,往往能找到一些更直接具体的关系,这里重点探讨三张表的勾稽关系,特别是现金流量表在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之间的衔接关系;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间接法是以本期净利润为起算点,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以及有关项目的增减变动,据此计算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2、资产负债表中期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增值税+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各项税费+应交所得税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所得税;这几项还必须与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项目相等;3、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资产负责表中“货币资金”期末金额-期初金额4、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损益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按损益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计算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参照前面计算方法得来+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期初数-“应收账款”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应收票据”期末数+“预收账款”期末数-“预收账款”期初数-当期计提的“坏账准备”;5、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损益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其他支出支出”+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期末价值-“存货”期初价值+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参照前面计算方法得来+“应付账款”期初数-“应付账款”期末数+“应付票据”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预付账款”期末数-“预付账款”期初数6、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资产负债表中“应付工资”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福利费”期末数-期初数现在统一在“应付职工薪酬”中核算+本期为职工支付的工资和福利总额;包含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里面7、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及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损益表中“所得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本期损益表中营业收入计算的各项税费”8、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剔除各项因素后的费用:损益表中“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增加额期末数-斯初数也就是计入各项费用的折旧,这部分是没有在本期支付现金的”-费用中的工资已在“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中反映;9、现金流量表中“收回或支付投资所收到或支付的现金”=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初和各项长期投资科目的变动数;10、现金流量表中“分得股利,债券利息所收到的现金”=损益表中“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股利”期末数-期初数-“应收利息”期末数-期初数;11、现金流量表中“处置或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收到或支付的现金”=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其他科目变动额增加了计入收到的现金流量中,减少了计入支付的现金流量中;三、勾稽关系的破坏与修复报表分析者需要掌握,在何种情况下这些项目之间会构成等式,在何种情况下这些项目之间无法构成等式,在何种情况下这些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会被破坏;这种破坏,是可以修复的,可以根据具体经济业务具体分析分析者应该考察报表中这些相关项目之间的关系,并从报表及报表附注中发现相关证据,进而形成对分析对象的判断;例:一位股票投资者在阅读上市公司年报中发现了一个有趣的问题;在某上市公司2004年的年报中,利润表中200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亿元,现金流量表中2004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亿元,收入与现金流相差1亿多元;同时在资产负债表中,公司2004年年末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计只有近亿元;这使这位分析者产生了疑惑,近一个亿的收入为什么在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中未能体现出来究竟是该公司的报表存在问题,还是什么原因这位分析者注意到了三张表之间的勾稽关系;他的基本思路是:对于利润表中所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企业要么收到现金,则反映于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要么形成应收款项,反映于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但是,正如前面所指出的那样,这种勾稽关系的成立依赖于某些前提条件;导致上述情形出现的常见原因有以下几类:①企业在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时,既没有收到现金流,也没有确认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如,企业在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时冲减了“应付账款”;企业在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时冲减了以前年度的“预收账款”;企业在补偿贸易方式下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时冲减了“长期应付款”;企业用以货易货方式进行交易,但不符合非货币性交易的标准补价高于25%等等;②企业在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时,同时确认了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但是其后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的余额减少时,企业并非全部收到现金注意报表中“应收账款”项目是应收账款余额扣除坏账准备后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如: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企业对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对方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或者以低于债务面值的现金抵偿债务;企业年内发生清产核资,将债务人所欠债务予以核销;企业利用应收账款进行对外投资;企业将应收账款出售,售价低于面值;企业将应收票据贴现,贴现所获金额低于面值;企业给予客户现金折扣,收到货款时折扣部分计入了财务费用;企业委托代销产品,按照应支付的代销手续费,借记“营业费用”,同时冲减了应收账款等等;③企业合并报表范围发生了变化所致;如,企业在年中将年初纳入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出售或降低持股比例至合并要求之下,则在年末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子公司出售前的利润表纳入合并范围,但资产负债表没有纳入,故此使得勾稽关系不成立;分析者可以通过阅读报表及相关附注证实或证伪上述三类原因的存在;如果没有发现上述原因及其他特殊原因存在的证据,那么很有可能是该公司的报表存在问题,则分析者需要重点关注该公司的收入确认、应收账款与其他应收款、现金流量的归类等;通过对上述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基于报表勾稽关系的财务报表分析是一种更为注重对报表结构、报表各项目间关系理解的财务分析思路,它更强调从报表来看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它更注重识别企业财务报表是否存在粉饰和错误;由于在我国现阶段,现实中存在着相当一部分的虚假会计信息,报表粉饰行为盛行,所以应该强调基于报表勾稽关系的财务报表分析;。
四张财务报表的表间勾稽关系解读
四大财务报表的表间勾稽关系解读1、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间的勾稽关系根据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投资、复核、匡算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的公道性。
如关注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中没有投资项目而利润表中却列有投资收益,以及投资收益大大超过投资项目的本金等异常情况;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金额、复核、匡算利润表中“管理费用——折旧费”的公道性。
投资人可以将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项目期末与期初的差额,与固定资产均匀原始价值比较,匡算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与企业往年以及行业均匀水平比较,复核折旧用度颊贯的总体公道性;根据资产负债表交易性资产、长期借款均匀余额以及借款利息率,复核、匡算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其主要构成为借款利息)的公道性;(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与(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数据勾稽关系是否恰当。
留意(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本年累计数”栏的数额应即是“未分配利润”项目“上年数”栏的数额,应即是(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期初数。
2、资产负债表与现金流量表间的勾稽关系关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期末与期初差额,与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勾稽关系是否公道。
一般企业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所包括的内容大多与“货币资金”口径一致;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的增加(减少),一般对应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流进量或流出量的减少(增加)。
投资者应留意关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项目的变动(期末与期初差额),与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变动关系是否公道;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增加或减少,一般对应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的增加或减少;根据资产负债表中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项目的增减变动金额,复核现金流量表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公道性等。
3、资产负债表与所有者权益变动间的勾稽关系资产负债表同损益表之间的关系主要是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期未数减往期初数即是损益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由于,资产负债表是一个时点报表,而损益表是一个时期报表,两个不同时点之间就是一段时期,这两个时点上的未分配利润的差额,应该即是这段时期内未分配利润的增量。
财务报表中必须掌握的五大勾稽关系
财务报表中必须掌握的五大勾稽关系财务报表啊,就像是一个神秘的魔法世界,里面藏着企业经营的各种秘密。
而那五大勾稽关系呢,就如同魔法世界里的五把神秘钥匙,掌握了它们,你就像拥有了魔法棒一样厉害。
先说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勾稽关系吧。
这就好比是一对夫妻,资产负债表是稳重的丈夫,利润表是活泼的妻子。
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啊,最后是要跑到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那里去的。
净利润就像一个小调皮,在利润表这个游乐场玩够了,就得乖乖回到资产负债表这个家里,增加家庭的财富储备,要是这个小调皮迷路了,那可就乱套了,就像孩子找不到回家的路,家里人肯定急得团团转。
再看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的关系。
资产负债表像个大仓库,里面各种资产存货琳琅满目。
现金流量表呢,就像是仓库的运货记录员。
你想啊,企业的现金流入流出就像货物的进进出出。
如果现金流量表这个记录员不靠谱,那资产负债表这个大仓库里的现金数量就会变得像雾里看花,模模糊糊,让人捉摸不透。
还有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之间的联系。
这两者像是两条时而交汇时而分开的小溪流。
利润表上的利润,有时候就像泡沫,看着挺大,但不一定都能变成实实在在的现金。
而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那可是实打实的水啊。
有时候利润表上有很多利润,就像泡沫堆成了小山,可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却少得可怜,就像干涸的小水沟,这可就有点尴尬啦,就像一个人对外宣称自己很富有,实际上口袋空空。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与资产负债表的关系也很有趣。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就像是资产负债表的小跟班,专门记录所有者权益的那些事儿。
它就像一个细心的小秘书,把所有者权益在资产负债表中的每一点变化都记录得清清楚楚。
要是没有这个小秘书,所有者权益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变化就像没头的苍蝇,到处乱撞,让人摸不着头脑。
最后,资产负债表内部的勾稽关系就像是一个精密的齿轮组。
各个项目之间相互咬合,动一个就会影响其他的。
比如说负债增加了,资产可能也会跟着变,这就像牵一发而动全身,就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一个倒了,其他的也跟着倒。
四张财务报表的表间勾稽关系解读
四大财务报表的表间勾稽关系解读1、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间的勾稽关系根据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投资、复核、匡算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的公道性。
如关注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中没有投资项目而利润表中却列有投资收益,以及投资收益大大超过投资项目的本金等异常情况;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金额、复核、匡算利润表中“管理费用——折旧费”的公道性。
投资人可以将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项目期末与期初的差额,与固定资产均匀原始价值比较,匡算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与企业往年以及行业均匀水平比较,复核折旧用度颊贯的总体公道性;根据资产负债表交易性资产、长期借款均匀余额以及借款利息率,复核、匡算利润表中“财务费用”(其主要构成为借款利息)的公道性;(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与(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数据勾稽关系是否恰当。
留意(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本年累计数”栏的数额应即是“未分配利润”项目“上年数”栏的数额,应即是(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期初数。
2、资产负债表与现金流量表间的勾稽关系关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期末与期初差额,与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勾稽关系是否公道。
一般企业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所包括的内容大多与“货币资金”口径一致;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的增加(减少),一般对应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流进量或流出量的减少(增加)。
投资者应留意关注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或“应付账款”项目的变动(期末与期初差额),与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变动关系是否公道;资产负债表中“存货项目”增加或减少,一般对应现金流量表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的增加或减少;根据资产负债表中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项目的增减变动金额,复核现金流量表投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公道性等。
3、资产负债表与所有者权益变动间的勾稽关系资产负债表同损益表之间的关系主要是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期未数减往期初数即是损益表的未分配利润项,由于,资产负债表是一个时点报表,而损益表是一个时期报表,两个不同时点之间就是一段时期,这两个时点上的未分配利润的差额,应该即是这段时期内未分配利润的增量。
财务分析报告勾稽关系(3篇)
第1篇一、引言财务分析是通过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分析,揭示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信息,为企业管理者、投资者、债权人等提供决策依据的重要手段。
在财务分析过程中,勾稽关系分析是一项基础而重要的工作。
本文将围绕财务报表中的勾稽关系进行分析,旨在揭示财务报表中各项数据之间的内在联系,为财务分析提供理论支持。
二、财务报表勾稽关系概述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这三张报表之间存在勾稽关系,具体表现为:1. 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勾稽关系资产负债表反映了企业在某一特定时点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而利润表则反映了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两者之间的勾稽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等数据,分别对应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的“留存收益”项目的增加额。
(2)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等数据,对应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存货”、“预收账款”等资产项目的变动。
2. 利润表与现金流量表勾稽关系利润表反映了企业的经营成果,而现金流量表则反映了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两者之间的勾稽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利润表中的净利润,对应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利润表中的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数据,对应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 资产负债表与现金流量表勾稽关系资产负债表反映了企业在某一特定时点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而现金流量表则反映了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两者之间的勾稽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项目,对应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存货”、“预付账款”等资产项目,对应现金流量表中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财务报表勾稽关系分析实例以下以某企业2019年度财务报表为例,对财务报表勾稽关系进行分析。
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
的合理性。结合生产设备的增减情况和开工率、能耗消耗,分析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是否存
在产能和能源消耗支撑。
•
•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与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数据勾稽关系是
否恰当。注意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本年累计数”栏的数额应等于“未
分配利润”项目“上年数”栏的数额,应等于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期初数。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与现金流量表之间勾稽关系
• 四、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期初数-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数)+(长期
股权投资期初数-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持有至到期投资初数-持有至到期投资期末数 ) • (注:如期初数小于期末数,则在投资所支付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 2、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应收利息期末数-应收利息期初数 )-(应收股利期末数-应收股利期初数) •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固定资产清理”的贷方余额 +(无形资产期末数-无形资产期初数)+(其他长期资产期末数-其他长期资产期初数)
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
财务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
会计报表项目之间基本勾稽关系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现
金流入-现金流出=现金净流量;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分别与其附表、附注、补
充资料等相互勾稽等。在会计报表基本勾稽关系中,前三项勾稽关系,分别是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的基本平衡关系,一般没有问题。但是从调查程序上还是应予以必要的
投资期末数-长期股权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持有至到期投资期末数- 持有至到期投资期初数)(剔除投资收益或损失) • (注:如期末数小于期初数,则在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项目中核算。)
财务报表勾稽关系
财务报表勾稽关系一、表内关系。
在财务报表中,有些勾稽关系是精确的,即各个项目之间可以构成等式。
如: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
相对于表间关系而言,表内关系是简单的。
二、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间勾稽关系。
1、根据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复核、匡算利润表中“投资收益”的合理性。
如关注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中没有投资项目而利润表中却列有投资收益,以及投资收益大大超过投资项目的本金等异常情况。
2、根据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累计折旧金额,复核、匡算利润表中“管理费用—折旧费”的合理性。
结合生产设备的增减情况和开工率、能耗消耗,分析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动是否存在产能和能源消耗支撑。
3、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与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数据勾稽关系是否恰当。
注意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年初未分配利润”项目“本年累计数”栏的数额应等于“未分配利润”项目“上年数”栏的数额,应等于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期初数。
三、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勾稽关系。
对于财务报表分析而言,更为重要的另一种不太精确的勾稽关系,即报表中的某些项目之间存在勾稽关系,在某些假设前提和条件下可以构成等式。
1、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一般与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年末数年初数之差相等,前提是企业不存在现金等价物。
同理的,现金流量表中的“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就分别等于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的年初余额、期末余额。
2、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等项目之间存在勾稽关系;(可以简单估算:营业收入--应收账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然,还要考虑应交税费中的有关税金的变动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1+17%)+预收账款增加额-应收账款增加额-应收票据增加额3、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成本”、现金流量表中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账款”等项目之间存在的勾稽关系。
三大财务报表间的勾稽关系-财务报表勾稽
三大财务报表间的勾稽关系-财务报表勾稽三大财务报表间的勾稽关系财务报表勾稽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财务报表是至关重要的工具,它们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而三大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勾稽关系。
理解这些勾稽关系对于准确解读企业的财务信息、评估企业的财务健康状况以及做出合理的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企业在特定日期财务状况的报表,它展示了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利润表则主要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等。
现金流量表则侧重于反映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现金的流入和流出情况。
先来看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利润表中的净利润会最终反映在资产负债表的所有者权益中。
具体来说,净利润经过提取盈余公积、向股东分配利润等处理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会增加所有者权益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
例如,某企业本年度实现净利润 100 万元,提取盈余公积 10 万元,向股东分配利润 20 万元,那么未分配利润就增加了 70 万元,这 70 万元会反映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中的未分配利润项目上。
此外,资产负债表中的一些项目也会影响利润表。
比如,资产减值损失会减少利润。
如果企业的一项资产发生减值,计提减值准备,这部分减值损失会在利润表中体现,从而减少企业的利润。
再看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应该等于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余额减去期初余额。
这是因为现金流量表反映的是现金的流动情况,而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就是企业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如果两者不相等,就可能存在错误或者需要进一步分析原因。
同时,资产负债表中的一些项目的变化也会影响现金流量表。
比如,应收账款的减少可能意味着企业收回了货款,增加了现金流入;存货的增加可能表示企业购买了原材料或商品,导致现金流出。
最后,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之间也存在着勾稽关系。
财务报表勾稽关系
金流量。
不同的报表关系是通过具体的会计分录联系到一起的,
【资产负债表】 是科目发生的净
额,【利润表】科目既有代表净额的科目(如利得和损失)也有代表总额的科目(收入、费
用等),【现金流量表】科目余额均是汇总额。
从我目前学习的情况看来,认为【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之间最常用的是下面 公式(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说起勾稽关系,我想先提出另外一个词 ——“复式记账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正
因为有这个恒等式, 所以一项资产的增加意味着一项负债的增加或者另一项资产的减少, Nhomakorabea一
项收入的增加意味着一项资产的增加或者一项负债的减少,
一项成本的增加意味着一项资产
的减少或者一项负债的增加, 数字就是这样从一端到另一端、 从一张表到另一张表流转。 这
司 2004 年年末的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合计只有近 0.14 亿元。这使这位分析者产生了疑惑,
近一个亿的收入为什么在现金流量表与资产负债表中未能体现出来?究竟是该公司的报表
存在问题,还是什么原因?
这位分析者注意到了三张表之间的勾稽关系。 他的基本思路是: 对于利润表中所实现的
“主营业务收入 ”,企业要么收到现金, 则反映于现金流量表中的 “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要么形成应收款项,反映于资产负债表中的
“应收账款 ”和 “应收票据 ”。
但是, 正如前面所指出的那样, 这种勾稽关系的成立依赖于某些前提条件。 形出现的常见原因有以下几类:
导致上述情
第一类是企业在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时, 既没有收到现金流, 也没有确认应收账款或应收
票据。如,企业在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时冲减了 “应付账款 ”;企业在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时冲减
三大财务报表间的勾稽关系-财务报表勾稽
三大财务报表间的勾稽关系-财务报表勾稽三大财务报表间的勾稽关系财务报表勾稽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财务报表是至关重要的工具,它们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而三大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勾稽关系。
理解这些勾稽关系对于准确分析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具有重要意义。
资产负债表反映了企业在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它展示了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资产是企业拥有的资源,负债是企业所欠的债务,所有者权益则是资产扣除负债后的剩余权益。
利润表则展示了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等项目。
它反映了企业通过经营活动所获得的收益以及相应的成本和费用支出。
现金流量表则重点关注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那么,这三大报表之间到底有哪些勾稽关系呢?首先,资产负债表中的“未分配利润”期末数减去期初数,应该等于利润表中的净利润。
因为净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实现的盈利,经过提取盈余公积和向股东分配利润等处理后,剩余部分会增加未分配利润。
如果这两者不相等,就可能存在会计差错或者遗漏。
其次,现金流量表中的“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应该等于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因为现金流量表反映的是企业现金的收支情况,期末的现金余额应该与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的余额相一致。
再者,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乘以增值税税率,再加上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的增加额,减去“应收账款”的减少额,应该约等于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这是因为营业收入会带来现金流入,而应收账款的增减会影响实际收到的现金。
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关系来看,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会通过经营活动转化为利润表中的收入和成本。
例如,存货的销售会形成营业收入,同时减少存货资产;固定资产的折旧会计入成本费用,减少资产的账面价值。
而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之间,资产的增减变化也会影响现金流量。
三张财务报表的表间勾稽关系
三张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精确的勾稽关系利润表:收入—费用=利润;利润分配表:期末未分配利润=期初未分配利润+净利润-股利分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期末所有者权益=期初所有者权益+净利润+当期股东投入—股利分配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模糊的勾稽关系报表中的某些项目之间存在勾稽关系,在某些假设前提和条件下可以构成等式。
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一般与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年末数年初数之差相等,前提是企业不存在现金等价物。
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账款”等项目之间存在勾稽关系;(可以简单估算:营业收入——应收账款=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当然,还要考虑应交税费中的有关税金的变动数)计算销售所得现金应该是:本期商品销售净额+本年发生的销项税的数-应收帐款净额增加数(期末和期初对比)-应收票据增加数+预收帐款增加数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成本”、现金流量表中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账款”等项目之间存在的勾稽关系。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怎么核算理论上的公式为: 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预付账款增加+存货的增加+应付账款的减少+应付票据的减少+应缴税费应增值税进项税额; 实务工作还要剔除以下内容: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应增值税进项税额中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有关的部分;计入制造费用中的累计折旧;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发生额中大额的未付现金部分(比如往来款项对冲).报表分析者需要掌握,在何种情况下这些项目之间会构成等式,在何种情况下这些项目之间无法构成等式,在何种情况下这些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会被破坏。
(这种破坏,是可以修复的,可以根据具体经济业务具体分析)分析者应该考察报表中这些相关项目之间的关系,并从报表及报表附注中发现相关证据,进而形成对分析对象的判断。
下面,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说明何谓基于报表勾稽关系的财务报表分析.一位股票投资者在阅读上市公司年报中发现了一个有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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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间的勾稽关系:1、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损益表中“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的年初数。
2、资产负债表中期末“应交税费”期末数=应交增值税(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增值税)+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各项税费)+应交所得税(按损益表计算本期应交所得税)+应交税费期初数-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金额。
这几项还必须与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相互联系。
这其中按损益表计算各项目计算方法如下:①本(上)应交增值税本期金额=本(上)损益表中的“营业收入”*17%-本(上)期进货*17%;②本(上)期营业收入=本(上)期损益表中的“营业收入”金额③本(上)进货金额=本(上)期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期末金额+本(上)期损益表中“营业成本”金额-本(上)期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期初金额④本(上)期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本(上)期损益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⑤本(上)期应交所得税=本(上)期损益表中的“所得税”金额⑥本(上)期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本(上)期应交增值税*(7或5%+3%)⑦若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以上都不考虑,可以用以下公式:⑧应交增值税=损益表中“营业收入”*3%,(报表中的营业收入是不含税价)。
⑨应交城建税教育附加=应交增值税(损益表中“营业收入”*3%)*(7或5%+3%)⑩应交所得税=损益表中的“所得税”金额3、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额”=资产负责表中“货币资金”期末金额-期初金额4、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损益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按损益表中(“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计算的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参照前面计算方法得来))+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帐款”期初数-“应收帐款”期末数)+(“应收票据”期初数-“应收票据”期末数)+(“预收帐款”期末数-“预收帐款”期初数)-当期计提的“坏帐准备”。
5、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损益表中“主营业务成本”+“其他支出支出”+资产负债表中“存货”期末价值-“存货”期初价值)+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参照前面计算方法得来))+(“应付帐款”期初数-“应付帐款”期末数)+(“应付票据”期初数-“应付票据”期末数)+(“预付帐款”期末数-“预付帐款”期初数)6、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资产负债表中“应付工资”期末数-期初数+“应付福利费”期末数-期初数(现在统一在“应付职工薪酬”中核算)+本期为职工支付的工资和福利总额。
(包含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里面)7、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及退回的增值税所得税等)”=按损益表中销售额计算出来的“增值税”+损益表中“所得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应交税费”期初数-资产负债表中“应交税费”期末数。
8、现金流量表中“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剔除各项因素后的费用:损益表中“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资产负债表中“累计折旧”增加额(期末数-斯初数)(也就是计入各项费用的折旧,这部分是没有在本期支付现金的)”-费用中的工资(已在“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中反映)。
9、现金流量表中“收回或支付投资所收到或支付的现金”=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初和各项长期投资科目的变动数。
10、现金流量表中“分得股利,债券利息所收到的现金”=损益表中“投资收益”本期发生额-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股利”期末数-期初数-“应收利息”期末数-期初数。
11、现金流量表中“处置或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收到或支付的现金”=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其他科目变动额(增加了计现金流量表附表的快速编制方法一、现金流量表附表的会计平衡公式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②资产=广义现金+存货(包括生产成本)+经营性应收项目+其他资产③负债=经营性负债+其他负债④所有者权益=非本年利润所有者权益+本年利润将②、③、④代入①得:广义现金+存货(包括生产成本)+经营性应收项目+其他资产=经营性负债+其他负债+非本年利润所有者权益+本年利润移项得:广义现金=本年利润+ 经营性负债+其他负债+非本年利润所有者权益-存货(包括生产成本)-经营性应收项目-其他资产此为静态表达方式,如果考虑动态,即:期末与期初比较的变化额,即可表达现金流量,即:现金净流量=净利润+经营性负债增加额(期末-期初)+其他负债增加额(期末-期初)+非本年利润所有者权益增加额(期末-期初)-存货增加额(期末-期初)-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额(期末-期初-其他资产增加额(期末-期初)进一步调整,即:均调整为相加关系—加项关系,公式如下:⑤现金净流量=净利润+经营性负债增加额(期末-期初)+其他负债增加额(期末-期初)+非本年利润所有者权益增加额(期末-期初)+存货减少额(期初-期末)+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期初-期末)-其他资产增加额(期初-期末)此公式,就是现金流量表附表的调整的来源,以及相关原理,只不过此现金净流量,为全部的现金净流量,而附表要求的是调整为经营性现金净流量。
依据公式⑤,将现金流量公式表达为经营性现金流量,如下所示:⑥经营性现金流量=净利润+经营性负债增加额(期末-期初)+存货减少额(期初-期末)+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期初-期末)±调整项目二、调整项目说明1.调增项目:不是经营性活动产生的计入当期损益类费用,对净利润有降低的影响额,涉及的科目主要有: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其他业务支出等,如:为在建工程发生的财务费用,会计处理时,是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但因其不是经营性活动,属于投资性活动,故应调增2.调减项目:不是经营性活动产生的计入当期损益类利得,对净利润有增加的影响额,涉及的科目主要有: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如:固定资产处置时产生的净收益,会计处理时,是计入当期的“营业外收入“,使当期净利润增加,但因其不是经营性活动,故应调减;从公式⑥,我们可以得出,对其运用,是否与主表能够保持逻辑关系的准确性,关键在于我们日常会计处理,对会计科目的运用,即:如何区分经营性会计科目与非经营性会计科目,以及会计科目对应的现金流量项目,一般地讲,经营性会计科目,对应的是经营性现金流量项目,但也有特例,例如:购入固定资产形成的负债,此负债,不属于长期负债,因此,不可能在“长期应付款“中进行处理,而是属于流动负债—一般情况下,我们会在”其他应付款“中进行处理(从此处我们也可看出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会计科目并不一定全部是经营性现金流量的会计科目),对此情况,我们应在其他应付款下设置二级科目—如:“非经营性应付款”,在“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的现金流量表处理时,将此“非经营性应付款”因素赐除。
同理,非经营性应收项目按此原则处理。
预提费用、待摊费用按科目属性应归入“经营应付性项目”、“经营性应收项目”。
其处理方式及调整方式,参照“经营应付性项目”、“经营性应收项目”,生产成本的结余金额表示期末在制品的结余情况,因此,可视同存货处理建筑施工企业税费税法规定,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怎样结算,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
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价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的价款,根据此规定,纳税人可通过筹划取得节税效果。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前者,无论是包工包料工程还是包工不包料工程,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
但包工包料与包工不包料的最大区别在于是否将材料的供应纳入施工企业的施工过程中。
一项工程虽然使用同样的材料,但由于材料的供应渠道不同,必然会使施工企业的计税依据不同。
建设单位一般是直接从市场上购买,价格较高,会使施工企业的计税依据过高,而施工企业一般与材料供应商有长期合作关系,购进材料价格相对便宜,这样就直接降低了计入营业税依据的原材料价值,达到节税目的。
例1:建设单位A建造一栋商业大楼,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出包给施工企业B,工程总承包价为3000万元,另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由建设单位A供应,材料价款为2100万元。
价款结清后施工企业B应纳营业税额=(3000+2100)×3%=153(万元)。
若B企业对该工程进行纳税筹划,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材料由施工企业B自行购买,B企业利用其业务优势以2000万元买到所需同样材料。
这样总承包价为5000万元,此时B企业应纳营业税额=5000×3%=150(万元),从而少纳3万元。
对后者,安装企业在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时,应尽量不将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而由建设单位提供机器设备,安装企业只负责安装,取得的收入只是安装收入,从而达到节税目的。
例2:安装企业A承包制造企业B设备的安装工程,经双方协商,设备由安装企业A提供并负责安装,工程总价款为400万元(其中安装费60万元)。
价款结清后,A企业应纳营业税额=400×3%=12(万元)。
若A企业对该安装工程进行纳税筹划,协商好设备由B企业自行采购提供,A企业只负责安装业务,收取安装费60万元,则A企业应纳营业税额=60×3%=1.8(万元),与筹划前相比,可节税10.2万元。
对混合销售行为进行筹划税法规定,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缴纳营业税。
同时税法又规定,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装饰、修缮等工程总包和分包合同,下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包括建筑、安装、装饰、修缮其他工程作业,下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对提供建筑业劳务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按规定应征收的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1)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2)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
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例3: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的A公司,2006年5月承建了建设单位B的办公大楼,双方签订承包合同注明:工程耗用铝合金门窗价值200万元(不含税)及玻璃幕墙价值300万元(不含税)均由A公司用其自产货物提供;提供建筑安装劳务取得收入100万元(不含税)。
A公司应纳增值税额=(200+300)×17%=85(万元);A公司应纳营业税额=100×3%=3(万元);合计纳税=85+3=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