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病理学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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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医病理学的检验对象:主要是尸体,有时亦可预见离体器官组织的检验及与尸体有

关的鉴定书及其声像资料,

二、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的任务:a确定死亡原因。b判断死亡方式。C推断死亡时间。D

推断损伤时间e推断和认定致伤物f损伤与疾病的关系f个人识别h为解决医疗纠纷提供证据i其他各类诉讼活动。

三、法医病理学检验鉴定应注意的问题:1尸体剖验应全面系统2尸体检查观察要详尽判

断病变要准确4正确提取检材5尸体解剖记录要详细6拍摄照片要清晰7认真采用辅助检验9鉴定结论科学、客观、正确。

四、法医病理学档案及标本管理:法医病理学档案包括鉴定意见书、委托合同、案情记

录、现场勘验记录、尸体解剖记录、照片、声像材料等。必要时应附上预审笔录及其他有关材料。按上述规定进行顺序排列最好做到一案一册装订同时并另做备份进行电子计算机分别管理保管,如可将案例输入数据库,可用计算机扫描成照片图像保存,标本管理:解剖时提取的血液、尿液胃内容物、毛发、精斑等,应分别妥善保管,一般应保存三个月至半年,保留的内脏器官标本一般保存半年,对于一些有明确要求的重大疑难案件内脏器官和生物检材需长期保存,直到案件终结;对于内脏器官的组织蜡块、组织切片需长久保存。作为证据的标本必须妥善保管,不能毁坏或丢失。多余的标本解剖后放回尸体体腔内,与尸体一起处理,解剖时不得将一尸体的内脏器官放入另一尸体内。

五、超生反应:生物个体死亡后,其器官、组织和细胞在短时间内仍保持某些活动功能或

对外界刺激发生一定反应的能力。

六、射入口与射出口鉴别:

8 烧伤尸表改变:1 衣物残片,火势不太严重的火场中,死者身上往往留有衣着残片2 尸斑鲜红,尸表油腻烧死者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含量较高尸斑常呈鲜红色,油腻则是因为脂肪在高温下渗出到皮肤表面。3 眼部改变,因反射性紧闭双目,死后可在外眼角形成未被烟雾碳末熏黑的鹅爪样改变,角膜表面和睑结膜也无烟灰碳末沉积,睫毛尖被烧焦。5 拳斗姿势6 假裂创7 尸体体重减轻,身长缩短8 骨破裂9 其他改变如:当胸腹部受热时胸腹腔内产生的气体可使胸、腹壁破裂,内脏器官脱出。

九生前烧死与死后焚尸的鉴别

是由交通工具直接、间接或两者联合造成3 交通损伤属于钝性机械性损伤其损伤的严重程度、损伤特点与与交通工具的接触作用部位特性、运行速度有关4 交通损伤常表现为多发性和复合性,形态复杂、类型多样损伤严重、死亡率高 5 部分交通损伤案件的发生与驾驶员的精神、生理和病理状况有关。6 交通损伤可以用来作为自杀或他杀的手段

13 典型碰撞三联伤:1首次碰撞伤或直接撞伤2 抛举性碰撞伤3 滑动性碰撞伤{P169}

14 高坠伤的特点:1.体表损伤较轻,内部损伤重。2.损伤常较广泛,多发生复合性骨折,内部器官破裂。3.多处损伤为一次性暴力所形成,空中障碍物所致的损伤除外。4.损伤分布有一定的特征,如身体的某一侧、头顶或腰骶部损伤。5.四肢长骨骨折处或肝脾破裂出血较少,易被怀疑为为死后形成。

挤压综合症:挤压综合征系因大面积肌肉等软组织挫伤(但同时发生的皮下出血面积不一定很巨大),血浆大量渗出,有效循环血量减少,损伤的肌肉细胞释放大量肌红蛋白入血,以及红细胞破坏后血红蛋白进入血浆,经肾小球滤过后在肾小管特别是远曲小管内形成管型,小管上皮细胞坏死,周围有炎症细胞浸润,故亦称低部肾单位肾病(lower nephron nephrosis)。挫伤的软组织产生多种毒性代谢产物,同时因肾小管阻塞,导致发生急性肾功能衰竭和创伤性休克。

15 脊髓震荡(concussion spinal cord):指脊髓损伤后立即发生的脊髓功能的完全丧失状态,表现为弛缓性瘫痪,肌张力下降,腱反射减退或消失,无病理反射,但在病理上无明显改变,日后完全恢复而不留任何神经系统症状。

16 尸检注意事项:1.尊重死者2.尸体检查要系统规范3.高度的自我保护意识4.尸体的保存十七:你认为法医病理学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受到哪些保护?

答:1. 现场勘验中的保护

在各种有危险因素的尸体现场,如悬崖壁下、有有毒气体的山洞、高圧电源附近的尸体、有爆炸物体的现场等,法医应充分考虑可能的危险性,采取的防护措施,不应怕危险却步不前,也不可莽撞从事以至发生可避免的意外。

2. 检查高腐败尸体时的保护

高度腐败的尸体会有大量苍蝇和蝇蛆以及腐败菌,工作人员不小心就有可能被污染。尸体腐败后会产生尸毒碱,侵入人体会引起中毒。此处,高度腐败的尸体还会对法医病理学者产生心理上的影响,可能引起职业性心理状态的改变。

3. 对艾滋病的保护

解剖吸毒者、同性恋者、长期嫖娼者等的尸体时要注意艾滋病的防护,除了面罩、口罩、较厚的手套、水靴外,电锯也要有防护罩以防止锯骨时组织碎屑的飞扬。解剖用具解剖完毕后再用时要认真彻底的消毒,地面也要用消毒药水消毒。

4. 对恶臭的保护

有条件的地方,尽量使解剖室通风或装上抽气设备,或检查前将尸体冷藏。

十八:法医学尸体检验的任务有哪些?

答:法医学尸体检验的任务主要有四个:

(一)、确定死因:确定死因是尸检的主要任务,在多处损伤的尸体上,确定何为致命损伤,估计损伤作用到死亡的时间,重建死亡过程。填写死亡证明书时,死因须是具体的病名或某种暴力所致的损伤。

(二)、判断死亡方式:死亡方式又称死亡性质。分为他杀、自杀和意外致死;他杀分犯法他杀、合法他杀和可原谅他杀;犯法他杀可分为谋杀和误杀。判断死亡的方式主要依靠分析死亡时的环境情况,并具要求法医和侦察人员合作,并经过综合分析

(三)、推测死亡时间:根据现场勘查和尸体检查,法医提出死亡时间的推断性意见。这对侦察人员分析案情以及判断嫌疑有无作案的时间有很大帮助。由于影响死亡霎时间的因素很多,准确判断的难度很大。

(四)、死者个人识别:法医病理学者依据尸体的身长、性别、容貌、体征、指纹、掌纹等以及衣着及其附着物的特点,必要时进行血型、基因等检验,查明死者年龄、种族、性别以及姓名等,了解其住所、社会关系和死前行踪。

十九:简述死亡的过程。

答:死亡的过程可分为三个时期:濒死期、临床死亡期、生物死亡期

(一)、濒死期。又称临终期,是临床死亡前主要生命器官功能极度衰弱,逐渐趋向停止的时期。特点是在脑干上的脑中枢功能抑制或丧失而脑干功能尚存,但由于失去高位中枢的调节和控制而呈紊乱状态。主要表现为意识障碍,呼吸障碍,心跳减弱,血压下降,代谢障碍;

(二)、临床死亡期。是临床上判断死亡的标准。按传统的概念是呼吸、心跳的停止,但是经过抢救,仍可复活按新的概念是全脑功能不可逆转地停止。此时生命中枢器官功能丧失,脑的功能丧失,呼吸心跳停止,但各脑外器官组织的细胞并未全部死亡,逐渐发展为生物学死亡;

(三)、生物学死亡期。指全身器官、组织、细胞生命活动的停止,亦称细胞死亡,是死亡的最终阶段。但对缺氧耐受性强的个别组织器官可还有生命功能,并对刺激可发生反应,称为超生反应。

二十:死因可分为哪几种,各举一例说明。

答:死因可分为直接死因、间接死因、主要死因、辅助死因、诱因和联合死因直接引起死亡的原因称为直接死因,如非致死性损伤引起栓塞,栓塞直接引起死亡,是直接死因;

间接死因就是间接引起死亡的原因,如血管外伤当时并未死亡,因继发外伤性动脉瘤破裂突发致命性出血而致死,血管外伤并不是引起死亡的直接因素(动脉瘤破裂才是),是间接死因;

主要死因引起死亡的初始的原因,可以是直接死因,也可以是间接死亡,如扼颈可立即因窒息而死,也可当时不死而因引起喉头水肿或继发肺水肿而死,但扼死都是主要死因;

辅助死因独立于主要死因,本身不足以致命,但在死亡过程中起辅助作用,如严重脂肪肝患者因酒精中毒死亡,则酒精中毒为主要死因而脂肪肝为辅助死因;

诱因是诱发身体原有潜在疾病恶化致死的因素,如冠心病可在性交过程中突发心力衰竭致死,其中性交就是诱因;

联合死亡又称合并死因,是两种或两种以上难以区分主次的死因,在同一案例中联合在一起引起死亡,如一个人拳击头部可不致死,但多人多次拳击头部,就可由于脑外伤的联合而致死。

二十一:洗衣妇手:尸体浸泡在水中,水分进入皮肤,表皮角质层浸软、变白、膨胀、褶皱,以手和足的变化最明显,称为皮肤浸软,又称洗衣妇样皮肤。

二十二:青壮年猝死综合征:是一种发生在青壮年的不明原因的猝死,常有以下特点:常发生于青壮年;既往体健发育营养良好;多见于男性;多死于睡眠中;突然迅速死亡;经过各种系统检查未能发现致死性的改变及其他死因。

二十三:缢死与勒死的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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